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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10.23

2024法庭观后感锦集十三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2024法庭观后感锦集十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庭观后感(篇1)

20xx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庭观后感(篇2)

今日,我有幸亲身参与了一场法庭纠纷审判,这是我第一次进入法庭,也是我对司法系统的一次深刻体验。在审判过程中,我不仅从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也对法庭纠纷审判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审判开始之前,我注意到了整个庭堂的庄严肃穆。法官坐在尊贵的高座上,法庭上方的巨大国徽象征着法庭的权威与尊严。而在庭审过程中,我看到了律师和原告、被告互动,法官提问,辩护人辩论的场面。这些都让我对司法制度的公正和严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审判过程中,我看到了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们提供了各自的证据和论据。他们通过口头辩论和互相质询的方式,努力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让我意识到,法庭纠纷审判并不只是一场冷漠的裁决,而是通过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辩护与裁决过程,维护了正义和公平。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们不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或者裁判员,他们更是对案件的评估者和解决者。通过对当事人、证人和律师的质询,法官们不断地搜集和分析证据,以便做出最公正的裁决。在审判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们的严肃和专注,他们保持中立的立场,依法公正地审判案件。

我还意识到,在法庭纠纷审判中,法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律是社会的规则和准则,也是一种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力量。在这场审判中,法官们通过对法律的合理解释和适用,为纠纷的当事人做出正当的裁决,保障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此外,我还深刻认识到,真相的追求和证据的重要性。在法庭上,只有通过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事实的真实性,进而影响裁决的结果。作为当事人和律师,仔细搜集证据并展示给法庭,是最为关键和紧迫的任务。法庭纠纷审判教会了我,事实和证据才是最终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要素。

在法庭纠纷审判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意识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司法的艰难性。通过这次亲身经历,我更加明白了为何需要专业的律师和有经验的法官来处理纠纷案件。法律的系统性和庞杂性需要专业知识进行解读和理解,而司法的过程同样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正义的追求。

通过这次法庭纠纷审判观后感,我对司法制度的运作和法庭纠纷审判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法律的力量和法庭的裁决是社会秩序和公平的保障,而法官和律师的辩护和维权是社会进步和公正的推动者。我深信,在法律的制约和司法的监督下,社会将变得更加公平和有序。

法庭观后感(篇3)

2010年12月12日,我在怀化大学政法系611室观看了一场模拟法庭。室观于一个女人失去了14公斤黄金和黄金饰品。通过观看这段视频,我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严肃,感受到了一个法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虽然是从屏幕上看见的,但我还是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在这个模拟法庭上,被告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并被依法起诉。

书记员首先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的到庭情况进行检查,邀请其到庭,然后宣读审判纪律。全体人民起立,请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坐下后,他们将被告人告上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审判开始时,法官应当首先检查被告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然后询问被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具体的拘留和逮捕时间。其次,审判长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告知被害人的权利,包括回避权、举证权、辩护权和陈述权,并在下列情况下作最后陈述:法庭辩论。

下一步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将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法院给予公正、公正的处罚。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表现出良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公诉人出庭作证。证据不真实,也不具有相关性。被告和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逐一举证后,被告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进入下一阶段即法院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为自己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次辩护。

下一阶段,被告人将就事实、证据、犯罪的严重性、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的要求作简要发言。被告没有作过多的辩护,但要求法院免除处罚。接下来,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离开法庭30分钟,到评议室评议案件,30分钟后返回法庭。

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对被告人予以无罪判决。同时问了被告人梁丽是否服和是否要上诉,梁丽并无异议且不上诉。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

在我认为,能够找到这14公斤黄金,就像辩护人所说的“已经是万幸,应该要感谢梁丽”。其中,在这次模拟法庭审判中,法官和律师给我印象最深。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首先,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治理社会,必须把法律作为治国的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倡导法律必须而且必将成为一种国家或公民的精神和信仰;没有这种信仰,依法治国只能纸上谈兵。

