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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根据全市普法工作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提升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以此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局曾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宝治市[xx]1号)精神,我局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抓好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了市民政局“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总结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规划落实,确保依法治市和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1、建立组织机构。
2002年在“四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成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根据机构分设及局领导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依法治市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配合这一工作。同时,各局属单位按要求全部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事人员。
2、制定规划安排。
科学合理规划是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2002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各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民政系统“第四个五年(2002-2006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步骤方法、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内容,将“四五”普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即宣传启动阶段(2002年度)、组织实施阶段(2003-2005年、 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并根据新情况、新形式对工作规划进行调整或补充,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加大经费投入。
为确保普法及依法治市宣传效果,我局加大了对这一工作的经费投入,满足《“四五”普法教材》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请专家进行培训、组织干部进行多形式的学习、开展多途径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的推进了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1、分层次,全方位实施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规划》要求,我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各级领导干部,主要向他们阐述民政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民政部门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识,使民政工作进一步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第二个层次为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第三个层次为广大服务对象,通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及时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2、重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水平。
在依法治市和普法活动中,我局一直都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精心组织,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是这次普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我局每年不定期举办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运用能力。二是系统干部经常学法。依法行政不仅仅是对专门执法人员的要求,同样也是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的。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我局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把学习公共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民政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业余学习、专题学习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都熟悉地掌握相应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3、重素质,强化民政干部的法制意识。
强化广大民政干部的法制观念是我局进行普法教育的一大目的。我们除了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外,把重点放在民政干部队伍的法制建设上。根据民政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我局对民政干部一是采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育,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多年来,我局坚持每月二次集中学习制度。并利用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培训班,选送一大批干部参加学习和培训。二是我们安排局业务骨干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每个干部进行培训,进行闭卷考试;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法,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局讲课。举办民政干部法制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由于局领导重视,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宪法》、《WTO规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刑法》、《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婚姻法》、《收养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全面进行了学习和培训。由于我局坚持对系统广大干部进行不懈的法制教育,极大地激发了干部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重效果,形式多样的开展法制宣传。
民政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局不断改进方法以求达到效果。我们一抓宣传教育的“面”。即把法制宣传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使民政法制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抓宣传教育的“点”。即针对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教育。为了既把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又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并通过多次参加“行风热线”和“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民政法律政策,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将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树立民政新形象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市政府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抓组织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局长负责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都落实到专人负责。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二抓建章立制。为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民政部门工作特点,先后拟定了宝鸡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三抓检查监督。为了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上的布置,每年一次认真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执法水平。由于近几年来局领导狠抓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
2、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民政部门是政府从事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多元性、社会性、群众性等显著特点,涉及民权、民生、民利。我们的一言一行,我们在社会上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声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1997年就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社会满意度的“四度”新型工作运行评价机制,实现了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政政务公开效果。
3、深化制度建设。
