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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12.15

双城记读书笔记(范文八篇)。

时间像握不住的沙,早晚会流走的,一段时间的工作结束了,工作总结的撰写也该提上日程了。实践可以增长才干,经常总结工作也是增长才干的好方法,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总结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双城记读书笔记(范文八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1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爱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可以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可以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可以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后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知道露西在他身边一定能够得到幸福,一定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快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2

小说的开头便是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相信这句话大部分都不陌生,但这句话之后是什么,大部分又都不知道。为了将这句话的“逼感”发挥到淋漓尽致,自然免不了一长段的排比,才能形成恢弘的气势,让整本书提升到家国的格调。

这段话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将它对比着看,或许对选择哪个译本有参考价值,于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白话文的质朴厚实比文言文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内心,引发共鸣。

第一种翻译: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直下地狱。

第二种翻译:时之圣者也,时之凶者也,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时节,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人或万物具备,人或一事无成,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

开头这一段,便让人联想到一体两面,一个硬币必然有两个面,人具有双重性,光明和黑暗可以共存在一个肉体中。而文章便是从两个不同的国家的对比、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行为的对比,对开头这一段进行点题。

整本小说充满了古典小说特有的巧合桥段,虽然剧情冲突不断,但层出不穷的各种巧合让小说中人物精简到最少人数,因而十分适合改编为舞台剧,同时故事结构形成闭环,故事情节形成闭环,故事人员也形成闭环,戏剧张力和冲突点存在感明显。

双城指的是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故事的历史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两个不同的城市形成了对比,英国的伦敦还留有对现有秩序的维护、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而法国的巴黎在认清贵族阶级中部分荒淫无道、横征暴敛、残酷无度的丑恶后,市民革命后各种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而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

出场的人物不多,但每个人有几重身份,而且身份夹杂,不能简单通过身份判定好恶。医生曾在巴黎因揭发贵族杀人暴行而被冤下狱,在银行家及旅店夫妇的帮助下好不容易逃亡伦敦,和女儿过几年清净日子。女婿本是贵族家后裔,因看不惯家族暴行而自决于家族,单枪匹马、身无长物、只身闯伦敦,最后抱得美人归,赢取医生女儿。

大革命开始后,为了帮助曾经的仆役,女婿重返前途未卜的巴黎,结果直接被下监狱判处死刑,送他上断头台的竟然是当初营救医生的旅店夫妇。医生和女儿为救女婿被迫重返伤心地,医生利用自己曾经的经历得到同情,银行家也在其中多方活动,最后在爱慕者的帮助下李代桃僵,终于一家三口安全的逃离乱世巴黎返回伦敦。

单单看书中的人物,个性并不典型且鲜活,戏剧化成分中,标签明显。最有意思的莫过于爱慕者的角度,从他最开始的玩世不恭、到对爱情执着追求、到为心上人全力付出、到最后平和赴死。这个人物身上有较多的情感变化,反而能打动读者。同时从死去后爱慕者的角度重新看待书中的各个角色,感受到一种安详客观,坦然接受所有人所有事,接受世界的不美好,欣慰于不美好之下依然存在的美好。

同时书本中还能看到部分贵族的荒淫无德、革命运动从激烈到时空,雅各宾当权派从懵懂无章法到全面失控崩溃,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和重复,太阳底下无新事。被压迫的大多数终于爆发后,会进入一种失去秩序到无序的状态,被其中激进的小部分人莫名其妙的裹挟着,走入暴力血腥残忍的快车道,沉默的大多数无法得到期待中的平静生活。想想乌合之众、想想白色恐怖、甚至想想现在的网络暴力搜索,或多或少能看出类似的影子。

只希望能有类似爱慕者的存在,在公共舆论危机中,能有效的将矛盾斗争降温,用一种相对温和泰然的态度化戾气为祥和。当然,如果爱慕者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该是更好了。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3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4

那伟大而坚定的牺牲发生在律师卡顿身上。起初,人们认为他只是愤世嫉俗、悲观和颓废。他有着和达奈惊人相似的模样,但是却没办法在爱情的角逐中获得胜利,赢取露西的芳心。

他冷漠地告诉大家,“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但是他其实是那样的真诚、勇敢。他不求任何回报,并毫不畏惧。

虽然失落,却又给这对夫妇献上诚挚的祝福。露西用春天般的柔情抚摸他,他用大海般的柔情回报他。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的幸福。他没有去达奈,而是去了断头台,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履行了对露西的爱的承诺。

很多时候做出让步是困难的,牺牲自我成就他人更为困难。在当今社会,物欲横行,有多少高雅的利己主义者在一步步算计,争取更多的利益。人们不愿意做可能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在许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高于精神。但是,如果有一天没有良心,没有宽容,没有爱,他们都是自己,每个人都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如果你看着书和文字之间脆弱的情感会发生什么?我们不愿意去体验壮力的生活,不愿意去感受那些遥望我们的高尚情怀,那些话简直就是消耗自己额外经历的奢侈品。

世界有阴影,但亮光在对比下显得更强。总会有人愿意去努力付出、感受雨露甘霖、感受苦涩深沉,总会有人站起来并且带动其他人。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5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6

在读《双城记》之前,看过网上某一些介绍,说《双城记》虽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指出这段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写作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作者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我觉得作者为了表达自己感情思想,就刻画了当时法国革命群众的邪恶之处,体现他并不喜欢革命,甚至对革命的痛恨。他不了解革命所含有的意义,但是作者推崇主张让爱来改变世界——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

读了书后,个人喜欢卡顿,卡顿在小说被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卡顿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而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卡顿是悲哀的,也许他不应该被埋没,是为世所迫,没有人去帮助他,人们关注革命,加大压迫。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7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8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xx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xx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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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希金曾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您一定在想办法写好自己的读后感吧?下面由小编给您带来的“猫城记读书笔记”,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在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英子的成长也令我想到了我的成长。小时候,外婆总是带着我去公园消磨时间,于是公园里那一些闲聊锻炼的老人成了我幼时的“玩伴”,爱乐观健谈的“胖婆婆”,古道热肠的李奶奶,喜欢运动的“长妈妈”……

上了幼儿园后,我又结识了很多小朋友。为了一个枕头和我打架的帅帅,总爱穿漂亮裙子的婷芳,还有我的死党芊芊、豆豆,我们曾经说好要永远一起玩,变成老婆婆老爷爷不要分开的,现在却因为去了不同的学校而再也不得见了。

有一天,我在街上偶然碰到了芊芊,我惊喜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我蹦跳着冲过去想拉她的手,可是芊芊却轻轻闪开了,我涌到嘴边的话似乎也受到了惊吓,全然退了回来,我们什么也没说,礼貌地打了招呼就各奔东西了。回到家里,我伤心地问妈妈怎么会这样?妈妈说,这就是成长,成长就像一把刀,削去了这块,挖出了那块。

是啊,因为成长,很多人、很多事、很多感情,都一个个、一桩桩、一点点地离我们远去了,就像毕业时歌中唱到的: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所幸的是虽然我们总是在失去,但是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并会在我们心灵中永存下去。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总觉着自我不是个喜欢回忆往事的人,没有保留记忆的习惯,也没有儿时的老友能够叙旧,况且,有知觉的岁月何其得少,老停留在回忆里,作什么直到与学生一齐看了《城南旧事》。

