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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年终思想总结参考

发布时间: 2019.08.15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总结那一段时间的经过是非常重要的。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所长年终思想总结参考,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xx年,是本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年头,也是开启新生活的一年。作为新人,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鼓励下,本人认真工作,加强学习,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请领导给予审查。

一、快速适应环境,迅速转变角色。

初来乍到,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以及住宿、办公条件反差大的现实问题,我没有打退堂鼓,自觉树立既来之、则安之的思想,在县司法局领导以及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工作和生活环境。首先是通过利用干部会议点名时认识领导和同事,其次是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到各股室所交流和了解情况,第三是主动与分管领导沟通,熟悉工作方法,第四是积极协助党政办处理日常工作,熟悉有关规章,等等。通过以上方式,确保了自己在短时间内熟悉掌握解了机关工作和基层工作规律,为日后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有所作为,积极开展工作。

到岗后,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乡党政办、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人少甚至空编,为了让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经我主动申请,领导批准,同意我兼任乡党委政府其他工作。我现在的主要工作有四个方面:一是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二是协助政法委书记抓好综治办工作,三是协助分管办公室领导做好党政办日常工作,四是负责共青团全面工作。一年来,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司法所工作。由于乡司法所已有9年时间没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工作存在诸多空缺。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我没有报怨,一切从零开始,认真梳理,逐一完善,通过努力,我乡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了正常发挥。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了解各单位各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情况并建立信息档案;二是协助制定完善各村村规民约,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类矛盾纠纷调处中,因人手紧缺,经常独立组织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大大减轻了乡党委政府工作负担,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档案。一年来,我所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8场次,法制文艺演出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65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200余人次,排查民间纠纷38件,调处3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7件,调处成功率97.3%,履行37件,履行率为100%,预防纠纷8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余人次,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20期,《人民调解工作简报》14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报》6期,《民情动态工作简报》4期,《社区矫正工作简报》4期。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报送,等。乡综治办没有专职人员,工作任务重,业务性强,工作材料多。今年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起草和签订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国安、防处、禁毒等工作责任书1200余份,收集整理各类工作报表,报送各类工作信息简报以及综治办日常工作事务等,确保乡综治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党政办工作。党政办工作可以说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要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里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在起草文搞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四)共青团工作。由于我乡团委团干配备不齐,乡团委工作开展较为困难。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经我本人申请,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将乡团委工作由我来负责。通过完善团干配备,发挥团干职能作用,使乡团委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各种工作任务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促进自我成熟。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我深知,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要想真正做到服务于百姓,首先要加强自我修养。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固然十分重要,但是想要真正从内在去提高自我修养还是要继续学习。因此,在工作之余,我非常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增强公仆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现代经济、科技、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领域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利用工作之余,自觉学习法学(本科)专业知识,提升文化素质,为以后更好的服务人民作准备。

四、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五、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在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比如政治理论基础还不扎实,业务知识还不够全面,工作方式还不够成熟,处理问题时还不够果断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以公务员的高标准时刻要求自己,成为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人民公仆。

请组织和同志们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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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所长个人年度思想总结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xx】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xx】1号)的文件要求,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08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1、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我们主要做法: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 件、调处180 件、对 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司法所长年终考核总结模板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xx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xx”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xx”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xx”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xx”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xx”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

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xx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和武汉市“治庸风暴”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

3、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所亮点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都能称得上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xx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2015年司法所长年终个人考核总结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xx】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xx】1号)的文件要求,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08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1、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我们主要做法: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 件、调处180 件、对 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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