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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夜莺玫瑰

发布时间: 2024.04.09

读后感夜莺玫瑰1000字6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读后感夜莺玫瑰。真正的读后感是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按自己的框架对文章内容进行整合,进行更为体系的思考,作品就是一本可以开阔视野的好书。只要我们认真读好原作,那么就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写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1)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尽。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2)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3)

世界上有三种人:

一、总会给自己找理由,而不去努力的人。

故事开头的一句话特别能表现青年学生的特征——“古圣贤书我已读完,哲学的玄奥我已领悟,然而就因为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如此让我难堪吗?”

他想要获得爱情,想与美丽的教授女儿跳舞,但却没有去做任何与爱情相关的准备,只爱研读女孩子不感兴趣哲学古籍,他丝毫不认为问题出在自己的身上,反而觉得,教授女儿不理睬他,只是因为自己少了一朵献媚用的红玫瑰。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抱怨自己得不到爱情,他们有很多的借口:我只是少了一辆车子、我只是少了一栋房子、只是那个人不适合我而已、世上根本没有真爱。

他们去努力了吗?没有。

二、把爱情当作是一次资产并购重组的人。

故事中的教授女儿,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仅对金钱名利的渴望表现得十分露骨,还对条件不够好的追求者冷漠且刻薄。

这种功利主义的爱情观,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很深得人心的,因为爱情是虚幻的、是飘渺的,而金钱是固定的、有保障的。在没有把握相信爱情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人选择相信金钱,其实也不难理解。

很多老一辈爱采用重视现实条件的眼光来干涉孩子们的爱情。希望孩子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工作安稳一点的、身体健康一点的,对彩礼、婚房等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

而在年轻人当中,这种在感情上过分看重现实条件浮躁之风也逐渐流行,开始有一些女生年纪轻轻就走上了追逐喜宝的脚步。

对打拼了半辈子、只求安稳的老一辈而言,看重条件但也无可厚非,但年轻女生因为追逐名利而忘记享受爱情的那份纯真和甜蜜,未免有点可惜。

三、为爱舍弃一切,不求回报的人。

这类人把爱情的价值看得非常重,把爱人的地位也放得无比地尊贵,以至于对喜爱之人有如神明般的崇拜,隔着遥远的距离,默默地为所爱的人献上自己的一切,不敢奢望任何的回报。

现实生活,有一个词汇经常用来形容这类人:舔狗。

为了成全青年学生的爱情,夜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染红了玫瑰,而它的爱人却始终不知道。夜莺说了这两句话——“爱果然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我向你索取的报酬,仅是要你做一个忠实的情人”。

这种观点恰恰为“舔狗”们提供了行动的理由,“我不需要ta的回报,我也不奢望ta会感激我,ta这么好,ta值得拥有世上美好的一切,而我只想让ta得到幸福,我只埋怨自己给不了ta想要的”。

他们会给喜欢的人掏钱买东西,像个保姆+私人保镖一样随时出现,即使遭到拒绝也毫不气馁。正是因为自己的动机被神化,他们才能义无反顾而自以为地付出,一味给对方增加压力的同时,又辜负那些珍惜自己的人。

王尔德歌颂这种无私、奉献的爱,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的付出,它不需要你变得卑微,也不需要你压抑自己的需求。毕竟,谁还不是个宝宝呢,人人都有珍惜自己、爱自己的权利。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4)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

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

“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尽。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5)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学生爱上了一个教授的女儿教授的女儿对他说,如果你送我一朵红玫瑰我就会跟你跳舞。

整个花园都没有红玫瑰!”这位学生叫道,他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啊,幸福取决于一些多么微不足道的东西啊!我读了所有哲人写的书,掌握了所有哲学的秘密,可就因为缺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终于找到一个痴心的情人了。”夜莺说,“尽管我不认识他,却整夜整夜地歌唱他;我整夜整夜地对星星讲述他的故事,却直到现在才看见他。他头发的颜色就跟风信子花的颜色一样深,他的嘴唇就跟他想要的玫瑰一样红;但激情让他的面色变得苍白,就如同象牙,悲伤也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印记。”

夜莺听到了学生的渴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痴心的情人于是她四处去找红玫瑰找了好多地方终于找到了但是有一个代价需要夜莺用自己的生命交换。

“如果你要一朵红玫瑰的话,”玫瑰树说,“你必须在月光下用音乐把它造出来,而且要用你自己的心血把它染红。你必须一边唱歌,一边用胸口抵住我的一根尖刺。你必须唱一晚上,尖刺会刺穿你的心,然后你的生命之血就会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夜莺说,“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停在翠绿的树林里,看着太阳驾着金色的马车,作文月亮驾着珍珠色的马车经过天穹,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山楂花是那么芬芳,躲在山谷中的蓝色风铃花,在山丘上开放的欧石楠也是那么芬芳。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于是夜莺又张开她棕色的翅膀飞了起来,高高地飞入空中,然后像一片阴影似的掠过花园,滑过树林。

夜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最红的玫瑰花学生看到玫瑰花高兴极了拿着玫瑰花跑去教授家。“你说过,如果我送你一朵红玫瑰,你就会跟我跳舞。”学生叫道,“这朵是世界上最红的玫瑰了。今晚你把它戴在贴近心的地方,我们在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但是姑娘皱了皱眉。

“它跟我的衣服不配。”她答道,“再说了,宫内大臣的侄子送了我一些真正的珠宝。谁都知道,珠宝比花要值钱得多。”

“说实话,你真是不知感激。”学生气呼呼地把玫瑰往街上一扔。玫瑰掉在了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爱情真是太荒谬了!”学生边走边自言自语,“它还不及逻辑的一半有用。爱情什么都证明不了,还老是告诉人一些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让人相信一些根本不是真实的事情。爱情其实一点也不实用,在这个时代,实用就是一切。所以,我还是应当回到哲学,去研究形而上学。

