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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本

发布时间: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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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如下:(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了《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4)、制定更为详细、规范的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的无序竞争。并实行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区级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以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苏木(乡镇)今年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还需要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使苏木(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4)、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 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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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本


工作总结还是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经之路。通过工作总结,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寻找出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篇一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纪检委的监督下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按照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和中纪委提出的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不断加大规范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节约资金672万元,节约率达12.49%,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中心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目标,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求真务实地提出防范商业贿赂的自律机制,逐步建立积极、合理的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努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并以全党正在开展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坚持依法采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提升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素质,展现出政府采购中心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总[范文为好范文网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好范文网外部链接!]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联系政府采购实际,适时提出了“以热爱政府采购事业为荣,以危害政府采购事业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以服务好政府采购对象为荣,以背离政府采购对象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效率提高;以崇尚先进政府采购管理为荣,以不学政府采购法规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和法规培训工作;以勤于政府采购工作为荣,以应付政府采购工作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上水平;以同心同德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为荣,以损害他人的政府采购利益为耻,来大力推进构建和谐政府采购工作;以诚实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荣,以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遵守政府采购法规为荣,以违反政府采购法规为耻,来大力推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内商业贿赂的工作;以勤俭建设政府采购事业为荣,以在工作上放纵私欲为耻,来大力推进采购中心自身建设工作”的政府采购荣辱观。

三是严格执行中心人员的“八不准规定”:一不准泄露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二不准发表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言论和意见;三不准误导采购人采购某种品牌或型号的商品;四不准在采购活动中收取报酬;五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六不准收受采购人或供应商的好处费或回扣;七不准在采购当事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准向采购人或供应商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是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的采购方式执行。大型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要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标书及组织招标预备会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要在市纪检委、市财政局、采购单位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依法规范操作。中标结果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在确认投标书所提供各项资料均属实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后才能与中标供应商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采购结果公开和法律公证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审计监督、采购单位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做到政府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

五是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约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继续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规范和完善采购程序,继续充实和完善廉洁自律制度、业务学习制度、项目会商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一责双岗制度、项目负责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结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制约制度十项内部管理制度,通过设立岗位监督台,实行目标化管理考核,建立职工目标管理风险抵押金奖奖优罚劣,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等措施,保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我中心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如网上询价、现场竞价等,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网上询价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在**政府采购网发布该类商品的询价采购公告。各地政府采购供应商均可在**政府采购网中查询询价公告。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原则,由会商小组集体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对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中标供应商签定政府采购合同。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中采购方式,本地供应商在规定报价时限内在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密封报价,外地供应商在本地供应商密封报价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传真报价。采购单位派代表参直接与会商,对于规格、标准统一的通用商品,现场宣布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选取两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再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坚持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积极开拓创新,大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提升采购规模。

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过程中,我中心本着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完善货物类集中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项政府采购业务全面发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

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上半年采购项目包括日常办公用品、现代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分析检测仪器、交通工具、抗旱设备、防火设备、医疗设备、监控设备、煤矿安全技改设备、农机具、印刷品、软件的开发设计、网络工程、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会议服务以及我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等涉及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54项,上半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节约采购资金672万元,节约率达12.49%,实现公开招标金额2,985万元,其中工程招标采购2,000万元,公开招标比重为63.41%。政府采购国库支付金额49.95万元(取暖费)。在采购方式上,公开和邀请招标2,985万元,比例为63.41%,询价采购1,081万元,比例为22.96%,单一来源采购642万元,比例为13.63%。从政府采购行业部门看,行政管理部门1,046万元,公检法司部门273万元,农林水气象部门640万元,工业交通部门478万元,文体广播部门92万元,教育部门78万元,卫生部门40万元,科学部门36万元,抚恤社保部门25万元,其他部门2,000万元。

在货物政府采购方面,我们在做好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俱、汽车等日常采购项目基础上,积极开展大型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部分项目的采购工作已走在自治区前列。上半年货物类采购支出2,066万元,在货物类采购支出中:一般设备支出348万元,办公消耗用品支出229万元,专用设备采购支出948万元,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支出98万元,交通工具443万元。

年初,受大雁煤业公司委托,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煤炭行业安全技术改造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了大雁煤业公司技改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吸引了国内多家具备矿山安全技术改造设备生产和经销资质的厂家、商家参与竞争,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与大雁煤业公司密切配合,合通力合作,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在市纪检监察局和财政局的监管下,[找文章到好范文网-范文资讯网!大=秘=书=网=站]规范运作,共采购移动式瓦斯抽放泵、钻机、制氮机、移动变电站、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等安全技改设备50余台套。此批设备采购预算金额556.60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际中标金额497.88万元,直接节省资金58.72万元,节约率达11%。

