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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先生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4.17

汪汪先生读后感(系列14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汪汪先生读后感(系列14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

我读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我最喜欢《汪汪先生》里的故事是《玛克斯再谈汪汪》里发生了一件事情。事情这样的,一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玛克斯和汪汪走进了玛克斯爸爸施泰轮海姆的实验室,汪汪走到盆栽的橘子树前,抬起一条腿准备撒尿。

玛克斯不小心打碎了爸爸的一瓶蓝色液体,汪汪看到玛克斯打碎的蓝色液体流了一地,汪汪以为这是玛克斯赏给它的可口饮料。汪汪就立即添了地上的液体,添得津津有味。可是,汪汪发生了变化,发出了古里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骨关节在发出轻轻的噼啪声,汪汪两腿立起,全身舒长,在长高,它的长嘴不停的往回缩,缩回到脑袋里,它的长耳朵由尖变圆,它身上灰褐色的卷毛消失殆失,变成了一个一丝不挂、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等施泰轮海姆回来时候,发现了汪汪的变化,愣住了,嘴巴惊讶得合不拢嘴。由于惊吓,房间里有一阵子死一般的寂静。汪汪先生变成人以后烦脑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发生等等。可是,汪汪还是很聪明、很勇敢的克服了一切困难。

我最想介绍的一个人物是汪汪,因为狗汪汪还是一只温驯、可爱、听话的狗汪汪。汪汪还会想办法帮助玛克斯一家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要学会帮助别人,还有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学会克服困难。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们班同学看了一本书,是汪汪先生。我刚开始看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我就很惊讶。因为马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先生,不知道是哪个老人给了他一瓶蓝药水。这瓶蓝药水把埃德加先生的小红萝卜变成了大白萝卜。他还把柠檬变成了巨橙。后来的故事让我更加惊讶。马克斯从埃德加先生那里得到了一条狗。但是狗误喝了蓝药水就变成了人。你们说惊讶不惊讶。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物。有喝了蓝药水变成人的汪汪先生,还有汪汪的主人马克斯,马克斯的爸爸施泰伦先生,施泰伦先生的朋友埃德加先生,眼镜店的验光师丽希布鲁夫人,服用蓝药水有母狗变成女人的冯阿尔腾斯坦茵夫人,喝了蓝药水变成的兔人和鸡人【他们是埃德加先生的兔子和鸡】,汪汪先生的意中狗爱德里娜等等,等等。在这里面我最喜欢汪汪先生。因为他帮助了埃德加先生找到了他的鸡和他的兔子。

在这里面有许多的故事。比如说警察局的一幕,追寻兔人和鸡人,失意人和失意狗,尴尬的三角恋,马克斯谈汪汪先生的教育等等,等等。我最喜欢马克斯谈汪汪先生的教育这个故事。因为青少年教育部的人要来。如果检查不好马克斯就要被送到养育院。所以呢,施泰伦先生就教育了汪汪先生。之后汪汪先生就做得非常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互相帮助。别人帮助你后,你就要谢谢别人。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3

很多同学家中都养着宠物,我们都会百般照顾、疼爱他们,那么如果宠物变成了人,会怎么样呢?大家一定都不会相信吧,可是,玛克斯家中的狗在吞下一种蓝液体之后瞬间变成了人!你肯定会好奇,下面,我就带领大家一齐去了解一下《汪汪先生》这本书吧。

男孩玛克斯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叫汪汪,碰巧,有一个名叫冯。阿尔滕斯坦茵的夫人送给玛克斯爸爸一瓶蓝色液体,这位太太其实就是服用这种液体后由狗变成了人哦。将这瓶蓝液体滴一滴在小红萝卜上,那颗萝卜瞬间就会变成一颗巨型大白萝卜,这么强的威力,对狗会怎么样呢?一次意外,汪汪不幸舔食了这种液体,瞬间变成了人,玛克斯惊讶之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着汪汪先生,汪汪变成人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后,汪汪先生找到了一位心仪的女郎,这位女郎原先也是一条狗哦,不过,她将永远与汪汪一起生活在玛克斯家!

