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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8.16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锦集7篇。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为奴十二年观后感锦集7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1)

所罗门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黑人,所读的书不多,也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为所有被奴隶制压迫的黑人请愿的伟大志向。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无尽的呼唤自由,虽然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呼唤,也只能在心里呼唤。

《为奴十二年》开篇便详尽的描述了,自己小小的幸福意愿,一个快乐的小农民,偶尔为人演奏小提琴挣点外快,妻子做宴会的帮厨,也能挣一些。在当时黑人地位地下的背景下,他的小家庭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也算是非常小康了。

一个懂得知足的小农民,有一天被骗了,失去了自由。起初的反抗是人之常情,突然转变的环境,所有人都会有所不适,有的人甚至终身无法适应。如果,所罗门最初就是一个奴隶,然后马丁路德金解放了他们,他从束缚走向自由,并不会太久,便会欢快的拥抱自由。可惜,并没有这种假设,如果有这种假设,也就不会有这本小说的诞生了。事实是,他在尽情体验自由的美妙时,被人绑住,失去了自由不说,还要时刻忍受鞭打。

所罗门的屈服是必然的,抛开人求生的本能不说,他不是什么伟人,因此他坚持对自由的追求,甚至牺牲是一种愚蠢的策略,因为他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支使别人这么干。王小波对此做过精辟的见解,以希特勒为例,从士兵,军官,思想家三个角度,体现了人不同的影响力。马丁路德金是伟大的,他先是一个身先士卒的军官,然后用他的力量渐渐成为一个思想家。所罗门则只能勉强称得上一个小士兵,严格来说,小士兵都算不上,因为长达十二年的无能为力与屈服,他拯救自己是如此艰难。

被贩卖的过程,经历过几个主人的事情,无非就是颠沛流离,主人有友好的,也有残暴的。在这个过程中,所罗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的让自己在当时的境遇下生活的好一点。所罗门,在文中多次提到,自己在那一带是小有名气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自由人,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于奴隶主的鞭打,内心也不可能完全的屈服。提毕兹想杀他时,他会反抗。换了其他从小就是奴隶的人,则会忍受着奴隶主的鞭打,甚至失去性命,也不会有太大的反抗。他们根深蒂固于这种奴隶思想的统治下,没有见识过自由,无知让他们仅仅忍受肉体的苦痛,反而没有了所罗门精神上的痛苦。

所罗门也算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了,他在长达十二年的禁锢中,能暂时将自由抛开,看清当下的形势,虽然多次有逃跑的计划,但是并没有莽撞。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尊严被践踏的屈辱,但是他能忍受下来,直到自由来解放他。

我认为,文中某些情节有夸大的嫌疑。主要表现在,所罗门忍无可忍,殴打了奴隶主提毕兹,以及提毕兹想杀他时,他逃跑的事件,这两件事对于当时的很多奴隶,是想都不敢想的,尤其是第一件,在当时是足够判死罪的事情,可是后来由于其他两个奴隶主的帮助,所罗门得以安全,但是还是有不合理之处,即使厌恶于提毕兹的残暴,这么大的麻烦,在奴隶制影响中长久生存的人,会认同在当时看来是死罪的行为,帮助这样一个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反而招惹上提毕兹这样麻烦的人?

提毕兹有着不亚于博奇的残暴,所罗门能暂时屈服于博奇,却能时时以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对待提毕兹?不纠结这些让人怀疑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聪明,隐忍,勇敢,有思想的所罗门。他对自由的坚守没有辜负所罗门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灵魂暂时屈服过,但是他的脊背从没有低垂过,投降过。

虽然小说结局,所罗门只顾欣喜自己的解放,无法顾及伙伴们的苦痛,但是也能理解。他毕竟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一个小人物能救赎自己已是不易,即使是自己一个人的马丁路德金,这种思想的传播才是重要的。

现实中,所罗门积极投身于奴隶解放运动,后下落不明。如果没有这次经历,所罗门一生可能就固守着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要说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收获?学识上,更进一步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再次感叹于马丁路德金的伟大。于个人而言,心里则警戒自己,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过每一天的生活,与那些正在战争,正在不公的对待中苦苦求生存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2)

《为奴十二年》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最近看了一本**,《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并不一定削弱它的深度。仅仅因为它快并不一味着它是快餐文化。其实,内容并不复杂。这是一个关于纽约州北部一个自由黑人被绑架并作为奴隶卖给南贝夫河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再三说奴隶制是万恶的,但奴隶制下的白人并不是万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

