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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1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10.13

魔戒1读后感精选。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魔戒1读后感精选",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魔戒1读后感精选”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魔戒》读后感励志故事。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我看完了《魔戒》,深受感触。

里面讲,弗罗多的叔叔偶然得到了一个魔戒。魔戒一共有九个,合在一起能统治世界,其他八个在半兽人首领索伦手中。为了阻止半兽人统治世界,必需摧毁魔戒。于是,弗罗多与他的朋友山姆去半兽人的巢穴魔多,去将魔戒丢在岩浆里摧毁,两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摧毁了魔戒,使半兽人死亡。

这虽然是个科幻故事,但却表明了一个的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弗罗多为了达成目的,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难道我们不能像弗罗多一样,做事不半途而废,将绊脚石变成垫脚石吗?

影片里,巫师甘道夫曾说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报怨命不好、命运捉弄人,而是现在该做什么、怎么做。

是的,我们在遇到某些困难的时候,不能怨天忧人,殊不知在怨天忧人时,不想办法解决事情或困难,错过了时间,使事物变得更复杂。

所以不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困难, 都要想办法克服,只要你肯努力,功夫用到了,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成功。因为功到自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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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观后感(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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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电影往往是充满了许多戏剧性的元素,观看后,我们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围绕电影的主题来写一份观后感,优秀的观后感可以让我们了解影片的立意和细节。请阅读以下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魔戒观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魔戒观后感(篇1)

《魔戒》三部曲在2003年底就全部上映完了,其中的魔戒三《王者归来》也众望所归地获得了Oscar多达11项的大奖,这当然也是我们这些《魔戒》迷最愿意看见的结局。

每次听见AnnieLennox的《IntoTheWest》的婉转悠扬的歌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脑海中总会不断地浮现出《王者归来》中那些让人无法抹去的镜头。弗罗多的身负重任、他的逐渐被魔戒吞噬的意志;山姆的忠心不二却在咕噜姆的挑拨之下被误解;梅里、皮宾虽身材矮小却为了正义与兄弟的情谊拔剑;甘道夫、阿拉岗、金霹、尼古拉斯四人为魔戒的毁灭创造条件、引开魔眼而身陷困境却浴血奋战、孤注一掷直到最后魔戒终于与咕噜姆一起被掷入末日山脉的火焰时甘道夫眼中的泪水、金霹激动的跳跃、阿拉岗尼古拉斯脸上的欣慰以及弗罗多苏醒后与队员们的见面场面每每想起这些令人感动的情节都会有些感叹。

虽然《魔戒》是科幻大片,但是细心的观众从中是可以得到很多启发的,并不是说一部优秀的电影只在于它的场面做得有多大,它的特技有多少,有多精妙,这些东西并不能在观众心里面留存长久,真正在观众脑海中植根的是它到底给了观众多少由心而生的感叹并在其生活中存在一定的影响。我认为这才是一部优秀的电影真正优秀之处。当然,场面、特技、音乐这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它们只是陪衬,烘托的都是电影的主题。《魔戒》中被凸显出来的中心主题是无论前面的路有多困难,人的意志一定要坚定而不动摇。当然电影的结局肯定是好的,但是生活中肯定也有不少的路步满荆棘,而且我们通过了努力也不一定最终能达到心中的目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至少你不会为了你没有作出努力而后悔,永远不会

魔戒观后感(篇2)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观后感(篇3)

《魔戒再现》是《魔戒》套书中的第一本。这套书可以说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是它开创了魔幻故事这个巨大的书种,它是所有魔幻故事书的太爷爷。

本书情节复杂,故事曲折,但也不失浓浓的文学性。它从一个大故事中再引出许多的小故事。我们必须要用点脑子才能明了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个故事里人物众多,光人名就足够你记半天的了。

本书的语言很有文学感,一句话读了一遍后会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要再读一遍后才能读懂,要不然是无法理解的。

