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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9.21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系列。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平常学习工作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报告,将结果整理成报告对我们来说更便于阅读和理解。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1

鲁甸县国土资源局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201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农民负担问题自查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财[201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本局各部门,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二、涉农收费情况

为认真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2010年以来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征收依据: 云财综[2005]84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 361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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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征收依据: 财综[2006]48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10元/㎡ 征收金额: 402.\"56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3、耕地开垦费 征收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综合[2011]18号)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旱地9,000元/亩,水田10,500元/亩征收金额: 92.\"41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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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登记费 征收依据:

云计价格[2001]716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20元/宗 征收金额:

3.\"8万元2使用规定: 用于购买土地使用证书 5、征地管理费 征收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597号)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1.\"5%-4%)的70% 征收金额: 34.\"48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6、罚款 征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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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3元/㎡ 征收金额: 59.\"83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7、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费 征收依据: 云政发[1993]56号 征收对象: 各用地户 收费标准: 0.\"1元/㎡ 征收金额: 5.\"98万元 使用规定: 全额上缴财政

经过检查,我局各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执行,并无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3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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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2、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国土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4、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法规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5、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4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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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地膜补贴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万元,补助农户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3

白旗乡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社会安定。按照市、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08年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农村“三乱”工作总结如下:

一、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所有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在收费场所或行政村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向社会公开。

二、2008年农村小学义务教育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没有其它任何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各种形式行为。

三、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报刊限额制的有关规定。报刊费贫困村每年不超过600元,一般村不超过800元至1000元,农村小学不超过600元。

四、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我乡各类案(事)件没有发生过一起。

五、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没有不履行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行为,没有超过最高限额进行筹资筹劳的行为;也没有不发

1 放负担监督卡向农民收费不开具有专用收据的行为。

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没有截留、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钱粮等补助资金;没有挪用、克扣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对村级的补助资金;也没有截留、挪用克扣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退耕还林补助款、粮食直补22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七、涉农收费管理情况:没有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小学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没有违法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没有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也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提供经营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光收费不服务、乱加价的行为。

妥否,请指正。

中共白旗乡委员会 2008年9月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农民减负自查报告

减轻学生负担 教师自查报告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篇4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得农民在农村发展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负担。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提高,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本报告将从农民税费、农业生产成本、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分析和总结了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工作。

二、农民税费的减轻

1. 减税降费措施的出台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首先,减少了农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其次,降低了农业用地的征用和管理费用,减少了农民的支出。此外,政府还取消了一些农产品流通中的手续费和税收等,让农民能够更好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2. 提高税收使用效益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政府加强了财政预算管理和税收使用监管。通过加大对税收使用的跟踪与监控,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真正惠及农民。同时,政府还加强了税收选项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三、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

1. 推广农业科技发展

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可以显著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政府加大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培育了一批农业科技企业,并鼓励农民采用先进的农业种植、养殖技术。通过合理利用农业科技成果,农民可以提高农作物和畜禽的产量,降低生产成本。

2. 加强农资供应与价格监管

政府加强了农资供应与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的涨价和垄断行为对农民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从而减少了农民的投入成本。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

1. 农村道路建设

政府大力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的修建和改善力度。修建更多的农村干支线路,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方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此外,政府还完善了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农村客运和物流,减少了农民运输成本。

2. 农村电力供应

为解决农村用电难题,政府加大了农村电网建设的投入。完善农村电力供应体系,提高供电可靠性,确保农民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能够正常使用电力。同时,政府还推动了农村电价的优化调整,降低了农民用电成本。

五、结论

通过政府多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仅在减税降费、农业生产成本、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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