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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2.25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9篇。

工作总结之家栏目推荐你阅读“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等专题内容。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1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2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3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4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5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6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8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9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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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1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2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3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5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6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7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8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9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 篇10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2023鲁迅故乡读后感4篇


读后感书名是文学历史上的一部著作,是由著名文学家{作者人名}编写的。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我在教育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鲁迅故乡读后感”的文章内容翔实,本文气息清新收藏后可随时回味!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1】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2】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3】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汇总9篇


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 写读后感是提高自己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的重要方式,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鲁迅野草的读后感 ”,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1】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我国巨大的文学家,思惟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着迷了,爱不释手,一口吻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不同凡响,写得非常精美,表白的思维情感很强烈。

《雪》这篇文章我感到很有特点,与我们写的有很大不同。咱们写雪的着重点个别都是写它的外形,色彩飘落的样子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侧重点却是孩子分了如何塑罗汉。依我个人以为这是学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多少个孩子来拜访他,对了他拍手拍板嬉笑,但他终于独破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样子容貌,持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晓得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储藏着一个情理;看似强盛的物体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整变了样,认输了,抬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生着这样的事件,我们要去战胜它,毁灭它,不使他成为他生涯中的包袱。

《雪》这篇文章用了许多的修辞伎俩将文章写得更加活泼形象,让人读了当前,面前好像就呈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恍如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很多蜜蜂劳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段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繁忙,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畸形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吵闹,这更加凸起作者之文采,只有你一闭眼,眼前就会涌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认为更加俏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确定是注入了本人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斯漂亮,我从中发明写最主要的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3】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4】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5】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6】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特别是还有点儿思想的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人物,只要中国人的劣根性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猛烈抨击就永远有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处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忘记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的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逆的猛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黑草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的微微光芒。如果他诞生在其他年代,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徘徊,先生却早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得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漩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的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道路。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焦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野草》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

鲁迅原名是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xx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的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是:这本书收录了鲁迅先生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佳作,以及“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所著的《回忆鲁迅先生》。其中回忆散文诗集《朝花夕拾》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颇具影响力的散文诗集《野草》,描述出作者在新文化统一战线分化以后,在彷徨中探索前进的思想感情;《故事新编》是以远古神话的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则为读者重现出了一个极具魅力文化的鲁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鲁迅的文章里有“虚实结合”,“点面结合”等,的写作方法,使我意犹未尽,这时候我才感受到鲁迅的童年原来是那么美好,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还有老舍对鲁迅先生作品的评价: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不是个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鲁迅先生的恰好赞同。对于这句话,我似懂非懂。我觉得这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看过了“鲁迅全集”的目录,就没有人敢说鲁迅先生不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渊博”两字不能够表现出鲁迅高超的文笔技术,只能是在夸奖鲁迅的词中算是沧海一粟的了。

叶圣陶也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一代文豪回忆难以忘怀的年少往事的不朽名作,以浓郁的情感写就了充满深刻寓意的散文诗集,多角度的刻画出了这伟大的文学家——鲁迅。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8】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鲁迅野草的读后感【篇9】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如今,中国人民受欺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历史,记住野草那不屈不挠的精神。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7篇


写读后感应该要注意什么?现在很多人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不由为它的故事情节感叹。 以阅读笔记的形式,挖掘书籍的深层含义,编辑针对您的需求精心打磨出一篇内容完备的《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1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十分的贵,还有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光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光,延误最佳治病时光。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个性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此刻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电影里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期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能够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2

父亲的病读后感1000字 读鲁迅《父亲的病》有感

鲁迅的《朝花夕拾》想必大家都熟悉,里面精选了作者十篇回忆散文,其中的一篇名为《父亲的病》让我感触颇深。

内容大体为这样:鲁迅的父亲的病了,为了诊治父亲的病,作者便请来了当时的名医,这个名医不仅诊金高,而且用药与众不同。可是用药用了两年,父亲的病依然没有好转,反而恶化了。于是又请陈莲河名医,这个医生更奇怪了,药方更是稀奇古怪,有些药更是鲜为人知,服用后又是没有效果,却又以医能医病,不能医命为借口推脱责任。后来父亲病情急剧恶化,迷信的衍太太叫鲁迅大叫父亲,直到父亲断气,后来才觉这是对父亲的错。