我们对全局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对没有建立的制度及时建立,对已有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宝鸡市民政局工作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宝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及职能设置》及机关经费、业务招待费和业务会议费管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并对全局各科室的工作岗位进行了明确,确立了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工作状态,使人人都在岗,岗岗有人在,用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各人的岗位职责,有力的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并根据《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需要,制定出我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计划及工作规划,使我局进一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经过几年的依法治市及普法宣传,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系统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结合,加快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我们深刻体会到,通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民政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依法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起到了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作用。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纵观我局几年来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少数干部对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存在不尽人意的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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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第四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州民政局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以此促进自治州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州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四五”普法领导组长,成员由五个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地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二、深入学习 认真执行
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州下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秘书家园:http:// 欢迎您) 排和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XX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3月份学习了《新疆维吾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5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工会法》、9月份学习了《婚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投入 大力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仅教育自己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大规模、广泛宣传。
1、举办培训班,对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乡镇(场)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业务干部。通过学习,使大家加深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的水平。
2、在《克孜勒苏报》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3、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低保,吃透低保政策。
4、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政策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通过开展《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办法》宣传活动,加深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让的群众了解和认识了低保,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行承诺服务
为认真贯彻xx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转变工作
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优质高效地搞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我们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创一流工作,树文明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采取多项措施,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明确审批事项一般不超过2天,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政策咨询一般当即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一是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克孜勒苏报》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四是在克州电视台上用汉、维、柯三种语言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各族群众;通过公开承诺服务,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格行政执法
加大低保工作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四严”“四必须”“四不原则”。“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城市户口、必须是家庭收入低于我州的低保标准的、必须张榜公布;“四不原则”就是申请表填写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保障标准有出入不批。对全州低保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先后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对低保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低保工作人员,多次挨家到户,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单位走访、派出所调户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档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在检查和规范档案的过程中,发现哈拉峻乡原民政干事(现主管民政的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领取低保金23450元。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领取低保金3915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目前已全部追回骗取的低保金27355元。通过检查仅阿图什市就累计取消低保户461户、1628人,累计新增纳入112户、621人,强化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经费有限,限制了我们一些学习、宣传工作。
2、今后工作打算:一方面在自治州“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另一方面力争使《自治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进入实施并在全州做好宣传工作。
台江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各项任务的关键性一年,五年来,我院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干警对开展“四五 ”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紧紧围绕“两提高、两转变”的普法目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有效推进了“四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 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四五”普法工作,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同时,根据普法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台江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措施要求,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从而为建设“平安台江”、“诚信台江”和打造福州金外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审判职能,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审(执)结率为?%。标的达? 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刑事案件?件,判处各类罪犯?人,审结率为100%。从维护司法权威、建设“平安台江”的战略高度,把“严打”精神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我区商贸区的特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活动,审理此类案件?件?人。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妨碍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件?人。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适时开展严打专项公开宣判活动,先后召开8场公判大会,对38件56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旁听群众达两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震慑犯罪、鼓舞士气的作用。
2、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
五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47件,审结2085件,诉讼标的总额达14067万元,其中调解民事案件1063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的51%。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我院从大局出发,重点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借款合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特别是结合我区旧屋区改造,院、庭两级领导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协调会议,在法律框架内为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出谋献策,使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房地产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到拆迁工地进行法制宣传,现场对拆迁户提出的各种疑问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将大量案件消化处理在对簿公堂之前,有效地防止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五年来,房地产审判庭受理旧屋区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件,在审理中用足用好法律教育、疏导、调解等措施,力求审判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调解结案的141件,经统计, 70%的拆迁案件在起诉后一个月内审结,95%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92%的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如今年我院房地产庭在审理被告为金瑞公司的16件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逾期安置的补偿费用争议很大,拆迁户多次前往省市政府上访。经过经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顺利的解决了纠纷。全部案件审理不到两个半月。有力地保证了拆迁任务及时完成和工程按期动工,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为更好地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安定稳定,我院房地产庭干警认真审理好涉及群体性的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和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共179件。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