夜莺用自己的心血自己的生命换来的玫瑰花却被很轻易的践踏了学生没有得到教授女儿的喜欢就立马离去觉得爱情一点也不实用转头又去看哲学书就算这个学生读了很多书却始终无法把它们实际运用。

这个学生根本不是一个痴心的情人夜莺的付出显得很愚蠢和可笑在教授的女儿面前这个学生也显得很可笑。大部分人都只是自私的胆小鬼但是没办法这就是人的本性,爱情只是一种概率不爱才是天经地义。

读后感夜莺玫瑰(篇6)

这类人把爱情的价值看得非常重,把爱人的地位也放得无比地尊贵,以至于对喜爱之人有如神明般的崇拜,隔着遥远的距离,默默地为所爱的人献上自己的一切,不敢奢望任何的回报。

现实生活,有一个词汇经常用来形容这类人:舔狗。

为了成全青年学生的爱情,夜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染红了玫瑰,而它的爱人却始终不知道。夜莺说了这两句话——“爱果然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我向你索取的报酬,仅是要你做一个忠实的情人”。

这种观点恰恰为“舔狗”们提供了行动的理由,“我不需要ta的回报,我也不奢望ta会感激我,ta这么好,ta值得拥有世上美好的一切,而我只想让ta得到幸福,我只埋怨自己给不了ta想要的”。

他们会给喜欢的人掏钱买东西,像个保姆+私人保镖一样随时出现,即使遭到拒绝也毫不气馁。正是因为自己的动机被神化,他们才能义无反顾而自以为地付出,一味给对方增加压力的同时,又辜负那些珍惜自己的人。

王尔德歌颂这种无私、奉献的爱,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的付出,它不需要你变得卑微,也不需要你压抑自己的需求。毕竟,谁还不是个宝宝呢,人人都有珍惜自己、爱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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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佟振保和他的红玫瑰爱得热烈而短暂。我不明白他对她的情感是否可以称作爱。觉得,更多,不是的。可偏偏也就是她最令他难忘。再想起时心中仍会泛起涟漪,只是那一切情愫皆已不再如初、不再激情澎湃。不过,任何红玫瑰都只是他生命中万千的一朵,他从未带走一枝。而他的白玫瑰,现在看来有一种愚味的“忠诚”,无限卑微的爱。大量笔墨可以用于他与他的红玫瑰缱绻一时之间,白玫瑰的圣洁却被难逃的世俗隐匿地无迹可寻。

原来小说里活过那么多不知为何就可以爱上一个人的人。女人。她们爱得自由又不自由。自由在无论何时何地的第一瞬,不自由在他的心从未安定在她们身上。红玫瑰是自由浪漫的写照,却终同白玫瑰一样逃不出男人负心风流的结局。这些心甘情愿的爱却也太卑微。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 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舐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8)

书中的描述,振保是一个这样的人——“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但是公交车上遇到娇蕊,却有了这样的一幕——“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振保在社会上已经历练的非常老练、极通世故,应付这一切都极其娴熟,但是在公车上遇到娇蕊,他却不合时宜的哭了。他为什么会抑制不住而哭呢?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这些都不是他主观上想做的,而是这个社会逼他必须去这么做才有活路。唯有娇蕊,是他真心爱过的,也是真心爱过他的,但是为了这些所谓的“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的虚荣和名誉,他毅然决然、毫不留情地杀死了他的爱情。再次看到娇蕊,对这个女人,他绝对已经没有半点爱恋之意,他哭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活得委屈,活得劳累,为了家庭,为了荣誉,他连自己最爱的东西都不能要,他觉得活得压抑,所以当他怀疑她妻子有出轨的迹象之后,他开始公开地嫖,因为在他的所有中,唯有爱情不够美满,他唯有爱情没有得到。

突然之间对这个小说有感悟,是因为想到自己。那么喜欢率性而为,那么喜欢自由自在,那么喜欢即兴做事,那么喜欢玩世不恭,那么地不喜欢充斥着这个社会的虚情假意,矫揉造作,圆滑世故,但是依旧朝九晚五地上着班,几乎都没敢跟领导说过一个“不”字,小心翼翼、规规矩矩的活着。当有一天,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社会同化,完全没有愤青的激情,人生锐气已经完全被消磨尽,那时候再想起来原来的自己,应该也会抑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吧,应该也会觉得为了生存失去了最珍惜的东西吧,应该也会怅然若失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9)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

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0)

第29本:点评4星

从陈奕迅国语版的《红玫瑰》到粤语版的《白玫瑰》,“得不到的总是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世人恐怕有无数的答案。

书中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清新脱俗,脑回路清奇,简单又别有趣味。却不知为何,在她笔下的男女情爱之事,少有幸事,总充斥着一种阴抑,不得阳光。是“蚊子血”还是“饭渣子”,可能都源于生活琐碎的打磨。张曾说:“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也许对于她来讲,她有可能经历过从“看客心”变成“剧中人”吧!她的文字,总带着一点淡淡的阴郁,如:“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有人说:爱情是就算有九十九分不满意,只要有一分喜欢就没办法。爱情是她说她想吃锅包肉、糖醋排骨,最后却点了你爱吃的水煮鱼。爱情是“我给你一个好东西”,张开手却是她递来的垃圾。爱情是一边吐槽你看的肥皂剧,一边陪你讨论刚刚的那场吻戏。爱情是他皱着眉头数落你,说你生活就不能自理,一边给你剪指甲。真正的爱情,应该是让彼此感到舒适,在彼此面前,你是你,她是她,没有任何光环和尘埃。不需客意去掩饰和炫耀。他/她见过最卑微的你,也见过最风光的你,但爱的仍然只是那个原本的你。

成年人,要先了解自己,才能了解爱情。爱情不是索取,不是交换,不分输赢。爱情不是便当,它们依然需要你的郑重其事。青春开出一株绚美的花,在合适的季节遇上对的人,慢慢结果,然后要一起经历夏日的灸烤,秋风的凛烈,寒冬的冰雪便终其一生。期间,要学会抵制纵欲的自由,悉心应对四季的变幻,应该能有丰硕的结局吧!