四月份,又受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的委托,对我市今春首批森林草原防扑火装备进行了邀请招标采购。根据春季防火形势的需要,我中心为此次集中采购开启了绿色通道,实行结办,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同时,限度缩短采购时间,为我市的防火工作及时补充了各类装备共计5,388台(套)。该项目预算金额96.60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际中标金额为91.34万元,节省资金5.26万元,节约率达5.44%。

六月份,又受市教育局委托,**市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网络设备和系统集成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此次招标预算金额95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际中标金额78.55万元,节约资金16.45万元,节约率18%。该项目是自治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盟市级项目,该网络系统建成后可为我市各旗市区所在地学校实现“校校通”及远程教育网络提供了设备和技术支持,同时也为**市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搭建起了新的信息网络平台。

在工程政府采购方面,我中心与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从监督和规范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我市博物馆、天骄植物园、天骄宾馆、海拉尔东山机场扩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大宗原材料采购工作,实现工程政府采购2,000万元,社会各界对工程政府采购反响积极,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建设部门的肯定。

在服务采购方面,现已开展日常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会议服务、广电系统业务用电、取暖费统一支付等多项服务类采购,尤其是通过对人大和政协两会及全市青联会议支出实行政府采购和财政直接结算等办法,不仅节约了财政支出,而且树立了良好的会风会纪形象。目前,服务类采购支出达642万元,在服务类采购中:会议服务支出12万元,取暖费及车辆保险费等其他服务支出630万元。

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八种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市政府采购事业的蓬勃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这对采购中心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思想上,我们教育全体职工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政府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业务上,努力创造条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调研培训,内部学习交流等形式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转变观念,摈弃那些不适应职能转变需要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方法,多研究问题,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八种意识”:一要依法行政,树立法制意识;二要精通业务,树立学习意识;三要爱岗敬业,树立奉献意识;四要文明礼貌,树立服务意识;五要优质高效,树立效率意识;六要廉洁奉公,树立廉政意识;七要精诚合作,树立团结意识;八要因时而变,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预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切实担当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责任,展现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窗口形象。

篇二

20xx年1-11月,中心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申报制度,与核算中心共

同协作,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

20xx年1-11月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中心明确科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与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热情服务到我中心办事的各方人员,认真耐心的对待来访工作人员及供应商,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中心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红政办发[2014]2号、开政办发[2014]12号、开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加盖科室公章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管理科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的申报采购项目中心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特别在公务、专用制服、移动电话、空调机的采购上,坚持按照纪委监察部门批准,采购管理科核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中心运作执行采购的工作机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采取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六种。凡是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单位轻重缓急程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采购管理科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邀请纪委监察、技术监督、工商部门、采购管理科、采购管理委员会代表及公证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2014年开展上网公告招标信息业务,中心发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51条,成功实现货物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业务4笔,公开招标采购金额895.67万元(含协议供货成交金额);实现竞争性谈判6次,成交金额410.91万元。

2014年实施19个包19种产品,多个品牌公开招标的协议供货方式采购。2014年1-11月,共完成协议供货228次。通过一次招标,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满足了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对时间上的要求,节约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更好地取得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缩减招标和采购成本。协议供货方式减化了大量审批手续,及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和采购工作的服务能力,对采购工作的改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制度及车辆保险制度。

在公务用车采购环节上,严格执行云办发[2014]25号、红办发[2014]50号、红财采[2014]4号文件精神及我市采购公务用车的有关审批规定,按时汇总上报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1-11月采购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2014年1-11月,财政统保车辆共358辆,其中车辆315辆,摩托车43辆,全年预算支付统保费用162.35万元。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2014年一至三季度已支付统保费金额134.83万元。

2014年1-11月取得的工作成绩:

2014年1-11月份,共完成采购692笔,采购预算金额3,052.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22.44万元(其中预算内2,239.65万元,预算外171.46万元,自筹资金411.32万元)节约资金230.15万元,节约率为7.54%。采购数量比上年全年增加82笔,采购金额购增加534.33万元。采购金额按组织形式划分为:集中采购金额2535.7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金额286.73万元;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金额895.67万元,占采购总量的32%,比上年全年增16.64万元,增长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大幅增加,采购金额410.91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5%,比上年全年增257.97万元,增长169%;询价金额1290.7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46%,单一来源采购225.0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8%。根据采购项目分类:

