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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对监管人员、经营主体和食品类别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监管,有效增强了食品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巡查效率,避免执法人员监管的盲目性,建立起“重点突出,监管到位,成果显著”的食品监...
今年以来,针对食品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针对性不强、全程掌控性不足等问题,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行了食品监管“评估制”工作法,通过对监管人员、经营主体和食品类别进行评估,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性和系统化。
一、创新三项机制,构建食品监管“评估制”基本框架
(一)建立监管人员能力评估机制。结合食品监管实际,制定了《市工商局食品监管能力评估办法》,通过能力测试、明察暗访和案卷规范性评比等方式对监管者的食品监管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监管人员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识别和调查处理能力、食品安全知识沟通指导能力、日常监管的痕迹固定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调度能力等,对每个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给出评价等次,出具《食品监管能力评估意见书》,详细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和自我素质提高的紧迫性,促进监管能力的提升。
(二)建立经营主体规范评估机制。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保证数据库及时更新、准确无误,并制作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评分表》,内容包含评估项目、分值等,依据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诚信情况、自律制度、监管记录和日常经营行为检查结果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进行评估分类,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级别,C级为最低级别,建立了《食品经营者规范等级档案》,实行按风险度监管,对A级经营户,工商部门将予以重点扶持,对C级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全市2700个食品主体的经营规范行为全程信用监管评价。
(三)建立食品类别风险评估机制。由市局消保科牵头组织各基层工商所食品监管人员收集辖区食品类别信息,依据食品风险评估标准确定本辖区风险等级食品名录。根据消费者投诉、食品的保质期限、品牌信誉等因素对食品风险进行评估,将保质期短、易含非法添加剂、易变质和受环境卫生污染的生鲜食品、乳制品等列为高风险,将保质期相对适中、包装相对松散的散装食品列为一般风险,将保质期长、包装严实、可贮藏和不易受污染的预包装食品列为低风险等三个风险等级,对同一经营者经销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重点检查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突出三个环节,确保食品监管“评估制”取得实效
(一)突出“科学搭配”环节。根据前期评估结果,按照“强弱搭配、老少配对”的原则,将全系统食品监管人员进行科学优化搭配,分成了90对新老搭配式的监管小组,实行食品监管“定人员、定辖区、定责任”,有效地发挥了年轻干部思想活跃动手能力强、年龄较大干部办案经验丰富等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取长补短的良好效果,通过监管人员的优化配置,食品监管能力得到了有效强化,
(二)突出“浮动评估”环节。实行定期评估等级浮动的制度,每年消保科牵头组织基层工商所长按照评比标准对辖区经营业户进行一次考评,经营户全年无投诉、无售假,产品质量多次检验检测均合格的可提高等次实现“升级”;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在日常监管中发生新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降低等次,实行“降级”处理;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食品经营户,及时根据实际情况降为最低等级,并强化巡查监管,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直至退出市场。
(三)突出“结果运用”环节。突出食品监管评估信息的后续运用,通过及时整理食品监管信息,发布《食品监管评估分类信息报告》,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食品经营户落实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巡查人员根据巡查内容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对制度执行不力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食品经营户降低信用等级,对严重失信的食品经营户再次出现违法经营行为还将加重行政处罚,使食品经营户切实感受到信用登记划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三、强化三项保障,夯实食品监管“评估制”运作基础
为了确保食品监管“评估制”工作取得实效,该局从夯实基础着手,积极做好三项保障、引导性工作。
(一)强化分层培训保障。结合“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实行分层培训机制,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讲评、现场指导、技能考核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实操的培训,按照不同执法人员能力的不同,分别确定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和培训要求,把老同志、评估水平普通人员列为第一层面培训对象;把近年新考录公务员、评估水平较高人员列为第二层面培训对象,实行培训分层分类,对不同的层面施以不同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熟练操作系统准确定位目标食品的能力。目前,共开办“食品监管培训班 9期,参训人员达到300人次。
(二)强化行政指导保障。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责任,指导食品业户规范建立销货台帐、进货台帐,组织食品票据凭证专项检查,对商品与票据不符或归档资料不全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对在经营过程中未依法索要供货商档案的部分食品经营户下发《行政告诫书》200多份,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辖区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率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同时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召集业户座谈、制作宣传版面、组织交流观摩、人员驻点管理、送法进店进场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三)强化考核督导保障。制定了《市工商局食品监管考核标准》,实行交叉检查和统一考核、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动态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人员的辖区的食品台账规范化程度、食品安全违法率及经营者自律能力等进行量化打分,根据量化成绩最后划定绩效考评等级,根据等级予以奖惩,将奖惩结果记录档案并予以公开;同时定期回访食品经营户,收集食品监管执法人员执法状况反馈信息,加强与工商所属地镇街部门沟通交流,及时接收其对工商所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和工作效果的反馈信息,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四、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通过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食品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通过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对监管人员、经营主体和食品类别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监管,有效增强了食品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巡查效率,避免执法人员监管的盲目性,建立起“重点突出,监管到位,成果显著”的食品监管新机制。同时,通过食品监管评估信息的后续运用,有效避免了食品监管的盲目性和突击性,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
