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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工作总结 ”,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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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xx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xx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xx〕33号、中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xx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民宗局民族科2012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科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且及时完成省民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8月6日,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0人参加了会议。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对这些在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过基层推荐先进名单报地委审批,最终经地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67名。在这次会议上,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特地发来贺电表示祝贺,祝大会召开圆满成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周年,8月7日,我局在会展中心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纪念品。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个先进集体,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2、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0周年迎庆活动,8月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我们共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单。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且,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大意各县区的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了两个民族乡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协调林管局财务处为两县拨付鄂伦春族护林员工资,现已下拨到位。
1、完成省下达的00——00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统计表、民族经济统计表等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会同地区财政局完成了向省财政厅、省民委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为呼玛县、塔河县两个鄂伦春族乡申报发展资金项目8个,申报资金总额为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3、我局为使两个民族乡的经济快速发展,使鄂伦春族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专门组织两个民族乡的鄂伦春族农民和畜牧养殖户,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讷河兴旺鄂温克族乡考察学习了发展畜牧业的经验,并形成了考察报告。通过这样的考察学习,使鄂伦春族农民看到了其他地市的民族乡村是如何发展自己的长处致富奔小康的,从他们身上学习到经验和技能,回来后参加考察的养殖户表示,不但学习到了经验,更找到了发展的方向,也看到了努力发展好畜牧业的美好前景。
(四)认真作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1、通过过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少数民族干部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今年我们推荐塔河县和呼玛县各一名副县长,参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主办的“边境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并推荐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市丰台区挂职锻炼。
2、为结合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加大力度的工作安排,协调地委组织部抽调地委党校的优秀教师,深入到两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一个政治理论培训的基础;
(五)认真作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调研工作
今年是省民委确定的调研年,我局认真研究我区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特点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制定了调研工作目标,并确定“关于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的调研”和“当前影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原因及对策”两个调研专题。九月份,我们深入到民族乡开展了针对性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根据省民委工作统一部署,还完成了其他5个调研:
1、为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由于贫困入学困难的问题,开展了“少数民族边境县教育‘三免费’调研”,对塔河县、呼玛县、漠河县“三免费”调研中,对“普九”情况,“三免费”实施的范围、标准、师资力量、学生总数并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教育如何更好地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2、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调研”把鄂伦春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种类、开展情况和未能开展的原因形成了调查报告。
3、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情况的调查”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农民的医药费用,近十年间的数据进行了摸底调查,我们得知每年政府拨款情况、报销医药费情况和拖欠医药费的原因,找到了拖欠医药费的症结,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为今后解决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药费拖欠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
4、根据省民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开展了《大兴安岭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调研,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了解了我区少数民族事业的基本情况,在我区今后选择重点发展哪一项少数民族事业的问题上提供了一手资料。
5、在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上成绩突出,根据省民为工作安排,形成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调研,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情况掌握了更新的数据,通过这次调查,使我们可以看到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面指明了工作方向。
(六)认真作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1、完成了为民族宗教《年鉴》供稿工作;
2、推荐上报“民族教育”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人,并撰写了先进事迹材料;
3、根据省民委工作部署,推荐上报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为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相关材料;
4、完成国家民委、省民委“兴边富民行动”万里行工作组来我区检查的接待工作;
5、为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我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并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七)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1、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今年,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9份。
2、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工作。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今年,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杂费证明0份。
3、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考试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全区有名少数民族高考应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回族、朝鲜族等9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全区共有00名中考生,共涉及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锡箔族、俄罗斯族等0个少数民族,我们在考前对这些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进行了审核。
二、工作思路在取得成绩基础上,,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为指导,着重作好民族经济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根据民族工作的实际,确定了民族科工作要点如下:
1、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规,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四个条例,及大发[00]号文件。、重点指导两个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2、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
3、深入基层,开展民族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民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意识还不够足的缺点。,我们将按照全局的工作思路,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民族和宗教事务工作总结


作为局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我注意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导作用、凝聚作用和带头作用,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

一是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充分发挥班长作用,带好班子。工作中,我注重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善断不武断、统揽不包揽、放手不撒手、爱护不袒护、大度不糊涂,不搞家长制、一言堂,重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决策;还注意把集体领导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形成集体领导的合力。根据各个成员的专长、特点,把担子分担到班子成员肩上,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既交任务也赋予相应的权力,让大家都能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职、权、责达到高度统一,按照分工放开手脚、尽心尽责地开展工作,心一起往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上想,劲一起往争创一流工作上使。
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中,我把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及政策法规,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当好班长。一年来,我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的理解;通过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树立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思想;通过党的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坚定了在新形势下,克服困难,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

与此同时,我不断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探寻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的新途径。先后组织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多方面调研活动,在市政协杂志、河南省领导内参、法人维权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调研理论文章,工作之余自己能够做到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宗教活动场所,广交朋友,从中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状况,听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梳理了在新形势下搞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的思路,改变了自己以往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靠单纯听汇报、看书面材料的状况,增强了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地转变工作作风,使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成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的重要性,领导者的个人品行,对机关作风建设影响重大。我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作为个人的座右铭,严格执行十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一年来,我局制定了多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决不收取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决不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礼品、资金、赞助,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小汽车和通迅工具配备、购买和装修住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不接受接待,从源头抓起,树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格工作者良好形象。

廉生勤、勤生绩,具体工作中,我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放在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中考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当好政府的参谋;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政策公开透明,办事公道,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拓宽思路,力求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尽管我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付出了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省、市领肯定,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对下基层钻研不够,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上不够全面细致;处理协调问题能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也能注重抓落实,但深入县、区基层调研不够;对同志能坦诚相待、友好相处,也能做到严格管理、不怕得罪人,但工作中缺少与同志们交流沟通等等。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做的,无一不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下完成的,无一不是在局机关、县区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真诚帮助下实现的。党组各成员给我的帮助和配合自不待言,各位科长和同志们(这也包括离退休的老同志)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也非常多。

最后,我向大家表个态。2009年度,我决心按照市局党委的要求,在局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倍加努力学习,倍加努力工作,倍加珍视和维护我局已形成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倍加自觉地接受同志们和上级的监督,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职责,以实际行动承担起一个党委书记的职责,不辜负组织上对自己的重托,不辜负在座各位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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