看完简介,大家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那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幻想家大胆的幻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昆虫都变成人,会怎么样呢?这不但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就连整个世界也会从此而混乱起来,所以,我并不赞同让动物变成人这种奇思妙想。

我认为,不能打破自然界的规矩,大自然本该是怎样的,现在还应该怎样。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4

书的内容主要是讲汪汪的主人叫玛克斯,是一名学生。他的爸爸是药剂师,发现了一种蓝色液体,能使植物变性,生长变快。可有一天汪汪舔了这种药品,竟然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高大的男人。可仍旧很难改掉原先的习惯,半夜喜欢与街街上的狗一起狂叫。他的主人玛克斯非常瘦小,经常被罗伯特欺负,可自从玛克斯的大狗把同学吓得魂不附体。罗伯特恨不得与大狗隔上一堵墙。这一天,趁大狗没在罗伯特死死的把玛克斯压在地上,就在这时汪汪先生拧起罗伯特的衣领,拾起一米多高,说“不许欺负我家玛克斯,还不快滚!”罗伯特吓得飞一般逃走了。

汪汪先生当人也学会了许多东西,解大小便会乖乖的蹲在马桶上,解完了还会冲掉。睡觉会自动睡到床上,跟真的人没什么区别的。

汪汪先生的经历故事给我们很深的印象,来路不明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说不定哪一天也会倒大霉的。也懂得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人他是好是坏,长的丑是美,你一定要善待,决不能轻视他。我们不能随意的轻视别人,轻视别人就等于轻视自己!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汪汪先生》,我对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汪汪先生超感兴趣。我就想采访采访他。

我来到汪汪先生的主人的家中,问汪汪先生:“汪汪先生,你喜不喜欢听音乐?”“汪汪先生喜欢听,”汪汪先生道,“美极了,埃德加,埃德加先生每晚都拉小提琴。”“那你原来是狗,后来怎么会变成人呢?”我疑惑的问。汪汪先生说:“汪汪先生还是狗的时候,好像喝了一种神奇的液体,然后就变成了人。”“那,那液体是什么颜色的?有什么作用?”汪汪先生想了想说:“好像只要把那蓝色液体洒在种好的农作物上,长大后就会变成另一种农作物。”“哦,原来蓝色液体那么神奇,那你是喜欢做人,还是喜欢做狗?”我问。“汪汪先生以前喜欢做狗,现在,汪汪先生喜欢做人了。”汪汪先生道。“是呀,做人多好啊!”我说,“做人可以说人话,做人可以两条腿走路,做人还可以穿衣穿鞋、彼此交流……但是你现在虽然是人得模样,可一举一动还是狗,你碰上了你的狗友,你向它们打招呼,可它们却不理你,你伤心吗?”汪汪先生说:“汪汪先生不伤心,汪汪先生现在是人,我要和人打交道,等汪汪先生再变回狗的时候,再向汪汪先生的狗友打招呼。”“那你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人家也不理你,那你怎么办呢?会不会灰心?”我说。“汪汪先生不会灰心,我去问我的好朋友玛克斯,”汪汪先生道,“玛克斯会教我的。”

听了我的采访,你们一定会感觉很滑稽,感觉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吧。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好看的书,书名叫《汪汪先生》。听到汪汪先生这个名字,你们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汪汪本来是一条狗,却叫汪汪先生,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呀,是汪汪喝了一种奇怪的蓝色液体,就变成了一个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所以才称他为汪汪先生。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的人物,有玛克斯,他是汪汪的主人;有施泰伦海姆,他是玛克斯的爸爸;

埃德加先生,他是施泰伦海姆的好朋友;有丽希布鲁夫人,她是玛克斯家的邻居;还有爱德里娜,她是汪汪先生的女友;最后还有一位冯尔腾斯坦茵夫人,她跟汪汪先生一样,也是由于喝了那种蓝色液体由母狗变成的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玛克斯,因为不管汪汪先生是人还是狗,玛克斯都一样爱着他。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玛克斯关于结局的叙述》,在这个故事里,汪汪先生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女友,而且施泰伦海姆也和丽希布鲁夫人结了婚,成了两个美好的家庭。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一是狗还是人,都要一样地友好对待。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7

