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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9

管理制度通知精华9篇。

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代表着公平意味着效率,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约束。规章制度能让刚进入的新人了解掌握工作流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不断摸索不断改变的过程,我们需要怎么样才能制定好一篇规章制度?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管理制度通知”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管理制度通知(篇1)

1、进行风险评估

医院对各病区抢救车虽有管理要求,但由于车型不同,缺乏较为规范的规定,为此医院进行了一次有关“药品数量”、“物品摆放”、“有效期”、“补充是否及时”、“是否上锁”等信息的全院调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有:急救药品、物品放置不统一,专科急救药品欠缺;药品批号不一,使用后予以补充的药品批号各异,可能造成距失效时间长的药品先用,距失效时间短的药品未用现象;补充回来的拆零针剂无外包装。

2、方法

2.1抢救车规范化设计

(1)绘制示意图:护理部根据抢救车结构绘制了急救药品、物品放置示意图。统一粘贴在抢救车门右侧,便于清点药品物品;各专科按照护理部统一设计、印制下发的示意图放置专科药品、物品,并可根据专科用药特点增加急救药品。

(2)统一设立标识系统:根据各科需要保持一定药品基数,标明药品名称、剂量。在每类安瓿的下方,使用不同颜色贴纸制作小标签。小标签上标明失效时间。有效期在3个月内使用红色标签,6个月内使用黄色标签,1年以上使用蓝色标签。以便使用时第一时间提醒护士取用,按标签颜色判断药品有效期。

(3)统一摆药顺序:全院统一要求将每种药品的安瓿按照失效时间的先后从右到左排序,培养护士的思维定式,以防用药时不熟悉情况而延误抢救时机。

2.2交接与药品补充流程要求班班交接,记录时间准确,将责任落实到班、落实到交接双方。已用药品由用药护士及时补充,按照失效日期的先后调整安瓿的位置,并更换小标签。

2.3建立护士长监督制护士长平时检查急救车的交接班情况,每周抽查1次,每月大检查1次。并及时通报结果,更换将要过期的药品,避免失效药品的出现。

3、体会

3.1急救药品、物品统一放置,粘贴示意图规范了抢救车管理绘制示意图统一规范抢救车物品、药品的放置,不仅便于接班护士查对,而且规范了全院护理管理模式,方便了在职护士的培训,以达到尽快地熟悉工作环境适应抢救工作程序的目的,使护士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最简捷的流程下完成工作。

3.2规范醒目的标签贴纸便于药品使用与管理使用不同颜色贴纸制作每类安瓿的小标签,可使各班护士交接班时在最短时间内全面了解药物情况并培养护士有序进行准确性、针对性的查对,简化了工作流程,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近期失效的药品,有研究采用失效期封口胶,采用不同颜色的贴纸作为标签,既经济可行,又能使护士更有计划地进行药品使用与管理。

管理制度通知(篇2)

第一章一、目的总则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确劳动纪律,保障员工合法 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一、基本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实习实验室上班时间: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纸质卡和指纹识别系统,统称为打卡系统) 1、公司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时间 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的打卡为 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后的打卡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代打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同时按违1

规处理,具体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1、 定义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除本章4(2)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外,所有人员的加班必须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 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2、加班时数限定 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费标准 (1)公休日加班:计发200%的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3)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8 (4)当月加班费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1)须提前直面填写《加班申请》,写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时间,经相关主管审批 签名后,方为有效申请。

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的,应在加班后两个工 作日内提交纸面申请,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时数是指: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打卡)记录的交集。

(3)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4)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 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

第四章一、病假各类假期规定2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

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请病假最小单位为半天,病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1)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 理,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事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请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小时。

7、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的,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8、忘刷卡:  上班或者下班忘刷卡的情况,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3

上班和下班都忘刷卡的情况,按照一天事假处理。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早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 婚假); 再婚:仅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5、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6、婚假、婚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一般为3天, 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丧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计划生育假期 1.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孕期产检假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孕期产检假期间发放100% 工资。

(2)怀孕期流产休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20天;三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的,可休假50天。

4

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 可享受上述流产休假,怀孕流产休假期间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时,发放100%基本工 资。

(3) 产期产假 产假为90天(含产前15天)。

根据医院证明,剖宫产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 产假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 工作时间,计发100%基本工资。

