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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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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实行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第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抓住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这个重点,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1-10月份以来,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上作了一定的工作,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市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现将我市XX-XX年年度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5月,我市支农专项资金首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全部实行报账制。采取的措施:1、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核算。实行专户管理、专人专账核算、并与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做到专项、专款专用。1—10月份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支农资金专户累计拨入资金30笔,金额共计9,924,780元,累计发生支出16笔,支出金额3,419,138.40元。预付项目资金共18笔,金额共计212万元。2、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资金原则上不直接下达到项目单位,必须由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支出进度,凭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和审核确认,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启动项目实施和竣工报账的管理制度。3、确定专人全程监督检查。对项目财政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支农专项立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1、套取资金现象仍然存在。团结水库水毁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未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就自行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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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工作总结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一)

浅析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思路措施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放大财政杠杆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是各级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财政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源优势方面,正视存在问题,积极开拓创新,探索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在我县取得实效,通过学习和思考,本人提出自己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仅供领导参考。

一、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为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项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相关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资金。在管理上要求专款专用,按项目单独核算。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一特性和要求,却被片面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给财政专项资金科学使用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零星分散。各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目标,都强调自身工作重要,相互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资出多门,条条管理,造成了大量低水平建设,财政资金被分散使用,有限的

财力资源被支解,撒胡椒面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形式、轻效益。由于片面强调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上主动性不足,不越雷池一步,对专项资金的整合缺乏研究和实践,产生了许多规模小、效益低的黑胡子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各部门几乎都有直接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各自为政,管理方式方法多样,下达形式各异,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造成统筹协调难。

四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难以实施。由于大多数专项资金被分散使用,有的只是短期行为,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因此考核目标难以确定,绩效考核工作难以开展。

二、充分认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专项资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使用范围越来越广,迫切要求我们对之进行整合。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县专项资金数额5.59亿元。到2009年专项资金数额达到9.85亿元。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总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扩大内需、保障民生等重大决策的实施,专项资金增长势头更加明显,并已扩大到多个领域,迫切要求我们探索全新的管理模式,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有效整合。

2、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昭示我们必须改革传统专项资金使用模式,推行整合捆绑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而对于专项资金整合使用来讲,其本质也是统筹使用。多年来,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各自为战,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很难形成规模效应,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在统筹上下功夫。对于我们财政人来说,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工作,就是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3、各地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近年来,各级越来越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工作,湖北、甘肃等地的一些做法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我省西乡、石泉等地在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方面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县2007年以来逐步开展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资金整合试点和教育专项资金板块整合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都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从理论到实践反复证明,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无疑对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推广和实施。尤其对于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更应将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的思路措施

1、规划先行,增强资金整合的黏合力。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解决好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问题,这是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的要义所在。从各地的成功实践来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首先要从规划抓起。规划是蓝图、是

操作指南,只有规划做好了,资金整合才有依据,具体工作才有方向,整合目标才能落实。如果没有科学、严谨、具有操作性、约束力的规划,专项资金整合捆绑使用只能是空谈。各地失败的教训也一再告诫我们,走好第一步――精心制订规划至关重要,第一步没有走好,下一步的工作就无法展开。对于专项资金整合来讲,当前,紧要的是围绕产业发展,以明确资金投向、扶持方向为重点,制订有利于资金整合的产业发展规划。制订规划要善于做大文章,打破行业界限、部门界限,统筹考虑各方面的资金资源,进一步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发挥聚合效应奠定基础。规划一经确定,财政专项资金就必须严格按照发展规划来安排,决不允许各自为政。

2、创设平台,搭建有效载体。发展规划管方向,管大局,要真正把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光有规划还不行。我们要进一步把规划细化,精心设计和搭建整合平台。结合各地的成功实践,我们要着重在四个平台上下功夫。要搭建以重点产业为载体的整合平台。根据全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扶持产业发展的整合措施,把各类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特做精。要搭建以重点领域为载体的整合平台。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力戒遍地开花、小打小闹。要本着一年一个区域,一年一个重点,各个项目一齐上,多项措施一齐用的思路,力争做到