总觉着混沌中的童年,没有门前澄澈的小溪,没有月夜篱下的蛙声,没有夏日老槐树的荫蔽,甚至没有呼朋引伴采蝶去,应当是忘却了吧!直到看了《城南旧事》。

觉着忘却的东西,觉着忘却的那些人那些事,却原先一向潜藏在心的某个角落里,此刻竟像潮水一般慢慢涌来。觉着了无印象的童年,觉着早已消褪殆尽的那些童年玩伴的脸,此刻竟又鲜活起来,仿佛就在眼前。其实每个人记性都一样好,只是芸芸如我们,总是不经意间失落了那把钥匙,无从开启罢了。庆幸有《城南旧事》。

一个孩子的眼眸,纯净得容不下任何尘埃,给这世界蒙上一层梦幻般的明朗。人世的挣扎与苦痛,在孩子的眼里滤去了浮世悲欢,还原成生命本来的模样。疯子也好,贼也好,贫穷也好,富庶也好,在孩子的眼里,丝毫不带有任何人间烙印,她的眼里仅有生命本身。孩子的眼神,是非人间的。

不禁觉得好笑,我们苦苦纠结的有关人本的思考,其实早有答案,因为人人生来就有一副纯净的眼眸,只是我们听任它一天天蒙尘而锈蚀了。悲哀么有点,亦不尽然。敏感如孩子,我们又何以沉浮在这世上麻木与世故是成长的代价,少有人能逃离这样的宿命,何况大多数是欣欣然的。

看《城南旧事》的时候,我一向在惊异:作者和编者何以能葆有这样清澈的眼眸,让年轻如我亦觉出自我的衰老他们在现实中是否也这般率真,压抑或戴着面具孩子般率真的人,多是不入世而短寿的,尽管其中的一部分发出过耀眼的光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童年的回忆大多是片段,因为不懂人世离合,因为无力探究世事纷扰,只能听任一切随缘而来,又随风而去。仔细想想,又有几个童年玩伴能够交代明了他们的今昔。这样的别离,比起成年之后,犹更痛切,因为多数只能留作一生的回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这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这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这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看《城南旧事》吧,如果你累了,倦了,想念母亲的怀抱了。你想要的,她会给你。如果你愿意,还能够做一个有关童年的玫瑰色的梦。梦犹酣畅,人已远离。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俩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地融进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建构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烁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的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

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苦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的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呢,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壮健的躯体;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了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劳、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她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书中这种处处洋溢的自然、纯洁、真挚的人性美,同样体现在天保和傩送两兄弟身上。沈先生既写出了他俩对爱情的忠诚、坚贞,又表现了他俩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爱翠翠,都是以感情为重的。在他们心目中,爱之所在,与世俗的钱财、地位毫不相干。傩送不选择碾房而宁愿撑渡船;天保先是选择车路(指托人提亲),后选择马路(指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以夺得心上人的芳心)。同样爱上翠翠,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爱情本身有“排他性”,但他们却都以互助互爱的德性,以一种优美健康而自然的“人生形式”,演绎出一曲平凡而崇高的爱情之歌,不能不让人为之动情。

《边城》的人性美还表现在边城人民的邻里之爱上。这里的人民质朴,不存在尔虞我诈的奸险用心,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患难与共。他们朴实无华:像老船夫拒收过渡人塞来的钱;到集市买肉时卖肉的老板给他多称一些;还有船总顺顺也总是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老船夫过世时,面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翠翠,顺顺尽释前嫌,忙前忙后……这就是湘西的风土人情,这就是质朴的边城人民之间浓浓的一份真情。良好的民风世代相传,造就了边城的山水情。

翠翠的母亲,因为终究无法和相爱的人走到一起而选择了死亡,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结束一切,真的很可惜。其实,我觉得爱情并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爱一个人也并不是非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只要他过得快乐,我想这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爱情是脆弱的,有些时候,相爱不如相知,任何爱情,一旦表白,一旦拥有,其结果往往是将爱情活生生地淡化,甚至扼杀。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吧,对于自己的幸福,翠翠也同样选择了等待,选择了让命运来决定一切,翠翠爱上了傩送,但这种爱并不外化为强烈的行为,而表现为朦胧的、隐秘的内心波动。她听着爷爷吹芦管,梦见了象征爱情的虎耳草,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不禁心都被软了。等待永远都是漫长的,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等待的结果也并一定会是你想要的,时间会把一切带走,却还是会留下一些痕迹,一些回忆,或许时间会改变些什么,但是我想真正的爱情是永恒的。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或许这就是需要我们去咀嚼的地方。沈先生的写作涤荡着清灵之感,书中的结尾也给予了我们一个遐想的空间……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小说中,大师用他生动的描述给大家展现了湘西小镇上淳朴的风土人情和美丽如画的山水景色。

《边城》描述了在湘西边境,一座名为“茶峒”小山城。茶峒风景秀丽,有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由于少数民族居多,河沿岸边高高低低的立着吊脚楼。吊脚楼是苗族、土家族等最具特色的建筑。那里虽然景色美丽,但在那个时代的人们却并不能自主地把握命运,有着悲凉的人生命运。

小说中的几位主要人物都很热情朴实。文中的翠翠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和外公相依为命,对爱情无比执着。而外公则代表着中国传统的美德,对孙女翠翠满满的亲情与爱护,可是他对现实的生活仍是无能为力,只能在孤独和无奈中死去。

文中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同时都爱上了美丽的翠翠,可因为兄弟间的深厚的情谊,都无法面对兄弟的感情,以至于哥哥意外身亡后,弟弟因伤心而远走他乡。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读着《城南旧事》,我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这记忆之间荡漾着的是一种淡泊与纯净,但也展示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以及当时社会中存在的许多不公平的待遇与无奈。

惠安会馆的疯女秀贞,饱受养父虐待的伙伴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被迫偷窃的无名青年,从小在凄风苦雨中生长的兰姨娘,最后因肺病去世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

心头漾起一丝暖意,却又略带一丝淡淡的伤感,一丝淡淡的无奈——我也曾在童年与青春的十字路口徘徊,转眼间,我就已经告别了我无忧无虑的童年了。但我们不可能让时光倒流,不可能挽回失去的岁月。然而回忆那些童年的琐事,无论是酸的,甜的,苦的,辣的,那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在我心中都是一个个辉煌而美丽的故事,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一生的一个重要的段落,是无法被现在的生活所代替,所湮没的——玫瑰色的童年是每个人的一生中最纯真、最洁净、最美丽的时光,它需要我们去铭记。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神圣吗?

