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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10.08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系列。

这段时间过得非常的快,在这段工作中你也成长了不少,在这之前一份工作总结是必须要完成的。写工作总结,是职场人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写总结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综合考核工作总结系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建设基础,提高党的工作水平,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引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市委员会的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评。

第三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按照定性、定量、定时和定责原则开展考评工作。

(一)定性原则。依据党内法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XX省委党建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党建工作要点,确定党建工作任务。

(二)定量原则。将党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系统性考评指标体系,并对所有的指标尽可能量化或数据化,实现可衡量、可评价。(三)定时原则。对每项党建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明确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和完成时限,将所有工作任务和考评指标全部录入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信息系统并进行实时考评。

(四)定责原则。明确每项党建工作任务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第四条 组建市委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组,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委党校、市委党建工作督导办公室、各级党组织、中介机构和党建专家及群众参与。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

第五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内容涵盖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工作三大领域。党的领导包括党的政治领导、党的思想领导、党的组织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工作包括党的宣传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党的纪检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党的统战工作、党的群团工作、党的保密工作和党的中心工作。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以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依据,以XX市委党建工作要点为基础,针对全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兼顾各个系统和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设计规定指标、自选指标和即时指标。

(一)规定指标是各级党组织年度必须完成的规定性党建任务:一是依据党内成文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党组织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二是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及成员单位上报的党建任务;三是中央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

(二)自选指标是各级党组织自行申报的党建创新性工作内容。

(三)即时指标是基层随时反映上来的突出问题或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党建任务。

第三章 考评方式和权重赋分

第七条 党建工作年度绩效考评采取单位自评、组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

单位自评是考评对象按照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标准,对所承担的全部党建工作任务和所实施的全部党建工作指标进展情况自评,并形成单位自评打分结果。

(二)组织评估

组织评估是对各级党组织承担的年度规定指标和其他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的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考核,谁部署谁评估”的原则逐级分类进行评估,并形成指标组织评估打分结果。

市委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组负责对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织(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各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指标任务所直接涉及的正处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教委、卫计委对本系统下属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各正处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所属党(总)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

(三)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是社会专业机构,按照“为谁服务谁评价”的原则,组织群众代表对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指标社会评价打分结果。

第八条 权重设计坚持客观、公正、效能原则。

(一)考评方式权重

单位自评权重:60%

组织评估权重:20%

社会评价权重:20%

(二)考评指标权重

考评指标权重设置主要针对工作任务指标,按照指标来源、指标重要度以及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分别赋予每个指标5、3、1不等的权重。具体设置规则如下:

依据党内法规确定的工作任务指标、全局性工作任务指标(涉及全市性工作)、难度大的工作任务指标权重设置为5。

依据XX市委党建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指标、局部性工作任务指标(涉及镇、街道、行业系统的区域性工作)、难度中等的工作任务指标权重设置为3。依据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指标、事务性工作任务指标(涉及村、社(居)区等具体性工作)、难度小的工作任务指标权重设置为1。

通过指标数量分布和指标权重设置,最终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得分权重。

第九条 每项工作任务指标得分采取定点计分的方式。设定100分、85分、70分、40分四个分数点,分别对应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其中,仅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但未完成计40分,等次为差;完成工作计划计70分,等次为中;超额完成工作计划计85分,等次为良;创新开展工作计100分,等次为优。

第十条 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得分采取加权平均的方式。具体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单位自评得分=∑(指标权重×指标单位自评打分结果)/∑指标权重

组织评估得分=∑(指标权重×指标组织评估打分结果)/∑指标权重

社会评价得分=∑(指标权重×指标社会评价打分结果)/∑指标权重

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得分=工作自评得分×60%+组织评估得分×20%+社会评价得分×20%

第四章 实绩分析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 实绩分析是市委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组按照党中央“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对各级党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整体工作业绩进行分析研判;对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成效进行分析研判;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大事件以及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分析研判的结果,对于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在全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可以提请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进行修正,形成最终得分。

第十二条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终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最终得分,对各级党组织进行综合排名、分类排名和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因党建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受到上级党委通报批评或其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严重渎职和失职行为的党组织,经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认后,实行一票否决,该党组织本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计0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中共XX市委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党员干部任用依据。

