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会有很多的收获,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区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教育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普法办的直接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青发[2002]15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了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普法工作目标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
根据全区“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教育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系统目前有中小学、幼儿园、成人中专等学校共21所,二级单位7个,其中,省级示范高中1所,一般高中1所,职高1所,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8所,幼儿园3所,成人中专1所。我局每年专门召开1次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对学校(园)“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学校(园)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师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教员队伍。区属21所学校(园)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监督员,各中小学(园)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书记校长为龙头,以政教处、大队部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全区及教育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治理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学校根据区教育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德育工作和学校教学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校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对本部门好的做法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予以推广,如2006年初,我局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普法教育宣传网页,及时发布当前的法制教育信息,并与武汉青少年维权网链接,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教育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2002年我局举办了新《工会法》学习班五期,共培训工会主席和工会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务提高培训工作中,我们将师德教育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年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教育法学基捶学习培训,考试人数486人,全市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70%;中学教师参加《教育法学概论》学习、培训考试人数687人,全市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68%。
2006年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6人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教育干部123人参加了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培训班。组织全系统的干部教师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11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
2006年抗“非典”时期,由于我局宣传教育、预防、应急措施到位,确保了区属中小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圆满完成,被评为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学校(园)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教育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教育干部的依法治教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癣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学校也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好周四教职工大会、周一国旗下讲话、晨会、周五班会等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校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话剧、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教师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区教育局根据《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和自身职能特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教育行政执法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制度汇编成册,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教育局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如2006年我局协同区民政局依法取缔了11所无证简易学校,无一起暴力抗法、聚众闹事发生,被市人大领导称为依法行政的典范。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政务校务的透明度。2007年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仅剩下8项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工作方面,几年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求各学校通过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各年级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开学前后和学期末,教育局派出检查组到各校督查,此举坚决制止了“三乱”行为;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近两年我局受理信访举报111起,回复率100%;2006年,旨在让全区教职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的“新风杯”校务公开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2007年区教育局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教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树师德,扬师风、铸师魂”活动,举办了“如何认识现代学生”、“科学的师生关系”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华师大刘华山、涂艳国、湖大的叶显发等知名教授作了《关于怎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报告。广大教职员工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教师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少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搞有偿家教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少了。
(二)提高了教育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学校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教育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学校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许多学校积极制定学校章程,在教职工中树立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如48中成为区法制教育工作首批试点单位,红钢城小学等4校被推荐为市依法治校试点单位,49中被推荐为全国依法治校试点单位(全省仅2所)。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一校一警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先后和检察院、公安分局、国税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学法小公民”等多个专题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2006年12月全区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局与??交通大队联合,在全区小学生中推广“‘让’字路牌过马路”的经验,在《中国教育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及湖北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报道。由于各学校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教工作成效明显,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我局连续几年被授予“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净化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实践证明,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但不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相反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四五”普法期间,正因为我们持之以恒地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各学校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侵占学校利益、侵犯教师权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从而优化了学校的外部环境,使学校能够更加集中精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我区中考成绩稳居全市前列,高考录取人数年年有突破,呈现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先后有4所学校被评为盛市级示范学校,6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先进学校,8所学校被授予“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区教育局也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武汉市创新素质实践行先进单位”(2006)、“武汉市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6)、“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2007年)、“湖北省教育工会先进单位”(2007年)等荣誉称号。
我局“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普法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学校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少数学生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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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粤教思4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以新修改的《》和教育专业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执法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巩固教育强区成果,推进,全面提升我区的教育事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普法和依法治教顺利开展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是关键。为了保证普法和依法治教顺利进行,我局适时调整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局长亲自担任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普法办公室主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统一对全区各中小学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领导。同时,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普法,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立足课堂、创新形式,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五个重点人群之一,无疑为我们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1、立足主渠道,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常规工作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我区各学校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明确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的“143”工作目标。即抓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坚持四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学校通过结合实际,自行编印法制教育教材和讲义。如我区的十八中学就编印了《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的讲义,组织教师深入班级轮流宣讲等方式,努力使法制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2、坚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利用“五结合”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例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局和公安分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活动,并于12月9日在区政府北会场举办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师资班,由区公安分局抽调熟悉业务的民警组成宣讲团,提供讲课提纲、事故案例汇编等交通安全教育辅导资料,集中对抓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3、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法制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支生力军,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工作,在区政法、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目前区属各中小学都聘任了公检法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能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制、法规,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有的学校还对行为偏差的学生建立了完整的登记、交接、建档、汇报、管理、考核的帮教制度,法制副校长还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及时搞好沟通,以便达成共识,互相配合,有些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还定期参与家长会,对家长也进行法制教育。