女方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陪产假须于女 方生育前七天至生育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使用完毕。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 时间,计发100%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 期间的待遇,享受公司病假待遇。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 哺乳期哺乳时间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 生育的,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 合并使用,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发放100%工资。

(5) 其他计划生育假 其他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女员工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其孕期产检、生产、哺乳 期哺乳等期间,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适当时间检查、休息或哺乳,该时间一律按事假 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且以前未接受节育手术的,意外怀孕后主动流产的,参 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按病假处理,享受病假待遇,不计 入有效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情形,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 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年休假 1、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5

年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不满一年的,如果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前 (不含)的,下一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后(含)的,下一年可享 有3天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可以半天使用。

年休假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半天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

员工申 请年休假时除一整天休假(即休假时段为00:00-00:00)外其他不可跨中午休息时间填 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休假要求 (1)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 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 单位为半天。

(2)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 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 展。

5、年休假期间计发100%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

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 内安排员工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余额部分在年 度末核算为年休假余额补偿金,随下月工资发放。

如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完的,将不累计 到下年度,也不发补偿金。

年休假补偿金以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伤 1、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6

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工伤假期间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 派驻海外的中方员工休假及回国期间考勤的特殊规定,遵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 执行。

第五章一、请假制度请、销假制度及缺勤规定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等,均应提前提交纸件的加班请假申请。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及时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 算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

3、对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其他计划 生育假、工伤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 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从外出之时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 书提交纸件申请。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 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总监审批。

3、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7

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件并备案。

四、缺勤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以小时为单位扣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扣除基本工资和 岗位津贴。

2、每旷工1天按个人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额的3倍扣款, 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 处理。

第六章该天为弹性上班时间。

弹性上班时间1、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30,则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30。

2、实习实验室的相应弹性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00,第二天上班时间可 以推迟到9:00。

3、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1:30之后的刷卡记录。

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 者刷卡时间在21:30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管理制度通知(篇3)

项目工作汇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的掌握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汇报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公司项目工作汇报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汇报工作,责任到人。 第三条

项目工作汇报分为月汇报和周汇报。各项目部的项目汇报工作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周汇报在每周周五之前向公司工程部书面汇报,月汇报在每月28号之前向公司工程部书面汇报。 第四条

项目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 周报内容:

1、工程进展情况

2、项目质量、安全控制情况

3、当前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拟订的解决措施

4、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5、下周工作计划

6、其他有关事宜。 月报内容:

1、进度管理:

2、安全管理

3、质量管理

4、技术管理;

5、项目资金管理:

8、劳务工管理

7、成本管理

8、项目管理其它方面;

9、目前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项目工作汇报正式文本应以A4纸张打印,需要项目经理和汇报负责人签字,书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每月月底日前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以便存档备查。质量目标为创优的工程同时要上报当月所拍摄的影像资料电子文件。

第六条

各项目部在进行项目工作汇报时,应对汇报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公司工程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如汇报情况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工程部将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 行处罚。

第七条

项目工作汇报应及时汇报,如不及时上报且情节严重者

工作汇报通讯稿怎么写

年度工作汇报怎么写

怎么发工作汇报通知(共20篇)

工作汇报通知制度(共16篇)

安全整改通知书怎么写

管理制度通知(篇4)

各片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一年三月六日

瑞安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实施建设现代化新瑞安导向战略,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建立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户籍管理制度,改变二元户籍结构,实现一体化管理,使户籍登记能够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逐步消除因城乡分割造成的公民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合理状况,促进我市城镇人口集聚,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05年,瑞安市总人口达到124.5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55%以上;其中,在瑞安中心城区(包括安阳镇、新闻建设管委会、经济开发区)集聚人口2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90%以上;莘塍镇集聚人口8.5万人,城市化水平90%;塘下小城市集聚人口17万人,城市化水平80%;飞云镇集聚人口8.5万人,城市化水平70%;马屿镇集聚人口6万人,城市化水平70%。

改革的基础原则是:

(一)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二)城镇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三)村级集体资产性质、归属不变的原则;

(四)注意户籍改革要与我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其他方面工作衔接配套,整体推进。

三、实施范围

按程序上报省公安厅批准,首批争取在我市中心城区和莘塍、塘下、马屿、飞云四镇的建成区进行户改,以后在龙湖、陶山、湖岭等建制镇逐步推开。

四、改革内容

(一)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之前已办理的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渔场、林场、农场性质户口等,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其中符合在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条件的,应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动员其将户口迁至原籍或现居住地。

