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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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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04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满意服务、满意新区为宗旨,结合我局实际,紧紧围绕劳动人事的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通过开展一系列具体的工作,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突出一个中心,强化廉政责任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与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并落实。 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从分解责任落实抓起,围绕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高新区劳动人事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将共性任务和具体任务细分到领导班子、科室、中心和个人,健全和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的工作格局。在强化廉政责任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将责任落实和考核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办法和责任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部门在认真落实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制定相应措施,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大两个力度,营造廉政氛围1、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通过学习教育加强全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我们长抓不懈的方针。我局坚持执行双周五下午学习的制度,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度、理论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个人素质、理论水平、政治觉悟,从自我做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们主要学习和贯彻执行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全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真正做到了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年无收受红包、礼金现象,局干部无兼职兼酬情况,无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现象。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郑培民》、《毛泽东在安源》等教育片,学习郑培民“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 ” 的做人哲理和那种恪守为民、忘我的敬业精神,并在全局人员学习会上就观后感展开了讨论。 2、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手机话费改革制度、政务公开承诺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重要事项办事程序及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之后,我局实施积极的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贯彻实施和约束力度。不论是收费公示项目、业务程序,还是行风评议活动、窗口服务等,我们都分别设立了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局内部及时对领导班子、科室、中心和个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从源头抓起,从萌芽抓起,目前为止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三、抓住三个重点,遏制腐败行为 1、抓行风评议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区2004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我们成立了高新区劳动人事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了全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大会上局长作了动员报告,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我局的两个二级机构也分别召开了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设立了行风评议工作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从镇两办和三家大型企业聘请了7名行风评议监督员,并就如何开展好行风评议和“满意新区”的有关工作,邀请评议监督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征求了他们的意见。 2、抓维护稳定工作。 农垦养老保险、就业和再就业、10件实事的落实,都是关系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纳入了区重大事项效能监察和过时责任追究的内容。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农垦系统养老保险参保3872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512人,累计收缴农垦系统养老保险个人保费219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840万元,争取了中央、省财政转移资金594万元。全区开发城镇就业岗位4205个,新增城镇就业458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22人,“4050”人员再就业459人。在开展以上的工作中,我们以人为本,顾全大局,维护稳定,未发生任何资金的挤占挪用、徇情谋私现象,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3、抓业务管理工作。 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的业务管理中。坚决贯彻执行整治送收“红包”的规定,没有一例送收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礼金行为;在公开招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后勤人员和对外招考的30多名社区工作人员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公务员的管理特别是工资的晋级、晋档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杜绝了假公济私行为;严格审批、核算费用,厉行节约,做好财务联络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办理信访件,热情接待来电来访;依法进行劳动监察和处理劳动争议,公正执法;依法进行职业介绍和劳动人事代理、劳务输出。我局积极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违纪违法案件绝不瞒案不报、绝不压案不查,全年未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开展优化环境、重大事项行政效能监察和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年未发生相关的有效投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我局将保持和弘扬蓬勃朝气,用理论指导实践,齐心协力,继续努力,争取明年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
劳动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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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检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狠抓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推动了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局班子始终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将各项责任目标重新做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或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局班子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抓紧理论学习。建立每周二、五学习教育制度,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现已组织学习40余次,参加人数为700多人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结合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实际,组织学习《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勤政廉政“五要五不要”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四项制度内容等规定,极大的提高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职工得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结合治理“小刺激”活动,利用正反典型,开展防腐警示教育,今年,先后组织局机关干部观看了《赌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积极征订《中国监察》、《党纪党风》等书刊,通过学习教育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从思想源头筑牢了防腐防线,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机关行风建设,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我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局领导班子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我县人员得调整、岗位安排等,都是在单位或个人申请、群众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政府审批,没有违反组织程序情况。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和社会监督,坚持“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断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受理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拖欠员工工资、非法职介、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了“受理、查处、结案”及时到位。劳动合同管理日趋规范,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避免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发生。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定性准确,调处得当,结案及时,有效地将劳资双方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没有引发任何群体性上访事件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好各项服务承诺

