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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2

银行通知(热门12篇)。

资料的意义非常的广泛,可以指需要查到某样东西所需要的素材。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用到资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所以,你是否知晓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银行通知(热门12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银行通知 篇1

尊敬的瑞银信用户:

您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20xx年9月6日起银联卡交易手续费将进行调整,要求POS收单商户按照借记卡、贷记卡分别重新定价刷卡手续费标准。

按照以上规定,我公司POS交易手续费将调整为:借记卡0.50%—20封顶,贷记卡0.60% 。新的`手续费将于20xx年9月6日(含)起正式执行。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我司地市工作人员,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7-7777。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4日

银行通知 篇2

编号:

通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受益人):

开证行名称:

信用证编号:___________开证日期:___________信用证金额:___________

我行收到上述银行电开信开信用证一份,经核验,印章相符,密押正确,现随附通知。你单位申请议付交单时,请将本通知及信用证一并提交,否则,你单位应对议付后果承担责任。

备注:

本信用证连同通知书及附件共___________页。

如对本信用证的条款有异议,请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排除交单时可能发生的问题。通知行地址: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通知行签章

银行通知 篇3

一般来讲,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人员会得到招考单位的电话通知,即通知你去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面试,电话通知是最常用的途径,因此,建议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有望进入面试的考生一定要保持手机畅通,并且千万不能在那段时间换号,不然很可能无法通知到你。除了电话通知外,一些单位还会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此,勤上网查询也是很关键的。

得到面试通知后,考生应该根据招考单位的要求,备齐所有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通过审查的考生缴纳面试费。一般对通过资格复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招考单位都会出具一份面试通知书或者面试准考证,上面会告知你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面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招考单位出具的面试通知书或者面试准考证以及招考单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

凭面试通知书或者面试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进入候考区。

4、签到、上交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区之后,考生需要签到,之后由候考区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以及面试后成绩的公布和体检的'安排等工作,宣读完毕之后,各考生要上交自己的通讯工具等物品。

准备就绪之后,便是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的抽签。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有的地区是一次抽取确定分组和顺序,如:三 (1),表示第三组第1个进场。个别地区采取事先将考生分组和安排好顺序并安排好考场号,这种做法目前多数地区不再采用,因为无法保证公平,容易产生考官和考生事先串通的情况。

抽到第一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带到面试区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考区内候考。候考区和面试区是完全隔离的,候考的考生无法得知前面进行面试的考生的任何情况。

在这之中,候考的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区,如需上厕所,将由同性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另外,如果面试是全天进行,中午,招考单位将给等待面试的候考考生提供免费的午餐。一般是盒饭,送到候考区。如果面试需要两天,则前一天的面试题和第二天的面试题是不一样的。

候考区内,

银行通知 篇4

各银行:

为了总结分析前三季度金融相关工作,布置安排第四季度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区金融机构工作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xx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银行(红星美凯龙北侧)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行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通报1—9月份银行存贷款目标完成情况。

2,通报振达钢管公司有关情况。

3,布置银行存贷款等目标考核工作。

4,布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讨论如何开展银企对接等工作。

特此通知。

***区金融办

20xx-10-15

银行通知 篇5

银行节日放假通知模板

尊敬的顾客:

您好!本公司将有节日放假的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

本公司将于节日期间放假,具体日期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

2.服务未受影响

在节日期间,本公司仍将保持部分服务的正常开展,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但鉴于业务量的减少以及相关银行和企业的放假,服务可能会受到一些延误,我们会尽力保证及时处理。

3.公众号外联

在节日期间,您仍然可以关注本公司的公众号,通过公众号获得相关的支持和服务。

4.节日祝福

在此,我们向所有客户致以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5.重要提示

本次节假日,银行网点、客服中心等都处于繁忙期,为了避免你耽误宝贵的假期时间,请提前规划你的业务服务事宜,采取线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自助等方式进行处理。

祝愿您节日愉快,工作顺利!

特此通知。

****银行

****年**月**日

银行通知 篇6

尊敬的客户:

现应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将于20xx年9月6日开始对银行POS机刷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1.借记卡不变。

2.取消贷记卡封顶优惠功能,刷卡手续费刷卡人自行承担。

新扣率标准为:

贷记卡执行0.68%扣率,上不封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南京中贵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20xx年9月6日

银行通知 篇7

银行信用卡催款通知书

尊敬的客户,

在这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信用卡成为了许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信用卡欠款问题,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为了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经济状况,我们银行特发出这封《银行信用卡催款通知书》,希望您能够及时还款,避免产生额外的费用和纠纷。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约定。信用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额度,您可以方便地刷卡消费,无需现金支付。然而,信用卡并不意味着拥有免费资金,而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所使用的资金。因此,我们请您务必记住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和每期还款的具体金额。

客户们很容易陷入信用卡滞纳金及利息的陷阱中,这源于对信用卡账单的忽视或者是误解。我们银行设立的还款日期是为了方便客户合理支配自己的资金,我们建议您在还款日前做好还款的准备工作,确保信用卡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来清偿账单。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还款,请务必提前与我们银行进行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解决问题。

逾期还款会给您带来一系列麻烦和后果,请您务必留意。银行会对逾期未还款的账户收取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的数额根据您的欠款金额和逾期天数而定,具体情况请详细查阅我们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同时,逾期还款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降低您未来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的成功率。

为了帮助客户更好地管理信用卡账单和还款事宜,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个人网银平台和手机App。通过这些平台,您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信用卡账单和还款状态,方便您进行资金的监控和管理。同时,我们银行也提供短信和邮件提醒服务,将为您提供定期账单的到期日和还款提醒,确保您能够及时还款。

不论您是由于经济困难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逾期还款,请您务必与我们银行保持沟通。我们深知人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不可避免的情况,只要您积极与我们银行进行联系,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最后,我们希望每一位客户都能够理性使用信用卡,并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济状况。信用卡不仅是一种方便的支付工具,更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始终保持良好的还款习惯,避免产生额外的费用和纠纷。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希望与您共同建立和谐稳定的金融关系。

尊敬的客户,希望您能够为自己和家庭的财务安全而努力。

此致

敬礼

银行信用卡部门

银行通知 篇8

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

20xx年4月X日至X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X日 上班。

20xx年4月X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加上4月2日(星期日),4月1日(星期六)调休到4月3日(星期一),共三天。4月1日(星期六)补班。

