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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4

考核的通知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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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的通知 篇1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站队:

根据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程序》相关要求,为加强岗位管理,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现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基层站队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提拔不满3个月不参加此次考核测评),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考核对象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需包含专业技术业绩相关内容),2月14日前将述职报告报送人事组织科。

(二)开展现场述职测评

1.开会时间:2月15日至3月初,分公司考核组到各基层单位开展现场述职测评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开会流程:

(1)考核对象根据抽签依次述职(会前由人事部门组织抽签确定述职顺序),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线上测评。

3.参会人员:分公司领导,专业科室负责人,本单位员工(参会率不低于80%)。

三、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1.测评得分结果通过加权汇总方式进行计算,其中分公司领导占30%、专业科室占10%、本单位负责人占30%、本单位员工占30%。

2.考核评价结果档次按照考核得分强制分布,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档次。考核结果为A、B、C、D档的人数分别控制在同层级岗位的10%、35%、35%、10%以内,考核结果为E档的人数控制在同层级岗位的10%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工资档级调整和岗位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结果为A档,可晋升一档岗位工资;结果连续2年为B档或C档,可晋升一档岗位工资;结果为D档或E档,不调整岗位工资档次;结果连续2年为E档,解聘其相应岗位职务。

四、相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是激励与督促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抓手,相关专业科室和各基层单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充分结合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公平公正进行测评。

2.考核对象要认真总结年度履职情况,拿数据和事实说话,真实反映个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

3.各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主会场在中心站,分会场分输站以视频方式连接。无法现场参会的人员可采用视频方式,请提前调试视频连线,保证测评会议按时开始。

特此通知。

xxx

xx月xx日

考核的通知 篇2

各股(室)、基层所: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制定我局20XX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依据。根据工作安排,局决定组织开展年度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包括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管理状况、卫生保洁情况、摊档位使用率、人员工作纪律、精神面貌、所容所貌、档案管理、资产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2、检查方式:清点市场摊档位、检查市场安全状况、查阅收费台帐、资产管理、经费使用、会议记录、考勤登记等相关相关制度及资料等。

3、听取所班子汇报20XX年度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设想。

二、检查时间。

检查从20XX年1月14日开始至1月16日结束,具体时间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三、检查人员及检查地点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李景锋

队员:黄今冬、许华、陈浩辉、赖彩虹、

检查地点:城北所、横山所、安铺所、青平所、车板所、雅塘所、

新民所

车辆安排:租车

第二组:

带队领导:梅进志

队员:叶凤娟、花永华、莫军、黄伟华

检查地点:中心所、石岭所、吉水所、长山所、石颈所

和寮所、塘蓬所

车辆安排:租车

第三组:

带队领导:梁浩

队员:杨忠、梁冰燕、李江、曹超、黄仁芳、韩青燕

检查地点:工业品所、石城所、良垌所、平坦所、新华所、

河唇所、石角所、永兴所

车辆安排:粤GU1968

机动组:叶植芬

四、相关要求:

1、检查要严肃认真,做到真正把检查作为落实工作的全面体检,坚决克服“年年检、老一套”的模糊认识,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应付”的不良思想,从严从实地开展好检查考核工作。

2、检查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内容具体、依据充分地将各所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反馈到所并上报局班子。

3、检查人员到各所检查时,要积极传递正能量,将我局以前状况和目前取得的成绩相对比,做好基层所人员的思想工作,达到“讲好物业系统的故事,传播物业系统好声音”的目的。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XX年1月10日

考核的通知 篇3

政绩考核古已有之,尧舜到今,历代遵行。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善于用好“三镜”,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准考实干部,真正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用好政绩考核“平面镜”,注重实绩实效。“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考核时间短,接触人员有限,需要考核者在有限的时间内搜集更多有用的信息。因此,政绩考核既要注重考核一时,又要注重考核平时,用好“平面镜”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观察干部“七种能力”,全面客观深入地掌握干部工作实绩。把考核的功夫下在平时,学会读心术、察人术、沟通术,通过从干部日常工作现实表现中全方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从工作实绩细微处、近距离考核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在细节中考准考实干部,做到以成效说话、让实绩挂帅。

用好政绩考核“透视镜”,击中人民满意靶心。“党员干部鞋上有多少泥巴,只有人民群众心里最清楚。”各项工作开展都必须紧紧抓住群众满意度这个着力点和落脚点。《通知》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因此,要做好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还要用好群众公心“透视镜”。“说话听声,锣鼓听音”。群众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工作实绩最有发言权。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全面透彻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避免以偏概全、以个别人意见代替大多数人意见的考核倾向,也只有通过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增强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把群众当亲人,坚守为民初心。

用好政绩考核“放大镜”,提振干事“精气神”。政绩考核的根本目的是培育人才以壮筋骨,用好考核“指挥棒”和“监督器”作用,形成公平公正的考核风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用好干部考核“放大镜”,既关注干部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也注重在急难险重之际将敢闯敢冒的干部验出来、选上来、用起来,充分发挥考核“选对一人,激励一片”的“风向标”作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让为官有为的干部受表彰、得实惠、有动力,最大限度地激发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政绩考核工作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应用好政绩考核“三镜”,牵住“牛鼻子”,发挥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精准度。

