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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装修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3.22

门头装修合同(模板十四篇)。

随着社会法制意识地不断发扬,合同的重要性是大家都知晓的。合同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搜集的“门头装修合同”全套已经准备就绪请您查收,看完本文您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参考意见!

门头装修合同 篇1

承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的承包事项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我。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场地:

2、房屋结构:

3、装修及施工内容:见附件1 《装饰施工目录表》。

4. 合同工和材料。

5、建设工期: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协议

1、工程总价:¥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详细说明 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

2. 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次施工方支付定金1000元预算设计批准和合同签订的日期。从二次付款中扣除

(2)二次施工期间,建设工期过半数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共计_________元

( 3)第三次竣工验收当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共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后三个月,无质量问题,剩余的10%甲方付给乙方共计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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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工程款付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材料供应协议

1、甲方提供的材料:具体以承包装修工程报价为准。甲方负责采购和供应本项目的材料和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建议,甲方仍有使用意向,造成工程损失,甲方A 应承担责任。甲方提供的材料到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收取一定的保管费,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从甲方购买的装饰材料和设备,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住宅装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违反本规定的,应以挪用材料设备的价格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不同的,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为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按材料设备价格双倍赔偿。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协议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修验收标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和质量评价验收标准。

2、本项目由_________甲方设计、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乙方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加或减少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项目建设需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因此,完成日期将受到影响。同意。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甲方不能参加预定日期的验收。之后,甲方要求复检的,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复检。复检合格的,复检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V.安全生产及防火协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业指导书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及事故预防要求,主要包括电力线路、燃气管道、自来水等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邻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发生管道堵塞、漏水、停电、邻近住宅楼内物品损坏等事故。如发生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并予以赔偿;如果是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修理和赔偿。

六、其他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并报告向乙方现场披露。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期间公共部分临时使用和邻里关系建立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实践指导的现场公开,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项,乙方应予以批准。未经甲方同意,并经当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原建筑承重结构和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赔偿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停工。甲方每停工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的,乙方应按甲方每逾期付款日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修改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天

门头装修合同 篇2

南京装修购销通用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包料;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门头装修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办公室内棚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详见办公室装修清单)

三、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____年12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____年12月30日

五、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合同价的90%,即¥:____元;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一次性付完余下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头装修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及施工。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筑装饰工程批准相关文件。

1.4 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的资料。

第二条

本协议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2.1.2 项目地点:

2.2 服务内容:

2.2.1 设计与施工内容: 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与施工。

2.2.2 配合甲方通过消防部门的前期方案审查及后期的消防竣工验收。

2.3 设计深度:硬装达到施工图深度,软装达到明确选型和采购。

2.4 造价控制:室内设计按设计面积平均测算,一层售楼部: 3000 元/㎡,二层办公区: 1500 元;三层办公区: 1500 元/㎡。 2.5 施工预算依据设计施工图按安徽05装饰定额预算报价。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

4.1 乙方所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以及设计周期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2 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

第五条 本协议收费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5.1 收费原则

5.1.1 设计室内面积约 3000 ㎡,按每平方米 200 元。(室内软装方案设计免费,外墙设计费,按50元/m2计费。)

5.2 付款进度表

5.3 设计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税费由乙方承担,每次当月应付款数为上月核准计划数。

5.4 乙方到现场调研、汇报和到现场技术服务等一切开支以及税费均为乙方自理。

5.5 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6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对应金额的有效的设计费税后发票。

5.7 若本工程由我公司施工,我司承诺免收上述设计费,原支付的设计费用作为施工预付款。

第六条 双 方 责 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委派 为代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甲方对信息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1.2 甲方按本协议时间要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之日 3 日内以书面回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6.1.3 在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意见表达均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改。

6.1.4 每个阶段完成甲方支付完成阶段的设计费。每延误一天,应按当期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违约金。

6.1.5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5.2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并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6.1.6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6.1.7 甲方和施工方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需与乙方协商,才可施工。

6.1.8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既往的业绩进行本项目市场宣传,但必须注明乙方设计公司。

6.1.9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出现6.2.2条款规定之情形及因为设计单位原因无法继续完成设计任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已经完成的所有设计成果和文件版权归甲方位所有,甲方对此有权自由支配。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乙方对信息正确性和时限负责,提交设计人员组成名单。

6.2.2 乙方须正确领会甲方意图和要求,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深度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方案设计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 3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设计单位还应退还发包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同时发包单位有权追究因设计单位原因延误设计进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2.3 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4 乙方的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损失的,

门头装修合同 篇5

雇主(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述

1、装修施工现场:

2、房屋结构:房屋类型,客厅、客厅,建筑面积平方米。

3、装修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修施工内容表》。

4、合同方式:________________(劳务材料合同、合同结算、部分合同)。

5、工期:从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协议

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_

2、工程付款方式如下:

(1)首次签订预算设计审批合同的日期。交一万块押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份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在第三个施工过程中,超过一半的施工进度将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书》,保修期自签字及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三、材料供应协议

1、甲方提供的资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表。甲方在本工程中采购和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仍表示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材料到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商定。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为甲方购买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被挪用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两倍。

3、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不同,不得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商品,甲方应得到材料设备价格的两倍补偿。

四、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协议

1、本项目实施DBJ08&ndash62&ndash《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年《住宅装修验收标准》等地方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施工方案由________设计。

3、如果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和增减工程时,应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竣工日期将受此影响,双方同意。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参加验收,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如甲方要求复检,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复检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规定

甲方和施工现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业指导书应满足防火和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畅通、合格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自来水等管道。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邻近居民的安全,防止邻近居民住宅发生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出现上述情况,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赔偿;如果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其他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必要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临时使用公共部位的建设和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2、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业指导书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并对其行为予以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并经当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变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和管线。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开工延误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甲方支付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处理纠纷的方式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电话: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头装修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卫生所用房改建工程

2、 工程地点:__村民委员会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

按照县卫生局要求在原有房屋基础上改建: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生室(五室一房)面积80平方米。

二、 工程改建内容

各室内软间、棚面、墙面、地面、水、电、气、门、窗、操作台、样品柜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根据甲方的使用要求以工程报价表为依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叁佰贰拾叁元 ¥55323.00元。(后附工程总价表)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8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9月10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

六、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完税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和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音;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门头装修合同 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0 合同订立地点:

0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0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0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0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0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0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0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0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0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0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0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0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0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0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0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0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0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0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0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0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0 (6)不可抗力;

0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0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0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0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0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0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0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0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0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0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0(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0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0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0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0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0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0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0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0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0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0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0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0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0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0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0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0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0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0(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0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0(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0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0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0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0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0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0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0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0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0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0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0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0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0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0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0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0(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0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0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0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0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0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0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0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0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0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0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0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0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0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0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0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0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0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0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0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0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0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0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0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0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0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0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0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0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0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0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0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0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0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0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0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0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0(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0(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0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0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0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0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0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0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0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0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0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0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0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0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0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0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0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0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0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0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0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0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0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0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0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0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0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0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0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0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附件一: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0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0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0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0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0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装饰施工地点: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门头装修合同 篇8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精选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合同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家庭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1)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施工范围和施工材料:

乙方施工范围为:

1、铺设隔热层

2、铺设钢丝网(加热管下部),规格:2×200×200㎜;

3、pex—a盘管(______牌);

4、安装全铜分水器(吕丰牌);

5、安装热力箱至分水器之间的`ppr供回水管道(乙方提供阀门两个、过滤器一个,其它连接用材料由甲方提供);

二、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施工设计和方案施工和验收。

加热管间距确定为:

①卫生间:200㎜;

②厨房:300㎜;

③卧室:楼头和顶层200㎜;其他250㎜

④客厅、餐厅:250㎜。

三、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5、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如需要可装表计量。

四、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

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结算价格为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_____元。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对乙方提报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在三日内核定,并在十日内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按实际铺设面积核定,具体办法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标注尺寸扣出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和厨房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

以实际施工的楼号分批计算。主要材料到工地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拨总价的30%,后续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80%,工程竣工付至总价的90%,保修期为二年,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10天内付到95%,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10日内付清余款,终生负责维修。

五、施工工期: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误后续工程为原则。

六、质量保证:地暖使用寿命保用50年,乙方对安装工程免费保修二个采暖期,终生负责维修。

七、合同签定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购销合同。

一、厨房设备名称(详见销货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厨房设备总价: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厨房设备质量要求:

1、厨房设备产品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销货清单)

2、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负责安装。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半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交货数量:

按照(详见销货清单)。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3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合同中厨房设施开始安装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安装,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厨房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型号、数量验收。

4、乙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半(使用不当或损坏除外),保修期以验收期起,并长期提供有关设备的配件和维修服务,以及设备保养技术咨询服务。

七、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总货款的30%;部分厨房设备送到甲方场地后即付总货款的30%款;厨房设备安装调试以后即付总货款的30%;验收合格两个星期后即付总货款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厨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不符合销货清单内容,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除非场地限制要跟甲方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冷库共________间,制冷设备共________套,总价款为________元。

第二条:交付安装期限。

第三条: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一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安装材料采取。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方式提供。日前付预付款________元合同生效。制冷设备运到安装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付给乙方乙方5%违约金________元。逾期不付每天付给________。

第八条: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予卸货交拉走设备。

第九条:甲方提供380v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必须有零线),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具体的设备项目、型号、数量、价款详见报价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土建、保温工程延期等,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每天5%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耽误甲方延期进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篇7)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合同工期:

20__年10月20日至20__年11月20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电池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头装修合同 篇9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先生雅居 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附件二《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 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地砖、瓷片、洁具、灯具、挂件、阀门和水龙头由甲方自购,其余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按合同及附件的相关要求提供)。

4.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工程竣工日期:

6.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部分 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单位: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先生雅居 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2.本合同所约定的实际预算总造价,是甲方向乙方付款的最高限额但非最终实际付款金额。该预算总金额包括了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后件一规定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费等),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提供其它任何款项和费用给乙方。如确因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项目和费用时,乙方一定要事先与甲方商量确定,并提供书面申请经甲方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增加。

第三部分 质量要求

1. 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验收甲方需要装修的场所、房屋。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开发商、承建商、服务商等第三方建设好的各项设施和线路,若造成损坏或外观污染或功能缺陷或功能丧失,必须按原价或同品牌同质量的实物赔偿给甲方。乙方一旦进场,即表示甲方的房屋、场所已经不存在开发商、承建商、服务商等第三方的任何质量问题,装修过程中和装修后的质量问题(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成品质量问题外)将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控制材料的损耗,将损耗比例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超过规定范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和工艺要求的材料使用量充分使用,若甲方发现乙方漏用、少用材料,乙方必须对该项目重新返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材料和人工费用。

3. 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牌、品种、型号/规格,以本合同附件一《王先生雅居 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的规定为准,如在此附件中没有标明的,以甲、乙双方临时共同协商确定的为准。

4. 甲方对乙方施工本工程项目所提出的工艺要求和相关质量要求见附件三《王先生雅居 装修工程工艺、质量要求明细》。

5.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和合同附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任何变更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否则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6.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临时增加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也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因此所产生的多余费用由甲方负责。

7. 工程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由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此而产生的多余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8. 对于启封或稀释、配制后有使用时限的材料,乙方必须在保证材料正常功能的时限内使用,否则引起的材料报废由乙方承担损失。

9. 工程施工质量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水电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不少于20xx年,其它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不少于两年,在此期间内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态度和质量不满时,有权要求更换施工人员,乙方必须积极做好施工人员更换和衔接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人员,且工地现场每天必须保持至少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携带甲方购买的任何建材出门,否则,按该材料价格的2倍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第四部分 付款方式

1. 采用分阶段分批付款的方式,具体按本部分的第2、3、4、5项规定执行。

2. 水电工程、泥水工程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对这些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付款总造价金额的元整。

3. 木作业工程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对这些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再付总造价金额的,计人民币X元整。

4. 本工程所有项目全部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并将剩余未付款项全部付清。但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施工质量确定扣留-X元的工程款做施工质量信用保证金,质量信用保证金扣留时间为两年,如在两年内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清所扣留的款项给乙方。如在两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对所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其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且所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再付给乙方。

5.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如甲方未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在外的其它工程造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甲方付清应付工程款给乙方。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付工程款,则不算甲方违约。

第五部分 工程工期

1. 工程工期按第一部分的第4、5、6项执行。

2. 本工程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竣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而延迟竣工,每延迟一日,也按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一天。

4.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不合格或增加施工项目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时间,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必须在施工第一时间向甲方提出,不能到乙方施工完成才提出,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或者施工不合理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违约处理,双方应主动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以尽快解决分歧和继续施工。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责任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部分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分四个阶段,分别是水电工程阶段(含防水防漏项目)、泥水工程阶段、木作业工程阶段、全面竣工阶段。即在以上每个阶段竣工后,乙方均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准备进行验收,前三阶段验收时间期限各为一天,全面竣工验收时间期限为三天。超过期限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可视为甲方主动放弃验收权利。

2.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在本合同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以同行业相同或相近的装潢等级标准执行或以甲、乙双方临时协商的标准执行。所有验收不合格项由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

3. 甲方未对本工程进行验收就搬进入住,乙方可以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签章确认。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部分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有关仲裁机关、法院申请裁决。

第九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 一般情况下,双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都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且提出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同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部分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也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门头装修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双卫一厨双阳台

《装修工程人工计价清单》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本合同附件(一)《装修工程人工计价清单》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第四条:材料供应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第七条:工程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头装修合同 篇11

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xx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门头装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宜宾市下江北国际青年城小区2幢一单元3楼3号

2、形式结构 平 层式 三 室 一 厅 一 厨 一 卫

3、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

4、工程期限 60 天

开工日期:20xx 年11月20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20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 元。首付 拾万元 , 叁拾万 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施工范围:

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日本进口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美国大班漆,地面铺设80*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76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3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门头装修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防水补漏维修施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卫生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等总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乙方应确保甲方卫生间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海南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1.7工程造价:卫生间防水每平方30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门头装修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____________内之______层______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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