文章读完,我便强烈地感受到作者对那些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庸医们的不满及对封建社会的那些旧伦理及人民迷信的批判。由此,我不由想到了现代社会的比庸医更可怕的食品生产厂家。

之所以说他们可怕是因为在两个方面他们做到了完美至极。第一方面是食品制作的安全方面,很多厂家在制作过程中用了大量廉价的化学物品来代替真正的原材实料。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味千拉面的汤的制作过程,嘴里说得好听,汤是用美味的猪骨头熬成的,实际上呢?是用浓缩液勾兑而成的!这种掩人耳目绝不仅有这一例,再有千千万万路边小摊上,那香喷喷的美味油炸食物,有多少不是用地沟油制成的呢?为了利益这样做,不知道要坑害多少人?

第二方面便是在语言文字上。相信大家一定对有不含防腐剂不添加人工色素这类字眼的食品买得放心,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对产品的宣传上面,厂家对其可谓是咬文嚼字。比如说不含防腐剂,它可没说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所以当你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那些自以为安全的食品,殊不知那些厂家正在背后一边偷着乐,一边数钞票呢!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社会道德的退步,意味着人们贪婪欲望的膨胀,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逐渐消失。我们不得不反省,在以前国家混乱之时,因为动荡的社会出现了那样的人,那么而今国家富强、社会稳定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人素质的降低。

相信大家都已注意到这样不值一提却又普遍发生的事:乱扔垃圾。说起来笑话,这个不乱扔垃圾的习惯从幼儿园开始就被老师反复提及,而如今很多人却依旧没有养成,而且乱扔现象愈为严重。国家也重视,所以学校经常进行教育,但有多少是卓有成效的呢?而在外国,这样的事根本不成问题。愕然回首,中国为何却不行呢?

社会上的人如同戴着假面具,乍看是如此优秀,可是面具后就藏着一颗丑恶不堪的心灵。我们的素质到哪儿去了呢?哦,是被利益吃掉了!所以,我祝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素质,不被利益所诱惑,为国家争光。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3

一缕缕的,冒着气泡的伤感之情缓缓地从鲁迅的笔下《父亲的病》一文中散发出来,望着作者鲁迅的悲痛,我也多多少少领悟到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父亲的病》一文,选自于一本散文集名著《朝花夕拾》当我刚接到这本书,看到这个书名时,心里就有些想法了:花儿落了,人到尽头了,宇宙间的一些都退下了,我朝阳下踩着余下的落暮,伸着手拾着走了的花瓣,仿佛世界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在我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果真察觉到了这种感觉世上的白与黑颠覆了,要不然这文中的父亲又怎么会这一切都是当时的陈莲河大名医观点,认识不同,才会造成他的一种错误,那误在哪儿呢?原因自然在于他的一种不对的选择。在那样的混乱迷信社会下他毫不犹豫用医生的责任心与良心换取了本来他不该拥的虚假金钱,陈莲河先生他很巧灵地用花言巧语顺其自然的骗走他人的宝贵生命,成天弄虚作假,取得他人的信任与支持。在文中两句陈先生说的话我想,可以请人看一看,可有什么冤愆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也许是前世的事点在舌上,我想一定自然,也许可以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中小鲁迅很敏感地感受到了陈莲河的虚仂。嗯,陈莲河他的确是在推责任,但既然知道,那为什么不指出来,去阻止父亲错过佳的治疗时期,不让这场误诊发生呢?