“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将我们童年零落的所有美丽的故事轻轻拾起,小心翼翼地永远珍藏在我们内心的某一个小小的角落,伴随着我们,让《童年》这首歌在我们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永远……

昆虫记读书笔记八篇


同一篇文章的读后感可以从许多方面展开,而优秀的书籍通常会给予我们新的启示。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将自己从书中领悟到的真理或其他收获一一记录下来。那么,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作品呢?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一本名为“昆虫记读书笔记”的读后感写作指南,希望能够为你解决疑惑并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

前几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其中,这一章给我的启发最大。

蜘蛛,相信是我们多数人都认识的昆虫,但它有一个很坏的名声,并且一看到它就感到害怕。其实不然,大多数蜘蛛是无毒的,仅有少数的蜘蛛有毒,而狼蛛就是其中之一。

狼蛛的身手真敏捷啊!轻而易举就把一只土蜂给杀死了,土蜂成了狼蛛的一顿美餐。作者还不满足,让狼蛛与木匠蜂作战,有只胆大的狼蛛冲出来,一下,木匠蜂就毙了命。狼蛛可真不一般呀。作者再次试验,狼蛛居然把体积大自我几十倍的麻雀和体积是自我几百倍的鼹鼠给杀死了,狼蛛可真是捕猎能手啊!

狼蛛不但捕猎技能超强,它保护自我的卵的精神也让我敬佩。它把自我的卵包在一个小圆球里,随身挂在它身后的丝囊上,即使在危险的时候,也绝不会抛弃卵。它每一天都要让卵晒太阳,让小狼蛛尽早出巢。

小狼蛛出巢后,整天趴在母狼蛛身上,不吃不喝,竟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且,母狼蛛背上的小狼蛛如果不细心掉下去,母狼蛛决不会理会,让稚嫩的小狼蛛自我爬上来,让小狼蛛养成不依靠的习惯。这一点,我们的家长们应当好好地反思一下啊!

小狼蛛要与母亲分离了,可它们不会依依不舍,几百个兄弟姐妹各自与母亲分别,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建立自我的家庭。

大自然是美丽的,是新奇的,更是可爱的!让我们擦亮双眼,认真观察大自然中的神奇世界吧!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2)

19世纪末,在法国,一本令人耳目一新的书出版了,这本书共分十卷,它刚一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它就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的心血著成的《昆虫记》。在这本书中,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一本书中,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蟑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等等都被描绘的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与智慧。

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这本伟大的著作。从作者法布尔的经历中,我悟到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发现大自然的奥秘,了解大自然的规律,不是凭空想象的,要从小到大对大自然充满热情。无论是对人、动物、植物,都要带着爱心、细心和耐心去面对,这就是我自己总结的“三心”原则。

首先,充满爱心是基础,没有对万事万物的爱心,没有兴趣,你就没有了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你就不会去留心身边的一草一物,就没有了观察的动机与动力。

有了爱心与好奇心之后,细心的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细心观察,才会发现问题,只有细心观察,才不会放过身边的细微末节的变化。

观察大自然,是一个枯燥而又漫长的事情,从一粒种子,到它落入泥土的那一刻起,再到它发芽、长叶子、叶片变大、植株长高……直至开花、结果。这一个多么漫长而又无聊的事情,没有足够的耐心是不行的。

所以,只要有了这三心,才会取得成功。爱心,有了爱心,才会行动;细心,只有细心,行动才会正确;耐心,有了耐心,行动才会有结果。并且,我发现,这个“三心”原则,不仅仅只适用于观察大自然,对于我们的工作、学习来说,都是必备的品质与行为准则。

这就是我从《昆虫记》中读出的道理,或者说是一点心得吧,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您有用。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3)

《昆虫记》是著名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青竹蜂的巢是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螂蛛是蜘蛛中的毒王,当人们被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咬死后就会立刻死去等。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一样,也会有可爱的小宝贝,它们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是他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还会穿衣服,不明白松峨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爬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比人类还要高,例如给赤条蜂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的不能动,让它失去知觉,而不是将毛毛虫杀死,这样的话食物就可以保鲜了,又如舍腰蜂给卵捕蜘蛛时,只是捕小的,这样,每只都能够使小虫一顿就能吃完,也是保证新鲜。

《昆虫记》中,我还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笋叶的小蟋蟀……

我也明白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是为了人们能吃到甜的蜜,而它用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蝴蝶,七星瓢虫等等,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多姿多彩的世界吗?

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的活下去!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就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就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九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5)

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让我感慨万千:法布尔有对昆虫观察的执着,我们也可以有对学习的执着。据我了解,在法

布尔观察昆虫时,还闹过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有一天,法布尔正趴在树上专心的观察昆虫,突然有一群人指着他喊:“快来啊,小偷在这里!”最后警察来了,大家才知道认错人了,而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布尔。

这个故事,你可别一笑而过,其实这里还透露出了法布尔观察昆虫的忘我和认真。也就是他勇于怀疑的精神,让我们对蝉这种生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我们从小就听过这个故事:蝉在夏天唱歌,在秋天跳舞,到了冬天,他饿得向蚂蚁讨要麦子。对于这个故事,法布尔给于了严厉的批评。第一,蝉没有嘴,只有‘吸管’,吃不了麦子;第二,冬天没有蝉。而事实证明,蝉只喝树汁,蚂蚁却是集体攻击蝉的一大凶手。

除了有勇于怀疑的精神,法布尔还具备了严谨认真的态度。在他描写塔蓝图拉毒蜘蛛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法布尔说,人们觉得塔蓝图拉毒蜘蛛是一个可怕,让人不寒而栗的蜘蛛,那里的人们都躲着它。可他在实验室里,却看到了容易驯服的,颇有心智,身手敏捷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塔蓝图拉毒蜘蛛是会攻击人,但并不主动,他们通常待在洞里等待送上门的昆虫。

热爱大自然,有勇于怀疑的精神,有严谨认真的态度和对未知事物的求知欲望,是我们应该从《昆虫记》中学习到的,也是我们应该具备的。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6)

一、介绍

大家对《昆虫记》这本书都并不陌生吧?那可是法国著名作家和生物学家法布尔一生呕心沥血之作。对于这本书,我自看了它后,就再也不能忘怀。

法布尔非常热爱大自然,他从小就立志要做一个为昆虫书写历史的人,并通过刻苦的自学,获得了物理数学学士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为自己的理想做了充分的知识准备。

在法布尔的《昆虫记》里,可以充分体现他的文学基础,巨著《昆虫记》有十卷之多,翻译成中文不下二百万字。人们说,《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生物学著作,更是一部文学名著。在20世纪,法国文学界曾以“描写昆虫的杰出诗人”的名义,推荐法布尔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可是在审评官们还没有做出决定时,法布尔就逝世了。

就在法布尔快要逝世的时候,大家都去看望他,为他送行。突然,法布尔大叫一声“我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就咽气了。这句话,感动了法国乃至全世界。

二、感受

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让我感慨万千:法布尔有对昆虫观察的执着,我们也可以有对学习的执着。据我了解,在法

布尔观察昆虫时,还闹过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有一天,法布尔正趴在树上专心的观察昆虫,突然有一群人指着他喊:“快来啊,小偷在这里!”最后警察来了,大家才知道认错人了,而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法布尔。

这个故事,你可别一笑而过,其实这里还透露出了法布尔观察昆虫的忘我和认真。也就是他勇于怀疑的精神,让我们对蝉这种生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我们从小就听过这个故事:蝉在夏天唱歌,在秋天跳舞,到了冬天,他饿得向蚂蚁讨要麦子。对于这个故事,法布尔给于了严厉的批评。第一,蝉没有嘴,只有‘吸管’,吃不了麦子;第二,冬天没有蝉。而事实证明,蝉只喝树汁,蚂蚁却是集体攻击蝉的一大凶手。