(二)建立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粮籍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对城镇居民户口的粮食供应实行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办法,即在正常年景以市场调节为主,粮食部门保障供应,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当市场粮食供求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市场粮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根据地方政府的指令,动用储备粮和粮食风险基金,进行适时调节,以保障供应,稳定粮食价格。

(三)逐步建立适应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建立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进城农民按不同的从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个人帐户。

(四)对已经完全纳入城市建成区,基本没有纯农业用地或只存少量农业用地的村,可实施“撤村建居”的改制;原集体资产可通过量化,变村民为股东,组建股份制的经济实体,其经

营所得按股份分红;对由村集体资产改制的经济实体,在经营方面予以政策扶植,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减免税费的优惠。

五、落户条件

下列农村户口的人员,在这次户改实施范围以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非农职业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一)在户改城镇经商务工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二)户改的城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三)在户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房屋的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华侨、港澳台同胞经批准在户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者合法自建房所需照顾入户的内地亲属;

(四)在户改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的国内亲属和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国内亲属;

(五)生活投靠户改城镇居民的直系亲属;

(六)在户改城镇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土地已被征用,需要依法安置的,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七)其他具备在户改城镇落户条件的人员。

六、待遇和义务

(一)经批准在户改城镇落户人员登记的户口,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已办理落户手续的人员与当地原有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和义务。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同对待当地原有居民一样,对他们的入学、就业、参军、安置、户籍迁移、粮油供应、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一视同仁。

(二)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不变,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原农民,永久享有原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在进行撤村建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

(三)进城落户的农民按“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其合法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可以由所在村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也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转包、抵押等流转活动;其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自留地可以转包给他人经营,也可以退回给村集体组织或拆成股份转入集体经济组织。

(四)计划生育政策实行短期过渡。通过这次户改,村民转为居民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原村民计划生育政策。

七、办理程序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提倡整村进行户改,以村为单位集体办理手续。

整村户改的行政村,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要求“农转非”人员名单(以户为单位)。具体办理程序:

(一)本村要求“农转非”的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委会统一登记,打印成花名册,并由村委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

(二)具体“农转非”人员名单由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底册核对无误,镇人口集聚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

(三)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现场会审。

(四)会审同意后由市城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安局户政办理中心和粮食局粮籍办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五)外来户以户为单位向现在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统一汇总,经镇人口集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

八、组织领导和实施要求

(一)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城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户改的审批办理工作。各有关镇要相应成立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和审核工作。

(二)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和以户为单位办理的原则,防止产生新的人户分离,坚持人户一致,杜绝空挂户。

(三)市人武部和市计划、粮食、财政、教育、劳动、人事、民政、计划生育、房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平衡地进行。

部门名称: 户政科

联系电话: 0577-65855216

e-mail:

职责: 负责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负责指导或办理全市常住人口的登记、迁移、注销、变更、农转非、户籍改革、人口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与指导对全市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高危人群、出租房管理、门牌编制管理等工作;审核、指导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管理边境管理区通行征的签发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服务和等级评定。负责指导全市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治保会、协警队伍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暂口管理协警员的绩效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

管理制度通知(篇5)

学校是学生密集活动的公共场所,为防止车辆进入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由于学校场地限制,禁止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外来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过门卫保安查验允许填写《学校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后方可放行。

3、特殊车辆。运送货物车辆和施工车辆却需要入校的,有学校相关部门和门卫联系之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校园。

4、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要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5、公务车辆,学校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应及早协调安排,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6、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7、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可根据实际妥善正确处理。

8、保安人员如因不执行上述规定造成工作失职,保安公司及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事项:学校门卫、保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履行责任。

管理制度通知(篇6)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城镇户籍制度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人口政策,发挥户籍管理制度在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调、迁入人员的户籍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户籍工作主管部门。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应协助公安机关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主城区放开人才、控制人口;新城区和卫星城放开人才、放宽人口;小城镇鼓励人口迁入的原则。

本办法所称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二)45周岁以下,出国学习并在国外取得本科学历或出国前具有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在国外学习2年(含本数,下同)以上,在主城区有接收单位的。

(三)在新城区和卫星城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属于我市需要且本市无法调剂解决的特殊专业(详见我市当年公布的特殊专业目录)的专科学历在职人员。