一、货物类采购2578.48万元。(其中计算机431.63万元,采购数量836台;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二,工程类采购180.22万元;三、服务类采购63.73万元。

存在的问题:(1)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性不强,没有确切的年度采购预算,都是随要随买,形不成批量,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重复,增加采购成本,采

购方式只能以询价方式处理,这也是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金额比重较大的原因。(2)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薄弱,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不高。由于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我市采购限额比较低(批量1,000元就必需办理采购)采购次数增加,内容繁多,不能形成规模采购,致使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经济效应体现不大。(3)由于我市2014年以来未出台采购目录文件及采购政策文件,电话询问或上门询问采购方面问题的人员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的正常业务办理时间。办理业务的人员时常出现排队等候的情况,严重影响中心的办事效率:(4)个别采购单位不能及时完善采购手续,采购申请交到政府采购中心后,经过询价认可,最后确定供应商供货,但验货合格付款后,不能及时将发票复印件送交政府采购中心,甚至打电话询问,也是迟迟不来办理,致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

2014年1-11月工作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下,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已顺利完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与相关科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在下半年的工作*同解决。中心将一如继往,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意识,为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以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为中心,一方面改革创新,提高采购效率;一方面规范操作,确保廉洁采购。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98350.6万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资金节约率4.6%,公开招标比率达95.4%。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选供应商采购取得实效。2012年,中心深入推进预选供应商采购新举措。经过积极探索,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扩大到家具货物、物业管理、律师咨询服务、会计中介服务、修缮装修装饰工程、教学设备设施等六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采购项目108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4.5%,采购额3296.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4%,节资率为7.9%。

预选供应商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而且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从中心开展的预选供应商采购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采购单位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91.7%,“一般”的占8.3%,“不满意”的为零。采购三科及时对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二是商场供货采购稳步实施。经过多方调研、制定方案、开发软件模块等前期准备,按照商场供货模式统一、供货商场统一、商品类别统一以及监督管理统一的“四统一”的原则,中心与天虹、苏宁、国美、顺电4家大型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确定了打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以及空调7个类别的供货商品;并于1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商场供货采购。此举将为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不断压缩时限提速提效。中心积极向内挖潜,不断压缩采购时限,努力提速增效。综合科及时受理、转办采购项目,各相关科室提前介入;紧急项目采购,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到即办。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后,中心进一步压缩采购时限,公开招标项目在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10天后就可完成采购,比往年至少提前10天。

四是持续改进规范采购文件。中心组织采购一科、二科,经过反复研讨,完成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通用模板、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模板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文件专用模板的修订工作;新编制了厨房设备类招标文件模板、非公开招标采购的公示模板,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五是积极提升协议采购水平。采购三科经过充分准备,在7月15日启用了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同时,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协调,适当扩大了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数量,优化了新一轮协议采购的招标方案,使协议采购商品、服务和价格紧密与市场接轨,从而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此外,有效解决了我区独立维护协议采购商品信息数据更新滞后的问题,与市里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率。全年货物类协议采购总额3934.9万元。

六是着力破解医疗项目难题。针对近年来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废标率较高、供应商竞争不充分导致投标价格竞争不足等问题,采购一科历时近半年,对近4年我区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详实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剖析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设定限价等建议,得到财政部门的支持。此举为有效破解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难题,切实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成功率奠定了基础。起草的《龙岗区近四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已上报区政府。

(二)积极主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沟通主动上门服务。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一年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主动上门与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龙岗街道、坂田街道等采购单位沟通协调有关项目采购事宜,一起分析探讨提出项目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现场解决项目采购难题。

二是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区住建局大芬油画交易广场整体租赁采购项目是我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也是区领导重点督办的项目。该项目属较新的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从中心领导到承办科室高度重视,采购一科指定专人初步审查采购申报方案后,及时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召开标前预审会,进行系统化论证,进一步完善招标方案;同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招标采购。

区城管局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高,申报时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一科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全程跟踪,反复上门耐心细致沟通;并组织了标前预审,使采购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最终,该项目一次性招标成功。

三是切实为采购参加人排忧解难。中心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之初,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造成废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二科急供应商之所急,逐一打电话告知投标供应商,提醒他们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受到不少供应商的好评。