第十六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作为问责依据。

第十七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党性分析和宗旨意识分析的主要依据以及年度“党建工作实绩分析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要及时向各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考核评价情况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申诉。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做出明确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XX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高质量综合考核的工作部署,坚持结果导向、问题攻坚、绩效至上的工作原则,把抓好指标达成作为我局一项特别重要的年度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攻城拔寨的作风、持之以恒的推进,抓落实、抓突破、抓质量,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省市高质量有关XX指标的考核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以目标达成为硬任务,以责任落实为强保障,以合力攻坚为推进器,认真布置落实每一项教育考核指标,形成了“三个抓三强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抓组织,强化工作领导力。我局成立了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在此基础上,针对XX资源建设等省市重点考核指标,分别成立四个专项工作小组,相关指标的局分管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XX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领衔考核任务,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协调;

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各项考核指标的督查督办。

二是抓责任,强化工作执行力。对每一项考核任务和考核指标,实行“定领导、定科室、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定督查”的“七定”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一项考核任务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有人督,一个一个攻难题,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步推下去,保证每一项考核指标都能想方设法完成,建立起齐心协力、有分有合、各司其职、守土尽责的全员闭环工作流程。

三是抓机制,强化工作推进力。重点抓好五大机制:集体研究机制,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省市高质量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督促、部署落实。定期汇报机制,XX新建项目每半个月向市长书面汇报推进进度,其余省市考核指标原则上每月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推进情况,主动依靠市领导协同部门、解决难题。向上对接机制,要求分管局领导至少每月与省XX厅沟通对接一次,掌握考核标准,了解周边情况,争取指导支持。联席会议机制,针对XX新建项目、政府履职考核等特别有困难的攻坚指标任务,我局会同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高频次(密集阶段每周)召开推进会,对土地报批、用地手续、概算报批、招标文件编制等并联操作,开辟容缺绿色通道,显著提升推进效率,确保项目各节点的目标任务超常规计划完成。督查评估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各项指标的推进情况督查,对照年度目标要求进行阶段性绩效评估,评估报告及时报局主要负责人作为重要决策参考。

二、存在问题

反我市在XX方面存在的三大类11个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XX等两个方面,需要我市高度重视、加快整改。

三、2022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把做好综合考核工作作为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每一项考核任务、尤其是省市高质量考核教育指标的推进落实,为我市高质量考核在全省、大市实现争先升位目标多挑担子,多做贡献。

1.要勇争第一、善创唯一。发扬XX精神,不断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发挥奋力拼、迎头上的劲头,闯新路、抢新机、出新绩、开新局,力争各项考核指标走在全省、XX前列,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2.要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考核要求,突出考核重点,敢于突破攻坚,紧盯时序节点,层层传导压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优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3.要锤炼队伍、提升水平。把做好综合考核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省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中有意识锻炼队伍、选育人才,培养一批肯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教育管理干部,促进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篇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实的服务与保障,结合县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政和县公安局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考核工作由县局政工室牵头组织实施,每月抽调一个支部的支委委员或党务工作者参与支部党建工作检查。

二、考评对象

县局党委下属各党支部。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考评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加分制;年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五星级),90—95分的为良好(四星级),80—90分的为合格(三星级);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评方法

实行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五、基础考核项目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或党小组会),研究上级工作部署和队伍能力、作风、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质量标准和时限;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

2、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对党员民警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及时总结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明确下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3、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由挂点局领导、支委带头上党课,鼓励支部党员积极上党课。

4、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切实解决基层民警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各项工作;

5、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对照党章和党员民警的岗位职责要求,对支部党员个人的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评议报告(以表格为准)报县局党委。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机关党建工作要求,相关会议、谈心谈话、学习心得等相关材料每缺1次扣5分,党员民警参加活动的未做记录每次扣1分。

(二)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本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可以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分享感触最深的总书记的一句话;举办政治生日分享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户外拓展活动;开展我和党旗创意合影;开展诵句祝福给党听活动;追寻红色足迹;组织唱红歌;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两个支部以上);邀请嘉宾进行主题讲座等。未开展的扣5分,无活动计划的扣3分,内容千篇一律的扣1分。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费日”制度,不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的,每人次扣3分。