今日,刚好参加大学时期第一任团支书的婚礼,(恰好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是参加两位朋友的婚礼),不觉时光飞逝。想起大学时,书记受到几位同学的爱慕与追求,今天与她携手一生的,却另有其人。正如一句歌词“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其中多少情深缘浅,多少情浅缘深,自不得而知。也许正应了张爱玲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所遇的你,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遇上了,轻轻地说一句: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1)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7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1】

佟振保和他的红玫瑰爱得热烈而短暂。我不明白他对她的情感是否可以称作爱。觉得,更多,不是的。可偏偏也就是她最令他难忘。再想起时心中仍会泛起涟漪,只是那一切情愫皆已不再如初、不再激情澎湃。不过,任何红玫瑰都只是他生命中万千的一朵,他从未带走一枝。而他的白玫瑰,现在看来有一种愚味的“忠诚”,无限卑微的爱。大量笔墨可以用于他与他的红玫瑰缱绻一时之间,白玫瑰的圣洁却被难逃的世俗隐匿地无迹可寻。

原来小说里活过那么多不知为何就可以爱上一个人的人。女人。她们爱得自由又不自由。自由在无论何时何地的第一瞬,不自由在他的心从未安定在她们身上。红玫瑰是自由浪漫的写照,却终同白玫瑰一样逃不出男人负心风流的结局。这些心甘情愿的爱却也太卑微。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2】

张爱玲说: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大约张爱玲也是不赞成佟振保对女人的二分法吧。

佟振保是《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主人公,这点确认无疑,确认无疑的还有他也是一个没有爱的人。甚至于连爱自己也算不上。

佟振保并不是坏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却”成功的”男人,做不了自己的主人,也做不了别人的主人,却妄图去拥有一个“对”的世界。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他“对”的世界里的规范。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总是很约束,对,或者不对,该,或者不该。他从没有问自己喜欢什么,他是像一架机器,在规范地、合理地、恰当地运行着。如果有什么不对他就会及时的规避开,他的一生都为了心中伟大的目标奋斗,他是个“有志青年”,他也很成功。他以他坚韧的毅力和自制力,让自己从贫穷的最底层走了上来,或许也曾迷茫和困惑过吧,很快的就学会了找到自我安慰的理由,人总归是不能一辈子都那么地要求自己。

而一切也就开始改变,直到公交车上再次碰到娇蕊,仔细地回味这个场景,佟振保也觉得该哭的人是王娇蕊,可哭的人偏偏是自己,为什么?他想不明白。振保后来会哭的稀里哗啦,不是他曾爱过,他是嫉妒娇蕊的。娇蕊那时过得很幸福,很真实,他却无法把自己的生活划分的是否幸福……娇蕊说“爱到底是好的……”可是振保却也并不知道什么是爱,他的一生都奉献了出去,包括他卑微的爱情。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爱。直到最后他以为他的生活会是最幸福完美的,却没想到他牺牲付出了那么多,竟是不如娇蕊的。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妒忌娇蕊。或许从这里看出来他从来没有爱上过哪个女人。

他已经足够尽心尽力,他的一生应该是完美的。他的努力还有他的处事,本应该受到人们不断地夸赞。也许,人们不断地夸赞是振保生命的泉源,直到后来母亲负气回老家,烟鹂变得木讷病态,所有的一切并不是他心中对的世界该的样子。在当初他以为,他怎么怎么样,定会获得完美被人羡艳的生活,可是……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如果说这就是失落。他也只是被自己的生活欺骗。

生活无所谓欺骗了谁。

他的一切处事都那么恰到好处,只是他的生活却不能如自己的愿。

我想,很多男人都是这么的如他吧。或许不像他那般出生贫穷,但是从小的教育便说男子心怀四方。于是那般克己,于是开始努力。“振保便是整个的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或许他们甚至会认同女人如衣服,甚至他们都是最压迫自己的人。他们是我们眼中的成功人士,也是我们中华几千年教育下的产物。

也许他们也是大男子主义的牺牲者。

也许张爱玲更多的不是为了表达一个爱情。

也许她正像她的照片那般,叉着腰,鄙视着她所处的那个年代。看啊,这就是你们的有志之士。你们心中理想化的男人,那个年代的英雄也就是这样罢了。他们为报效祖国或者崇高理想放弃了一切,包括爱情,最后放弃自己,为的是一个人尽称赞的生活。只是,牺牲了自己的生活,又怎么说的上好不好。

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完全跟这两个女人无关,从头到尾只是振保的故事,只是讲了一个男人,也是一个人,在欲望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无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这个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物大多都曾想挑战生活和命运的,是没有成功的,当然基本上也看不到有壮烈和荡气回肠的失败,都是被压服的,只能向生活全心全意屈服,要么就是被生活漫不经心地碾碎----生活甚至不带正眼搭理你的.张爱玲的小说就是这么与众不同的,揭穿了真实生活的沉重与无奈,浪漫本身的虚假和可笑,道明了伟大是虚幻的,看的很压抑。或就像她的那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4】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5】

作品里面揭示了振保的对于女人的喜好:“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王士洪的妻子娇蕊恰好符合他的要求,可没有想到居然弄假成真,娇蕊真的爱上了他。也许振保只是单纯的想要偶尔的温存,需要一种若即若离的刺激犹如百爪挠心却又甜蜜的酸爽,却并不需要娇蕊长久的陪伴。所以,当娇蕊爱上了他之后,让他觉得无以适从,最终以自己内心所谓的道德约束放弃了娇蕊。妻子烟鹂尽管娴静温雅,是个传统上的好妻子,因为太过于循规蹈矩,反而不能满足他的这种猎艳心理,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平庸至极、可有可无。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话是作品里最为脍炙人口的一句,恰到好处的诠释了许多人喜欢追逐猎物的感觉,到口了反倒是觉得嚼之无味,匆匆找寻下一个猎物,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他们喜欢的不是结果,而是一种热烈燃烧的过程。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6】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向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_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我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我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务必是时光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我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职责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但是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悲哀和痛苦都只能是自我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我。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感情的游戏里,女人一向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主角。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向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感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个性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我,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应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但是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