由于部分采购单位对我区协议采购政策的调整不够熟悉,在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启用后,有30多家采购单位仍继续向已失去我区协议采购代理商的资格的供货商采购办公用纸,涉及总采购额达26.8万元,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时遇到困难。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本着方便采购单位的原则,中心领导和采购三科先后多次到区财政局及国库支付中心协调,并专门致函说明有关情况,最终促成了这一问题的解决。

四是邀请采购单位人员集中学习交流。为提升采购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9月,我们组织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到中心跟班学习业务技能,并邀请各街道及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赢得了采购单位的普遍赞誉。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诚信教育形式多样。3月至5月,中心派出科长和业务骨干,配合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区教育局举办了“依法规范诚信采购”培训班;9月,举办了全区政府采购“三纪”教育暨业务培训班,对全区采购单位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了诚信守法教育培训。同时寓教于乐,举办了“我为廉洁城区做贡献”主题演讲、中秋廉政灯谜会等形式多样的廉洁诚信教育,筑牢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此外,还补充完善了“廉政诚信文化长廊”,印制了“廉政诚信文化月历”,分发给中心干部职工和采购单位,营造了浓厚的诚信教育氛围。

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心单独或会同区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6项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了诚信建设专项档案,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的失信行为都记录在案。实施近一年来,收到良好成效。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奖惩。中心积极做好评审现场监管,要求所有评委现场签订《诚信评标承诺书》。切实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监管,在采购文件中增加了10项供应商诚信责任及不诚信行为扣分方法,要求供应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并在协议采购系统中增加了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屏蔽功能。同时,配合区财政部门加大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查处16家违法违规供应商(比上年增加了10家),通过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凡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再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供应商还须缴纳一定的诚信保证金。

中心要求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对优质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签等奖励措施。“诚信激励、失信受罚”的诚信监管机制已逐渐形成。

此外,中心开展了中介代理机构委托采购项目档案存档工作,切实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诚信监管,努力营造诚信代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自律规范操作。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心对近年来制定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编制、公开了《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全体干部职工还签订了《廉洁诚信承诺书》。目前,中心建立各类工作规范达95项并已汇编成册认真实施。此外,严把采购文件制作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间接操作”、“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中心扎实有效的诚信建设,赢得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检察院、省《党风廉政》杂志社、省预防腐败局、韶关乐昌市纪委、江西九江市纪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先后莅临我中心考察。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小贝率部分区人大代表莅临我中心专题调研诚信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四)多措并举,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中心聘请了20名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在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全年共有27个项目邀请监督员27人(次)参与评标现场监督,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积极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新规定,监督科从8月起,积极开展了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截至12月底,共收到需报备的合同158份,已审核153份,发现问题及时退回采购单位重新修改。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情况良好。

三是认真做好质疑投诉处理。中心制定了《项目质疑和投诉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理机制。监督科共受理供应商质疑16宗。经认真调查核实,只有1宗质疑有效,其余15宗均维持原评审结果,质疑有效率仅为6.3%,比去年下降32.8%。所有质疑我们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此外,还调查处理了区有关部门转来的10宗投诉及信访件。

四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监督科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抽查了57个采购项目,发现操作超时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予以纠正。中心修订完善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增加了经济处罚措施。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4人受到书面训诫、1人书面检讨,另1人不仅书面检讨还被通报批评并受到经济处罚。

(五)长抓不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加强。随着中心领导班子的配齐,我们按计划深入开展了“五好”班子创建活动。中心领导班子做出了“五项”集体承诺;召开了“善团结、共奋进”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了发扬民主作风、增进团结协作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有效。中心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带学”、观看视频直播、集中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电教片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省十一次党代会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组织党员干部赴海丰县彭湃烈士故居参观学习,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和诚信建设,组织开展了“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政府采购“三纪”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大家议”、廉洁从政谈心、“我为廉洁城区做贡献”演讲比赛、中秋廉政灯谜会、“一月一书”读好书等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根基。

三是业务学习培训深入持久。中心每月定期组织集体业务学习活动,全年共组织集体业务学习8次,研讨议题40个;同时,组织开展了与市及兄弟区同行的业务交流。此外,还组织开展了网络在线学习、参加党校自选课程培训、健康养生知识讲座等一系列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0多次,约790人(次)参加。