(二)提升了食品监管质量的评价水平。通过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对每个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给出评价等次,出具《食品监管能力评估意见书》,使监管人员能够对监管水平有了更加直观和清醒的认识,有效提升了食品监管质量的评价水平,从而更加容易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对经营业户的规范性进行评估,年终通过计算各工商所辖区A级经营户的百分比对基层食品监管的质量进行评价,提升了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三)提升了经营主体的自律能力。通过推行食品监管“评估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市场主体、行业自律标准,有效提升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通过与经营者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督促了经营主体落实自身管理、源头管理和溯源、添加剂管理、和变质过期食品清理等制度,有效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牢筑了食品安全坚固防线。今年以来,辖区食品经营的规范性同比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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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风险评估管理制度】10.2.1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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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编号:
版本:
发布日期:
xxx汽车修理厂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实施日期: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识别、影响xxx汽车修理厂职业健康的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汽车修理厂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风险评估与控制。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1)《职业健康体系规范》
(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及代码》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4)《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6)其他依据
3.2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机构与职责
4.1组织机构
(1)设立风险评估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工会有关人员。
4.2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做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5详细规定
5.1评价时机
(1)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及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技术改进项目;3)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5.2评价依据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3风险评估方法
(1)安全评价表法,该评价方法,适用于所有部门员工。
(来自: 在 点 网)(2)风险的定量评价采用《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4.3条款和LEC评价法进行,LEC评价法适用于安全管理部门及危险辨识人员。
风险级别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见表1)。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因素中的频繁程度(见表2)。
C——如果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见表3)。
D——评价危险性大小(见表4)。
D值越大,说明危险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当风险评估的最终危害性分值D≥160时,评价为重大风险,必须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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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餐饮服务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餐饮服务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和综合评估工作,通过对全市大型餐馆、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开展分类分级综合评估,从而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激励上述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自律经营,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的保障。为做好我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我局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并纳入**市绩效考核一项重要指标,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餐饮服务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制定了《**市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实施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制度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机构。领导小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和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不同特点,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施办法和时间进程、操作步骤等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重点是学校食堂(不含幼儿园)、大型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餐饮服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到了目的明确、任务清楚、分工详细、环节紧密、程序严谨。在工作开展中,局长和分管领导先后到分类分级综合评估重点单位现场考察、检查指导,对评估工作提出要求。领导的重视为下一步做好中、小型餐饮单位、快餐和小吃店的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培训,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的前提。
一是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遵照全面贯彻、认真执行、落实到位、集中培训的工作原则,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全体监督执法员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业务知识培训。全局30多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统一接受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培训。 培训会上,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和认真的讲解,通过理论学习,使监管人员的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培训。分批次举办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和重点街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参与培训的有190人、学校食堂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160人参加;重点街区餐饮服务单位参训的有120人。由于宣传到位、指导具体,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都十分重视,大家都能根据各自的条件,进行了申报。