以大力实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效能监督为重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对公开招聘、人事变动、职称评聘等事项实行公开办理制度,将工作过程、办事结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维护了我局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险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抓好班子自身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认真执行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强、开拓创新、团结实干、清正廉洁的集体。

三是以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规范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聘、职工退休、医疗费支出等项目的公开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公正便民等方面改进业务工作,突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热情认真地接待每位来局信访的群众,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用实实在在的作风、行风效果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推上新台阶。

总之,20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思想教育工作需要深入开展;各项党风廉政制度有待加强和完善;作风转变的程度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机制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方法措施还有待深入探索。今后,我局将更加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领八项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以班子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精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2012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检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狠抓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推动了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局班子始终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将各项责任目标重新做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或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局班子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抓紧理论学习。建立每周二、五学习教育制度,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现已组织学习40余次,参加人数为700多人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结合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实际,组织学习《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勤政廉政“五要五不要”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四项制度内容等规定,极大的提高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职工得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结合治理“小刺激”活动,利用正反典型,开展防腐警示教育,今年,先后组织局机关干部观看了《赌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积极征订《中国监察》、《党纪党风》等书刊,通过学习教育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从思想源头筑牢了防腐防线,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机关行风建设,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我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局领导班子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我县人员得调整、岗位安排等,都是在单位或个人申请、群众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政府审批,没有违反组织程序情况。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和社会监督,坚持“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断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受理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拖欠员工工资、非法职介、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了“受理、查处、结案”及时到位。劳动合同管理日趋规范,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避免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发生。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定性准确,调处得当,结案及时,有效地将劳资双方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没有引发任何群体性上访事件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好各项服务承诺

以大力实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效能监督为重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对公开招聘、人事变动、职称评聘等事项实行公开办理制度,将工作过程、办事结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维护了我局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险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抓好班子自身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认真执行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强、开拓创新、团结实干、清正廉洁的集体。

三是以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规范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聘、职工退休、医疗费支出等项目的公开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公正便民等方面改进业务工作,突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热情认真地接待每位来局信访的群众,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用实实在在的作风、行风效果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推上新台阶。

总之,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思想教育工作需要深入开展;各项党风廉政制度有待加强和完善;作风转变的程度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机制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方法措施还有待深入探索。今后,我局将更加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领八项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以班子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精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市人事劳动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市人事劳动局2004年党风廉政一年来,我局工作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党的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会议和通辽市、我市责任内容,按照市委(2004)7号和市纪委(2004)2号文件精神,特别是市委特书记、市纪委李书记在全市党风廉正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抓教育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人事劳动系统的,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
我们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能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班子成员能就自己分管的各项业务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抓好落实。2、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建立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用制度明确责任,使开展工作有据可依,更具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班子和个人报告的内容、形式、时间。局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管理考核目标之内,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完整的责任网络体系。将年度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落实到人,不留死角。3、制度落实比较到位。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办法、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撰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书面报告,各单位班子成员也于年底前将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年来,认真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纪委两个《条列》,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认真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及我市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制定我局以及各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一是抓好我局的贯彻落实。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及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自我防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系统开展了以“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及“树人事干部形象”活动为主体的民主生活会。二是抓好系统的贯彻落实。各二级单位把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作为本系统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进行了学习、传达。2、认真抓好廉洁从政教育。一是认真学习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全系统干部认真阅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广泛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大家怎样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3、扎实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各党员干部讲党风、讲廉政、讲勤政、三、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根据纪委全会精神,我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做到“四不准”。即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要求全厅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反对各种奢