除了有勇于怀疑的精神,法布尔还具备了严谨认真的态度。在他描写塔蓝图拉毒蜘蛛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法布尔说,人们觉得塔蓝图拉毒蜘蛛是一个可怕,让人不寒而栗的蜘蛛,那里的人们都躲着它。可他在实验室里,却看到了容易驯服的,颇有心智,身手敏捷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塔蓝图拉毒蜘蛛是会攻击人,但并不主动,他们通常待在洞里等待送上门的昆虫。

热爱大自然,有勇于怀疑的精神,有严谨认真的态度和对未知事物的求知欲望,是我们应该从《昆虫记》中学习到的,也是我们应该具备的。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7)

读完《昆虫记》的最后一页后,我的思绪仍仍然停留在那个喧器的昆虫世界,久久难以忘怀。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草地里的嫩叶上正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不知道藏在里面的小家可准时回家。

从前的我,从不在意这些小昆虫,也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说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盯着观察它们如何生活,还乐此不疲,更是从来没有想过的。因为在我浅薄的知识里,有了虫子,就意味着这个地方已经不干净了,需要好好打扫,还要小心这些坏家伙,因为它们可能会袭击来咬我一口,对于它们,我是怀着害怕的心里,不敢去靠近的。可是《昆虫记》改变了我的想法,它让我认识一个新的词语,这个词语就是“生命”。

如果有人遇到了难题,人们会施以援手,如果有小虫子被蚂蚁围攻,大多数人却会视而不见,因为“生命”的概念似乎并没有普及到这些微观的昆虫身上,它们并不在意,这些家伙在地球上的历史比人类还要长,它们自有顽强的生活方式,自有优胜名汰的生存法则,法布尔老人更是用一本书告诉我们,他们甚至只有一个奇妙的小世界。

感谢作者法布尔老人,您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认识了这些昆虫朋友,给我们带来了昆虫记。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8)

当我依依不舍的放下《昆虫记》这本书时,心里还沉静在昆虫的世界中。

以前,我看到昆虫就很害怕,总是以为碰到昆虫就会出现什么不良的症状。但是《昆虫记》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他让我感到了昆虫的奇妙,昆虫赋予了大自然色彩。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的时,我就对昆虫失去了恐惧。而法布尔老人也让我感受到了昆虫的奇妙。

拿螳螂来说吧,当我看到螳螂这个字时,总以为它很温柔。可昆虫记才让我知道它是一种很难以对付的小昆虫。身上有各种暗器。比如,它有如针般的硬钩,可以用镰钩钩住你的手指,它有锯齿的尖刺,可以用它来扎,刺你的手;它还有一对锋利无比而且十分健壮的大钳子,这对大钳子可是相当的危险,有很强的威力,当它夹住你的手时,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看,虽然螳螂小,但法布尔老人使我对它产生了防备。还有一些萤火虫,被管虫,焦叶峰等等……昆虫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万物不能看外表就知道它的性格,而是看它的内心才知道它的性格。

总之,昆虫的奇妙是无处不在的。所以,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昆虫的话,就和我一起看看《昆虫记》吧!

20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范文十篇)


时光荏苒,时光如电一般的飞驰,相信这个阶段你一定解决了许多问题,是时候静下心来写一份工作总结了,通过总结我们能走得更好,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20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范文十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

每一个文字都是一个灵动的音符;每一篇篇章都是一幅优美的画卷;每一本好书都是一个只属于你的,终身受益的世界。家有一本好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作者林海音,小名英子,出身在日本大阪,后随父母回国,在北京城南度过了一个难忘的童年。因为忘不了旧事北京城南的景色和人物,就写了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一本自传体小说,用朴实细腻的语调描绘出了旧时的北京城南。

合上书,发现《城南旧事》看似简单,其实深沉;看似轻松,实是悲凉。文中的“小英子”林海音的家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变化,最后,林海音的父亲去世,全剧以正剧不正剧,悲剧也不算悲剧结尾。真当是个“人去楼空”啊!

当然,林海音的童年基本上是无忧无虑的,比如和秀贞一起玩的时候;下雨天玩水,结果得了感冒,休息了好久……这些情节读起来让人忍俊不禁,有时还被逗得哈哈大笑:小英子真可爱!

但是童年终究是要流过。冬阳下的骆驼队虽然又走来了,但是林海音的童年却一去不返了,冬阳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不会再去做了。默默地想,慢慢地写,又看见了冬阳下的骆驼队走来,又听见缓缓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心头。

有诗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若你此刻不努力,到了白发苍苍的年龄,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和童年一样,世界上有许多宝贵的东西都是只有一次的,一旦失去,便不再复还,关键是你能否抓住那唯一的一次机会,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有意义的事。有些人赫赫有名,而有些人则一事无成。时间是公平的,它给每一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同样的时间,同样是人,为何差距却如此之大?很简单,因为成功的那些人,把握住了那有限的时间,干出了有意义的事,自然会得到回报。

《城南旧事》让我品城南,忆旧事,念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2

《城南旧事》是以著名作家林海英小时候住在北京城南时的背景描写了孩子眼中的喜怒哀乐。

然而,不管怎么读,我觉得第一章是我觉得所有章里面最印象深刻的一个章节。

这一章节主要写了惠安馆中的被人们称为疯女人的秀贞和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之间的故事。而秀贞的小孩因为某些原因被送到了齐化门下。

而小英子有另外一个朋友,叫妞儿。小英子发现妞儿的背后有一个青色的胎记,跟秀贞说的一样,便急急忙忙把妞儿送到了秀贞家,然而就在母女俩准备去找爸爸的时候,就被惨死在了车轮下。

我觉得小英子是一个懵懵懂懂的旁观者,直到她的父亲病死,就在那时,她的童年就结束了。我觉得她其实并不想刻意的去对我们表达出什么,这整个故事都仅仅只是一个小女孩眼中的老北京。她字里行间,我都觉得她在衬托童年的可贵,欢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

所以说,我们要珍惜昨天,过好今天,盼望明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读完后,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有一种危机感涌上心头。

《城南旧事》描绘的是作者童年居住在北京城南的景色和人物,是林海音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城南旧事》有《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五个短篇小说。故事是凄苦的,作者温婉柔和的笔调,让我们透过那一丝丝的忧伤,看到了每个“小人物”的梦想,他们臣服于现实,却不屈服于命运。

在那动荡的幸福的、温暖的,可这一切来得多么的不容易,是无数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的代价换来的。我们每个人都要为国家的兴旺而加倍努力,只有国富才会民强!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当年小英子从容与坚毅是同岁同年级的我无法比拟,无法承担,无法想象的。或许,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奋发图强、自强自立才是我该给童年涂上的最好色彩吧!

