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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0.07

指标管理方案热门。

想要达成心中所想之事,就一定要做准备,写方案属于思维和逻辑双结合的活动期,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指标管理方案”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指标管理方案 篇1

虽然我国有着大量的能源储备,但从人均占有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我国存在着十分严峻的能源问题。当今我国的能源利用面临着这样的现状:能源资源短缺、能源的单位产值耗能比较高、煤炭能源为能源主力,人们对于石油的需求不断增长,我国对于国外能源的依赖性比较强、电力发展严重滞后,水电开发利用率比较低等等。

通过对我国面临的能源问题分析,电厂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节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节能知识力度;最大限度的改善能源的结构,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采取强制性措施关闭小的机组;大力发展核能源,从而实现电源的多样化和多种电源有效互补的机制;开发节能新设备和新技术,加大节水设备的推广度;利用标杆管理开展相应的节能评价体系。

节能评价就是指电力企业内部和电力企业主管部门通过一定的手段,集合内部节能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我国和行业已经存在的相关标准、现场规程以及实践经验,对电厂的能耗情况和节能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科学考核过程。进行节能评价的主要目的及意义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相关专家、人员的节能评价考核,有助于电厂充分了解本企业的节能状况和国内外的'先进节能水平,方便不同电厂之间在节能工作方面的相互比较和沟通交流。

(二)通过节能评价,电厂可以查找到在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过听取专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和采取节能措施,促进电厂节能工作的有效进行。(三)通过节能评价体系,可以使电厂更加重视运行调整,从而使机组和设备都在最佳的状态下进行经济运行。

(四)通过节能评价,有利于提高电厂对节能工作的改造,促使电厂淘汰那些落后的生产设备,引进高效率的节能产品和技术,为高效节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通过节能评价,有助于下降管部门督促并检验电厂是否已经学习并贯彻了国家和行业内有关节能的法规和政策、标准。

我国的电厂必须定期进行节能评价工作。评价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整体评价、单项评价、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外部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将各种方法灵活、综合运用,促进电厂提高节能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电厂的节能评价一般包括三个要素:①评价对象,即电厂或者某一项指标;②电厂节能评价体系,即定性评价体系和定量评价体系;③评价者,即自我评价者或者外部评价者。

节能指标评价体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必须用系统的观点对电厂的节能效果的构成因素进行客观的描述,而且要把各个部分进行有机的结合,同时在系统的不同的层次上对其进行分解。这就要求在进行节能指标评价时,选择的指标一定要全面,它必须能够充分的反应电厂的节能水平。如果要对电厂的总体节能水平进行评价,那么就要尽量选取少的指标,从而反映主要的和全面的信息。每项评价指标都要具有独立性、通用性、可量化性。

节能指标评价体系的设计必须遵循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相关专家要根据电厂节能减排的特点设计评价体系,这样才能充分确保评价体系的可关心和公正性,从而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以及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以科学理论为基础,选择指标,确定指标权重、选取相应的数据。

尽最大可能的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设置指标,这样比较容易量化。只有选取的节能指标概念明确、内容清晰,这样才能使节能评价指标系统有效地应用在实际工作中的分析,而且能够很直观的说明相应问题,不仅具有相当的可测性,还有一定的可比性。

根据节能指标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对各个预选指标的可行性进行量化分析,这样就会将影响电厂煤耗、电耗、水耗和节能管理等各项指标的主要因素进行层层的分解,从而科学的确定了那些反映了发电厂能耗状况的指标,进而构建电厂节能指标评价体系。具体指标的构成如图表表示。

电厂的节能评价标准一般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标准、行业内部的相关标准、各个集团公司现行的管理标准和办法等。在遵循准确性及操作性强的原则基础上,对节能技术指标和管理指标逐项确定。对于定量指标评价的基准值的确定也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凡是国家或者行业在相关的政策、规划文件中对某项指标有明确规定的,就要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如果国家或者行业内对某一项指标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要选用我国重点发电厂在近年来实际工作中达到的中等以上的指标值;还可以以电厂机组设计的值作为基础,对照运行和试验的相关数据来确定指标值。

