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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7.25

乡土观后感14篇。

请阅读由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你编辑的“乡土观后感”,你知道作品名观后感应该先从哪个方面着手去撰写吗?每一次观看都能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体验。观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人生的方向和目标,通过写观后感我们能够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纳入到整体内部,只有变得更好才能拥有更好的未来!

乡土观后感 篇1

也许在我们每个人的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边城,只是在这个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心灵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似乎在这座边城上加上了一道冷漠无情的防盗门 ,正是这道防盗门挡住了真情,挡住了内心的交流。再看看这外公对孙女的一如既往的**、翠翠对二老纯真的爱、兄弟对翠翠真挚的爱以及兄弟间诚挚的手足之爱,我们怎不会被深深的感动?如果我们真心的去对待每一个人,相互友爱,这想象中的理想社会总有一天会成为现实,这种民俗中的美德必定会代代相传。

静静地深思这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忽然想起沈从文在谈及《边城》时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是啊,边城的青山绿水是美的,边城的故事是美的,边城人那种沉浸于生活、融会于自然的心态也是美的,希望这明净的感情我们之间留存下去的。

乡土观后感 篇2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乡土观后感 篇3

1840年以来,当传统中国在现代西方国家面前屡屡受挫,备受欺辱,中国开始了自我救赎,“师夷长技以制夷”,中国开始西化,也称为现代化。在近代中国屈辱的岁月里,无数志士为了救亡图存、富强而不断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然而直到现在,“现代化”依旧是还未实现的目标。

发展是一定的,现代化也是必要的。这是世界的潮流和大势所趋。我们只能迎接挑战,不能闭关自守。预知其去处,必先寻其源头。传统中国是怎样的?

什么又是现代化?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

发源于长江黄河的华夏文明,和农业是分不开的。所有的人类早期文明都必须以发达农业的作为基础,然而没有哪个文明像中华文明一样,受农业的影响如此之深——直到新中国一五计划之后,工业的地位才取代农业成为了国家经济的主体;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农业就逐渐被国人嫌弃和抛弃,再也没有人愿意苦守着那一亩三分地算计着日子。农业离不开土地,农民离不开土地。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信任是充满感情的。在土地基础上,农民、农业和农村是传统中国的底层和核心组成部分。要改造传统中国,首先要了解土地对中国人的意义,了解中国的农民、农业和农村。

从现代城市的角度看,有人说,旧中国农民文化水平低,识字人少。因此,改造农民,首先要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普及教育。诚然,教育对整个国家和民族都十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但这些对农民有用吗?我们能不能说几千年来农民文化水平低下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穷,上不起学?

还是说上学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用的?但费孝通先生通过实地调查告诉我们:在农村,农民不需要写作。

消除农村愚昧不能靠提高识字率来解决。为什么呢?人类发明文字是为了交流和记忆,这是文字的功能,但在农村,农民之间的交流和记忆并不需要文字作为载体。

农业是农民世世代代从事的天职,上一辈如何做,下一辈接着做,口头相授,实地检验,不需要文字和书本进行传授;乡村是农民们世世代代共同生活的地方,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他们彼此非常熟悉,眼睛、音调、动作、声音等微小的信息可以完成信息的传递。彼此之间的交流也是约定俗成,所认知的物质世界的一切都有其特定的指代词,像方言,俚语等词语也是带有特定的意境,同理也不需要文字作为沟通载体;能够用文字记载的事情,必然是特殊的非常规的事情,所以乡村也会有先生做类似于修族谱等文字工作,然而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循环单调的生活,几十年如一日,不会有很多值得记忆的事情。

农民在茶晌饭后的谈资也不会是从书本中看来的,而是现实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比如寡妇偷人,母猪难产等“趣事”。不需要看书,又何必要识字呢?

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现代社会的许多东西与当地社会是不相容的。近代社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契约。什么意思呢?