你猜汪汪先生是一条狗还是一个人呢?看了《汪汪先生》这本书后,你就能找到答案。

汪汪先生原来是条流浪狗,后来被玛克斯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一天,玛克斯带汪汪先生去他们家的大药房,药房很黑,玛克斯又不想开灯,怕外面的人看见,所以汪汪先生闯进了爸爸的实验室,打破了装着蓝色化学肥料的瓶子,还津津有味地舔了一番。一转眼功夫,汪汪先生就变成了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

更有趣的是,农场里的鸡和兔子吃了这种蓝色药水后,也变成了鸡人和兔人。

其实这种药水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会失效,汪汪先生、鸡人、兔人都会变回原形。

在汪汪先生从狗变成人,从人变成狗,又从狗变成人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也发生了很多麻烦的事情。

我觉得汪汪先生的经历非常有趣又不可思议,我也想养一条像汪汪先生一样的狗。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8

很多同学家中都养着宠物,我们都会百般照顾、疼爱他们,那么如果宠物变成了人,会怎么样呢?大家一定都不会相信吧,可是,玛克斯家中的狗在吞下一种蓝液体之后瞬间变成了人!你肯定会好奇,下面,我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汪汪先生》这本书吧。

男孩玛克斯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叫汪汪,碰巧,有一个名叫冯·阿尔滕斯坦茵的夫人送给玛克斯爸爸一瓶蓝色液体,这位太太其实就是服用这种液体后由狗变成了人哦。将这瓶蓝液体滴一滴在小红萝卜上,那颗萝卜瞬间就会变成一颗巨型大白萝卜,这么强的威力,对狗会怎么样呢?一次意外,汪汪不幸舔食了这种液体,瞬间变成了人,玛克斯惊讶之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着汪汪先生,汪汪变成人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后,汪汪先生找到了一位心仪的女郎,这位女郎原先也是一条狗哦,不过,她将永远与汪汪一起生活在玛克斯家!

看完简介,大家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那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幻想家大胆的幻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昆虫都变成人,会怎么样呢?这不但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就连整个世界也会从此而混乱起来,所以,我并不赞同让动物变成人这种奇思妙想。

我认为,不能打破自然界的规矩,大自然本该是怎样的,现在还应该怎样。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9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0

玛克斯和他爸爸施泰伦海姆收养了一只卷毛流浪狗,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汪汪。一天晚上,玛克斯和汪汪不小心打破了一个老婆婆给他们的瓶子。汪汪喝了瓶子里装的蓝色液体以后变成了人。施泰伦海姆和汪汪先生爱上了丽希布鲁夫人。在汪汪先生和丽希布鲁夫人约会时,汪汪先生喝下去的蓝色药水渐渐失效,汪汪先生变回了一只狗。施泰伦海姆知道药水失效的事情后,向丽希布鲁夫人解,是汪汪向她发出了约会邀请,他还将蓝色药水以及发生在汪汪先生身上的变化讲给丽希布鲁夫人听,但丽希布鲁夫人不相信。施泰伦海姆和儿子一起去寻找蓝色药水,同时,变回了狗的汪汪爱上了另一只狗爱德。里娜。玛克斯和他爸爸找到药水后,就叫汪汪再试一次。丽希布鲁夫人终于相信了,她和施泰伦海姆生活在一起。汪汪先生把药水给了爱德、里娜,他们变成了人,最后他们俩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旦别人不相信我说的话,我就要去像施泰伦海姆父子一样证明给他看,让他相信我。只要是好朋友就要互相帮助,就像书中的汪汪先生,帮助了玛克斯一家很多次。一些美好的东西是要靠自己努力去追求的,书中的施泰伦海姆跟丽希布鲁夫人一次次的约会以失败告终,但是施泰伦海姆一直努力,不放弃,最后他们终于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想获得成功就得经受住考验和挫折。只要你帮助了他人就会有回报。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1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2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读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流浪狗,他被玛克斯一家收留,玛克斯起的'名字为:汪汪。可书名为“汪汪先生”这又为什么呢?是因为汪汪服用了一样蓝色液体,变成了人,书名就为“汪汪先生”。

