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5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当我们遇到一些深刻的事情或者经历时,总结那一段时间的经过是非常重要的。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总结,欢迎你的品鉴!

XX年,市环境监察系统在市化工局领导和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全年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惠民行动”目标任务以及“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化工大会和国家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大气和水环境执法为主线,以促进队伍全面建设为重点,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着力推进排污收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快、有亮点。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排污申报与收费明显规范,环境监管效能明显提高,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和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XX年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积极开展抗震减灾,确保灾后环境安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从惊恐中迅速镇静下来,紧张有序地投入到抗震减灾工作中去,大家冒着余震的危险,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作风和精神,立即投入到“查危化、防隐患、保饮水”的战斗中。尔后,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三查”、“三报”制度,全面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污染源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和整改落实,突出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了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及取水点的检查和巡查,重点深入到郫县水6厂至紫坪铺水库,确保了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抓好了环境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场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清查了重灾区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地,专项检查和整治了现有的27个污水处理厂和6个垃圾填埋场,确保了设施安全、运行正常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抓好了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所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了全市饮用水源和环境安全。全市及时发现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30家,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严格落实了“三查”、“三报”制度,对因地震灾害停产企业实施化工核查手续128家,及时恢复生产127家,有效地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为做好“大灾之后防大疫”,市支队联合五城区和高新区大队于5月17日紧急启动了对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医疗特种垃圾的暂存、处置情况以及医疗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情况,有效地杜绝了医疗废物对外界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支队牵头组织对全市放射源进行了调查,向涉及的企业发出调查表53份、收回企业报表53份,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无放射源泄漏现象发生,确保了核辐射环境安全;在灾后重建家园中,各级各部门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献爱心活动,大家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纷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仅市支队就向灾区人民捐款20541.2元,捐棉衣被21件(套)。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XX年,全市努力加大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的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1万余台次、执法人员6.8万余人次,开展污染源现场巡查、检查2.6万余次,对违法排污单位共立案1378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378件、处罚金额103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区(市)县环境监察大队措施到位、监管有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切实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市全年主要抓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化工专项行动,加强了后督察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方位体现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8160人次、车辆9076台次,开展对污染源现场检查、巡查和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6806家(次),对列入挂牌督办的59家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对XX年以来划定的4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环保措施情况进行了分区分片检查;对94家纸厂进行了督查;清理整治重点行(企)业34家,对全市现有的8个尾矿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关闭1家、责令整改1家、采取措施清理地震后其余震造成坝体垮塌1家,有效地防止了次生污染的扩散和发生;对317家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进行了确保正常运行检查、规范。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坚持落实重点企业、一般企业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强夜间(节假日)执法,狠抓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大力开展固(危)废的监管,完成春秋两季“秸秆禁烧”等。

三是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大力查处偷排、漏排、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所涉工作的系统培训3批次,对总量减排项目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属地按要求进行巡查,确保市级、省级及环保部对总量减排项目抽查时监测和监察率达标。全市全年查处超标排污企业60余家,加强了日常监管,加快了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了污染治理能力。市支队盯紧重点污染大户,对重点企业实行了环保监督员制度,督促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运用环保手段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和设备,关停了严重污染企业。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全市结合5.12特大地震灾害后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的生态破坏的实际,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都江堰、崇州、彭州、大邑等县市在重建家园的同时,同步推进生态环境“维稳”工作,重新调整工作思维、重新梳理排污源头,立足环境全面监管,突出企(行)业“减排”减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第一要务,加大环境宣传、执法和治理力度。五是着力查处环境信访投诉。全市全年共办理信访投诉5838件,强化首问责任,积极化解矛盾。六是加强对区(市)县的督查。市支队向区(市)县大队全年共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32份,涉及企业57家,有力地推动了市区两级联动执法机制建设。

(三)严格规范排污申报,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全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力抓了《环境污染申报稽征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今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国内经济发展减缓,城市污水进管网不能收费,又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地震等因素造成1500万元以上减收的影响,全市全年实现了排污费征收稳步增长,排污费征收核定金额为8791.41万元,入库金额为6722.33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再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青白江区、郫县、彭州等地克服灾后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任务非常好。全市全年突出了“四个”特点的工作:

一是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夯实总量减排基础。全市把贯彻落实全面申报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全面调查污染源排放现状。全市今年将郫县作为排污费申报试点单位,作了大量的创新工作,完成了4150个污染源的核查、申报表的发放和基本信息的录入,并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集中查处了其它区(市)县排污费申报情况,有力地夯实了全市总量减排的基础。

