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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12.17

亮剑读书笔记。

笔者已根据您的要求整理了一篇“亮剑读书笔记”的文章,并提供了实现方法和步骤,请您查看。人的生活可以通过持续阅读来充实自己,如果读书时能够思考,还可以促进个人的成长。读完一部作品后,心中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新的感悟。我们可以通过书写文字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真实感受。

亮剑读书笔记 篇1

亮剑读后感

剑,古之兵器圣器至尊至贵,曾被历代王公显贵、文士侠客、奉为神器顶礼膜拜,从西周到清末,象征身份地位的佩剑之风盛行一时,剑又是杀伐斩决的利器,它是王者问鼎天下的霸气,它是将军纵横驰骋的骁勇,它是侠士扫除**的利器,它已不是物质的了,而今它已成为一种精神的代表,这就是象征着中华民族威武不屈、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亮剑精神。

如果祖国受到侵犯,热血男子汉应该自强不息,喝家乡的酒。一旦英雄离开,他会让鲜血染成最美丽的花朵,洒在我们的胸前。伴随这激昂的旋律,主人公李云龙和他的战友们奋勇杀敌,前赴后继的壮烈场面—浮现在眼前,李云龙在作战中,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逢敌必亮剑,绝不含糊,在对手面前要勇于亮剑,这才不丢脸,亮剑就是宣言,它宣告中华儿女誓死捍卫国土,坚决抵抗侵略的决心和意志。

亮剑是一种胆识和气魄,在影片中,多次出现了李云龙带领部队与自己强大敌人顽强战斗最终赢得胜利的场景,骑兵连为了掩护部队撤退,被几倍于自己的敌人包围,但他们仍然昂然面对,一次次催马挥刀,呐喊冲杀;到最后只剩下了连长孙德胜,他目光坚定、面无惧色在那一片显得异常空旷的原野上,一边嘶哑的喊着骑兵连进攻,一边用只剩下的一只手臂挥舞战刀冲向敌阵,是何等的英勇、何等的壮烈,这就是面对危险、困境显现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这种亮剑精神激励和感染了每个中国人,也让侵略者佩服,正是凭着这种亮剑精神,李云龙和他的部队才会威镇敌胆,才能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读后感

《亮剑》是以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不断发展壮大的环境为背景,它刻画了一个战场上的传奇人物——李云龙,他近乎完美,但又缺点十足。

他,是一个完美的指挥家。李云龙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农民气息浓厚。在军阀混战、人民贫困的时代,他属于最革命的群体。从红军长征到抗日战争再到解放战争,他指挥过无数次战役,曾与警卫员双入敌区,杀死日军多名军官,给日军以重创,因此而升职,后因杀死被招安的土匪而被降职,曾三降三升。

他创造了战无不胜的神话。日本人花了10万元买了一个人头,但没人能赚到钱。从独立团到野战军,由于一个火爆的领导,全团、全军官兵的脾气变得火爆起来。他拥有超乎常人的军事才能,似乎他就是为战争而生的,离开战场,他的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这使得他晚年非常寂寞,他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他在战场上决不会退缩,即使他知道前面的路不清楚,他也会勇敢的。即使是牺牲,也只有前胸迎接子弹,而不是后胸、大海、血肉,才显示出英雄主义。

他,是一个孝子严父。李云龙曾与母亲沿街乞讨,母亲总把食物留给他,不料母亲饿死途中,每当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回想往事,他都潸然泪下。在三年的经济困难中,家里没有大米。保姆觉得她拖累了李家,于是绝食了。李云龙却把张某的母亲当成母亲说:

李的家人和她的家人是一体的。李的家人将与她同甘共苦。李家吃什么,张妈妈就跟着吃。几句平凡的话语,道出多少人间辛酸啊!