我再来给大家讲讲书的主要内容吧:来路不明的东西是不能吃的,每个孩子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可狗就说不好了,汪汪就是因为舔食了一种蓝色的液体眨眼之间就变成了汪汪先生。值得庆幸的是,不论他是狗还是人,他的主人玛克斯都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可是烦恼的事情还是一件接一件——他习惯把双手搭在对方的肩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到街上对着一群狗狂吠(其实是想和它们交朋友),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还有,他得学会用马桶,而不能在街边随便找棵树就……当然,最大的烦恼是他爱上了住在楼上的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在他做狗的时候对它不错,可丽希布鲁夫人心仪的是玛克斯的爸爸……

接下来,我再来给大家讲讲我对书中主要人物的评价吧!汪汪:乖狗狗,为小主人“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人)。玛克斯:是个爱汪汪、爱施泰伦海姆先生(他的爸爸)的好孩子,尽管汪汪变成了人。施泰伦海姆先生:好人,尽管自己的狗狗给自己惹了多少麻烦,依旧爱它,更爱自己的孩子——玛克斯。

我的感受:这本书是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经常令我捧腹大笑,但我也感受到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对汪汪的爱,和汪汪对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的爱。尽管汪汪变成了人,给他们家带来了许多麻烦,但他们都一如既往的爱着汪汪,没有嫌弃它。汪汪也挺身而出,在玛克斯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帮助玛克斯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同学)。

我推荐给你看这本书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4

我看了《汪汪先生》这本童话书,作者是德国的保罗*马尔写的,主人公是汪汪,此书非常有趣,趣味多多。

汪汪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卷毛大狗,一个叫马克斯孩子在和爸爸去农场玩的时候发现了它,把它带回了家。从那天起,趣事发生了。夜晚,马克斯带它去公干,野狗们召唤它了,它跑了。第二天,它又跑回了马克斯身边。来路不明的食物是不能吃的,而汪汪因不小心而舔到了一种奇妙的蓝色液体变成了人。恼火的是,它变成人后,习惯把手搭在对方的脸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的街上与原先的狗友吠叫,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警察决定请青少年事务局的克纳普夫人来家访。在这期间,汪汪变回了狗,帮助马克斯以及他的爸爸成功地使这次家访成功。苦恼的是,他爱上了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很可爱,很漂亮。但是,丽希布鲁夫人喜欢的却是马克斯的爸爸。他只好让他的意中狗(爱德里娜)喝下蓝色液体变成了人,和他一起住。

收获及知识:所有自己不知道的食物不可食用,要不然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我认为马克斯对任何生命都很有爱心,他收养了汪汪,喂它食物,和它一起游戏玩闹,不管它是人还是狗,马克斯都很喜欢他,没有嫌弃它。还有他应该知道别人的感受,比如把用舌头舔别人的脸就很恶心,他却很快乐,那是不对的。汪汪也很聪明,成功地帮助了马克斯他们受过克纳普夫人的检查。

这本书很有趣,很好玩。百看不厌,笑声充满童趣。来看看吧!

dg15.com编辑推荐

汪汪先生读后感500字精选4篇


我们读完一本有用的书后可以作一篇读后感将其记录。作品教我们更加从容的应对生活。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你是不是也很苦恼于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汪汪先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

嘿嘿,同学们你们猜一猜汪汪这个名字是人的名字还是动物的名字,O(_)O哈哈,答错了。两个都是,或许你很迷惑,那你就听我慢慢道来吧。

汪汪先生是主人公收留的一只流浪狗,它因吃了一种蓝色的、可以让植物迅速生长的药水,便变成了一个大汉,虽然成为了一个人,可是那种狗的习惯却没有改,如:亲热的添人家的脸,拿一根骨头来送给别人当礼物侥幸的是,他后来又恢复了原样,找到了那条它心爱的狗,把蓝色药水给她和自己喝了,从此以后,他和那条狗又变成了动物,生活在主人公的家里。