但是由于银行的特殊性,具体放假安排要根据他们的放假公告。

节假日期间值班网点均对个人业务开放,大额取款业务提前预约,但对公业务不予办理。

获悉,清明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银行业是放假三天,加上调休,所以在清明期间有需要办理银行业务的朋友就可以不用前去银行了,但是有些银行会安排人员调休。

据了解,银行几点上班,银行一般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5:30。如果是汇款业务,建议:在上班时间去柜台办理,在比较大的工行支行一般都有自动存款机或者你有工行的卡直接ATM机上转帐。

有时间去柜台办理网上银行,方便实惠。上午8点半到下午5点,中午会关闭部分窗口,周六周日是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不提供对公业务办理。

银行通知 篇9

笔试是一种与面试对应的测试,是用以考核应聘者特定的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字运用能力的一种书面考试形式。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测量应聘人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及能力的差异。中国银行20校园招聘的笔试时间等已经出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时间安排吧。

中国银行年校园招聘温馨提示:我行正向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发送笔试通知,请尽快登陆笔试系统(boc1105.)进行考位预约,预约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2:00,规定期限内未预约,将视为放弃本次笔试机会。考位预约完成且确认不再调整后,请您打印准考证。笔试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准考证打印件参加考试,统一笔试时间为11月5日下午。【中国银行】

请使用通知邮件中的六位申请者编号作为用户名、您填报简历时所填写的'证件号码后六位作为密码,登陆本页面进行考试预约以及准考证打印

祝贺您获得中国银行2017年校园招聘笔试资格!我行统一笔试将于11月5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现将考试科目、笔试考点预约和准考证打印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英语”、“职业能力”、“个性测评”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职业能力”科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题,第二部分为认知操作类试题,安排在整个考试的倒数第二个环节。

入围非信息科技类岗位笔试的考生,另需参加“综合知识”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3:30-16:55;

入围信息科技类岗位笔试的考生,另需参加“信息科技知识”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3:30-16:55;

同时入围非信息科技类岗位和信息科技类岗位笔试考生,另需参加“综合知识”和“信息科技知识”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3:30-17:35。

您所需要参加的考试科目,将显示在您的准考证上,请注意查看。

2、请于月1日上午11:00后,登录中国银行2017年校园招聘笔试预约系统(boc20161105.),使用您的6位报名编号作为用户名,您填报简历时所填写的证件号后6位作为密码,登录并预约具体考位。

请注意:

(1)考位预约是在您报名时所选择的笔试城市内各考点进行选择,由于报名人数众多,我们无法为您调整笔试城市,请您谅解;

(2)同一考点内考位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请您尽早进行预约;在11月1日11:00—11月3日12:00期间,只要您未打印准考证,即可对已预约考点进行调整。11月3日12:00系统关闭后,无法再做修改,届时未预约人员,将视为放弃本次笔试机会;

(3)由于在线人数较多、系统繁忙,可能导致您的准考证无法正常打印,或者页面显示“非法访问”。如出现此种情况,建议您稍后再试。

3、考位预约完成且您确定不再修改后,请您点击页面下方的准考证打印。

请注意:

(1)准考证打印需联网进行,且一旦点击打印按钮,则所预约考位不得再做修改;

(2)准考证打印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5日13:30;

(3)如考试预约及打印准考证时遇到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21-619488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9:00),或点击页面右下方的在线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9:00)按钮进行咨询。

(4)考点具体地址、前往考点的乘车路线、考场号等信息请见准考证。考生基本信息将在计算机中预先登记,因此考生须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我们无法为您调整考试地点。如您找错考点或考场,系统将无法安排考试。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中标明的考点名称及具体地址,因考试人数较多,个别考点离市中心有一定距离,建议您事先熟悉考点附近路线及交通,并提前到场。

4、考试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准考证打印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请遵守《考生须知》的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银行通知 篇10

[摘 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存在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对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不力和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内容互相矛盾等缺陷,亟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国应当采取三位一体的一元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即由投资者的委托人兼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为管理受托人和托管受托人订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从而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信托,三位一体,一元结构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依组织形态的不同,其可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两种。前者以公司形态集合投资者的资金,由公司运用基金为证券投资;后者则以契约形态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成一基金,由管理人指示保管人运用基金为证券投资。由于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证监会于同年发布的《<暂行办法>实施准则》只允许设立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所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上存在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形态,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也就无疑成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制的核心。基金投资者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能否健康地发展都主要取决于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立法设计。然而,《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设计却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草拟并于2002年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亦未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做出明确规定。鉴于此,本文拟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设计略陈管见,以期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有所裨益。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现状与缺陷《<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第2条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契约是由基金发起人,或者基金发起人委托的基金主要发起人依本准则的要求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订立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用的契约。其中的“主要发起人”,依《暂行办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在其“基金契约正文”部分关于“基金托管”中规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必须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据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基金契约与托管协议并存的体制,而基金契约结构又因发起人的不同分为三类形态:(1)若发起人为非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契约系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2)若发起人或发起人之一为基金管理公司,且其同时为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契约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或其他发起人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3)若发起人或发起人之一虽为基金管理公司,但不是该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契约系基金管理公司与另一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或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发起人与另一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这种基金契约结构存在以下缺陷:第一,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因为发起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及权利义务均发生在基金设立之前;基金设立后,发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运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尽管发起人一般应认购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且在基金设立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但此时,其地位已与一般投资者无异,并非发起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通过发起人协议来确定的,其从来就不是基金契约当事人。即便是美国的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协议与基金管理契约、托管契约也是泾渭分明的。第二,对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不力。基金投资者是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基石,因而维护其权益至关重要。但依上述规定,基金投资者并非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实践中其至多是在阅读招募说明书后购买基金单位的,根本无法了解业已存在的基金契约的内容。若因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投资者无法直接对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显然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尽管依《<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基金契约正文”部分第9、10条的规定,当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由基金管理人代投资者向其求偿;反之,则由基金托管人代为向基金管理人求偿,但是,且不说这些条款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代投资者向对方求偿缺乏法理根据,单就其内容而言也存在着疏漏,即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均有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或双方出于关联关系均怠于向对方求偿的情形下,又由谁来代为求偿呢?第三,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内容互相矛盾。从文义上解释,既可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第2条的规定理解为以基金发起人为一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为另一方的双方契约,又可将其理解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订立的三方契约。但无论将其理解为双方契约还是三方契约,都与其他条款内容存在着矛盾。如果理解为双方契约,则与《<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基金契约正文”部分关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规定相悖,因为其规定基金契约当事人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如果理解为三方契约,又与《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关于基金托管的规定相冲突,因为既然基金发起人应与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岂有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另外订立托管协议之理?二、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构想关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构想,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通过两个信托契约来构造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即由投资者分别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管理契约和基金托管契约[1](第19页)。第二种观点主张由基金管理人为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为受托人订立一个以投资者为受益人的信托契约[2](第96页)。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不妥当。就第一种观点而言,其虽然将投资者作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但存在以下问题:(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实践,须由基金管理人指示基金托管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并监督其行为。但依此观点,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无契约关系,这使得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各自的权利义务不清,从而有碍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运作。若再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订立第三个契约,又造成基金契约结构过于复杂,不仅投资者难于理解,而且在实践中也难以接受。(2)可操作性较差。证券投资基金为大众集合投资方式,投资者数量众多,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与每一个投资者订立契约既不必要也难以实现。就第二种观点而言,其固然具有结构简明、易行的优势,但也存在以下缺陷:(1)基金管理人作为委托人地位的合法性问题。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者,而基金契约中基金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2)基金托管人的受托人地位的合法性问题。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负有积极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而基金契约中基金财产的管理权基本上由基金管理人享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是