是对感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齐,他说他有太多的职责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职责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能够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7】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夜莺读后感7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收集整理的“夜莺读后感”。,,,。

夜莺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文章,名字叫《夜莺》,读后感想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只夜莺,它唱的歌很好听,大家都非常喜欢听它唱歌。国王知道后就派人把它抓进皇宫,一看它长得一点也不好看,浑身灰土土的,但是它的歌喉动人心弦,大家都被感动了,国王也高兴极了。国王让夜莺在宫殿里住下来,给了它很高的奖赏,但夜莺不能展示飞翔,失去了自由。

不久有人送给国王一个非常漂亮的假夜莺,它浑身镶满了翡翠和宝石,只要给它上满发条,它就能唱一首完整的圆舞曲,声音非常动听,国王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于是假夜莺代替了真夜莺唱歌,真夜莺趁机飞走了。不久假夜莺坏了,修好后也不能象原来那样唱了。

后来国王病了。在国王快不行的那一天夜里,真夜莺又飞回来给国王唱歌,国王得救了。国王想让夜莺留下和他一起生活,可夜莺说它的家在绿色的森林,它还会再回来给国王唱歌。

通过读这篇文章 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第一做事不要光想自己,也要考虑别人;第二看美要看心里,不能只看外表;第三要有一颗爱心,宽容的心;第四自由最可贵。

夜莺读后感【篇2】

克里斯汀汉娜写的《夜莺》,我喜欢文中一句话:爱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而这一句话也暗示整本书的开端、整个故事的结局、两位少女的人生走向。

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的姐妹俩面临战争时做出的不同抉择以及不同的人生。妹妹伊莎贝尔是个叛逆的18岁少女。年轻气盛的她总是带着不计后果的热情去追寻生活的意义。她敢于把生死置之度外,勇敢反抗敌人和战争,像是飞蛾扑火般,即使生命短暂,也要去追寻光和热爱。这些了不起的事迹,只源于她对一位浪子的爱,彻底而忘我。

而姐姐薇安妮,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却不得不把丈夫送上战场。她本不在乎战争输赢,不管法国是投降还是抗争,她只希望一家人平安度日。再艰难,只要能生存下去。可战争来了,战争会改变很多事情。两姐妹对于如何应对即将被占领的威胁产生了分歧,终因原则问题和性格的不同而分离。

战火下,每个人都与自己的灵魂赤裸相对,两姐妹在二战期间做了很多无法选择的选择。伊莎贝尔一直活跃在对敌斗争的前线,光芒璀璨;姐姐却不得不委身于占领军盖世太保忍辱偷生。

在看这本书时,作者细腻深刻的内心描写让我身临其境,为人物的处境而纠结,为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心灵创伤和悲痛而意难平。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女性有时柔弱到不堪一击,却也能坚韧至百折不挠。

妹妹的人生态度挺符合人们的人生阶段青年时期,总有拼不完的劲,有着为美好理想而奋斗的热血与激情。而姐姐就像是人们经历社会的毒打后,认清现实,虽承受巨大的压力却仍努力活着的姿态。有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出无法选择的选择,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心中有光,向阳而生。经典的《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故事,名字也叫《夜莺》。讲述的是一个夜莺的歌声让中国皇帝为之落泪,然而失去了自由的夜莺不能自由的歌唱,于是悄悄地离开了。当皇帝重病的时候,夜莺回来为皇帝歌唱的故事。善良的夜莺用动听的歌喉打动我们这些听故事的人,而这个世界仍然有很多像夜莺一般的女孩,在传递着爱和希望。艺术的体现形式千姿百态,文学、绘画、音乐、电影、雕刻甚至建筑都是艺术的表达形式,童话里自由唱歌的夜莺,小说中两姐妹独特的人生活法,都是艺术,我们观赏它们,并受之启发,冲动心灵,涤化污秽。真正的艺术应该能够使我们在痛苦之中得安慰,在成长之中得鼓励。读到《夜莺》,我方知女性的不同姿态,亦能绽放光芒。

《夜莺》让我明白,不管我们身处何方,如果你正在经历地狱,那就坚持走下去。

夜莺读后感【篇3】

《夜莺》算不得公路片,没有一路走一路解决问题的实质表现。说风光片吧虽然景色确实清新可人,但展现的种类又略显寒酸,整体感觉有一种八十年代老电影的质地,不吹毛求疵时满满都是温情,若认真起来,段段皆有槽点。

有意思的是,这种带着八十年代国产片质地的电影却是出自一位法国导演之手——原谅我一直久闻《蝴蝶》大名却迟迟疲于欣赏,看他人多拿两片对比,还以为不过同是讲爷孙两代故事的缘故,却原来正是同一个导演。看来补课得提上日程了,笑。

提导演是因为惊异他对国人代沟的精准把握,比之某些国人导演更为本土。在观看开头爷爷刚带着孙女出行,两人不尴不尬的距离与对抗时,我总是不时想起从前与自己奶奶的事情,因此倍感温馨。

亲子没有隔夜仇。纵然如儿子责怪父亲痴鸟弄丢了孙女而四年不肯和父

亲同处一室,间接导致孙女与爷爷不能建立正常的隔代亲情,直到二人(爷爷和孙女)荒郊野岭朝夕相处几日才渐入佳境。乍一看,儿子与父亲在老家重修于好的情节过于急躁,其实感情不就是这样,儿子与父亲四年来的僵持皆源于国人的不沟通,怨也好爱也好都埋在心里,演练千百遍演算千百种答案,都还是在心里,就不告诉你,越亲的越难开口,直到某一天一个外来事件打破僵局——在这里,就是父亲和孙女的又一次与鸟有关的出行。这种含蓄而内敛的亲子隔阂,在李安的"父亲三部曲"里体现的更加确切。《夜莺》与之相比,太多细节做得不够到位,这是它注定普通而无法成为精品的原因,但是考虑到导演国籍,他能把握到这么微妙的国人情感,已然是下了一番功夫值得赞扬了。