作者托尔金这个人也特别有趣。他自己造了小精灵语,他用这种语言写书,在书中常有这样的语言,让别人看了就昏了头,所以《魔戒》这套书迟迟没有出版。托尔金是个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魔戒》是套好书,如果你想看魔幻作品的话,就先看它吧。

魔戒观后感(篇4)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观后感(篇5)

今晚,历经近三个月的阅读,我终于结束了《魔戒》三本厚厚的红皮书。

阅读的过程是十分投入而又漫长的,因为故事的宏大,故不得不时常瞻前顾后、考究文法字词典章,因此进度十分缓慢;读后却是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如烟消散,却又继而油然升腾起一股温暖的力量,令人鼻尖一酸却又发自内心地祝福故事的结局。这些令我时哭时笑、拍案惊奇的魔法,来自于托尔金先生的文字魅力。时至今日,在我心目中《魔戒》及其系列已经成为了——不只是西方魔幻题材——而是整个小说世界的巅峰,不敢再有任何高峰敢与之比肩。

首先让我钦佩不已的,是托老对于整个故事庞大世界观的构建——他老人家几乎把一生的时间献给了这个系列。在托尔金先生的设想中,有一个叫做“第二世界”的概念,它是指一个有着自己的法则与内在一致性的虚构世界,它实际上是一个文学创作概念,一位身处“原初世界”的作者,在艺术创作中模仿上帝造物的行为,再次创造出一个严密、完整的虚构世界,这个世界才可被称为“第二世界”。这个观点也深刻地影响到了我的小说创作。托尔金认为,第二世界能够满足人类最深沉的渴望,即站在自己所处的时间和空间之外,观察到异质时间与异质空间,并与异类生命接触。

在这个魔幻世界的构建上,托老真可谓是细大不捐——从世界的开端“大乐章”、几位主神的造物与活动到后来每个纪元的每个国家、乃至每个村落里的每种方言,都一丝不苟,并且充满了瑰奇的想象力,力图构建一个完整的新世界。这其中尤以其语言为例。托尔金不仅是文豪,更是语言学的大师,他为不同种族、甚至同种族的不同地区,都构建了完整的语言体系(包括完整的语法、写法和发音),多达数十种。可惜我才疏力薄没有能力啃英语原作,只好抱憾在译本中靠着翻译的伟大领略其文采。翻译家邓嘉宛曾经感叹道:“能翻译得了《魔戒》,世上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呢?”。笔者在阅读的时候为了挖掘细节、感受不同风格,同时参照了朱氏(朱学恒)和邓氏的译本,两家在文风上各有千秋,但对于一些字符的考究都是同样功夫到家。下面我谨举一例,希望读者朋友们见微知著。

Hobbit哈比人,这个词是托老的原创词汇,在西方语中对这个种族的称呼是banakil即半身人,同时期的夏尔地区和布理地区用的是kuduk,这在其他地区并不通行。不过,在小说中洛汗国的国王曾经使用过kud-dukan掘洞者这个字。因此,哈比人曾经可能使用过与洛汗相当接近的语言,因为kuduk明显是kud-dukan简化的结果,按照读音翻译到英语中大概是hobytla,为了满足英国人的信达雅,就写作了hobbit。可见其来源是完整的,可循的,有层次的。

说完了脑力,让我们简单聊一下笔力。前面提到过托老最让我钦佩的就是其文字具有高度的文学性,随手摘出就是一篇散文水准的细致雕琢,这一点尤其用在描写上,包括风景、人物和器物。而其情节又具有相当的趣味性和故事性,松弛有度、多线叙事和人物互动是最大的亮点,可以说是真正达到了雅俗共赏。托老对于文字的运用能力出神入化,在风景祥和秀丽的霍比屯能使人神清舒爽,在暗影重重的魔多使人则如临大敌,大战在即的战场恢弘而悲壮,人物的离别与重逢使人潸然泪下……可以说,托尔金娓娓道来,从没有刻意要把你拉进故事中,但随着你的阅读,自己仿佛就成了景中人,随其乐而乐,随其悲而悲,恍惚间不能自拔于其中,等到合书定神良久,方知自己是观景人,则更是唏嘘。