银行通知 篇11

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xxx0〕1号) 精神和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东风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风司发〔xxx0〕16号)及《十堰管理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风十管发〔xxx0〕25号)要求,结合房地产公司实际,定于xxx0年4月21日-23日,在房地产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态监测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确保特种设备、防雷设施定检率和合格率达100%;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员工(包括劳务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职业卫生、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季度工作展开;各级安全检查记录完整,台帐资料齐全,隐患查改的月度分析及资料台帐的建立;登高、动火等特种危险作业的依法依规申请办证情况;特种危险设备设施及防雷设施的依法定检合格报告,乙炔、石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登记及采购、运输、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对策等。

检查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即:听取相关汇报;认真查阅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的纪要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急预案文本;实地查看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

1、4月21日-22日:自查自改阶段。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活动,形成书面的检查材料报公司管理部,并做好迎接公司开展的检查活动。

2、4月23日:公司检查阶段。尤其是要对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普查。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单位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组织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进行切实而有效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沟通和危机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动态监控,保证信息畅通,重大事项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要建立安全危机管理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银行通知 篇12

关于完善合议庭运作机制的思考

杜海军

内容提要:“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但是,由于我国合议庭运作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到公正与效率的更好实现。为进一步实现法院工作主题,需要对我国现行合议制度本身及其运作、人事管理方面等到方面进行改革,以此来完善我国的合议制度,以求更好的实现公正与效率。

关键词:司法公正 合议庭 思考

合议庭,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主要审判组织,其产生是有其历史渊源的。自古以来,不少有识之士对于处理案件,都提出了防止独断,公正处理的一些意见和好的做法。比如我国古代的“三司会审”、近代西方国家的陪审团制度,都是基于这种考虑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公正的决断案件。合议庭作为一个审判组织的出现,也正是为了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可以说,公正是合议庭不变的灵魂。但是,如何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公正地处理案件,一直是理论界、探讨关心的问题,实务界也在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合议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司法实践,笔者想谈一下自己的一点个人体会和意见,以供大家探讨:

一、我国现行合议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制度方面的不足

首先,合议庭判案权得到很大的限制。合议庭作为案件的审判组织,亲临了案件的全部审理经过,对案件的判决最有发言权,合议庭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起案件的全部权利和责任,也正是通常所说的谁审案、谁判案。但是现行的很多制度都是请示汇报制度,真正的判决权不在合议庭,而在于院长、副院长和庭长,使合议庭失去决断案件的权利。

其次,审判委员会的启动制度不健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启动只能由院长启动,合议庭的审判长无启动审判委员会的权利。这样的启动程序只能是该讨论的没有讨论,不该讨论的却摆上了审判委员会的桌面上,不能提高合议庭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再次,现在推行的审判长选任制度,到底选任的审判长是何种身份,是否每个普通程序的案件都要有选任的审判长参加,还是与其他的依法律规定担任审判长的人具有同样的个案随机性。我国法律规定,助理审判员以上的人员都可以担任审判长,而在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时是当然的审判长,那么,选出来的审判长又有什么意义?

(二)合议庭本身运作的不足

1、作为合议庭成员,不论是审判长还有是其他人员,都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都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负责。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合议庭流于形式,有的合议庭成员只是挂号,并未参加合议庭的审理案件,成了开庭时的独任制,判决也只是依靠主审人介绍案情分析评判,未能亲临现场,未能体会到案件审理中的焦点和争执双方对证据的意见,怎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又如何能做出公正的处理。

2、其次,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审判人员对于参加合议的案件,不能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而是对主审人的处理意见一律地同意,可想而知,法律规定的合议庭流于形式,起不到合议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合议庭组成方面的不足。现行的合议庭组成有的法院实行大立案,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因素,但是大立案往往只指定主审人,其他组成人员往往由庭长指定或主审人组成,这仍有一定的人为因素在作祟。

3、另外,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审理模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现在各地法院对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未能形成一种比较固定的模式,大部分都采用审判长或主审人一问到底,其他参加人员只看不问的审理模式。这很不利于充分调动每个合议庭组成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很多合议庭组成人员只是挂号,未能形成良好的分工。

(三)人事管理方面的不足

当前形式下,很多法院进行了审判长选任,对于强化合议庭的功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约束着审判长及合议庭职能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庭长这一职务对案件的影响。庭长作为一个行政管理领导,同时在参加合议庭时是合议庭当然的审判长,这样以来,双重身份的庭长权力之大可想而知,作为合议庭的其他组成人员,因为庭长是行政领导,对审判员日后工作及升迁起着重要影响,同时作为主导案件审理的审判长,其对案件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往往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其影响之大可以说超过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副院长,案件中的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也只能流于形式,案件的公正判决无从谈起。退一步说,即使庭长不参加合议庭,因现在很多法院没有实行庭长定期轮换制度,使一个庭长较长时间在一个庭室工作、负责,庭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并不是义务和责任感的增强,却是权利控制的强化,认识不到庭室领导的职责是团结大家一起干,是上级领导托付的责任,而滋长的却是“庭室是我的,我说了算的”官老爷作风,再者,因庭长和审判员较长时间共同生活,很易同化,庭长的言行都对审判员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再加上有些审判人员片面追求团结,对庭长对案件的表态发言也一般予以默认和遵守,损害的却是当事人利益。但我不是说庭长素质很低,即使在庭长都素质很高的情况下,这样的管理体制照样出现以上这种情况,这是我国法院对法院人事管理采用行政管理的那一套形成的。

