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总会经历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那么,总结的相关范文要怎么去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2013年县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自8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国务院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商务局为主牵头组织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現将主要工作及成效总结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近三个月的整治行动,我县基本实现了县城城区进点屠宰率100%,县城所有商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建立了生猪进场验收制度、进出台帐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流通环节和食堂、餐饮单位建立了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实现了县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领导,组建了专门的整治班子。为加強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x同志为组长,商务局长xxx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休宁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有关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部署周密,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及時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xx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逐层逐级地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並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強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国务院关于加強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別規定》出台后,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一起就此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活动,还出动了宣传车到乡镇进行了广泛宣传,采取印发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大街小巷宣传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安全知识,在电视台还开辟专栏进行定点屠宰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辆x台次,印发宣传资料xxx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正常的定点屠宰管理秩序。我县严格按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了打击私屠滥宰的力度,集中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內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清理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x个,缴获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xx公斤。
(五)加強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确保出场肉品质量。严格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宰杀生猪,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确保生猪产品质量承诺书,保证沒有检验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场屠宰,检验检疫不合格、未加盖检验检疫章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屠宰注水生猪、病害生猪。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检查验收台帐、生猪产品出场销售台帐、肉品品质检验台帐三个登记制度,保证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专项整治行动以來,共对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质量抽检4次,未发现未合格肉品出场情況。我們还要求定点屠宰场向县商务主管部門签订的确保生猪产品质量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
(六)加強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及办案制度、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出勤管理、学习管理,举报奖励制度等各项內部管理制度,屠宰场消毒制度,化验室检测制度等企业管理制度,实現企业规范化管理。在定点屠宰企业显目位置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的举报查处率达100%。近期,我們还将派员参加全省生猪屠宰管理培訓班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員培训班。
dg15.com更多总结小编推荐
县猪肉质量整治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县猪肉质量整治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自8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国务院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商务局为主牵头组织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現将主要工作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近三个月的整治行动,我县基本实现了县城城区进点屠宰率100%,县城所有商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建立了生猪进场验收制度、进出台帐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流通环节和食堂、餐饮单位建立了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实现了县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领导,组建了专门的整治班子。为加強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x同志为组长,商务局长xxx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休宁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有关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部署周密,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及時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xx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逐层逐级地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並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強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国务院关于加強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別規定》出台后,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一起就此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活动,还出动了宣传车到乡镇进行了广泛宣传,采取印发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大街小巷宣传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安全知识,在电视台还开辟专栏进行定点屠宰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辆x台次,印发宣传资料xxx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正常的定点屠宰管理秩序。我县严格按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了打击私屠滥宰的力度,集中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內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清理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x个,缴获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xx公斤。
(五)加強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确保出场肉品质量。严格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宰杀生猪,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确保生猪产品质量承诺书,保证沒有检验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场屠宰,检验检疫不合格、未加盖检验检疫章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屠宰注水生猪、病害生猪。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检查验收台帐、生猪产品出场销售台帐、肉品品质检验台帐三个登记制度,保证肉品质量合格率达100%。专项整治行动以來,共对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质量抽检4次,未发现未合格肉品出场情況。我們还要求定点屠宰场向县商务主管部門签订的确保生猪产品质量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
(六)加強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及办案制度、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出勤管理、学习管理,举报奖励制度等各项內部管理制度,屠宰场消毒制度,化验室检测制度等企业管理制度,实現企业规范化管理。在定点屠宰企业显目位置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的举报查处率达100%。近期,我們还将派员参加全省生猪屠宰管理培訓班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員培训班。(七)全面推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针对国务院对乡镇定点屠宰进点率95%的硬指标、硬任务,结合我县实际,首先我们积极地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作好汇报,力争县政府領导的高度支持和重视,召开了全县全面推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工作会议,同時,我們还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一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力争在年底专项整治验收前,全县乡镇基本兴建乡镇定点屠宰点和实行屠工管理,实现乡镇生猪定点屠宰进点率达95%。
(八)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长治久安。根据国务院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建立和完善了多部门联合长期监管工作制度,监管范围涵盖了生猪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台帐和证章制度的执行,投诉举报制度的执行、生猪产地、宰前、屠宰检疫制度的执行,生猪屠宰监管、猪肉品质检验抽查、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执行,对加工企业必须使用检疫检验合格猪肉的监管检查,对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场的核查,对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是否来自自定点屠宰场的核查。
县开展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和挂牌督办手段大力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省、市局的部署和指导下,××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经达到了四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