所谓尊重法律,就是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有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服务的信念,有负全责、崇尚、相信、尊重法律的精神。因此,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优秀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业适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职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所以我必须走的路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辩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具备良好的辩护才能,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和想法传达给法官,让法官了解自己的想法,从而为自己的一方赢得更多的证据。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也应该培养自己获取证据、分析证据和使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律师应当从各各方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利用证据,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案件审判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我的梦想一直是加入这个专业团体,但此时我不得不说,我茫然不知所措,这可能是我必须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生涯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打的漂亮漂亮!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

这是一场集情感、理性、法律于一体的庭审,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通过全体庭审人员的努力,这起案件才能圆满的审结。

从这次观看模拟法庭的视频中,我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政法系09级法学一班何文魁

学号 ***

2010-12-12

法庭观后感(篇4)

《录像观摩》培训的心得体会模拟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感受法律的神圣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参加这次公司组织的《模拟录像观摩》培训,使我们了解美国司法审判程序的流程和结构,并体会到与中国司法审判程序的区别。

在中国,是行使职权主义,以法官为主导的纠问形式;而美国行使当事人人主义,以双方抗辩形式为主导,法官是作为裁判的形式存在。

这是一起违背诺言的诉讼。通过双方律师的反驳和陪审团的裁决,我们可以逐步地进一步了解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普遍性。

案例的基本情况:美国公司开发了一款全新的**类游戏,而英国的公司作为英国及欧洲国家的排他性的授权经销商,**相关的游戏产品和设备,但公司的新产品代的却授权给德国的公司。

因此公司根据合同上的规定想获得代的本属于排他性的授权。

因此,双方控辩律师的辩论提供了一系列相关的证人和证据。

最后,根据双方的证言和证据,陪审团得出两个问题:新一代产品是改进产品还是新技术产品。

因为合同规定修改、调整或改进的产品属于产品系列。

合同规定的优先选择权问题。

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时间差问题。

因为合同规定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对新条款作出答复。

但该公司从受到邮件通知到受到包装合同材料之间有十多天的时间差。

若以收到包裹的时间到答复的时间并没有超出一个月的期限。

但由于时间关系,陪审团并未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直接裁定公司败诉。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可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此次模拟上是采用人制的小陪审团,其成员是根据法律有普通民众中选出,审判中,在法官主持和指导下,从头至尾听取控辩双方的证词,查看双方的证据,然后根据他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常识以及法官所提供的法律条文,对报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陪审团和法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法官根据陪审团确定的事实适用法律,即陪审团负责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根据陪审团的有罪认定负责量刑。

从其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中国和美国的司法的区别,还可以切身的体会到法律对于一个企业或公司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想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或公司,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和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企业的相关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

因此,必须提高公司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特别是在不同国家的法律情况下,有必要研究一些国外的法律,减少甚至消除未来谈判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因此学***律的研究,建立有效地法律培训机制必不可少。

积极有效地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更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及时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

第二篇:模拟法庭观后感字上周三,老师组织我们**了一次模拟,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

通过这个模拟,我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庄严,以及未来医生的专业精神和责任。

这是一起医疗纠纷和非法行医的案件。

一个没有在该地行医资格的人为一名儿童注射过量的庆大霉素致患儿死亡,患儿母亲将其告上法庭。

我个人没有亲身经历过真正的法庭,但从这个模拟法庭,我了解法庭的审判程序,建立起直观的印象。

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

从模拟球场的布局来看,基本上是按照真实球场来安排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候法庭进入,将被告人带到法庭,审判长宣布**。

审判开始时,法官首先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文化程度、职业等情况,然后由审判长公布公诉人和书记员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将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

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

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表达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和表达,也无法感受到矛盾的气氛,这让人感到厌烦。

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

也许是因为模拟球场。一些扮演诉讼当事人角色的学生比较克制。我们只能从表面上了解案件的事实,不能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也不能理解胜诉对我们自己的重要性。

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

被告人的表现尤为突出,既有声音,又有情感,这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模拟法庭,如果事先不知道,就会认为这是真正的被告人。

其次也可能是对模拟法庭准备得不充分或者对法律知识仍掌握不够,在表演中,参与人对案件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还了解不够,不能完全拿出有力的证据去辩驳对方,没有一直针对案件焦点。