四是党建群团活动蓬勃开展。中心党支部以创先争优为主线,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根据区委部署,中心选派一名优秀党员挂职平湖新南社区副书记,驻点开展帮扶工作;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新南社区,调研结对帮扶工作情况,积极帮助社区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党群共建结对的平湖系统电子有限公司党支部走访慰问,送去一批健康有益的各类书籍;多次赴“双到”扶贫点东源县双江镇寨下村走访慰问,并送去70多件家具和办公用品。在全省“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中心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献爱心,两次共捐款1.3万多元。今年接收了4名党员,3名预备党员如期转正,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并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中心党支部顺利通过区直机关工委的考核检查,一名党员被区委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党员。

工青妇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工间操训练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全区工间操比赛中,中心参赛队荣获三等奖。

五是自查自纠整顿机关作风。针对中心一名临聘人员在区纪委机关作风明察暗访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处理,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全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召开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再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执行力。中心领导班子及监督科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以此为契机,推进中心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文秘会务工作精益求精。综合科按时保质完成公文办理工作,共起草、审核各类公文400多份,处理收文1020份;精心组织各类会务活动70多次,中心承办的全区机关“廉洁城区、诚信建设”座谈会及区人大代表调研中心诚信建设等活动均圆满成功,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此外,共发表新闻信息稿件41篇,圆满完成了区委办下达的党政信息考核指标;积极组织协调,顺利完成了2部电视专题片的撰稿及摄制工作。

七是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现。综合科逐步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更新、补充了“龙岗政府在线”中心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业务公告1350多条,更新其他信息35条。中心在“龙岗政府在线”部门新增文章排行榜和子网站流量排行榜上均名列第二,受到区政务公开办的充分肯定。

八是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有力。综合科进一步加强网络系统建设管理,顺利完成了政务光纤网络的接入以及评标视频监控系统与区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开办了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同时,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此外,固定资产、食堂、车辆等后勤管理进一步加强,为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采购合同管理亟待完善。从中心对采购合同审核的情况来看,突出的问题是,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此外,一些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还存在错漏之处。在已审核的153份合同中,有75份因存在各种问题需修改而被退回,退回率达49%。

2、采购单位诚信监管有待加强。有的采购单位在申报项目采购时,提交的采购参数存在严重的倾向性或排他性,试图通过设置采购参数来达到采购意中产品的目的。片面追求高标准配置,设置不合理条款,不仅使供应商投标难度加大,无形中减少了投标供应商,难以形成更充分的竞争,从而造成采购项目质疑投诉和废标的情况较多。

3、中心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区纪委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心内部管理存在的不足。个别同志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的工作尚未落实到位。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以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为中心,一方面改革创新,提高采购效率;一方面规范操作,确保廉洁采购。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98350.6万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资金节约率4.6%,公开招标比率达95.4%。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选供应商采购取得实效。XX年,中心深入推进预选供应商采购新举措。经过积极探索,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扩大到家具货物、物业管理、律师咨询服务、会计中介服务、修缮装修装饰工程、教学设备设施等六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采购项目108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4.5%,采购额3296.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4%,节资率为7.9%。

预选供应商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而且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从中心开展的预选供应商采购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采购单位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91.7%,“一般”的占8.3%,“不满意”的为零。采购三科及时对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二是商场供货采购稳步实施。经过多方调研、制定方案、开发软件模块等前期准备,按照商场供货模式统一、供货商场统一、商品类别统一以及监督管理统一的“四统一”的原则,中心与天虹、苏宁、国美、顺电4家大型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确定了打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以及空调7个类别的供货商品;并于1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商场供货采购。此举将为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不断压缩时限提速提效。中心积极向内挖潜,不断压缩采购时限,努力提速增效。综合科及时受理、转办采购项目,各相关科室提前介入;紧急项目采购,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到即办。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后,中心进一步压缩采购时限,公开招标项目在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10天后就可完成采购,比往年至少提前10天。

四是持续改进规范采购文件。中心组织采购一科、二科,经过反复研讨,完成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通用模板、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模板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文件专用模板的修订工作;新编制了厨房设备类招标文件模板、非公开招标采购的公示模板,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五是积极提升协议采购水平。采购三科经过充分准备,在7月15日启用了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同时,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协调,适当扩大了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数量,优化了新一轮协议采购的招标方案,使协议采购商品、服务和价格紧密与市场接轨,从而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此外,有效解决了我区独立维护协议采购商品信息数据更新滞后的问题,与市里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率。全年货物类协议采购总额3934.9万元。

