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尘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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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1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qiang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2
作为现代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嘈杂而喧闹的世界,每天都被各种各样的声音、信息和事物所包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难免会感到疲惫和压力,因此,有时候,我们需要暂时远离这个世界,给自己一些宁静和安宁的空间。阅读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可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沉淀心灵,让我们的身心得到放松和充盈。下面,我将详细阐述一下阅读对于远离尘嚣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阅读的经验。
首先,阅读能够帮助我们远离尘嚣,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自己沉浸在书籍里。相对于周围嘈杂的声音、浮躁的情绪和繁杂的琐事,书籍里面的文字简单、纯粹,有它们自己的语言和节奏。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文学作品、哲学著作、历史书籍等等,进入不同的世界,感受不同的情感、思考不同的问题,慢慢地将自己的心境放松下来。阅读让我们与自己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是一个非常美妙的经历。而且,阅读还能够让我们获得新的知识和启示,增长自己的见识和智慧,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如何进行阅读也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不同的人群和需要,阅读的方式和方式可以有所不同。对于某些人来说,需要安静的环境和时间,才能够专注于阅读。同时,某些人还需要有氛围,例如可以去图书馆、书店、咖啡厅等地方,让自己在这些静谧而舒适的环境中阅读,这会让人感到格外有意思。此外,对于一些阅读体验较差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和方法来改善阅读质量。例如,可以使用速读法、划重点等方法,来快速抓取阅读材料的重点和亮点。同时,还可以使用笔记本、便笺等工具记录下重点、感受和思考,这样不仅可以加深自己的印象,同时也可以完善自己的理解和认知。
总之,远离尘嚣读书对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我们不妨多花些时间、精力和心思去阅读,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滋养和升华。同时,我们还可以在阅读中体验到纯真、宁静、丰富和美好,这是我们一生中难得的体验和收获。让我们一起远离尘嚣,寻找内心的空间与平静吧。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3
远离尘嚣的读后感《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个工业社会里没有阴谋,但仍然有冲动的鲁莽行为。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但因为芭丝谢芭的情人节贺卡伤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他的爱是简单的,没有任何分心。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只有她才能快乐,即使她和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可以为他不顾自己的死,因为他不能忍受别人给她带来的一点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可否认,他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但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很直接。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的生活,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无法逃脱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很单纯,不懂世事,不懂危险的心,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爱情背后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一点也不爱她。他心中总有另一个女人。俗话说,因果报应,所以死亡是他的必然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地拯救了一个女孩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像中共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爱虚荣,虽然她美丽聪明。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尔作为威塞克斯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田园理想。
表达了作者放弃传统理想的愿望。
远离喧嚣的阅读这篇**让我们知道如何选择爱情不是盲目的!**在中国,特洛伊是盲目的,对爱不负责任!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顿,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个。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本文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欣赏基于共同事业的爱!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诚实,善良,不耍花招,所以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即使他杀人,事实上,是芭丝谢芭!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4
《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警方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尽管之前看见过几次芭丝谢芭的丑态与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在喜欢人的面前无须掩饰,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貌与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或许他不像伯德伍德那样富有,不像特洛伊那样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赋予了他打败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与芭丝谢芭永远在一起。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盖伯瑞克作为传统而完美的威塞克斯人形象所体现的是哈代田园理想。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5
1、远离尘嚣的成语是心若浮萍、尘无可恋
2、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心不能把握控制时,该远离尘世的喧嚣,使这颗心不受欲望的诱惑,这样就不会迷乱,然后能够清明自身纯净的本性;如果内心的操守已经足够坚定时,又应该混居滚滚红尘中,使这颗心面对欲望的诱惑也不会迷乱,这样便能修养自己圆通的灵机。
3、远离尘世,远离喧嚣繁杂的世事,自我约束,做社会边缘人.
4、你是遁世绝俗,好不逍遥啊!
5、远离尘嚣的诗句
6、可能就是想找一个安静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哗,想在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生活
7、心有一切有,心空一切空;心迷一切迷,心悟一切悟;心邪一切邪,心正一切正;心乱一切乱,心安一切安;一切为心造,无心自解脱
8、过眼云烟,流水落花,今朝几多愁?弹指挥间,人事皆非,人间情难断.
9、远离尘嚣的读音
10、我正好也在找
11、南亩耕,东山卧,世态人情经历多.闲将往事思量过.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关汉卿】
12、往事浓淡,色如清,已轻.经年悲喜,净如镜,已静.
13、不是成语。
14、近义词:遁世绝俗,汉语成语,拼音是dùnshìjuésú,意思是隐居而屏绝世俗往来。
15、周杰伦的《红尘客栈》“远离人间尘嚣,柳絮飘执子之手逍遥”
16、[yuǎnlíchénxiāo]
17、棋局正闲敲落心中念,浮世喧嚣江湖远.
18、作家是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等。
19、成语用法
20、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能使人有孤臣孽子摈弃而不容之感,遁世绝俗之悲,泥而不滓,蝉蜕污浊之外者,诗也。”
21、成语出处
22、一湾碧水一蓬船,一层白雾层层峦.一幢小居山下坐,一篙撑醒天外仙
23、无痛不快,无苦何甜,活着,本就是一种修行
24、作谓语、定语;
25、letnomanstealyourthyme话说,这部影片里的乡村生活真美啊,草坪、森林和阳光……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6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远离尘嚣英语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Let me just start by saying that I had been put off reading Thomas Hardye by Dickens. Having really struggled with Dickens and resorted to audio I had wrongly assumed that all 19C liturature was the same. How wrong I could be. From the first paragraph where the opening character farmer Gabriel Oak is desribed smiling, ‘the corners of his mouth spread till they were an unimportant distance from his ears‘ I fell in love with Hardy‘s narrative. His ability to use words that lift the description off the page and into the reader‘s imagination are not just outstanding but incredibly enjoyable.
I went into this book blindly, knowing little about the plot that lay ahead or even the genre. It has been described by some as romantic fiction. But I think this is too simplistic a title and and maybe slightly off-putting to some. Hardye steps into Greek Tragedy when the unwitting and churlish actions of our young protagonist, Bathsheba Everdene, result in a love tryst between three suitors with tragic consequenses.
The book is essentially a journey for Bathsheba into womanhood not unlike the journey that Scarlett O‘Hara makes in Gone with the Wind who also has to overcome great tragedy in order to realise her own strength. Unlike this heroin, however, Bathsheba is more the instrument of chaos and indecion and part of her journey is that she accepts what she has caused and tries to make it right.
Hardye avoids making this into moral stricture but deviates from the Greek Tragedy model by giving us a happy ending not atypical of 19C serialised fiction.
Quite often an author‘s voice creeps into their writing and the reader becomes aware that they are not in fact walking the hills and dales of fictional Wessex but are at the pen nib of a writ.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7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一托马斯哈代的《远离尘嚣》这篇**让我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
**特洛伊在中国是盲目和不负责任的爱!他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嫁给了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最后伤害了他们三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这篇文章围绕着芭丝谢芭-埃弗顿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纷展开!
**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
所以,一个人的人品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个男人,首先要懂得如何担当,之后才可能学会懂得如何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负责任,懂得如何担起男人的责任!
这种仓促的婚姻很快给芭丝谢芭带来了痛苦,最后成了悲剧。特洛伊是在草料仓里办的婚礼。快活的村民纵情恣乐,一会儿功夫都烂醉如泥。
盖伯瑞尔没敢和他们一起喝酒。夜晚爬虫不住地走动和羊群拥在一起的样子告诉他,暴风雨就要来了,而田地里高高的小麦和大麦的垛堆都还没有盖好。
强风过后,月亮消失了,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团闪烁的火。原来低沉的闷雷现在变成了掣电霹雳。闪过的电光越来越强,盖伯瑞尔为了保护麦子,在埋头苦干。
然后,芭丝谢芭的身影也出现在他身旁。像青蛇扑地一样的闪电映出了两个劳作着的身躯的轮廓。盖伯瑞尔那粗大的呵护的手感觉到了她温暖的胳膊在惊惧中颤抖。
她是别人的妻子,她不爱盖伯瑞尔。命运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把她拉近了,虽然不是出于她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加布里埃尔感到了安慰。
惨剧就这么开始了。范妮·罗宾爬着回来了,她只求死在家乡。她的遗体和孩子们的遗体都停放在她工作过的地方。
芭丝谢芭站在棺材旁边,知道特罗伊有范妮,但她从来没有爱过她,范妮为他感到羞耻,知道她失去了生命。于是特洛伊从韦瑟伯利逃了出来,芭丝谢芭被告知他被海浪卷走淹死了。
斗换星移,哀伤使芭丝谢芭的面孔失去了笑容,而这让人看了反而生出几分怜爱。伯德伍德重新燃起了他的梦想。芭丝谢芭答应过他,但不到六年她就不考虑结婚了。
伯德伍德精心准备了一场圣诞前夜的舞会,以示庆贺。算来特洛伊失踪已有一年多了。但就在这个晚上,特洛伊在欢呼的人群中像幽灵一样出现了。
他向芭丝谢芭走来,她果立在那儿,犹如五雷轰顶,认定自己一定是着了魔了。然而,特洛伊对她大喊大叫,粗暴地抓住她的手臂,这不可能是鬼魂。她摇晃了一下身子,却说不出话来。
接着听到一声掐着脖子似的尖叫,然后是一声震耳的吼声。只见特罗伊扑跃在地,再也没有起来。看博尔德伍德手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站在旁边。
直到次年8月,芭丝谢芭才**,开始出现在村子里。伯德伍德已经被判无期徒刑好些时候了。两个爱她的男人,一个杀了另一个,**将终身监禁。
现在消息又传到芭丝谢芭那里,诚实的加布里埃尔正要离开她。她知道世界上只有他能在需要时帮助她。她在盖伯瑞尔狭小的农舍里找到了他。
加布里埃尔告诉她,他想离开的原因是有人又在八卦他们的关系。“怎么能想这样的事,这太荒唐了,太早了!”她叫道。
盖伯瑞尔顺着她说这真是“荒唐”,芭丝谢芭则说她并没想说荒唐,而只是想说“太早了”。即使在这个时候,加布里埃尔也有几分钟没意识到他要找的人来了。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模了!
