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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2.23

最新物业服务合同精华6篇。

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将带您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的背后故事请跟随我们的脚步,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越来越多人认识到纸质证明的重要性,我们是常常要用到合同这种重要文件的。签约合同可以让合作双方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物业服务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 ;

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邮编: 。

乙方:(受托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幢][座]

单元 层 号;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服务内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四)保洁服务;

(五)绿化养护服务。

(六) 。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第五条 乙方提供给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中 级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5。)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其他服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6。)

第六条 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八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费用调整方式: 。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 [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第十条 业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未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交付满一年后,业主按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四条 停车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车辆停泊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

(一)机动车车位(库)租金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库)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库),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按 元/个·月标准向车位(库)使用人收取,扣除相关税费和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车辆停泊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 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 元/个·月

2、摩托车: 元/个·月

3、电动车: 元/个·月

4、自行车: 元/个·月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七条 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的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 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

(七) 。

(八) 。

(九)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 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名册;

5、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业主应对乙方开展物业维修养护、清洁卫生等物业服务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

(六)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并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约定。

(七) 。

(八) 。

(九)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管理制度。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可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五)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六) 。

(七) 。

(八) 。

(九)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六)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向甲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保管的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名册;

5、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七) 。

(八) 。

(九)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本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水电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物业使用人,并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如双方不能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擅自提高部分有权拒绝交纳;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经乙方书面催缴,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应当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五)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业主专有及专用部分的任何受损,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六)乙方曾向甲方或业主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所致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等)。

(七) 。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伍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存档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物业服务合同(篇2)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客):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学校的物业管理方,乙方有意租用甲方物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学校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该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用途为教学和办公。

二、租期

本次物业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该物业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总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租金按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乙方需在每个计费期的第一天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合法出租,并保证物业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收取租金;

(3) 甲方应承担物业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使用权利,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合理使用该物业的权利;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3) 乙方应爱护该物业及其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或赔偿;

(4) 乙方在使用该物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照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付租金的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甲方未能保证物业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或者未能及时修缮物业设施设备,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对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客):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篇4)

签订地点: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_______小区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20xx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20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20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xx年2月15日至xx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20xx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xx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20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xx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篇5)

一、主营业务收入(物业服务费总收入):

减:主营业务支出:

1.综合管理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

物料及能源消耗费用。

2.共用部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

物料及能源消耗费用。

3.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范本提要: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小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本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和财务状况公告如下,希望得到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绿化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

物料及能源消耗费用。

4.清洁卫生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

物料及能源消耗费用。

5.秩序维护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

物料及能源消耗费用。

6.折旧费。

7.其他费用金额超过总支出1%的标注明细。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支出。

加:其他业务收入。

1.车位服务费收入。

2.装修服务收入。

3.共用部分服务收入。

其中:外墙及电梯广告提取酬金收入。

公共场地服务提取酬金收入。

其他共用部分提取酬金收入金额超过总支出1%的标注明细。

4.有偿服务收入。

其中:维修服务收入。

家政清洁服务收入。

其他收入金额超过总支出1%的'标注明细。

减:其他物业支出。

1.人工费用。

2.外包费用。

3.物料能源消耗费。

4.其他支出金额超过总支出1%的标注明细。

利润总额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收入,减其他物业支出。

酬金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获得利润。

净利润。

附表2。

物业服务合同(篇6)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 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 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 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 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 元,小时收费 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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