六、落实党建相关台账建设和相关工作要求

(一)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人次扣0.5分;发展党员违反程序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报送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的,每人次扣0.5分。

(二)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明确每位民警的职责(可一警多责),每个党员民警要做出岗位承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1人扣0.5分,党员民警未做出岗位承诺1人扣2分。

(三)未按县局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每项次扣1分。

(四)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记录,无计划、无专用笔记本、无学习记录的每次扣1分。

(五)各党支部每月至少报送1篇以上党建(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未完成的每篇扣1分。

(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不规范、不及时每人次扣2分。支部党员超过20人的未按要求成立党小组的扣10分。

(七)各党支部所属单位民警、职工全部入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学习考核,未达学习任务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八)按照“一支部一特色”相关要求,抓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果,未按要求开展的扣3分。

(九)年度内,各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荣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分别加10、8、6、3分;党建工作创新被全局推广的,加2分。支部党员被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加10、5、3、2分;被县局嘉奖、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1、0.5分。

(十)年度内,各党支部在省、市、县组织部门随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分别扣8分、6分、4分。党员民警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次性扣20分;被县局告诫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0、2分。

六、考评结果应用

(一)党支部在月考核中得分为优秀且分值排名第一的,县局将授予流动红旗党支部,连续二次评比倒一且得分未达到良好的,该党支部班子集体向县局党委作检讨说明。

(二)对全年党建考评未达“优秀”的,年终综合考评不能定级为“优秀”,对排名末位且为“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由党委约谈支部书记,视情采取组织措施。对党建考评达“优秀”、综合考评排名靠前的,县局优先给予报功受奖和评先评优。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篇4

为全面、客观、公正考核镇街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精神,进一步完善镇街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推动镇街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业意识,进一步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

三、总体思路及考核原则

充分利用我市年度工作考评的经验和成果,着重考评各镇街、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突出抓党建的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和优化,与年度工作考评结果互为补充、相互印证,共同为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提供客观公正的参考。

(一)紧扣中心与突出党建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点,以党建工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主业意识,树立鲜明导向,加大考核力度。

(二)定性评议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镇街领导班子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对软性指标进行定性评议,对刚性指标进行定量考核,力求内容精准、层次分明、操作性强。

(三)日常督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除年底开展集中考核外,注重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的日常跟踪督查,真正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四、考核内容

通过民主测评、述职评议、党建实绩考核等方式,以及综合落实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对党建基础性工作和当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一)民主测评

按照年度工作考评的要求,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由领导自评和民主评议构成。领导自评指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民主评议是指干部职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民主测评设100分,其中领导自评和民主评议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汇总得出民主测评结果,按具体得分计入总分。

(二)述职评议

由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镇街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报告并开展评议。镇街党委书记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述职。

评议人员包括市领导、市委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各镇街党委书记、部分市“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

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议,每个档次对应100、80、60、40分值,计算平均得分计入总分。

(三)党建实绩考核

党建实绩考核包括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自选创新工作三部分内容,其中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每年年初由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企业工委、市社会组织工委等部门负责拟定,年终根据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见附件3和附件4)。各考评主体分别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对每项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评分(100分制),取平均得分计入总分。

除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外,各镇街和各市直单位年初可自行上报自选党建创新工作作为加分项目,年底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定,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作为经验推广的,每项可加5分,原则上封顶15分。

(四)年度工作考评

年度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其中,综合奖为一等奖、二等奖和其他等次奖,分别赋予100分、90分和80分,计入总分。

五、计分方式

各镇街按照述职评议、年度工作考评各占20%,党建实绩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各市直单位按照民主测评、年度工作考评各占20%,党建实绩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加上加分项目(创新工作)得分后为最终得分。根据最终得分,镇街前十名定为优秀档次、后十名定为一般档次,其余定为良好档次;市直单位前三十名定为优秀档次、后三十名定为一般档次,其余为良好档次。

