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收藏。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这是一段珍贵的工作时光,我们收获良多,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你有了解过工作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单位安全现状,我们分阶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形成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生产安全隐患,时时危及现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在检查中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了提高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
1、严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他各类规章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指导并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验收。
4、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5、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监督人员要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6、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架设,建议统一采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物料提升机。
7、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存在事故隐患经提出后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以其密集、周期较长、涉及面广、突发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率与其他行业比相对较高的行业特点,而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现代化的安全管理,强调的是超前分析、超前策划、超前教育,对事故做到预测、预控和预防。这次检查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一是查是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并建立起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分兵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重点查处是否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在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做到企业、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发挥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保证安全机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转。三是查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都参加了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的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这次我们把专项整治同施工现场考核结合起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推行动态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自我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2
为进一步落实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旅游集团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我集团开展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行动,在本次的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中,我集团由罗勇总经理带领相关领导集团安监部工作人员以及所属各企业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物业门店粮库进行隐患排查,主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隐患以及老旧仓库、物业门店、的电气线路和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进行再次重点排查,在本次排查中,我集团严格按照文件以及旅游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为企业经济发展奠定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20xx年8月1日上午,南旅粮食经营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公司班子成员、司属企业主要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南旅集团《关于开展南旅集团炎热高温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及粮食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精神,就我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部署。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公司总经理罗小军、副书记万兵、副总经理赵利明、副总经理舒惠文带领安监部、市场部、物流部、面条厂等相关负责人员分别于20xx年8月1日上午、8月2日上午、8月2日下午及晚上、8月9日上午、8月10日上午、8月11日上午、8月13日晚上、8月17日晚上、8月20日对粮食交易市场的租赁仓库、门店、铁路站台、建设工地及蒋巷工业园的加工车间、储粮仓库、小包装米车间的电源设备、粮食储藏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当前炎热高温、汛期、极端天气等不利因素,重点检查了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器线路、电动车违规充电及广告牌、宣传标语、警示牌等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安排整改。检查过程中还对司属范围内的经营户开展了夏季炎热高温季节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了宣讲,同时要求各部门切实把当前安全生产与现场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经营公司系统内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办事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我社区自xx年3月9日至xx年4月9日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消防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建筑施工工地、宾馆、酒店、歌城、网吧、居民楼院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社区领导及网格员按照网格划分,对网格内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摸排。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社区共检查12个重点单位,14个居民楼院,4个市场。做到了辖区各行各业全覆盖,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1)完善体制,明确责任。我社区制定了以社区书记、主任负总责,辖区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2)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我们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分析社区安全生产形势,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页、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3)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各个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是否有消防检查日志,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应急照明灯及灭火器标注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通过检查各场所大都安装了安全通道标志,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都安装在指定位置,有专人负责疏散和指挥机制。
(4)食品安全。配合办事处食药部门加大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酒店餐饮部门、饮食文化街、汽车站周边和一运司市场等周边经营户所售商品的安全情况,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严禁不达标的食品进行销售。
(5)对辖区内万宝大厦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建筑施工零事故。加强对辖区重点危化企业的检查和辖区内液化气站点的安全检查。
(6)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大大提高了各个单位和群众的安全意识,更加注重生产生活中的安全因素。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期间,共发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整改9条,整改率100%。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有清醒的认识。
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让企业学习安全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中发现部分娱乐场所安全通道未打开,灭火器失效等情况。在居民楼院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楼院电线交叉等现象。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风险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各网格员在走访时要经常性的参与到安全生产检查中,确保辖区群众拥有一个祥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锦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5