但总的来说,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是相对正式和专业的,这使得我们的旁观者意识到了法庭程序的严肃性。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我们**的也非常细致。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使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也让我们更加直观的体会到了作为医生的责任。

医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患者将自身的健康甚至是生命托付于我们手中,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为他们消除病痛,还他们健康。

这就要求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注意培养自己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才能更好的对患者负责。

像这次案件中,暂时抛开行医资格这个问题,如果被告在为患儿注射庆大霉素的时候不是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甚至拔针都是家长自己操作,而是严密监测患儿的状况,在发现状况的时候就可以及早准确的采取抢救措施,可以尽早送去医院进行抢救**,或许患儿的死亡就可以避免,就不会造成其家庭的悲剧。

我们在多年的医学学***中,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的是专业技术的提高。

但我们未来的工作是在社会上,与人打交道,需要沟通。

特别是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今天,我们不光要熟练的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治病救人的本领,还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既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又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通过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亲身参与,主动学习,更好的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教学效率。年月日

法庭观后感(篇5)

我当审判长少年模拟法庭”观后感为增强我校同学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14年10月20日上午,小学“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别开生面的是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法警等角色均由学生担任。而我荣幸地担任了本次庭审的审判长。

法庭模拟审理了一起甲诉讼乙占有物返还案“啪--”随着“审判长”--我一记重锤的敲响,模拟法庭正式**,大家很快进入了角色。我庄重地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书记员”大声宣读了法庭纪律,并向被告人声明了他在法庭上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原告高声宣读起诉书,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我宣布证人夏路展出庭,他向法庭做了详细陈述。仔细听后,我初步确定了案件的事实。

要开始法庭举证了,这是**审理最重要的一部分。当法警郑重地向我出示证据时,我仔细检查了一下,问原被告是否认可证据。他们都证实了。我把目光投向原告,问是否还要举证,原告肯定地说:

“举证完毕!”于是,我大声宣布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辩论。精彩纷呈的辩论开始了,我坐在一边专心致志地听着原、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这可关系着法庭辩论终结后的判决问题。

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互不相让,辩论持续了很久,直到被告理屈词穷、沉默无语,辩论才告结束。紧接着由原、被告做最后陈述。我再次敲响了法槌,宣告休庭。

“少年模拟法庭”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这次活动不但让我了解了整个法庭审判的严格程序,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提高了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认识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自身文明素养,长大才能成为一名社会好公民p>

法庭观后感(篇6)

二十二岁的青年锒铛入狱。他的年华为何如此虚度?他为何如此浪费宝贵的青春?

他有着悔恨的眼神。他的双手戴着手铐,身后是两名强大的警察。他在我们的眼中缓缓走出法庭,我们的思绪也被带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和我姐姐差不多大。他很单纯。他静静地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训问。法官亲切而严肃地提醒他,这似乎是一段模糊的记忆。在一次次的训问和一次次的举证中,我们对他的犯罪事实有了十分清晰的了解。

他是乡下的一个孩子。他没有上任何学校。现在他是个勤杂工。去年9月的一天,他在北海网吧上网时,遇到了被打的朋友。他的朋友邀请他来捣乱。为了一时的哥们义气,逞强好胜的他对他人大打出手,还强行拿走了别人的手机。

我不知道是谁发出了几声笑声。那笑声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嘲弄。我问自己:值得吗?

太不值得了,一千个一万个不值。这正是他迈开青春步伐录求人生快乐的时候,这正是他追寻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时候,可是他却如此游手好闲,混迹于网吧这样一些不健康的场所,浪费自己的生命,虚度美好年华,直至现在犯下了大错,走进了监狱,留下了罪名与污点。

最后陈词了,他静默了一会,什么也没说。法官又一次善意地提醒着,他这才缓缓地回答说:我一定要好好改造,以后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多么简单的陈述。这不是我们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吗?为什么现在听起来那么真实?