亮剑读后感

在生活中,也许有人会指导我们如何创造生活,也许有人会帮助我们如何找到幸福。但自己的生活由自己去过活,自己是自己天地里最自由的鸟儿,不受羁绊,不遭束缚,展翅在自己的天空中绘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蓝图。

快乐不止一种,别人可以那样快乐,我可以这样快乐。

在我看来,一切权威都不是权威,别人可以影响我,但绝对不可能命令和强迫我去做。

在这里,我也希望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要刻意追求任何东西,要独立。应该是自己的,要拿起来,不要害羞;不应该是自己的,要放下,不要依恋。

亮剑读后感

前几日又看了一遍《亮剑》,除了见识到李云龙将军强烈的个性以外,还领悟到了一个道理。

全国解放后,南京军事指挥学院任命国民党正规教师任教李云龙等中共领导人。这位正式教师对军事事务很在行。他不仅对二战中的一些著名战役了如指掌,而且能给予深刻的分析和评价。但就是他,为什么还当了斗大字不识一个的李云龙的俘虏呢?

除了当时的国民党不得民心以外,我想国民军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太不注重实际情况。马谡失街亭的古训难道还不值得思考吗?

当时李云龙将军在学习《孙子兵法》时以外地发现原来书中介绍的许多兵法就是自己在实际战斗中所用的战术。

我想李将军有了文化之后,也可以写一部战争艺术,一部融合了自己和同志战斗经验的战争艺术。这本书肯定和他本人有同样的个性。

亮剑读后感

这种大敌当前、困难面前顾全大局,不顾个人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崇高精神是取得这次战役胜利的关键。商场就像战场。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今天,这种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服务、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试想,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困难呢?

亮剑读书笔记 篇2

干工作,人都需要一种精神,需要一种勇气,那就是永不言败、不怕困难、知难而上、勇往直前的精神和勇气。

读完都梁写的《亮剑》(解放军出版社。2005。3)后,我感到最具有此精神的人物,那就是主人公:李云龙,他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

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与气质。任何一支部队都有着它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与性格,是由这种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与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国家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靠的就是我们的军队广大战地指导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是我们国家军队的军魂:剑风所指,所向披靡。

《亮剑》中孔捷在遇到日本山崎大队的时候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当他被撤职的时候对李云龙说过这拨鬼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如果在这个时候李云龙害怕了,失去战斗的勇气的话,何谈后来的全部歼灭山崎大队?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困难的,关键看我们如何去看待困难、正视困难。如果每次遇到困难就躲开,那么永远只能远观胜利,只能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迂回,永远无法站立在胜利的阵地上。有的时候困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有勇气抽出宝剑,敢于亮剑拼搏,必能砍开一个缺口,冲出重围。

亮剑精神是一种勇气,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我们也要勇往直前,豪不退缩;亮剑精神是一种团结的力量,一个优秀的集体,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豪气当头,饱含着势不可当的爆发力和强大无比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也是一种气魄,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著,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亮剑精神还是一种敢于战斗、善于战斗的精神,是一种自强不息、主动出击、锲而不合的行动力,是一种敢于负责、压倒一切的霸气。亮剑精神不仅是军魂,还是工商事业和个人发展壮大的精气神。亮剑精神正以一种狂飙突进的冲击力,被许多单位和知名企业作为竞争与强势发展的战斗决胜力!“亮剑精神”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深入到各行各业,唤醒了人们心中沉睡已久的“扬眉剑出鞘”的英雄情结。

勇气可嘉,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

《亮剑》中,战争把这群军人塑造成职业军人,他们的事业就是消灭对手,取得胜利。他们在战场上进行残酷的厮杀,他们之间的较量,不仅是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较量,更是狡猾与更狡猾、机警与更机警、勇敢与更勇敢、野蛮与更野蛮、坚强与更坚强、幸运与不幸运的之间的格斗!这是以往军事的战争题材作品中很少出现的。

人的一生就如同在打一场持久战,我们每天的工作中都有可能遇到想象不到的困难,这个时候如果你退却了,就有可能失去机会,被淘汰出局。因为在这个不进则退的时代里,你别无选择只能快步前进,永远不要企盼有第二只贪睡的“兔子”在前面等着你。人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就必须把握住身边的每个机会,像李云龙那样视困难如草芥,手持利剑,才能突出重围,拥抱成功的光环。