说了这么多,事实上大多数读者并不关心指环王拥有多高的文学性和批判性,在商业化的今天,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从指环王这个经典模板之后,西方奇幻在这个模板上不断加料,以电影、小说、桌游、电子游戏为载体发展出无限个新的奇幻体系,虽然每个体系都有微创新或者大幅改进,但追溯一下都有指环王的影子——它是永远的鼻祖和开山之作,并且在我心中无人可以超越。

古往今来,无数的人们试图对这部不朽的作品作出各个方面的解读,鄙文在其中实在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推荐向的入门读物罢了,更何况我本人对于它的理解也只是沧海一粟。但如果朋友们能因此对于这个系列有了一丁点的兴致,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你是喜欢托尔金幻想作品的同好,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一起交流。

魔戒观后感(篇6)

你认识查理九世吗?查理九世这个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古代的一个国王,但是在这本书上,他是一只拥有着超强智慧与矫健身手的狗。这个暑假我看了《查理九世》系列的很多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所罗门王的魔戒》。

《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是DoDo冒险队为了救博士而前往一片原始森林冒险,先是原始部落的为难,紧接着有遭遇各种怪物的袭击,然后险些落入博士助手欧柏的陷阱……然而,在这样的重重困难之下,查理九世这只小狗带领着DoDo冒险队的四位成员,沉着应对,奋勇抗争,最后识破了欧柏的诡计,成功解救了博士,化险为夷。

说起这个故事,我也有一个相似的经历。尽管没有《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如此惊心动魄,但是却教会了我在面对困难危险时应该怎样做。爸爸在一次假期里带着我们全家去一座大山里进行野营,我们全家都高兴极了。在吃完午餐之后,我和爸爸妈妈决定四处走走。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条蛇正在不远处迅速向我们这边蠕动。我慌了,不知所措地大声喊叫,这时爸爸从树旁捡起了一根木棒,重重地砸在了蛇的头上,把蛇砸晕了。事后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遇到危险,不可以那么慌乱,要沉着地开动脑筋,化险为夷。”

通过《所罗门王的魔戒》里的DoDo冒险队和自己的经历,我明白了在危险时不能慌,要沉着应对,才能化险为夷。

魔戒观后感(篇7)

今年的新年礼物,是爸爸送给我的一套三本的小说《魔戒》,听说它在全世界售出了2。5亿册呢,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和巅峰之作。整个寒假我都沉浸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里,卷不离手,甭提我有多喜爱了。小说里有个人物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是那么忠诚无私,对兄弟肝胆相照,他叫山姆。

山姆和佛罗多是生活在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山姆知道佛罗多要把魔戒带进魔王的总部——末日火山,虽然明知道困难重重,但山姆拒绝离开,立誓保护佛罗多,成为魔戒远征队的一员。当佛罗多偷偷离开魔戒远征队之时,山姆毫不犹豫紧紧跟随,并肩负起携带大部分物资的重任,他分配紧急物资、晚间看守、提醒佛罗多注意危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佛罗多从兽人营中抢救出来。最后的紧急关头,当佛罗多难以抵抗魔戒的诱惑,山姆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助佛罗多,激励他要坚定地继续前进,还克服重重困难,背着佛罗多走上末日火山,最终成功地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毁掉。

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像佛罗多一样勇敢的孩子,但有时会贪玩意志不够坚定,练习乐器会偷懒,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容易逃避。我也希望有一个像山姆这样的朋友:意志坚定、互帮互助、不离不弃。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山姆朋友能在我向目标前进时,比如期末考试我要考进班上前三为我加油鼓劲;在我心生懈怠时,比如我不想学习贪玩的时候对我提醒激励;在我遇到困难时,比如我参加比赛压力大给我鼓励安慰。这个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好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佛罗多那样勇敢的男子汉,也能结交像山姆一样的好朋友,向山姆学习,也主动帮助朋友,我也收获到朋友真诚的帮助。

高尔基说过: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能与你默默相对而又息息相通的人。每个人都想拥有山姆这样的朋友,你也是一样吧?

