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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总结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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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1】

在学校的安排下,本班于20xx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第二节课召开了以“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知识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班会目的

1、知道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相关知识。

2、了解在学校注意一些食品方面的安全。

二、班会形式及过程

以问答竞赛游戏为形式,分竞赛小组为单位。

1、预防食物中毒。

2、保持教室、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5、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安全问题知识竞赛。

6、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安全问题抢答题目比赛。

7、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安全问题辩论比赛。

8、组织学生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童谣》。

9、班主任小结。

三、班会效果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的召开,学生都懂得了乱吃不卫生的食品会影响身体健康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去选购安全的食品。同学们也都表达1

了今后不再乱买零食的决心,希望每位同学都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使同学们的身体更加健康、大脑更加聪明。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2】

为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于本月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资料,使师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新亮点,重点在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及基础知识的宣传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法律精神,进行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通过橱窗、专题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班负责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学习。

3、发动学生自我教育,提高认识,参与监督,消除隐患。组织学生对食堂工作和食品卫生相关问题进行监督,并可向老师反映情况。

4、开展主题班会,了解食品安全的知识。

全校师生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学校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学校将进一步做好工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3】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起合同网 www.HC179.Com)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4】

自6月13日开始,东营市局启动了第一个“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局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制定实施了《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部署了现场咨询服务、新闻通报会、违法案件公开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等10大活动。方案下发后,东营市各县区局积极响应,在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纷纷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6月12日上午,河口区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在银座广场拉开帷幕,河口区质监分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全体动员,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营造全民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了涵盖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常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内容的现场咨询活动等。区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局等部门组织欣马酒业、新悦美食等企业开展了“名优食品展示”活动。

6月13日上午,利津县质监局围绕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质监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质监部门的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食品安全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义务及举报投诉途径等进行了宣传。同时,该局采取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进机关等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了科学饮食的浓厚舆论氛围。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5】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事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就餐的食品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条件。

9月7日我校积极组织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观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该片系统介绍了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要求、食品加工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可视性强、通俗易懂,是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的好教材。在学习讨论中,与会人员结合本校食堂布局实际和自已在食堂管理、食品操作中的具体做法对照教学片进行了全面对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就如何有效整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的培训中,简单总结了上学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经验和具体的做法,并要求全体餐饮人员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全体人员共同观看了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研制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该教学片分为序言、资质篇、管理篇、操作篇和应急处理篇等五部分,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开办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学校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知识。该教学片内容丰富、知识点明确,符合食堂从业人员的认知特点,以视频、动画和图片为主要呈现形式,可视性强,通俗易懂。

此次培训活动既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又是一个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通过这次会议,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增强了信心,同时也规范了食品管理和操作的流程。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6】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沙河镇食安办于6月12日至17日,在沙河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沙河镇历来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镇政府多次开会强调食品安全工作。6月8日,沙河镇召开食品安全宣传周动员大会,刘奎志镇长亲自主持会议,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卫生院、派出所、教委、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执法人员及24个行政村的村两委班子参加了会议。6月14日,沙河镇在沙河村集会上举行了“沙河镇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这次活动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办,各企业承办,卫生院、派出所、教委、工商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活动。当日,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3000余张,食品安全知识手册100余册,药品知识手册200余册,张贴画50余张,横幅2个。期间各村也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二、形式多样,内容广泛

各相关部门和行政村采取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学校、村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广播和宣传折页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具体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同时,还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工作。

宣传的重点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真假食品鉴别方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工作;打击制售假劣食品专项整顿工作情况;食品检验检测情况及食品消费风险提示;宣传优秀食品品牌和企业,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宣传周期间,沙河镇共出动人员1000人次,车辆200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张,宣传册500余册,张贴画150余张,横幅40余个,宣传标语120余条。

通过活动,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提高了沙河镇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7】

根据佳食安办发《市“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确保全市消费者饮食安全,全市消协系统于7月17日至27日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级消协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确保今年宣传周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创新、有效果,市消协制定了《关于开展市消协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消协,要求各级消协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市消协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派出三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消协调研指导,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确保活动经费、人、物及时到位。

二、内容丰富,精彩纷呈。

宣传周期间,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创意的食品宣传教育活动:市消协组织消费者代表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各县区消协纷纷举行了启动仪式、现场展示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展板,发放食安知识宣传折页、开展食品现场快检、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咨询投诉等举行了一系列活动。