(四)4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高级技师和技师;40周岁以下,确有专长的高级工人,已在本市主城区工作,与单位签订长期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45周岁以下,在本市主城区高强度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获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市举办的工人技术等级大赛获得前5名,并与单位签订长期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毕业生或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主城区且确实需要而本市无法调剂解决的计算机及其他特殊专业(详见我市当年公布的特殊专业目录)的专科应届毕业生(计算机专业含往届)以及中专应届毕业生。

(七)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

第七条 下列人员,可以调、迁入新城区,其配偶及未

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后落实用人单位。

第十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市委组织部同意调入的干部,可以落户,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执行上款规定调入中央和省驻连单位的干部,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厅局级干部(含副厅局级)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处级干部(含副处级)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第十一条 夫妻两地分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调、迁入:

(一)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

(二)分居3年以上的。

(三)夫妻一方在主城区,拟调入一方在新城区、卫星城工作满4年,分居1年以上的允许调、迁入主城区。

(四)拟调入一方无接收单位,但人事关系由市或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允许调、迁入配偶所在地。

(五)在本市一方系1级残疾人或经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有严重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分居1年以上的。

第十二条 本市离退休人员、本市在职干部和职工体弱病残需要照顾,或经批准来连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本市无子女的,可以调、迁入1名子女。

第十七条 成建制调、迁入我市的人员,必须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改革人口划分方式,取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按居民实际居住地和从事的职业划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并登记居民常住户口。

第十九条 取消“农转非”户口计划指标和“农转非”审批。城市区划内的农村人口及政策性需要“农转城”的,由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当年人口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当地经济和社会承载能力,确定“农转城”的范围和数量,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人员,无落户条件的,允许将户口空挂在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家中;不愿意或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关系调转,以及以借调、聘用、兼职、兼薪等形式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不符合引进条件又确属我市需要的人员,可到市及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人才居住证,在住房、子女入学或就业等方面与本市市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调、迁入的各类人员,不收取城市建设增容费。

第二十二条 调、迁入新城区的人员,5年内不得迁入主城区;要求迁入的,按外地调、迁入主城区的规定办理。

管理制度通知(篇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管理制度通知(篇8)

尊敬的各位员工:

近期,我公司对于请销假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以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请销假流程的效率和公正性。本通知将会详细介绍新的请销假管理制度,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执行。

一、背景和目的

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出台旨在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转。既强调员工个人的工作责任和执行力,也注重公司内部公平和透明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请各位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三、请假流程

1. 请假申请:

员工在计划休假前,需事先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应至少提前两天提交,以便直接上级做出合理安排。请假申请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信息,并注明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时紧急联系。请假流程如下:

(1)填写请假申请表格:请假申请表格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索取或从公司内部网络下载。

(2)请假申请审批:直接上级负责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

(3)审批结果通知:直接上级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并告知是否批准休假。

2. 请假登记:

员工请假期间,应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络填写请假登记表,以便公司掌握员工的请假情况和合理安排工作。

四、销假流程

1. 销假申请:

员工在休假结束后,需在工作日内提交销假申请表格。销假申请应详细说明休假期间的工作情况和所需时间,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须附医院诊断证明)。

2. 销假审批:

直接上级负责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

3. 销假登记:

员工销假申请通过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络填写销假登记表,以便公司了解员工的休假情况和调整工作安排。

五、请销假考核

请假和销假均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员工请假无故旷工、请假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工作职责等行为,将影响其个人及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

六、附则

1. 特殊情况请假:

对于突发状况导致的无法预期的请假情况,请员工及时向直接上级通报,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原因和请假期限,以便公司做出合理安排。

2. 请销假违纪处罚:

对于恶意请假、虚假销假等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请销假管理是公司日常运营的重要环节,我们希望通过新的请销假管理制度的推行,能够使得请销假流程更加规范、公正,并为员工的休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希望各位员工密切关注本次通知所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日期

管理制度通知(篇9)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

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⑴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 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⑵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 60 元。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 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

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

凡 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

-1-

(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 10 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

门 卫在收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

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 20 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打 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②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 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

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 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

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员工在 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 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2) 审批权限: ①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2 天以 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② ③ ④ ⑤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

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公司分管批准。

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上-2-

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2)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 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 3 天。

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可增加晚婚假 7 天。

(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90 天,剖腹产的可增加 30 天。

(5) 探亲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①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 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为 7 天(不含在途天数) ,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

