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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8.05

资助工作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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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计划(篇1)

詹新如

霸王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1、在镇中心学校及上级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区、镇中心学校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资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镇中心学校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发放中的问题发生。

东津镇霸王小学

20xx年9月

小学学校资助工作计划[篇4]

为扎实稳妥地做好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本年度资助工作任务,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不浪费一分钱,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拼搏,强化服务,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校园网、电子屏、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20xx年春和20xx秋两次国家助学生的核查、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4、协助教育局做好毕业生生源地贷款工作及其它工作。

5、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

6、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社会资助工作。

7、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的教育工作,开拓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成才教育”为主题的贫困学生教育新模式。

8、指导各班级开展资助工作。

9、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到人。完善评审机构,执行有力。实行专人、专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强化职能、规范程序。用好用足各项资助政策,明确受助范围、对象、条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使贫困生能真正受到“平等、均衡、优质”的良好教育。

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系统,规范资金管理。所属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防止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

4、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助效果,努力做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

四、工作安排

(一)4月10月

1、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

(二)6月12月:

1、做好20xx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2、做好20xx年国家助学金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3、做好20xx年其它学生资助情况。

资助工作计划(篇2)

各系(院):

为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x号)要求和《xx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继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以及《xx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院字[2016]xx号),现将2016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的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生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xx年4月14日—月22日

三、活动形式

(一)主题班会

4月中下旬各系(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资助与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

(二)征比赛

各系(院)组织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征比赛,并于月12日前将本系(院)评选出的-4篇征作品,交至学生工作部06室,学院将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系(院)诚信教育特色活动

各系(院)根据制定的《2016年系(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一项以诚信为主题的特色教育活动,如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演讲等,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使学生明确诚信的内涵和意义,从而增强诚信意识和观念。

(四)主题演讲比赛

联合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各系(院)团总支深入开展以“怀感恩,守诚信,资助圆我成才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选出优胜选手1-2人,于月中旬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各系(院)参加决赛的选手务必于月12日前报至学工部06室。决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五)校园橱窗诚信宣传图片展

月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院团委通过校园橱窗图片展形式宣传诚信、征信知识,并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学生资助政策。

(六)举办诚信教育、励志成才校园讲座

学生工作部月中旬开展高校学生诚信教育及励志成才校园讲座,通过现场互动加深诚信教育的影响度。

(七)各系(院)推荐一名“校园自强之星”候选人,并于月12日前上交推选人事迹材料(约100字左右)。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后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学院将对评选出的“校园自强之星”颁发证书及奖金。(注:推选人必须是学院201-2016年度认定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活动要求

1各系(院)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制定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把诚信教育落实到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中,从实践中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资助育人效果,进一步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

2各系(院)要加强对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省市和学院各级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在全系(院)范围内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学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学生和家长有更多获得感。

4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宣传方案,重点突出对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和政策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资助育人成才典型的宣传。

诚实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做为年终对系(院)考核依据之一。活动结束后,各系(院)要形成书面材料,即活动的计划、总结、活动过程材料(材料100字左右)以及学生参加人数、活动照片资料等,并于月16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06室。

资助工作计划(篇3)

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

4、资金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

(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要及时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资助工作责任与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公办(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4、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助工作的分口统计工作,强化与省级对口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高校、中职、普高资助工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将进行绩效评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 附 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资助工作计划(篇4)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要点和措施

1.加强资助宣传

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抓住重要时点,标语、黑板报。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2.规范资助行为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儿童受助对象评审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住校生生活补助受助贫困生资格确认是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环节,坚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做法,确保资助工作达到国家、省规定要求。规范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上报、审核与资金发放监管工作。规范资助金的发放使用,确保资助金都能

按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3.完善资助体系

4.妥善处理投诉

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班级、投诉率,并将咨询、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对各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形成感恩氛围

组织并指导3—4年级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组织召开资助工作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拓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6.强化档案建设

要建立学生资助档案,《曾都区政府学生资助经费申请表》(包括经验核的有关贫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统计表》、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装入档案。以备检查备查。

资助工作计划(篇5)

标题:资助培训会工作计划

在现代社会中,培训与发展已成为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许多人无法承担培训费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个资助培训会工作计划,旨在帮助那些有潜力的个人获得所需的培训并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提供资金资助,让那些经济条件较差但有潜力的人参加培训课程。通过这个计划,我们希望能够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并帮助他们在就业市场上找到更好的机会。

二、项目实施步骤

1. 寻找合作伙伴

我们将与各大培训机构、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展开合作,寻找合适的培训项目。这些合作伙伴会提供有关培训方案、课程安排和学费等信息。

2. 资金筹集

为了支持该计划,我们将积极寻求政府、企业和慈善组织的资助。同时,我们还将开展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其中。所有筹集到的资金将专门用于资助培训会。

3. 宣传推广

为了确保项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将制定宣传推广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申请。通过在媒体上发布信息、成立官方网站以及与社区组织合作,我们将确保广大需求人群得知本项目,并准确了解申请条件和程序。

4. 申请和筛选

所有有意参与培训的人都可以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经过筛选,我们将选择最有潜力的申请者并给予培训资助。

5. 培训实施

一旦选定的申请者被批准资助,我们将协助其与合作伙伴机构联系,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培训课程。同时,我们还将设立导师制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受资助者顺利完成培训。

