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必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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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篇1】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2】
物业服务补充协议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双方对于一些特殊条款进行补充和约定的协议文件。该协议旨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确保物业服务的顺利进行。下面将详细介绍物业服务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一、补充协议的必要性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规定基本的服务内容、费用和期限。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服务要求。通过签订物业服务补充协议,可以更加详细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和效率。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
物业服务补充协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内容:
1. 公共设施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设施的巡检、维护和保养等具体事项。双方可以约定巡检的频率、维护保养的标准以及费用承担方式等。
2. 安全保卫:针对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可以约定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配置标准、巡逻范围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3. 环境卫生:约定物业公司的保洁工作内容、清扫频率和责任范围,以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等环保工作。
4. 绿化管理:明确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的养护要求和标准,例如修剪花草、补植和喷洒农药等。
5. 维修服务:约定物业公司在维修工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修理水电设施、维护电梯和处理小区内部日常维修等。
6. 公共收益物处理:确保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公共设施或设备的收益物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
7. 费用支付和调整:明确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费用支付方式、期限和计算方式,并约定费用的调整机制。
三、补充协议的签订和变更
签订补充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补充协议的生效时间、期限和解除条件。补充协议应是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由双方保存备查。如果双方在履行补充协议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应当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四、争议解决机制
在履行补充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如何解决,也是补充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程序。
五、补充协议的效力
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对于违反补充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物业服务补充协议在物业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可以确保物业服务的顺利进行,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制定补充协议,以规范物业服务工作,促进小区的良好发展。
物业服务合同【篇3】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称“示范文本”)为:
一、服务内容
1.1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业主的住宅实施管理和服务。
1.2 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1)物业管理:包括日常清洁、维护、保养、修理,保证住宅安全和卫生。
(2)保安服务:包括日常巡逻、保卫,确保住宅安全。
(3)维修服务:包括房屋维修、设施维修、设备维修等。
(4)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支付,具体费用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二、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服务期限自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之日起计算,具体服务期限由业主大会决定。
2.2 业主大会决定的服务期限: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中心的服务期限,业主在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后,可以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服务期限申请。
三、服务方式
3.1 服务方式: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派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主的需求派工作人员进行服务。
(2)电话服务: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电话服务,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需求。
(3)电子邮件: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电子邮件,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需求。
(4)在线服务: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在线服务,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需求。
三、服务费用
4.1 费用构成:物业服务费用由以下构成:
(1)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维修服务等费用。
(2)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3)其他费用:包括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4.2 费用支付: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现金支付:业主可以直接将物业服务费用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2)银行转账:业主可以直接将物业服务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物业服务中心。
(3)其他方式:业主可以根据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物业服务中心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5.1 服务期限内,业主未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5.2 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6.2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中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7.1 其他约定事项:
(1)业主应当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并遵守业主大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2)物业服务中心应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
(3)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业主进行管理,但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4)物业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物业服务合同【篇4】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篇5】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 元/m2 月计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 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 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 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 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 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 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__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__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7】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类型:。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甲方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臵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照 级标准提供服务。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 元/平方米/月。
2、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七条 业主应当按 [半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若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业主每月五日前交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九条 车位场地占用及清洁维护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1、停车场属于开发商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缴纳车位场地占用及清洁维护费。
2、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场地清洁维护费。
3、乙方按上述标准收取的费用,不承担业主或使用人的人身、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与保管责任,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乙方保管的,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甲方若不按规定的时间缴纳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监督权。
3、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4、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5、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臵为。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对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建议、禁止使用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收取(或代收)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费用总额每日一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当按 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或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所致的损害。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5 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或乙方之外的当事人故意、过失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完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必备的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因情况紧急需抢救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法生命财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门、撬窗等紧急避险行为,给相关业主造成损失的。9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损害、毁灭。10 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供水、电力的短缺。乙方正常履行管理职责,但由于部分业主拒绝履行包括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在内的相应义务,而导致了物业服务费入不敷出,项目物业管理工作无以为继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退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而且毋需承担任何赔偿及违约责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13 物业管理所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2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第三十一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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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物业服务合同样式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专业服务:由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推广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根据你的产品及网站的具体情况和网络推广要求,帮你推荐和选择产品关键字,为你撰写搜索结果的标题和描述,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推广建议;由用户自己管理帐号、关键字,自由撰写搜索结果标题和描述。专业服务具体情况:服务项目备注开通服务时间一个工作日撰写标题和描述有推荐关键字有专用的客户管理系统 有关键字搜索排名有关键字统计报告 有服务费 ____元年推广费预付 元费用总计:
第二条 甲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专业服务补充说明
1.竞价排名推广费预付金____元起,多付不限,您的付款会被存入您所注册的竞价排名帐号中,当有潜在客户通过竞价排名点击访问你的网站后,______会从你的帐号中扣除相应费用。
2.每次点击的收费起价为____元,如果多家网站同时竞买一个关键字,则搜索结果按照每次点击竞价的高低来排序。
3.竞价排名点击计费系统每____分钟统计一次点击情况,扣除相应费用。你可以随时登陆竞价排名客户管理平台查看点击情况。
4.竞价排名发票由XX公司出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9】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以下是该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
1. 合同编号:见合同编号
2. 甲方(业主):
————以下填写甲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以下填写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 签订时间:
————以下填写签订时间的日期和时间————
5. 服务内容:
(1) 物业服务的常规服务,如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逻、维修、保养、清洁、安保等;
(2) 物业管理区域的水、电、气、热等供应及维护;
(3) 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秩序维护及管理;
(4) 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及管理;
(5) 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相关服务。
6. 服务费用:
(1)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支付;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业主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3) 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业主的支付情况逐月结算。
7. 服务期限:
(1) 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
(2) 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8. 合同解除:
(1) 双方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或损害业主利益;
(3)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
以上仅为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具体条款内容应根据双方协商和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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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物业服务热门合同样书正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11】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物业服务合同【篇12】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物业服务合同【篇13】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 ,[租金标准]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督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3、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物业服务合同【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根 据招标备案号或者协议选聘备案号 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写字楼、商业、工业园区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本物业分 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 写字楼 商业 工业园区 层、地下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市 区 (县) 南 北 期开发建设,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层。 万平方米 道 (路、 街) 号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后附规划总平面图) 该项目是通过 企业的。(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 1.供、配电设施设备:
2.给、排水设施设备:
3.升降系统:
4.消防系统:
5.空气调节系统:
6.智能化系统:
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
8.停车场管理系统: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
(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
(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
(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月日开始, 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 组织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二)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五) 在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一并申请登记;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八)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 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 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十)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 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 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 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五)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 门报告; (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 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 主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十一)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 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 除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 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和收取的利用物业 共用部位、设施和场地经营所得的收益余额; 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业主共同的场地、设施设备; 4、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移交管理服务期间的财务资 料。 (十三) 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 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五)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经协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 的形式(包干制或酬金制) 。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包干制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 (1)写 字 楼: (2)商 业: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业园区: (4) 2、酬金制 :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资金的预收标准如下 (按建筑面积 计算) : (1)写 字 楼: (2)商 业: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种方式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
(3)工业园区: (4) :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 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标准从
②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并于每 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担。 (三)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 主承担。 (四)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 方交纳。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购房人的物业,物业 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交纳。 (六)交纳费用时间: (1)甲方于 (2)业主于 交纳; 交纳。
(七)甲方或者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 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比例交纳违约金。
(八) 业主应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 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 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车位使用费收费方式
(一)机动车停车场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经营管理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第八条 特约服务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特约服务的,其 费用由双方约定;乙方应当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布。 第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 移交不少于本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筑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和业主活动。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 并向业主进行公示。 第十条 物业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应当与 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并自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 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共有部分进行查 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时整改的遗留问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 解决:
第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 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业主、 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 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 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二条 行。 第十三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书 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 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 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 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 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 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 对方支付 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 元的违约金; 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
第十五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 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 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 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报请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 均遵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合同备案 页,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甲乙双方及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 份,售房现场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应当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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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物业服务合同【篇15】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范本2015
委托方:**大学**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乙方: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