《城南旧事》就如一缕轻柔的风拂过我的心田,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充实自己、强大自己!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4

最近, 我认真地阅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书中人物形象鲜明, 情节内容生动。有些文字让我落泪,有些内容让我开怀大笑。丰富的情节内容,让我百感交集。

书中故事,欢乐的部分很多, 充满童真。

文中有趣的地方真多,让我捧腹大笑的有这些:刚来北京的妈妈还说不好普通话, 把“买一斤猪肉, 不要太肥”说成了“买一斤租漏, 不要太回”。妈妈还把“惠安馆”说成了“灰娃馆”, 爸爸说“飞安馆”,宋妈甚至说“惠难馆”……读到这些语句,我真是笑得前仰后翻,方言真是千奇百怪,跟原话一点都不像,是想让我笑掉大牙吗?作者真是太会选择生活素材啦,我也要积累一些自己的学习生活素材才好,为以后写作做好铺垫。

英子的故事更是让我笑得肚子疼, 她问妈妈:“我是不是你亲生的?怎么生的我?”妈妈回答说:“当然是亲生的呀,不然早打扁你啦,你是从我胳肢窝生出来的”。我猜想当时的英子可能满脑子问号, 但那时可能相信了妈妈的话,英子还学金鱼喝水,我觉得也很有童趣。

人生百味,生活中不单单只有欢乐,也有悲伤。在“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中, 父亲的过世给英子造成了很大的父母影响。逼迫她更独立, 逼迫她成熟, 让她更坚强。如今, 英子要担起长女的责任,父亲过世时, 英子一定很难过吧,我们都无法理解她的痛苦。这让我想起,我的父亲终究也会老去,我好害怕,我怎么能接受爸爸的老去?想着想着,我泪如泉涌的。

从书中的悲伤情节中,我想起自己的父亲,担心父亲的老去。这也许是孩子们开始思考的问题了吧。也引起读者对生命的思考。

妞儿的遭遇很可怜,让人同情。妞儿被逼迫学习,整天被假“父母”打骂。妞儿还被人欺负, 在惠安馆中有客人对她说让她唱一段儿才准走, 幸好有英子,不然会让妞儿一直被欺负。

惠安馆的疯子---秀珍,在我看来她并不是疯子, 只是想念她的孩子,这和张家李家的大姑娘没什么两样。其实我比书中的秀珍还期盼着能找到小桂子。当我看到最后秀珍和小桂子相认时、 当我看到小桂子就是妞儿时、 当我看到妞儿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时, 我流下了激动的眼泪,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一般。

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 人物特点鲜明,人物形象也很真实,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随着故事的起伏或笑或哭,这真是一本佳作啊。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

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

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6

这本书叙说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北京胡同生活时发作的一些事。

在这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入的就是“我们看海去”。其中英子的天真得空,她那双童真的眼睛。那个大男孩关于弟弟深深的愧疚之心,都让我非常慨叹,想,假如这世界上没有善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没有争名夺利,没有歹意的谎话的社会里,那该是有多麼幸福啊!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妞儿让我清楚的看法到那个年代的艰辛。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看到了作者林海音细致又饶具魔力的文笔和她超逸的文作风,她经过英子的双眼道尽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景恰切的融入里行间,在展示真实繁华的市民之余,更爲我们这些读者假定出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在整本书中还洋溢着一股浓浓的诗意……

我喜欢城南旧事,不单单由于这是一本故事,它也是梦境的,在读它时仿若音乐,悄悄的扣动着人心。

我爱读书!读书能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它也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读书更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女孩蜕变,生长!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7

童年,是已经的天真心爱,是美妙记忆的开端,也是人生旅程的终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妙回想和不舍情怀。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味,往往是刚翻开一两页便将其置之不理了。《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悠悠的叙说着一个个伟大的故事,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影片中的配角英子(林海音),生活在北京城南四合院内一户温馨的小家庭中,英子有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过着属于她本人的童年生活。随着一页页翻过,一个个故事情节也展示在我眼前:慢慢走过的骆驼队,英子也渐渐渡过她的童年,英子的冤家“妞”,她喜欢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家里的仆人“宋妈”,和因肺病逝世的爸爸……一幅幅童年的画面,一件件童年的往事,英子的童年就像一个个装着童年悲欢离合的百味瓶。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辨别的苍凉现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的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逝在止境。这幅画面仿佛真的呈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路旁的枫叶,听见了英子的哭泣,感到了心碎的悲哀。

合上书本,有种意犹未尽的觉得,《城南旧事》带给我太对太多的感受。小小的英子,那麼的天真心爱,本应该过牵肠挂肚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考虑,有很多事是不该在她那时发作的。父亲的逝世,让一个12岁的孩子撑起了半个家,不只要哄弟弟妹妹们开心,还要照顾妈妈。考虑,让英子霎时变成了大人,也让她的高兴童年背上了繁重的担子。

回头想想我们本人的童年生活,谁不比英子小时分过的好呢?我们既不必操心家务,也不必爲高兴忧愁,以本人爲中心,却历来没有想过他人的感受。我们小时分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们小时分没有阅历过的事,英子阅历了。老子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英子这样早就遇见了这些事,在日后抗打击抗波折心一定比普通人要强,她肯定变得很悲观。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谢童年里经过的种种波折,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外面装着悲欢离合,各种滋味。童年,又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有数耀眼美丽的光辉。每团体的童年都是段美妙的进程,美妙的记忆。也许在你人生的路途上,它是个铺垫;也许在你成功的人生中,还要感激童年。那段回想,谁都无法抹去,不曾遗忘,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爲最珍贵的宝贝。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8

利用出差的机会,我读完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从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南城一个老胡同的童年往事。它既没有激昂澎湃的语言,也没有绘声绘色的描写,有的只是朴素的文字,不紧不慢、不愠不火地将一段童年老故事娓娓道来。

翻开书页,一阵浓郁的油墨香气扑鼻而来,恍惚间我仿佛走进了北京南城那个青砖绿瓦的老胡同。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轻快地从我面前跑过,一个扎着一条粗粗的辫子,又黑又亮;另一个小女孩的头发又黄又短,就像狗尾巴草。她们跑到西厢房里,蹲下来逗弄几只黄黄的小油鸡,欢乐的笑声在胡同巷子里久久回荡。我轻轻摸着斑驳的墙壁,顺着长满青苔的大青石板路,缓缓地走向惠安馆。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坐在台阶上,尖尖的下巴,扎着个马尾,她正用手指绕着辫梢玩,只要看见有人路过她身边,马上就冲上去拉着别人的衣袖问:“看见我家小桂子没有?”远远地走来一个挑着担子收破烂的年轻男人,他一边穿街走巷,一边吆喝着,手里竟拿着那串送给英子的小象牙佛珠。还有那风情万种的兰姨娘、朴实善良的奶娘宋妈、身染重病最终长眠地下的慈父……那些与英子一起玩过、哭过、笑过、共同生活过的人一个个鲜活地出现在我眼前。夕阳西下,一抹淡淡的阳光柔和地洒在幽深的小胡同巷子里,他们就在老槐树下安祥地晒着太阳,闲话着家常,几个活泼的小孩在树下互相追逐嬉戏……

读《城南旧事》其实是一种享受,全书分为六个章节,每一章节作者都以一种看似欢快而缓慢的笔调在描写童年的生活,实际上每一章的最后面都有离别的场景存在,而这些场景才真正地触及英子的内心,她讲说她很怕离别,因为离别其实就是在和过去的一段成长做告别,无论快乐还是忧伤,只能用于埋葬。那么,当我们发觉童年渐行渐远的时候,我们是否还会想起那些事儿,那些天真无邪、只让内心安静的事情呢?

