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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8.18

202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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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1】

我院接到《关于筹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通知》后,对我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

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为推进我院新时期支持和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促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改革发展,我院制定了《红山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对人民调解工作做了规定。

二、具体措施

(一)对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做到“三明确”。

1、明确指导原则。要求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指导要依法进行,不得越位。即只能针对一般性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指导,不得直接介入正在进行的'调解个案,或对个案的具体处理发表意见。

2、明确责任。我院指定了某法庭为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部门,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及联系乡、镇,要求责任人对所联系乡镇的调解员在对个案调解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3、明确工作日程。要求责任人每年至少安排二次到所联系乡镇司法所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所联系乡镇专职调解员来集中参加典型案件的庭审及调解观摩,责任人每年在司法局组织的全市专职调解员们集中培训时,安排不少于一节专题讲座。

(二)建立院与局、庭与所两级联系制度。

1、规定与司法局联系制度。以本院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主要任务为:汇总本院各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责任部门的信息;与司法行政机关互通情况;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协调本院各个指导联系点及责任部门的关系。

2、建立庭与所联系制度

由本院的法庭与各自确定联系的各乡镇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主要任务为:对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接受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咨询;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公开开庭的案件审理;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并上报院办汇总;收集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典型民事案例以供学习借鉴;根据总结针对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以帮助所联系部门或社区、村委会查找涉法及规章方面的漏洞。

(三)开通法律热线。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院开通了法律热线,由立案庭具体负责的接听,可预约接受人民调解员的咨询,预约到所联系点进行业务指导,树立起尽心尽力的服务思想。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街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心下,在全街各部门和基层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网-找文章,到网]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

街司法科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随着新时期的要求,我街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3】

今年上半年,华容县司法局在华岳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实际,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色亮点频出,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两个专项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了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

1、营造深入开展两个活动良好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工作会议,共计张贴宣传标语150张、拉横幅10条、开广播会6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为推进两个专项行动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2、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一是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上半年,我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八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达到98%以上。二是加强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部由3至5人组成,其中专职调解员1名,兼职调解员2至4名。三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3、取得新时代枫桥经验良好效果。今年专项调解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467件,调解纠纷2412件,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02件,对婚姻家庭不和、邻里关系紧张、两性情感纠葛等具有普遍性、易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做好预警布控,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回头看

1、全面自查、扎实推进

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部署,要求请各司法所、相关股室对照12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在辖区和行业进行深入的自清自查工作。

1、是否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台账,对线索进行分类,对线索办理进度进行眼踪、记录;

2、对于上级交办的线索,是已及时展核査工作,并按要求反情况;

3、对于因描述不具体、不清晰或内容缺失返回单位需重新填报的问题线索,是否已根据要求重新填报;

4、是否还有未及时上报的涉黑恶线索;

5、对于已经核完毕的线索、是否按程序逐一进行回复

和反馈。

2、认真排查、及时上报

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组织摸排,收集线索,填好线索摸排表报局扫黑办。

核查和填报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工件的,需向局扫黑办出其书面情况说明。

3、责任追究、重点督办

局扫黑办对线索回头看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对于没有按要求开展线索回头看工作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局扫黑办下发督办函,重点挂牌整治。

三、开展全县双十佳评选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由县司法局报县委政法委全会召开,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委政法委华政发【xx】8号文件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评选活动。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4】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员工要想应对不喜欢的调岗,那就要知道用人单位是怎么操作调岗的,要明白故意调岗的手法和关键。

掌握用人单位故意调岗的关键点员工一定要记住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当用人单在想给你调岗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几个要点,因为这是决定调岗是否合理合法的关键,具体如下。

1.调岗是否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调岗的流程应当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方可执行和有效。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和员工充分协商,更没有跟员工就调岗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就擅自或者强行给员工调岗,那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因此调岗事先协商一致是关键前提,没有这个,调岗就会出问题。

2.调岗是否有正式的审批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就是口头一句话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就把员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没有经过书面的正式调岗审批流程,那么这样的调岗也是不合法的。调岗的审批流程里面必须有员工、领导的签字确认,没这个签字也是不合法的。调岗也要有相应的调岗书面通知,里面必须载明岗位及相应的薪资待遇。

3.调岗后是否有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任何调岗实质上都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岗位、工作职责以及薪资待遇进行变更的行为,所以一旦调岗成功,那么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和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以便调岗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调岗后没有进行合同变更,也是不合法的。

因此,员工面对用人单位故意调岗,必须明白上述几个调岗的关键点,只有掌握了这些,接下来才知道怎么应对。

员工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故意调岗行为?很明显,既然是用人单位故意调岗,那么员工肯定不会答应的,肯定对调岗一事心里不满意。那么该怎么做呢?我觉得员工应该按照如下的步骤来应对用人单位的故意调岗。

1.明确表明自己不同意调岗的立场。用人单位故意调岗,肯定会把员工调到不好的岗位上去,这对员工本来就很不利,更不符合员工的职业发展,所以对于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其他岗位,员工有权拒绝。

2.调岗审批文件上不签字,不去新岗位报到。如果用人单位直接拿调岗审批表、调岗通知要求员工签字确认,那么一定一定要拒绝,坚决不能签字。如果没有签字环节,直接让员工去调岗后的岗位报到,员工也不能去。

3.收集用人单位出具的'调岗书面通知。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调岗且没有出具任何书面的通知,那么员工一定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应的调岗通知,这个是用来维权的必要证据。还有就是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以员工不服从分配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要求用个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这也是维权要用的。

4.坚决不要主动辞职,必要情况下可选择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面对用人单位的故意调岗行为,千万不要因为不满意岗位而主动辞职,这正中用人单位的下怀。当员工遇到用人单位强行调岗,逼迫劳动的做法,员工掌握证据后可以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有关调岗的证据收集齐后,员工可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提出仲裁申请书,可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岗位工作。如果原岗位已经无法恢复了(比如撤销了,或者被别人顶替了),那么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5】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6】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ZY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

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调解。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ZY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ZY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7】

上半年以来,我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社区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街道调解中心。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社区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社区: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社区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根据街道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区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社区调解员、信息员对《人民调解法》及涉及三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公调对接机制,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解决,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目前,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山东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五星级”平安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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