二是强力推进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的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联合执法,组织人员在第四季度进行了专项检查,辐射到全市各个角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推进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组织软件培训和安装。全市把国家排污收费软件的应用作为规范排污收费的手段来抓,市支队在推动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中,对区(市)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先后开展系统软件应用培训3次,并有针对性为部分区(市)县进行个别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进一步规范。全市在彭州开展了排污费征收“点对点”稽查试点,大力提高了排污费稽查工作效能。尔后,市支队组织对全市的52家企业缴纳排污费情况进行了稽查,稽查金额为1024.06万元。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通过抓制度建设增强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能力,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察能力,通过抓作风建设增强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全市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市对照新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回头看、找差距,逐项按时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目前,各个环境监察机构的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精心的组织和落实之中,硬件设施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标准化配置,机构编制即将扩大逐步向乡镇延伸,执法人员数量也将大幅度增加。

二是大力促进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全年共安排3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请专家和教授来辅导和培训2批次;派员到省内外考察学习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经验3批次;加强对区(市)县的培训10余批次,各区(市)县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四好”班子活动。

三是大力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为展示新时代环保人的精神风貌,及时反映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认真抓好了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掀起了学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和鼓舞了大家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和典型(支队长肖缨同志被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环保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副科长张川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为抗震减灾和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仅市支队就撰写编发政务信息120余条,《环境监察工作简报》23期,《环保专项行动简报》16期,其中,被省局网采用信息3条、市局网采用信息106条,被中国环境报和日报等刊物选登的文章有5篇。

四是不断提高了环境应急能力。全市注重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制度,修订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手册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政府指令、群众举报或其它部门通报后,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多方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基础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开展多元化的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实战水平,6月,彭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加了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震灾后首次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应急演练,市支队应邀观摩了此次演练;加强

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检查,全市督促重点企业制定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手把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有力地提高了企业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先后成功处置了蒲江县朝阳湖镇硫酸罐运输车翻车、金堂县达成铁路列车脱轨漏油事件等5次急难险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要按照要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急需按编制尽快落实到位,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目前全市20个区(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的人员中,有的环境监察大队工人身份比例将近占总数的60~70%,参公定编后,暂时性的缺岗问题;二是需尽快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参公管理的各项事宜,特别是建立监察人员参公管理后在各级环保局内部流动性机制,逐渐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做到人尽其用等问题;第三,急需加大业务培训,迅速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环境执法和开征污水处理厂排污费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强化园区内企业的排污费申报问题;二是对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征收排污费的力度不够的问题。三是需要理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违法案件查处与分级管理的关系问题。

dg15.com更多总结编辑推荐

环境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全面完成环境监察工作任务
奉贤环境监察支队在2004年紧紧围绕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区局和市总队交办的各项工作,履行现场监察、“三查二调一收费”等工作职责,进一步理清思路,规范制度,落实责任,文明执法,不断地为环境质量提高和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服务和依据,现就2004年全年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2004年支队工作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现场执法职责,紧抓源头监督,全面完成“三查二调一收费”工作任务。2004年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和信访处复程序,三是搞好硬件建设。
队伍素质教育:积极参加市局、区局、市总队组织的岗位业务,实行周五内部交流学习制度,组织各种业务学习讨论和。2004年3月支队两名成员参加市总队上岗培训;2004年8月邀请市总队热线科领导进行环境信访知识讲座;2004年12月支队四名成员参加采水规范培训。2004年3月份对环保协管员组织为期两周的业务培训,内容涉及工作制度及要求、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源管理、环境违法行为识别、环境监察监测、污染纠纷、信访调处、排污收费等一系列环保知识,在对南桥餐饮及环保热点区域调查过程中,环保协管员充分发挥了自身所学,取得良好效果。
规范执法行为和信访处复程序:着重落实三个方面的规范:一是环境执法基础工作的规范,对于执法使用的询问笔录,进行编号管理,执法人员负责各自使用的询问笔录,防止询问笔录等证据漏失;二是规范执法各个环节的操作,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形成处罚决定、告知以及送达、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做到该签名的签名,该拍照取证的拍照,每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信访处复的规范,成立了信访受理答复窗口,分别对市府、市局、区府批转信访件(包括查办件、督办件)、市及区“两会”提案、区环保110信访件、新闻媒体转来信件等,明确了处复时间、处复要求及答复材料的格式。同时,遵循局领导的教导,在处理信访中,做到举一反三,不仅查群众提到的问题,还要查企业存在的其他违法问题,把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硬件建设:在区财政、区局等部门的一贯大力支持下,新配置三台电脑,一台摄像机、一台数码相机、两台打印机,使支队硬件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配置局域网络和政务公开网络,有效提高队伍的信息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履行环保职责,做好环保业务
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现场监察
全年对污染源现场监察中,共出动1060批次,231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410户次,对3675台(套)次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正常运转率为92%。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行政,全年处罚单位数66户,处罚金额总计113.6万元,有效的打击了不法排污行为,保障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㈡、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环境纠纷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支队专门成立信访接待窗口,统一受理答复,做到24小时不脱岗。热情接待受理每次信访,积极处理解决每个矛盾。全年信访量共1221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8%。属市局、市总队及区委等部门转来188件,其中综合类信访204件,大气409件,油烟气114件,废水209件,噪声173件,固废30件,其他4件。特别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注重调查,为进一步协调处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例如:四团镇平安社区的青年牧场,群众多次反映,其所排废水、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接报后,我局十分重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会同镇政府相关部门一道协商处理办法,最终把这个建立于1958年的老牧场彻底清理关闭,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环境问题,受到群众的表扬和社会的好评。又如泰日社区梁典地区的水质污染问题、五四中港地区空气异味问题、青村地区臭气、水质“砷”元素超标等,都在局领导和支队领导的关心下,在各个部门的协调下,在执法人员的努力工作下,得到较好的解决,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特别是泰日社区梁典地区水质污染纠纷,青村地区水质“砷”元