(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 5 天;员工的旁系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 3 天。

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 同类假处理。

(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

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

(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9)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 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1) 企管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资、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② 病假、探亲假:扣除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③ 婚丧假、考试假:扣除日均奖金; ④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⑤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扣除日均工资;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类员工请假的,按 15 元/天标准扣罚。

⑦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如行车补贴、外派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 列出的其它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 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3-

⑧ 员工请假无需扣除工龄工资。

⑨ 计算方法: 日基本工资、日岗位工资、日奖金、日津贴、日补贴、日均奖金:企管类、技术类、 营销类员工当月该类薪资总额除以 26 天。

后勤类根据具体班次安排,三班制员工 按 30 天,常白班员工按 26 天计。

(2)生产类假期薪资核算标准,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类别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3、 延时加班计算方法: ① 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 ② 当月延时加班数计算方法: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不足 8 小时的为 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4、 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员级别以上(含管理员)人员不享受延时加班费;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 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营销业务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费。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 1-31 日为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结束,保卫负责将考勤卡、考勤记录转交公司人 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的出勤情况、 缺勤手续进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经逐 级审核和单位主管审批后,作为薪资核算的依据之一。

分公司办公室需将分公司月 度考勤统计表于每月 5 日前报至公司人事部门。

七、 附则 1、 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请假、加班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部门把关不到位,将严肃处理 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的员工,从严处理。

2、 人事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分公司办公室、外办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制度执-4-

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企划部负责解释,原《*******集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各单位针对有局部的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专项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请单》 《未打卡说明》-5-

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员工。

三、 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规定 1、分公司非生产类员工作息时间,参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2、生产车间常白班时间为 7:50-17:00,其中 11:30-12:15 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为: 3、白班 7:50-16:00,中班 15:50-0:00,夜班 23:50-次日 8:00。

工作期间各有 30 分钟轮流就餐时间。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规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员必须打卡考勤。

2) 当班保卫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机的调试工作,未调试或未正确调试而造成 打卡人打错的,保卫必须按 2 元/张的标准购卡归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应事先向保卫进行说明,否则由打卡人承担因卡 机未调试引起的打卡错误。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卫负责保管。

保卫工作交接时须检查当天考勤卡的数量,并对考勤卡数 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登记。

若发现考勤卡遗失,查清责任(若责任不能明确查清时,则 为当班保卫的责任) ,并对责任人处以 20 元/张的罚款。

3、 打错卡的处理-6-

员工若将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错格,须立即向保卫按 2 元/张的标准购换新卡; 若错打别人卡,则需交纳罚金 10 元,并向保卫以 2 元/张购买新卡归位。

(属机构故障 的,当事人立即提出,保卫核查登记。

) 4. 忘记打卡的处理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 按早退处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 打卡说明》逐级审批至企业主管,分公司主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6.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 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六、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 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发 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2. 迟到或早退按 60 元/次进行处罚。

3、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 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待岗或自动离职处理。

七、 请假管理 1、请假规定 1)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得请假。

2)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 上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3)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 时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 的,按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考试假等各类假均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5)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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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 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原则上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 批准后生效。

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Www.Dg15.coM

2) 员工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3) 生产类、 辅助类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 第一天按扣除当月基本奖 300 元处罚, 第二天起按旷工处理。

其它序列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情 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请假审批权限: 1) 分公司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科室/车间主管批准;2-5 天(含)需报 分公司分管批准,5 天以上报分公司主管批准。

2) 分公司科室、车间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2-5 天(含)需报分公司主管批准,5 天以上的需报公司分管批准。

分公司助理 2 天(含)以内的由分公司主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审批。

3) 分公司主管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

八、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1、生产类为当月该类薪资的总额除以 30 天。

⑴ 非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30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扣除日均奖金,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4)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员当月允许每月请事假一天,扣 15 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

三班制 及计件工资人员无休息日。

⑵ 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一律不计当日产量,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50-8-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不得当日产量奖,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不得当日产量奖。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产量奖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⑶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班组长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 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和日均其 它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产类人员的假期薪资扣减,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费标准: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顶班(指连续作业两个班次不调休)加班:按 200%计算。

3、 计算规定 1)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当月延时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 不足 8 小时的为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2)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时加班费; 4)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 5)计件制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法定假日除当日产量外,增加 200%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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