魔戒观后感(篇8)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平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平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平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观后感(篇9)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经历过失败,而一个人的勇气也往往是后天培养出来的。

英国鬼才导演彼得杰克森结合最新电影特效的魔幻新作ㄧ魔戒首部曲,描述史前世界中,一位名叫佛罗多巴金的年轻人,无意中得到了一只魔戒。

这只戒指拥有无穷的神秘力量,魔头索伦为了夺回魔戒,于是派出了手下的怪兽加以追杀,佛罗多为了戒指不被魔人抢回去,吃尽苦头,到重重难关,却不退缩,他不张艰难与恶势力,秉持着毅力和恆心,终于将戒指摧毁。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深深佩服英勇战士,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身世,也不在于运气,而在于努力的程度。

父母或师长也是常常对我们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其实我认为,成功并非一蹴可几,而是努力换得的,如果想要成功,就必须比别人更多的付出,因为:一分耕耘才会有一分的收获!

魔戒观后感(篇10)

《神奇的魔戒》这本书是由25个魔法的组成的。里面有《太阳妹妹》,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年轻人,就要有智慧,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魔镜》,它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只想着好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自己坏的'一面,为了一些好处,都投向坏人,以后总会有恶报,《石船里的女巫》,它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地底下暗算别人,只是成功一时,不会成功一世,总会被人解开,而自己却会受到报应……但在《神奇的魔戒》这本书里,最令我受益匪浅的是《神奇的魔戒》这个小。

《神奇的魔戒》这个主要写了一位仙女给罗蒙一个魔戒,令他变成了一位王子,但在国王面却说出了真相,并去解救了真正的王子,最后又将魔戒还给了仙女。

罗蒙在里把魔戒还给了仙女,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是实践道德。说到实践道德,我不禁为我自己以及一些人感到羞愧。

为一些人感到羞愧是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个人捡到一个手机,自己放进了衣兜里,却没有录找失主,把手机还给失主。

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把我分数多改了1分,而我却不愿意,没有勇气让老师改回来。之所以没有改回来,是因为如果我改回来,就没有100分了,只有99分。

自从读了《神奇的魔戒》这个之后,我决定一定要给自己勇气,去实践道德。

魔戒观后感(篇11)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道祖师》读后感(精选8篇)


好的读后感应该要如何表达?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读后感的观点和感受要一致,不能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下面工作总结之家给大家分享《魔道祖师》读后感。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1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

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

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2

清风一顾溪头,微雨满蘋洲,雪融时,云梦烟泽春波皱。何日又梦回姑苏,在十方重檐之上,袅袅檀香盈袖,一个如初见般缱绻芳华的少年,整抚琴独奏,阳光在少年修长的指间流淌,与琴弦碰撞出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忧伤。而少年不知的是,在那九瓣莲开的彼岸,那位名唤魏婴的少年,一身黑衣,横笛立洲头,正以笛声相合奏,那少年手执酒杯遥对空席,歪坐榻上醉复醉……合上书,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仿佛约定好了一般,一同出现。

“如当年一般魏无羡笑着叫他了,他也看过去了,从此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在故事里,蓝忘机对魏无羡有意应始于初见时,魏无羡坐在那里,头发随着袖口一道在风中斜斜荡开了去,也荡开了这位楷模少年的心。自那时起,蓝湛便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并坚定地追随它,再到大梵山,从生后披着莫玄羽皮囊的魏无羡,无意间吹出当年蓝忘机唱给他的旋律时,蓝忘机便不在犹豫,冲过去抓住他的手腕,再也不放开了,从那时起,蓝湛便一直陪在了魏无羡的身边,保护他,支持他。