我认真思考着,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缺点。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正缺点,努力学习,珍惜青春,不浪费美好时光。现在我是一个好学生,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上周五,学校举行了县法院的审判准备。

学校想借此机会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免误入歧途。

舞台上的准备非常严格,因为就像在球场上一样,必须庄重严肃,不能有一点戏剧化和喧闹。

在进入会场后,大家成队伍排列而坐。不一会儿,审理开始

从台下的房间里,几名法警带出了三名嫌疑人。后来我们得知,这三个人分别是刘洪林、刘湘文和刘文斌。

除了24岁的刘洪林,刘湘文刚满18岁,而只有17岁的刘文斌还是个未成年人。这时,他甚至戴上手铐关进监狱。唉!

他们三人涉嫌持刀抢劫。他们抢劫了一部手机、一辆电动车和几百元钱。幸好没有**,但他们的借口是赶紧还钱。

听了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他们三个人中,刘洪林24岁了,并且有了家室,理应懂法而明确知晓抢劫犯法,却还去抢劫显然是无视法律的存在

事实上,17岁的刘文彬是三人中最悲伤的。他母亲早逝,只有他父亲和妹妹在家。他本可以安心读书,但因为不懂法律而误入歧途。他父亲在台上的脸很悲伤,有点憔悴。他日夜辛辛苦苦地工作,换来了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真是悲哀。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威严与罪犯的无知行成了鲜明对比。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法律约束。想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这个世界会怎样?抢劫、**、绑架、纵火

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作为一代中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遵守法律和纪律,做一个讲道德、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人。不说有帮助,至少不祸害社会,危及社会。

学法、懂法、守法,不过是因该做的事罢了。

法庭观后感(篇7)

这次的中国法庭节目给我们介绍了中国法庭体制改革的成果,通过一次诈骗案的**审理到最后宣判的过程,向我们展示了中国法庭体制改革的成果。

法院是公民维权、惩治违法犯罪的神圣殿堂,其威严不容忽视。但法院毕竟是这一制度下的审判地。在制度的限制下,虽然不会影响审判公正,但也会给案件审判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为了更有效地完成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法院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在这个程序中,法庭秩序良好,审判过程紧凑快捷,犯罪嫌疑人供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即使是这样,我也在其中看出来一些问题,一些因为在刻板的体制下而产生的问题。从上几次法庭体制改革以来,一直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不当划分和对二者功能的不当定位。

在如美国、英国等国家,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基本是不分开的,在整个庭审过程基本处在一种激烈的辩论氛围中,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却将言词辩论程序划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各自运行、互不重合的独立阶段,庭审中的言词辩论被大大弱化。笔者上网查阅资料发现,将言讲辩论过程分为两部分的弊端如下:

首先,它造成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理解混乱,削弱了法庭诉讼中的口头辩论。本来**审理就是言词辩论,法官利用言词辩论为方法展开法律纠纷的审理。但正如前述,我国由于法律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两阶段划分,导致理论与实务界对二者功能不同程度地误解,许多法官认为法庭调查主要是审查证据,法庭调查不是辩论,或者仅仅允许有小范围的辩论。

在多数案件的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通常仅能够简单发表一下对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证据资格的看法,而很少有机会能对证据的证明力等展开辩论,这一权利往往被推迟到法庭辩论阶段行使。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在特别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往往难以充分行使辩论权。由于法庭辩论通常在接近法庭休息时间开始,再加上于法庭调查内容等问题的重复,法官往往对这一阶段不太重视。

这也是法庭辩论通常时间很短的原因所在。

其次,它分离了事实与法律问题之间的关系,导致许多案件在审查大量不必要证据的情况下争议点模糊。在法庭调查中,法官主要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调查顺序,逐项审查各种证据,某个证据的地位与一方当事人重要观点的关系法官并不完全清楚,因为这个阶段法官通常不允许**人谈法律问题和对案件的观点,这些问题法官通常让**人放在辩论阶段再讲。这种不合理的分割必然会造成法官在法庭调查时对争点不能完全把握,在一些关联性不大的证据审查上浪费时间,而一些重要的事实和证据却可能没有充分辩论甚至就没有举证,从而影响到案件事实的查清。