二、完善我国合议制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我国的合议庭制度还应进行大力改革,以减少不公正的成份,做到最大程度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强化合议庭职能

合议庭职能的强化主要是从制度上赋予合议庭权利,组成上减少人为因素。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给合议庭以完整的处理案件的权力。包括对案件审理的操纵、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违反诉讼秩序的参与人的处罚、案件的判决等等,都应由合议庭作出,取消请示汇报制度。现在有些法院对一般的案件取消了请示汇报制度,增强了合议庭职能,实际运作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2、增加由审判长启动审判委员会运作的权利。当案件复杂,合议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直接由审判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当然,具体时间可由院长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

3、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对于一般的案件,既使双方有争议,因法官素质的普遍提高,案件数量的大量增多,考虑到办案效率和诉讼效益,对事实比较容易认定的,也应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庭实行大立案时,较为复杂案件直接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时可考虑实行立案庭的抽签制。抽签时可采用将全部审判人员输入电脑,运用一定的程序,来确定审判人员,以达到将人为因素减少在最低程度。

(二)改革人事管理

法院的人事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我们应借鉴西方国家实行的行政管理和法官管理相脱勾的管理模式,行政人员就是后勤人员,负责法官工资的发放,办工区卫生的打扫等后勤事务的处理,他们无权处理案件,也当然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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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通知(热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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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通知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 料 站 大 学 资 料 站 学 院 保 卫 部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管理通知 篇2

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努力维护正常的教学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公物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门卫工作效率,现就加强门卫管理工作如下规定:望有关人员参照执行

1、凡来校探望学生或因其它事务来校人员,必须经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按照规定时间进入校内,(探望学生时间:①上午第一节课之前②中午时间③晚餐时间)办理相关事务人员经登记同意后进入校园,不得随意进入教学楼。严格凭证出入制度,所有进出校园人员一律凭证出入,无证或证件国旗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任何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出校园,如有事需要进出的必须与校内领导取得联系,同意后,由该领导老师带入校园,并且办好门卫手续。3、机动车辆上课期间不得进入校园,特殊事务须经相关部门通知方可进入。

4、门卫要按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在关闭校门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相关人员要自觉支持门卫工作,特殊情况要向值日领导、值班人员说明清楚。

5、门卫工作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要认真参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6、其它未提事项,参照原定门卫制度和门卫工作职责执行。为了学校的门卫工作,请各部门及全体师生积极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灌南县五队中学

年9月1日

管理通知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公安部等八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按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规定执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符合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并按核准的类别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包括到铁路货运站场、机场、码头转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本市籍车辆全天禁止在市区东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不含东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路),南至南环高速公路(不含南环高速公路),西至西环高速公路(不含西环高速公路和佛山市行政区域),北至广汕公路(大观路路口以西)、大源路(龙口路以南)、同和路、同嘉路、白云大道(同嘉路路口以南)、黄石路、机场路(黄石路路口以南)、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行驶;确需进入上述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严禁一切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外市籍车辆全天禁止在我市东至东环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广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收费站出口处南边匝道口以北路段和匝道)、北环高速公路、西环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通行。

以上路段(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六、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行驶速度应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在划分大、小型车道的道路上通行时应在大型车道行驶。

七、运输危险化学品在我市行政区域道路行驶,必须随车携带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危害性、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路线、驾驶员姓名、押运员姓名及运输、经营、购买单位名称等内容的资料,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和制定应急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目的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目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剧毒化学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遇到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停车住宿时,应当立即向我市110报警服务台报告,110报警服务台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通知安监、公安、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报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予以处理。

九、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十、本通告自xx年8月15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管理的通告》(穗府[2000]46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七月五日

管理通知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仅限小型客车按照交通标志牌指示的区域和时间,沿道路顺行方向按停车泊位停放,违反上述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下列道路(路段)为交通繁忙路段(具体见附件),除在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位置外,不允许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不适用手机短信提示。

三、除上述路段外,在支路、小区道路临时停车或停放机动车,且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交警部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当事人在10分钟内自行驶离的,不予处罚。但同一路段同一违停车辆已提示3次的,将不再提示,直接予以处罚。

四、交警部门将适时对交通繁忙路段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调整,敬请留意。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停放机动车,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五、本通告自xx年11月10日至xx年5月9日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交通繁忙路段(不适用手机短信提示)范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十月二十九日

管理通知 篇5

为加强我县境内河道管理,促进河道整治,保障防洪、生态和河流基础设施安全,改善水资源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告:

1、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禁止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禁止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

4、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5、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上述阻水障碍物,由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全部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鼓励广大群众对破坏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xxxx。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月x日

管理通知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水泥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线,以及污染物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四)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

第六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条件,明确建设布局、建设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以及淘汰落后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开展复核。

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

(六)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十四条 对公告企业在投融资、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水泥生产企业。

第十六条 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 篇7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xx群、xx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

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xx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管理通知 篇8

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2、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职责;参与本群即证明您已经阅读并理解本规定条款;

3、服从并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4、聊天敏感资料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

5、聊天资料包含私密信息或别人不便加入讨论的,能够在群外私聊;不想参与群内讨论时能够暂时屏蔽群消息;

管理通知 篇9

一、登记

1、本群以统一成员群名片格式的形式实行成员登记,具体能提帮助的修改:地区-某某捐助-某某。

2、新人入群后在经过入群面试后,必须认真学习本群规,并在管理员提示学习群规当日内跟贴表示遵守群规;

二、广告

本群不允许发布与流浪猫狗主题无关的广告(形式包括网站链接或文字介绍)宠物交易,配种信息

三、活动管理

1、有效活动信息(由管理员发布并组织实施的)

2、除群管理员以外的群成员发布的公告、紧急、通知等带有通告性质信息,均不代表群管理意见,如出问题与群管理无关。

3、除群管理员以外的群成员组织活动的均属于私下活动,不代表群管理意见。

4、对于不接受管理并一意孤行的群成员予以清除

5、除群管理以外人员不得使用群邮件功能进行群发,已经发现立即除名

管理通知 篇10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的垃圾渣土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市区产生、清运、弃置、调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通告。

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市工程渣土的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是管理工程渣土排放和弃置场地的专门机构。公安、交通、市政、规划、环保、建工、房产、园林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三、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及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图纸和有关资料,向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申请办理弃置手续;建筑、维修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委托所在区城建局办理有关手续。