3、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年受理执行案件计913件,执结889件,执结标的总额计11843.5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我院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按照“协调在先,调
解在前,教育引导先行”的原则,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计367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4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仅125件。为提高自觉履行裁判义务,营造诚信守法和良好执行环境,执行局走出院门开展执行宣传周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召开集中兑付执行款项大会?次,一次性兑现执行款计158万元,增加了社会影响效果,提高了法院声誉。同时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对工程款以及涉及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案件计53件进行了专项执行,执结标的达2694.39万元(其中涉及民工工资计265.82万元)。如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多方查找,终于查出被执行人将钱给他人开店、装修之用,执行局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上门做被执行人及其儿子思想工作,从情理上、法理上分析拖欠工资款的错误性和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性,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归还所欠民工工资款。 4、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8件,审结95件,其中,一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的8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来,行政庭承担了涉及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的行政案件,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庭干警加大加快审理协调工作,力争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并从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出发,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受理的55件涉及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有40件案件已协商解决,占73%。其余正在调解之中,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使我区旧城改造得以顺利进行。既为政府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又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既获得政府机关的好评,更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誉。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将普法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多年来,我院围绕创建文明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目标,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着力提高司法效益、强化司法为民。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全部工作中。
1、强化司法服务,推进“阳光审判”。从改善立案庭设施入手,在立案庭设立导诉法官和值班员,悬挂立案须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等公示牌,建立立案、审查、收费、排期开庭、送达等一体的柜台式服务,发放各种诉讼流程指导手册,并积极推进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电话咨询和双休日立案等便民措施,使群众充分了解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流程。五年来我院立案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00多次。坚持推行院长接待日活动和院长约见当事人制度,在去年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还实行了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庭长实行轮流挂牌接待当事人制度,更好地深入审判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00多人次。大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确实付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减、缓、免,使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五年来,我院共缓交当事人诉讼
费一百五十余万元。充分发挥我院速裁组的特色,按照“让简单案件出效率、让复杂案件出精品”的思路,对小额、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速裁法官的法律宣传和疏导,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纷争。如今年来立案庭速裁案件37件,均在五天内办结。较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2、坚持公开审判,以公开保公正。我院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修建了9个审判法庭,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我院都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单位以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进行报道。同时设置了案件审理流程图、诉讼导示图和法院办事指南牌,向群众发放了诉讼须知、申报财产须知等册子,开设了大型电子显示滚动屏,向群众公布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内部制度、排期开庭公告,还设置了法律文书公示栏,公开了审务,把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3、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多次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毒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每年3。5学雷锋活动日,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我们都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共25场,接待咨询群众3000多人次,就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2条。如今年来,我院到宁化街道福瑞社区和鳌峰街道曙光社区两个巡回法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8次。审理了8件涉及社情民生的离婚、抚养、赡养、借贷等案件并就地宣判,达到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的目的。应社区邀请参加调解居民间矛盾纠纷6次,加强指导和支持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自治。深受群众好评。
4、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我院少年庭系省高院、团省委评选的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少年庭审判工作中做好“三个教育”即法制教育、审判教育和判后教育。将少年审判工作向监管部门、学校及社区延伸,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及帮教活动,巩固少年审判效果,凸显司法人文关怀。法官将情、法、理融于宣教活动中,敦促少年犯认罪服法,安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我院少年庭干警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将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社区。到福州八中、台江第一中心小学等讲授法制教育课?次、还通过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少管所等形式,直观地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同时,我院少年庭还结合工作实际,拟写《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防治》调研文章发放到有关部门,树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如今年初,我院少年庭法官应福州三十七中的邀请,配合社区、学校成立帮教小组,对该校有小偷小摸不良行为的四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少年庭法官多次与这几名少年沟通交谈,从不良行为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入手进行教育,同时激发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树立他们上进的信念。经过近半年的帮教,学校和家长都反映这几名青少年戒除了不良习惯。在我院五年来判决的21名少年犯中,有6人重新回归学校,有3人重上就业岗位。重新犯罪率不足?。近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被告人308人,经该院审理重新回归校园的有66人,重上就业岗位的有153人,重新犯罪率为0.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抓好法院宣传工作。 五年来,我们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四五”普法要求及工作重点,采取建队伍、定措施、配设备、重奖励等多种措施,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宣传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季度通报用稿情况,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晋级和物质奖励挂钩等,提高大家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我们非常重视宣传、普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开展普法工作。再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他们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他们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此外,想方设法提高宣传骨干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凡上级有培训的,我们积极争取参加,提高干警的宣传普法能力,五年来,我院共编发调研文章85篇,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二等奖、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一等奖等。编发信息430余条,被最高院和省市法院采用150余条。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报刊上刊登宣传稿件730余条,被《法眼》、《法治天下》等电视栏目采播专题片31次。较好地起到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以及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效果。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审判工作,推动了法院整体建设,促进了四五普法健康有序发展。
