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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会有很多的收获,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工作总结,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2006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006]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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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总结报告


XX年5月末至6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XX]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5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2015年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总结范文



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XX]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会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会计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006年5月,我局根据自治州党委、纪检委和**厅的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我局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目的和重要意义,更加明确执行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边整改。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州**系统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提高了全体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工作发展的保障。我局收到克党办〔2006〕4号文件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州**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找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建立了以党组书记蒋喜保同志任组长,局长艾尔肯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我们围绕“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自身工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救灾款物发放挤占挪用或不正当交易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按照自治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管理救灾款物,做到专款专用。首先建立了灾民救助卡,对救灾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其次公开救灾款物的发放,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了专向检查,未出现违规现象;重点排查城市低保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的现象,努力打造“阳光**”,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为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杜绝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向社会公布三级管理机构审批程序,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凡是群众举报的一律暂停发放,重新审定;同时加大社区、乡镇街道、**局三级机构的监督检查、纠偏和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完成入户排查3471户、6507人,停发271户、690人,新纳入低保141户、392人,全州现有10609户、27977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点加强对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管理进行自查。对援建项目基金利用、基建工程等进行了自查自纠,援建项目基金利用,都经过自治州计划委员会审批,对基金管理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工程方面,今年我局殡仪馆工程和阿扎克乡、哈拉奇两乡卫生院姊妹工程等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执行。

四、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局业务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各科室相互监督。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对有关科室、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靠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积极作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现的贿赂案件线索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全局坚决摒弃重政绩轻社会效应、重发展轻内控的倾向,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等案件及其责任人的查处追究力度,营造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反商业贿赂良好内部环境。二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全体干部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内查发现率和堵截率,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合规文化、廉政文化和商业道德

建设。要求全体干部树立为人民服务、为政府分忧意识和行为规范,提高全局干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改变和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为我州**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科室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与**工作没有多大的联系,**工作多是与困难人群、退伍军人相联系的,根本谈不上出现商业贿赂现象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

2、个别县(市)**局存在畏难情绪。有些县市**局担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会损害**形象,挫伤干部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在低保发放上,仍然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

七、下一步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重新认识“纪检监督权”,它是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商业贿赂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生存的条件;这一关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三是要认识到对收受贿赂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贿赂,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2、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全局干部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4、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监察,重点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力打造“阳光**”,加强低保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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