私以为不应该给《夜莺》打上文艺片的标签,"文艺片"三个字曲高和寡直接拉开了影片与观众的距离。像《夜莺》这种接地气的温情电影,若是主打亲情牌,倡导把爷爷奶奶带回影院——要知道,他们那一代在小广场上看的电影,可不比我们年轻人少——想必对影片最终的结果,又是另一番境遇。况且里面那么多有关爷孙间代沟的小细节,好笑又温馨,绝对是日常中亲子间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不让他们一起在大屏幕上重温一下,实在可惜。

夜莺读后感【篇4】

《夜莺》的故事发生在我国,主演李保田、秦昊、李小冉等也都是内地演员,但这部影片,却能够视为一部地地道道的法国电影,由于从导演到大多数的主创,根本都是法国团队来担任,因而影片尽管叙述的是一个我国家庭的故事,但却四处洋溢着法度的浪漫,精美的温馨,那种细腻而唯美的抒发,是众多本乡制造所不能企及的。

《夜莺》的故事不算杂乱,但却直指国内各种生存的困难,丧偶的白叟,有他思乡的苦;各自繁忙的夫妻,也有他们豪情裂缝越来越拉伸的痛,城市日子与农村日子的脱节,祖辈与孙辈的隔膜,等等,好像映照着每一户都市家庭的边边角角。但明显这部电影又是归于疗伤系,导演是来自法国的菲利普?弥勒,多年以前,他以一部《蝴蝶》,感动了全世界,如今这个《夜莺》更像是我国内地版的《蝴蝶》,这儿相同有一老一少,相同有山川郊野,相同以一个动物作为全片的引子,这次是鸟替代了蝴蝶。

同《蝴蝶》中,一老一小为蝶而迷,寻蝶而出不相同,《夜莺》中的鸟儿们,仅仅具有象征意义的存在,老爷子一直在喂食的超过了18年的画眉,本来是一份他对豪情的寄予,小孙女拿ipad换来的"青壮"画眉,则是一次情感的提高,不只是她对爷爷的`豪情,也有她在日子中的才智,最终呈现的夜莺,无疑成了已经豪情破裂的中女孩的爸爸妈妈们的爱的催化剂,三只不相同的鸟,为影片分出了断构层次,也给观众带来许多的启迪。

由于是法国主创,因而影片尽管是看似俗套的从城市到村庄的题材,但片中的颜色和构图,反常华美,无论是北京的富贵大街,仍是山间的竹林,流动的小溪,大榕树下的小村,一景景,一幕幕,是多么的令人恋恋不舍。而故事,人物的情感,就如这换换铺展开的美景相同,在慢慢的沁入观众心里,尽管并非是甘之若饴的美好喜剧,却是充满了阳光普照的心的灵动之行,听说导演为了体会内地日子,准备剧本,在内地日子采风用了近两年的时刻,完全把自个变成了我国通,而从影片所呈现出来的作用看,这是一次完满的法度视角与我国故事的有机组合,严酷日子谁都有过或多或少的阅历,怎样把日子变得浪漫起来,或者说,如何坦然面临和处理日子中的难题,这是一个需求全民思索的疑问。

几日前传出《夜莺》要代表我国却比赛本届奥斯卡最好外语片,这无疑让观众对《夜莺》增加了许多的等待,当然对业内人士而言,相同是十分振作的音讯,咱们不再如惯常般挑选高大全的富丽大制造,而是从头将这些返璞归真的影片抄送,忍不住让人忆起,内地刚刚参加奥斯卡时选送的《城南旧事》、《人生》、《芙蓉镇》、《春节》、《凤凰琴》等,最本乡最日子的,本来才是最能反映我国特色的文艺作品,反倒后来连篇累牍多年的《英豪》、《天地英豪》、《十面埋伏》、《无极》、《满城尽带黄金甲》等等,不只高密度的向奥斯卡运送富丽古装审美观,也让自个落了个撞破南墙心不死的执着。尽管当前不可知《夜莺》冲击本届奥斯卡最好外语片的胜算有多大,但至少能够让这部影片走的更远,也让本片的故事,感动更多的旮旯,感染更多的观众。

夜莺读后感【篇5】

《夜莺的歌声》是我们四年级下册语文书中的一篇课文,读了它,我深受感动。

《夜莺的歌声》讲述了一个叫小夜莺的男孩机智勇敢地对付德国兵,将信号传递给游击队员们的故事。有一次,德国兵在路过村庄里让小夜莺带路,要到游击队员们埋伏的地方时,小夜莺用暗号——夜莺的叫声,告诉游击队员们有32个鬼子,两挺机关枪,让游击队员们做好准备。德国兵被游击队员们消灭了,这次战斗胜利了。小夜莺又开始了他的新工作。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小夜莺真是一个机智勇敢,遇事不慌的孩子啊!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问题要机智、要勇敢,不能遇到事情就慌慌张张、胆颤心惊。每次考试之前,我都非常紧张,结果一慌,会做的题也做错了,多可惜呀。以后,我要向小夜莺学习,同小夜莺所处的环境相比,一次小小的考试算什么,他面对的可是凶恶的德国兵啊!他面对德国兵都不慌张,我面对考试慌张什么呢?以后我一定沉着冷静,认真审题,细心做题,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夜莺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夜莺的歌声》。

这是一个发生在1941年苏联卫国战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小夜莺的男孩,成功地利用了孩子不懂事:顽皮的天性来诱敌上钩。待敌人走进军方的埋伏圈,执行任务时,他用夜莺的叫声与学杜鹃的叫声成功传递了情报。

读完了故事,我开始佩服小夜莺,佩服他的冷静与沉着,机智与勇敢。他可以在敌人的虎视之下表现得异常冷静。他沉着的巧妙的误解敌人的问题;机智地学夜莺、杜鹃鸟的叫声,来与游击队传递重要信息。好一个机智勇敢的小夜莺。