当然,误的不止是陈莲河,还有邻居家的衍太太。看过《朝花夕拾》吗?看的人大概都知道,衍太太在这本书里是一个非常迷信的人,她宁可相信那迷信的归魂法也不让我的父亲安祥地离去。记得在文章最后几个小节是描写衍太太与我,当然,结局,父亲去世了。他既没有被我叫醒出没有安宁地离去,而是满载着痛苦告别人间。我我衍太太都互相误会了,我们都认为叫才是最后的希望,我们可能更是互相错误了。

当时的社会错了,当时人们错了,也许这件事情,这篇文章就是个错误

《父亲的病》读后感2

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以救国救民为主,用文笔批判了旧社会的腐败、黑暗《父亲的病》就是其中典型的一篇,但文中也掺杂了鲁迅对他父亲深挚的感情。

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扁额。

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这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么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可以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知道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么会相信自己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么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接着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现在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希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现在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知道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4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父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寰,留下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的呼唤。不禁叫人潸然泪下。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同时由此让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侍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进过不懈的努力,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5

重新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寻着之前读到的文章资料,在一张精致的书签停留的地方,开始了这天要读的这篇文章:《父亲的卜》。这篇文章确实先生杂文中的典型代表,读过这篇文章,便能更好的理解先生当初为何选取弃医从文,能感觉到先生那种以笔作枪的犀利!

文章着实具有鲁迅先生的特点。文章的开头先从各路“神医”说起,那些神医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给先生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但是这些回忆总归和先生自真情实感的流露了。先生以其父亲的病穿线其中,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的过程,从他们的治病救人的态度,以及那些故弄玄虚的药引。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文中便讲述了鲁迅先生在年轻时,父亲患了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于是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诊断。开了不少方,甚至提出许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药引,如:一对原配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有了这些本该出奇效的药引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得很滋润。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刻画了当时那个年代庸医的无能以及社会的黑暗。他们明明明白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另大家满怀期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医病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其实鲁迅先生批判的又何止是那些庸医,先生更加深刻批判的是当时的畸形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如同先生的父亲一样病得很重。先生对于庸医的批判其实就是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透过这篇文章,或许我更能理解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比起生病,严重的就更是精神上的疾病。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6

《父亲的病》文章大意: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阔气着呢、生活好得很、还康健,听了如何不叫人生气。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适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篇7

这是由一场病引发的对一个时代的呐喊。

本文讲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因父亲患病请了两位当地盛传“贤”名的医生治病的事,最终父亲走了,神医却逍遥自在。

这是封建社会的迷信思想结出的苦涩果实。

记忆最深的不是“神医”荒诞的言行,而是患者家人所为,不管作为父母还是子女,都认为花大量的钱请“神医”就能治好家人的病。受到当时环境的熏陶,他们尽管对“神医”的话将信将疑,却总免不了为一份奇怪的药方劳心费力,最终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与其说是庸医们丧尽医德,草菅人命,不如说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医生们迷信,随随便便看过几本书就说自己会治病,根据鬼神之说演变来的药就是灵丹妙药。百姓们迷信,面对庸医,听之任之,没有科学意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处处都能看到他的讽刺,他的呐喊:“病、病、病,迷信才是通病啊!”

这不仅是个人的病,更是中国旧社会的病。这样辛辣的、批判的笔触,犹如一桶冷水泼在烈火上,不禁惊醒了当时的社会,更提醒了站在今日看历史的我们。

父亲死前的声声叹息,敲醒的,怕是一众人愚昧的心。鲁迅先生的笔笔文字,唤醒了多少人浑浑噩噩的大脑。

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热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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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知道了鲁迅先生是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

这篇文章通过回忆,记叙了伯父鲁迅先生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待学习的认真态度、痛恨旧社会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表达了作者对伯父的敬爱和怀恋之情。

文中很多地方都表现了鲁迅先生是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例如:“爸爸跑到伯父家里,不一会儿,就跟伯父拿了药和纱布出来。他们把那个拉车的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

从鲁迅先生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高尚品质中,我想到了我自己:自私、小气,永远以自己为中心;总认为自己的事该别人管,别人的事与自己没关系;自己需要帮助时,别人必须来帮忙,别人需要帮忙时,自己却冷眼旁观……想起来真是太不应该了。

今后,我一定要改掉自己自私、小气的毛病。要学习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高尚品质,做一个乐于助人的文明人!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2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后,我对鲁迅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鲁迅去世后许多人都来追悼他,甚至有人失声痛哭,反映了鲁迅生前是多么受人爱戴。他生活在黑暗的旧社会,却同反动派作斗争。此外,他救助车夫、关心女佣,也让我忘不掉。他深切同情劳动人民,对旧社会的憎恨,就像春天般的温暖和冬天的严寒。