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表达了哈代想远离工业文明的理想,而**中的主人公们的爱恨情仇和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实在不是一个远里离尘嚣的穷乡僻壤中应该发生的事情。在工业文明的侵蚀下,没有人能真正远离喧嚣。
从这部**中可以看到哈代的悲观主义宿命论。
远离尘嚣读后感篇三远离尘嚣,真的正如这本书的题目所说的那样可以洗涤人尘杂的心吗?我想不然,即使是在乡村,即使是过着远离尘嚣的生活,也让我看到了发生在一个无知少女身上的波澜起伏的爱情。虽然在这没有工业社会的尔虞我诈,但仍有冲动的鲁莽之举。
农场主伯德尔德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至中年的他对女人毫无兴趣,家境殷实的他本可以平静的过一辈子,无忧无虑。却因为芭丝谢芭的一张情人卡打破了他尘封多年的心,是他坠入情网,从此不能自拔。他的爱是单纯的,不夹任何杂念,他的爱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只求她能幸福,哪怕她与别人在一起。
他的爱是伟大的,他能为了她不顾自己的死亡,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带给她一丝痛苦。在芭丝谢芭沉浸在浪漫却阴险的爱情中迷失了自己,他只能开枪打死特洛伊,然后再向**自首,他的行为是鲁莽的,是冲动的。不能否认他在这之前没有考虑过后果,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可他还是那样做了,而且是那样的干脆。
与其说是他的冲动毁了他一生还不如说是芭丝谢芭的无知造成了他的悲剧。
特洛伊,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用他与生俱来的资本——英俊潇洒骗取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的心,居然连高傲的芭丝谢芭也不可避免。她还是逃不过特洛伊的花言巧语。她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不了解人心险恶,不知道在她看来浪漫的爱情背后藏着的是一把利剑。
特洛伊根本不爱她,他的心里始终有另外一个女人。常言道因果报应,因此死便是他必然的结果,而他的死也间接的挽救了一个少女的灵魂。在经历了几番曲折后她会成熟,她终于知道谁才是她真正应该选择的——盖伯瑞克。
盖伯瑞克,他虽然在一次灾难后变得贫穷,但他忠诚能干,即使表白遭拒仍一如既往的,默默的喜欢着芭丝谢芭。虽然我以前多次看到芭丝谢芭的丑陋和缺点,但爱情就是这样。没有必要在喜欢她的人面前隐瞒,因为他爱的不是她的美丽和地位。在得知芭丝谢芭与特洛伊结婚的消息后他也心痛万分,可与伯德伍德相反的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憎恨特洛伊,他选择了理智,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一样,在风雨过后,决定给他一个美好的归宿,让他回到芭丝谢芭身边,在她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
也许他没有伯伍德那么富有,也没有特洛伊那么英俊,但他有自己的财富。他善良,真诚,执着。。。正是这些给了他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并最终永远留在芭丝谢芭身边。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就像**中的女主人公芭丝谢芭那样,她虽生的美丽聪慧。但爱慕虚荣。选择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青年军官特洛伊。
特洛伊是闯入“远离尘嚣”世界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利已原则的体现者。后被疯狂爱着芭丝谢芭的伯德伍德所杀,后者也因此终身监禁。加布里埃作为wes***传统而完美的形象,体现了哈代的乡村理想。
表达作者对放弃传统理想的回归愿望。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8
这个十一,花了六天的时间读完了《远离尘嚣》,倒也是过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假期。每天除了做饭、看电视,就是看书,也乐得清闲。
也许是事先看过故事梗概的原因,跟读《苔丝》时候的感觉不同,总体来说,情节让我有点失望,表达读起来好像也不舒畅。也许是久未读书,倒也生疏了。
故事徐徐展开,每一个阶段的起和合却都在意料之中,细节的打磨也没找到让人拍案叫好的快感。很难找到书评中提到的哈代作品的两个永恒主题:无常的命运和对感情的生命一般的诉求。而对前者的刻画始终融合在对后者的描绘之中。后者便也成了我梳理的主线。
一个女人,三个男人,一段静水深流的爱恋,一段炽热却瞬间熄灭的感情,一段缘起于游戏却走向毁灭的孽缘,概括了小说中的感情线。
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是一个羊倌,隐忍寡言。因在乡间目睹女人淘气的一个后仰马背而爱上她,却以不般配被女人拒绝。数年后,在无数个黑夜慨叹相思的男主角因为破产而出门打工,居然在扑救一场大火时,走到已然继承叔叔产业的女主角身边。这应当是作者设计的第一个命运的玩笑。剩下的十几年,男人压抑着自己的爱意,目睹着女人被同镇的富一代追求,被放荡的兵一代玩弄,再也没有表达过自己对女人的爱慕。他所做的,就是在暴雨到来前的深夜,为没有加盖的麦垛扯拉着防水布,在女人玩弄感情时警告她,在女人被玩弄时保护她,心甘情愿地当那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兄长。他是小说中唯一从一而终、从未偏离过自己的男人。他也是最终赢得女主角的男人。
这个被三个男人疯狂爱恋、或曾爱恋过的女人有着女王般的气质。她有一大笔产业,不被任何人倾倒,当然,这都发生在她遇见第一任丈夫之前。心境高的她受不了村里那个唯一一个没有将眼神聚焦于她的男人,给他写了封情人节贺卡,从此将他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男人真的爱上她了,但是她却迟迟未接受求婚。某一个夜晚,她却醉倒在一个素昧平生的士兵的甜言蜜语中。他们结婚了,深深地伤害了两个深爱着他的男人的心。当她丈夫令人不齿的过去被揭发时,她选择了封闭自己。村里人说卑鄙的男人被海水淹死了。在她准备接受村里那个男人的求婚时,丈夫出现了。这是作者设计的第二个让我觉得确实惊奇的地方。这里到了整个故事的高潮。求婚的男人开枪打死了已婚的男人,也将自己送到了终身的牢笼。女人、男人都被命运捉弄了。爱情,在命运面前如此一名不值。
然而,最终女主角和男主角走到了一起。我读到的不是哈代的宿命论,却似乎体味到了一丝希望。
因为小说,也开始思考爱情的问题。听信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我却发现好像外面的轰鸣声太大了,很难听得见。
远离尘嚣读后感 篇9
这篇小说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选择爱情才不至于盲目!小说中的特洛伊对待爱情是很盲目与不负责任的!他不负责任地丢下了芳丽·罗宾,不负责任地与美丽的芭丝谢芭·埃弗登结了婚,最后伤害的是他们三个人。
爱情应该就应该像盖伯瑞尔·奥克对待芭丝谢芭那样的忠贞,或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已经几乎找不到这种纯真、无私的爱情了,但正因为如此哈代手中的奥克才成了众多女生心中的美好期待,同时也成了众多男士学习的楷模了!
这篇小说围绕芭丝谢芭·埃弗登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而进行的!
小说中的特洛伊是我们一般人的象征,作者赞美的是盖伯瑞尔式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他把这种爱情是为高尚的美德。他特别赞赏建立在共同事业上的爱情!
在几个人中我最喜欢奥克,他对爱情是那么的忠贞,那么的无私,这种男人在女人心中应该是很成熟的,也是最易获得她人芳心的。同时他为人老实、善良,不耍手段,那么的无私。而特洛伊却是那么地不负责任,那么地冲动,害了芳丽、害了芭丝谢芭、害了博尔伍德,而且他嗜赌不听劝告,因此这些人物中我最不喜欢就数特洛伊了,尽管博尔伍德最后杀了他,但这也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总的来说特洛伊是人品不行。然而特洛伊在恋爱方面耍的几个小把戏我倒是蛮喜欢的,在爱情上他比博尔伍德好多了,三个人中博尔伍德在爱情上是最懦弱的了,他对爱情是那么地敏感,所以就易激动,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想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博尔伍德式对爱情的态度,不过博尔伍德人品倒还好,只是他的(ai)情商太低了,所以如除去在爱情方面的表现,博尔伍德的行为也是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尽管他杀了人,事实上倒成全了芭丝谢芭(与奥克)!
由此看来,一个最重要的还数人品,人品不行了,就会让人家瞧不起,如果你人品行的话,即使其他方面有些缺点都是可以忍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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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经过仔细的信息收集,笔者为您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这本书。此作品让我感慨颇多,深深地被作者的才华所折服。如果想要更好地理解这本书,最好的方法就是写一篇读后感,相信您能从中找到所需的信息!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麦琪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是阿来特意塑造出来的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子,阿来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傻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傻子的感官是敏锐的,傻子用直觉看待这个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 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麦琪这个家族盛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从表面上看,傻子巩固了麦琪家族的地位,率领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行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傻子更是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推动者,是背负着麦琪家族走向毁灭的一位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哗啦一声,像是一道瀑布从头顶一泻而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楼一角崩塌了。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9】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0】
纠缠与解脱,幻灭与真实,拘禁与自由,爱与救赎。于他,没有什么悲伤逆流成河,更没有什么思之如狂,因为已经做好觉悟的人,早已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广阔。深以为终有一日将会尘埃落定,却忘了思考自己是否还有时间去等待。
人生的荒诞和虚无,总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于是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莫尔索在最终的法庭上等待着判决的样子,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曾相信自己的刑罚将被减至最低,但判决却是死亡,而其中心原因竟是在母亲遗体前未哭,抽烟,第二天陪女友等。确实,这是事实,但也早已脱离了原始的案件,唯一牵扯上的不过是说此为能证明他的残忍无情,因而能预谋好去杀人。
这就是法律,判决一个罪犯,一个只能称为局外人的罪犯?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实的正直的人面对社会的讥讽?这就是一个人该有的权力,连死亡之前,还要受到神甫的精神压制?我尚记得莫尔索每一句妈妈,语气的亲昵,尚记得他从开始的正常不过,到最后承认自己是异类的无奈。但当他面对所有的痛苦时,却仍旧期望着,我期待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这时已然只剩下了对社会的讽刺。
社会现实扭曲着一个原本完整的人,直到残缺不全,血肉模糊,却仍不放过,必须毁灭。正如书末说,生命接近死亡所感到的是解脱。只有死亡才能洗刷罪恶。问题是他到底有没有这般重的罪。罪恶至死刑,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只是强加上去的罪恶,罪恶到连想想都是罪恶。直到整个生命都只剩下了罪恶。唯有虚无与无尽的荒诞将随无辜生命的逝去得以永存,却死的毫无价值可言。哦!对报社也许能产生点微小的利益。
不论是女友玛丽,还是损友雷蒙,在检察官犀利的言辞面前所有的语言都只是苍白而无力的证词。他们是不同的人,却都在最后变成了同样的角色。比如说雷蒙惹到别人却把无关的好友主人翁莫尔索也拖下了水,玛丽深爱着莫尔索却在最后说着可以指认莫尔索残忍无情,道德败坏的言辞。他们都是无意的,但可以说是无辜吗?那莫尔索呢,同样的无辜,却因为糊涂而成了罪犯,且被判决以死刑。还有邻居沙拉玛诺老头与他那生了病的西班牙猎犬,老头在狗还跟着他的时候只懂打骂,丢了时,终于伤心。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阶层中不论谁犯了错都是错并且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笨,也同样不能抨击社会是有多么的虚假,因为没有了掩饰就不是一个完全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时,如同莫尔索,一个内向的人,因为内向的性格变成了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成了残忍凶恶。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也容纳不下这样一个独特的,淡然的,对生活报以不在乎态度的人。世人所认可的不过是大众眼里的正常与自然。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然后这样一批人组成了竞争的社会,而他们只认可和他们一类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1】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齐,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期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能够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好处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明白金钱和权力只但是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搞笑,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2】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必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也许以下内容“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必备”合你胃口!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1
还可以相信谁—《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现在的世界啊,除了父母,我们还可以相信谁?