四、运输工程渣土的单位,必须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领取工程渣土清运许可证,按市规定交纳管理费,并携证按指定的地点弃置,不得在指定范围以外倾倒工程渣土。

五、需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由该处统一调剂。

六、清运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将工程渣土运至市环卫部门设置的弃置场,按弃置数量交纳弃置费。

七、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负责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下列处罚:

违反本通告第三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3000元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四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清除一定范围的工程渣土,并按运输车辆大小,每车次处以20xx元至5000元罚款;

违反本通告第五条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每车500至1000元罚款。

对未经市环卫部门批准,擅设工程渣土弃置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所设规模及影响程度,处以3000至10000元罚款。

八、对非法倾倒工程渣土的机动车驾驶员,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人员有权持公安和环卫部门联合印制的专门检查证,暂扣驾驶执照,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九、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通告,秉公依法进行处罚,对辱骂、殴打以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正在施工的单位,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补办手续。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理通知 篇11

发布日期:2017-10-14 浏览次数:400 工信部发布《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才能具有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这是本月中市场传出萤石资源明年将整合的前奏。

本月中旬,一位氟化工产业政策制定高层人士曾表示,国家级的萤石资源整合在2012年将有实质性突破,同时预测在“十二五”末,中国整个氟化工产业将达到1500亿元产值,约为2009年的5倍。时隔不过半月,工信部就发布了相应管理办法,体现出国家对萤石资源整合和加强管理的紧迫性。

据上海有色网(SMM)调研,8月初以来,包括天业通联、永太科技和多氟多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竞相收购萤石矿资源。同时,五矿集团、湖南郴州氟业等萤石相关企业,正把收购萤石资源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重点。

上海有色网(SMM)认为,萤石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是一种可用尽不可再生的资源。我国虽是萤石资源大国,但由于盲目开采、乱采乱挖等现象屡禁不止,致使高品位萤石资源已经出现短缺的局面。而萤石资源整合将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配置秩序,随着加工技术不断提高,萤石矿产的可持续应用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各界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监督,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和《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67 010-68205569 邮箱:wangww@miit. 附件: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管理,推进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结构调整,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告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的生产装置;(四)具有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五)符合准入标准的规定;(六)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七)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八)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九)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符合上条规定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可向生产装置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准入公告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效证明文件;(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五)企业生产经营及生产指令性计划执行情况;(六)项目建设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七)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八)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九)采矿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采矿权证复印件;(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企业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受理机关验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后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企业。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标准,在企业设立、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明确是否符合规定。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三个月内,组织开展复审、核实。

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标准开展自查。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三)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查企业自查报告,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12月31日前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公告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告企业或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

(一)不能保持准入标准;(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的行为;(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四)填报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五)不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六)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的企业,整改合格后满1年方可重新提出准入公告申请。第十四条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公告企业若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收回其未完成的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所有类型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

第十六条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 篇12

一、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一)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走出学校之前尽快适应社会。

(二)了解奇瑞汽车各种品牌,价格,性能,客户年龄段。

(三)了解公司运营模式,在公司中学习进步。

(四)通过实习加大自己对销售的理解和学习,为以后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一)了解汽车销售流程

(二)在实践中学习更多的销售技巧

(三)了解同价位之间汽车比较,了解自身的优点

(四)现代生活中的汽车的作用及发展状况

三、前言

(一)实习目的以及为什么选择在该公司实习

新学期刚开始我就走上了自主实习的道路,在以前的生活中我也曾做过假期工,或者在时间充裕的时候去兼职,但是那些要么是在亲人的照看下工作,或者只是一个短时间的工作。所学到的东西不多,真正让自己成长的东西也不多。可是这次不同了,这是我工作的前奏,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汽车销售公司,也是我以后想所进入的行业。这个实习和以后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关系。实习期间对这份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直接影响到我自己的工作状态,所以我蛮期待的走上了这次实习之路。

实习是大学生对自己未来职业的一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后方能进一步确定自己的目标职业是否定对了,理想中的职业与实际中的职业是否有差距,差距是多大,自己是否能够接受。而对于招聘公司来讲,实习经验是他们检视大学生能力的一种方式。如果连实习都不能完成,怎么能相信个人可以胜任以后的正式工作呢

我之所以选择到商社汽贸汽车销售这一行去实习是因为我觉得实习对于我们来讲很重要,在挑选实习单位的时候时,我不是简单的挑选一个单位算了,而是选择了正规,管理制定比较严格的公司,这样才能清楚地体验到目标职位的真正工作情况。当然除了公司外,选定与自己目标职位比较一致的实习岗位也很重要。因为在以后的招聘中,只有和公司招聘职位相同的实习经验才是被认可的。所以我最终选择了商社汽贸,这个在重庆已经有多年发展历史的汽车销售公司。

(二)实习经历

实习第一天,我们没有直接去我现在的公司,而是去了汽贸总部。在哪里接受实习前的培训,包括礼仪知识,安全知识,公司发展状况和前景等。这一切都让我觉得这次实习工作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走过场,公司很重视我们的培养和发展,想要给我们一个完整的实习生活,让我们在汽贸学到更多的东西。

我们在汽贸总部培训了有一半天的时间,中午的时候我们被分配到各个公司去,我一个人被分配到商社新瑞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我是最后一个被接走的,看到一个有一个的人被接走,心里有点儿不知所措,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期待,我期待能尽快到我的公司去,去了解公司,了解自己的工作,了解汽车销售这一行。大概到11点半的时候,接我的人终于到了,接我的是我们的行政经理和我以后的一个同事(后面才晓得的),我们行政经理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一句欢迎你来到我们新瑞公司让我感到多么的温暖。

当我来到我现在分配的新公司之后我开始几天都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主要学习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机构,熟悉公司环境。

我是被分配到公司销售部的,当天销售经理不在,我是在公司孙老师的指导下找到自己的办公桌和要学习的东西的。可能是刚开始进入新环境的原因吧,我还是显得特别拘谨,不过心中的期待还是蛮高的。

四、实习内容及主要工作

(一)学习汽车销售流程

1、汽车销售流程图:客户接待——咨询——车辆介绍——试乘试驾——报价协商——签约——成交——交车——售后跟踪

客户接待:客户接待课分为电话接待和店内接待两种。

电话接待是店内接待的前奏,电话接待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到店情况。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标准的电话接听流程:

(1)当电话响起时我们必须在三声之内去接听电话,如果电话铃超过三声,我们应该在主动道歉。

(2)电话接听之后我们要主动问好并要自报家门,包括公司名称,接听者名称和职务。我们是这样开始的“你好,商社新瑞奇瑞汽车4S店,我是销售顾问***”。

(3)我们要主动介绍店内车型和最近的店面活动,并认真的回答客户的问题。

(4)当回答完客户的问题之后我们要主动邀约客户到店面谈。

(5)留下客户联系方式且要主动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6)感谢客户来电。

店内接待是一个很好的签约机会,因为大多数到店客户都是有备而来,就算不签单也会是意向强烈的客户群体。所以做好店内接待会给客户带来好的印象并能增加自己的签约机会。

店内最重要的是主动与礼貌。销售人员在看到有客户来访时,应立刻面带微笑主动喊欢迎光临并上前问好。如果还有其他客户随行时,应用目光与随行客户交流。目光交流的同时,销售人员应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并询问客户需要提供什么帮助(如请问老师需要了解什么车型),语气一定要热情诚恳。

2、咨询和车辆介绍主要是销售人员和客户之间一对一的交流的时刻。

这一时刻的成功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与客户的签约的成功率。这一时刻也是考验销售人员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以及客户跟踪能力的时候。一个优秀的销售人员会在这一时刻抓住顾客的心理,了解客户需要什么,并将自己的车型和客户的需求相结合。让客户了解所选车辆对自己的适合程度。当客户越是觉得改成能满足自己的要求,不管是外观价格空间舒适度以及通过性,适合客户的需求越高,客户签约的机会就越大。所以在这一环节销售人员一定要好好的和客户沟通,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让自己和客户的走在一起。

3、试乘试驾

试乘试驾能让客户近距离的感受车的性能,了解车的操控性,座椅的舒适度,内饰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感觉,悬架的舒适度。理论上说,试驾是最好的方式。在试驾过程中把自己销售的车辆优点适当的体现出来,又把竞争对手的缺点无意中透露出来,对顾客的成交会很有好处。既然是试乘试驾,肯定要客户有自己的感受,看销售顾问怎样在这个环节中让客户对车辆产生好感,甚至你放在车内的香水,是客户喜欢的气味的话,客户都会有心理上的好感,这个环节是无形的介绍—感受最直接的体验。试乘试驾的活动能吸引大批的客户参加。可惜我们店面没有试乘试驾车,如果有的话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到我们店里面来,让客户更清楚直观的了解该车的性能。

4、报价协商和签约

一般这两个流程也是在同一个过程中完成的。通常就是价格协商,销售人员应注意在价格协商开始之前保证客户对于价格、产品、优惠、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已充分了解。了解价格政策和优惠政策,店面优惠和国家惠民要讲清楚,不要出现事后争议。

签约是销售成功的指标,如何能让客户尽快签约是要很多技巧的。一个成功的销售人员懂得抓住客户的心理和客户流露出来的信号。

(1)把握时机。一个人决策往往是不理性的,这也就导致了决策的可变性。你如果对没有把握住顾客的决策表现时,顾客可能轻易就做出改变了。因此,在与顾客谈判的每一分钟都要紧张自己的每一根神经,抓住顾客发出的每一个信号。

食品局通知热门12篇


我已经按照您的要求为您准备好了关于“食品局通知”的信息。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撰写公告通知等任务。公告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工作中各方的角色和责任。非常感谢您喜欢我的作品,我会继续努力创作更优秀的作品!

食品局通知 篇1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违法添加案件移送的联系机制,加强案件移送后的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 310号)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违法添加案件的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防止证据丢失,必要时可以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需要其他地区协查、协办的,要按照执法程序及时提出协查、协办要求,协查协办地应当认真配合做好协查、协办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违法添加案件超出管辖范围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跨省份的违法添加案件,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和公安部报告,并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抽查案件查办情况,及时纠正案件移送工作中的问题和错误。

食品局通知 篇2

基层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市经贸委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某经贸资源[]111号)精神,确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为切实组织好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源需求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节能是缓解能源制约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引导职工自觉投入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教育、宣传,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节能征文活动。科技部门要把节能知识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着重宣传节能技术和成果应用所取得的节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环保部门要突出宣传节能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区域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即将开展的全省环保标语上墙竞赛活动中,将节能宣传列为标语内容。新闻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把节能宣传作为报道重点,通过跟踪报道、开辟专题节目、播放节能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工作的关注,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杜绝浪费,节约资源。工会组织要把节能降耗作为职工劳动竞赛和群众性技    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岗位节能、降本增效”活动。共青团组织要号召青年志愿者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能耗调查、节能建议、节能革新等活动。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宣传周期间要集中宣传国家、省、市及企业面临的能源形势;宣传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走跨越式节能的重要性;宣传节能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循环经济、确保“两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意义;宣传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节能管理现状、能源消耗指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找出差距,明确措施,落实整改,促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资源节约活动深入开展。

四、围绕主题,面向基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实增强全员自觉节能的意识;要充分利用画廊、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矿区主干线、集团公司机关及华美商厦都要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要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广大职工为企业节能献计献策,促进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请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6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处。

食品局通知 篇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又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地各单位应以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9月14日至20日)为契机,紧扣本届推普周“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各地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要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

三、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并努力拓展新的空间。各地各单位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各地要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带动全社会普及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照片)于9月 25日前报市语委办(联系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qzywb06@)

食品局通知 篇4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高校及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

兹定于xxx年5月29日召开xxx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xx年5月29日上午8:50

二、会议地点:xx市考试院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领导及安保科长

2、省市直属高校及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主管校领导及总务主任会议重要,请勿缺席!

xx市教育局

xxx年5月27日

食品局通知 篇5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食药监市〔2012〕20号

2012-03-06 17:02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102‟41号)和全国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局的统一安排,由省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督查工作,市(州)局负责本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及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区)局负责辖

量。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地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集中整治要与GSP跟踪检查紧密结合,对不符合GSP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整治,要以销售违法广告品种较多的药店作为重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要提请省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或者实施暂停销售,同时也要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对违反GSP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向社会表明严厉打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市州要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在确保取得整治工作的成效。对工作不力,不能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市州、区县,省局要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飞行检查,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对在整治行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省局市场处将组织力量对各市(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和评估。将在全省抽调经验丰富的GSP检查员,组成4-6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察,检查集中整治工作。