例如,在审理商业案件时,上诉人**在法庭调查中提出,被上诉人作为一审原告,应当承担履行合同的举证责任。法官立即打断了**人的发言,指出当时正处于是事调查阶段,**的观点将在法庭辩论中讨论。事实上,在法庭调查中审查的大部分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并不重要。原告履行合同的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

但由于两阶段的分割,影响了上诉人的正当权利的行使和法官对上诉人意见的深入理解,导致被上诉人在一审、二审均未对自己应负的合同履行承担举证责任,案件疑点很多,事实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却赢得了诉讼。而类似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既然如此,两阶段的划分价值何在?

即使用我国现行法律来规范简易程序审判,也可以将法院调查与法院辩论相结合,这远远优于两个阶段的划分。

法庭观后感(篇8)

初三、三班刘慧源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去看模拟少年法庭,我的到了很多。

一进入阶梯教室,就听到了屋子里回荡的《少年犯》的主题曲,有种悲伤的感觉。舞台上整齐地摆着铺着白布的桌凳,每张桌子上都摆有写着“原告”、“被告”、“辩护人”等字样的牌子,舞台的正上方庄严地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整个教室都充斥着严肃的气氛。

一开始,审判长端庄地坐在高背椅上,大声庄严地宣读判决书。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空气紧张而严肃

法庭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今天我们目睹了整个审判过程。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严肃的法庭似乎告诉我,青少年犯罪应该以严肃的态度对待。今天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两个初中生因为著作权被侵犯而相互伤害所发生的一系列人们不愿意看见的悲剧。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们情不自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都会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付钱到付命

有人失去了正值花季的生命,有人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那他们的学业怎么办?梦想怎么办?父母怎么办?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无论怎样,“有过一年的有期徒刑”这几个令人刺耳的字眼,已是人生道路上一块又大又不光彩的石头,可能会阻碍今后的工作学习甚至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对于父母来说,一定会更失望和伤心。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阶段,身体发展很快,心理发展比较缓慢,所以他们表现出思想的不成熟,往往因为一时冲动,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错误。通过模拟法庭的开庭,让我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我体会到:

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要过于冲动,不要意气用事,不要在做了错事之后才后悔,事前要先想想后果,不要在人生中画上不光彩的一笔。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

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光靠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要拉手,动员上一代坚持和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法庭观后感(篇9)

这个星期是实践周,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模拟法庭大赛。虽然我们组在第一轮的第一场比赛中就被淘汰了,没有资格进入决赛,但我还是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过程的知识,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首先,在模拟法庭比赛中,我从书本上了解到了以往审判过程中难以理解和实践的地方。虽然这本书对庭审也有详细的介绍,但对于实践来说,却显得相对薄弱。理论知识永远是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之间始终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当我们学好了书的内容和程序,并认为我们对应付审判的信心感到满意时,我们离这一步还很远。程序中的某些步骤或点在实际中可以省略或不强制执行。如果有了那是应该,而如果没有也不是不可以。

其次。在庭审中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的地方。例如,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不可能对争议焦点进行概括,这使得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意提供证据,而不局限于争议焦点,从而导致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和案件的关联性进行反驳。

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是我以前学过的,但没有引起重视。经过这次模拟试验,我发现相关性实际上具有相当大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发现并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对控方的证据提出质疑,因为他们的证人证言几乎与本案的争议焦点无关,即控辩双方的区别。

作为辩护人,需要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和理论提出质疑,从鸡蛋里挑出骨头,以满足辩护人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辩护人,他需要咄咄逼人,不能轻易认同公诉的观点和证据。有异议的地方,也要尽量提出没有问题的问题。

无论是公诉还是辩护,庭审中的措辞也非常特殊,需要审中对待。对于被告人是讯问,而对于证人则是询问。作为一个代理人,在**之前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审判中的敏锐思维和强大逻辑也是必不可少的。

辩护人需要能够紧紧围绕双方的分歧之处进行辩驳,而不能跟着对方的思路走。我们应该能够敏锐地发现对方语言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做出有力的反驳。