财政局“四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1年以来,利辛县财政局根据《安徽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及《利辛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财政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大幅度提高,财税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和谐的财政法制环境初步形成。下面就我局“四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s0100
一、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2001年4月20日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刘斌为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股,苗应安、李学林等同志具体负责“四五”普法工作。2003年4月,鉴于人员变动,我局又重新下文调整“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童捷局长任组长,充实了多名法律专业人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四五”普法工作。
2、制定“四五”普法。我局定期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别于2001年4月20日、2002年3月28日、2003年3月10日、2004年3月18日、2005年6月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年度实施意见。针对《实施意见》订立的普法内容,结合财政执法检查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普法计划全面落实。并针对年度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情况,年终及时进行总结,找差补缺,利于下年度普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四五”普法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年后有总结。
(二)建章立制方面
1、制定“四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于2001年8月制定了《利辛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该《规划》确立了以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培植税源、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执法水平、优化财政执法环境为目的,以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为普法重点宣传对象,深入开展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促进和保障我县财政工作顺利进行。“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宣传启动阶段,从2001年3月份到2004年4月份;第二阶段为普法实施阶段,从2002年5月份到2005年6月份;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集中在2005年下半年。“四五”普法内容主要是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精神,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以及财政财税实体法律法规知识。
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于2001年4月制定了一系列“四五”普法制度,有普法学习制度、普法考试制度,切实保障“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2002年3月份,我局又编订了《行政汇编》,使财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03年、2004年根据本年度具体工作情况又陆续制定了《利辛县财政工作十项服务承诺》、《财政普法目标责任考核制》、《执法人员岗前普法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等文件和制度,这些措施、制度的出台和执行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基础保障方面
1、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在2001年元月、2002年3月、2003年2月、2004年2月份分别制定了本年度的经费预算及管理办法,明确了“四五”普法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一是用于订《中国财经报》、《财务与》、《安徽财政》等报刊杂志;二是用于订阅《财政执法必读》、《财政普法读本》和市财政局编订的《财政法制选编》等资料;三是用于印制法制宣传材料,从2001年以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政府采购法》、《契税征收管理办法》、《预算法》、《会计法》等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共印制宣传材料10余万张,耗资近3万元;四是及时征订法制宣传单行读本,仅2004年我局就
2、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一是局党组例会上,把法制学习列入议程,每月保证半天普法学习时间;二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班亲自授课;三是领导干部积极参与重大财政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促使领导干部积极学法、用法。
3、法制培训、考核情况
一是利用春训时间进行法制培训。2001至2004每年春训期间,我局组织业务骨干对全系统人员进行了《农业税征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法》、《会计法》、《安徽省契税暂行办法》等知识先后进行了培训;二是聘请法制专家进行集中授课;三是实施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如我局在人大常委会“建账”作出财政普法承诺,在抓日常财政业务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三个一”制度,即一月一培训、一月一抽查、一月一通报。仅2004年,我局共开展法制培训10次,学习相关法律及条例14部,共培训人员510人次,其中有6人进行补考。通过教育培训,使我局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税法宣传方面
1、财税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的财税宣传月活动,我局在全县范围悬挂横幅、张贴,散发宣传材料,以及采用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财税法制宣传,同时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如2004年4月份,为宣传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财政直征工作,我们在主要交通路口挂横幅16幅,散发宣传材料13000余份,张贴市、县政府《通告》500张,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近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税法宣传氛围。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我局都举办不同形式宣传活动,局主要领导都亲临现场,当场解答财税疑问,散发宣传材料。“四五”普法以来,共解答各种涉农税收咨询百余次,各项财政改革答疑40余问,散发新近颁布的法律单行读本宣传材料10余万张。
2、基层站所利用纳税大厅公告栏进行财政法制宣传。为了更好让农民了解税收法律知识,我局在每个乡镇农税服务大厅开设了税法公告宣传栏,要求每个财政所每半年要出一期板报进行宣传。“四五”普法以来共出财政法制宣传板报10余期,同时财政所还利用农村逢古庙会时机进行税收法律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3、组织、参与知识竞赛。一是积极参与财政部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如2004年共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600余人参加比赛,参赛率达到100%,获三等奖2名,赢得奖金1600元。二是进行自测考试,将考试成绩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有效促进了财政干部学习兴趣。
(五)依法行政方面
1、法制员工作情况
财政法制员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一是严把“认定关”,财政法制员自身要有较好的财政业务知识、政策法制水平和良好的道德修养。2003年确定的8名法制员平均年龄33岁,全部大专以上学历,党员7人,这是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精的财税法制员队伍,为我局财政法制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矗二是严把“学习培训关”,我局于2004年推出“三本笔记”制度,一本是“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记录集中进行学习的和财税业务内容;一本是“一月一法”笔记,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包括政策理论、时事政治、财政法律法规等,要求每名财政干部坚持做笔记,并做到理解、运用和融会贯通;一本是“工作日制”笔记,要求每位财政干部将一天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日志形式记录下来。我局对“三本笔记”制度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对做得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成效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政治业务水平得到讯速提高。三是严把“管理关”,法制员制度实施以来,各财政法制员在各自的岗位尽职尽责、不解努力,对规范财税行为、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治税水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2、聘请财政监督员,狠抓规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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