朋友?中高考时为了争名次,个个都是头破血流。
亲戚?一旦影响了自身利益,跟谁都是翻脸无情。
社会?若没跟上时代的步伐,淘汰是最终的下场。
没有武装,那是不行的;少了小米加步枪,那是根本不可能赢的。
人人都说自己善良,但是亲爱的们,那不叫善良,而是良知。一字之差,天壤之别。你看,当别人生病时,端杯水,削点儿水果,这是做人的本分;当拾到财物时,做到拾金不昧,这是基本的做人道理;当号召捐钱时,双手奉上自己的诚意,这是起码的爱心奉献……如此简单的事情,非要喊着善良的口号,打起商量的旗帜,让别人敬你,爱你,这是愚蠢的,也是可耻的。
现在的世界乍一看哪,跟蜘蛛网没啥区别,稍错一步,便被紧紧缠住,最终窒息而死;直白点吧,这社会跟后宫还真有的一拼,金钱是皇帝,权利是玉玺,那么多的人奔着这两样东西而去,凭借的竟是飞蛾扑火般的韧劲!病毒一蔓延,学校自然也躲不过。成绩是权利,金钱便成了辅助力。只要有成绩,在班上那就跟太子似的,有老师罩着你,谁敢对你不敬,没有成绩,那就只有站角落的命!若你有金钱,再稍微使点儿小恩小惠,照样能够呼风唤雨,在硝烟如火的战场上站稳自己的一席之地!
我替故事中的林秋云感到不平,那样朴实的孩子,那样善良的人啊,竟会在班上倍受委屈。因为不会耍心计,所以注定要被欺负么?但,咱学校靠的就是这样的朴实,咱社会缺的就是这样的真诚!成绩不好怎么了?家里没钱怎么了??凭什么好学生就是真金,咱却连铜板都不如?凭什么不太光滑的红票子一撒,人的眼睛都能放光??这绝对的不公平!!!什么金钱一到站,善良靠边站?什么权利不离手,能力边上走?全都是瞎扯!!!咱要的是真诚!咱靠的是努力!!咱拼的是人心!!!
为什么现在的老人跌倒也没人敢扶?为什么碰到有危险的人时也无人搭救?不是人们不善良,只因人心的变质导致善良的锋芒被磨平;残酷的现实让我们不敢冒险去当那个救蛇的农夫。你看,有些人很聪明的凭借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个万年不变的歪理自以为很潇洒的走下来了,实则跟断了跟的鞋子没啥两样。就像有些人自己不好,也不想让别人好,这是同一类人吧?我不懂这是什么道理,这不完全忘了咱老祖宗孔子的遗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我一直认为,良心是根本,善良是基础,学会做人事最高境界。但有人却说,太过善良是愚蠢的最高境界,这多少有点儿让人心寒,但说的却又是事实。记得老子曾在《道德经》一书中说过“善良的最高境界就要像水一样,水滋养万物却不与它们争夺,认为上善若水是最高境界。我觉得都有道理。但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大家不能一起打破这种社会局面,让人们不要变得与权为伍,与钱相拥呢?虽然社会是现实的,但也是大家共同创造的。只要携手,说不定哪天就创造出了上善若水般的明天呢,不是么?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你离善良有多远》,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了很多的故事,其中《苹果事件》这个故事让我记忆颇深。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的奶奶生病了,但是小女孩的妈妈却不愿意给奶奶治病,善良的女孩知道后就独自承担起照顾奶奶的重任,并省吃俭用省下钱给奶奶买了两个苹果,但这却被同学和家人误解,认为苹果是她偷来的,更另她难过的是,妈妈也不信任她,在和妈妈的撕扯中小女孩不小心摔破了头并被送到医院……
故事看到这里时,我沉默了,我说不出话,精英剔透的泪珠总是迫不及待地想往外跑,结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彻底的被那个小女孩感动了,多么单纯而又善良的小女孩啊!她的这种品质引起了我的深思。
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学过《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是的,在每个人的心底应该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她们冲破内心的阴霾,茁壮的成长起来。她是抚慰心灵的良药,是获得快乐的源泉,她宛如沙漠中的一场甘霖,也似冬日里那温暖的阳光。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善良的品质,但是,在现在的生活中,“善良”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举个真实的例子吧:某日,一位行人看到一位老人跌倒,便上前搀扶,但令人难过的是,他反被老人污蔑,最终找到证人才洗刷冤屈。还有报道称一个2岁女童被两车压过,18个路人竟视而不见,见死不救,最终女童被一位阿婆救起……
这样的新闻越来越多,我想问:我们的社会怎么了?我们离善良又有多远呢?我们在责备这些冷漠的人的时候,是否要摸摸良心问问自己又离善良有多远呢?
虽然这样,但是我心里依然充满了满满的温暖,因为竭尽全力照顾奶奶的小女孩,因为热心肠的路人乙,或是因为善良的阿婆……我相信还有很多像他们这样的人,在他们的心底,我看到了善良,他们的善举感染了我,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以他们为榜样,“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善良的人、心胸宽广的人、乐于助人的人。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把“善良”的种子传承下去吧!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3
善良是种子--读《你离善良有多远》有感
善良,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她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逗留,给人温暖,使人幸福。
《你离善良有多远》的主人公林秋云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学生。但她的成绩却非常糟糕,难免使她成为嘲笑的对象。一次考试,她的成绩是班级倒数第一,迎来的一片冷嘲热讽。然而林秋云毫不在乎,依然默默地学习。
那些人不仅嘲笑林秋云,而且歧视她、欺负她。有一节自习课,林秋云被关在教室的门外,等老师知道的时候,她已在外面站了近十分钟。老师在班级里训斥了那些同学,而林秋云竟然不敢看那些同学。老师鼓励她说:“你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不用自卑!”
就是这句不经意之间说的话,给了林秋云温暖的呵护,她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使她振作起精神,从此,林秋云脸上始终荡漾着笑容,善良植根于她的心中。
其实,善良离我们并不远,雷锋叔叔,最美的公交车司机,沈浩叔叔,这些名字我们并不陌生。我们班里也有这样一位同学:“谁有橡皮?”“我有”;“谁有本子?”“我有”;“谁去扫办公室?”“我去!”他就是我们的老班长。班里的同学都说:“有困难找班长!”
世界上,有很多善良的种子,他们把爱孕育,让爱开花。让我们播种善良的种子,让它在人们的心中生根发芽,长叶开花;让我们呵护善良的种子,使善良之花开得更加鲜艳;不久的将来它会带来一片绿洲,他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你离善良有多远》。
这本书是冰心奖获奖作家精品书系之一。这本书总共有十三个故事,最让我难忘的就是《小气鬼》和《你离善良有多远》这两个故事。《小气鬼》主要讲,清晨,卓爸给卓越100元,自从卓妈准备去美国留学,卓妈就成了留学生,卓爸就成了小气鬼。卓越去小吃店吃牛肉面,买单时老板娘找给卓越一张五十元的假币,上学时卓越交订阅新一年的报纸杂志时,被老班发现。后来卓爸带卓越去小吃店,因为老板娘主动承认了错误,这才平息了。不过卓爸却把那张假币撕了扔进了垃圾桶,可见卓爸一点儿也不小气。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别人犯了错,又主动承认了错误,就应该宽容。《你离善良有多远》主要讲,女孩林秋云非常善良,但是由于成绩不好,同学们经常嘲笑她。她还是一个手脚勤快的女孩,擦黑板、拖地、倒垃圾等都愿为别人代劳。文中的我是一位中学教师,我觉得林秋云很善良。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别人犯了错,又主动承认了错误,就应该包含。还有人的本质是善良的,但是善良的人却很少。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5
当我们看到不公还会愤怒、看到弱势还想帮助的时候,表明我们内心的良心和善心还没有泯灭。
——题记
善良像是一束光艳照人的鲜花,始终开在人们心中;善良像是一张干净洁白的画纸,永远给人无限空间;善良像是一台五彩缤纷的电视,始终让人寻找快乐与情趣。面对善良的拷问,我们要选择坚守善良。
20xx年5月8日,胜利路北侧第四中学门前挤满了刚刚放学的学生。原本停在路旁等待学生的汽车向前冲去。车旁的张丽莉向前一扑,一拉一撞,两名学生获得了新生,而她,永远失去了双腿。其实,她可以选择不动或者后退。那样,汽车会从她身边滑过,可她选择了向前,那样毫不犹豫。
张丽莉,一个普通的名字,一名普通的教师,却在那危险的一刹那,向人们展现出善良的色彩,所以她的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简直可以用人间大爱来形容了。
2000年,刘丽在厦门找到一份“洗脚工”的工作,帮助弟弟和妹妹完成学业。但她还资助贫困学生,资助的学生,一年比一年多,至今接受她资助的学生已达上百个,其中53个为固定资助。其实,她可以不用资助这些学生,那样,她的生活也不用那么艰苦。
刘丽,一个普通的80后农村女孩,也是一名最普通不过的洗脚妹,却10多年来,省吃俭用,用她那布满老茧的双手,做着非同他人所能做到的事,她的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这些善良的举动是无私的。
善良从来没有躺在某个角落里沉睡不醒,它是要靠我们自己去发现,创造的。张丽莉,刘丽,她们的善良已经让我们感动了,那你的呢?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6
读《你离善良有多远》有感
时过境迁,昔日人类所遵循的:仁忠礼勇智孝信义,早已变味。在《你离善良有多远》中,我终于感受到了一种善良、一种宽容。
━━题记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闭目思索,书中的人物竟出现在我的面前,倾诉着自己的悲伤。一种沧桑的感觉油然而生,刹那间,我仿佛已经看破这世间的悲凉。
跟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喜欢其中一篇以书名命名的故事:你离善良有多远。说实话,这篇文章算不上完美,可以说有一些瑕疵。但这篇文章却能让人们在读完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所反省。在故事的开头,一位学生用她的方式,回报了一位只教过他一个月的王老师。(也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这让我对这篇故事充满了好奇。
继续往下看,原来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叫林秋云。我想:林秋云,应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吧!可事实出人意料,王老师见到他的第一面竟是在办公室。当时,她正被一位老师训斥着,头低着,不让人看见她的眼睛。这位老师是与王老师教同一年级的洪老师。林秋云的作业没有写完,洪老师让她把作业做完再回教室,但从她的动作上表明她确实不会做。洪老师只好放她回班级。
难道身负育人重任的教师只会以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吗?这是我的第一想法。故事接着发展,洪老师生病了,王老师去代课。他发现一位女同学几乎天天“借”着林秋云的钢笔写作业,林秋云也总是乐于帮助别人。这种性格始终没有让别的同学善待她,他们的评价与老师对她的评价如出一辙,并且更加不屑与露骨。难道学习不好就没有“闪光点”了吗?
在王老师代课的这一个月,众多的、微不足道的小事让王老师感受到了林秋云的善良。并在林秋云被同学们关在门外时对她说出了一句话:“你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你不用自卑…”正是这一句话改变了林秋云的一生。
故事的最后,林秋云开了一家针织店,王老师也找朋友为林秋云的小店写了几个字。近似完美的结局!