联系人:潘衍安

联系电话028-86785793 邮

箱:pan_123881@

食品局通知 篇6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问题依然复杂严峻。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中央政法委牵头,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落实处罚到人。推动地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在年内全部出台。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处理相关法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出台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牵头,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抓紧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的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物、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与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管理,指导地方清理标准,建立地方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配合)加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研究。(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制定蔬菜及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小品种畜禽水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全面清理整合和修订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颁布进口农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规范,启动分类制定“一律”限量标准。(农业部牵头,质检总局配合)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国家粮食局牵头,质检总局配合)

三、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年底前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负责)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总结长株潭试点经验,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重度污染耕地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农业部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处理好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

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农业部牵头,质检总局配合)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农业部牵头,质检总局、财政部配合)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农业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

五、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摊贩、小餐饮实行集中规范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对已注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实施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推进列车快餐供应商资质管理,做好春暑运铁路食品安全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环境卫生等制度,落实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农业部负责)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统筹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制订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监管。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开展风险监控。(质检总局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保监会配合)

七、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农业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出台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修订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进一步严格行业准入,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发布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行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完善食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配合)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质检总局牵头)

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公安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农业部、质检总局、公安部、高检院配合)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工商总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质检总局负责)加大对重点敏感食品走私的打击力度。(海关总署负责)

九、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中央编办配合)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职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合理确定薪酬待遇,用专业性保证权威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配合)

十、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评内容。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与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强化各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鼓励政策,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检验检测资源作用。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公布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名录,引入第三方检验服务。(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质检总局、中央编办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国家粮食局牵头,质检总局配合)应用“互联网+”检验检测技术,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示范。(科技部负责)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配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业部负责)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编制食品安全2030规划纲要。编写食品安全年度报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中央宣传部负责)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展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双安双创”)行动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中国科协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力量,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工作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保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各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对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授牌,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样板,开展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组织召开“双安双创”现场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办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监察部配合)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监察部负责)


食品局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林业厅(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新闻办,科协: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展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突出反映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十三五”开局以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以及贯彻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规划的情况。

(二)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打击侵权假冒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发布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

(三)宣传我国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运用效益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四)宣传报道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取得的进展,宣传报道各类试验区、示范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青少年等群体,通过举办启动仪式、新闻发布、宣讲、咨询、展览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既要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提高活动影响力,又要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特点,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举办宣传周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特此通知。

食品局通知 篇8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73号 【发布日期】2009-10-24 【生效日期】2009-10-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沈阳市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建立全覆盖、高效率、数字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为有效推进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市区联动”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科学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快速、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为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编制依据

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

三、建设目标

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管监督员监督、移动视频监控车和固定视频探头监控、城管投诉热线反馈等为信息来源,以城市管理信息库为基础,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数字化集成技术,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城市管理精确、快捷、高效,真正建立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提高城市运行水平和创新政府管理的目标。

(一)系统平台建设目标。综合利用电子地图、高空正摄影像图、网格划分、事件部件编码确权等数据信息,整合现有资源,开发适应我市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的应用软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构建能够满足我市城市管理需要的信息通道和市、区两级工作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为实现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目标。建立监督与管理相对分离的双轴心管理体制,创建将城市管理对象精确定位的万米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指挥有效、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建设原则

(一)分级负责,明确功能。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功能。市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指挥调度功能,区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处置和对处置过程的综合评价功能。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部公布的相关标准,统一基础地形图,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网格划分、事件部件编码、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并在统一的标准下开发软件,实现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

(三)整合资源,先进适用。充分整合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涉及的人防、应急、社会治安、城管、交通、公安(交警)、执法、环保、水利等视频监控资源,以及12319等城管投诉热线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先进性、可拓展性和可兼容性,为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指挥有力,处置快捷。紧紧围绕提高问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畅通指挥调度渠道,加大指挥调度力度,确保问题处置快速、及时。

(五)高效监督,科学评价。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市、区各明确1个相对独立的监督考核机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确保数字城管在高效监督下顺畅运转。

五、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近期主要为沈阳市建成区,并逐步向已进行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扩展。

(二)管理对象。以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确定的公共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他设施类和扩展部件类等7大类部件,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扩展事件类等6大类事件为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件和事件的类别进行适当增减,实施编码管理。

六、建设内容

按照“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总体架构,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内容包括:

(一)基础数据建设。市、区两级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建立以1:500城市地形图、正摄影像图等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基于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单元网格数据库、城市事部件数据库及地理编码数据库。

(二)信息系统建设。市、区分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终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UPS供电系统、图像接入和传输系统、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软硬件平台。

市级平台建在市人防办,共享市人防办光纤网络平台、视频监控资源、安全防护系统、后备发电系统等资源,主要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呼叫中心受理、大屏幕监督指挥、督察督办管理、抽查考评管理、综合评价、信使服务、视频监控、移动视频传输、门户网站、视频会议等业务系统功能模块,以及协同工作、地理编码、基础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构建与维护等对业务系统提供支持的基础功能模块。

区级平台由各区整合资源自行建设,主要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呼叫中心受理、协同工作、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基础数据管理、地理编码、数据交换、构建与维护、督察督办、信使服务、视频监控、移动视频传输等系统功能模块。

区级平台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子系统,各应用子系统要在市、区平台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三)运行模式建设。市级平台履行对各区及相关市直部门的指挥调度和监督、评价职能。对“12319”等城管热线、视频监控、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巡查考评及区级平台上报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按照属地、属事的原则,转交相关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对各区平台业务流程中自动生成的内部综合评价数据和考核评价子系统中的外部抽查考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内部评价与外部考核有机结合的综合评价结果。

区级平台采用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完成区级城市管理业务流程。

(四)制度体系建设。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构建以问题发现、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制度体系,确保城市管理问题高位独立监督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处置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构建以处置职责重新确认、处置结果规范、处置时限精准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执行制度体系,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各处置责任部门职责清晰、结果规范。

考核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以标准化的处置结果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考核制度体系,形成由1个监督轴驱动多部门组成的处置轴,全面提升处置效率的核心动力机制。

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行政效能监察及干部考核等的制度体系建设,保证监督、处置、考核机制长期发挥效能。

(五)专职队伍建设。针对市、区两级管理平台的功能定位,市级平台配备考评员、坐席员和派遣员,区级平台配备信息采集员、坐席员和派遣员。

考评员。市级平台利用现有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或其他方式组建考评员队伍,负责对各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城市管理情况的抽查考核工作。

信息采集员。各区平台根据区域大小、城市管理问题发生密度等实际情况,采用自管或市场化管理等方式,组建规模适当的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负责日常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核实核查和各类专项普查工作。

坐席员。市、区平台结合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坐席员,负责办理领导批示,受理信息采集员上报和社会公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以及审核、立案、批转、授权结案等工作。