幸好,重生的夷陵老祖如他前世一般潇洒超脱;幸好,魏无羡最终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如此,便是最好。

说了这么多,故事使我最触动的还是一段话:“为遇一人而入红尘,人去我亦去,此身不留尘。″这是蓝氏先祖说的一句话,虽然忘了故事里提到他为何入世,可那一句话总让我记得。

一样的,这故事里没有一个让人恨得起来的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及自己的过往,前因后果并没有一个所以然,不论是大坏蛋薛洋,还是大反派金光瑶,到最后都有一段话或甚至只有一个句子——就简单的一个句子,就让你恨不起来这个实在找不到他究竟有哪里好的人。薛洋手里握着的那颗糖,用仅剩的四只手指紧紧握住的那颗糖,金光瑶对泽芜君的一句话,真的只有一颗糖和一句话,就让你恨不起来他。

还如宋道长对晓星尘的那一段。

“负霜华,行世路。

一同星尘,除魔歼邪。

「待他醒来,说`对不起,错不在你’。」″

只能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让人不能恨,不论感情是否容易被牵动。却总忍不住的读而在读。总的来说,精彩。

故事总是让人学习到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故事,不少人情世故的道理也藏在里头,接近曲终时,有一段话,是藏色散人对魏无羡说的:“你要记着别人的好,人心里不要装那么多东西,这样才会快活自在。”也正是因为这段话,才成就了以后那个潇洒超脱的夷陵老祖。

许多人得到灵感写了同人文,也有人开始动笔画,开始谱曲,还有人写了赏析,一无所长的我,只是笑笑,却也有点想去学唱"忘羡"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能也不缺人却唱了吧。

不知待到何时,把书单看完后,再从头读一遍好了,若故事重复,愿蓝湛这次不再犹豫,走过荆棘,定会流血,也定时会遇见玫瑰的。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4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5

看此文缘于一首歌《魔道祖师?半路》,忘机兄的声音绝壁典型性攻音!阿歪的最爱!读这篇文简介及文案的时候,阿歪以为又是一篇扑街老梗,惨死后重生,无非是大开金手指神马的,主角光环罩顶,各种牛叉,一路爽爽爽的打脸复仇文。可能是阿歪最近个看金手指的文实在有点腻歪了!差点因此错过一篇好文!

忍着不弃扫过文案一在强调这是一篇不走寻常路的重生文,心里琢磨,看看还能写出什么呢!于是认真看起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气看完后。感觉作者的这篇文写作方式有点独特,倒叙加插叙时间线,从重生后写起,穿插回忆带读者理清故事情节与原委!

年少时期于云深不知处少年们的一段求学,一个性格顽劣跳脱而蔫坏,另一个性格死板沉闷而高冷。一个总是忍不住撩拨调戏另一个!而呆板的少年往往总是被戏弄的火冒三丈而又无可奈何。

江湖是一个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纷争与屠戮的地方,作为修真界的几大世家,向来是强者居之。然若强者不仁,唯我独尊,小人当道,也是徒增杀孽。几大世家惨遭洗劫与屠戮后,群奋起而灭之!昔时少年经历磨难与坎坷终究成长,却因旧事再无法回到从前!

是与非,对与错,一但理念与观点有了分歧,加上执念便会产生罅隙。顽劣少年成了名门正派的围剿对象,后五马分尸惨死!多年后重生归来,重活一世,遇昔日呆板而又沉闷的故人!,一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破破小案件,解解江湖事。调戏调戏高冷男人,忆忆往昔,一个明骚一个闷骚,双向暗恋终成真,得一人相伴而不弃不离,结为道侣,逍遥江湖!好不自在!