在观摩了第二轮的比赛后,我对于辩护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一点的认识。作为辩护人,需要积极的争取发言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作为公诉机关,由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它总是第一个提供证据。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总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实现的。相反,由于辩护人的发言顺序总是排在第二位,他们的权利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法官又产生了疏忽或者一些轻视辩护方权利的偏见,那么辩护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就很难得到正常行使和维护。

因此,作为辩护人在审判过程中,需要申请发言权,提出自己的异议,从而有效保障辩护人的诉权行使,从而尽可能地为当时的人民辩护。允不允许发言和提出异议是法官的事情,但是提不提出确实辩护人自己的事情,也是他的权利。

亲身经历了模拟法庭比赛也观摩了别组同学的比赛,这使得我了解到了实践中的庭审流程和控辩双方的角色。这本书中的理论是初步的和实用的,但我知道这远远不够。只有通过真正的审判,才能最深刻地感受到审判的过程和双方的激烈对抗,有利于我们实践能力的成长。

法庭观后感(篇10)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上周三,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了一次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的课,感觉新鲜,体会深刻。通过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

这是一个关于客人自带酒水被火锅店收取服务费的纠纷案件。几名客人来到火锅城用餐,不按火锅店规定自带酒水,且在店方多次告知要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

我并没有亲身体验过真实的法庭,但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并建立了直观印象。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法庭的布置来看,基本上是按真实法庭来布置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入庭,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开始审判时,首先由审判员核对被告人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等,然后审判长宣布审判团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都在一个较安静、平和的环境下进行,我个人觉得,在真正的法庭上,矛盾双方肯定会因彼此的矛盾而争吵不休,而此时法官也正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发表对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或表情,感觉不到矛盾的气氛,因而让人觉得索然无趣。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我们只能从表面去了解案件事实,不能深入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想法,也不能体会胜诉对自己的重要性。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代理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被告表现尤为突出,声情并茂,让人感觉不出这是模拟法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还以为是真正的被告。

其次也可能是对模拟法庭准备得不充分或者对法律知识仍掌握不够,在表演中,参与人对案件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还了解不够,不能完全拿出有力的证据去辩驳对方,没有一直针对案件焦点。但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过程还是比较正规、专业的,让我们旁观人员体会到了法庭的程序、严肃。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我们观看的也非常细致。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使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

法庭观后感(篇11)

我们班在星期四晚上观看了一个清洁工在机场捡到金子的案例的模拟法庭审判,我看了之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感慨。

具体案情是。一年前的2008年12月9日,梁丽不到6点就出门了。深圳机场b区的卫生间和值机区是她负责打扫的区域。

上午9时许,梁丽看到一名妇女在工作区抱着一个小女孩在手推车的纸盒上玩耍。但几分钟后,当她出来时,妇女和儿童都不见了,马车被放在一边。上面是引起骚动的纸箱。

看到这个纸箱被“弃”之一边无人认领,梁丽将它收到清洁车内,当日14时许,梁丽下班后将纸箱带回住处。当天18时许,民警来到梁丽家,询问她是否从机场带回物品。随后,梁丽将自己带回家的首饰交了出来,**将梁丽和丈夫刘建华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梁丽没想到会参与犯罪。当她去调查的时候,她还穿着睡衣,但是那天晚上,她不能回到接下来的十轮,直到9个月后她被保释。

对于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有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不知道收钱的背后有很大的风险。梁丽重获自由让公众的情绪得到平息,但习惯于接受“捡金不昧”传统道德教育的社会,围绕着“梁丽捡金案”“拾金而昧”的行为,引发的思考和争论仍未停歇。

从最初的可能获得“无期徒刑”,到最后被取保候审,直至宣布不予追究责任重获自由,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是尊重人权、法制进步的表现。

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了反对的声音。深圳市律协刑事委员会顾问郑剑民认为,检察机关做出明显有利于梁丽的结论,是“法律对**的让步”,明显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规范社会道德起到了不当的示范作用。

