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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法书记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政法书记年度工作总结”,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我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政法条线全体同志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为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xx经济社会的持续腾飞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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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学习,顺应时代发展。
本人长期在基层一线单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总结了一些经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老的工作方法,已渐渐不适应现代信息社会、法制社会的需要。现代社会对执法的要求、规范越来越高,程序越来越规范,稍有懈怠就要落伍。因此,我自己在实践中注重学习,力求做到思维、知识、思想的与时俱进。
二、积极履职,主动服务发展。
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预防、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我始终把“辖区治安状况是否稳定、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业务工作。全年紧扣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开展了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态势,立足派出所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态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犯罪现象,认真排查辖区内的案件,凡是收集到的线索决不放过逐一查证,凡是案件的需要,都能用全所的人力财产优先保障。4月份根据民警梳理的线索成功侦破王航等寻衅滋事案件,抓获犯罪成员11人,5月份抓获刘波为首的吸毒、贩毒犯罪团伙一个,抓获涉毒人员8人。全年刑事拘留35人,抓获涉毒21人,劳动教养6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局十一个月综合考核中七次被评为红旗单位,被南通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七一期间我所党支部被省公安厅表彰为江苏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在今年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被我局确定为公安部督查单位,得到公安部领导认可。。
三、高效执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xx镇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我始终把维护城区的治安稳定和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立为首要工作任务。并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来确保较为出色的完成这项任务。
首先,强化服务为先的理念。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应该是全方位的,体现在每个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中,为培养民警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我坚持从每一起接处警抓起,教育民警确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经济建设”的服务理念,规定凡涉及到辖区机关、企(事)业秩序及政府项目服务方面的警情,值班所领导必须到场处置,重要警情主要领导必须到场。确保此类警情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全力打造的治安环境。
其次,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保驾护航。xx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特殊的地缘、政治因素决定了在城区维稳无小事,事事都敏感的现实状况。为妥善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好主城区的治安稳定。我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同时,对己经发生的群体性堵门、堵路、堵车等事件,坚持“三不准”的原则,迅速组织警力,依法果断地予以处置,努力为经济发展清碍引航,今年以来成功处置了如皋六建开发区集中居住地项目部分工人封堵福寿路事件,高明镇育贤花苑部分江西籍工人非法*等群体性事件56起。圆满完成49次全市及xx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派驻市政府民警配合接访、导访近400起,政府行政中心大楼未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全面保障了市政府工作秩序的安全稳定,没有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化解工作,全年赴宁、进京上访量比去年分别下降20%、36%。
第三,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服务中心工作。xx镇是全市经济发展的最前沿阵地,我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方针,始终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工作的主线。我带领xx各派出所能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遇有矛盾不回避、不推卸,主动参与,帮助政府出谋划策,努力为项目落户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辖区各种不安定因素可能引发的涉企类群体性事件,保证以最快速度落实处置措施,限度地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护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本人牵头组织各所的各所力量,成功处理了万顷良田、月星家具、东郡丽水等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引发群体性的事件,依法妥善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推进了项目的实施。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800多人次参与中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所负责的XX各派出所尽管取得一些成绩或进步,但自我衡量对照,无论是城区各派出所工作,还是我本人的能力、水平,都还有不少“软肋”, 诸如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执法工作的再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再出新招法,我本人和少数民警的的素质的提升、思维的开拓创新等都有待于今后努力加以应对和解决。我有信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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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2005年我镇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重要思想及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具体总结汇报如下:sO100
一、大力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今年以来,镇各主要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如继往地对政法综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并加强领导,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政法综治各项制度得到了大力完善,各项措施得到了全面落实。并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同二十五个村、二个居委会、十多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努力营造了政法综治工作党委、政府主导,各单位、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坚持了每月必排查、排查必处置的工作原则,并予以制度化。全年共计排查各项矛盾纠纷一百多起,通过努力,就地处置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有力地将矛盾纠纷消除在了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并对一部分根源深、影响大、性质较为恶劣的矛盾加大力度进行了集中调处,杜绝了矛盾上交现象,有力确保了农村基层大局稳定,巩固了全镇的稳定成果。
三、全力协助、参与各重大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为全镇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个阶段扎实开展了各项中心工作,在整体平稳、顺利的工作进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事先未曾预料或预料不足的重大或突发性事件,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消极影响,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积极努力,包括换届选举、农网改造、企业改制等一系列有关问题矛盾得到了及时、妥当的处理,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另外,在几起我镇村民外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件处理当中,我们也积极参与,尽最大努力维护了我村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为矛盾的正确及时消除化解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还全力参与了信访维稳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市“两会”维稳取得了理想效果,还通过耐心细致反复的工作,妥善化解了“慢慢游”残疾人车主造成重大影响的上访事件,继续保持了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好评。切实做到为全镇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保了驾,护了航。
四、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严密群防群治网络,构筑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是政法综治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我镇工作的一个重点。年初,各主要领导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由主管领导在政法工作会议上做了大力动员和周密的部署安排,强调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着力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另外,借此次会议的机会,还协同派出所开展了有关治安防护、人民调解等有关业务法规知识的和学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努力,“一中心五网络”、“两会一队”、“一长五员”“中心户长”等基层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合面成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维护基层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还协同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了平安、无毒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加强了对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口的管理和监控;加大了严打整治力度;以及深入广泛开展了普法教育等活动,顺利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尽管我们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政法综治力量投入还相对薄弱,各单位对政法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意识还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仍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克服和解决。
总的而言,2005年度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是富有成效的,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矗我们仍将正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处境,克服困难,稳步推进,不断提高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2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XX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XX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XX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

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镇司法所
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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