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文章最使我难以忘怀,因为那个温馨的场面谁也不会忘记,它们后来可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书也使我明白了:人变成了动物又变成了人,自身的习性根本没有改变,所以我们要尊重人们的性格,根据人们的性格与他人交往,这样才会使两人之间的友谊加深,而不会使两人之间出现矛盾,互相争执的状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汪汪先生》这本书很有想象力,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3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4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优选六篇)


写作是学生探索世界和发现自己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让我们不断探索和展现自己独特的想象力和思维。想要了解“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编辑已经为你整理好了。让我们传递新思想,与身边的朋友分享,让更多人受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春初新韭,秋末晚菘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清淡的风格,那是深深得自然香味。叙述朴实、含蓄、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 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光是真的,光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

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五(1)班陈唐安

一幢普通的公寓楼中,一张平平无奇的桌子旁,他用一沓纸,一支笔,写出了美食的味道和家乡的趣事,他就是——汪曾祺先生。

在岁月的长河中,取出一个水滴,用放大镜透视,用朴素淡雅的文字勾勒出漫妙华章。通过字里行间,我们宛如坐在一艘小船上,在汪曾祺的长河中,去感受每一朵浪花,去欣赏沿途的美景,去观看落日的余晖。

当他重回故乡,坐在大运河的船上,回忆家乡的美好,回忆团聚的幸福。“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痕迹,但没变的还是那颗赤子之心,谁曾想到,他对家乡的回忆一就是凭着19岁之前的生活萃取出来的?时隔42年,家乡的美食、人文、风景,都还历历在目。可见,家乡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今年,是这位“老头儿”的诞辰102周年,他虽已离我们而去,但当他归来时,仍会是那少年般的心。

他用生动幽默的文字讲述一个个生活中的点滴,他用一支笔撰写家乡的社会风貌,他是一位散文大师,一位画家。从外表看,只不过是一位普普通通自己逗自己乐的小老头。但在他的笔下,我们却能够读出世界的阳光和抹不去的乐观。

他就是汪曾祺,一位开朗、豁达的老人。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00字精选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1949年以前就写过《复仇》、《鸡鸭名家》等很别致的**。1949年以后主要精力投放在戏剧创作上,是京剧《芦荡火种》的执笔人。这个剧后来成为样板戏之一的《沙家浜》。

他重新写**,是在七十年代末。这部作品出版后,有见地的读者和评论员们都有一种惊喜,觉得文坛上有一种清新柔和的氛围,总是深沉而痛苦。然而,由于他的作品一般远离现实生活,没有重大而敏感的主题,因此并没有立即产生大的轰动,显得有点过于平静。

他是越到后来越被引起注意的。当那些名噪一时的作家和红极一时的作品失去初时的魅力与轰动效应而渐归沉寂时,他与它的作品反而凸现出来。此后的许多年里,他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共同话题。

汪曾祺基本上属于一个地域性作家。他把绝大部分篇幅交给了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一方土地。

谁也无法批评长期占据一方土地而经营他的文字世界的汪曾祺。一,他虽然将自己的作品的内容限制在一区域内,但他并不向他人提倡地域主义,尽管他是率先体现地域性的,但后来有那么人蜂涌而上,则与他无关;二,他很得当、很有分寸地体现了地域性,未去一味摆弄地域性;三,他是带着一种现代的、永恒的美学思想和哲学态度重新走向地域的,地域只不过是他为他的普遍性的艺术观找到的一个特殊的表现场所而已。

《受戒》如此,《大淖记事》、《故里三陈》等等莫不如此。地域性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反而成为施展人性、显示他美学趣味的佳境。

当许多年轻作家拜倒在现代观念的脚下、想法设法寻找现代人的感觉、竭力在作品中制造现代氛围时,汪曾祺的作品却倒行逆施,追忆着过去,追忆着传统,追忆着原初,给人们酿出的是一股温馨的古风。