就是这样一个小故事却让我百看不厌,每看一遍,都会对自己进行反省。我是否善良,又是否被“恶”占据心灵?这篇故事带给了我许多感悟,我相信它们会让我受益终生。“一个善良的人,心胸就是这么宽广。一个麻木,甚至被“恶”占据心灵的人,就会无视别人的痛苦,或者心胸狭窄到不能容忍一句话。”我觉得这一段话,无论是谁读了都会有一丝感悟吧!而文中的林秋云正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们应该要向林秋云学习。
若是林秋云是善良的标准,那么我们又与善良相差多远?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7
渐渐学会——读《你离善良有多远》有感
夏日的午后,窝在空调房里,随手拿过一本书翻看,这本书名叫《你离善良有多远》,翻过几页,就一下被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吸引住了——《羊在想,马在做,猪收获》,顿时心生疑问:羊在想什么?为什么马在做,可猪在收获?这些问题迫使我赶紧细细品味起这篇文章。
文章中有一只羊,一匹马,还有一头猪。可别误会,这不是真的羊,马,猪,而是故事里的三个人物的代号,这三个代号,也挺像他们的性格。
这是一个短篇故事,故事中的羊很爱想象。他想过并画过很多张旅行图,但从来没有行动过,每天都只会空想。
马却和羊截然相反。他成绩好,并且说做就做,而且在暑假期间,他根据羊画的旅行图,独自徒步去了北极,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功返回。两家报纸刊争相登他的历险记,很多学校邀请马去做报告,想让大家学习马身上独立探索的精神……可是马心慌不已,他害怕在黑压压的人群中为那么多的人作报告,便只有让猪——这个故事的第三个人物来帮忙。
猪的口才特别好,他可以让自己成为跟他一点儿边都沾不上的故事里的主角。这次的报告会,让做出这番事情的马毫无名气,却让跟这事搭不上边的猪名气大增。
这个故事中的三个人物都不是完美的,都有缺憾。羊只想不做,也不愿意做,将来肯定也像现在一样一事无成;马只做,不愿意展示自己,胆怯,懦弱,同样也不会多么受人欢迎;而猪,不自己动手取得成果,只会坐享其成,懒惰,无能。这样三个人物,代表着社会上的三类人:只想不做的,只做不说的,只说不做的。其实,将他们结合在一起,就应该是一个完美的人了。
我觉得我有些像故事中的马。胆子太小,不善于用语言表达,错失了一些机会。记得刚进入初中学习时,一天,上音乐课。音乐老师打算从各班选几个有音乐素养的人加入合唱团,让同学一个个上台试唱。我的嗓子好,小学时经常代表学校参加过区里的歌咏比赛,得过几次奖。可那次,我看到音乐老师那张严肃的脸,还有周围跃跃欲试的同学,就胆怯了,低着头,不敢抬头迎上老师鼓励的目光,结果错失了加入合唱团的机会。后来,每当我看到合唱团同学在紧张地排练,在校内外参加各项比赛,捧着奖杯满载荣誉归来,就特别羡慕,又特别后悔。从那次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关键时刻,必须会说,否则就要像马那样,明明是自己的功劳,却被别人抢去,自己还有口难辩。
书中这三个人物都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就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不会绝对的完美,但我们可以渐渐学会完善自己,不断升华自己,扬长避短,争取像羊一样有想象力,像马一样有智慧,像猪一样有口才!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完了《你离善良有多远》一书。这是一本故事集,虽然多数篇章都没有提到“善良”这个词,但是书中每个主人公的身上无不都闪烁着善良的光芒。
“童稚之光,岁月静好。”细细品味书中的故事,我已然沉醉其中。
从《你离善良有多远》中,我仿佛又看到当年还是小孩子的自己,看到了童年闪烁的爱与美、真与善的温暖光芒。比如《小气鬼》的故事。这个故事先是高兴的:小气鬼卓爸给了卓越100元钱;然后又是误会的:小吃店阿姨找了卓越一张假钱,卓越被同学误解;再然后是圆满的:卓爸带着卓越来到了小吃店,并收到了小吃店老板的道歉,和同学熊芸的信任。故事中,“卓越”因为被误会使用假币,急得直哭。后来被他老爸机智地解决了问题。这其中体现了一种真诚的美德,一种浓浓的感人亲情。而一直渴望亲情呵护的“李芒”在医院接受治疗时也没有关心自己的“妈妈”,四个扣子的色彩成为她生命天空的颜色。书中感人的故事有很多,虽然题材各不相同,但都给我们带来一种相同的感受:童真的美好与纯洁可以给人带来心灵上的宽慰。
小时候,整天乐呵呵的,没有忧虑,快乐得纯净而简单。渐渐长大后,责任多了起来,人与人相处的规则也多了起来,烦恼也随之多了起来。偶尔在回忆童年的时候,嘴角往往不自觉地上扬,那是一种源于心灵深处的感动。
《你离善良有多远》曾获冰心文学奖。冰心老人特别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她自己也创作了许多儿童文学作品。她的作品无一不体现这儿童天真烂漫的本性,充满了对儿童无暇心灵的赞美。“人之初,性本善”,儿童就是人间的小天使,处处传播者爱与温馨。可是,当我们长大时,这些美好的天性就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么?长大就意味着要失去这些吗?不,肯定不是。一个人,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境遇下,都不能失去善良的本性,都不能丢掉前进的方向。正像文中表述的一样,“善良是人类的良知,我们必须要有意义地活着。”
善待他人,永怀感激之心;善待自然,给子孙留一片空间。你做到了吗?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9
向着善良出发——读《你离善良有多远》有感
“人之初,性本善……”懵懂的我听着妈妈讲《孔融让梨》的故事,跟着光盘摇头晃脑地念着《三字经》、《论语》……认为善良就是要做个好孩子;上学后,听着老师给我们讲解《永远的白衣战士》和《“番茄太阳”》等课文,我发现善良不仅是真诚,还是一种内在的心灵美。如今,我读着“冰心奖”获得者们写的《你离善良有多远》这本书集,似乎明白了“善良”的真谛,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爱与美、真与善的融合……”
这本书中讲述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文中的主人公们都有一颗饱含着“真善美”的心,正因为有了这颗善良的心,让他们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快乐。在《羊在想,马在做,猪收获》这篇文章中,当读到“羊”、“马”和“猪”快速、大汗淋漓地背着晕倒的刘荑去医院时,我被他们的热心肠所感动了,也为他们学校里有这样的三位同学折射出的正能量感到高兴;在《你离善良有多远》这篇文章中,读到林秋云摔倒时,一个女同学帮她拾鞋子,并把她扶到了教室时,我和文中的女同学有了共鸣,因为我如果在现场,也会如此;读到《流向大海的河》这篇文章时,果子、小满和笠平一齐在洪水中拉一只王八,我被他们的团结之心所打动,也为笠平有这样的兄弟感到欣慰……
正当我沉浸在这本书时,一股热浪向我扑面而来,使我变得烦躁不安,原来今天高温38度,我气愤地说:“烦死了、热死了!”便起身想去拿电风扇,刚一转身,之间弟弟拿着比他个头还大的电风扇慢慢地向我的房间移动,他一手拿着风扇扳手,一手托住风扇,吃力地向我走来,路过门帘时,他还侧着身,生怕弄坏门帘,顿时,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眶,但看到他搬电风扇的样子,又破涕为笑,我边笑着边帮他把电风扇搬进我的房间,搬完后,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需要电风扇?”他喘着气说:“我不是怕你热吗。”听着弟弟朴实的话语,此时此刻,我的心便不再烦躁不安,时不时还能感觉到一阵阵充满“凉意’的风向我袭来,我迅速地跑向冰箱,拿了一根弟弟最爱吃的雪糕给他。这时的我无比的开心!原来,善良充斥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我深知,自己对善良的理解并不透彻,也许只停留在为陪伴自己走过xx年的老师、同学、父母亲人们做些什么,或是为那些即将来到我身边的人准备些什么,抑或是爱与关怀,但唯一肯定的是,我会一直向着善良出发,与“善良”共舞,使它毫无理由地扩散开来,低低地盘旋,浅浅地散开,留下的是人们的几丝微笑……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10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我离善良有多远?我在思索着。这是假期里冰心老人给我的启示,她的作品《你离善良有多远》让我受益匪浅!
文中的女孩秋云的女孩学习很差,但她非常善良。每天,她那个学习好的同桌都会问她“借”钢笔,说是借,其实就是抢。她的班主任也没少骂过她,因为林秋云影响了老师的工资。林秋云虽成绩差,但是个手脚勤快的人,擦黑板、扫地、倒垃圾,从不会推三阻四,她总是愿意为别人效劳。有一天,她的班主任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林秋云不断给新老师留下好感,老师也是第一次用“善良”来评定学生,林秋云还经常看望班主任,班主任也很愧疚。
回首往事,我也在不经意间做过不少善良的事。记得那天上学的路上,我正在专心致志地骑着自行车(农村孩子家到学校距离比较远),忽听身后“哎呦”一声,其中还参杂着自行车倒地的声响。我赶紧停车向后望去,只见一个小妹妹被压在自行车下,面露痛苦的神色。我急忙跑上前把自行车扶起来,又扶起了小妹妹。见她胳膊擦破了,便跑到不远处的村卫生室买了创口贴给她贴上。后来,我们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呢。
其实做一个善良的人看起来很容易,一句鼓励的话语,一个温暖的眼神......但又很难,因为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辈子就难了。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时常这样问自己:我离善良有多远?当面对着林秋云这样的差生时,同学们,你离善良有多远?老师们,您又离善良有多远呢?
你离善良有多远读后感 篇11
你离善良有多远?很多人都没仔细琢磨过这个问题,自从我读了名为《你离善良有多远》一书后,才有了对善良更深的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一位名叫林秋云的小女孩,她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孩子,但是因为成绩不理想,而经常被老师批评,但在老师生病的时候,林秋云去探望老师,老师心里十分感动,因为只有林秋云一个人去了,渐渐地端正了对林秋云的态度。林秋云的同学也疏远她,而且还处处为难她。那是在一次长跑的时候,她突然摔倒了,一只鞋也摔落了。后面的同学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这时,有一位女同学帮她拾起了鞋子,并把她扶进班里。事后有人告诉林秋云,说是某某男生那天故意绊了她一脚。因为他看林秋云不顺眼。林秋云听了,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其实我知道,算了。”而林秋云对帮她拾鞋的人,念念不忘,充满感激,当面道谢不算,还把她当做自己的朋友。以前我觉得自己也很善良,现在在林秋云面前,我们是否有勇气问问自己:我离善良有多远?
善良是一种高贵的品质,崇高的境界,是精神的成熟,心灵的丰富。一个人只要有善良的心,将会变得有修养,有品位。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善良的,忠心的,心里充满着爱的人会不断地给人间带来幸福。我们要像马克·吐温说的那样,做一个善良的人,为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幸福。
林秋云这样的一个善良的人,心胸就是这么宽广。
看完这篇文章,我沉默了,突然大脑中有一大堆思想。我……我说不出话,晶莹剔透的泪珠总是迫不及待地想往外跑,我也被林秋云给感动了,被她彻底感动了。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孩呀!