扶一块,成一块,使群众真切体会到建设的成果,确保取得示范带动作用。要搭建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的整合平台。要对重点项目分类排队,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每年确定一批财政扶持的重点项目,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针对性,做到目标同向,握指成拳。要搭建以解决重点问题为载体的整合平台。对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社会事业发展问题,要精心谋划,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步骤,着力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投入,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3、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投入使用的方式方法,调整资金投入的方向和重点,涉及部门利益时,势必会遇到一定的阻力。从我县及各地区的实践来看,要确保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尤为关键。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就很难做到步调统一,目标一致,就很难解决各自为战的问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就很难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强大的工作动力,整合的目标就很难实现。因此,要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重点解决好跨部门、跨行业的工作协调问题。要建立日常议事决策机制,及时根据政府的产业规划、工作规划,精心设计整合平台;通过联席磋商,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审批、重点使用的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多头申请、资金分散使用现象。要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资金的统一协调和各有关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二)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和完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乡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根据XXX号文件关于开展重点清查小金库和清理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乡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于2011年8月21日至26日开展重点清查小金库和财政专项资金具体工作,现将重点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完成。为有效组织好我乡的清查工作,乡政府、乡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小金库回头看工作,由乡纪委牵头,乡人大、财政、民政和农合行直属分理处等单位积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二、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我们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在开展重点检查中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开展重点检查中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重点清查小金库情况。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对乡政府、财政所、乡经济中心、乡农科站、乡合管办、乡林业站、乡工会等XXX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清查过程中,清查工作小组细致地观察、分析被检查单位的账户往来情况,并与单位提供的银行存款情况和银行进行核对,了解相关单位在提供的银行账户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账户,与此同时围绕其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查,看其是否将资金隐秘转移,挪用或截留。通过对XXX个单位进行认真清查核实,未发现有私存私放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未发现财政专项资金有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清查上报的XXX个银行账户均为财政同意开设的合法账户。清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各单位有账外设账、公款私存、违规违法开设银行账户等行为。

通过这次重点清查小金库和清理财政专项资金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章立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以确保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

XXX乡镇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三)

2013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着力在进的工作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年的实施和三城同创、四大工程建设,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

一、着眼长远、以财生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一是出台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系列政策,采取新增用电量奖励、参展费补助、政府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企业多生产。二是实施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三是安排1000万元,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和金融机构共建风险资金池,分担贷款风险,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推动出口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实行出口增量贴息、外贸专项补助等政策,支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五是采取财政奖励办法,扶持企业做好用工服务,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难题。

促进产业调整提升。一是实施扩大内需财税政策,市财政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国投公司债券等各类资金,有效带动民间资本,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工业区、港口、保障性住房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条件,努力完善商贸流通服务设施,及时拨付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288万元。二是切实将促进三维对接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细化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税措施,积极推动招商引资。三是继续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切实减轻企业税负,积极促进服务业发展。出台财税奖励政策,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提升发展。四是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统筹海域使用金,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五是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推动旅游业发展。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科技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将科技支出预算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从1.5%提高到2%,全面落实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支出434万元,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争创品牌。三是出台高层次人才、驻融央企人才奖励办法,实行优惠财税政策,支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从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支持融侨、江阴、元洪、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承载功能,促进园区经济稳步发展。筹集2.5亿元,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出台优惠的财税政策,促进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发展。继续对小城镇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

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保障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需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提高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补贴水平。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现代渔业和水产业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二、依法依规、有效聚财,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工作

对内挖掘增收潜力。一是强化征管保增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发展变化,加强税源监控、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平稳较快增长,全力稳固存量财源。二是协调运作保增收。落实优惠财税政策,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促进工业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外出经营和外地来融建筑企业在我市缴纳税收;协调解决福州下移企业税收归属,促进属地管征,确保我市既得财力。三是挖掘潜力保增收。

建立健全城区范围内私房租赁税收委托代征机制,加大小税源的征管力度,促进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同时,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镇街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将厉行节约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推进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公务接待费预警机制、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加强公车控购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有限的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向上积极争取支持。实时关注上级政策走向,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市财政困难、区域发展等工作情况,在市领导的亲力亲为带动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上级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力度,收到了较好成效。尤其是上级对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新增长区域、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补助资金呈现较大增长。

三、改善民生、合理用财,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等政策,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实现城乡统一;推进校安工程建设,支持教育薄弱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改造,实施营养改善和校车安全工程;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范围,完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提高公办学校缺编代课教师代课金补助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从年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继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和三核一补政策;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等得到加强。

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扶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市。继续实施被征地用海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层政法部门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保障力度,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人口和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和独生子女父母、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投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建立城乡垃圾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整合饮用水源保护、家园清洁行动、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等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注重绩效、科学理财,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加强预算管理。继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开支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10家预算单位、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监控试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市本级10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

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制定出台《福清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逐步建立起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制定部门预算支出指标调整标准,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加大结余资金统筹调剂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政府投融资机制。研究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逐步构建功能明确、职责落实、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公开发行国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采用ppp模式引入央企、民营企业投资城区开发建设,通过BT方式引入民资投向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基础性、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范畴,强化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将债务本息列入预算管理,维护我市良好债务信誉,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XX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40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XX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XX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


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202号、苏劳社电11号和市连劳社发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2006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06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06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2006年11月25日—2007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200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06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 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2006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

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07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建筑领域工程还存在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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