古风之生成,与风俗画有关。他对风俗画的追求是刻意的。

追溯到现代文学史,在**中对风俗画的描绘始于鲁迅先生(如《祝福》、《社戏》、《孔乙已》等),沈从文的《边城》则是风俗画的一个高峰。这条线索,在五六十年代中断了。因为,这种审美趣味,在当时是不合时的。

上世纪80年代初,汪曾祺又将这条线索连系起来。

这里不去引用《受戒》的文字,因为,在我看来,整篇《受戒》都是风俗画。我们从他的《异秉》引用一段: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

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清蒜,浇一勺辣椒糊。蒲包肉似乎是这个县里特有的。用一个三寸来长直径寸半的蒲包,里面衬上豆腐皮,塞满了加了粉子的碎肉,封了口,拦腰用一道麻绳系紧,成一个葫芦形。

煮熟后,倒出来,也是一个有香蒲袋印迹的葫芦。切成片,很香。猪头肉则分门别类的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用名词,叫“大肥”。

要什么,切什么。到了点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

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他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

从《大淖记事》里再引一段:

他们也有年,也有节。逢年过节,除了换一件干净衣裳,吃得好一些,应是聚在一起赌钱。赌具,也是钱。

打钱,滚钱。打钱:各人拿出一二十铜元,造成很高的一摞。

参与者远远地用一个钱向这摞铜钱砸去,砸倒多少取多少。滚钱又叫“滚五七寸”。在一片空场上,各人放一摞钱;一块整砖支起一个斜坡,用一个铜元由砖面落下,向钱注密处滚去,钱停住后,用事前备好的两根草棍量一量,如距钱注五寸,滚钱者即可吃掉这一注;距离七寸,反赔出与此注相同之数。

这种古老的博法使挑夫们得到极大的快乐。旁观的闲人也不时大声喝采,为他们助兴。

婚丧礼仪、居所陈设、饮食服饰等等民俗现象,在汪曾祺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当然,又绝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文学毕竟不是民俗学。

在他的作品中,这些风土人情、旧式遗物,或为人物出现前的铺垫,或为故事的发展,或为整个作品的意境渲染,都又一定的用途。

如此喜好,也许与他的老师沈从文有关。沈的作品,风俗画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元素。

这小城里虽那么安静和平,但地方即为川东交易接头处,因此城外小小河街,情形却不同了一点。也有商人落脚的客店,坐镇不动的理发馆。此外饭店、杂货铺、油行、盐栈、花衣庄,莫不各有一种的地位,装点了这条河街。

还有卖船上用的檀木活车,竹缆与灌锅铺子,介绍水手职业吃码头饭的人家。小饭店门前的长案上,常有焦得焦黄的鲤鱼豆腐,身上装饰了红辣椒丝,卧在浅口钵头里,钵旁大竹筒里插着大把红筷子,不拘谁个愿意花点钱,这人就可以傍了门前长案坐下来,抽出一双筷子到手上,那边一个眉毛扯得极细脸上插了白粉的妇人就走出来问:“大哥,副爷,要甜酒?

要烧酒?”男子火焰高一点的,谐趣的,对内掌柜有点意思的,必装成生气似的说:“吃甜酒?

又不是小孩,还问人家吃甜酒!”那么,酽冽的烧酒,从大瓮里用竹筒舀出,倒进土碗里,即刻来到身边的案桌上了。

这些朴素的风俗画构成了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学世界。

在他二人的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句子:“这个地方”,或“这个地方上的人”,或“这个小城”。《受戒》开头,只说了两句就说到了“这个地方”。

说了“这个地方”之后,必然是一段有关“这个地方”上的风土人情的描述。

文学史上,倾倒于风俗画的大作家不乏其人。因为风俗习惯与社会发展、民族性格和精神息息相关。从风俗习惯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找到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变化的轨迹。

一部《红楼梦》,便是一部“中国风俗大全”。老舍曾在对吴组缃先生的长篇**《山洪》作出较高评价之后,指出它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对有关民间风俗描写不够。吴先生以为老舍先生所言极是。