6. 跟踪评估

在资助的培训结束后,我们将跟踪评估受助者的学习成果和就业状况。这将帮助我们了解该计划的可行性和效果,并在未来的资助决策中作参考。

资助培训会工作计划是帮助经济困难但有潜力的人们获得更好就业机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施该计划,我们将为那些渴望学习但无力支付培训费用的人提供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技能并提升就业竞争力。我们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这个计划将取得积极的成果,为更多人的未来铺平道路。

资助工作计划(篇6)

一、教育资助申办程序

教育资助的审核确认手续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5、6月份至9月初。具体申办程序分为两类:

(1)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凭相应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到校即可享受教育资助;

(2)其他困难学生的申请流程。

①向学校申请(填申请表)

②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社区签意见并盖章):

③街道(乡、镇)签意见:

④学生将申请表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交教育局,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签章。经过上述程序,便可确认学生的受助资格。

二、宏志班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家庭贫困学生本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张榜公示。由申请学生原就读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1周,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3、审查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慈善会)组织人员,对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审意见,确定名单,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4、发放通知书。市教育局将拟录取的“宏志班”学生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1周后如无异议,由承办学校输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中职学校发放中职录取通知书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报到当日将申请表和指南发给在校二年级学生;

2、9月10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农村学生和县(城)镇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20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户口学生和经初审通过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2、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3、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助学金发放卡)。

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普通高中免除学费申请表》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前将申请表发给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2、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三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六、残疾学生免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接受免费教育的残疾学生,需携户口簿及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另上报区教育局与区残联各一份存档)。

2、初审。各学校将上述申请材料、与《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表格在每年9月20日之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初审。

3、审批。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在每年9月30日之前报送《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等相关材料至区残联教就科,由区残联作出审批决定,并将结果返还区教育局及各学校。

4、发放。区残联根据审批情况,将资助费用直接划拨至学校指定账户代为缴纳(费用票据在区残联款项划拨后学校将票据交至区残联)。

七、大学生“阳光圆梦”工程申办程序

凡是成都市今年和去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考取大专、本科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均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申请时需要备好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条、照片3张等材料接受审核

资助工作计划(篇7)

万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4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海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下达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各类学生资助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创新工作,强化服务,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资助信息上报力度。构建“平等、均衡、和谐、优质”的教育环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到大学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市的教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强化职能,规范程序。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惠民政策的民生工程、爱心工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强化职能,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受助范围、对象、条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贫困学生能真正受到“平等、均衡、优质”的良好教育。

2、建立资金管理系统,规范资金划拨程序。所属资助款项要通过专户划拨,专账反映资金流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国家开发银行和海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中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在拨、管、用环节中要加大监管力度,直达学生账户,防止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教育扶贫(移民)、少数民族集中办学生活费及交通费、学前教育“三类幼儿”助学金等资助工作要强化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和普惠幼儿园监管职能,督促学校按时足额发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资助检查。

3、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助效果。一是各类资助必须在学校开辟公示栏,接受家长、学生、教师、社会监督;二是财政、审计参与各项资金拨付、审计,接受财政、审计监督;三是定期组织专项工作检查,接受资助管理监督,努力做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

4、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的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的可追溯性要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1

有据可依。

5、加强与各个学校之间的联系,逐渐实现信息共享,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逐步做到全方位的资助和管理。

三、资助项目及计划安排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3月、9月)

2、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做好“一补”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4月、10月)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5月、11月);

4、学前教育“三类幼儿”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3年2014年5月、11月)

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7-9月)

6、高等学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已毕业大学生贷款的本息回收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7-12月)

7、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代偿申请工作。(计划安排时间:2014年11-12月)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临时性的资助活动。

2014年1月5日

资助工作计划(篇8)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四、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20xx年度学生资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严格按照《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到不少报、多报、错报一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进一步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档案,确保各种材料齐全、完整、规范。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

要进一步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同时要倾听家长呼声,进一步改进工作。丰富资助工作内涵。将资助政策宣传、受助对象的确定、资金的发放系列德育化,让贫困学生得实惠、师生受教育,培养学生“知恩、感恩、报恩”和团结互助的优良品德。

(五)加大监督力度,严禁违纪违规。

在今后的资助过程中,我们将采取资助政策及时宣传、受助名单及时公示、受助信息及时上网、资金拨付及时审计、资金发放及时检查”的方式,严禁虚报、冒领、克扣、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努力实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确保资助这一民心工程阳光、清正、廉洁。

资助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特点,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资助活动为载体,抓好“两会”、开学、放假等关键时点,开展资助宣传,全面完整、主动及时地向师生宣传和介绍国家、我省及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一)组织各学院学生收听“安徽学生资助之声”栏目,了解相关政策,加强资助工作交流。

“学生资助之声”栏目在20xx年1月—3月、7—9月期间,每周播出一次,其中:1—3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成效宣传;7—9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栏目播出时间为早上7:00—7:30期间,收听频率为。

(二)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各学院在9月份开学时上一节本科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在4月—6月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特别是加强考研的家庭困难生的资助政策宣传,解除考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三)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走访活动。

利用暑假和寒假,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四)组织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在5月份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以“诚信”为主题,开展诚信教育、征信和金融知识宣讲活动,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精神。

(五)召开不同层面的资助学生座谈会,了解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宣传资助政策。

资助工作计划(篇10)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告知。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六、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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