在这和平的年代,我们都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不知道战争的痛苦与悲伤。打一场仗,就要过几年的时间。在这几年里有多少孩子失去父亲,多少母亲失去儿子!现在,虽然中国处于和平时代,可有多少弱国正在受强国的侵略?如果经常关注新闻的人,会看到多少战争残酷的场面。一场仗就好象刚下了一场血雨:地下血流成河,地上尸积成山。

哎!我多么希望整个世界能够和平;希望天空上的导弹变成洁白的和平鸽,希望战争永远从人类辞典里消失。

夜莺读后感【篇7】

深夜的树林,在夜幕的笼罩下,像睡着了一样恬静。

猫头鹰伯伯正想睡觉。唉!一声轻轻的叹息,从树对面的鸟窝传了过来。猫头鹰伯伯抬头一看,原来是刚出生不久的夜莺,他关心地问道:小夜莺,你不是刚刚学会飞翔,应该高兴啊,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呢?

四个月前,我出生在这片树林,那时候我还不会飞,小黄鹂还有小百灵经常来给我送虫子吃,还教我怎么拍打翅膀,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现在夜莺轻轻地说。

现在怎么了?她们如果知道你学会飞了,一定会为你感到开心的。

猫头鹰伯伯,我今天飞出去,没有找到她们,我担心她们被人类抓走了。我听说孔雀姐姐就是前段时间被抓走的。夜莺着急地说。

别担心了,我住在这里好几年了,也许是出去玩儿,迷路了,明天就会回来了。猫头鹰伯伯安慰它。夜莺听了猫头鹰伯伯的话,仍然不放心,直到眼皮越来越重,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夜莺就拍打着不太灵活的翅膀,去寻找百灵和黄鹂。可他刚飞出森林,突然就被一张大网网住了翅膀,小夜莺不断挣扎,正在它筋疲力尽的时候,他听到人类兴奋的叫喊:抓到一只夜莺,太好了!可以卖个好价钱!

小夜莺实在没有力气了,昏昏地睡去。梦里,它看见自己回到了家,小黄莺和小百灵正等着它一起学唱歌,太阳公公笑嘻嘻地在天空中看着他们,快乐的歌声环绕在整片森林,它开心地笑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锦集


以下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会一直留在人的心里。勤写读后感对于我们写作水平的提升非常重要,这将是有益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论娇蕊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

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她是一个真正性情的女人,再也不会自由安逸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你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心,没有沉溺于胜利的喜悦,没有失去判断力吗?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

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点评:我一直知道张爱玲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但看了你的文章,我知道红玫瑰原来叫娇瑞。她是如此迷人和温暖,就像红色的感觉。原本不知道一个滥情且略显放荡的女子原来是那么的脆弱而坚强,一旦爱了,可以这么绚烂地绽放自己的生命。

娇蕊和振保,哪个是对,哪个是错,我觉得很难判断,因为在爱情中,没有对错,只有爱与否。这样想来,那个“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的女子也就越发的鲜活,那个真的爱了的娇蕊,实在让人可气又心疼。但正是这样一个人物,我们永远都会记得那一抹红,一片亮,一片悲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摘要:爱情是人类精神最深处的冲动,是一个具有永恒魅力的文学命题;人们往往以花来形容女性。本文通过分析张爱玲作品中的女性如花形象,进而反思张爱玲对女性问题的思考和意义。

关键词:张爱玲;女性;花

人们历来喜欢用花来形容女人。19世纪末20世纪初,女人前所未有的在西方“文字和形象的领域”成为“欣赏对象和最强烈的好奇的对象”。唯美一颓废派笔下的女人和动物、花、月亮之类的意象有着特异的联系,她们既是魅力之花,又是“恶之花”。

就像周国平说的,“在各民族的神话和宗教传说中,她既是美、爱情、丰饶的象征,又是**、罪恶、堕落的象征。她时而被神化,时而被妖化。诗人们讴歌她,又诅咒她。

”可以说,“在波德莱尔广泛的影响下,女人和花之间的联系,在世纪末的男人的心目中已被负载了一种不祥的性质。”这种观念在欧洲流行开来,甚至波及中国的新感觉派,穆时英也喜欢以花喻女人,但同样增添了恶的寓意。无论男性用什么来命名女性,这种命名本身就意味着女性成为一种象征,或者说,一种男性欲望的象征。

张爱玲**中出现了花的意象。《红玫瑰与白玫瑰》与《花凋》题目就以花命名,采用男性视角,把女人喻为花。《花凋》题名即是花之凋零。

郑川嫦就是一朵还未来得及绽放就已凋谢的花。父母在她的墓碑文上称她是“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女人不能逃避看花被的命运,即使死后。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女人是玫瑰。“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子,另一个是热情的**。

”这里的玫瑰象征了男性社会中的两种女性,这是佟振保也是男性社会对女性的看法,他们将女性分化为二元对立的两类:妓女—贞女,**一妻子,将女人视为不完整的人。“男人在各自的本能驱使下设计了各自理想中的女性形象。

然而,女性的象征意义并非来自女性自身,而是来自男性的设计。”

红玫瑰娇艳欲滴,红玫瑰王娇蕊则热烈放浪义稚气妖媚。娇蕊在佟振保的眼里是一个没有大脑的漂亮女人,当然,他不需要更不关心她的大脑和灵魂,他要的只是她美艳诱人的身体。娇嫩的玫瑰有观赏和使用价值,但也有刺,会刺人。

娇蕊把和振保的感情当了真并要为之离婚,这不是振保想要的,相反,这会危害他的“好人”形象和个人前途,所以,他在关键时刻抽身而出,以铁一般的意志决绝地舍弃了红玫瑰王娇蕊。白玫瑰孟烟鹂相对热辣妖艳的红玫瑰而言,是苍白模糊、缺乏生命力的。“她的白把她和周同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像医院里的白屏风,可同时,书本上的东西也给隔开了。

