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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 不负使命

发布时间: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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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 不负使命 人民检察制度作为中国政治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是随着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起来的。漾濞县检察机关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55年6月26日,成立漾濞县人民检察院,1985年6月1日,改称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57年至1966年初,检察工作在曲折中有所发展。1966年至1979年初,检察工作被迫中断。1979年5月25日恢复重建后,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针,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在组织上和业务上都获得了空前发展。至2004年底,全院内设7科2室1组1局,有干警2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20人,女干警5人,全体检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年来,伴随着自治县的设立和发展,自治县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保障自治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显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专政职能的重要体现。自治县检察机关一直把整顿社会治安,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国家法律的规定,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毒品、杀人、抢劫、爆炸、流氓、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开展禁毒、打击盗窃耕牛和核桃接穗等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犯1043人,起诉1037人。办理了一大批影响较大的案件。针对80年代以来毒品犯罪猖獗的实际,检察机关克服困难,不断深化对毒品犯罪严峻形势的认识,加大打击力度,1985~2004年,批准逮捕了毒品案犯106人,起诉毒品案犯104人,为禁毒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结合办案,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参加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协助有关单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预防犯罪,并运用典型案例宣传法制,揭露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卓有成效的“严打”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了自治县的社会秩序,得到了各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坚决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运用法律武器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历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自治县检察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关于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经济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1988年,遵照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自治县检察机关及时调整了工作部署,将反贪污贿赂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首要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实行侦查、起诉分开,设置专门的侦查机构,并派出税务检察室,设置犯罪案件举报站。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发布后,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0年11月,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加强了侦查工作,集中力量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取得了明显成绩。1985~2004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26件,立案侦查15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88件,大要案20件。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0万元和一批粮食、木材,追回税款和流失资金120万元。先后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昭示了党和政府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反腐败的信心。三、依法查办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切实维护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和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加强,检察机关强化了办案职能。1985~2004年,以查办大要案件为重点,我院排除阻力,克服困难,秉公执法,共受理侵犯公民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53件,立案侦查28件,提起公诉7人,决定免予起诉2人,不起诉6人。查办了玩忽职守案(1986年)、重大责任事故案(1993年)、非法拘禁案(1994年)、贪污及徇私枉法案(1997年)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对大量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案件,检察机关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防止矛盾激化,增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四、依法进行执法监督,保障法律在自治县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执法监督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核心,通过办案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自治县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不断规范,监督的范围不断拓展。1985~2004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4件;不批准逮捕135人,追捕15人;决定免予起诉43人,不起诉44人,追诉6人。通过实施监所监督,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刑罚执行更加规范。从1992年开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也逐步开展,共办理29件。通过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监管改造场所的违法情况。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6件,获改判2件。这些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保障了侦查、审判活动的依法顺利进行,维护了监管改造场所的正常秩序,保证了国家法律和党的有关政策在自治县的贯彻落实。五、群策群力,挑战困难,队伍和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自治县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面临诸多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便是物质基础设施滞后。检察机关几届党组班子不甘落后,不怕困难,率领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逐步克服各种困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3月,提出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整体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物质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台阶”的工作思路,并号召全体干警要“爱院如爱家,扭成一股绳,狠下一条心,人人为彝县检察事业的发展争做贡献”。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队伍建设和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发展。队伍素质教育方面,在经费紧张、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做到不怕花钱、不怕花时间,通过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学历教育和狠抓业务技能培训,初步建设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物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30万元建成了局域网,并实现和全国检察广域网联通;购买了56万元的两辆业务用车;征地6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260万元的检察技侦楼建成投入使用,全部更新了办公设备,绿化了办公环境。物质基础设施已基本适应了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2001年,我院被评为州级“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3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检察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依赖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检察机关的建设是自治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自治县检察工作20年来的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一是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二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前提;三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过硬、密切联系群众的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保证;四是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坚持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是要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依法办案和少数民族特点的关系,这是在民族自治地方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方法;六是必须不断加快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推进检察装备现代化,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院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彝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改革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检察院工作总结-执法必严 不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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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执法工作总结


一、今年执法工作的基本内容

1、严打工作。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认真进行清理摸排;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力量,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突出打击三类重点犯罪案件,抓紧重大案件特别是上级院督办案件的办理,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5件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件46人,不批准逮捕4件6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1件1人,经审查作了不逮捕决定。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2件(次)。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4件87人,本院自侦部门2件2人。经审查起诉法院59件71人,正在办理的7件18人,法院已开庭审理44件53人,均作了有罪判决。

2、自侦工作。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积极初查,反贪局实行包案制,打破科室界线全院统筹安排协调办案力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以证据为核心来开展侦查工作,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把营造发展环境与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强烈的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经初查不予立案6件,立案侦查3件。依法立案查处了城建局会计史X、滨河集团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销售市场部经理张x和民联乡卫生院会计邵xx贪污案。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林、税务等8个行业及13个乡镇的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4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 ;对投资150万元的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16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13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11日,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4、诉讼监督工作。加强诉讼监督,推动公正执法。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发现和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批捕科同志分赴洪水、永固等7个派出所和两个律师事务所座谈,摸排立案监督线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后的跟踪监督,主动了解案件侦查进展情况,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针对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规范执法的措施,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民行监督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获取案源,协调沟通,消除办案阻力。在办案同时,做好息诉工作。1--10月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6件,立案审查4件,提请分院抗诉4件,发回重审2件,息诉2件。监所检察检察部门,加强对在押人员情况的动态监督,防止和减少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违法现象的发生,预防了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控申举报工作充分发挥对内监督制约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纠正难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10月共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其中来信28件,来访3件(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2件,现已办结,并向人大信访室作了汇报。认真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及时查办督办。