镇位于县城西南郝水河畔,距县城10公里,毗邻武冈、洞口两县,河沿岸9个村,居民1万余人,通航水域30余公里,共有各类船舶30余艘,年客流量达10万人次,是我县渡口码头最多的乡镇。近几年我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始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整治期间,我镇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得到了较好的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三阁司镇党委、政府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纳入镇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健全了领导机构。镇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片片长、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健全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联片、正副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配齐了水上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了镇、片、村、渡工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三是每月召开一次镇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各个时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不同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问题,制定对策等。四是建立了镇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同时聘请了各村优秀村干部为签单员,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五是镇相继出台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酿造平安水运舆论氛围
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宣传贯彻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此,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安全生产月”、“航海日”活动为契机,召开了全镇干部职工、村主任、渡工会议,进一步宣传水运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水运安全管理理念,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活动的重要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安全生产日”镇组织宣传小组在龙拱、长铺集贸市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现场讲解水上应急知识,并出动宣传车2台在本镇范围内巡回宣传,共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千余份,在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标语32幅,张贴宣传标语2750余条等。三是对村委会负责人、渡工进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平安水运”舆论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水运安全法制环境。
三、加大检查力度,督促隐患整改,夯实渡运安全管理基础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我镇一直以来都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坚持企业自查和政府督察相结合,日常排查和重要节假日检查相结合,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渡口、渡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渡口所在村村干部、水上交通安全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对辖区内的渡口、渡船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跟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整治期间共排查安全隐患6起,均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的船舶安全责任制制度;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渡口设立了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三是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涉水学校实行学生定点定时乘渡船,并把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了日常教育范畴,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对全镇“三无”船舶进行彻底清理整顿,积极配合海事处对全镇各种船舶进行强制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船舶实行强制停航,禁止“三无”船舶下河,彻底根除“三无”船舶。四是在渡运高峰期、汛期安排专人值班维护渡运秩序,严禁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游客安全通行,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上下配合、齐抓共管,专项治理运砂船超载运输
运砂船超载运输是造成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打击运砂船超载运输尤为重要,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配合海事部门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超载运输的运砂船舶和供砂船舶。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运砂船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过摸清底子,现场查处,维护海事部门执法秩序和执法安全;二是加强了对供砂砂船舶超载装载的源头管理,切实明确了供砂船舶的超载装载的责任和从重处罚标准,从源头上堵塞超载治理的主要漏洞。
通过这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我镇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船舶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将始终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这一理念,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开创我镇水上交通安全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交通局及海事事务所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的高度出发,通过全乡各职能部门的团结协作,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拼搏,使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迅速的发展,现将我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乡政府把抓好水运安全工作作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坚持“保稳定、顾大局、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于2月初和涉及的4个村签订船舶安全责任书9份,乡签到村,村签到船主,为确实保证水上交通安全,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领导组,同时把水运安全与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一并抓好、抓实,形成乡、村、社、个人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人人重视水运安全的良好格局,工作报告《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二、狠抓落实,完善措施
在今年3月份县海事处还我乡的船员进行了培训,并配发了救生衣等相关器材。结合上级关于渡船、渡口专项整治的要求,我乡从10月份在市海事局及县交通局的帮助下,组成水运安全检查组对各村主任、安全员、船主进行了一次船舶安全教育培训,并对辖区内的4个渡口5艘船舶建立了管理台帐,下达了停运整改通知书。
要求完善相关渡运手续,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渡口上必须牵安全钢索,确实保证安全渡运。同时在涉及渡船的村社聘任了一名渡船安全监察员,负责本船舶的签单发航记录和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及相关船舶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对已渡该桥的渡口,要求船主将船只进行销毁,确保渡口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及时把相关水运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社,领导组采取分级宣传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首先召开村干部会议,把宣传的重点、内容传达给村干部,其次村干部召开村民小组和船主参加的小组会议,最后由村民小组长召开社员大会进行传达。通过层层传达,层层落实,有效地传达了会议精神。截止目前利用赶集天宣传2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人,书写宣传标语20余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7
为切实保护职工生命健康,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维护和谐稳定局面,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8月6日至9月6日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
二、动员宣传,周密部署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局干职工站在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发展的政治高度,积极投入和配合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会议还认真研究部署了大整治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大整治活动可行、有效。
三、深入排查,严格整治
(一)认真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我局的主要安全隐患存在于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该宿舍楼为上世纪80年代建房,由于当年造价偏低,施工质量较差,加之年久失修,现楼房多处出现裂缝,屋顶漏雨、墙面漏风,随时有坍塌危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2月31日,经县房产管理局认定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d)级”。
(二)现场检查。我局在徐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对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逐层逐户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现场检查的情况如下:
1、墙面为斗砖,风化严重,墙体多处有裂缝。
2、楼顶为预制块结构,楼梯及楼梯顶棚多处开裂。
3、雨棚水泥剥落,钢筋外露,给住户造成极大不便。
4、地面塌陷,渗漏严重。
(三)切实整改。目前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d)级危房,存在随时坍塌的危险。为了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出现恶性安全事故,在现有的.条件下,我局要求所有住户搬离,并拟请县政府将该宿舍楼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