这本书讲了很多人生哲理,其中令我最深受感触的的是全文的最后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儿时生活的地方-白山黑水,那里留下了我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小时候我在屋外的滑雪爬犁,在屋后的堆雪人,在远处大山挖野菜,在老房子里和小伙伴们捉迷藏……

随着我慢慢长大,童年的许多人和事都渐渐地离我而去。昨天和老母亲聊天时得知,现在老家的旧房子已经要倒了,屋后的大杏树也被砍了,那留下我童年身影和足迹的地方也都改变了,但那斑驳的老屋、那不变的白山黑水、那勤劳朴实的乡亲,始终深深印在了我的记忆中,它们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知道有些记忆一直都在,有些爱从未离去!

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这是一本值得大家读的好书!”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9

这个寒假,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的感触颇多。

书里写的是主人公英子在北京的童年生活。

这本书里,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主人公英子。英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父母来到了遥远的北京居住。在我的印象中,英子是个聪明可爱并且十分勇敢的小女孩。在一次偶遇中,英子结识了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秀贞是这一带有名的“疯子”,小孩们都怕她。可是不知怎的,英子就是不怕她,可能是出于对她的同情,英子和秀贞成为了好朋友。可见英子的勇敢、善良还有那很强的亲和力。因为勇敢,她主动和秀贞接触,因为善良,她和秀贞成了好朋友,因为亲和力,她和秀贞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接触中,英子知道了秀贞有个女儿叫小桂子,但是一出生就不见了踪影。一说到小桂子,秀贞又发起了“癫”。一会儿说是要给小桂子穿衣服,一会儿说是要给它喝水。

如果是一般人,必定会被她这种做法给吓跑,可英子没有被吓到,她只是一直默默地在一旁看着,我真的很佩服她的勇敢,若换成是我,我也会跑的。英子很同情秀贞的遭遇,她说一定会把小桂子找回来的。这起先让我感觉到英子的童真与可爱。只有小孩子才会这样轻易地下承诺,不用承担什么后果。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有一天,妈妈买的茶壶丢了,害的她整天在那里生气。于是,我对妈妈说:“妈,我一定帮你找回来!”可是,刚许下的承诺三分钟后就忘了。到现在,茶壶还没找回来呢,想起来,呵呵,还真是好笑……

城南旧事一书,让我感触颇多,在英子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童年的影子,感谢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0

我独自坐在秋千上,手捧着《城南旧事》翻开一页页,寻找已经逝去的童年……

当我在书柜面前,踮起脚尖,穿过一个个人,寻找书时,《城南旧事》印入眼帘,总觉得它飘散着一股谈谈的忧伤,于是我买下了它。这本书讲的是小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来讲述童年在北平是事,观看别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看完之后,有一股复杂的心情涌上心头

小英子渴望看见大海,常常朗诵着《我们看海去》这首诗,可天真的她并不知道蹲在草丛中的叔叔是个贼,不知道叔叔是否真的会带她去。不过她还是日思夜想,念念不忘。小英子还非常喜爱骆驼,情不自禁学他们咀嚼的样子。冬天过去了,期待下一个冬天,期待骆驼队的再一次到来。可依然冬日升起,驼铃清脆,童年却再也不会停留在那个时光了。随着成长,渐渐成熟,昔日傻事已经成为过去的幼稚不成熟了。在小英子小学毕业典礼上,她唱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唱着唱着,她流下了眼泪,从现在开始童年将离她远去,她不能肆无忌惮的笑了,她不能再那么幼稚不懂事了,她不能享受童年的.欢乐了。“从现在起,你就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你是个大人了。”她在对自己说,也像在对我们说。

不知从何时起,肥大的脚裤变成了紧身裤;昔日无话不谈的朋友变得沉默寡言;从牙牙学语到滔滔不绝的话语;总时不时的照镜子……哦,原来是长大了,童年时光流逝了。成长道路上,童年最为“通畅“,没有什么需要分辨,没有什么需要停留,没有什么需要躲避,不用经历一道又一道的坎。然而童年时光短暂,只能轻轻叹息,那是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感叹。童年的作者和我们的金色时代,《城南旧事》也是寄托了作者对童年的美好回忆。那回忆就像一首歌,开始吸引着我们,中间又十分生动,结尾却悲哀谢幕。希望能让正在童年时光的人好好珍惜,让已经逝去童年时光的人好好回味。

暑去寒来,骆驼队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童年也在这岁月的流逝中远去了。童年的幼稚不在,童年的故事不在。有时童年的小物品就能钩出一大串一大串的回忆。这童年时光早已是小英子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吧。

午后,我合上了《城南旧事》,离开了秋千。蒲公英在风的摇摆下飘荡,我的发丝也被吹乱了。我越走越远,那座童年时光里的秋千在我的视眼里渐渐模糊起来。

西厢记读书笔记(收藏八篇)


优秀的书籍对一个人的人生具有深远的影响,它能够丰富一个人的一生以及内心灵魂,就像第一次读完作者所写作品时,内心的触动久久不能磨灭。写读后感有何要求呢?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西厢记读书笔记”的精彩文章。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1)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内容感想:

中国的元曲与欧洲的歌剧,非洲班图人的皮鼓舞以及波尼里西亚的巫舞祭不同,是糅合了中国和西域的文学作品,既是歌,更是一个从散文,传纪体过渡到小说的中转站。内容严谨详尽,远比欧洲的歌剧如《罗密欧与茱丽叶》,《戒指王》,《十二夜》,《歌剧魅影》来得精细。可知真正的元曲,可以长到数天才能演完,亦可以短至区区一个时辰就结束。元曲兼有细致工笔,亦有言简意深的特徵。而西厢记亦是如此!对於张生与崔莺莺的相知相惜相恋相爱并没有花太多笔墨,但又达到传神的效果。而在两人的感情以至其相恋艰难的情节以及对自由恋爱的诉求却用不少笔墨所述。这亦是元曲比上述三者更能吸引我的原因!音乐的引入,广义的「说唱」的引入,弥补了语言的局限性给戏剧造成的损失。《西厢记》中「说」与「唱」交叉出现,交相呼应,堪称「说唱」在戏剧中应用的典范:

[寄生草]兰麝香仍在,佩环声渐远。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珠帘掩映芙蓉面。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

「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小生便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觑聪云]敢烦和尚对长老说知,有僧房借半间,早晚温习经史,胜如旅邸内冗杂,房金依例拜纳,小生明日自来也。

[赚煞]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著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近庭轩,花柳争妍,日午当庭塔影圆。春光在眼前,争奈玉人不见,将一座梵王宫疑是武陵源。[并下]