对于电厂节能指标评价体系,如果指标的评价标准不同,那么指标的评价方法也会不同。一般有两种节能指标评价方法,即定性指标评价和定量指标评价。

在节能评价指标体系中,节能管理属于定性评价指标。定性指标的主观性比较强,所以这类的指标并没有评价基准值,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我们一般采用比较模糊的统计方法。步骤如下:(1)确定定性评价的因素集u={u。,u2,Un},u表示第i个影响因素,i=l,2,n(2)确定定性评价的等级集V={v,v2,VmJ,v表示第j个评价结果,j=l,2,m评价指标的等级主要是指对于最后一级指标的等级的界定,对定性指标的等级评价可以由调查统计的结果来确定。在评价等级的设置中一般m取[3,7]中的数,以便设置相关评语或评价值以及被调查者的评定。

在节能指标评价体系中,节煤、节电、节水、节油都属于定量指标。对于这些定量指标,首先要设立一个标准的总分值,之后再计算各个部分的指标在定量评价指标中所占的权重,进而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分值和扣分标准,根据评价准则通过对比实际值和基准值的偏差来计算,最终算出定量评价指标的总分值。

随着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我国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一项措施。在电厂中应用节能指标评价系统,不仅能够有效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更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指标管理方案 篇2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改善各类组织的环境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企业的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由中国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管理。指导委员会社下列机构:

(一)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可委员会);

(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管理认证人员注册委);

(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经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对各类组织依据国际标准ISO14001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确认,并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组织是指公司、集团公司、商业或社团及其它企事业单位,或上述单位的一部分或结合体。

第六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循环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七条 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标准;

(二)已按ISO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第八条 认证程序:

(一)具备第七条所规定条件的组织可向机构认可委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面申请。

(二)认证机构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该组织签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对于不受理申请的组织,认证机构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三)认证机构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四)认证机构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情况和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决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

1.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文复印件;

2.通过“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证明人;

4.体系运行其间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五)认证机构向通过认证的组织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九条 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进行审核时,应书面通知组织所在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可分别派观察员参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第十条 认证机构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应将审核报告、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机构认可委、组织在市(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向社会发布公报。

第十二条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限为3年。

愿意继续认证的组织可在认证证书有效日期终止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审核后颁发新证。有效期满后,未重新认证的组织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并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日期终止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指导委员会对机构认可委和环境管理认证人员注册委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机构认可委有权对认证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认证机构徇私舞弊,认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由机构认可委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机构认可委有权取消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撤消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认证人员注册委对国家注册审核员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失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泄露组织技术秘密的审核人员,由环境管理认证人员注册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降低审核员级别直至注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获准认证的组织进行监督。对不按照承诺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可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建议,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调查情况作出是否进行复查的决定。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持有者,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年度监督审核。对未按照承诺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未达到限期整改目标的,视情况给予暂停或撤消认证证书的使用。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不得聘用无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不得从事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关的咨询业务。

第十九条 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涉及的认证机构、认证人员和审核工作存在异议的组织可向相应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内容包括申诉的理由、意见、要求及必要的证据。

第二十条 前条所指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申诉后,对投诉、申诉内容进行调查,自收到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对处理不服者可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 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按规定交纳认证费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标管理方案 篇3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办公区域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目标与指标的确定,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使集团公司各部门的环境目标与指标得到量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以确保环境目标与指标的持续改进和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目标与指标的实施,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与实施。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核。

3.3行政部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食堂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

3.4各部门负责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4.控制程序

4.1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4.1.1体系建立之初的环境目标与指标,由行政部根据初始环境评审结果制定,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予以传达和实施。

4.1.2行政部于每年初根据环境方针、本年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环境目标与指标,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1.3环境管理方案由各部门于每年初依据目标与指标编制并报行政部汇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1.4环境管理方案应涉及与实现环境目标与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资源及具体措施。

4.2目标与指标制定的依据和要求

4.2.1环境方针;

4.2.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3公司各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

4.2.4来自相关方的信息要求;

4.2.5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4.2.6可选择的最佳环境技术,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4.2.7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4.2.8体现方针的逐层分解,量化后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即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3环境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环境目标与指标;

4.3.2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4.3.3规定每一有关职能层次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职责、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4.3.4预算经费;

4.3.5启动日期与完成期限等。

4.4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更改

4.4.1当环境目标与指标制定的依据和要求发生变更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4.4.2目标与指标由行政部进行修改,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4.3当因措施(或手段)发生变更、目标与指标变化或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施工过程、服务等情况需更改方案时,由执行者以《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ems/04-2)的形式交行政部审议,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行政部更改,执行部门具体实施。

4.5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目标与指标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部门具体实施,由行政部负责对目标与指标的实施进度进行监督验证,并做好记录。