事实是看完此文,毫无遗憾。有修真,有灵异。鬼魅魂魄居多,看时会带着好奇心去探究。喜欢作者塑造的魏婴,洒脱率性,一切随心而为,时而天真可爱,时而阴暗腹黑,时而贪旧,时而(永远)顽劣无节操,性格特立独行。让这个角色充满灵气。

最后说下阿歪还喜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薛洋(垃圾洋),另一个大概就是金光瑶!两个可以说是这文里的大反派boss薛洋虽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但与晓星尘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才是薛洋最开心的一段时日!对晓星尘的那份执念,大概明白的太晚了!

正与邪的立场与观念终究回是两个人心中的刺。如果文里不曾有阿菁这个角色,或许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谁说一直让他们活在梦里不是好事呢!

另一个就是金光瑶了!这个人明面上光明磊落,暗地里却杀父杀母杀兄,坏事做尽而不留任何把柄!当得是心事缜密心机深沉心理扭曲至极!却最终败在了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手里,不可谓不令人窥叹!但阿歪认为再坏的人都终究会有点感情!

这个人也许对别人有很多不是,可是唯独对一个人心软,那便是这个人人性的一面。

金光瑶与薛洋这两个人真的是两个令人又爱又恨得人,也许成长路上的人性的恶带给他们更多的刺痛与伤害!终究酿成了两个人的悲剧!

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爱而不得!又有何错呢!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6

去年连载时追了几个月,后来因为学业搁置了。这回寒假终于补完了^ ^虽然有点晚但也不是太晚吧……毕竟还在晋江第一上挂着。来瞎写个不负责的读后感。

看了短评……打三四星的应该是不合胃口吧,但一二星就不能接受了。

吐槽的点,不能认同的是剧情老套!剧情哪里老套了……?专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是真的。

剧情绝对新颖啊,夷陵老祖归来,没有代替莫玄羽活着,而是披了莫玄羽的皮,继续作为魏无羡活着。

用一只断了的左手作为悬念,推动整本书。大boss我反正是打死都没想到……

忘羡线不能更甜。:(但义城篇和三尊的故事全是玻璃碴。

说真的,要吐槽可能就是这个回忆杀的写法了。

回忆杀有点长,看完回忆杀总是忘记主线到哪里了。

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很有特点。浪到没边的男主wifi,暴躁傲娇的澄妹,小天使温宁,小流氓辣鸡洋,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就是我们的攻,蓝二,我觉得着墨淡了,虽然也给我留下了一个“面瘫冷淡默默守护付出”的印象,但总归感觉缺了什么。

另外,就是在小说里作为配角的女性角色,也是塑造得非常好。温柔的阿姐江厌离,机敏善良的小姑娘阿箐,还有温情、绵绵、虞紫鸢……每一个都很出彩,熠熠生辉。

综上,《魔道》也许不是人见人爱,但绝对是本好书。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7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魔道祖师》读后感 篇8

喜欢江澄的无非是心疼江澄的遭遇和对魏无羡的好,不喜欢江澄的则是因为他看不到自己对别人的伤害和对温宁的恩将仇报。 个人觉得两方都有偏颇,不能保证自己说的好,只谈谈我认为的江澄。

少年时期与魏无羡是好哥们,好兄弟,是亲人,且本性不坏。在父亲带回来魏无羡时,虽然不平衡于父亲对魏无羡的偏爱,但从未给魏无羡使过绊子;虽有母亲时时提醒他“你比不过魏无羡”,但那些对魏无羡的些微嫉妒并没有给两人造成太大间隙,互相抬杠,打架互损,相互维护,两人一样不少。因为魏无羡怕狗,他没有再养狗;因为不满金子轩看不起江厌离,两人都想动手,但魏无羡推开了江澄,自己受罚;水行渊时,看见魏无羡喊人,他有想过去帮忙;玄武洞时,两人也是配合默契;为防止魏无羡被带走,江澄被温晁抓住;魏无羡为了救江澄也可以剖丹;魏无羡失踪归来后他看见魏无羡时的欣喜。及至射日之征结束前,两人都可以说是最好的兄弟,相互扶持的亲人。即便江澄为人稍显冷漠,甚至不理解魏无羡救旁人的行为--水行渊他要救的是魏无羡而不是被水淹的苏涉,玄武洞帮忙是魏无羡已经“多管闲事”,他要帮的也是魏无羡,他也一直告诫魏无羡不要多管闲事。江澄对他人的这些行为都可以理解,魏婴蓝湛那种人实在太少,明哲保身并没什么不对。 但他也实在不怎么细心,而且是个很容易情绪化的人。