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奴隶主都像埃普斯,蒂比茨或吉姆伯恩斯一样残忍。如果你幸运的话,可能是个小数目,但偶尔你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

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仁慈是不好的,因为狡猾的主人会不时地偷看地面的情况。一旦发现主管执行不力,主管本人将遭受更严厉的鞭打。

所以笔者总结出了一套经过长时间的鞭打技巧。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读书笔记.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了那些在二战欧洲战场上不得不向犹太人开枪的士兵,他们必须服从命令,但在关键时刻却不能让自弹偏离自己的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会让坏人变得更好,坏的制度会让好人变得更糟。但一个糟糕的制度不会让好人变糟,只会让坏人变糟。例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epps,甚至是他十几岁的儿子,也有类似的方式向奴隶叫嚷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闪光。正义战胜**,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3)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4)

我们该如何存在

文︱孔德霄

(此文约,需要约2分钟时间阅读)

看了几年前的着名电影《为奴十二年》,也是为了与《绿皮书》形成搭配,毕竟都是讲述黑奴时代的电影,有很强的参照性。

对于美国的蓄奴及种族歧视,我们不在多聊了,这是一个很多人都聊过的话题,我就说一说《为奴十二年》这部电影对我个人的一种思考。

影片的主人公被绑架,不幸地从北方的自由人变成了南方的黑奴,从生活富裕的小提琴家变成了没由人权的黑奴。这种反差很难忍受。对于主人公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他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厄运。

电影中从好几个角度进行阐述,从一开始的反抗,到后来的逆来顺受,到最后的智慧逃脱,这个过程仿佛也在向每一个普通人讲述一个人生困境的逃脱办法。

俞敏洪曾说过一句名言,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绝望中汲取能量,成长和应对一切变化。对于黑奴来说,逃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主人公试图逃离,但被赤裸裸的现实所排斥。鲁莽逃跑的结果就是被处死,而且是悄悄的。

在一同被抓来的黑奴中,有一直处于悲伤边缘的母亲,而对于这种奔溃,主人公也是持有一种非常不理解的状态,因为持续的悲伤只能换取命运的继续坎坷,现实也证实了这一点,本来还能保证他们安全的主人,在她的哭哭啼啼中忍受不了,将她再次贩卖。而主人公也因为自己的反抗,被主人无奈卖给了一个号称“黑奴杀手”的主人。

在经历了一次被白人欺骗的绝大危险之后,主人公有一些绝望,但还是靠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度过一劫,在又一次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没有错过,成功实现了自己的目的,逃离了南方蓄奴州。

我们在生活中该如何存在,在巨大的困境之中,该如何破局,这部电影都给予了一定的启发,对于任何的绝望,我们都不能选择硬碰硬,更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能选择自我终结,而是要利用一切的智慧与机会,让自己冲破牢笼,拥抱希望。无论如何,不要放弃自己、智慧或希望。

(**或**来自网络)

(2019年2月28日)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5)

作者的真实故事,文字很平实,那被绑架为奴的12年经历就像是过尽千帆的人在回忆往事一样娓娓道来。作为读者来说反而是这么平实无华的文字更能激气内心的波澜。

文章一开始作者就说到:“我生来是一个自由人,在一个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时光。”在那样一个大多数黑人沦为白人的奴隶时代背景下,在那些凶残的白人严重,黑人并不是由上帝创作并赋予一定天赋的人类,而只是作为“动产”的奴隶,不过在价值上比骡子和狗更高一些而已。作者是一个自由的黑人,以能成为自由人在自由洲自由的生活简作为天大的幸福。他非常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极尽努力的工作给妻子孩子尽可能提供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幸福的家庭成为他为奴十二年中能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

作者描述出来的那种奴隶的生活真实程度真的比任何想象要残酷的多,在第三个主人那里做摘棉花的工作时,不管多晚,哪怕到了晚饭时间,只要工头不下达命令手工,他们就不敢停歇,更不敢回到住处。事实上,从早到晚,鞭子一直在奴隶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即便是奴隶,被压迫到极限后,反抗的后果就是一顿鞭打,打多了,不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去做了。这些奴隶们基本上每天都笼罩在一个“怕”字中,白天奴隶害怕落后挨鞭子;晚上奴隶抱着装满棉花的篮框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害怕早上睡过了头。基本上大多数努力碰到好的主人,都会更加拼命的努力工作来回报主人,但是很少有奴隶主知道“一点点的仁慈和善意要远比关押他们、使用致命武器有用得多,也能让他们变得顺从”这个道理,大多数的奴隶都是在虐待,鞭打,欺压中度日,不能逃跑,被抓住只会有一顿更大的鞭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绝望。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6)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1841年的纽约。一个名叫所罗门·诺斯普的自由黑人被两个白人以高薪为由骗到华盛顿,然后被绑架到奴隶市场。