汪曾祺要让人们看到他的“清明上河图”,看到种种特殊品格的文化。

然而,对于部分作家而言,热衷于写风俗画,却并非是因为出于对文学传统的敬仰。他们热衷于写风俗画,则另有企图。他们只是想通过写风俗画来营造一种生活氛围或所谓的乡土情调,以便进入文坛。

长期以来,中国文学有一个不可靠或不高的衡量标准,那就是用丰富的生命气息来衡量作品的高度。当一篇作品被送到编辑手上时,如果他在阅读之后能产生一种“生活气息浓郁”的强烈印象,这篇作品就有可能获得青睐。而当它发表出来之后,倘若又得批评界一番“生活气息浓郁”的称赞,这篇作品也就会以“优秀作品”或“佳作”而美享殊荣。

因为有这样一个大家公认不疑的标准,因此,“生活气息浓郁”便成了许多欲事文学、并欲主文坛的人必须要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也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深层次的生活体验,也许是因为他们有深层次的生活体验,却没有表达生活的能力,但不能总是达到这样的表准。这时,他们就会去琢磨寻找一些可以造出“生活气息浓郁”这一效果的种种很外在的手段。

他们或是从阅读的经验里摸索到,或是直接依赖于悟性的感应,发现:写风俗画,写某一行业、行当,是制造这一效果的最简便也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他们通过对某种作坊、行业或行当的特殊性的了解,然后以专家的架势,对这些作坊、行业或行当侃侃而谈,其中不必要地堆积了大量的以至烦琐累赘的专业知识,但在效果上,它确实给人造成了“生活气息浓郁”的印象。

对于缺乏分析精神的读者来说,这种印象甚至可能是深刻的。 这几乎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窍门。有些作家为了达到这种效果,甚至编造了一些关于某个作坊或某个行业和行业的知识。

他们敢于有恃无恐地杜撰,是因为他们摸准了这一点:对这些作坊、行业、行当全然无知然而又具惰性的的读者,是不会采取科学研究的态度而对他们的叙述与描绘加以考证的。或许是因为他们担忧可能会有个别的阅读者闲则生非,闲得无聊去揭露他们的谎言与伪造,或许是因为他们真想诚实地制造更强烈的“生活气息浓郁”的效果,一些作者还特别强调了那些作坊、行业或行当所具有的地方性——他们更倾向于写一些地方性的作坊、行业与行当。

于是,我们在近一二十年的**散文中,又再次看到了沈从文与汪曾祺式的口吻:“这地方上……”这四个字犹如买得了闯入文坛的入场卷。其情形好比是参与互相倾轧、你死我活的商战,无奈自己没有尖端的产品与人一争高下,便只好以土特产去惹人注目、博得欢心,以求得一席位置。

它使读者探知陌生区域中的故事的好奇心以及向往乡土情调等心理得到满足。而最根本的是,它使“生活气息浓郁”成为不可考证的东西。而正是因为不可考证,于是在作者一次又一次地说着“这地方上”之后,读者无可奈何地相信了,甚至佩服了这个人——即那个作者的特别的生活经验。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些“这地方上”的作坊、行业以及关于作坊、行业的种种规矩与知识,十有**是夸张的和编造的,是一些伪风俗。这些作者正是利用这些伪风俗而实现了分享文坛福利的目的。

汪曾祺却是老实的。他所具有的丰厚的人生经验使他早已没有那些年轻的写作者在生活经验方面的捉襟见肘的窘境。再加上他的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他已没有必要再去杜撰什么(谁杜撰,谁未杜撰,细心揣摩,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但汪曾祺的成功,又确实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这地方上”。只不过汪曾祺并不太多地用“这地方上”,而改用“我们那里”罢了。他的**与散文,写了不少“我们那里”的作坊以及“我们那里”的风俗民情。

他似乎也很难写出没有地方痕迹的作品来。在他,这却并非是短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儿子,所以大部分人物都受他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出,王健林对生活的淡漠态度很有天赋,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逊的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他是秦少游的同乡。我还可以爬长江以南。

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虽然没有高原北部那么大胆,但却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把他的文章叫做地方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汪力宏最重要的文学品质是质朴自然,他的文章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质朴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色。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父母来说,他们大学时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游荡吗?