环境管理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由企管部以内审形式、行政部以监督检查的形式,对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行政部将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5.相关文件

w*/emsc/a-2001《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0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2-2001《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4-2001《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w*/ems/cw/a/01-2001《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资金管理办法》

6.标准表格

ems/04-1《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ems/04-2《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

ems/05-1《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

指标管理方案 篇4

导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办理系统和内部束厄狭隘机制,典范资金运作,防备财务风险,包管既定策划目标周全结束,兑现集体化运作、集约化成长、精益化办理,进步企业经济效益,保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管帐标准》和《XX省电力公司预算办理方法》,联合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订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趸售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履行。 

第三条预算办理的根本内容 

(一)预算办理是指在计谋目标教导下,对公司内部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本进行分派、落实责任、监控履行、考核评价的综合和谐办理和兼顾安排,科学有效地构造和和谐公司的各项出产策划的办理活动。 

预算办理包括预算式样、审批、履行、把握、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关键和内容。 

(二)财务预算与交易预算、本钱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互助构成公司的周全预算。 

(三)财务预算是环绕公司成长的计谋要乞降筹划,以交易预算、本钱预算为根本,以策划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在展望和分析的根本上,对肯按期间内公司资金获得和投放、各项收益和付出、与省公司资金来往等资金活动所作的详细安排。 

(四)财务预算平常按年度式样,并经过议定交易预算、本钱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分季度、月度落实。 

第四条预算办理的根本任务 

(一)肯定公司的策划目标并构造履行; 

(二)明了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办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策划活动进行把握和监督; 

(四)对公司预算的履行环境进行考核。 

第五条预算办理的基来历根本则 

(一)联合带领,分级办理; 

(二)科学论证,公道排序; 

(三)效益优先,总量均衡; 

(四)自动稳当,防备风险; 

(五)追踪问效,严厉考核。 

第二章预算办理的构造系统与职责 

第六条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预算办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 

(一)承诺公司预算办理轨制、方法及相干法则; 

(二)承诺公司上报省公司的下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预算履行方案; 

(三)承诺公司预算履行环境的报告; 

(四)承诺公司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承诺临时提交的特别、重大开支或投资项目; 

(六)承诺上报的县级供电企业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分化方案、年度预算调整方案、预算履行环境报告。 

第七条公司建立预算办理委员会,当真构造、带领全公司的预算办理工作。预算办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当,副主任由公司有关带领担当,委员由有关副总师及办公室、成长筹谋部、人力资本部、财务部、出产部、营销部、审计部、监察部、农电工作部、工会的紧张当真人构成。  

预算办理委员会的紧张职责:  

(一)探讨审议公司预算办理方法及相干的规章轨制; 

(二)确

指标管理方案 篇5

1.目的

通过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使得我们的环境管理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以早日实现环境方针,保障生产的顺利经行及生活环境的优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环境管理

3.职责

3.1环境专员、生产技术部及各工区负责识别与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存在的环境因素,并评审出五项重大环境因素:

1)生产废水废料

2)电能

3)土地占用

4)噪音

5)工业用水

3.2安环部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

3.3依据公司五项重大环境因素,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和工区负责生产的废水废弃物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人事行政部负责办公区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安环部负责噪音植被生态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生产技术部负责工业用水、电能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4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和目标细化。

3.5安环部负责对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报告结果。

4.环境目标

减少污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保障生产。

5.环境指标:

结合以往记录,确定环境指标为:

6.管理方案

6..1生产技术部、安全治安环保部、工程部、人事行政部、各工区依据环境目标和指标,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环境管理方案。

6.1.1生产废水废石弃物的管理

6.1.1.1生产造成的生产废水废弃物的处理主要为两类:

a.废水、尾砂,进入尾砂库。

b.废石,废石场堆放

6.1.1.2电能的管理

a.电能消耗主要为工业用电和生活用电;

b.降低工业用电的措施。

首先:优化生产工艺;

其次:合理利用机器,防止空转;

c.降低生活用电的措施:

首先:尽量使用节能灯管;

其次:节约用电,使用场合人离灯熄。

6.1.1.3植被生态

a.提高废石场的堆积率,减少占地面积;

b.尾砂库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对周围的树木破坏和侵占农田。

6.1.1.4粉碎噪音的管理

a.给粉碎料操作工配耳塞;

b.对噪音源实行隔离。

6.1.1.5工业用水的管理

对工区和发电房的工业用水,实行循环使用。

6.1.1.6相关部门的主管,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和目标细化。

7.相关文件和记录

7.1(环境)偏离目标、指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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