我们就应学习鲁迅什么呢?我认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的精神个性值得我佩服。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伟大的革命家——雷锋,这两种精神我觉得是一致的。

即使生活在旧社会、容易遭到迫害的鲁迅先生,不但没有因为害怕而退缩,反而和他们争斗到底。这又使我想起了我们班上的一名女运动员。从老师的话语中我才明白,她是参加垒球比赛中个子最矮的一员,但是她克制了那种能够恐惧,参加比赛。之后,也取得了蛮不错的成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彩。

记得在一次坐公交车的路上,外面风十分大,我注意到了一位军人。有一位老奶奶慢慢的走上公交车,寻找空座位,她的眼光停在一位军人身上,仿佛在叫他让位,但是,这位军人无动于衷,老奶奶不屑地“哼!”了一声,走到别的地方了。车停了,又有一位军人上车了,刚才那位军人站了起来对上车的军人说:“同志,这儿给你坐,我下车了。”就在他们俩交换座位时,我忽热发现窗口玻璃有一个大破洞,刚

才那位军人是为了不让乘客着凉,才一向坐在那儿的,原先是大家误会他了。所有乘客此时心里除了感激,免不了的是后悔责怪错了人。

外面是寒风凛凛,而车里是多么温暖。那位军人不就是“现代雷锋”吗?

我觉得不管是鲁迅、雷锋、还是班上那名女运动员,还有那位被人误会的军人他们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令我受益不浅。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3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是鲁迅先生的侄女周晔写的一篇。文中的主要内容有:1.鲁迅先生去逝,很多人来悼念。2.和鲁迅先生讨论《水浒传》,被伯父委婉地批评读书不认真。3.和鲁迅先生笑谈“碰壁”。4.生病时关心女佣阿三。5.救助黄包车夫。老师让我们把这些线索联系起来,讨论鲁迅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我联糸起来以后,我发现鲁迅先生是一个有大爱的人。

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亲人的人,他不是严历地批评侄女周晔读书不认真,而是善意地提醒她读书不要囫囵吞枣,并送给了她许多书。在鲁迅先生生病时,他也不忘关心女佣阿三,让她不要太劳累,这是鲁迅先生对身边人的爱。狂风大作的夜晚里,鲁迅先生细心地为黄包车夫包扎伤口,还赠与黄包车夫一些金钱,让他养她自己的伤口,这又是鲁迅先生对陌生人的爱。

鲁迅先生不仅爱身边的人和陌生人,更爱正在受这个社会压迫的人。我通过联糸鲁迅先生病得那么历害,三更半夜地写等,发现鲁迅先生用笔,用,来对这个黑暗的社会发出大声地呐喊!这才是人间的大爱啊!

读完这篇后,我对鲁迅先生对人民的爱感动了,他将他的爱,全部给了他深爱的人民。可我爱我的家人吗?我爱我的老师吗?我爱那些为这个城市辛苦劳作的人吗?

我思考后的结果有得有失。让大家都感到我对他们的爱,已经成为我奋斗的目的,我会在过马路时扶那些老人,会在同学用笔时及时借他一根笔,对他们表达我对他们的爱。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将我的爱播撤到全世界,成为爱的传播使者。

这,就是我读《我的伯父鲁迅先生》的感受。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4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我深受感触。这篇课文改变了我许多的坏习惯,令我受益无穷……

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总是马马虎虎地过目一遍就算看完了,我在看《三国演义》时,把许多人物弄反,居然有一次我误认为曹操三顾茅庐!!!还有许多片段我看不懂,就乱看一遍,看下一页。但是,读了这篇课文中鲁迅教“我”读书的片段后,我明白看书就要看好书,既然看都看了,就要把它看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囫囵吞枣。

鲁迅先生乐于助人,帮忙黄包车车夫包扎伤口的片段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中,我清楚地记着,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路边躺着一个人,他痛苦地呻吟着“救命”,只见他神情痛苦、脸色苍白,双手捂着头躺在地上,地上还有一摊血,许多路人看见的纷纷走开,突然,我的脑子了飞快地呈现出了妈妈对我说的话与新闻上种种“碰瓷”事例,立刻加快了脚步,匆匆地走开了。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我觉得如果真的有人受伤的话不也会被误认为“碰瓷”的人吗?如果有好心人相助,如果那个好心人被骗后不会再也不会帮别人了吗?我想,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人,必须要到附近找保安作证或用手机拍下照片以防“碰瓷”。