国家是由公民通过契约的方式组成,现代社会的各项活动都需要文字契约(文件)作为约束和保障,如果产生纠纷和矛盾,便依照契约,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但让我们仔细想想。通常,当村里的人要我借锄头时,我们需要写一份条约来证明他拿走了我的锄头吗?在熟人社会,人们只需要口头协议。

大家知根知底,说一声就可以。而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也是最划算的交易。于农村相比,工业化城市的居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从事非农产业的人越多,流入城市的人就越多。

农村扎根于土地,而城市依赖实业;农民向往稳定,也受到较多的人身束缚;而市民追名逐利,相对自由;同村人之间非常熟悉,世代交情;而同城人却是陌生人,哪怕是同一栋的居民;村民之间的关系是带有利益之外的乡情;而市民之间多是工作关系,或者是利益关系。因此,城市和农村是完全不同的社会。如果农村是熟人社会,那么诚信可以称为陌生人社会。那么,如何在陌生的环境和与陌生人的接触中获得安全保障呢?

这就需要契约和法律的约束。然而,在农村,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只需要村规民约。并且中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差异悬殊。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外村的规定不适合本村,国家的法律条文亦是如此。能在寺庙祠堂解决的事情,法院不一定能够解决;能够用祖宗之法解决的纠纷,法律也不一定能够解决。在现代人看来,没有法律的地方,怎么能算是现代化呢?

然而这就是传统中国的现状。

我们再来谈谈现代政治与传统中国的区别。现代政治的选举制度要求国家权力的最高代表必须由人民选举,如美国**和英国首相。他必须对民众负责,对法律负责,要公私分明,最好大公无私,这样他才能获得民众的支持。

因为只有这样的保证,才能让人民把权力交给一个不知名的领导人。而其他的****,则需要经过考核才能上任,因为只有通过客观的证明,民众才能相信你有做好事情的能力。然而,在传统的中国社会——熟人社会中,中国人扎根于土地,生于斯里兰卡,死于斯里兰卡,他们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不会有太大变化。

可以说“现在”等同于“过去”,“未来”也就是“过去”的样子。因此,在农村,知识不如经验重要,我也没听说过要去农业科学种地;形象不如年龄重要,村里的老人一定要受到尊重,祭祖一定是村里最严肃、最隆重的仪式。但这并不是说知识和形象不重要。由于身体和身体的原因,村长和族长不能是最年长的人。一般来说,他们是由村民或宗族认可的第二代人持有。

这个领袖不需要学历来证明学识,也不需要专门的考试来证明能力,因为他已经在平常的各项事务中证明了自己。

乡土观后感 篇4

长久以来,“中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也是一个具有深厚内涵的代名词。“土气”的帽子在中国冠了几十年,至今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其实,这也成为一种带有象征意义的形容。

就“土”字而言,个人给予这种象形是笔直站立的中国人深深扎根于泥土中。中国的乡土气息,追溯其里,我觉得费先生这句“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收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用的恰到好处。中国亿万生民自古面朝黄土背朝天,无论是从奴隶走向封建,还是从**走向现代,“安土重迁”的秉性始终传承在炎黄子孙的筋脉中。

翘首千年的沃壤及高超的耕作,中国似乎离不开这“磨人的泥土”。泥土中生得光辉岁月,绵延的根脉早已遍布广袤大地,**还舍得遨游天宇。就现在的老人而言,纵使周游各国,背包东西,老死也得归于那个“老地方”。

“乡土气息”似乎在现代社会里被看做一种讽刺侮辱,但是在费先生的眼中这就是地域性的名词。你瞧不起乡下不识字的农民,“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社会的人都是熟人人眼里长大的。‘面对面的社群里’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

因此可以说,一方地域一种艺术,我不敢谈这是种文化,但这的确是地方人民世代累积的一种“习惯性的艺术”。你看不起乡下的大话。 乡下人可能在嘲笑你,因为你连田野里的狗都抓不到。书面语言仅是表达情感的一种工具,不是唯一的一种。

李冠南2013418154

2013级思政一班

乡土观后感 篇5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观后感 篇6

三、为什么需要“礼”

一个方面,礼很简单,“像这样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搬”。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七节“中国政体的特征”中也曾表示过,“礼教只有一些平常实用的规则,并没有什么精神方面的东西,比起智力上的东西来,这更容易理解,更容易触动人的内心。”不必讲究学理,只是平常实用,在大多数情况下或许人人都懂。