记得有一次,我们家来了远方亲戚的小孩子,她总是抢我的玩具,弄脏了我的玩具。我因为这件事而生气,甚至听说她还来,我把玩具给藏了起来。哎~我觉得我实在太小气了,再看看书中的林秋云,多善良。她受苦,只是不说话,我受苦,却大哭一顿来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假如她是一个善良的标准,那么我离善良有多远?差远了!
我会以她为标准,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因为善良的一句话,会让人感到幸福,因为善良的一个举动,会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社会才会更美好!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初中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我想您对卞毓麟写的《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避免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初中,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初中(篇一)
天文学是一门奥妙无穷,令人神往的学科。作者把历代天文学家创造"量天尺"的过程娓娓道来,介绍了从近处的月亮到极远处的类星体的距离的量、估,包含了大量的天文知识和历史知识。作品文笔流畅,故事性强,是难得的天文科普佳作。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这本书是科普名家卞毓麟所写的,它是一本写天文学的书,《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里的“星星”并不是单纯的指我们看到的星星,而是指宇宙中的星座,太阳呀、月亮呀这些东西。书里面讲了银河系中的星团有上百万颗星星,它们组成了一个团队,就像警察分成几个团队一样,星星们有的离我们远,有的离我们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亮,就表示这颗星星离我们就越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暗,就表示着这颗星星离我们越远,最遥远的星系离我们达一百多亿光年。
此书浅显易懂,在介绍天文知识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思维的启迪,从古到今,由浅入深,层层展开,不时穿插一些天文发现的故事,既展现了科学发展的历程,也极大的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这本书写得非常的好,将我们引入神秘的天文学的大门。天文学是一门奥妙无穷的、令我们神往的学科,它要研究的东西是看的见、摸不着的,但它用这些看的见、摸不着的东西令我们神往。这本书利用一些现代化的东西来和以前的遐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了作者对天空的喜爱和人们对天空的赞美。而且这本书语言优美,内容丰富,让我们在看书的时候简直是爱不释手,一秒都舍不得离开。
如果有机会,请你也看看这本书,一起探索这奇妙的宇宙,一起走进这奇妙的天文学!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初中(篇二)
自古以来,苍茫的天空、辽阔的大地、闪耀的群星,都是人们心中神秘莫测的庞然大物。初唐陆子昂独登幽州台,置身于这广袤的天地,发出“念天地之悠悠”的慨叹。是的,与整个世界、整个太阳系、乃至整个银河系相比,人类真的太渺小了。
就拿我们身处的地球来说,经过许多科学家的精密测验,地球上子午线每一度的弧长就有111.13千米吗,赤道的半径长则有6378.137千米,而太阳,体积近乎是地球的130万倍,距离地球12800万千米。就连离地球最近的月亮,也相距了384400千米。看来,人们眼中庞大的地球在宇宙中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更何况是人们自己呢!
不过,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虽然让我们感到了自身的渺小,但屈原《涉江》中“与天地兮比寿,与日月兮齐光”又引发了我们新的思考。人类确实是渺小的,但这么渺小的人类却能测量这样庞大的宇宙,探索它的种种奥秘,难道不算伟大吗?
从古至今,各国的科学家一直在不懈地探索未知的宇宙。我国的科学家僧人一行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子午线的实测工作;阿里斯塔克、伊巴谷分别测量出了月球的体积和月地距离;法国天文学家拉卡伊和拉朗德发明了三角算法。除此以外,拉卡伊为了制作星表,耗费了大量精力,去世时不到50岁;后来开普勒著名的三大定律横空出世,被人们称为“天空立法者”,但他最终也因贫病交加而亡;英国的天文学家哈雷通过“金星凌日”的机会,测定了太阳的视差,发现了著名的“哈雷彗星”;近代天文学的奠基人哥白尼,用毕生精力写就了《天体运行论》,当一本刚刚印好的《天体运行论》送到他手中时,他已奄奄一息了;夫琅禾费虽然只活到39岁,但他却使望远镜角度精细程度达到了空前水平。
古今中外,太多太多的科学家为天文事业默默无闻地奉献,面对繁琐、大量的计算工作,一个又一个测量瓶颈,他们从不退缩,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心血,为人类能对浩瀚的宇宙了解更多而作出自己的努力,渺小的人类也因他们的存在,变得伟大了起来。
伟大与渺小,的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但无数天文学家的辛苦付出和辉煌成就,在这两个形象间架起了一座坚固而又高大的桥梁。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初中(篇三)
大家知道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吗?上星期我读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这本书,书里面讲了不少天文方面的知识,让我了解了不少。
书中讲了银河系中的星团有上百万颗星星,他们组成了一个团队。星星有的离我们远,有的离我们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亮,就离我们越近。最遥远的星系离我们有一百多亿光年。
这本书是科普名家卞毓麟所写的,它是一本写天文的书,《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里的“星星”并不是单纯的只我们看到的星星,而是指宇宙的星座、太阳、月亮……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将我们引入神秘的天文学的大门。天文学是一门奥妙无穷的、令我们神往的学科,它要研究的东西是看得见、摸不着的。这本书利用一些现代化的东西和以前的遐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夜晚,天空中的繁星闪烁,谁能告诉我,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那一颗颗奇形怪状的星星,让我们探索太空的奥秘。一个个伟人为这个事业奋斗着,他们用信念将宇宙探索。到了21世纪,人们仍向银河系发起进攻……这本书我看的还不是太懂,但却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语言优美,内容丰富,让我们在看书时放不下手。如果有机会,请你也看看这本书,来一睹为快吧!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
郭波尔·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和书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我深有体会,读完一本好书后,总有太多心得和感悟涌上心头,需要记录下来。这样,不仅可以保存下来,还能更好地消化吸收。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读后感呢?本文旨在探讨与“《尘埃落定》读后感”相关的议题,并建议您收藏本网页的网址,以备日后访问之需!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尘埃落定》是部不错的书,首先文字好,二是思维不错,三是能写,四是耐读,五是有知识,六是够主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读书耐力有回头率。 阅读的耐力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 没有一定思维能力的人不会反复咀嚼一本书。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
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下面就是xx分享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起来看一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
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西觉得有时候他比别人都聪明。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另一方面,因为他总是和卑微的人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
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直到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是想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姓名??
”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
作为一种制度,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曾经兴盛一时,但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和仇恨已经消除,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从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封闭落后世界和无知混乱世界中文明的闪光。这部反映藏民族生活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如电影《红河谷》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古老名族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一样,也闪现出一个民族自在的民族智慧的瑰丽奇幻的民族特色的光芒,从容绽放。
从这部**中,我还看到在藏民中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文中通过“我”的眼,我的经历,生动自然的呈现出来,真实地表现出宗教对政治、权力的依附、仆从地位,生动的反映了宗教依赖于经济,宗教服务于政治,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件件历史事件的发展中被生动自然而真切地描绘出来。
再一次看到农奴制度。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对天堂的争议没有争议。似乎贵族和贱民、自由人、奴隶、富人和穷人都在命运、意志和统治者操纵的控治机器里。是什么麻醉了本应反抗的人民,是什么又润滑着本该砸碎的奴役人的机器?
愚昧、宗教应该是重要原因吧。
还有土司突袭,决策权就在于老土司一个人的决定,或者通过**进行改革。**中不想篡权的有才有智有德者的土司理想的继承者——老土司的二儿子,只能坐以待毙或被冷落。政治难道就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吗?
没有玄武门事件,就没有李世民的贞观统治;没有***和叶剑英老将军的秘密逮捕令,就没有十年内乱的结束,也没有一个拨乱反正的新时代的开始。
一双“神”眼,依附“傻”相,在纯真质朴在人性光辉中,“傻瓜”达“智者”不能达,愚公智叟之辨之别,又再现眼前。返璞归真,爱人人爱,达人达己。此中真意,自合天机。
玄而不玄,人心向背,自古同理。
在种植烟花爆竹、贩卖鸦片的过程中,要抓住先富起来的机会,发展军队,努力保持先富起来的机会。后来开始粮食买卖,豪爽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智慧的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人心归向。继而开办**,又率先占据世界发展先机。
三次领先,富可安民,自然成为“土司的土司”的无冕之王。可惜老土司和大儿子不能顺应历史的选择,但也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欧、美、日等先进发达国家的发达历史是一样的。
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基础决定地位实力,浅显而又深刻。一招领先,占尽先机。
随机而动,顺应历史发展前进的潮流,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失的弄潮儿,才是笑到最后的历史宠儿。这也是我们必须不断遵循时代发展规律的永恒硬道理。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造物主在造人类的同时,也制造了浮华烟云。聪明人和那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漂浮在烟云之上,调遣、指挥、奴役着“傻子”们,“看,我多么伟大!”。
“傻子”们则理所当然地生活在烟云之下,与大地为伴,坦然地接受“聪明人”的奴役,但精神却超然物外。 其实,聪明人也好,傻子也罢,都不过是尘世中漂浮的一颗尘埃,当清风吹来,烟云散尽时,“高处的尘埃”摔的更远更重,应验了那“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说词。 俗话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有些人不仅是为财死,还为名、权、色、势而争得死去活来,事事都要搏个头彩。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
这样的心态健康吗?这样活着幸福吗?有人说了一句名言,“除了健康,什么都不是自己的”。
超凡脱俗的人生哲理,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静静的反思。
一粒尘埃,仅仅是一粒尘埃,不管是喧嚣的飞在天山,还是默默地伏在地表,没有高贵与贫贱,聪明与愚蠢之分,当落定之时,你我彼此彼此。
尘埃落定读后感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
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
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如果你不能像一个傻子一样淡漠地面对一切
你一定不会拥有一颗智者的明净之心。
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刻起
就有无数的规则等着将你束缚
如果你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
先天的命运,
就像你在游戏中能用到的特权,和装备,
还有所有设置好的阻碍,
后天的命运,
你的聪明点才能通过,你可以试着改变结果
,但你不能改变,你不能遇到所有的障碍,如厄运,。
他是一个有着疯狂信仰的传教士,但他是败了。他所希望的土地和人民没有接受他的信仰。所以他第一次被割掉了舌头。。。然后奇迹发生了,他又能说话了。
有着半截舌头的传教士依然正直倔将,所以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我觉得他不应该做土司家的书记官。不如做土司家的俘虏,或者让土司砍头
才是一个有尊严的结束方式,而不是成为土司家的奴仆,成为一个看似可敬其实可笑的牲口..我幻想着自己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传教士,因为传教而被当地的土著关进了监狱,我会用我所有的时间来干什么?或许,我把我的思想写成书,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满口胡言。
一定不会给我纸笔。那么就用小刀片该在墙上,等到土司看我不爽把我拉出去腰斩时,说不定已刻到了天花板上..尘埃落定里面那个傻子,是比任人都活得有尊严的一个傻子,世俗的所有规则制度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所以,他是一个叫人倾幕的傻子。. 这样,我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傻瓜,主要是因为我们太软弱,不能照顾我们。
直接率性反而更快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有的悲欢离合,生与死,都是田野的风。只是岁月更替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我开始变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冷漠,毫不关心。。。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我脚下
可其实我根本无能为力。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但作者好象又想告诉我,不管有什么又能怎么样,一切都会倒塌,尘埃落定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象麦其家那座雄伟的官寨一样。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历史的车轮总是不停的转啊转,象那该死的时间一样不知道停下来,伴随着历史车轮滚动的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人是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人的命运跟所处的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时势造英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顺应历史就生存甚至壮大,悖逆历史就只能灭亡了。麦其家族的腐朽与堕落象中了梅毒的人身体产生的溃烂一样,只能不可避免地导致灭亡,其展现出来的空前强大也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
《尘埃落定》是一个寓言,**里除了奴隶之外其他都是聪明人,当然除了那个麦其家的二少爷,但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聪明人总是闭目塞听,聪明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聪明人总是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有些事情聪明人看不到只有傻子能看到,而且很可惜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要远远多于傻子,这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我们被一群聪明人摆布着,只好从一个灭亡走向另一个灭亡。
看完书,看了电视剧,现在我想去康定草原看天空。
我认为我应该写一写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不是因为我认为我脑子里有东西,更不是因为我感觉不到。坦率地说,这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写一些东西并记住它,我就不会白读它!我打算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它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尘埃落定》这个片名很好听(我还是那么肤浅),而且正好在打折,所以我就买了。
阅读的过程是非常愉快的。作者写的优美细腻,他讲的故事能满足我潜意识的许多需要。虽然情节中有很多疑点,但有时很难理解为什么里面有人会这么做。后来我觉得也很正常,主人公二少爷是个“傻子”嘛,我怎么走得进他的世界。如果某人问我,这本书怎么样?