素超标问题等,我局领导都连续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化解矛盾,为支队顺利展开工作树立了光辉典范。
㈢、贯彻收费制度,做好排污收费
认真做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和法规的宣传,在网上公开收费程序、收费制度,对企业收费每月在网上公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按收费程序做好排污收费工作。今年7月1日开始,按照收费制度二氧化硫征收标准由0.2元/当量调整为0.4元/当量,同时氮氧化物开始征收,每当量为0.6元,我们于6月份在网上告知,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全年排污收费征收2483户次,比去年增长50%,征收金额183万元,回收率96.7%。自执行新的排污收费制度以来,在做好新的排污收费回收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我区历年欠缴排污费企业进行催收,共回收金额人民币37万元,位于全市前列。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欠2001年排污费18万,在催缴时单位负责人称资金紧张,不能缴纳,通过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最后全部付清。洪庙上海协昌电镀厂1997年、1999年欠下2.7万元排污费,该厂从1999年下半年转制,更换厂名,厂方认为不是该厂拖欠的,后经过多次与政府、厂方协调,最终全部付清。
㈣、关注环境调研,注重信息宣传
做出《关于水产养殖信访处理中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对奉贤五四农场中港地区空气异味情况的》的,对厂群矛盾敏感区域及时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为上级部门妥善处理环境问题提供参考。截至11月底向市总队《环境信息》提供《国庆假日,奉贤环保“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等25篇奉贤环保信息,超额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发放大量环保常识手册及环保法律法规简明手册,并通过现场设点向市民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有效的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环保法治意识。
㈤、打击不法排污,开展专项执法
1、浴室燃煤执法检查:2月份针对南桥基本无燃煤区的一些浴室存在燃煤现象反弹,支队对南桥地区的浴室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8个单位,对4家违法浴室依法处理。
2、禽畜牧场执法检查:3月初,与总队执法人员联合进行禽畜牧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23家。11月5日、9日,支队与奉贤区农委对“三年行动计划”黄浦江上游的畜牧农场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庄行、金汇等镇的十余家畜牧农场,检查发现,由于工作宣传充分,工作得力,执行情况较好,八家农场已完全关闭,剩余三家等数十头生畜出售,确定11月底关闭。
3、水质专项执法检查:本年开展四次突击抽查和一次园区水质专项执法检查。3月底,支队开展第一次水质突击抽查行动,共检查30家排污单位,涉及电镀、漂染、制药、化工等行业,监测因子达标率为79.4%。对违法企业头桥电镀厂、上海福光包装材料厂、东唐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罚。8月11日,奉贤支队开展第二次突击水质抽查行动,共检查排污单位24家,涉及镇场7个。部分单位让电停产,采样单位17家,采水样数21个,监测因子143项,其中达标107项,达标率为75.5%。10月10日,奉贤支队开展第三次水质突击抽查行动。检查单位21家,监测因子全部达标单位10家,其他单位不同程度的超标。监测因子134项,达标因子105项,达标率78.4%。12月10日开展第四次水质抽查行动,抽查共30户企业,取样29户,其中化工行业9户,漂染行业7户,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行业9户,其他生产行业4户。共对29户单位183个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其中164个污染因子达上海市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综合达标率为89.62%,从数据分析来看,本季度达标率有较大提升。4月中旬开展奉城工业园区水质专项执法检查。对园区内单位基本情况作了调查,对3个违法单位作立案查处。
4、南桥餐饮执法检查:5月中旬,奉贤支队对南桥镇人民路餐饮业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23家,检查内容涉及清洁能源使用、油烟规范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污染等方面。11月中旬参加南桥镇无照餐饮店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奉贤环保根据职责,配合做好对当事人、周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环保协管员开展对南桥地区所有餐饮单位排污状况调查。11月24日,由局领导带队,对南桥人民路23家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
5、绿色护考执法行动:5月19日,在局领导亲自带队下,支队执法人员分两组对建筑施工场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24家建筑施工场地,涉及南桥、西渡等噪声敏感区域,对2家违法单位进行立案。5月21日-23日,支队进行初三毕业考试护考行动,为保证奉贤工业学校考点周围的安静环境,支队执法人员采取蹲点、巡考等方式控制噪声源,充分保证一个良好的环境。6月份开展绿色护考,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间、6月18日至6月20日中考期间,我支队认真做好巡考护考工作,对于考场周围产生较大噪声的餐饮风机,要求在考试期间不得运行。考场附近一教堂配合我们的工作,6月20日周日宗教活动向后推迟,确保英语听力考试不受影响。
6、危险废物执法