(四)指导到位,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的关键。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是在总结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套科学管理体系,它不同于以往的争先创优活动,而是有着严格的评判标准的管理体系。在严格强调硬件设施设备配置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和落实良好的食品安全操作过程控制。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市范围的学校食堂(含市教委管理的幼儿园)、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馆、重点街区的餐饮服务单位为评定对象,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大多数餐饮单位、学校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次的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组织了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分类分级综合评估专项工作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对所有职工进行了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的培训,使职工认识到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根据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分,找出不足并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适合自身特点的卫生制度和自查制度,并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各单位通过对职工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通过对硬件设施的装修和添置,达到量化分级工作的要求标准;划拨专项基金,大力支持申报餐饮量化分级工作。
与此同时,我局加大指导力度,对于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的,主要是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落实从采购进货到食品加工,从餐具消毒到库房管理,从消杀灭到餐后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
对于硬件设施不到位或限于布局难以调整的,主要是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添置必备的卫生设施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地做到流程由生到熟的合理布局。
(五)公平公正,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的关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关系到餐饮服务单位的切身利益以及发展,关系到规范餐饮服务行业、净化餐饮服务行业、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三公原则,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能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扎实、长期地开展下去,更便于让广大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
在评审验收过程中,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验收小组坚持一个标准,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馆(食堂)类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进行年度等级A、B、C的评定。评价得分为总分的 85%以上,为A级;评价得分为总分的70-85%,为B级;评价得分为总分的60-70%,为C级;评价得分低于总分60%的或者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 C级,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使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形象标识评定表》进行动态等级的评定,评定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评为大笑标识;评定得分为40分到60分之间的,评为微笑标识;评定得分小于等于40分的,评为平脸标识。综合餐饮服务单位各方面情况,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综合评估表》风险分类的综合评估进行评分,对企业进行分类:得分小于等于60分的,判为高危企业;得分为60到120分之间的,判为中危企业;得分大于等于120分的,判为低危企业。
经过严格的评定,我市?大型餐馆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A级单位?家,B级单位?家;大笑标识的?家,微笑标识?家;高风险单位?家,中风险单位?家;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率达?%;我市?学校食堂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A级单位?家,B级单位?家;大笑标识的?家,微笑标识?家;高风险单位?家,中风险单位?家;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率达?%;我市两家集中用餐配送单位 。我市?重点街区餐饮服务单位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A级单位?家,B级单位?家;大笑标识的?家,微笑标识?家;高风险单位?家,中风险单位?家;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率达?%。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经过一年的努力,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得到餐饮服务单位的认同,消费者的认可,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1、量化分级的进度发展不平衡。全市餐饮服务单位2007多户,通过评审的只有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和重要街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大部分的幼儿园食堂、小中型餐馆、饮品店、快餐店还没有参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些单位信心不足,不主动申报。另有一些单位认为验收标准要求高,自身存在一定差距,有畏难情绪,因此要求这些单位要正视问题,因地制宜,着手解决,创造条件,迎接评审。同时小型餐饮单位还处于观望态度,对推行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缺乏热情,2013年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加以培训、引导,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由被动变主动。
2、实行动态管理,狠抓薄弱环节。质量是餐饮服务单位的生命,已经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的A、B级单位,要保持荣誉,持之以恒。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大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一定要慎之又慎,保证师生的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单位,由于运营的形式,厨师、服务员经常发生更换,特别要加强新上岗人员的涉及食品安全的再培训。
在食品原料的供货中,对于鲜活水产品,海产品,限于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快速检测方法还不普及,供货方也无法提供安全质量的承诺。食品质量在餐饮服务单位中主要依靠规范的操作加以控制,因此,必须着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守法经营和安全意识。我们将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监督频次对餐饮业户实行量化管理,按照要求,实行动态监督。监督执法人员将依据现场监督检查或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按照有关升降级管理规定降低其食品安全等级。
3、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与食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自觉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分级综合评估工作措施,将其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0〕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