亮剑精神不但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凡事争取就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不争取成功的概率就只能为零。只有站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用更广阔的视角去筹划一件事,去洞察周围的世界,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人的存在很简单,但是人的生存很艰难,成功更艰难,因为它需要我们给予生命更强大的智慧和力量。这本《亮剑》小说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教我在工作中如何亮剑,以气势和本领攻克一个个难题和堡垒,劈出一片让自己能施展拳脚的天空,和我们的工商队伍一起朝着不断前进的方向奔跑,拥抱成功的太阳。

亮剑读书笔记 篇3

丰富多彩的寒假开始了,我利用假期时间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曾经被改编成著名的、独领风骚的抗日电视剧。其中主人公独立团团长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逢敌必亮剑。”说到这里你一定猜出来这本书的书名。他就是著名的企业家都梁的作品《亮剑》。

主人公独立团团长李云龙是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雪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念是: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在战争与和平的时空转换中他的命运注定要充满悲欢离合。

《亮剑》中出现的军人,我都很喜欢,不管是敌人还是中国人,只要是军人身上都必定充满了足智多谋,为自己国家勇敢献身的精神。不过我痛恨的是那些出卖自己国家的汉奸,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他们就不觉得丢人吗?难道就不觉得可耻吗?与其苟活不如像李云龙他们一样铁骨铮铮、勇敢向前。

全书记述了抗日的八年之战,还有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战争一直到。一个一个的战争故事读起来让我手不释卷。最后作者以一个悲伤的结局结束了这本书。

书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着亮剑精神。仔细的读就会体会到其中的奥妙。其中震撼我的地方就是李云龙在国家与朋友楚云飞之间的选择。他为了国家不惜和朋友在战场上刀锋相见。

我从这本书中领悟出一个道理:做人应该做李云龙这样的人,做一个坚强的、做事坚持不懈的人。

亮剑读书笔记 篇4

最先被这本小说吸引的,是那自铁汉李云龙口中喊出的震撼人心的一句:“敌人是前面的一座山,一座垒,我们就算倒下,也要爬起来,亮出手中的剑,向他们刺去!”每次想起都热血沸腾。《亮剑》是描写抗日战争时期的一本小说,曾经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在各大电视频道竞相热播,每次复播都有很多人追着看。

那铮铮铁骨的李云龙,永远都是跑在战士们前面的英雄团长。还有赵刚,他为独立团出谋划策,在团长意气用事时做出冷静的判断,是他让整个独立团井井有序,严守军规。还有魏和尚,段鹏等一大批奋勇杀敌,拥有一身绝技的革命士兵,他们置生死于度外,把夺回领土主权作为活着的最大目标,面对生死,他们视死如归,哪怕烧红的烙铁印在胸口,哪怕鞭子抽打得皮开肉绽,哪怕以家人的生命来威胁,他们都咬紧牙关,坚决不透露党的一丝消息。他们都是英雄!

虽然他们这些如传奇一样的共产党人是都梁笔下的小说人物,是虚构的,但我深知,他们所代表的是那些无畏无惧,为国献身的一大批前仆后继的革命人。他们是共产党的化身,他们是共产党骨子深处的国魂!

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就是这样的一批又一批的共产党人战胜了外敌,战胜了国贼,将国家统一,一直以正确的方针引导着我们大步向前走去,引领着国家的进步和发展,走在世界之前!

我们总是说我爱我们的党,爱我们的国,我希望祖国繁荣富强。但这一切并不是靠空说来实现的,我们要以实际方式来爱!并不是说每个人非得拿起枪到战场上拼一拼才叫爱国、爱党。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学好知识,早日成才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奋斗目标。然而,我们的努力需要一个明确的方向——成什么样的才,怎样才算是个人才! ( )

我也想大声地喊出李云龙的那句话,只不过“敌人”是我们发展中遇到的挫折与磨难,而“亮出的剑”则是亮出我们新一代青少年的无限潜力。

我们的胸中怀着远大的理想,我们的眼中有着坚定的信念。我们身上早已鼓足了干劲,我们正迈出坚毅的步伐!我们的身上早已鼓起了干劲,我们正迈出坚毅的步伐!我们确信:凭着今天和明天的努力,我们这一代中国青年将把中华这个伟大的国度建设得更加美好,必将在21世纪这个崭新的年代,使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屹立在世界之林!

