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14,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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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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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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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xx律师事务所在20xx年x月x日与xxx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x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2014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三、利用自身优势,代理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
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一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2014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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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对于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物业诉讼部团队来说是喜事连连,在国内物业服务方面专业律师还是空白的形式下,我们成功的开辟了这个领域,目前担任了30多家企业(包括1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的专业常年法律顾问,并成为浙江省杭州市物业专业律师的领军队伍,我们的团队共有七人,全部具有律师资格,而且,每一位成员加入团队,均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有敬业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不计较得失),加入后我们专门对每个成员进行物业法律法规、案件实务操作等专业培训,目的就是做物业服务领域专家型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就2009年度对各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简要汇报。
一、为了更高效、更便捷的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4月中国物业律师网应运而生。它凝聚了本团队同仁们太多心血和情感。中国物业律师网开出法律法规(含最新法律法规)、案例精选、常用法律文书与合同文本、咨询留言四大板块,这四大板块特色:便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学习查询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国内物业纠纷及法院裁决情况,便于起草各类法律文书与合同文本,便于各类管理人员咨询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
二、在中国物业律师网开通的同时,本团队结合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编写了一套物业企业方面的专业用书即《物业公司法律法规实用全集》。该全集包括物业类法律法规、劳动类法律法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常用法律文书与合同文本四部分,该全集的特点:最方便、最实用、最专业。该全集不足之处在于,不能够及时更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及时增加新的案例、不能够及时解决大家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因此,建议大家使用该书的同时,参考中国物业律师网网站。
三、随着《物权法》《院两部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我们团队与时俱进,结合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我们编写了《物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教材》。本教案共两篇分上篇疑难问题法律适用和下篇典型案例及评析,涵盖《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刚刚出台的两个司法解释即院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教材是我们团队结合多年实践经验,精心编写而成的,结合现场培训来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让管理人员清楚的知道哪些应该去做,哪些不应该去做,应该怎样去做,以及强化证据保留意识,通过长达三个月的培训,所有顾问单位第一阶段的培训已全部结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如:证据的固定(新西湖花苑道路维修案、重要函件的邮寄、保安登记簿证明力问题等等),各顾问单位的管理人员在法律规范的实务操作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2009年度我们共接待顾问单位到办公室咨询36次,电话咨询195次,网上咨询20次,合同修改3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律师函632份,参与调解6次,诉讼到法院18件,提供现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个顾问单位各一次,接待业主投诉6次,遭到业主责骂2次。这些数据说明这样几个问题:1、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较高,但是法律知识需要不断提高,尤其程序性问题(证据的保存);2、业主维权意识较高,但是,物业管理法律知识欠缺(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付物业费);3、物业公司、律师采取不同形式宣传物业管理法律知识,不能等政府来宣传。这一点,滨江物业做到较好,有自己的内部期刊进行宣传。接下来我们律师团队,也会通过各种渠道,比如: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我们也可以配合各顾问单位在小区、写字楼必要位置设立法律顾问处等形式来更好的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拙壮发展提供保驾护航。
五、在担任每个单位法律顾问初期,配合顾问单位在内部规章制度、各类劳动合同、其他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租赁合同进行审核、规范,尤其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各项制度的草拟应加入律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各项工作的管理流程的设计也应征求律师的意见,将风险控制真正落实和渗透在具体工作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法律风险。除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外,针对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由法律顾问负责进行处理,以避免由于法律知识不足,而造成不利因素的蔓延和责任的加重。
最后希望各顾问单位要将法律意识、法律规范与专业的物业管理有机地贯穿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管出水平、管出文明、管出和谐、管出文化”。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的延伸内容:工作总结的特点
1.自我性总结是对自身社会实践进行回顾的产物,它以自身工作实践为材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写法,其中的成绩、做法、经验、教训等,都有自指性的特征。
2.回顾性这一点总结与计划正好相反。计划是设想未来,对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工作总结分布图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反思,但目的还是为了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所以总结和计划这两种文体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一方面,计划是总结的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总结又是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
3.客观性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它是以自身的实践活动为依据的,所列举的事例和数据都必须完全可靠,确凿无误,任何夸大、缩小、随意杜撰、歪曲事实的做法都会使总结失去应有的价值。
4.经验性总结还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概括经验教训。凡是正确的实践活动,总会产生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成果。作为精神成果的经验教训,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物质成果更宝贵,因为它对今后的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一特性要求总结必须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则,去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找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规律性认识,这样才能达到总结的目的。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工作总结2011年顾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