我们要想鲁迅先生那样,要做一个好公民,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5

在生活中,我就经历过一次与书中一样的事情:一次,一个男孩独自玩着,突然踩到一块香蕉皮,滑到了。他大哭起来。在旁边的人,只是冷眼旁观,没有一个人帮助他,扶着他起来。有的人不帮助他,还幸灾乐祸,指着他哈哈大笑,还说他的狼狈样。后来,我看见了,就过去扶他起来,带着他玩,我们玩得非常开心。

后一天,我遇到了困难,有一题不会做。他就来告诉我这题的答案。他上四年级了,和我一样。后来,我们是好朋友,遇到困难互相帮助。

以后,别人摔倒了,我不会嘲笑别人,而是帮助他,你帮助别人,别人就会帮助你,互帮互助。只要他遇到困难,我就会帮助他,让他成为我的好朋友。

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热心地帮助比人。这样,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也会使自己更加快乐。我明白一个道理:你只有帮助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我会帮助比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自己变得更加快乐。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自信。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6

既伟大又著名的高尔基名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因此,读书能使我们进步,能使我们幸福、开开心心的。所以我酷爱读书,最近我又读了一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读后受益匪浅、思绪万千。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浙江绍兴人。他小时候读书的名子为豫才,到1918年5月,才首次用“鲁迅”做笔名。《狂人日记》是他发表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鲁迅的一生创造和翻译了不计其数的作品,如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等,小说集《呐喊》、《仿惶》、《故事新编》等等的作品。他被伟大的领袖毛泽东主席评价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啊,鲁迅永远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主要记叙了作者对鲁迅先生和自己之间发生的四件小事的过程,从而说明了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崇高的品质,表达了作者对鲁迅先生深深地怀念之情。啊,鲁迅的的确确是一个爱人民,爱劳苦大众的人。鲁迅时时刻刻的关心着祖国的命运,他迫切希望劳苦大众能早日脱离水深火热的生活,鲁迅为祖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课文中还有许多含义深刻的句子。如鲁迅先生说的:“哈!还是我的记性好。”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鲁迅先生在夸自己,但这句话却包含了鲁迅先生在委婉的批评作者,要让作者知道,读书要精读,不能囫囵吞枣,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读懂含义。还有一句话也是鲁迅先生说的“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四周很黑,很容易碰到墙壁。但这句话的含了义是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不公平等,更是希望千千万万的劳苦大众早日起来推翻这个黑暗、不平等的社会,建立一个光明的新中国。

读了这篇课文,更让我懂得读书要精读,不能囫囵吞枣;在生活中,要为别人着想,甚至要像鲁迅先生那样,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得少。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7

“捧着一颗心去,不带半颗草回”这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鲁迅先生爱看书,用他那个尖锐的"笔杆子”与当时腐败的政府作斗争,他多次碰壁但他没有缴械投降,在文海中义正言辞地辱骂,当时政府的无能,诉出了平民生活的艰苦。

在文章的第二标题中作者问鲁迅先生他的鼻子为何是扁的?鲁迅先生说了一个笑话:“小时候在捉迷藏的时候天天撞到墙鼻子就扁了。”鲁迅先生不是胡说,由于他的作文多次辱骂政府也因此多次被捕,他的生活是多么的坎坷,这样的他不碰壁才怪。可是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他,他多次摔倒站起来多次失败站起来,他的意志坚强不定,为了逃脱政府的抓捕,他的一生不知用了多少个笔名!