我也许会说:“我喜欢那种**。”说不清理由,我想也用不着。
所以,我干嘛非的要什么深刻认识,以为读了这本书就懂藏族土司制度文化,就对人性欲望彻底认识,就知道我们该如何如何做,不该怎样怎样,就得生动形象加具体......当然,作者有他的目的,写这样一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特定的某些东西,也许也给我们留下很多问题,有的他自己给出了答案,让读者去评判,而有些问题则需要读者自己去寻求答案。就像阅读理解。关键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2014.1.12晚8:
41.[很多偏见,仅仅作为一个记忆,无他]
傻子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是今天还是昨天?在这明媚的早上我突然想到这句话了。昨夜熬夜看《尘埃落定》,今天的作息时间看样子要被打乱了。
我们这个世界上缺少的不是聪明人,而是傻瓜。有些人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看不到很多东西。有些人看起来很愚蠢,但他们比聪明人更聪明。生活在当代的社会装傻也是一门技术。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这就像是一个富强的麦其家族的消失,因为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东西最终会消亡。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个国王。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到最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让聪明人想去吧!我们会因为距离而变得更陌生吗?也许有些人就未曾熟悉过。
既然是过客,何必去强求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呢!有人说,非常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不太熟悉,但不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更熟悉。难道是要弥补以前彼此缺失熟悉的机会?
也许吧!未来是个未知数但我们都快被同化在这样的社会中,穷人们都忌富,都唾弃靠关系上去的人,而当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却也干着自己讨厌的人干的事,也变成一个傻子了,然后扔给我们一句话是为了生活!把生活拿出来说,似乎跟大家站到同一个水平线上了,似乎那些人也值得同情了。
哈哈哈哈,以后我也要当一个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上帝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作为一项古老而严肃的制度,藏区土司制度曾经发展繁荣,但并不符合当今历史潮流合当代社会发展大势的发展。因为这不符合民主,特别是我们今天提倡和遵循的人性。
因此,它的崩溃是不可避免的,它的毁灭和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
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最近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最经典语录《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来阅读。至于他因为这本书成为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我是多年后才知道的。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7年7月4日,中国土司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某些**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土司时代的书中,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
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都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英雄,麦其家二少爷,真是个傻瓜!傻瓜,傻瓜做了很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做不到的事情!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个傻瓜,他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当他犯错误的时候,别人不会责怪他,因为傻瓜是傻瓜,他的行为应该被原谅;所以他不打算做聪明的事,但别人会怀疑他是真的傻瓜还是大智慧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麻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导下,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但鸦片供过于求,无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为此,傻少爷还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二少爷官邸旁出现了一个帐篷,包括酒馆、商铺门、歌榭勾栏,甚至还有*亭的春塔。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
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三)
为一部好电影写点东西是很困难的。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愕和震惊,如风、雪、江流、脑中咆哮、飞扬、骚动。
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真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
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
**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
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
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
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
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
”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
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9
今天写一写五一长假看过的另一部作品,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它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通过幽默活泼的语言,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你所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你生命的宽度和广度。阿来也确如此,他从小在藏族地区长大,受到藏族文化阿古顿巴的影响非常深刻,“傻子二少爷“形象的塑造就诠释了藏族精神的传承。
这部小说写于1994年,由于阿来没有名气,被十几家出版社退稿,当时流行的是凶杀色情,大部分编辑都认为纯文学没有市场。1998年,在阿来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人民文学出版社将该书出版。
同时阿来也是茅盾文学奖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被称作快餐文化时代捍卫严肃文学的价值和体面的守候者,纵有一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小说的主人公是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造成的傻儿子。长到十三岁,他才开始有记忆,动不动就大哭大闹,每天醒来思考的问题是:我是谁?我从哪来?
麦其家上上下下都认为他是个十足的傻子,就是这个表面上傻乎乎的二少爷,他的所作所为,却让许多聪明人自愧不如。
十三岁那年,傻子二少爷喜欢上了他的侍女,十八岁的桑吉卓玛,卓玛对少爷,也仅仅是奴才对主子的恭敬和顺从,她已把终身托付给了银匠曲扎。
傻子在得知卓玛怀孕后,叫人传话:“告诉卓玛,让她生两个孩子,我送给每个孩子五两银子,让他的父亲给他们各打一个长命锁。”
傻子对卓玛,对夺去他心爱姑娘的曲扎,都表现出难得的理解和包容,既然不能得到,那就成全他们吧,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应该放手。
现如今多少真正聪明的人都不懂得这一点道理,也正好印证了文章中的一句经典: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成年后,二少爷又遇上风情万种、一见倾心的塔娜,塔娜爱的只不过是他的权力和救命的粮食,二少爷伤心愤怒之后,还是表现得真像一个傻子那样平静。
对待一段不愉快的感情,快刀斩乱麻,既不让它伤害自己,也不让它成为自己的累赘,这是许多聪明人做不到的。
傻子在对待儿女情长上,较之他的父亲,那个有钱有势的土司老爷,一定既大智若愚又果断彻底。
土司老爷晚节不保地强抢民女,杀害他人,又反被仇人追杀,时至花甲,与子嗣争抢权势。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择手段,到头来伤害的只有自己。这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
李敖说过:“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聪明人所为。”这句话,可谓言简意赅,一语中的。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其中有一个回答我非常赞:与人为善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
古人云:与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与人为善,与己为善。
傻子少爷在治国治家上的精明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藏族大刀阔斧地种植罂粟时,他提前看到了危机:如果每个土司的土地上都种罂粟,那么粮食哪里来?麦其土司听从了二少爷的建议,在其他土司纷纷播种罂粟的时候,在自己的地里种上了粮食。
粮食大丰收,而其他土司的鸦片却没有了销路,成千上万的人们变成饥民。麦其家丰收的玉米多得把仓库都挤破了,这时傻子又提出一个建议:免除百姓们一年的贡赋。
在被父亲发配到边境监督作物丰收时,二少爷到发现无数饥民围着麦其家装满麦子的堡垒绕圈,心慈仁善的傻子少爷炒麦赠送饥民的做法,不但征服了老管家的心,也征服了千千万万饥民的心,最后拉雪巴土司领地上的几千人都投奔到了麦琪的统治之下。
他不是用枪炮而是用他的忠厚和仁慈,征服了其他土司土地上的臣民,这就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吧。而他鲁莽的大哥试图用武力征服,结果以惨败告终,最后落荒而逃,成为不择不扣的败兵。
世界上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是善意和仁慈,傻子懂得,聪明人未必懂得。
大少爷自以为悟透一切,替傻子分析:聪明人就像山上那些永远担惊受怕的旱獭,吃饱了不好好安安生生地在太阳下睡觉,偏偏这里打一个洞,那里拉一泡屎,要给猎人无数障眼的疑团,可到头来徒劳枉然。
傻子坚持认为自己就是个傻子,显然真正的智者,懂得以柔克刚,以弱克强,用慈悲之心去拥抱天下,他从来也不让别人认为他聪明,一切看淡,凡事不争,活出了一份美好和洒脱。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聪明人为了一份无望的感情耿耿于怀,又有多少人为了名利而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呢?