另一个方面,具有主动性而又是服膺于传统的习惯,能够解决一些困扰人民生活的或大或小的问题,用咸菜和蓝青布治牙疼,这就是生活中的“小礼”,只要照做就足够了,只要不产生新的病毒,那么这种习惯就是有效的。“礼”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基本能够解决一些这样那样的小事,在注重实用的乡土中国人看来,这就是足够的了,能够解决一些琐碎但又重要的问题,这就是必需的。

四、“礼”的长久意义上的作用

乡土社会是一个无法而治的社会,“无法”并不影响中国的社会,因为中国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这种社会规范的作用不可小觑,上至国家法,下至民间法,都有“礼”的影子,甚至是直接的照搬的“礼”。一些在社会之中有着极高威信的“圣人”,其言论往往多为社会所认可,形成一种“礼”,上升为一种国家法,中国有着名的“春秋决狱”,西方有可以用作法律的罗马五**学家之言,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法既是一种被认可后的“礼”。

从民间法的角度说,民间的习惯法力量依然强大,依梁治平先生在《清代习惯法》中所言,“以执行道德为目标的国家法规视'户婚田土钱债';一类事物为'薄物细故';,从不予以重视。”但是同时,高高在上的国家法受到民间法强大力量的渗透,民间习俗具有不可忽视性之时,统治者必须予以重视。简单来说,秦律户赋当中对于征收的实物都是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物产来征收;清代国家法上许多概念如典当、押、永佃、找贴等制度有着或浅或深的联系,国家法的制度如雍正八年关于“找贴”所定之例其实是对已经流行的民间交易习惯的改造。

同时,民间“礼”也有着抗拒国家法的力量,在国家法所行之“礼”在某个地域不为社会公认时,便会受到当地的“礼”的抗拒。引用《清代习惯法》,“如在江苏地区,即使在清**严禁找贴之后,其原有找贴四次以上的乡例,只在契约文书形式上有所简化,其内容并无变化”。这就是俗话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一种地区“礼”,成为了地区民众心理“主动服膺”的对象,当国家规范降临时,乡民心中那股“对于传统的服膺”便会鼓动起人的身心与之抗衡,保卫那种习惯,这种带有民间“主动性”的礼,也会迫使国家法妥协,接受其为正统的“礼”的一部分,在乡土社会中,只要社会稳定,“礼”便可维持秩序。

五、循“礼”与否

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很难保证的。但是在我个人看来,这样的“礼”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能够使现行的社会规范“服膺于传统”的能力。我们多少次喊出“法治的成功离不开传统法治资源”,其实就是在我们现代移植法律时,很多时候本土化不强,很多法律颁行出来之后执行效果不佳,不但造成了资源浪费,还造成了与民间习惯法的冲突,从而导致了法治化进程的困难。

一个社会所存在的“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很多的,有的存续上千年,有的存在二三十年,但只要其符合了“礼”的“社会公认合式”,那么它的存在就是一股法治推行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如今盛行西方民法典当中的禁止产人的保佐人制度,在中国一直未能推行,部分法学家也试图将一些酗酒、吸毒、赌博之人设置为禁止产人,设置保佐人,管理其财产。但如是之制度并未被中国所采纳,缘因西方自罗马时代开始,西方公民就有着较强的团体主义思想,他们将个人财产视作社会财产的一部分,个人对于财产的挥霍就是在挥霍社会的财产,个人财产的不稳定也会影响社会财产的稳定,于是,保佐人的出现并且对于禁止产人和耗弱人的管理其实是处于“公益”,出于对社会财产的保护;中国反之,中国在团体和个人的认定方面有着明确的区别,个人财产是绝对属于个人的,“他花他的钱,关你什么事?