此外,法制副校长还成为了联系学校与周边单位的桥梁,加强了各中小学与周边派出所、治保会等的联系,建立了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网络,协助学校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4、落实“03”禁毒工程,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意志力薄弱,社会经验少,易受诱惑的特点,我们 按照“03”禁毒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一是增加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中学、**中学、**中学为我区的禁毒教育示范学校;二是通过每学期的禁毒教育专题课、班会课、思想政治课以及校会、广播、宣传栏,利用宣传挂图,VCD等宣传材料,向广大学生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三是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全区3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禁毒宣传大游行,提高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四是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共同构筑全方位禁毒教育网络。如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成学校、社区、家长共同努力,构筑全方位禁毒教育网络的良好局面。三、以人为本、学用结合,有力推动干部职工普法工作今年,我们以国家“四五”普法规划“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在各部门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我们组织区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六个法,并结合工作需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还根据最近新出现的情况,组织学习了《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依法决策的能力和依法治校的力度,依法维护学校以及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民办学校的办学人和校长,我们也特别重视增强其法制观念,强化其依法办学的意识。重点组织民办学校的干部、教职工学习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以及广告法、法和有关方面的,帮助他们提高依法办学的水平。我们还组织了区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2004年度广州市干部学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局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教育局《办事指南》和网上《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了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广大教师有一种法定的形式和正常的渠道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坚持民主测评与集中决策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家长代表大会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和建议,接受来自校内校外的监督,及时调整工作,明确责权,使广大教师和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实现学校民主化管理。2、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今年,我局设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科,从今年9月至12月开展了党风纪律教育学习月暨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同时,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监督,服务大局”的监督原则,重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干部选拔工作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和反腐倡廉的力度,规范了各项工作的管理与运作的程序,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的优质高效、大宗物品的价廉物美、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赢得了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的支持和拥护。在工程建设中,我们还提出了“三控制”、“四保证”,通过计划性、规范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了工程建设盲目上马,开支的无限膨胀。3、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明确教育行政职责。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区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穗*编办字1号)精神,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保留的两个行政许可项目:《幼儿园办园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我们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我局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评估考核等措施,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如小科对区内违章办园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上门宣传规范办园的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违章办园者自觉整改或停办幼儿园。4、严格依法行政今年,在小学和初中新生招生过程中,我局明确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保障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我们还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各校按照“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招收择校生;严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管理,做到按“三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帐户、统一管理,收取转校生的捐资助学费;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三公开”,即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电话,人民群众若有疑问可向纪检、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大监督的力度,我们明确校长是“一费制”的责任人,使用统一的专用收据,严格按照“一费制”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 公示制度,统一收费公示格式,自觉接收群众的监督;清查学校执行“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今年10-11月,我们接受了由市区物价、审计、教育、纪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收费检查,并将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今年,我局依照《**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细则》办理了区政府交办的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28件,协办市人大建议1件,代表和委员们对办理的情况都表示满意,有力推动了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我局还依照《档案法》,指导、协助我区多所学校档案管理达到省特级的要求。今后,我们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加强我省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制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逐步将教育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大都市教育中心区。
×××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普法工作领导,推行和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工作责任制。
2001年以来,我院始终把维护全区稳定和社会安定摆在重要位置,党组研究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制定本院“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每年均写出工作总结。同时,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全区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类似的考试5次,每次参加率均达到100%。
2001年以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他律机制,认真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法官整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五年中,我院在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法院“六条禁止规定”基础上,向干警提出了“四讲一树”的政治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从院机关到各法庭均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部爱岗警业,严肃执法,文明执法,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自查自纠,抓开门整顿,抓建立制。2001年以来,我院利用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制度,重申、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纪律、财务、后勤等工作管理制度,以内部门自律制约机制来加强干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确保公正司法。外部监督方面,“四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发放了意见征求函,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批评意见。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尤其刑事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法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我院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法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治处罪犯。同盟地注重斗争策略,做到严厉打击同挽救教育相结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采取挽救措施,鼓励其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从轻给予处罚,分化、教育,挽救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近五年来,即2001年至2005年4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94件1933人,审结1383件1906人,结案率99%,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同时,按照“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救于审,认真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五”期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人,宣告缓刑50人,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少年刑事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帮教活动40余次,对减少重新犯罪隐患,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严打”斗争中,我院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形势,适时精心组织召开案件公判大会,五年来共召开公判大会30场(次),旁听群众近9万人(次),扩大了办案效果,大张了严打声威,教育和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社会矛盾,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直辖市发展。
2001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监督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工作,用法律规范和保护合法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各种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始终将调处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作民事审判的中心任,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继续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进行观摩交流,全院民事审判政法秘书网干部及时学习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探讨解决审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新问题。近五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271件,审结4199件,结案率为97%,涉诉标的12389.29万元。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结这些大量的民事案件有效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了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的商事审判工 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加大保驾护航力度,克服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努力为我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五年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1144件,审结1066件,结案率93%,涉诉标的8129.56万元。 民商事审判还强化了服务意识,拓宽了经济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清欠、收贷工作,为区政府、区属单位和金融单位收逾期贷款近500余万元。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既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通过行政审判对其行政权利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大胆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前进。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60件,结案率95%,有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在具体执行中,采取教育疏导为主,强制的执行为辅,经常性执行为主,集中统一执行为辅以及点带面。以脸皮案推动整体等方法,以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形式集中请理示结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公开、债权凭证、执行财产审计、对赖帐者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执行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权利实行风险告知,提示执行寄语;执行穷尽法律规定执行措施和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排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2004年还结合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归档、执行款物的活动,开展了“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一次性兑现执行款200万余元。针对近年来一些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状况,我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正确处理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坚持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55件,执结1635件,结案率99%,执行标的13370.88万元,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告申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了解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院加强立案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推行方便群众诉讼和信访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配置“贵阳通”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公示屏滚动服务,改善信访、接待和立案条件,规范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逐渐建立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专门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和《涉农案例》,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办理非诉讼来信,接待涉诉信访和群众咨询五年受理申诉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接待来访群众187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27件(次),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8%以上,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其他工作。