人类的命运有一定的可重复性,没有根的人可以不悲伤地四处游荡,或者是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在现代,很多人已经没有了家乡的概念,因为生活质量决定了一切,家乡的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只有离开家乡,我的家乡才能有它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如汪曾祺和沈从文一样,这些伟大的作家的作品反映了这一点。那些没有失去的人不知道他们的珍贵地位和意义。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王力宏的书表达了他对家乡的怀念,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的人情。对我来说,这是一本激起我思乡之情、激发无限共鸣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好的散文,是带着情感与温度的。——题记

我是在初中语文书读到端午的鸭蛋这篇文章,从下面的文章出处发现了作者是汪曾祺,每个人写作画画啊都有自己风格,我喜欢这篇文章,我想其他文章可能跟这个风格差不多,于是我找来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汪老没有刻意的描述深层次的情感,都是很平常的描述周围百姓的小生活情趣,大部分散文多出的是浓郁的文化韵味,这种韵味是历史带来的,是个人感悟的。文笔虽然淡然,却让人感到厚重。同时他的文字是跳的。他喜欢琐碎事物。喜欢花草美食文化绘画书法喜欢新鲜事物,像个富有童心的小孩子。

汪老是个能够享受生活之人,他写吃喝玩乐总能比别人的多一份趣味,在他的笔下,似乎鱼羊总是更鲜,泉水总是更冽,蔬菜总是更嫩,水果总是更甜。便是些常人不喜的食物比如豆汁、臭豆腐等物,让他一描写总也能勾起尝一尝的欲望。看汪老的照片不是便便大腹,有点帅,只是常看他的谈吃散文可能真的会让人胖个三五斤。那些画面鲜活的存在我的脑海里。

汪老的散文有时用笔极清雅,有时却又极放任,有时淡然如君子,有时戏谑似顽童。读他的散文常不觉笑出声来。有一段写他们要去吃臭豆腐“我们在长沙,想尝尝毛泽东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寻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跟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读到这里你当真不能不笑,汪先生的戏谑可是连自己也戏在了其中。

《葡萄月令》让我对葡萄艰难神奇的生命有了切实了解。从来不知道葡萄的根在冬天是要下埋的,积雪覆盖。来年开春再挖出来,搭架、上棚。从不知道,葡萄的枝叶是一脉水管,将根部的水分尽情吸饮,这是多么神奇的植物啊。

《夏天》——乘凉。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多么闲暇的时光,多么惬意的生活,城市里哪里这样,哪里能这样清心寡欲,享受当下时光)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都说读书能让人内心变得平静,我觉得不够确切。读不同人写的的书感受也会不同,读小说会让你体验别样人生;读传记会让你思悟人生;读散文则会产生另外一种效果,有时去回忆,有时去思考,有时又走进作者所描述的世界。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或许"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汪曾祺江苏高邮人。1943年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1946年起在杂志上发表小说。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1962年调北京京剧团(后改北京京剧院)任编剧。短篇小说《受戒)和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汪曾祺身上有一股子中国传统文化的味道,而且还相当浓郁。读汪曾祺的作品,浮躁的心会安静下来,然后会产生一种向往,向往着穿越时空,到他把描绘的世界里去。我熟悉汪曾祺,是通过读他的小说《受戒》,然后就是他的散文。?的小说构建的是一个个真实的世界,同时,也是人的心灵世界。在他的小说中,充满对人的命运的同情,充满对朴素人性的赞美。他的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中国人的文化人格,是你,是他,是我,是我们。汪曾祺的散文,语言是最为本色的,在平实的叙述中,体现了他的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传统文化痴迷的情怀。读汪曾祺的作品,每读一次,就“更中国”一回。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很喜欢书封皮的这种感觉,很古朴,质量还好吧,书页有些软,汪的作?给人的感觉很好,适合用娴静的心态看。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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