这是第一本第一折结尾处的场景。见到崔莺莺第一面后便魂不守舍的张君瑞当即作出了放弃赴京赶考的决定,请求在寺中住下,从而有了以后的故事。这一幕中,「说」的部分承担了情节的发展,修辞朴实而精练;「唱」的部分渲染了人物的复杂情感,用词夸张,生动。[寄生草]中渐渐远去的香气和佩环声构造了一个粉红色的背景,观音之比从侧面烘托了莺莺的美貌,跟传达了张生的爱慕,[赚煞]中以铁石人作夸张,大好春光为反衬,更突显了张生心中的不安与期待。夸张的用词辅以音乐,将张生的心态勾勒得惟妙惟肖。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2)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大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胸前那浮在表面上的红字,就远远不如心中那深深烙着的红字可怕。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白兰与年轻牧师的相此文来源于网络,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压力,还保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孩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凌辱,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一家人。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自己的善良诚挚之心减轻了对她的轻视。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不应该产生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良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3)

《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意识,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红字》探讨了罪与罚的问题,作者塑造了四个矛盾的人物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霍桑对清教教义与人性的思考。这四个主人公并非单纯地是善者或恶者,他们是多维的、立体的,是圆形的人物。探索他们的复杂心理,可以窥见清教对人们的影响。

海丝特·白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古老贵族世家。年轻貌美、热情似火的她嫁给了一个年老的学者,他们之间很难说会有真正的感情,但也可以相互依靠度日,海丝特也恪守妇道。然而,她的丈夫热衷典籍,又与海丝特长期分离,更何况有传闻他已经去世,海丝特便与牧师发生感情,生下一女。但是,她犯了那个年代最严重的通奸罪,有着贵妇风范的她却要在17世纪波士顿这个小城接受审判,要终身胸前佩戴“A”字以表惩戒。面对这样的惩罚,她表现得勇敢、无畏。当被问到孩子爸爸是谁时,她一直不肯说,愿意自己一个人承担罪责,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在那个宣扬禁欲的年代,她的作法必然为人们不齿。她是17世纪美国殖民时期清教的牺牲品,人生中的美好被无辜扼杀。海丝特本不是清教徒,但她也受到教义的影响,也认为自己有罪,还勇于公开自己的罪行。她也愿意赎罪,用自己的辛劳,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把别人对她的嫌恶转化为尊重,本代表通奸(Adultery)的“A”字,最后却变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el)的含义。霍桑通过这一人物形象表达自己的清教善恶观:要勇于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要通过自己的“善行”为所犯下的过错赎罪,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拯救,从而避免更大的痛苦。

然而,海丝特也是虚伪的。她为了真正的爱情,背叛了婚姻,尽管她和齐灵渥没有感情。她表面上离群索居,是在赎罪,热心帮助别人,但在海丝特内心深处,有着不满清教的叛逆。她把胸前的“A”字绣上奇巧的花边,足以表明她的反抗,她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对于海丝特的反抗,作者是持赞扬态度的。“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当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因此也许她日常受辱的痛楚,终于会荡涤她的灵魂”。看起来,她似乎在真心受罚,但我们也可以读出她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是丁梅斯代尔。她在这里甘愿爱人鄙视,也是为了等待能和心爱的人再聚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海丝特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事实上,霍桑在描述的过程中没有偏重四个人物中的哪一个,作者探究每个人物心中的秘密,揣摩他们的心理,所以说,他们四个都是小说的主人公。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而有前途的牧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天天宣扬教义的他也犯下了和海丝特一样的罪行。可是,由于他的敏感懦弱,他不敢将罪行公之于众。让海丝特一人面对这巨大的压力,自己却选择逃避。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不将罪行公开,他就无法解脱,7年来,他忍受着比海丝特更大的心理折磨。

但他也是有另一面的,一定程度上说,他也是真诚的。虽然,他仍然每天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他一直在内心深处受摧残。丁梅斯代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伪善,多次想在众人面前坦白罪行,却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受着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时刻反省自己。他认为海丝特是幸福的,她可以公开佩戴红字,而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在暗中灼烧。他曾无比振奋地想离开殖民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选举日上,他在精彩的演说后,站到绞刑架上,与海丝特和珠儿一起,坦白自己的罪行,以死超脱。丁梅斯代尔,为教义耗尽才智与心血,他也是清教的牺牲品。

齐灵渥斯在小说中就像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当他出现在波士顿时,穿着一身“文明与野蛮”相混合的衣服。这个出场就有几分令人生畏。霍桑对齐灵渥斯的行为也是深表痛恨的,年迈的他娶了年轻多情的海丝特,这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 两年后,他与妻子再相见时,妻子已站在绞刑架上,成为通奸犯人。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失去理智,寻找破坏家庭温暖的人。他伪善地扮演成一个好心的医生,不断接近丁梅斯代尔,花费7年时间,一点点揭开隐藏在深处的秘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通过药物作用,齐灵渥斯发现了丁梅斯代尔胸前的红字时,他欣喜若狂,对其进行疯狂地报复。自己的生命也在这种黑暗的生活中失去光彩,最后,在牧师死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目标,再没有了报复的对象,不到一年时间,他也死去了。

换个角度思考,齐灵渥斯也有可怜的一面。他毕竟是海丝特的合法丈夫,他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我的心可以容下许许多多客人,但是我孤独而凄凉,没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尽管我年老,脾气阴沉,但是,在普天之下随处都有的,人人都可以摘取并享用的那种朴实的幸福,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啊!”齐灵渥斯渴望爱,在这一点上,他是值得同情的。

珠儿是小说中最具有灵气的人物,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结果,是活的红字。她时刻提醒着母亲要赎罪,是母亲的拯救工具。海丝特故意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生活环境的不同也让她表现出与清教区孩子们的明显差异。她有时聪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执拗得她母亲也拿她没办法。海丝特都不禁发问:“天上的圣父啊——如果你还是我的圣父的话——我带进这世界来的是怎样一个生命啊!”珠儿缺少父爱,一定程度上,也是缺少母爱的。因为母亲海丝特对珠儿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珠儿是活的红字,是罪行的证据。更何况聪明古怪的珠儿,对爱情有着自己的超出本身年龄的价值判断,一针见血地戳到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内心的最痛处。

同时,珠儿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霍桑对于清教教义的反抗,对人的天性的崇尚和对性的自由的提倡,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珠儿来表现的。通过这个孩童与众不同的纯真视角,作者寄予自己的希望。珠儿迷恋大自然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她的活泼身影出现在灰暗的清教区里,是那里的一支野玫瑰。

霍桑以擅长探索人的复杂心理著称,他曾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心灵的真实。在读《红字》这部小说时,我们也无法简单定义哪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的思考。《红字》反映了霍桑的主题:“人因有罪恶的灵魂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折磨人的精神,毒化人的生活。”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4)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5)

2.——读元曲《西厢记》后感

现如今大家好像都很浮躁,看新闻只看标题,读书都看杂志或精读版,学***写完作业然后马上干其他事去了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很少了,读名著的就更少了,特别是语言晦涩的古文。但是,人活着,终归还是需要文化的滋养,读名著修养身心,未免不是一个让自己心神宁静,陶冶情操的好方法。

不久前读的《西厢记》,这里可不是央视的电视剧,而是原版的王实甫的元曲《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有些难懂,还是咬牙看完了,很精彩,语言和内容。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新鲜事。有很多关于一对夫妇对抗家庭压力的故事。肥皂剧到处都是!但是要知道这部戏什么时候出来的?在元代,在当时的社会看来,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反叛和强大的。典型的抗风建筑将安排婚姻和宗法制度,追求自由和爱情。需要多少创新和勇气!