六是着力破解医疗项目难题。针对近年来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废标率较高、供应商竞争不充分导致投标价格竞争不足等问题,采购一科历时近半年,对近4年我区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详实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剖析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设定最高限价等建议,得到财政部门的支持。此举为有效破解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难题,切实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成功率奠定了基础。起草的《龙岗区近四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已上报区政府。

(二)积极主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沟通主动上门服务。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一年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主动上门与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龙岗街道、坂田街道等采购单位沟通协调有关项目采购事宜,一起分析探讨提出项目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现场解决项目采购难题。

二是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区住建局大芬油画交易广场整体租赁采购项目是我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也是区领导重点督办的项目。该项目属较新的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从中心领导到承办科室高度重视,采购一科指定专人初步审查采购申报方案后,及时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召开标前预审会,进行系统化论证,进一步完善招标方案;同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招标采购。

区城管局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高,申报时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一科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全程跟踪,反复上门耐心细致沟通;并组织了标前预审,使采购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最终,该项目一次性招标成功。

三是切实为采购参加人排忧解难。中心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之初,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造成废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二科急供应商之所急,逐一打电话告知投标供应商,提醒他们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受到不少供应商的好评。

由于部分采购单位对我区协议采购政策的调整不够熟悉,在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启用后,有30多家采购单位仍继续向已失去我区协议采购代理商的资格的供货商采购办公用纸,涉及总采购额达26.8万元,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时遇到困难。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本着方便采购单位的原则,中心领导和采购三科先后多次到区财政局及国库支付中心协调,并专门致函说明有关情况,最终促成了这一问题的解决。

四是邀请采购单位人员集中学习交流。为提升采购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9月,我们组织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到中心跟班学习业务技能,并邀请各街道及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赢得了采购单位的普遍赞誉。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诚信教育形式多样。3月至5月,中心派出科长和业务骨干,配合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区教育局举办了“依法规范诚信采购”培训班;9月,举办了全区政府采购“三纪”教育暨业务培训班,对全区采购单位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了诚信守法教育培训。同时寓教于乐,举办了“我为廉洁城区做贡献”主题演讲、中秋廉政灯谜会等形式多样的廉洁诚信教育,筑牢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此外,还补充完善了“廉政诚信文化长廊”,印制了“廉政诚信文化月历”,分发给中心干部职工和采购单位,营造了浓厚的诚信教育氛围。

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心单独或会同区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6项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了诚信建设专项档案,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的失信行为都记录在案。实施近一年来,收到良好成效。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奖惩。中心积极做好评审现场监管,要求所有评委现场签订《诚信评标承诺书》。切实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监管,在采购文件中增加了10项供应商诚信责任及不诚信行为扣分方法,要求供应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并在协议采购系统中增加了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屏蔽功能。同时,配合区财政部门加大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查处16家违法违规供应商(比上年增加了10家),通过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凡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再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供应商还须缴纳一定的诚信保证金。

中心要求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对优质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签等奖励措施。“诚信激励、失信受罚”的诚信监管机制已逐渐形成。

此外,中心开展了中介代理机构委托采购项目档案存档工作,切实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诚信监管,努力营造诚信代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自律规范操作。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心对近年来制定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编制、公开了《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全体干部职工还签订了《廉洁诚信承诺书》。目前,中心建立各类工作规范达95项并已汇编成册认真实施。此外,严把采购文件制作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间接操作”、“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中心扎实有效的诚信建设,赢得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检察院、省《党风廉政》杂志社、省预防腐败局、韶关乐昌市纪委、江西九江市纪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先后莅临我中心考察。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小贝率部分区人大代表莅临我中心专题调研诚信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四)多措并举,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中心聘请了20名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在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全年共有27个项目邀请监督员27人(次)参与评标现场监督,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积极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新规定,监督科从8月起,积极开展了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截至12月底,共收到需报备的合同158份,已审核153份,发现问题及时退回采购单位重新修改。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情况良好。

三是认真做好质疑投诉处理。中心制定了《项目质疑和投诉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理机制。监督科共受理供应商质疑16宗。经认真调查核实,只有1宗质疑有效,其余15宗均维持原评审结果,质疑有效率仅为6.3%,比去年下降32.8%。所有质疑我们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此外,还调查处理了区有关部门转来的10宗投诉及信访件。

四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监督科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抽查了57个采购项目,发现操作超时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予以纠正。中心修订完善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增加了经济处罚措施。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4人受到书面训诫、1人书面检讨,另1人不仅书面检讨还被通报批评并受到经济处罚。

(五)长抓不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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