爱我们的党,爱我们的国,朋友们,加油吧!

亮剑读书笔记 篇5

《亮剑》是都梁的一本军旅小说。我看了《亮剑》这部小说,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是一部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的小说。片中刻画出了一个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的军人李云龙,他带领的八路军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他也曾失败过,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经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还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这是李云龙的最后演讲中的一句话,其中还有一句话也给了我很深的影象:“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是民族的风貌;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的猛攻;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也坚决不放弃!但我好像就不太经常能够做到这一点,一碰到一点小困难就掉头或绕道。相信以后我不会再这样了。

当然《亮剑》也讲了当时艰苦的生活环境,那时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说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各位革命前辈用鲜血,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现在这样吃家肴,穿名牌。即使有这么好的环境大家还是不好好学习。听我的长辈讲过,还嫌这嫌那不好,我想如果让现在的孩子们去体验一下当时的那种生活环境。大家一定会有很大的感触和改变。

如今生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把握好每一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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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书笔记


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也许大家都曾经读过作者写的作品这本好书。读完书之后,可以利用文字将书中的内容,写成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推荐了一篇精彩的“三剑客读书笔记”文章,希望您可以从中受益,强烈建议您收藏此页以备不时之需!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

[三剑客读后感]三剑客读后感1.

我对〈〈三剑客〉〉非常喜爱,它与〈〈基-督山伯爵〉〉一样,充分体现了大仲马想象思维超凡脱俗,构织故事别具匠心,刻画人物独具特色,三剑客读后感。他笔下的主人公达达尼昂,是一个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疾恶如仇的小伙子;另外三个伙伴各自的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阿托斯少言寡语,为人一言九鼎,遇事冷静沉着,处事沉稳老练,关键时刻是主事的灵魂与统帅;波托斯注重仪表,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头脑简单,胸无城府,过于大胆,鲁莽冲动,贪恋钱财;阿拉米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尔雅,关键时刻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达达宁和三位剑客通过欧洲骑士风尚的决斗成为了朋友。尽管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忠于路易十三。

2.《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翁接受父亲的三份礼物是故事的开始,也是一个无底洞,引诱你走出下一步,一口气吃掉。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读后感《三剑客读后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们在喜欢一个人的同时,也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虚,很好。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坚忍不拔、不畏艰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3.最近读了《三剑客》这本书,感慨万千!

《三剑客》(又名《三个火枪手》)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船长的房子里,他遇到了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和阿拉密斯。通过欧洲骑士风尚的决斗,四人形成了生死攸关的知己,与**势力展开了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

”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

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2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3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4

在校园中,有三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被誉为“校园三剑客”。他们分别是:刘德华、张学友、黎明。这三位学生都拥有非常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质,他们不但在学习上表现出色,还具有超凡的领导能力和社交技巧。他们平时在校园上活跃着,成为了身边同学的楷模和光辉榜样。

刘德华是着名的联合班长,他在学校里很出名,大家都很敬佩他。刘德华的优势在于他领导班级时总是聆听别人的意见,并且能够迅速解决困难,使班级能够顺畅地运转。他擅长与人沟通,有时候会请同学帮忙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促进学习进程。他通过带头积极参与各种活动,鼓励班级成员们积极参与到集体中来,真正实现全员参与。

张学友是学校里的一匹黑马,他经常在学校里参加各种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张学友在诗歌朗诵方面有出色表现,能用深情的诗歌吸引同学们的关注。在演讲比赛中,他总是能够最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让人深思,让人感动。张学友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让同学们听到他们想听的,鼓舞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争取美好未来。