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

“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莺莺传》的主题思想和莺莺的悲剧结局,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一对青年。这一改动,使剧本反封建倾向更鲜明,突出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主题思想。在艺术上,剧本通过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英、张、红娘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增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爱情有轰轰烈烈,亦有刻骨铭心,或是平淡似水,亦或痛彻心扉。爱情里有快乐,有伤痛,有幸福,亦有不幸。爱情是妙不可言的,是不可捉摸的,两个人相爱,结局有美满,有伤感,不一而同。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6)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

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

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

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

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

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想,这棵相思树,到了过去温暖而融化的玉粒,白泠如水,大多是相思树的眼泪。

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

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知道天高地厚不在乎人的憔悴,眼泪加上黄河九弯,恨三峰而化为低山。

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堂不做美,美总是需要人们勇敢地去追求,无论前方有什么阻挡,也要相信你爱的人还在等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流传甚广。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刻画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具有相同特征的形象:渴往爱情和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

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因此,崔莺莺与张生之间的爱情,注定只有反抗传统的封建观念和封建伦理,要求两个人始终真诚相爱,才能取得胜利。故事围绕着他们对封建爱情的反抗和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的执著。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故事的最后,中国事的团圆给了公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喜欢团圆的结局,也不喜欢不假思索就能猜到的结局,所以我不太喜欢看韩剧的结局,不是女主角得绝症就是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他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爱女当权而战,这是一个壮举,要求美女不要上山下河,证明了爱情史的盲目目的。

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人们现在喜欢它的原因。人生唯一不能实现的就是用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我趁着明媚的阳光出门,过了一个疯狂的春天。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深深地鼓舞了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声音,而是几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它以高水平的艺术表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

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

”“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

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7)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感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杯具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確,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一天多望崔莺莺一眼。之后,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確,最终在他的帮忙下,压退了孙飞虎。可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感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忙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

将军杜確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诽谤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完美感情梦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感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感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异常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西厢记读书笔记(篇8)

久闻《西厢记》大名,今日终将其读完,却是因着老师布置的任务,不得不完成,想来甚是羞愧。

未读此书之前,我总觉着这书不过就是描写才子佳人那点风花雪月的事,没什么意思,没成想越读倒越发觉得趣味盎然,其主旨也非我原来所想的那般浅薄。

先谈谈语言。读罢《西厢》,最让我惊艳的还是剧本中的唱词,王实甫作为文采派的领军人物,文学素养和笔下功夫之深着实令人叹服。王西厢全文文采华美,词藻绮丽,且大量化用唐诗宋词中的名句,读来如同诗歌一般,韵味颇丰,不愧为“诗剧”。

再看情节。文似看山不喜平,好的剧本在情节设置上一定是一波三折的,《西厢记》便是典范之作。王实甫巧妙地安排了两对矛盾,一对是老夫人与崔张二人的矛盾,概括为封建礼教势力与礼教叛逆者之间的矛盾,另一对则是崔张二人与红娘这三个年轻人之间的性格矛盾。两对矛盾相互制约,发展出一系列戏剧性浓厚的情节:莺莺、张生寺中巧遇,一见钟情,却碍于老夫人即封建礼教的势力无法大胆表露,正在情感胶着之时,孙飞虎事件发生了,崔张二人的结合一下子由不可能变成可能,然而此时封建势力又从中作梗,赖婚事件彻底激起了这对年轻男女的反抗,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与张生私定终身,将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在“拷红”情节中,红娘的一席话“以彼之矛,攻其之盾”,用封建大道理迫使封建势力低头,然而这一次封建力量仍旧妄图挣扎,老夫人逼迫张生赴考,这实际上是为第二次赖婚做准备。张生高中状元,就在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团圆之际,剧情却又掀波澜,开篇埋下的伏笔人物——郑恒此刻终于站上舞台,借着老夫人对张生的成见搬弄是非,成功让老夫人二次赖婚,然而尽管封建势力重重阻挠,有情人最终还是成了眷属,彻底打破了封建礼教的牢笼。如此跌宕起伏的剧情,成功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让人迫切想要知道后事如何,不得不说,王实甫在谋篇布局、情节设置方面实属高手。

就书中塑造的人物形象而言,以一个现代女生的眼光,我并不是很能欣赏张生这类男子,甚至觉得大团圆的结局有些牵强,《莺莺传》的结局才更符合人物性格走向。坦白地说,张生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言行举止冒失轻浮的“色胚”,初见时便在意着人家女子的小脚,未免太不礼貌,实在不像是饱读圣贤书的书生。不过换个角度来看,或许作者想借张生的书生身份传达宋明理学的教条越来越松弛无力,已不足以约束人们的思想,哪怕是每日都与其打交道的读书人的事实,当然,这只是个人猜想。张生只与莺莺见了一面,便爱得死去活来,害了相思,时时想着与莺莺一夜风流,我不由得怀疑他是否只是爱着莺莺的倾国倾城貌与纤弱妖娆身,若没了最后的剧情,张生之爱在我看来就是肤浅。再说崔张二人翻云覆雨的那一折,张生怎会不知名节对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女子而言有多么重要,况且莺莺身份之尊贵,是当时的穷酸书生——张生远不能及的,然而张生就在无法负担起莺莺日后生活的情况下,与莺莺暗通款曲,且不论莺莺,张生的行为在我看来是极不负责任的。为了佳人,功名利禄皆抛诸脑后,书也不读了,功名也不考了,这样的做法难道真的值得赞扬吗?在这一点上,还是红娘和老夫人看得明白,一个叮嘱张生勿要荒废学业,一个逼迫张生进京赶考。再深厚的感情也需要物质来维护,这便是事实,吃不饱,穿不暖,还怎有精力来谈情说爱?若不是老夫人强迫张生考取功名,张生就不会高中状元,那样崔张二人不仅在地位上永远都不平等,而且崔莺莺以后难免会跟着张生吃苦,毕竟崔家已经开始没落,家产总有掏空的一天,以莺莺的娇弱身子,我不知她能熬几日清贫日子。王实甫传达给世人的“情胜功名”的理念,我个人认为有其进步的一面,亦有不妥的一面,情固然重要,功名也不能轻视,“贫贱夫妻百事哀”并非全无道理。

“千金小姐穷书生”与“痴心女子负心汉”或许是两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故事模式,崔张二人的爱情传奇被世人传为一段佳话,千古流芳。在王实甫生活的那个年代,《西厢记》此书无疑是在赤裸裸地挑战封建礼教的权威,并向世俗门阀制度宣战,因此极具时代意义,也让我们看到元代自由进步的思想面貌,城市经济的繁荣与市民阶层的壮大使得人们的思想开始渴望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自觉地追求感情的自主权。

絮絮叨叨说了一通,最后还是“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莫要离散,莫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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