像许多奴隶一样,他被带到船上的各个地方。他和哈利,还有一个女人,都被一个叫福特的庄园主买走了。他过着前所未有的生活,每天都住在一间小屋里。他非常想念他的家人。这时的他很幸运,它的主人把仆人们看着和自己平等的人,善意地引导着他们,让每个人觉得轻松。

不幸的是,老板陷入了经济困境。他不得不卖掉18个奴隶。他就是其中之一。

他被卖给了德比兹,最后又卖给了艾普斯。这位新主人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每次喝完酒,他都会像疯子一样打他的仆人。

种棉花的季节到了,人们日夜的在地里劳作,不久后收棉花的日子到了,每个人都要求摘够200磅棉花,没达到数量就要挨打。而他一天才摘95磅,主人只好让他去干别的杂活,他不想让他浪费时间。

从早到晚,种植园里的鞭子和奴隶们的尖叫声从未停止过。后来,他准备逃跑。他把主人家里所有的狗都驯服了,以免他逃跑时追上它们攻击他。

他写了一封求助信,但被主人发现了,他巧妙地欺骗了主人。最后,他得救了,1853年,他12年的奴隶制结束了。他回到家乡与亲子团聚,每个人都充满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奴隶的悲惨生活。他们日夜奴隶工作,但没有工资。而且,他们的祖先是奴隶,不能翻身。我希望每一个奴隶,像所罗门一样,都能自由。让人庆幸的是,现在早已没有奴隶制。

作者:思其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篇7)

本来之前是要先看《飘》的,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版本,看到《为奴十二年》,很眼熟,(20xx年奥斯卡获奖电影),所以就借来看了。

我没有看过电影,但看很多国内的影评都不太买账。说影片除了政治正确似乎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这一点我不予置评。但看过小说后,我想说,我们对于很多东西往往只是泛泛而谈,道听途说罢了,我们何曾真正地去了解一个事情,并给予其属于自己的公允的评价呢?

这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可我却从中看到了它的控诉,苦难可以有多沉重。情节简单的说就是19世纪40年代在美国北方出生长大的非洲裔自由公民所罗门,被绑架到美国南部蓄奴州,做了十二年黑奴并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小说给读者展示了丰富的美国种植园生活图景,当然,都是与黑奴有关的部分。也描写了一大批鲜明生动的形象。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废话,我主要想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毫无疑问,书中一定描写了很多黑人生活境遇的悲惨。那么它是怎么实现对苦难的控诉的呢?使我这个一百五十年后的异国人眼中常含着泪水的呢?无它,唯一字,真而已。

那么这真到底是什么呢?是场景情节刻画的真实吗?不,是真情真性。

感动是外在的情感与内心的情感发生了共鸣。那么我们所表现的外在情感怎么与形形色色的人的内心情感共鸣呢?它们得以实现共鸣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普遍的人性。比如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你问问你的内心,当年你被困于工作学习,有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当你一次又一次受人白眼,面对社会等级分化努力却无能为力,有没有对平等的向往;当你看到那些风雨中的为生活所迫的人们,这个世界发生的无数悲惨,有没有对博爱的向往?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方面,但人性一定是普遍的。

小说描写的那些黑鬼们,与我们一样有悲有喜,有快乐,有泪水,有天真,有老成。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皮肤有颜色之分,难道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

那么在同样的灵魂下,悲惨就更显得悲惨了。无端的毒打,终日的劳作,衣不附体,食不果腹。这不是一个黑窑矿,是半个大陆的黑窑矿;这不是一个包身工,是永生永世的包身工。你问我苦难可以有多沉重,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可能就是这样永恒的苦难了吧。可悲惨与苦难不仅如此,蓄奴制的罪恶不仅在于施与黑人身上的苦难,还有那些施罪者的灵魂与良知的毁灭,它向你展示了人类的文明可以被摧毁到怎样的程度,人性又是多么的脆弱,我们只能被时代的洪流卷携而去。

但一部作品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够的。小说中所罗门对自由的坚守,简直就是一部19世纪版《肖申克的救赎》,他当了十二年的黑奴,却从未忘了自己是个自由的公民。那些被奴役了一代又一代的黑奴们,尽管在种植园主们看来只是更会干活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却从未在他们心中消失,自由是他们永恒的追求。

不管血和泪的苦难史有多么漫长,人类的意志终将穿透云层,看见善与美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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