追杀温晁时,汪叽发现了符篆的问题,而他满心只有复仇;魏无羡回来,他只顾的高兴,汪叽提到修鬼道损身损心时他也并无反应;救温宁之前魏无羡多次不配剑,他询问过后直接就信了也不觉得有异;这些也可以说是他相信魏无羡,但魏无羡救走温宁等人时,金光善稍一挑拨他就马上变脸,说明他并不那么相信魏无羡,因此对于魏无羡的异常行为,他从未细想,也可以说他本就不是个细心的人,所以才没发现。 魏无羡和江澄的没有间隙的兄弟情结束在射日之征后。射日之征,魏无羡大出风头,那些人传言江家没有魏无羡就怎么怎么的话,听在江澄心里,燃起了江澄压制的对魏无羡嫉妒的火,百凤山那章初见端倪。在魏无羡救了温家人,金光善询问江澄时,那些嫉妒怨恨第一次达到了顶峰,在会上关于温家人该不该杀的讨论时,他只含糊的提到了“于魏无羡和他有恩”至于是什么恩情,是举手之劳,还是别的却不明说(到最后就只有江澄魏无羡,温家姐弟知道温家的恩是救命之恩,而众人对温家那群人的印象则是杀了四个督工的温家余孽)后面是蓝曦臣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温家姐弟辩解,也拿不出实质性的可以反驳聂大的说辞,而江却澄始终一语不发,给人一种那个恩情并不怎么重要,没必要拿出来说的错觉。

只是在金光善提及魏无羡不尊重他时有所反应--曾经的情同手足的兄弟,现在对魏无羡的信任却少得可怜,还需要蓝湛一个外人来解释,何其讽刺。 江澄是魏无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魏无羡玄武洞救绵绵时,他就说魏无羡的行为是英雄病,但当时虽不认同魏无羡的行为,却还是去帮忙。 当江澄前往乱葬岗,提出保魏无羡杀温家人,甚至话音未落完直接动手杀温宁两次时,我是震惊的。他嘴上句句说的是要保魏无羡,却只给了魏无羡一个路:保魏无羡,杀温家人。

他明明是最了解魏无羡的人,明明知道魏无羡的“英雄病”却依然给魏无羡这条路让他走,至此两人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江澄原来没理解过魏无羡,但好歹还和魏无羡站一边,现在他依旧不理解魏无羡,但却强迫(“你要保温家人,我便保不住你”)魏无羡站在他那边,江澄那边是什么:杀了冒着巨大风险救出江澄、带出江家父母遗体的温家姐弟。

受戒读后感


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首先应该在作者作品中得到足够的启示和感悟。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进一步加深对于这部作品的理解,同时还可以了解更多有关“受戒读后感”这个话题的相关信息。栏目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资讯,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受戒读后感(篇1)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受戒读后感(篇2)

最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是名家大作汪曾祺的《受戒》。品读后许久,始终忘不掉,文中描述的那个场景。“英子跳进中舱,两只桨飞快的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这段叙述最令我记忆尤新,久久不能忘怀。我猜想,大概是这段文字虽朴实,但有华,精彩且令人回味。平平淡淡,朴朴素素却依旧写出了一种静谧安逸之美。美得令人忘却时间,美得令人心醉痴迷,美的令人向往一见。