(一)调研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以理论指导实践,抓调研服务审判,积极围绕我院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写出了大量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的调研文章。五年来我院干警撰写各类稿件1000余篇,其中宣传、信息稿件760余篇,理论文章240余篇,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及电视台等媒介采用计600余篇(条),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氛围。
(二)社会综治和法律宣传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作为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的重点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积极参加全区社会综治活动,五年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送法下乡、巡回开庭、公判大会等近70余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了大量声势浩大、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综治舆论氛围,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和赞扬,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果。
五年来,我院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紧抓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生态立区、旅游兴区、工业强区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强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普法工作领导,推行和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工作责任制。
2001年以来,我院始终把维护全区稳定和社会安定摆在重要位置,党组研究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制定本院“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每年均写出工作总结。同时,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全区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类似的考试5次,每次参加率均达到100%。
2001年以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他律机制,认真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法官整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五年中,我院在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法院“六条禁止规定”基础上,向干警提出了“四讲一树”的政治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从院机关到各法庭均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部爱岗警业,严肃执法,文明执法,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自查自纠,抓开门整顿,抓建立制。2001年以来,我院利用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制度,重申、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纪律、财务、后勤等工作管理制度,以内部门自律制约机制来加强干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确保公正司法。外部监督方面,“四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发放了意见征求函,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批评意见。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尤其刑事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法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我院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法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治处罪犯。同盟地注重斗争策略,做到严厉打击同挽救教育相结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采取挽救措施,鼓励其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从轻给予处罚,分化、教育,挽救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近五年来,即2001年至2005年4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94件1933人,审结1383件1906人,结案率99%,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同时,按照“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救于审,认真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五”期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人,宣告缓刑50人,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少年刑事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帮教活动40余次,对减少重新犯罪隐患,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严打”斗争中,我院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形势,适时精心组织召开案件公判大会,五年来共召开公判大会30场(次),旁听群众近9万人(次),扩大了办案效果,大张了严打声威,教育和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社会矛盾,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直辖市发展。
2001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监督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工作,用法律规范和保护合法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各种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始终将调处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作民事审判的中心任,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继续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进行观摩交流,全院民事审判政法秘书网干部及时学习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探讨解决审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新问题。近五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271件,审结4199件,结案率为97%,涉诉标的12389.29万元。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结这些大量的民事案件有效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了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加大保驾护航力度,克服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努力为我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五年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1144件,审结1066件,结案率93%,涉诉标的8129.56万元。 民商事审判还强化了服务意识,拓宽了经济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清欠、收贷工作,为区政府、区属单位和金融单位收逾期贷款近500余万元。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既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通过行政审判对其行政权利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大胆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前进。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60件,结案率95%,有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在具体执行中,采取教育疏导为主,强制的执行为辅,经常性执行为主,集中统一执行为辅以及点带面。以脸皮案推动整体等方法,以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形式集中请理示结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公开、债权凭证、执行财产审计、对赖帐者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执行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权利实行风险告知,提示执行寄语;执行穷尽法律规定执行措施和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排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2004年还结合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归档、执行款物的活动,开展了“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一次性兑现执行款200万余元。针对近年来一些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状况,我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正确处理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坚持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55件,执结1635件,结案率99%,执行标的13370.88万元,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告申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了解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院加强立案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推行方便群众诉讼和信访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配置“贵阳通”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公示屏滚动服务,改善信访、接待和立案条件,规范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逐渐建立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专门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和《涉农案例》,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办理非诉讼来信,接待涉诉信访和群众咨询五年受理申诉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接待来访群众187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27件(次),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8%以上,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其他工作。
(一)调研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以理论指导实践,抓调研服务审判,积极围绕我院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写出了大量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的调研文章。五年来我院干警撰写各类稿件1000余篇,其中宣传、信息稿件760余篇,理论文章240余篇,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及电视台等媒介采用计600余篇(条),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氛围。
(二)社会综治和法律宣传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作为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的重点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积极参加全区社会综治活动,五年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送法下乡、巡回开庭、公判大会等近70余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了大量声势浩大、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综治舆论氛围,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五年来,我院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紧抓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生态立区、旅游兴区、工业强区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强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