”“亲兄弟,明算账”这便是大多数人对于此问题的一个基本的反应,千年来为世所公认的一种基本观念,作为一种长寿的“礼”,凭借着它能够让人作出“主动的服膺”也会使得法律作出一定妥协。

《破产法》曾在西方颁行多年,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如对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资源浪费方面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引进该法律的时候,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观念仍然占据着人们的脑海,不相信工人阶级能够在社会主义国家陷入失业的境地。该法令虽然能够关怀破产企业的利益,但是在破产工人的安置问题上却所欠颇多,在过去的30年中,国有企业在人民心中树立起了一种“全民所有”神圣的印象,人民已经适应了铁饭碗的传统,突如其来的国有企业破产,大量工人失业却安置困难 ,对**的不信任,社会矛盾加剧,。一个存在不到半个世纪的行为习惯,虽然只有半个世纪,但是它因为政权的影响而相当稳定,已然成为了一种“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它成为了一种新潮的“礼”,是它也便是成为了一种“礼”,在人们心理扎根,当出现与此种社会公认合式的观念相悖的思潮或行为时,它虽然年轻,但是它稳固,它已然有了反抗的力量。

如是,要行法治,最终在人们心中树立法治的信仰,不可不对一个国家“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进行一定的认同,或是妥协。如今的中国,乡土气息依然浓厚,如今,我们也要遵守着差序的格局,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一根根私人关系构成的网络,家庭依旧重要,西方的分别财产制在中国传统家庭看来依旧冷漠和无法理解,养老扶弱始终是我们的美德,上苍指引的方向,就是中国人精神中强大力量的 。《乡土中国》其中蕴含的思想,今天依旧有其价值。

五、结语:问题的思考

如今,《乡土中国》成为了一本法学生必读的数目,社会学、历史学的很多研究方法也被运用到了法学当中。但是,可曾想过,法学思维讲究严谨,注重逻辑,在一些历史学、社会学面前,显得没有那么重要,而将历史学、社会学,甚至是一个想象的历史、历史的想象融入于法学思维当中,这对于法学研究来说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究竟是开拓了法学研究的思路还是颠覆了法学注重理性的精神,这都值得思考。

乡土观后感 篇7

原创: 邓丹

——以闽西温厝村为例

本科时因毕业**的选题,我第一次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而今读研,老师们推荐了这本书作为基础必读书目,我再次翻阅后温故而知新,有了一些新的体会。似乎在书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到了家乡的影子。

我出生在福建省西部三明市大田县的一个小山村。这里的人是客家人,所以我经常以客家人的身份生活;我们说的方言是闽南话的一个分支,但它也应该属于客家话。在连绵不绝的高山所包围的这一方土地上,村民们世代居住于此,很多时候提到家乡我总会在脑海里呈现出这样的景象:我家的下埕地前是水泥路(十多年前还只是乡下的土路),路边是一条终将汇入闽江的小河流,河边则是一大片地势较为平缓的梯田,田间随处可见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沿着公路眺望,沿河建村的房屋错落有致地建于河流两边。

第一次印象深刻地感受到乡土气息中的”土”,大致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某天凌晨内急,起床的时候看见爷爷从不远处的公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一场景多年来一直印刻在我的脑海中,而我觉得乡下人的”土”却是几年后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始。

语言的渐逝

壹 我不知道用”渐逝”这个词来表达是否得当,但据笔者二十多年从乡村来到城市再回到家乡的感受而言,家乡的方言似乎在不经意间”慢慢消失”了。上小学初中的时候,我很努力学好普通话,那时候我觉得说家乡方言是很”土”的,是没文化的表现,有文化的人就要说普通话,因此一度我也十分抗拒用方言跟家里人交流,并以说客家方言为”耻”.

生活水平和国民知识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得今天的新一代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村的孩子也不例外。越来越多村里的小孩被送去城里读书,越来越多的父母从小教育孩子说好普通话,他们不是没时间教方言,而是拒绝教方言,孩子们回到家乡后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还能脱口而出几句简单的英文。

我并不为此感到高兴,反而要质疑的是:为什么家长要从小费尽心力教会孩子说普通话,而不是言传身教家乡方言呢?换句话说,普通话还需要家长来教吗?

成千上万的初中汉语老师不能教孩子说他的母语吗?我曾见过村里有位在外工作,过年带孩子回乡的妈妈,见到孩子跟长辈用方言交流时呵斥道:”要用普通话,不要说老家话。

”十年前回家,我与族中亲戚见面时很自然地用方言交流;五年前,随着越来越多下一辈孩子的降生,不知道是何原因,长晚辈间用普通话和方言交流已交织参半;现在过年回家,几乎长辈和晚辈交流都改说普通话;那五年后十年后呢?家乡话只是一个美丽的想象吗?今天,我只为自己会说客家方言为”荣”.