六、结果运用

(一)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优秀档次的领导班子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班子建设选树典型、经验推广方面优先考虑;对于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予以提醒,并作为下一年度加强班子建设的重点进行督导。

(二)作为班子查摆问题的重要来源。将考评结果列入各镇街、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针对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改进基层党建工作。

(三)作为班子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工作考评结果互为补充、相互印证。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中,形成完整统一的考核体系,为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客观公正的参考。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统筹负责,市直工委、市企业工委、市社会组织工委共同参与。

(二)实施流程

1、年初定项。每年年初由市委组织部商市直工委、市企业工委、市社会组织工委,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作部署,确定并发布党建实绩考核的具体项目,一般于3月底前完成。

2、年中督查。各考核主体对党建实绩考核项目采取座谈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账等多种形式进行不定期督导,及时、客观、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3、年终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在第四季度完成。其中,民主测评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开展;党建实绩考核由各考核主体负责实施,并于12月上旬将该项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汇总。

4、审定反馈。市委组织部对各考核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次年一季度形成考核评价初步结果并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审定后,随即向各镇街、各市直单位反馈。

(三)纪律要求

领导班子应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对故意违反规定,造成考核严重失真失实的,要追究其责任。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客观、公正评价领导班子。对违反规定程序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加民主测评和述职评议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表达意见,不准徇私情、泄私愤,不准夸大、缩小甚至隐瞒、歪曲事实。

综合考核工作总结 篇5

x年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指标汇总工作于x年3月末完成,较XX年取得了进步,但总成绩还没有进入全省前列,距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现将XX年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情况总结如下:一、环境质量指标

1、api指数:

该指标是对松原市空气质量的综合评价,我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完全达到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我市的两处水源地分别为江北自来水和江南龙坑饮水处,均为地表水。地表水水源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ⅲ类标准,目前我市存在的问题是水源地监测项次不全。按照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地表水源地分为10个必测项目和18个选测项目,如下表所示: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地表水

必测项目(共10项)

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氨氮

每月监测一次

选测项目(共18项)

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和硫化物

每年1月、7月各监测一次

凡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

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采取“单因子评价”的方法,有一项不达标则该月水质就不达标。

XX年年,我市水源地必测项目中的粪大肠菌群没有监测,选测项目中要求监测的总氮、硒、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还没有监测。

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我市水环境功能区属于非沿海城市但考虑出入境水质变化的情况,共三个断面,分别是入境的畜牧场断面,西大嘴子断面和出境的泔水缸断面。入境断面和出境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评价,西大嘴子断面按照ⅳ类标准评价。监测项目共5项,分别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各断面全年采样6次,隔月采样。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采取“单因子评价”。

XX年年,我市的各个断面都达到规定标准,监测项目齐全,监测频次也达到要求。但是我市出入境水质变化表现为水质变差。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XX年年,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3分贝,达到城考满分标准,监测点位、监测网格大小达到要求。但是较去年的52.4分贝相比,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有所增加。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XX年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3分贝,没有达到满分要求的68分贝这一标准。监测方法符合要求。

二、环境管理指标

1、清洁能源使用率:

XX年年,我市城市地区的清洁能源使用率为56.01%,城市清洁能源指的是除了煤以外的能源。

2、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我市的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还没有推向社会化运营,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还没有建立健全。

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XX年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70.58%,没有达到90%以上的满分要求。

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包括城市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城市市区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率两部分。

XX年年,我市的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为94.76%,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但是我市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也还没有运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

5、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包括城市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XX年年,我市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66%;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9.07%;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9.22%;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74.58%。

6、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和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这里的工业增加值指的是全部工业增加值,不是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

XX年年,我市的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如下表所示: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得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

吨/万元

8.388

2.00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01043

1.99

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11607

0.93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11885

1.76

三、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指标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一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一次,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XX年年,我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处理量不大,监测项目不全,监测频次不够。按照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应监测以下11个项目:

化学需氧量进口、出口,生化需氧量进口、出口,悬浮物进口、出口,石油类进口、出口,氨氮进口、出口,总氮进口、出口,总磷进口、出口,ph进口、出口,色度进口、出口,粪大肠菌群进口、出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进口、出口。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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