”她远离了污秽,但与她隔离的不仅仪是污秽,她与整个世界都隔阂起来了。她缺乏应有的生活经验,自然也无法了解生活的艰辛和甜蜜,孟烟鹂的生活,就像一张苍白无力的空白纸张,毫无生命的印记。

她把振保当作是天,“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她时常把这样的话挂在口边:‘等我问问振保看。

”’她和振保是夫妻,却很隔膜。振保不屑于了解她的苦恼与不堪,他起初对烟鹂就不甚满意,“起初间或也觉得w爱.对于一切渐渐习惯了之后,她变成一个很乏味的妇人。

”振保对烟鹂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不满之处,他眼中的烟鹂一直是面目模糊的,是一个只适合“男人们高淡阔论的背景”。那么,纯白的玫瑰乐器就具有观赏价值,好看却不实用,当然,被丢弃的命运是必然的。

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中,女性作为“第二性”的历史犹如一片黑暗的大陆。男权社会赋予女性的职责是为男性提供娱乐,以及继承家庭的功能。女性本身不具有独立价值,女性在几千年的男性思想的浸染下身在其中而不白知,并习惯于此。

《花凋》中的川嫦,是一个“因为不承认**,自从**纪元起他就没长过岁数”的封建遗少的女儿,她早就被规定和安排好的唯一出路是做“女结婚员”,她的日标也就是为此而奋斗。但她连做“女结婚员”的梦也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即使不足病她也只能随历史而消散。由于时代的局限,她缺乏最起码的女性自我意识,“女性自我意识,是指女性意识到社会应该为女性提供一个不仪仅是法律意义上的,也是事实上的平等、公正、富有建设性的女性生

存、发展空间;是指女性意识到须从几千年的边缘角色、次性地位、客体存在中解放出来,做一个不依附于他者,独也自主地l主宰自己命运的精神主题。”女性只有具备了自我意识之后,其他一切的一切才有实现的可能。这是张爱玲为女性思考的问题。

女人不能满足做“第二性”而放弃自我价值,否则的话,只能像川嫦一样如花般地早早凋零。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借用男性的符号系统,完成了对红白玫瑰的改写和反叛:原来的红玫瑰变成了贞洁的妻子,白玫瑰却变成了不贞的**。王娇蕊曾被看作“坏女人”,娇美、任性而没有大脑,但危急时刻她行动果断,“即使在屈辱之中她也有力量”。

她虽然受过苦,但学会了认真地去爱,她的精神也逐渐成熟健康。后来当她说,“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则已经在思考女性的价值地位问题了。

而炯鹂也在家庭和经济双重危机中,“突然长大了起来,

活也说得流利动听了”,变为勇敢的小妇人。男性对女性的预设与想象彻底坍塌,张爱玲颠覆了男性看女性二冗对立的观念,女性被遮蔽的真相显现出来了。张爱玲相信,女性精神有一种极大的包容性,男性对女性造成的打击和伤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转化为女性成长的重要资源。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手中,这种生活直到公交车遇到娇蕊开始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但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突然间,他觉得这不是真的。这不是他真正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但是生活会继续,所以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开始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但我也认为,理想中的人难免不会毁掉他跑了半生的事业和家庭,因为这些人都很羡慕。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二】

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和不堪总是让人背凉。我不能直接面对。我希望对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我不仅是他心中的白玫瑰,也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补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三】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结了婚的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或是窗前明媚的月光;结了婚的白玫瑰,白色是衣服上的米棒,红色是心上的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

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好印证了一句话:在碗里吃,在锅里看。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欢张爱玲的原因——言简意赅,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丝怨恨,让人无比悲悯,让人无限遐想。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我最初从不期待主角得到幸福的书。是的,他们怎么配得到幸福呢?娇蕊擅长交际,名声坏了便绑住一个富二代,却也不甘寂寞不肯放弃自己擅长的事情。

她的心是一栋公寓。虽说是独栋,可不也有了调情的场所吗?佟振保完成了从穷一代到富一代的**。

‘他出生正途,出洋留了学,并且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国染织公司取得了很高的地位。他的妻子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家境清白,面容较好,性情温和。她从不交际。

’张爱玲的短短几十个字描绘出走上人生巅峰的画面。但又怎样呢?

白月光让人安心,适合做老婆,从此成了一根米棒。好好的白珍珠也成了死鱼眼睛。他们的结合在十年后,让他‘深深的悲哀着,觉得他白白糟蹋了自己’。

可是他有珍惜过自己吗?曾经有过真挚的感情,但寡妇的名声和前途更为重要。多年来,他活着就是为了向前,为了向上,为了得到别人的赞扬和认可,为了爬上名望和地位的阶梯。

对他而言,连他自己的眼泪和感动也是身外之物,但从不觉的放弃这一切的他,或者从未得到这一切的他会快乐,这一切也许就是奋斗路上他所追寻的天命,娶娇蕊他何能甘心。

由于环境影响形成的三观,振保对朋友、亲人都似乎要做尽一切好事,好像并不怕吃亏,我想他大概在实现自己的三观塑造下的人生价值。与此相反,在感情世界里,他只能永远是个懦夫。为了在玫瑰面前不负责任,他可以像柳树一样好。娇蕊的爱和眼泪只能用他的爱换回潮水。

从前种种自欺欺人般的不做了数,振保是被骗了,他很无辜,不能面对一切后果。当我用讽刺的口吻写下这句话时,都是振保软弱的眼泪。因此他嫉妒娇蕊,嫉妒她还有爱的勇气,还会遇见爱情。

振保开始光明正大的有了小三小四,又在结尾突如其来的回到正轨。但是他能做什么? 毕竟,这是他手工打造的世界。 他无法销毁它,但他没有。付出太多,得不到更好也最好承受,留下几句好消息。