在5月16日的深圳律协研讨会上,郑剑民在发言时,认为拷问梁丽盗窃案的深层原因,是贪念与违规处分拾得物习以为常结合酿成的恶果。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教授也认为,梁丽在法律上是“踩钢丝”不值得鼓励,更是不道德的。“这个案子会给老百姓树立一个法律的标尺,以后大家捡东西的时候就要想清楚,该不该捡了。

”他写道。

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并不否认妻子“拾金而昧”,但在他看来,对于梁丽这样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用过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未免苛刻。“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对眼前的东西完全不动心,有几个人可以交上去?”他反问道。

不过专家对于梁丽最后获释,仍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有专家认为,梁丽的行为缺失暴露了她的法律意识薄弱和道德缺失。因此,有必要对社会的认知标准进行引导,让公众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上的免予公诉并非意味着道德上的‘豁免’”,否则,法律的“温情”将演变为对不当行为的纵容,进而混淆对行为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标准,造成全社会难以承受的风险。

实际的情况是在刚开始审判的时候,公诉人是以给这位清洁工判死刑而进行公诉的,而且法官在刚开始判案的时候也是给他定的死刑,但是后来这段视频被传到了网上,广大网友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对法官的判案发出了很大的质疑,为清洁工抱不平。后来,基于**压力,他被无罪释放。我不得不质疑我们法律的力量。为什么一个人的命运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从死刑到无罪释放是什么样的概念?我不需要说你们都知道。

近年来,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使我怀疑我国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不高于一切吗?为什么我们有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判决却一再改变。

除去这一点,这次的模拟法庭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虽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是我们接触的一般是理论知识对实践的一些程序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是说一无所知。虽然这样的课程不能让我们参与活动,但也让我们看到了其他大学法律系学生的风采,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我们有意识地学习。

我领悟到了它的严肃和公正。一开始,书记员、法官、审判长、公正人、辩护人、法定代表人都出现了。随后,经过公设辩护人和辩护人的激烈辩论和辩护,模拟法庭开始拉开帷幕。

在10分钟的休息十间里,审判长和陪审员进行了讨论和考虑,最后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公诉人尖锐的问题,辩护人热烈的辩论,都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它极大地激发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热情和激情,鼓励我不断前进,努力学习,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会为此感到骄傲。

法庭观后感(篇12)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法庭观后感(篇13)

上星期三,老师组织我们看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它新鲜而深刻。通过此次观看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

这是一个关于客人自带酒水被火锅店收取服务费的纠纷案件。几名客人来到火锅城用餐,不按火锅店规定自带酒水,且在店方多次告知要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

我个人没有亲身经历过真正的法庭,但从这个模拟法庭,我了解法庭的审判程序,建立了直观的印象。从程序上的角度看,基本上与真实法庭的程序相符,并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模拟球场的布局来看,基本上是按照真实球场来安排的。

刚开始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全体起立,请审判长等候法庭进入,将被告人带到法庭,审判长宣布**。审判开始时,法官首先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文化程度、职业等情况,然后由审判长公布审判组成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将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在公证人举证完毕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终由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宣判。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是在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中进行的。我个人觉得,在一个真正的法庭上,双方的矛盾肯定会因为自己的矛盾而争吵,而法官正是及时维护秩序的。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表达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和表达,也无法感受到矛盾的气氛,这让人感到厌烦。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也许是因为模拟球场。一些扮演诉讼当事人角色的学生更为克制。我们只能从表面上了解案件的事实,不能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和想法,也不能理解胜诉对我们自己的重要性。审判长在敲法槌时显得过于谨慎,而且表现不够积极和应有的威信度;双方代理人表现过于平淡,视乎与案情无关。

被告人的表现尤为突出,既有声音,又有情感,这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模拟法庭,如果事先不知道,就认为是真正的被告人。

其次也可能是对模拟法庭准备得不充分或者对法律知识仍掌握不够,在表演中,参与人对案件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还了解不够,不能完全拿出有力的证据去辩驳对方,没有一直针对案件焦点。但总的来说,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还是比较正式和专业的,这让我们的旁观者意识到法庭的程序性和严肃性。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我们观看的也非常细致。

我认为这种模拟法庭的活动进行得很好,这使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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