检察院检察调研、检委会执法检查总结


2005年我院检察调研、检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围绕xx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战略目标,检察调研工作坚持立足于检察工作、服务于检察工作的思路,检委会工作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和质量为重点,执法检查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为核心,认真履行为领导决策、检察业务工作和办案工作服务的职能,为我院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全年共开展专题调研活动5次,编发《检察调研》6期,调研文章43篇,被上级院及有关报刊采用5篇,其中中央级2篇,省级1篇,区县级2篇;开展专题执法检查8次,写出专题报告8篇;召开检委会52次,讨论案件44次48件,研究重大事项8次,专职委员均提供咨询意见,不同意被采纳4件。现将主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认真制定工作规划。遵照市院关于检察调研、检委会、执法检查三项工作要点和考核目标要求,针对我院实际,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我院二○○五年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总体上对检察调研、检委会、执法检查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将三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奖惩。
2、加强调研工作领导。调研工作领导小组为我院常设机构,负责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院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在指导选题、审稿、改稿的同时,还积极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全年院领导亲撰写调研文章4篇,占调研文章总数的9.3%。
3、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针对不同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积极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全年共开展了以“检察改革与检务保障”、“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检察机关如何为构建服务”、“疑难案件研讨”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5次,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和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永葆共产党的先进性、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4、强化调研工作责任。我院把检察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并重,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年终对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则取消所在科室及责任人当年度评先选优的资格。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执法检查工作目标方案,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执法检查措施,认真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了执行首办责任制情况检查、办理涉法上访案件情况检查、2004年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质量检查、2004年不起诉案件检查、自侦案件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专项检查、2003年至2005年5月检委会工作情况检查、减假保人犯清理检查等8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根据检查情况撰写了执法检查报告,及时研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
6、进一步规范检委会工作制度。今年我院在对历年来的刑事赔偿案件专项清理中,发现我院原制定的《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对错案责任主体在责任承担上没有明确的划分,对错案责任的追究也缺少具体的细化规定。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本院原《错案责任追究规定》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订补充,并对《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对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要求、程序、各环节人员的责任,以及对错案、错案责任、错案责任的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具体地规定,增强了各环节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对错案责任的追究,规范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程。
7、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高检院、xx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被纳入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单位。为了使该项工作在我院认真推行,我院成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和有关监督工作文书。在人大、政协委员中选任了7名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的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并组织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2004年10月1日,我院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及一系列补充规定开展工作,2005年我院进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三类案件”共计7件7人,其中不起诉案件6件6人,撤销案件1件1人。通过监督,人民监督员均一致同意本院处理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思路
2005年通过一系列措施,我院调研文章撰写的群众性基础较过去有所提高,许多过去没有撰写调研文章的同志也开始加入了撰写调研文章的阵营。但出精品、上档次的少,仍然是我

院调研工作的薄弱环节,调研文章在上级及有关报刊的采用率下降。今后我院调研工作的方向是:一方面把调研工作业务纳入干训内容,加大这方面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员调查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要继续巩固已有的调研工作人员阵营,积极采取措施和组织人力着重在深度和精度上做文章,努力提高调研文章的质量,扩大调研工作成果。

乡镇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通知》(昌政办电〔2009〕9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如何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乡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从10月26日至29日历时4天分别对全乡10个村委会和乡直涉农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始终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以年初预算为基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时以加大中央到地方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为重点,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更加了解、掌握有关政策,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从源头上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为核心,按照通知要求逐一进行检查落实。
一、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执行情况:今年初我乡预算农民负担一事一议投资投劳方面无预算申报,经过实地了解全乡无一事一议投资投劳项目。财政奖补等也未实施。

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完善充实了乡减负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公示制,各涉农部门都已建立了公示牌,明码收费,在订阅报刊上坚持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和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分工负责,层层把关,严格制度建设,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用制度管人、约束人。

三、贯彻落实涉农政策和收费情况:我乡无农业生产性用水、农机服务等收费项目。在用电、办理身份证、居民建房审批、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方面都严格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无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在全乡中小学收费中都无乱收费的现象,上级补助资金都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并进行公示,按受社会监督。在销售农资方面、由于我乡市场小、在销售中未发现哄抬价格,或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情况。

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我乡境内无大的企业,外来户都是自主经营的个体户,尤其是子女入学方面,从不收借读费,在管理上与本地户籍一视同仁。

五、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农民来信来访的督办,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本着积极处理的态度,尽力办理,保证无恶性案件发生。

六、中央各项友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从XX年年开始,各级支农惠农的资金不断加大,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这部分资金由财政专项管理,采取一折通的方法逐户入卡,到信用社存取,既方便了群众,又堵塞了漏洞。

七、公路管理三乱现象,在我乡只有一条县乡公路,无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八、农民负担监测情况: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乡几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农民负担监测点业务,分别是**村的文庆和庆美村的密色小组,认真统计上报。

九、村务、财务公开情况:今年7月中旬乡党委、政府统一成立村务、财务清理对10个村进行清理,经检查10个村、乡直涉农部门均对村务、站务和财务进行了公开。

我乡的自查自检工作已全面结束,从总的情况看形势也是好的,未发现违纪违法的现象,这说明我乡的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已步入规范化轨道,达到机构、措施、制度落实到位。但是此项工作任重道远,涉及方方面面,随时都可能出现反弹。因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把减负工作真正当做三农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真正为增加农民收入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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