考核的通知 篇4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系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考核,指导和检查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组成。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

各系各部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负责人、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以及相关代表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教师代表),系主任为组长;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成员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及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组成,对年度考核工作实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

二、系(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按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类考核。其中:

1、系科考核:突出年度中心工作,相对比较各系工作业绩的质量与工作努力程度。

2、部门考核:突出工作效能与创新管理,相对比较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推进学院相关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1、系科考核:依据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2、部门考核:依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报告

各单位依据考核内容,形成简明的写实性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附件3),连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主要支撑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2、述职考核

学院组织20XX年度系科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现场限时述职汇报。

(1)系科考核: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共同参加述职汇报,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述职汇报60分,业绩情况40分。

党总支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

系主任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党总支负责人与系主任的述职不要重复,相互衔接,重点报告20XX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及亮点,不做一般性描述,突出工作推进度,尽可能量化展示,并严格控制汇报时间,党总支负责人、系主任汇报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系科年度绩效和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6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职能部门考核评分权重占50%。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数据统计,对各系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计分,满分为40分。

(2)部门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述职汇报。

部门主要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部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系科考核评分权重占50%。

3、结果公示

组织人事处统计考核结果并公示。

4、确定结果

公示结束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排名第一的系科和部门,年终考核绩效总额各增加15%;排名第二,各增加10%;排名第三的,各增加5%。

年度考核绩效总额(含增加部分)一次性划拨至单位酬金账户,各系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三、教职工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合同制、事业编、返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二)考核原则

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职工考核的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特点,坚持分类考核。

(三)考核内容

各系(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公示后(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程序

1、学院布置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各系(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核对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3、学院核定下达优秀等次指标。

4、个人总结。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在年度考核系统中填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5、民主评议。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6、学院公示优秀等次名单。

7、学院审定考核结果。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优秀”等级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当年到我院工作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参加考核,确定等次;工作不满6个月的新进教职工及返聘教职工,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产假以及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定为优秀。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师德师风考核不通过。

(2)因不服从教学安排,未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有一级教学事故或累计二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

(4)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或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

(5)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态度恶劣,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6)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7)具有其他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情况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本年度退休人员;

(3)接受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XX〕290号)办理;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参照《关于公务员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9号)执行,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按照“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量化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差距。

2、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晋升、聘任、培训、奖惩和工资变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考核绩效,下一年度不得晋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无法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考核日程安排

XXX学院

20XX年1月23日

考核的通知 篇5

各院系(部)、部门:

20XX年的工作即将结束,学校决定对各教学部门、职能部门及全体干部、教职工20XX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各部门考核工作时结合本年度学校的常规工作进行,强调教职员工在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综合表现与作用。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教学部门、职能部门,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本年度因病、因事(产假除外)请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个人考核工作

中层正职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结合部门考核组织,其他干部和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按学校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及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考核工作中个人如实记录工作业绩,部门认定员工的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及师德师风:

主要包括对工作的责任心;坚守政治纪律,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的情况。

2、工作业绩:

主要考核教职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所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是考核中的重点内容。

专任教师:

①完成教学任务标准工作量情况。

②批改作业、指导实训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及获奖等情况。

③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和其他科研、教研情况。

④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事故或违纪)情况。

辅导员:

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②班级党团建设、集体建设情况。

③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情况。

④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其他科研、教研情况。

⑤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故事或违纪)情况。

中层干部:

①履行管理职责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有全局意识,有奉献精神的情况。

②所在部门保质保量的完成岗位职责,本部门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③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创新点及成效。

④充分调动所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与相关部门协作的情况。

⑤所在部门受表彰和出现责任事故的情况。

教研室(专业)主任:学校结合考核工作对教研室(专业)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教研室(专业)主任除了填写员工考核表之外,还应当填写教研室(专业)主任考核表,对教研室(专业)主任进行小结,其中专业主任应当侧重专业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小结。

行政职员的考核工作结合行政职员的岗位职责,重点总结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及对本岗位工作改进意见的建议。

三、部门考核工作

学校对本年承担已经明确目标任务的各院系(部)的考核主要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基础教学部和职能部门的考核根据负责人的述职报告打分。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工会推选的教工代表参与考核工作。

1、关于院系考核:

院系(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定量考核,各院系(部)按照目标任务逐项总结汇报相关工作,同时总结本院系一年来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方面的成就及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考核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考核,人事处负责各项考核指标的汇总统计。

2、关于职能部门考核:

学校人事处组织对院系(部)和职能部门的述职,考核人员按照要求根据其述职和平时了解的工作进行打分;

3、关于考核计分:

学校领导、中层正职干部和其他参与考核人员的分值比重分别按4:4:2计入总分。

4、院系(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结合个人和部门工作进行。

四、关于考核总分及其应用

考核总分分别位于前3名的院系(部)和前4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第。

五、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第十六-十七周),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

20XX年1月3日(周四)进行部门述职。

3、院系(部)及职能部门在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对下学期的工作进行初步安排,也可对学校未来发展建言献策。

4、各院系(部)、各部门在20XX年1月3日前汇总本部门个人考核材料交学校人事处,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XX,考核结果和教研室主任小结由所在院系(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5、各院系(部)、各部门在20XX年12月25日(周二)前将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学校办公室。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办公室

20XX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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