全篇少见或几乎不见华丽的辞藻,但所表述的内容却深出了新高度,令人不由眼前一亮,感到新颖。似梦非梦,明明讲述的是人间世间日常琐碎之事,世俗之事。但我却在此中感受到了一种高雅的境界和清新,灵净的意境。仿佛已“不食人间烟火”,已“超脱于世俗”,使人不由惊叹作者淡雅,匀净的手笔。

阅完这篇小说,我有些向往作者描述的那个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凡事都可以轻松解决,任何事都非常纯粹,简单的那个纯洁世界。不受凡尘沾染,污浊,如一股清流注入了每个阅读者的心中。影响,感染着我们。且那种青涩,羞涩刚还是懵懂状态的情感,打动,触动了我。叩响了我的心弦,我不禁倾佩作者极高深的文学造诣,想要如他般用简洁,淳朴的文字感化每一个读者,感化每一个在思考的人。

纯纯的情感融化了我们的心,恬雅,清淡的文笔拉近了我们的心,纯真的美好洗涤了我们的心,以真心换真心,心心相印,纯真无敌,解脱束缚,抛开世俗,用内心的美好和灵澈去接受所有人。

受戒读后感(篇3)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中,原先我最喜欢那篇作品《端午的鸭蛋》,因为作为高邮人的汪曾祺先生,实在是把流油的咸鸭蛋描述得太美味了。想起来这篇文章都直流口水。

而后我最喜欢的是《受戒》。读完念念不忘的那种。因为里面的那个小和尚与小姑娘眉目如画,青梅竹马的青涩初恋,似就在眼前。那安然和睦、热热闹闹的一家人,似就在眼前。而里面那个即繁华又朴实的世俗世界,浑然天成,美丽如画,也似乎就在眼前。在我看来,《受戒》中那个小寺庙,那个庵赵庄,便是作者汪曾祺心中的桃源。

诚然,是一处桃园,山水秀丽,恬静安闲,田野里干活的人们“敲着锣鼓,唱着歌,热闹得很”;“荸荠庵”里的和尚自由自在,也不怎么受清规戒律的束缚;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向往的美好。

一处桃源里最不缺爱情,小英子和小和尚明海便是这么一对。初见时,是明海被舅舅带去做和尚,这便算是认识了。而后明海勤快,常常帮着英子家做活儿,被英子娘收作干儿子。明海和小英子便常常在一块儿了。两人一起薅草,一起踩水唱歌,小英子和明海一起挖荸荠,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当小英子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小脚印时,“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算是一对儿的青涩懵懂了。两人的相处行云流水,自自然然的,没多少烦恼,没多少忧愁的。只是那日明海去正正经经地烧了戒疤,小英子问他:“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大声说:“要!”

这一句话,倒是让我想起了之前抖音上很火的那句“老许,你要老婆不要?”同样是直白的问,《受戒》里的小英子的这一问,倒是更添趣味。小英子是直爽真诚的姑娘,喜欢就是喜欢,也不遮遮掩掩。作者汪曾祺想要在作品里展现的,正是赞颂了这样的个性解放和人性美。这个桃花源中的人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情感表露得非常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都友善互爱,众人彼此之间的友好爱意,充满了整个快乐甜美的庵赵庄,连带着原本该是戒律森严的寺庙也是充满了人情味儿。

这么一读,才发现汪曾祺先生是顶擅长写这样的寄托情怀的桃花源的,说来也是,当时的社会背景也不怎么容得下人们,还不如将自己的心思寻一处好地方安放。也好过一遍一遍地被苦苦地熬。也正因此这《受戒》才算的上经典,因为啊,它创造的这一处桃花源,也给了无数人很美好的寄托。

受戒读后感(篇4)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受戒读后感(篇5)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平等的职业人,与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界接受的,这不仅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与反观。,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并不是为了,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早以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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