侈浪费行为,做到“四个坚决制止”: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并按规定严格抓好落实。做到了一下几点:一是党组成员对自身要求严格,示范作用突出;二是制度健全,配套措施得力,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度落实较好。总体来看,全系统在抓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杜绝了以开会、、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和因私出国用公款报销的现象,有效地治理了用公款吃喝玩乐的不正之风,同时认真落实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规定,也没有出现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置移动通信工具和违反规定报销话费的现象。 六、切实加强对各项社保资金的监管劳动保障部门掌管的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和吃饭钱。管好用好各项社保资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责任十分重大。从全省来看,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主要发挥了四个作用:一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全省有省本级、13个市州、44个县市区成立了由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政府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劳动保障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发挥基金监督机构的作用。全省包括省厅在内,有14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都设立了社保基金监督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194人,在组织、机构、人员上提供了保证。基金监督机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各级基金监督机构统一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检查,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察。省厅基金监督处对省管参保单位包括铁路、交通、民航、煤炭、中建五局等五个行业的24个总机构48个分支机构共计20余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1份,解决异议问题51个,制发审计决定书29份,核增单位缴费基数3.02亿元,个人缴费基数1.44亿元。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还加大了查处基金管理中的违纪案件力度。仅省厅就核查案件20起,涉案金额2050万元,当年结案19起,追回基金1610万元。三是充分发挥社保经办机构的作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社保基金管理的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加强缴费基数的稽核,与财政部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等措施,保证了基金运营的安全和完整。四是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作用,督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履行自身职责,管好用好各项社保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为加强监管力度,还积极协助各级基金监督机构对有关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厅纪检组多次与基金处一起,对怀化、益阳等地举报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八、认真完成省纪委下达的反腐败任务1、思想重视,明确任务。去年,省纪委向厅党组下达了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厅纪检组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处室、单位,不留死角,印发了《关于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湘劳社发45号)至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和市州劳动保障局,提出具体要求。2、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厅纪检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制订有力措施,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大部分市州局还将省厅印发的(湘劳社发〔2003〕45号)文件转发到市县局,形成了该项工作的整体合力和完整的工作网络。省厅于去年12月底将年度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专题向省纪委作了汇报,得到省纪委的肯定。今年初,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省直反腐败工作责任部门2003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的通报》(湘纪通3号),对我厅的一些做法给予了肯定。九、自身建设和系统工作1、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抓了业务知识的培训。根据各市州局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大部分没有接受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的情况,省厅纪检组会同省纪委宣教室一起,组织了市州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中纪委在杭州培训中心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各市州、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干部也参加了各级业务培训,使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2、系统工作进一步加强。过去的一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省厅纪检组在自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努力加强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到全省上下一盘棋。年初,下发了《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湘劳社党组〔2003〕1号)和《关于落实反腐败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45号)到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要求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三月初召开了市州局纪检组长参加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作了统一的部署。市州劳动保障局与省厅的联系进一步紧密,对省厅纪检组部署的任务或交办的工作,基本上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省市之间基本形成了上下连动的良好态势。长沙、邵阳、自治州、永州、岳阳、郴州等市州在这个方面做的更突出一些。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成效显著。但还不够,比如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全省工作步骤还需进一步协调统一,这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2

004年主要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促使我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管总的、根本的制度,抓好该项制度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该项制度,应着重抓好“四要”:一要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级班子成员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要落实报告制度,具体来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本局党组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向上一级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二是督促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的班子成员及时向本局纪检组如实汇报执行情况;三要开展责任考核,各级劳动保障局要在年底结合业务工作,对考核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意考核结果在工作中的运用,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二、继续抓好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抓领导干部廉洁自率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涉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要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三、进一步抓好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使劳动保障系统的行政审批公正透明、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同时加大硬件和软件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硬件建设就是要加大投入,改善场所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行风建设。要配合各级机关党委抓好行风建设,要大力提倡和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继续推进“三优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把劳动保障系统建设成为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四是对涉及人、钱、权的工作加强监督。应继续加强对基建工程、网络建设、工伤残等级鉴定、提前退休审批以及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四、继续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监管。还没有建立基金监督机构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设立机构,配备人员。要督促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完善修订基金征缴工作流程图,规范基金管理和运作程序,严格落实各环节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内控机制;督促基金监督机构履行职责,强化对基金的全面监控,确保基金运营安全;协助基金监督机构加大对社保基金管理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保资金的完整。五、加强教育工作。任何时候,思想教育都不能放松,今年,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要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要依据《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党的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提高对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监察水平。同志们,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从各市州的工作总结中可以发现,去年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保基金管理中也还有违纪现象,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这些现象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振奋精神,与时俱进,认真抓好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完成党和政府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断奋进。

"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