在文章的第四标题中鲁迅先生救助了一位受伤的车夫,体现了他体恤民情的精神。文章中有一个情节震撼了我:"鲁迅先生半跪着为车夫擦药包扎。”半跪着说明什么?他说明了鲁迅先生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大家也不难忘记文章中的另外一个请节,车夫他没有鞋,这说明当时百姓的困苦以及为何中国二十世纪的悲惨。

鲁迅先生他一生写作无数,其多数在写政府的腐败无能。在第三章中,欢乐喜悦流溢在鲁迅先生的面容上,春节的烟花放飞在天空中,鲁迅先生的子孙们,在春节热闹的街市上狂欢,看到百姓们欢乐,鲁迅先生第一次笑了…

为国造福,体现民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在人们心中是一个受爱戴的人。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8

灯光下,我打开语文书,一行醒目的标题映入我眼帘:《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我再一看作者,是我国著名文学家鲁迅的侄女--周晔。鲁迅说的话,总是包含着深刻道理,那么,这篇文章有什么深刻的道理呢?我迫不及待地读了下去……

初读课文,难免对一些句子不理解,如:"你想,四周围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鲁迅说的这句话,难道仅仅是说四周围特别黑,很容易碰到墙壁吗?我又将课文读了几遍,细细琢磨了很久,终于悟出了其中的道理:鲁迅先生是用玩笑的口吻、令人深思的语言有力地抨击了黑暗的旧社会。在那暗无天日的旧社会,人民失去自由,革命者处处遭受反动派的迫害,人民的革命斗争处处遭到反动派的镇压。我不禁想起现在的社会:人民充满自由,每家每户安居乐业,丰衣足食,与原来的旧社会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对于鲁迅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能过上现在这样的生活,那真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呀!可是现在有一些人,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太不懂得珍惜眼前这么美好的幸福时光了。

文中还有一句话让我一下子不理解,便是伯父让"我"谈《水浒传》中的人物,我张冠李戴地乱说一气时,伯父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一开始,我还真以为鲁迅先生是说自己的记性比侄女好呢,细细品味,才明白鲁迅说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委婉地批评侄女周晔读书不认真,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想到这一层,我不由想起自己读书的情形来:自己看书不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吗?感兴趣的就认真看,不感兴趣的就像走马观花似的粗略浏览。今年暑假我看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现在是哪三部曲都忘了。读了鲁迅教育"我"读书的这件事,我发誓以后看书一定要认真、仔细,再也不马马虎虎了……

读完《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相信无论是谁,读了这篇文章都会深受感动和教育的,我就学到了很多很多……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读后感 篇9

书是知识的海洋,任我尽情地遨游、尽情地品尝;书是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随心所欲地飞翔;书是辽阔的草原,任我自由自在地奔驰。所以,我酷爱读书,只要有书,我就高兴。

今天,我又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本文通过鲁迅的侄女周晔小时候对伯父鲁迅先生印象最深刻的四件小事的记叙,刻画了一个忧国忧民,关心劳苦大众,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鲁迅。

“在一次餐桌上,伯父跟我谈论《水浒传》里的人物和故事。不知道伯父怎么会知道我读了《水浒传》,大概是爸爸告诉他的吧。老实说,我读《水浒传》只不过囫囵吞枣地看一遍,只注意紧张动人的情节;那些好汉的个性,那些复杂的内容,全搞不清楚,有时候还把这个人做的事情安在那个人身上。伯父问我的时候,我就张冠李戴地乱说一气。伯父摸着胡子,笑了笑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听了伯父这句话,我又羞愧,有悔恨,比挨打挨骂还难受。”读了这段让我懂得鲁迅先生是教育他的侄女,读书要认真,是委婉地批评。从此,周晔读什么书都不再马马虎虎了。读了这段,让我受益匪浅,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马马虎虎,我一定要改掉这种坏习惯,认认真真地读书,读透书中每一个字词的意思,将书煮熟煮透,掌握书中全部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一个优秀的学生。

在救护车夫的故事中,让我知道鲁迅先生爱人民,爱劳苦大众,痛恨旧社会。“有一天的黄昏,鲁迅先生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拉黄包车的坐在地上受伤呻吟,车子扔在一边。于是他们马上把那个车夫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鲁迅热爱劳苦大众,痛恨旧社会,他迫切希望早日推翻黑暗的社会统治者,让人民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让我懂得要助人为乐,要多关心同学,要学会感恩,要学会读书,要有远大的理想。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