礼俗的断层

贰 相较于家乡话,”礼俗的断层”也是我多年来对家乡变化感触颇深的印象。十多年前,我家的下埕地只是一条乡间小路,更不用说今天河两岸的混凝土桥了。每年元宵节这一天村里会举办一场盛大的仪式活动,其传统是举全村之力共同迎接”龙神”,祈福本村今年风调雨顺。

每家每户都会有世代相传的”龙身”,即板凳龙(由约长2m、宽20cm、厚2-3cm的杉木板加上8支硬竹签钉立而成,周边铺以白棉布或红棉布,并在布上写画上自己的美好愿望,村里有剪纸技艺的老人还会剪出许多不同的图案贴在”龙身”上)。幼年时期过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看”迎板凳龙”了,每节杉木板都会钉上两个足以插上蜡烛的小孔,晚饭后,点起”龙身”上的蜡烛,各节”龙身”再在指定地点进行串联,最后接上”龙头龙尾”,迎板凳龙便正式开始。

大致是七八年前,我依旧等候元宵节晚上的”龙神”出现,这年却始终未见。后来得知,”迎龙”这一习俗今年取消了,也许以后不会再迎,当晚我失落了很久;此后多年也确实未再复启这一习俗。难道过去对自然的虔诚,在解除智识枷锁的今天便一去不复返?

我并不把”迎龙”看作一种封建的仪式,我认为这是前人对生活的向往和热爱。礼俗的终止,人们或许对大自然就缺少应有的敬意和信仰:今年收成不好,可以去集市上买一袋米回来;明年收成不好,土地荒芜,农民选择进城务工。

村民们不需要再相信并向”龙神”祈福,知识代替了想象,文化取代了神话;撇开行政区划的硬性条件,基于”龙神”所能建构出安德森笔下的”想象的共同体”已逐渐式微。

乡土观后感 篇8

《乡土情结》中的物象是具有特定意义的,它契合着文章表达乡土之情、乡土之思的需要。“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这些自然界的客观事物,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生活中,存在于人的感官中,可视可触,再如“飞鸟”“旧林”“池鱼”“胡马”,也都是具象的事物。作者选择这些物象,绝非是随意的组合,而是精心的遴选,其标准就是围绕乡情、乡思,体现乡思乡情。

这些物象无一不契合着作家的立意。兰花、浮萍、秋蓬、蒲公英,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在于没有了根,没有了附丽,没有了依托,这根这附丽这依托就是家园,就是故土!在这里物象融于情绪之中,成了意象。

这种形象传达给读者的信息是,一个人一旦离开家乡,他就会感慨地变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树、空中楼阁。它带给人的是漂泊和失怙,悲凉和无助。 其实,如果对《乡土情结》中大量物象的创设进行分类,便不难发现一些物象在作家笔下已经染上了浓浓的主观色彩。

如上面提到的“巴山夜雨”、“洛阳秋风”,以及“鸟恋旧林”、“鱼思故渊”,还有“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等等,这些事物或事理本身就是一幅幅情景交融的图画,悲凉深沉的故乡之思从画面的罅隙里点点滴滴渗透出来,流进游子的心田,正如望帝啼血一般。这种让人心灵震撼的描绘,是老作家乡土情结的折射,更是艺术家炉火纯青表现力的体现! 巧妙运用古典诗文,展示中华民族特有的心理特质,构成了《乡土情结》表现艺术的又一个性特色。

恰如其分地运用古诗文,烘托渲染情境、意境,增强文章的感染力,既是文章表达的手段,更是作家古文学养的体现。郁达夫、老舍、俞平伯都是这方面的人,深受读者喜爱。就是当代一些青年作家中,也不乏佼佼者。

但在一篇不太长的文章中,十余次自然引用古典诗歌,让人不得不佩服柯林先生高超的语言艺术。

乡土观后感 篇9

城市的灯红酒绿与喧闹渐渐遮掩住了每个人的心灵与眼睛,沉迷于喧哗与浮尘中未免就是一种好事,相其反之,倘或回归家乡,艰守一方净土也并未不是一桩好事。

城里人嫌弃乡里人老土,守旧,认为土地的作用当然要发挥到极致,对于那类死守土地,不让政府收购土地的乡下人,认为他们是不可理喻的。而他们却忽略了土地和乡下人之间的情,并恶意或强行将其分开或收购,那又怎么不让这些乡里人感到走投无路,妄图轻生呢?