检查:7月份,支队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罗氏(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企业委托处置、综合利用的危险种类、数量、转移联单及许可证管理制度执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总体良好。
7、工业园区执法检查:9月份至10月份对工业区内已建成投产的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是对投产企业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污水治理及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单位300多家。
8、纺织行业执法检查:10月26日,开展纺织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了12家纺织企业,重点是外商和私营企业。
9、对限期治理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新寺东方红敏感地区污水问题彻底解决。对能源结构替代单位进行督查,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通过以上一系列专项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深入,部分地区违法排污得到有效遏制,部分老污染矛盾得到解决。
三、经验体会和薄弱环节
㈠、加强责任,提高员工素质是化解矛盾的前提。每个执法同志心中有一份责任感、一份使命感,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工作过程中,在业务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效的化解各类环境矛盾。今年环保协管员通过思想、业务培训,不断适应自身角色,使得环保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㈡、沟通协调,通力协作是解决复杂问题的基矗许多环保问题是个综合问题,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相互配合,通过不断的沟通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是解决复杂问题的基矗今年下半年卫生部门反映青村河道水质含“砷”严重超标,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支队、监测站开展调查,支队对河道两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监测站对企业废水排放口以及河道水质进行监测,查出超标原因,对超标单位进行处罚并提出解决方案,维护群众的饮水安全。
㈢、耐心细致,工作到位是处理环境纠纷的保证。对于环境信访纠纷,需要细致的分析原因,需要耐心的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今年有群众情绪激动的反映光明社区上海光伟鞋业有限公司排放粉尘,使得其办公地点到处都是粉尘,工作深受其害。我支队立即对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确实存在粉尘污染。执法人员首先与反映人沟通,使其情绪稳定,相信环保部门能妥善解决问题,然后与上海光伟鞋业有限公司联系,找出粉尘时有排放的原因,同时对其排放口提出改造意见,使得粉尘排入一个密封的房子收集,不向外环境排放,彻底解决了粉尘污染问题,反映人对此感到非常满意。由于我们的工作细心到位,既维护了双方利益,又维护了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㈣、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是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每件事物都有相关的共性,在处理环保信访中,在每次的执法行动中,我们充分了解重点、热点、难点,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处理问题的技巧,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五四农场中港地区群众反映空气异味问题,我支队开展调查并做出《关于对奉贤五四农场中港地区空气异味情况的调查报告》,充分分析了附近各企事业单位排污情况,并且提出了详细的处理办法。
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
1、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缺乏复合型人才,日常监理、信访处理等工作繁多,忙于应付,工作比较被动。
2、人民来信来访要求的环境质量和客观现实状况差异较大,许多问题难以解决,表现在监测技术、标准的不确定及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难统一等方面,其中工业园区不完善是矛盾突出问题。
3、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虽有起步,但同上级制定标准差距较大,支队内部工作成绩考核机制需待完善。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3]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厦门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厦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厦门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厦门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3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0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4、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2002]004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04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厦门市纪委、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
(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袒护违法违规的行为。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实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内容产生内容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0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4、按照《**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2002]004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04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

(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袒护违法违规的行为。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实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内容产生内容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