我怎么会喜欢娇蕊呢?!放荡这个词也许过于严重,而我又有许多封建思想,名声不佳钓金龟婿仍不知足,这等卖弄姿色的美女,不会让我这样相貌平平的女生产生任何好感。娇蕊是尊重爱情的一个人。

振保路过她的人生,给她上了一课,课上完了,他也就走了,但娇蕊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可以后还是要爱的’。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这样的感悟怎能不让人羡慕。

于是那些过往都成了经历。一个爱情忠诚的女儿。

2016年2月9日庞四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勇敢作出你自己的选择,选择你所爱

我上初中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张爱玲的**但是我什么都看不懂。然后我没碰她。最近和室友谈起现当代作家的时候,谈起张爱玲来,就找到了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细细品味了一番,感觉颇有几分味道。

也许每个男人都有两个这样的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一段脍炙人口的话,看似简单,但细细想过,不由敬佩爱玲来,短短一句话便把尘世间情感的微妙表现得相当精准,从她的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领悟到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愫!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关于振保和他的世界的故事。他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人,他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在振保看来,红玫瑰是不可以娶的,他不可能把红玫瑰变成一抹蚊子血,白玫瑰不能成为床前明月光,只能当永远的白玫瑰,直到成为饭黏子,所以他舍弃了让他的生活充满激情,充满欢乐的娇蕊,选择了他那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的鹂。

然而,在振保努力建设他认为对的世界的过程中,娇蕊又找到了幸福,妻子的红杏从墙上冒出来,让他发现玫瑰可以是红白的!自己一直认为对的东西,开始变得不对起来,他崩溃了,他明目张胆地玩女人,不再赚钱养家,疯了似的砸东西......

也许振保压抑自己太久了。因为他认为对的,他并没有过上真正舒适的生活!恰恰相反,娇蕊、王世洪、朱都是这样的人。他们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来对待爱情。他们生活真实,爱是一切的主宰!娇蕊嫁给朱先生后,遇见振保时,振保问她爱不爱她先生时,她的回答 “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让我看到了娇蕊在爱面前的无所畏惧,更让我觉得振保的懦弱和自私!

振保是矛盾的,懦弱的!他和娇蕊在一起时,他认为一切都极其明白,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应当爱下去;然而当他们不在一起时,他想到的时娇蕊是朋友的老婆,和她在一起会受到巨大的社会非议,会毁掉自己的前途!因此,最终为了他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他无情地抛弃了娇蕊,更是为了“白玫瑰适合当太太”的缘故,他虽然并不爱鹂,他却把她娶回家!

振保为自己的理想生活,无疑伤了娇蕊和黄鹂,但更值得同情的是黄鹂。在黄鹂的生活中,没有丈夫的爱,甚至没有与丈夫的正常交流。当她丈夫冷静下来找妓女时,她不得不可怜地帮丈夫找藉口。她无疑是可怜的!**中的有这么一段描写:

振保上楼去擦脸, 鹂在楼底下开无线电听新闻报告,振保认为这是有益的,也是现代主妇教育的一种,学两句普通话也好,他不知道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佩服爱玲的写作功力,短短一段话就将鹂的痛苦生活展露无遗,这也无怪鹂喜欢一见人叫唠叨个不停了,但让我敬佩的是,这样的老公,鹂也能在人前称赞个不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黄鹂从振保白玫瑰变成了剪裁红玫瑰,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界上的男人可能像振保。他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为自己的错误寻找藉口,但他们不能容人一个女人的错误,即使这是他们自己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知道鹂出轨后,振保的第一反应是责备,却完全没有想过那也有他自己的责任,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

振保想道:"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但我没有什么可以为她道歉的。

我待她不算坏了。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一出出悲剧,归根到底是由于振保的懦弱,他不敢勇敢选择他自己想追求的东西,不敢选择自己的爱,他凡事想到的都是社会的**,自己的前途!他想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的这些门面功夫,只是为了得到社会的认可,并不出自于真心!

如果振保能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很多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勇敢地面对内心的独白。在选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勇敢地作出自己的选择,选择我们爱的,爱我们选择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而自然地生活!

忽略此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事实上,我以前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的主人公振保让我觉得很熟悉。他在各种爱情小说中出现的次数太多了。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

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和红玫瑰是其中之一,否则他在英国所知道的初恋玫瑰是振保最大的记忆。他对娇蕊的一部分爱也继承了他对玫瑰的怀旧。

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

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在呼喊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去国外看看在回来,而女人想让男人理所当然地为他们服务。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可能只有男人心中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却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和花盆呢?

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

不能。社会不会允许的。正是社会的落后和观念的陈旧束缚了她们的生活,切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

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是振保心中的女人。是女人能与心底的人在一起,不受外界干扰。不管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她都能找到最适合她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

——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不长,虽说是言情,感觉和亦舒的**有点相似,犀利的笔锋直指赤裸的现实。先说振保,不管怎么说,他帮助他人,为弟弟还债…口碑也很好是个正经人。事业上也算成功,但也没有多崇高。

说他没有嫁给娇蕊,他会认真对待女人和妓女都很清楚。他家境不好,事业和生活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他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婚外情,也不能无视自己的家庭。他不能因此而毁了自己。他如今的路走的比谁都艰辛,最终还是理智和现实的胜利。

虽说写出了男子的薄情,但现实中的感情往往也就如此脆弱。再说倘若振保娶了娇蕊,如开头所说,那如火般的红玫瑰,如她喜爱吃的糖,开始总让人难以忘怀,但火焰是会熄灭的,糖吃多了会腻,无论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总归是那不可得更让人不能忘怀。他也觉得妻子有一些封建思想,但他自己没有。

喜欢娇蕊却不愿意嫁给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不喜欢烟郦却嫁给了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后来,妻子出轨,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于是他试图用一些可怕的行为来伤害自己。他可以原谅自己,但他不会原谅别人。

饭粘也好,蚊子血也罢,都是饱尝后的味道。你是一个人眼中的饭粘,对于旁人而言,许是“床前明月光”,你是一个人的蚊子血,说不定又是别人心中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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