在每一个庄稼人看来,土地是和谐的,牲灵是有灵性的,乡下人把牲口当做兄弟看待,土地当做母亲尊敬,乡土是一家人,乡土和人情更是连接在一起的,两者一旦分开,定会失掉其本味和那特殊的韵意了。乡土的味道,更是家的味道,又怎么能让人将其分离呢?

丢下去的每一个种子,乡下人都对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有些施化肥的蔬菜与水果,虽长得又高又大,果实饱满,毫无虫害,颜色鲜亮,但往往一口下去,淡而无味,食如鸡肋,又怎能不使乡下人反抗,捍卫心中的那份乡土,那一份土地的味道呢?

记得在《飘》一书里面,郝斯嘉的父亲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孩子,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为之拼命和流血,除了土地。土地是人的生命,是人的精神支柱与力量,是一切生命的起源与终结,连树木也有着落叶归根的愿望,人又何尝不是?人对土地的依恋是无可替代与改变的,没有土地,人就没有了精神,没有了信仰,没有了所有向往的一切,人又怎么会抛弃生他养他的土地呢?

脚下良田千万亩,只爱故乡一寸土。[唯美句子 Wei890.coM]

乡土观后感 篇10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平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己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观后感 篇11

阅读笔记:法治的意义不在于法律本身能够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在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依法维护的。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

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读后感受:礼是一种教化的力量,在文化熏陶下是主动服礼的,不需要外在的权力来推行。主动给老人让座是一种礼的服膺,而爱心座椅则有点渐进到礼和法的灰度地带,如果是凭借老人证才能进的爱心贵宾厅就是法的味道了。

礼治的难处在于横向上不同民族的礼各不相同,纵向上社会变迁太快循旧礼也容易出问题,因为对过去有效的礼法在高速环境变化中应付不了新问题,所需要应付的新问题如果需要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坐下来讨论接受个共同的一致办法,确保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对新问题,这个新的办法就是控制每个成员个体的力量,这就演变成法治了。有感法治是博弈的结果,新旧的博弈、差异的博弈,是团队共同遵循并解决快速变迁新问题的方法。

读书笔记: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定的规则,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个在社会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这与时俱进新的法律。

读后感受:如果把社会变迁的速度放缓,当期的法律慢慢的就会被世人所熟悉,几代遵循之后就可能沉淀为礼了,礼治和法治本是同源,只是取决于历史的车轮转的快不快,在社会秩序稳定的环境中我们听到的是“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子不教父之过”,“世风日下”。因此,如果我们急于将法治推进到一个慢节奏的土壤中,法治秩序的效益并没有得到体现,而破坏礼仪秩序的弊端却首先出现。因此,社会节奏的调整是法治进入农村的前提。

读书笔记:如果有一天“阶级斗争”的问题解决了,社会上不分阶级了,**、甚至国家组织,都会像秋风里的梧桐叶一般自己凋谢落地。——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为横暴权力。

没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遵守大家同意分配的工作。读后感如果有人不遵守怎么办呢?这就发生了共同授予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之为同意权力。

读后感受:费孝通提出了一种长老权力,这种权力区别于发生社会冲突的横暴权力和发生社会合作的同意权力,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老年人的权力对社会的新成员是强制性的,是一个启蒙的过程。

传统社会一般情形下是基于文化的长老权力发挥作用,当人口过剩又苛政猛于虎的时候逐渐需要横暴权力出面,孔子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被历代统治者推崇可能也是因为可以鼓励“百姓的忍”拉伸横暴权力的极限。在现代社会,长辈的权力比同意的权力弱。

乡土观后感 篇12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 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着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观后感 篇13

读《乡土中国》有感: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轴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我也是一个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的人。因为我远离宁静,我更羡慕和向往它。当我在熙熙攘攘中闻到一丝宁静时,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和欣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乡土观后感 篇14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乡土观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