黎明是学校里的一位领袖人物,他极其受欢迎。黎明总是展示出非凡的技巧和超凡的领袖魅力,吸引了大批学校里的同学追随他的步伐。黎明非常擅长管理人员的技巧,他很懂得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让他们感到愉悦并挖掘出更大潜力。在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黎明总是给人以迷人的感觉。他所引导的班级活动效果非常出色,使他的班级成为学校里最受瞩目的班级之一。

总之,这三位学生的优秀和成功,都来自于他们的追求和奋斗。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的青春和热情。他们的成功,得益于他们积极进取、勇毅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们赢得了许多的荣誉和称号,并成为了许多同学心中的模范。因此,让我们一起学习这三位校园三剑客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努力付出,让自己在校园里变得更加优秀,实现自己更高的奋斗目标。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6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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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1

没看之前就听过这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看到了月亮。以为是书中的某一句话,其实全篇都未提及月亮与六便士。看到一半才知道这是主人公原型是画家高更,佩服他被心中那股力量牵引着抛家弃子去追求心中真正月亮的想法。看的后面也越来越理解他,前面看的有些讨厌,无理的人,也变得可爱,能够理解了。

这是看的第一本毛姆的书,写作手法第一次见,新鲜活泼,好似直接讲故事的人。后面又好像从别人的视角里讲故事。

巧的是今天竟然翻到以前收藏的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话

毛姆 | 月亮 与六便士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否则他是不会感到满足的。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生多么矛盾,我不知道诊治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很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我觉得,大多数人都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妄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保险的生活。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她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2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3

40岁的斯特里克兰特突然放弃了在伦敦拥有的优渥生活,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只身一人跑到巴黎开始了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绘画生涯,他突然之间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任何物质世界,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只追求将他所看到的美描绘下来。而斯特里克兰的太太看似善良单纯,却在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后暴露出了只在意他人的看法,穷尽一生追求物质虚荣的本质。

你也许以为这是一部歌颂理想的书,将追求梦想的人衬托得无比高尚,讽刺现实的虚假,但毛姆却到处反套路,真真实实地呈现了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和现实的残酷。人性并不分对错,即便是伟人,一个传奇的画家也并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而故事的结尾,也丝毫没有按照传统的名人传记将其不幸的死亡一笔带过,只是着重强调他带来的精神财富,而是花了大篇幅,通过不同人的视角,拼凑出他从找到自己精神家园到不幸的发生再到死亡的一步步过程,让读者慢慢地了解了斯特里克兰特的精神世界。

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刻就是,斯特里克兰特恩人的妻子布兰奇背叛了自己的好丈夫只为了和斯特里克兰特一起生活,但最终却在被斯特里克兰特抛弃后自杀了。当作者评论到她的死去时,却这样说到:“这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几乎没发生一样,世界已然继续,并没有谁因为这件事而活的更惨,她的丈夫虽然当时悲伤,但不久后就会走出阴影,而斯特里克兰特根本不会在乎,至于布兰奇,无论她带着怎样的光明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到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不禁让我思考了好久,在自杀率高居不下的现代城市,如果我们来过和没来过一样,那么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斯特里克兰特本来是一个长相平凡,个性平凡的银行家,不善言辞,但却出乎意料地突然丢下一切,穷困潦倒,只身去巴黎学画,已经是四十岁的年纪,而且也并看不出任何绘画天赋,而当作者以现实质问他时,你有绘画天赋吗?即使你有也并不一定能成为一名著名画家,他说:你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无论他游的好不好,都要奋力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特并不是一个负责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毫无遮拦地展现着自己的欲望,极度自私的人,歧视女性,藐视现实,一点都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男人。但他唯一可贵的是,他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从未放弃挣扎,即使很少有人认同他的作品,但他也根本不在乎,对于这样的人,社会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但他也因此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而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小岛上,他终于可以被人接受。塔西提岛与欧洲本土,一个是标准化,格式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按道德标准生活,即使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在殖民地的世界,斯特里克兰特从未被当做怪人,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背景,中国人,土著,白人,环游世界的水手,见到这里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未曾谋面的家乡。