(一)启动仪式

根据统一部署,在7月17日至27日期间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郊区、抚远、同江、桦川、汤原、桦南分别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本届宣传周活动。

郊区、汤原组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种养植等企业负责人登台进行“诚信宣言”面向公众作出诚信经营的;前进区在启动现场设置食品快速检测区,当场为广大消费者现场检测食品;同江市在启动现场开展公益赠书活动等。各启动仪式现场针对辖区特点开展活动,均集中设立了知识展板及咨询服务台,为市民提供展览演示、现场服务;发放有关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

(二)宣教创新

为了增加食品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市消协联合富锦消协结合消费教育“五进三下乡”活动,于25日在富锦市大榆树镇向阳村开展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将宣传教化转变成具有一定趣味性、互动性强的活动,在现场举行“有奖问答”、“食品安全公益讲座”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知识、寓教于乐。

(三)共同参与

7月19日上午,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实地参观,零距离观察大企业的食品安全举措,扩大市民参与食安工作的同时提升市民在食品安全上的意识和了解,市消协联合向阳区、东风区消协带领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组成消费体验团到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消费体察活动,把创建食品安全城活动引向生产型企业,从生产源头把控质量,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经营概况、生产流程、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等方面,向消费体验团做了详细地介绍,消费体验团参观了该公司先进生产线,对啤酒的糖化和包装等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管控、卫生制度、售后服务和厂房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现场体察,有了直观认知。

通过这次走进生产企业进行消费体验活动有利于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感,有助于提高产品知名度,从而拉动消费,助力供给侧改革,给企业展示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良好契机;有助于广大消费者更加安心、省心、放心的消费。提高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城创建活动的认识,提高了企业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维权意识,有效的引导了经营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三、营造氛围,成效显著。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市共组织启动仪式10次累计参加人员共计有200余人,进行广播、电视、自媒体等报道11次,制作、张贴海报(标语)33条,制作专题展板50余块,发放宣传手册150册、宣传单折页20xx余份,举办街头宣传咨询10次,举办培训讲座1次,开展“五进”活动2次。

通过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宣传了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深入推进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了消费者的安全和维权意识,形成了人人关心、全员关注、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8】

为了响应学校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教育的号召,我班举行了一次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健康”为主题的班会。

做好学生食品安全卫生教育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教育,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是每一个学生应具备的素质。

班会主要内容:

分别就三个问题依次进行探讨,

1、不安全的饮食会导致什么后果?

2、我们怎样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注意饮食的卫生及安全,为防治食品安全的隐患,我们要以预防为主,学校后勤部应做好管水、管粪、管食品、灭苍蝇的综合防治措施,我们自己也应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应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以下几点应提醒大家注意: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志,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使用腐败变质、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别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自己的餐具要洗净消毒,步子啊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滋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饮食的卫生与安全是一方面,搞好个人卫生同样非常重要,我们要做到“三勤”、“三常”、“二不要”即勤洗手,常剪指甲,勤洗澡,常换衣服,勤洗头,常理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喝酒。

通过这次班会,学生们都懂得了乱吃不卫生的食品会影响身体健康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去选购安全的食品,同学们也都表达今后不再乱买零食的决心。相信每位同学都能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使他们的身体更健康、大脑更聪明。

关于食品安全总结【篇9】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局要求及县政府部署,我局围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题,协同卫生局、工商局、食药局、农业局等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了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实施人员,成立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按照“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站、召开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专题培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月11日上午,我局协同工商局、卫生局、食药局、农业局等部门在沂蒙广场举行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举办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培训。在6月11日,食品安全周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深入浅出的向他们介绍了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式以及自身的岗位职责。为今后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充分发挥作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30人观摩了5家食品生产企业。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受邀代表参观检查了企业生产现场及工艺流程,共同查阅了企业的相关制度、原辅材料采购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及销售记录等,并就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4、举办食品安全培训会。活动期间,我局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会1次,培训企业25家,小作坊7家,培训人员64人,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再次送进企业。

5、召开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食品安全周活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活动所营造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并于6月14日召开了20xx年第一批全县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25家企业参会,8家企业进行履责,监管人员对履责企业一一点评,为企业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此次履责报告会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8家企业已全部就履责点评中出现的问题提交了整改报告。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全县上下,一个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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