柏拉图说:“最聪明的是那些像苏格拉底那样,认为自己的智慧微不足道的人。”
与世无争,与人为善,谦逊平和,怡然自适,这是我读完《尘埃落定》得出感悟。也是
真正的聪明人,所有的处世之道和成功哲学,与君共勉。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0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我们在阅读书籍之后,可以选择写一篇读后感,写读后感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就事论事,那要怎么下笔才能把心里的触动尽数诉说出来呢?我们的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1
夜晚,天空中的繁星闪烁……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我在《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中找到了答案……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的作者是卞毓麟,1965年南京大学天文学系毕业,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从事科研30余年,1998年前往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致力于科技出版。现为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客座研究员,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特邀编审。曾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天文学会副理事长等。曾获全国先进科普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科普贡献奖一等奖、中国天文学会九十周年天文学突出贡献奖等表彰或奖励。科普作品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
书里面讲了银河系中的星团有上百万颗星星,它们组成了一个团队,就像警察分成几个团队一样,星星们有的离我们远,有的离我们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亮,就表示这颗星星离我们就越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暗,就表示着这颗星星离我们越远。最遥远的星系离我们达一百多亿光年。月亮,是人类飞出地球、步入太空的第一个中途站,是人类迄今在地球之外留下足迹的唯一星球。月亮,仿佛是一盏不灭的“天灯”。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用各种科学方法讲解,并分析的各种星球离我们的距离。而这本书中的数字也十分严谨。让我明白了科学是需要严谨的。从“太阳离我们有多远”,这一章中充分告诉了我们的理论是靠一步步的实践得出。从“明月在何处”中,我发现科技是一步步的前进。从三角法测量我们离月球的距离,到雷达测月再到激光测月,用的时间越来越少,误差也越来越小,直到现在的2到3厘米。 这成功的说明了科学是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可以解开更多的谜团。
天文学是一门奥妙无穷的、令我们神往的学科,它要研究的东西是看的见、摸不着的,但它用这些看的见、摸不着的东西,令我们神往……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2
大家知道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吗?上星期我读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这本书书里面讲了不少天文方面的知识让我了解了不少。书中讲了银河系中的星团有上百万颗星星他们组成了一个团队。
星星有的离我们远有的离我们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亮就离我们越近。最遥远的星系离我们有一百多亿光年。这本书是科普名家卞毓麟所写的它是一本写天文的书《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里的“星星”并不是单纯的只我们看到的星星而是指宇宙的星座。夜晚漫天星星在头顶闪烁每当我仰望星空时总会有一个问题——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叙述了如何用三角法测量一些天文目标的距离、开勒普定律、金星凌日、恒星和光行差等书中还插入了不少有趣的故事、图片使这本书看起来生动有趣让读者遨游在星河中无法自拔《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就像“量天尺”为我们量出每个变星、每个星系、每颗星系离我们的距离让我们真实地认识到宇宙的巨大也让我们对太空的好奇更近一步各类物理模型、变星的“周光关系”星系的“红移”规律等等让我们看到了天文人的勤奋、努力甚至一代又一代的坚持真理为我们探索星空奠定下一个又一个里程碑从变。
夜晚,漫天星星在头顶闪烁。每当我仰望星空时,总会有一个问题——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叙述了如何用三角法测量一些天文目标的距离、开勒普定律、金星凌日、恒星和光行差等,书中还插入了不少有趣的故事、图片。使这本书看起来生动有趣,让读者遨游在星河中无法自拔。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就像“量天尺”,为我们量出每个变星、每个星系、每颗星系离我们的距离,让我们真实地认识到宇宙的巨大。也让我们对太空的好奇更近一步。
各类物理模型、变星的“周光关系”星系的“红移”规律等等,让我们看到了天文人的`勤奋、努力甚至一代又一代的坚持真理,为我们探索星空奠定下一个又一个里程碑。
从变星到超新星,从德谟克利到康德,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一个个行星的发现都是成千上万个天文人的付出,他们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完整的星系,了解了更多天文知识,也让我们有了探索星系的动力。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为我们介绍了某些变星的变光周期、星等和绝对星等的概念、恒星光谱与星等的关系、分光试差法的可行性与局限性、球状星团…让你不禁为科学家的巧妙方法拍案叫绝。
星星离我们非常遥远,我们看得见,却摸不着,但我们不会停下探索的脚步
掩卷回味,古往今来,人们仰望天空,繁星点点,耿耿天河,天街夜色,秋夕迷人,多少人在这美如画卷的景色中陶醉。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3
这一周,我读完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这一本书,对此,我领略到了宇宙的浩瀚以及星球的壮丽。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太阳系里一些星球离我们地球的距离以及测量距离的方法。本书首先介绍的是月亮,因为月亮是离地球最近的一颗行星。在人类登月之前,人们一直在探索地球与月亮的距离,这令许多科学家头疼不已。但还是有科学家想到了办法:先向月亮发射雷达电波,计算出往返的时间,再根据雷达的传播速度,便可求出大概距离。当然这个数据只是一个粗略值,随着人类科学界不断进步,地月距离大约是38万千米。
等到人类登月后,他们就把目光放在了太阳系的中心——太阳。太阳是一颗不动的恒星,它离地球比地球离月亮还远。如今人类造出飞得最快的飞机——1秒飞1千米,但是如果要飞到太阳也要飞4年九个月,可见太阳非常远。但科学家们仍然想出了办法:当金星在轨道上正好在地球前面时,科学家从地球两极点发射雷达电波,测量金星与太阳的角度,用视差法测量出视差距离,就可以得到日地距离了。
科学家们把日地距离当成一个长度单位——天文单位。这把“尺子”一直沿用至今。人们用这把“尺子”测量了火星、金星、海王星等星球的距离。目前,人们已经测量了许多银河系中星球的距离,人类测量的最远星系的距离距太阳系约一百多亿光年,可见宇宙的浩瀚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宇宙的浩瀚之大,人类探索宇宙的功劳都归功与科学家,所以,只有努力学习,才能为祖国做贡献。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4
我是一个实打实的星空迷,星星对于我来说就是很奇妙,仿佛是带着时间的暧昧来的一样。
“这是一本很经典的书,作者把历代天文学家创造“量天尺”的过程娓娓道来,介绍了从近处我们所熟知的月亮到极远处的类星体的距离的量、估,包含了大量的天文知识和历史知识。文笔流畅,故事性强。”这是百度词条对这本书的评价。
那么,我问一个问题“星星,究竟离我们有多远?”别急着解答,我们慢慢来。
读完这本书,让我无意间想到了之前看到的一句话,具体记不清楚了,依稀记得说的点:你看到的星星的光,可能是带着时间的寓意来的,因为当你看到它发出的光亮时,在那个距地球不知多远的星体上,可能已经发出了几百,甚至几万年了。而这本《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也就像时间在对我们讲述着人类对太空的探索史一样。
“云母屏风烛影深,银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也许是从小到大就听着嫦娥的故事长大,也或许是因为对月亮的欲望,一本书看下来,印象最深的却还是前面的内容,有没有一种可能,在以后人类对太空的探索中,慢慢的也会回到最开始的地方,最开始那个,令古人所向往的星球。
或许也是因为嫦娥故事的凄美,所以导致人类对月亮的好奇,才导致人类对月亮永无止境的探索。而月亮上面,到底有没有雪白的玉兔在捣着药,到底有没有嫦娥站在桂树下看着我们,到底有没有传说中那个令人向往的玉寒宫,这都还是个迷,都还等着我们这一代人去继续探索。
在古代,就有过“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幻想,可见星星从古至终都以这它耀眼的光辉和遥不可及的距离吸引着人们,向它靠近,向它迈出那关键的一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每年七夕,我都会待在窗台前,守着牛郎织女星的相会,他们的故事很梦幻,梦幻到被烙印在星体上,甚至可以在黑夜的夜空中找到他们的梭子、扁担,或许这就是让他们在众多故事中脱颖而出,千古传唱的原因吧。
现在,让我们回到最开始最开始的问题,星星,究竟离我们有多远?没有准确的答案,可远可近,但即使是最近的比邻星,距我们也有着4.22光年的距离,所以说,星星还是遥不可及的,所以我们只能探索,不停的探索和追寻,以此来满足人类对星星的欲望。
或许,在几千年以后,人类到达月球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或许,以后人类对太空的探索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空间站的问题了。但是,我们现在应该要注意头顶的天空,是不是少了一些星星点缀的美丽?是的,因为环境的问题,星星对于城市来说,是一个更为陌生的事物,所以,辛苦忙碌的人们,适当的停下来,抬头看看天空中若隐若现的亮光,想想月亮上抱着玉兔的嫦娥,让节奏慢一点,让环境的污染,也停下来吧。
“远远地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 仰望星空,天阶夜色,多么令人陶醉神往呀!世上没有任何一副图景能像美丽的夜空一样灿烂迷人,没有任何一副照片能像天文望远镜拍摄的宇宙背景照片一样辉煌壮丽。
那么星星离我们多远呢?天上的星星其实相距非常遥远,如果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孙悟空要从地球翻到太阳上,也要翻2700多个跟头才行。牛郎、织女两星若真想相会,就是以光速行进,也要走上16年。天文学的研究,从古代的“地心说”到“日心说”,从认识银河系到探索河外星系,从使用光学望远镜到运用现代无线电技术,已经把人类的视野推向距地球100多亿光年的宇宙深处。天文知识是世上最迷人的知识,只要你稍有涉猎就会着迷。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去探索天文学家如何兢兢业业,利用各种巧妙方法测量天体距离的历程。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5
大家知道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吗?上个星期我读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这本书,书里面讲了许多天文方面的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了不少的东西,《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读后感。我认识了许多原来不知道的很多星星和星座,新认识的星星有:爱神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
书里面讲了银河系中的星团有上百万颗星星,它们组成了一个团队,就像警察分成几个团队一样,星星们有的离我们远,有的离我们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亮,就表示这颗星星离我们就越近,星星的亮光看起来越暗,就表示着这颗星星离我们越远,读后感《《星星离我们有多远》 读后感》。最遥远的星系离我们达一百多亿光年。
月亮,是人类飞出地球、步入太空的第一个中途站,是人类迄今在地球之外留下足迹的星球。月亮,仿佛是一盏不灭的“天灯”。书中的一首诗叫“天上的市街”写的非常的美,好象把我们带入美丽星空的意境中。
阅读完这本书,虽然学习了一些东西,但书中讲的好多知识我还不明白。不知道什么叫“勾股定理”,也不知道“光年”的距离,但是我以后通过学习肯定会搞明白的。我很高兴和这本书交朋友,以后,我要学习更多的天文知识。
这本书是科普名家卞毓麟所写的,它是一本写天文学的书,《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里的“星星”并不是单纯的指我们看到的星星,而是指宇宙中的星座,太阳呀、月亮呀这些东西。这本书写得非常的好,将我们引入神秘的天文学的大门。天文学是一门奥妙无穷的、令我们神往的学科,它要研究的东西是看的见、摸不着的,但它用这些看的见、摸不着的东西令我们神往。这本书利用一些现代化的东西来和以前的遐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了作者对天空的喜爱和人们对天空的赞美。而且这本书语言优美,内容丰富,让我们在看书的时候放不下手。如果有机会,请你也看看这本书!
夜晚,天空中的繁星闪烁,谁能告诉我,星星离我们有多远?那一颗颗形状各异的星星,在让我们探索太空的奥秘。一个个伟人为这个事业奋斗着,他们的信念将宇宙探索。到了21世纪,人们仍在向银河系发起进攻……这本书我看得还不是很懂,但是我觉得看后在我的记忆深处已经留下一个个流光溢彩的画页。对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一定的好处,所以也请你一睹为快吧!
《星星离我们有多远》读后感分享 篇6
每当我仰望湛蓝的天空,看见随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一种自豪之情悠然而生。我想起了中国在航天史上的种种奇迹,想起了中国人民坚持不懈的探索精神,更想起了科学家们的艰苦付出,我为之骄傲。
暑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李鸣生的航天七步曲之——《飞向太空港》这本书讲述了中国“长征三号”火箭首次在西昌发射场发射美国“亚洲一号”卫星的故事,记录了中国航天事业继往开来的辉煌时刻。它是对人类航天和中国航天的悲壮历程所能容涵的丰富而深刻的社会历史人生内容的一次顿悟,是将文学从一向表现人类自身的关系向同时表现人类与宇宙的关系迈进的一次文学远征……
当中国的火箭首次要在西昌发射美国的卫星时,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以异乎寻常的勇敢、热情、智慧和毅力开辟崭新的文学天地----航天文学的令人感佩的进取精神,看到了一种吞吐时代风云、勾勒航天历史的史家与作家融为一体的胸襟、眼光、抱负和气概,看到了一种呼吁人类团结合作以开拓空间文明、探寻未来新家园的布道者的热忱。
一个民族从地球到天上沉重起飞,这个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是由无数人的心血、青春、汗水甚至是生命换来的。西昌卫星发射场上,百年不遇的泥石流爆发,房屋倒塌了,桥梁冲垮了,铁路摧毁了,公路崩溃了,人员死伤无数,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全体将士并未退缩半步,它们不管千辛万苦,不顾狂风暴雨,齐心协力,同大自然展开了你死我活的生死搏斗,正是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西昌卫星基地全体将士度过难关,恢复了工程。
发射场不是战场,却同样有着牺牲和死亡。科学家们白天黑夜连续攻关,有的甚至重病不起,献出生命。每一次发射,都有英雄的牺牲和流血;每一次发射,都有航天人毕生的心血。航天人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依然锲而不舍,在很差的物质条件下依然顽强斗争。正是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梦想一步步走向实现。
这就是中国的航天技术人员,他们总是在一片原始贫瘠的土地上播种着现代文明;他们一方面从事着这个世界上最尖端的科学技术,一方面又不得不在很差的物质条件下和偏僻荒凉的环境里生存。几十年来他们一直在秘密的面纱下苦熬着一个个春夏秋冬,他们用心血和智慧播种光芒四射的现代文明!
