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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开合同(通用10篇)。

公开合同(篇1)

甲方(买方):省市粮食有限公司乙方(卖方):

甲方根据省市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公开招标市储,乙方参加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产地:;生产年份:年;数量:吨。

二、质量标准及用途:国标1350-20XX三等及以上,用于市级储备。

三、价格:每吨元整(含包装)。总金额:。

四、包装:采用国标旧麻袋包装,净重70公斤/包,双道机器缝口或手工(麻线)缝口9--11针。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年月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车站(码头),到站(码头)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站(码头)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交接责任: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

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20XX〕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省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乙方凭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向甲方结算。每一个标的可分两次结算,即甲方实际收到该标的50%以上货物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可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5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开票结清

十一、给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

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如无异议甲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三天内归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公开合同(篇2)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序号 费用名称计费基数 (万元)计算代理费 (元)浮动率 (%)合同代理费 (元) 备注

1招标代理费 按计费基的 %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按计费基的 %

3 合计

2、支付方式

(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开合同(篇3)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公开招标)(通用3篇)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1

2

3

4………………………………

5………………………………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自定。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

甲乙双方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___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

2.资金性质: 。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

保修期: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供方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若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优于网站公布标准或其他未公布标准的各类产品应依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零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付款方式及期限:需方直接支付的,需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 柳州市本级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5%。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本合同由需方支付货款的,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财政国库支付货款的,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确认资金后生效。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本协议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年 月 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号乙方(章) 年 月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2

3………………

4………………

5………………

公开合同(篇4)

提供方(简称甲方),______地质资料馆

(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使用方(简称乙方),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本使用许可协议仅斌予乙方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用途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使用权。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合法性。本许可协议为不可转让和非独占的。本许可协议由许可协议文本、附表及附件组成。

第一条 使用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仅限于在本项工作(指所持项目任务书内规定的工作)的范围内使用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不得扩展到其他领域或单位,但获得特别许可的除外。

2.乙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或翻译成外语等权利,不具备向第三方提供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权利。乙方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资料格式进行转换,但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及其修改、转换的内容向甲方报告备案,且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将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或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登载,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或传播导致其泄密。

3.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成果地质资料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4.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本单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使用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审查与资料利用工作。乙方应及时将所指定的联系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对联系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需要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等。

5.乙方的有关人员使用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须持本单位联系人签字的介绍信办理借阅复制手续,介绍信上应注明使用资料的工作范围、用途及借阅人员身份证号。

6.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二条 提供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及许可的用途等见附表。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时,同时提供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相应数据说明和使用说明。乙方自己负责安装与使用。技术培训、数据更断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在保证数据复制质量的前提下,不承诺对所提供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中可能存在的与现实的某种不一致或缺陷进行修改。甲方不因该资料本身的瑕疵而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货诉求。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另签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使用成果地质资料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甲方有权收回其所提供的成果地质资料及相关资料,乙方不能保留任何拷贝或使用落于该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开发的任何成果,并需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非经济后果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协议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开合同(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召开社员大会同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经甲、乙双方协调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_____镇_____村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租种,承包期年,每年每亩承包费_____元,合计_____元。

二、(1)承包期间: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承包期内:义务工由乙方承担,国家给予土地的各种优惠政策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承包土地的任何费用。

(3)承包期内,如乙方安装滴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即不承担滴灌费用。

(4)水费、电费、滴灌管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管理。

(5)水电费必须由乙方先交钱,队上再派水。派水与村民同等待遇。

(6)滴灌如有机械损坏由承包人自己承担修理。

(7)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土地,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包费,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给乙方任何赔偿。

三、付款方式: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_____年土地承包费_____元。否则不予划给土地。

四、双方责任: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承包土地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种植性质,不得转包、转让。如乙方违约,甲方即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到履行合同期满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开合同(篇6)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公开合同(篇7)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马头桥镇游马村组(以下简称甲方)土地修建一条宽8米的通车道路等事宣达成如下协议,

二、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修建道路是造福当地百姓的一件好事,应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现公司对占地进行适当的补偿,该补偿分1次支付(补偿金额丈量后见附表)。

三、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山林土地面积的丈量工作,保证乙方正常修路施工;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树木等;

3、施工过程涉及本组中村民阻碍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道路修建完成后乙方企业享有免费使用该道路,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灰尘、噪音等理由加以阻碍通行或索要任何费用。

5、道路修建完后乙方会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甲方应当积极性配合不得阻挠。

6、从修建完工,顺利通行日算起,乙方保证对此道路在xx年春对此路段进行硬化,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此路面进行硬化,乙方有权对此通道进行管制,直止乙方把此路面硬化完工,除此之外,甲方无任何理由阻路。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付的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当地政府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宣,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开合同(篇8)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公开招标)(精选3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

2

3

4………………………………

5………………………………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甲乙双方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

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自定。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保修期: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供方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本合同由需方支付货款的,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财政国库支付货款的,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确认资金后生效。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

2.资金性质: 。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本合同经甲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甲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章) 年 月 号乙方(章) 年 月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2

3………………

4………………

5………………

公开合同(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采购标的物的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第二条、设备、材料、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限定供货期限: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费用、运输费用、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服务支持体系:

(1)设备或物(产)品在使用阶段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使用部门的函、电后,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处理。3.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

(2)乙方对设备提供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殊设备的有关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按合同第二款规定,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乙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负责验收完毕。同时填写验收单及有关验收质量情况表。3.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应在交货地点,随机验收时如数交给甲方。

第八条、付款方式:设备、物(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结束,甲乙双方共同验收_________合格_______日内付合同总价的_____,即_______元。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投入正常运行使用满___个月付合同总价___%,即_________元(原则按人民币报价格,若是进口设备则要注明付款方式及美元人民币及比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付使用的,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支付合同总价的___%。同时乙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或签字。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2)品种、规格、质量、安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4)乙方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合同总价的_____%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的任何损失甲方一概不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它约定:

(1)《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确认书》(包含评标纪录)、《投标书》、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范视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2)售后服务:乙方应做到及时回访和优质服务,其它条款按投标服务承诺书执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处理或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6.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承包方执一份,同等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年月日

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部门鉴(公)证意见:

年月日

公开合同(篇10)

委托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进行资产重组及申请其A种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特郑重委托乙方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并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律师和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就甲方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提供法律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就甲方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3.协助主承销商对甲方进行辅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中介机构的协调会;

4.出具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参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相关的其他法律业务。

三、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等有关事项进行尽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所述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或秘密。

五、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主承销商所要求的期限完成其所负责的法律文书和事务。

六、律师费与实际费用的支付办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实际费用工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该等费用分两期支付,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余费用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应于乙方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后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实际费用是指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差旅、交通与长途电话等费用。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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