1、全面开展了化肥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全县4家化肥生产企业已100%建立质量档案;
2、全县化肥生产企业100%取证生产;
3、全县化肥行业的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在今年的监督抽查检查中合格率为100%;
4、没有出现制售假冒伪劣的重大违法活动。
××县化肥质量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促合作
(一)领导重视。化肥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历来被各级政府和部门所重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听取县质监局的工作汇报,并亲自参加了全县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动员会、农资连锁经营工作布置会等会议。在由农业部门牵头的全县实施放心农资工程动员会上,分管农业副县长也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府分管领导能亲自参加这些会议,说明县政府对农资、化肥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十分重视的。
(二)部门积极配合。化肥产品质量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牵涉到的部门多、环节多,光靠单个部门的力量是无法顺利完成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切实把化肥质量提升整治工作作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农业部门负责总牵头、总协调,供销部门负责农资产品连锁经营,工商部门负责农资生产、经营无证无照的查处取缔,质监部门由负责生产领域的质量安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敢于动真求实效
本次化肥质量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的化肥生产企业,整治牵头工作主要由质监部门来承担。为切实落实上级要求,抓好全县范围内的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县质监局抽调技术骨干,相关科室互相协调,深入企业、落实措施,开展帮扶、指导、督促,化肥质量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全面建档。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列入整治范围的化肥生产企业为4家。局管理科多次走访企业,根据企业现状为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并对企业执行标准进行了复审和清理。
(二)加大巡查频次。因为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企业数不是很多,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坚持每个月组织对化肥生产企业巡查一遍,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巡查检查4次。
(三)建立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产品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化肥企业进行a、b、c、d分类,实施分类监管。将两家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较高的企业列入重点培育类(a类)管理;将曾出现过质量纠纷,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公司列入指导帮扶类(b类);对起步运营不久、企业规模不大的××有限公司则列入规范提高类(c类)。按实际情况将企业进行分类后,制定不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实施动态监管,促进了全县化肥生产行业整体的质量提升。
(四)强化监管督促。在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的同时,强化对化肥生产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货台帐、生产工艺过程、出厂检验、销售台帐等是否严格按照质保体系运行,生产全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要求企业充分授权企业质检部门,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门的同时,要求企业保证产品包装计量不出偏差,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注重诚信建设,不发生失信行为。
三、宣传教育促提高
在专项整治期间,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注农资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了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安全使用等意识的不断提升,促进了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的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期间,县主流媒体刊发、播报专项整治信息7篇次。电视台还对全县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报道了专项整治的意义、重点和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在政务网站上发布工作动态和信息。到目前为止,已刊登相关整治信息12篇次,为专项整治打下了舆论基础。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生产领域,县质监部门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企业部门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座谈会、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督促企业相关人员学习、熟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增强生产企业按法依规生产的意识。在流通领域,县农业、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内容是教育农资从业人员如何指导农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肥。全县共培训农资从业人员共400多人次,有力地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营素质,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守法经营,确保全县未发生因化肥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事故,维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县在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被列入规范类的××化肥有限公司的整治规范提高,要制定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该企业产品质量的长期保持稳定,为建立化肥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和全过程监管机制进行有益地探索
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参阅稿)的文件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抽调专门人员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城区粮食局机关现核定事业编制人数23 人,在职人员21 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桃城区粮食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刘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新占、副局长马国平任副组长及局办公室、财审科、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桃城区粮食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到科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今后的工作目标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财政供养“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 方案 〉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局机关行政 编制18个,实有17人,机关工勤编1个,实有1人;下属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15个,其中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自收自支人员6名;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人员7名(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 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 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组织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做好2013年整治“吃空饷”工作,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工作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防止“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浮梁县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浮人社字[2013]5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深化人事制度和机构编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持政府部门人员经费开支的合理水平。
坚持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三是坚持“—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的原则;四是坚持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堵塞漏洞;五是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明确清理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清理范围
局机关及下属旅游质监所在编财政供养人员。
(二)十类清理对象
一是,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是,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工作),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三是,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四是,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五是,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六是,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补贴标准的人员;
七是,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人员;
八是,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九是,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十是,其它需要治理纠正的问题。
(三)清理方法
三、明确工作方法步骤
清理整治工作从2013年9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为期四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清理、督查核实、清退处理四个阶段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了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治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由局党组书记王小勇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奇龙为常务副组长的县旅游局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清理整治“吃空饷”领导小组沟通联络汇报等日常具体工作,张起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经过对照文件,认真核查,我局尚无“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存在。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了县旅游局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98-7116789和监督信箱364238805qq.com,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