他在那里娶了崇拜他而且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的当地女子,有一片可以维持经济的土地。没有人再视他为异类,只是把他当做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每天面对碧海蓝天作画,正当你为他舒了一口气,庆幸他也许可以这样终老时,被他藐视的现实最终还是找上门来,他得了病,情况越来越糟,在用尽最后的精力完成最后一副奇迹般令人震撼的壁画后就凄惨地死去了。而那幅用生命描绘的奇迹居然被他的妻子根据他的遗嘱烧掉了。也许在外界看来很可惜,但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在乎,对于他来说,一生的绘画并不在于完成,而在于追求的过程。

戏剧性的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出名后,他曾经抛弃的夫人也自豪地向传记作者介绍他的生平,丝毫忘记了过去怎样痛恨他。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4

起点文都没这么假的,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推崇呢?

当然看看那个时代,普通人束缚可能比较多,这部小说唯一的价值也就剩下那点“为了理想放弃优渥的生活”了。其余的全是糟粕。首先,主人公完全不是高更的性格。高更热爱女人,热爱他的孩子,高更的妻子读过之后说,这不是她丈夫的性格。这种相当冷酷自私的画家,画的东西又恐怖惊人的,我觉得像毕加索多一点。毕加索坑害了很多情妇,死的死残的残,这个剧情是不是很熟?

其次,毛姆书中夹带了太多仇女言论。人性共同的恶,他让女人承担骂名。其时女子依附男人是社会常态,毛姆对性格菟丝花的女人极尽嘲讽,又不挖掘深层内涵,纯粹把恶意撒在女人身上。

最后就是人设超级不合理了,杰克苏都没这么苏。起点文的男主至少长得帅又有钱才有女人投怀送抱。看看这个男主,穷困潦倒,长得丑,性格冷漠,这种人居然会有女人扑上来,还为了他自杀?就算穷渣男也要嘴甜的。还有那个他的老婆,年轻漂亮自带房产,做家务赚钱带孩子,非常喜欢被家暴,十七岁看上一个五十岁的穷丑老头。一开始不喜欢他的女人会爱上他然后自杀,一开始不喜欢他的男人会为他破例而且崇拜他。

夹带私货的仇女YY文,那么多文青还一个劲自我感动,发那些让人看不下去的感悟。我对国民阅读思考能力不抱希望了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5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 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于是你就去找一个女人,一个粗野、低贱、俗不可耐的女人,一个性感毕露令人嫌恶的畜类般的女人。你象一个野兽似地扑到她身上。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 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月亮和六便士优秀书评2:

这是一本你无法轻易进入可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不下的小说。据考证,书中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就是后印象派画家高更。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高更的画作本身价值连成,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受到了更大的关注,于是他成为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不知是被小说神话了的高更还是高更成就了小说和塔希提,反正事到如今,早已难分难离。

有必要先对书名做一番解释。月亮是仰望星空,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脚踏实地,代表现实生活,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对两者的追求展开。有一个评论家曾经说毛姆的另一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普-嘉里像很多时下的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星空,却时常忘记要脚踏实地。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决定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现代社会的归属感问题

作为出生于19世纪末,活跃于20世纪初的作家,毛姆已开始关注“心灵的归属感”这一至今仍困扰着诸多现代人,并一再成为作家或电影人探讨的话意的问题。毛姆在书中这样写到:“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和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在小说行将结尾之即,他又借布吕诺船长之口说出:“思特里克兰德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反柏拉图主义者

毛姆在书中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场景,丛林、椰子树、土人、古老风俗,妻子埃塔;在蛮荒乐园里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美无处不在。在那里,常识和道德失去价值,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人们无需社会规则,一切油然而生。但最终这一场景还是在主人公患病惨死后被付之一炬,不复再现。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获得盛名,但理想国究竟存在与否,毛姆还是给出了比较悲观的看法,或许这正是作者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故。

最后我想说这不是一本在公交站台上用以打发等候时间的随便的读物,而是一部激情之作,无论是对于作者本身还是画家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6

“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这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将融入自己从未见过的环境,与从未谋面的人相伴,似乎生来就和这一切相熟,在这里他终得安歇。”

“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

毛姆的笔触极为细腻,对人物、对环境的描写相当出彩,很多段落甚至可以当作散文来读。据说主人公是以高更为原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的形象,主人公特立独行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对恶劣环境的超强耐力和对名利的淡泊,以及对世俗的蔑视和傲然,都极其令人震撼!