久久品味《飞向太空港》,我思绪万千,爱不释手。我们的祖国多么伟大,我们的人民多识,一步一步缩短我与心中的理想之间的距离,而我们作为21世纪的少年,更应该勇担重任,坚持不懈,努力学习,学习航天精神,吃苦耐劳,顽强拼搏,将来才能报效祖国,为国争光,为祖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离骚读后感
栏目小编费尽心思打造的“离骚读后感”必定会让您留下深刻印象。阅读的魅力在于它能为我们打开另一扇大门,让我们感受到无穷的快乐。作为读者,我们总是惊叹于作者惊人的才华和精彩的构思,这也激发了我们自己的灵感和思考。读完一本书之后,我们一定会有一些感悟,不妨将这些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后感。感谢您的阅读和参考!
离骚读后感 篇1
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 篇2
《离骚》是屈原的文化作品,这首具有浓浓的浪漫主义政治抒情诗,是屈原作品中最具代表性、思想性、艺术性的佳作。其所以用离骚为诗名,司马迁说,离骚即离忧。东汉大诗人王逸说,它含有离别忧愁的意思,因此后人常用骚赋代指屈原的作品。
《离骚》大约可分十二章,依次从追求家世、姓名由来,历数上古君主为政得失,申述自己远大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斗争中遭受到的迫害,以及对社会政治黑暗的揭露和批判,对幻想中美政理念的阐述等等。此文写于何时,司马迁用“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八个字加以说明,即屈原放逐到江北时,他是在内心充满着爱国激情和忧国忧民情况下写成的。
从整个诗体上看,又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诗人对往事的回顾,主要述写了家世出身、政治抱负、忠而被疏后的痛苦和坚持理想的执着追求;第二部分,以女媭之劝和远行为契机,写下了自己先后经历过的重华之证,帝阍之拒,求女之败,描绘了个人一生不懈追求美政理想的艰辛及理想破灭后的残酷现实;第三部分,抒写了诗人在艰苦的环境中没有放弃的精神,他曾问卜求巫,并听二者建议,决计远行时对故国乡土的强烈眷恋,不忍离开的矛盾心理,以对比或对物述说的方式,表述自己对政治改新的要求和追求美政的执着。通过哀君主之昏庸,怒党人之卑劣,而生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坚持正义不与奸邪同流合污的坚定立场和九死未诲的斗争精神,故后人评曰:“可与日月争光也”。
离骚读后感 篇3
品鲁迅之作,感慨万千;读冰心散文,细腻委婉;然而,屈原诗歌,给人留下的却是无限激情与对祖国的忠诚!端午节——是中国人的民族节日,为了纪念屈原而产生。有人曾说过:“初读好书,似遇新友,重读此书,似会旧友。”的确如此,第一眼见到《离骚》二字,就觉得这是一本意味深刻的书籍。果然,大约一看后,无法真正明白作者想要通过书来表达的情感。反复斟酌后才略知一二。“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这句是我最难忘的一句。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在字里行间充分的透露出作者希望报效祖国,为国家效力的热衷这情,“我委屈着自己的心智,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暂且认同把谴责和羞辱一起承担。”是啊,也许屈原那热血沸腾的心我们终生无法亲身体验,可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我不能和今人志同道合,但却心甘情愿沐浴彭咸的遗辉。”好一幅幽美恬静的水墨画卷,好一种看破世俗,红尘的浩荡之气,好一位用生命来铸成宏伟诗篇的屈原。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 篇4
很久以前就想读读《离骚》,但每次拿起它来看了几句后,就挺不住了,实在静不下心来攻这个艰深晦涩语句里所蕴藏的楚文化堡垒。可梁启超先生偏偏又说:“吾以为凡为中国人者,须获有欣赏楚辞之能力,乃为不虚生此国。”而《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品,也就是说,要读楚辞就先读《离骚》一定没有错。所以,这个月以来,我放下了许多的所爱,一点点地咬它,总算将其读完了。接下来,我还想咬着不放,梳理阅读的感受和体会。
关于《离骚》的题意,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最被接受的说法主要有二种,一种是以史学家司马迁为代表提出的:离别的忧愁;一种是史学家班固提出的:遭遇忧愁。这二位史学大家对“骚”字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解释为“忧愁”。他们的区别在“离”字上,古汉语中,“离”可理解为“分开”或是“告别”,同时,它通“罹”,即“遭遇”的意思。二位大家的说法都无可挑剔,一直以来被广泛接受。但是,同样的东西,不同时代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如果要结合现在的时代特点,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离别时的牢骚”。
屈原一生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理想,终究得不到实现,反而被排挤得无处容身,最后不得不离开。《离骚》正是他对“离开”的一次情感的巨大宣泄。在形式上,跟我们现代人在单位得不到重用或是碰到其它一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事情,一气之下走人去另谋高就时,禁不住要说几句话来发泄积怨是一样的。但从发泄的层次和境界来说,《离骚》是对自己追求政治理想所受到的排挤和打击的控诉,是对昏君统治下腐朽政治的批判。堪称千古第一牢骚,其特别之处在于:
首先:全文结构宏伟,布局严密;想象夸张,气势磅礴;所述场景云缠雾绕,光怪陆离。不愧是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起源。
其次:通过修身与随俗、忠君与怨君、恋国与去国这三组心理矛盾的刻画,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诗人的忧患意识、斗争意识和人格完善意识。
最后:在全诗的表达过程中,展示了一个爱国的、伟大的光辉形象。
离骚读后感 篇5
离骚,中国历史上最瑰丽的抒情长诗,作者屈原用他在幻想空间中奇丽独特的思想,印刻出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质。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诗人身上流淌着的古帝颛顼高阳的赤子热血。全诗感慨出自己的生平不凡、才华横溢,却不受楚怀王之重用,悲愤之情使他作下此诗。批判楚怀王昏庸多变,贵族仗势欺人。可他的心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卓清涟而不妖,身处乱世仍一片冰心在玉壶,冰雪心智从未因损毁。他后悔步入官场,宁愿退隐清幽宁静之乡野,用白芷青兰衬托出了他的尚丽情操。屈原身处的环境皆是奸臣恶势,红尘世间纷扰多,忧愁烦恼如行云流水般聚集,这便是生活五味杂陈。从古至今,为了皇权官位耗尽心力,却终已两败具伤而终,可他们从不放弃梦魇中贪婪荒谬的欲念,反成傀儡,他们却浑然不知大千世界,万物之灵的美轮美奂。
看看历代,哪届皇朝不如那残酷无情的海,就和这个社会一样,海水的肆虐猖狂何曾怜悯你一丝一毫,他们庞大却吝啬到不愿施舍任何机遇。古今中外,无论何地,渺小之人,手无缚鸡之力之人,文文懦懦循规蹈矩之人……总会被折磨摧残的容颜尽毁,体无完肤。用浮华的装饰润色自己的外表,它却仍然无动于衷,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使它永恒地包容下你。一个又一个人在社会强大的负荷下,崩溃,忧悒,成为一枚一枚空虚的棋子,任人摆布,宰割。如青烟般的薄雾在世间萦绕,人们却纠结着权利利益的战争,而头破血流,却也在所不惜。恰恰事事黑白颠倒,只顾自作乐,对黎民的生死置之不理,看成轻于鸿毛之性命,楚怀王终败也。屈原对国之一片丹心,无人晓之,奸臣踏之,心以绝之,终究投江自尽,了结残生。朝廷之上,官场阿谀奉承的套路便已成为生存之路,只有与其同流合污才方可获一线生机。这些在屈原的心中早己清楚明了,却偏偏逆而行之,只为留下清誉。
岁寒,方知松柏之后凋也。真是此理!
离骚读后感 篇6
浪漫主义的作品往往给人气魄雄浑的感觉,《离骚》就是这样的经典之作。
《离骚》的作者屈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高中的时候仅仅体会到了《离骚》的美,而没有真正的体会到《离骚》的真正之美。
《离骚》可谓是佶屈聱牙,实在是难背。但是经过了艰难的背的过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我的意志品质得以提高,背的过程不容易,但是坚持下来就真的有一种成功的感觉。
老师的一句话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人生有好多难关。当你面对时能够多一些意志品质,只要越过了心理的那道沟就可以成功了,怕就怕在我们没有闯就已经停滞不前了,当时没有过去的难关,以后将无法在跨过它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屈原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但是我们更应该学习的就是他那种忠君报国的高尚情怀和那种高洁的人生品质。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
离骚读后感 篇7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屈原的诗,因为他的诗歌中总透露出他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读他的诗歌,让我受益匪浅。
最近,读了屈原的《离骚》,让我感受到他沉甸甸的文字里,浸满的是他奔腾不息热血。
“路曼曼其悠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三闾大夫的低吟浅唱又一次穿透历史的迷雾,在寂静的夜里无数次响起。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的日子已永远过去了,为何你还不放弃,依旧支撑着心中不灭的信念?你大可以拂袖驾一匹白马而去,从此隐忧匠心世外桃源,与造化同游,那将会是何等的逍遥与自由!为何你还要一次次苦苦劝谏,徒劳无功,却到头来害了自己,为的是什么?是肩膀上的重任一次又一次的激励和催促吗?是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吗?还是青年时的济世之志呢?我只知道“心念楚国,系心怀王”是你肩膀背负的重担。所以你的名字深深刻在了丹青竹简上,深烙在华夏文明史上,鲜活了千年。让我们看到了你心中熊熊燃烧的爱国火焰。
你的肩膀上扛着历史的重量,在汨罗江畔,你徘徊了那么久、那么久。你的肩膀上背着民族的尊严,在我们心中优游,并且永远、永远……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是你对国家衰亡的悲痛之音。大丈夫,为了祖国,还是满眼热泪,不会有人嘲笑你,我们只会为你而感到自豪。虽然无法让楚国兴旺,但你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切。你的声声哀吟仍在汨罗江回响,响遏行云,我相信,它永远不会消失,因为这是爱国之情的种子。
你忧国忧民,是天下士人的榜样,你肩负了楚国的存亡,人民的忧苦,是永远的神话。
你肩负了“入世”的梦,你肩负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执著,你肩负起了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
你将至情流动成笔下四溢的华彩,你将真我交织成理念奔腾的旋律,你将挚意挥洒成行文流水的文字。你的爱国之情已融入我们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