三剑客读书笔记实用14篇


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感到力不从心?在阅读完一本作品后,我产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思考。读后感是将阅读过程中的体验和思路结晶为文字的方式,为大家呈现的“三剑客读书笔记”。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2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3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5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6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7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8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9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0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1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爱的教育》《爸妈是我的朋友》《校园三剑客》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校园三剑客》这本书。

《校园三剑客》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书中主要介绍了杨歌、白雪、张小开三人的冒险事迹,体现出了他们三人各自的特点。杨歌的特点很多,他可以听到别人的脑电波,可以悬浮到十米而不落地,双手合拢能凭空抓住万发子弹。白雪她虽然只有一个特点,但是他特点非常厉害,他能对自己接触过的动物植物,包括所有物体,过目不忘。张小开是个电脑天才,人称小比尔盖茨,在电脑上有一定的研究,曾获得博士方面的计算机最高奖项。也曾获得博导专业人的称号。

读完作文了这本《校园三剑客》,我发现自己对于不科学的事会有所冷静一些。会用比较科学的方法去解决它并验证它。这本书还教了我一些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该如何去应对的方法。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镇定,在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时,不会再慌张。

每当我读到这本书时,我就会想起两句关于勇气的名言。第一句是卡赞扎基说的: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凭一具强壮的躯体。。第二句是夏洛蒂,勃朗特说的:真实的世界是广阔的,有一个充满希望和恐惧。感动和性奋的天地。正等着有勇气进去,冒着危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

感谢《校园三剑客》,它带给了我勇气,让我学会了面对困难和永不退缩的勇敢精神。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2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村庄里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名叫歌琳,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剑客。于是,她每天都在家里坚持练习剑术。练剑时,她经常为自己加油鼓劲:准备,稻草人先生!你一定打不过我,因为我是一名剑客。有时她挥舞着随手拿来的扫帚当作道具,坚持不懈地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歌琳女孩长大了。有一天,她带上一只叫咪特的猫咪宠物和一匹曾跟随她父亲一起保卫王国的马亚历山大,并带着她妈妈的信,到巴黎找她爸爸的好朋友著名的剑客卓费先生学剑术。可由于她的经验不足,遭到了拒绝,她很伤心。可她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坚信父亲说过的话:就算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就能让梦想成真。不久,她进宫成了宫女,她发现了其他三个宫女也有这个梦想,她们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后来在宫廷政变中她们成功地救出了王子,成为了王子的保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认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了不起的剑客。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空想是没有用的,必须要付出努力,才会有等量的回报!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最后,不能半途而废。一个有梦想、有实践的人,才能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难道不是吗?是啊,即使所有人反对,也要追求你的梦想,这就是真正的勇气!以后我要勤奋学习,像歌琳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长大后成为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3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不归之河,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因此,在基地的西边,人类就是周郎的赤壁,三国……”这个第一个字是三国时期写的。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黄巾起义、董卓夺权、争割群雄、三分治国、三国归晋五个时期。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的张角,因不喜政务腐败而发动。刘、关、张在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很快就消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实力日益强大。皇后的弟弟何进,叫董卓,长期叛逆,因误信他人而入京。结果,何进被史昌杀死后,董卓上台。曹操试图杀死董卓,但失败了。董卓为了笼络人心,封袁绍为渤海太守,将赤兔马卖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攻打董。虽然被打败了,但最后还是被吕布杀死了。张飞、关羽、刘备参观山寨后,诸葛亮“卧龙”受邀。诸葛亮提出联合吴抗曹的方案,为刘备的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后,曹操灭袁绍、吕布,吴、蜀也打回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有各的阵营,曹操占领强大的北方,刘备占领川西、荆州,孙权占领江东。于是,吴、魏、蜀崛起称霸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逐渐死去。蜀国和吴国都投降了魏国的司马燕,三国在西晋统一了。这本书描绘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诸葛亮,谁是巧妙的,关羽,张飞,谁是冲动和鲁莽,刘禅,谁是无能的,曹操,谁是谨慎和可疑的。

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懂天文地理,给刘备出谋划策,有所贡献,才使他独立,不愧为“卧龙”。不幸的是,与诸葛亮平起平坐的“凤雏”庞统不幸在落凤坡被杀。

《三国演义》的“毛三访”给我的印象最深。刘备、张飞、关羽三次登门拜访诸葛亮,不怕吃苦,最后成功邀到“卧龙”。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想学会做一件事,就不要害怕挫折。他们要注意毛,只要他们用你的`诚意打动对方,他们一定能做到。还有一个故事:刘备为了替关羽报仇,带着七十万水陆大军攻打武威的时候,张飞冲动地抽打了两个部。当晚,两个心怀怨恨的部委杀了醉而不醒的张飞,一代猛虎死去。还警告我不要鲁莽行事,不要冲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本书里的人物完全暴露无遗,栩栩如生,也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是埋不住的,要改掉自己的缺点,做好每一件事。

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考级书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其中令我最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第十八篇,赵子龙单骑救主。

这一篇讲述了赵云从四更时分起,与曹军残杀,往来冲突,一直杀到天明,找不到玄德,又将玄德的家小丢了,心想道:“主公将甘、二夫人及小主人阿斗,托付在我身上,现在失散在乱军之中,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公?不如去决一死战,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主母及小主人!”四周一看,见只剩三四十个骑兵跟随。这赵云顾不了许多,纵马在乱军中寻党。那时,二县百姓,中箭着枪、抛男弃女而走的不计其数,号哭之声震天动地。赵云正走时,见一人卧在草丛中,细一看,见是简鹰。赵云急急问道:“看见两位主母没有?”简鹰说:“二主母丢了车仗,抱着阿斗奔跑。被一将刺了一枪,跌下了马,马被夺走。我争斗不得,所以卧在这里。”赵云将跟随骑兵所骑之马,借一匹给简鹰起坐一起去救主母,最后救回了主母。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助,如果别人有困难你不帮助别人,你有困难别人也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困难要互相帮助。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读书读得多,下笔之时就像有神灵指点似的。我读过的书虽没有万卷之多,但也有几十本吧,这些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园三剑客之魔棋大战》。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如:拥有超能力的杨歌,生物天才白雪,电脑天才张小开,人工智能机器人独孤求败,棋王柳云龙……

柳云龙和独孤求败下棋的时候,一不小心下错了一枚棋子,使独孤求败赢了这场世界瞩目的比赛,因此棋王柳云龙退出江湖。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人生也如下象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们要一步一个脚窝的走好每一步。

棋王柳云龙来到绿市中学,当了校园三剑客的老师,与此同时,世界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地网络被黑客恶意攻击,造成多起火车相撞事件。

最终各种相撞事件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他就是多年前打败棋王柳云龙的独孤求败。我想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的人老奸巨猾,总在幕后操纵着别人干坏事,自己却逍遥法外,比如电视上说的毒品贩子最高头领,伪装的十分隐蔽,但是最后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绳之以法。

后来棋王柳云龙又和独求败下了一局,因为独孤求败是人工智能,被人间真情给打败了,独孤求败去世后,人间恢复了往常的美好。这让我想到许多。真情最能感动人,我们的老师在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时,就比长道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我们心服口服。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是你做的事终究会浮出水面,还有不管你怎样高智能,但永远胜不过人间真情。

三剑客读书笔记优选9篇


我们应该一方面培养细致入微的阅读习惯,一方面培养快速捕捉信息的阅读习惯,这样我们就能够从作品中获得精神上的滋养。那么如何写出一篇优秀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编辑整理的“三剑客读书笔记”可以给您一些启发。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2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3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4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5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6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7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8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9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如:孔丝唐斯(应该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他们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

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 ,国王的无所事事,王后的“背叛”,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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