派遣员。市、区平台结合工作任务科学配备派遣员,负责将监督中心立案后批转的案卷派遣到相应的专业部门,对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七、工作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建设标准和系统平台软件标准,制定行业标准;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资金编制和筹备建设,建立与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适应的高效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各区建设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普查;负责其他涉及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市人防办。负责提供办公场所、网络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共享资源,配合市筹建办建设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三)市建委。负责整合“12319”城建热线资源,将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城建计划。

(四)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五)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实施信息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维护;负责提供基础地形图;负责万米单元网格的划分。

(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可共享的视频监控资源,配合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核,推进项目的标准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信息安全等工作。

(八)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和投资概算审查。

(九)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预算评审,招标采购审批,核拨人员办公及运行费用等工作。

(十)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视频整合等的协调工作。

(十一)市编委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沈阳市城市管理体制。

(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人员的招聘、指导、培训工作。

(十三)市综治办。负责提供综合治理视频监控系统共享资源。

(十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工作;负责配合市筹建办完成市区平台的无缝对接、联网运行;负责建立与信息采集、指挥、监督和处置等工作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信息普查和数据采集等工作;负责其他涉及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的工作。

(十五)其他部门及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10月24日-11月30日)。

1.完成招投标工作。

2.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市、区两级硬件系统建设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购置等。

3.完成信息普查工作,包括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确定普查标准和数据入库要求,开展部件和事件的调查、网格划分、确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信息数据库等。

4.完成城管监督员、考评员、系统管理员、受理员、派遣员和终端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二)调试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对市、区级平台进行功能测试,对系统联网运行进行调试,完善市级平台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区平台的接口功能。

(三)试运行、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6日-2010年5月底前)。

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实现市区联网运行,各项功能基本完备。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提交项目文档,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是我市实施城市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市统一部署和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按时限完成各项任务。

(二)分级投入,保证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投入,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顺利进行。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区财政安排。在资金筹措方式上,可采用融资方式解决。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发挥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监督,确保质量。各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工程招标和审批、建设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食品局通知 篇9

经营者名称(姓名):

本局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你店经营的.____食品进行依法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食品你店已售出____(公斤/包/件/袋/筒/____),还库存____(公斤/包/件/袋/筒/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现通知你:

一、立即停止销售库存的不合格食品;

二、立即通知购货人退回在你店购买的不合格食品,或者在销售区域内张贴公告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一份备查。

召回公告____本店消费者:____本店于________,批次特征为:____,经工商机关检验为不合格,请在我店购买了该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迅速将该食品退回我店。

特此公告。

经营者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局通知 篇10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食药罚责改通[ ]()号(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你(单位)从事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依据的全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依据(法律依据的全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上述行为。

于 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你(单位)按照要求改正完毕后,请及时告知本机关。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收到。

接收人签字:(本文书一般二联。一联存卷,一联交当事人。)

食品局通知 篇11

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点》,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药监[]159号)要求。现将全省开展20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各负其责、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第一责任、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1、现场宣传咨询。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在大、中型超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活动场所设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和悬挂宣传标语。

2、媒体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地方政府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3、传授食品安全知识。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科普展览和知识讲座,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活动。

1、切实加强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精心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宣传周活动内容的落实。

2、紧密结合全省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活动,周密计划,落实责任,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3、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4、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宣传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统计表于9月15日前报省局食品处。

食品局通知 篇12

No.2012

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2、3、4、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认真查找产生问题原因,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后上报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你企业进行处理。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注:此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企业;一份留存。

欠水费通知热门12篇


这篇文章将通过多个角度来分析和探索“欠水费通知”。在我们日常的事务活动中,我们通常都会查看最新的公告或通知。这些通告和公示的信息有时大小不一,但都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如果您希望再次查看本页的内容,建议您将其收藏起来!

欠水费通知(篇1)

xxx外国语学校:

贵我双方于20xx年5月签订了《xx外国语学校建设用水协议》,自 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期间,贵校总共用水56752吨,合计人民币174228.64元(具体数据见附表),请贵校安排付款事宜。

xx国际学校

XX年XX月XX日

欠水费通知(篇2)

尊敬的业主:

您好!年底将至,自来水公司在近日对小区物业下达了水费催缴单,大部分业主已经到物业将水费缴纳完毕,但一部分业主由于较忙,没有时间来物业交费,希望这一部分业主能在百忙之中到物业缴纳20xx年的水费,如您较忙,可以与物业服务处联系,约时间到户收费,如您不会查表,请您与物业联系,请维修工或管理人员替您查表,然后进行交费。

谢谢您们一年来对我物业服务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提前祝您元旦快乐!

20xx年12月26日

欠水费通知(篇3)

当事人的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全称 :

本机关于XXXX年XX月XX日发出( )安监管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罚款缴至 银行。[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立即缴纳罚款,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帐机构直接收缴。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通知当事人。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欠水费通知(篇4)

尊敬的各租赁户:

电费、水费,我公司已预缴给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为了不影响我公司每月水电费用的正常缴纳,我公司每月6日左右抄表,各位收到抄收单后,务必请在3日内持抄收单到公司3楼财务室缴纳费用,每月20日前没有缴纳的,公司有权收取10%滞纳金,每月最后一天没有缴纳的,我公司有权不通知各位租赁户的情况下,断电、断水,由此带来的损失,各位租赁户自行承担。

房屋租金是公司生存的'唯一资金来源,请各位租赁户严格按合同时间提前10天缴纳,预期不缴,公司有权收回门面并断电、断水处理。

特此通知

谢谢合作

xx实业发展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欠水费通知(篇5)

生活区各福建籍住宿员工、部分管理人员:

随着公司员工规模不断扩大,使用水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为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公司自20xx年1月1日起不再缴纳各福建籍员工及部分管理人员的水电费,具体费用由各入住人员自行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时间:每月26日——29日。

二、收缴方式:每月从各住宿员工的工资里扣取。

三、缴费标准:

自来水费:2.00元/方;电费:0.5元/度。

四、为保证每月工资能按时结算,请各住宿员工每月19日前按时将水表底数抄写填入在你的水表卡内,如出现忘记抄写,工作人员对当月水数按50元收取(实际使用水量,费用照常收取)。

望各住宿员工支持配合本次水电收费工作,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水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xx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9日

欠水费通知(篇6)

各管区、村,街道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上级减轻农民负担及县政府年夏季水费收取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今年夏季水费收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街道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国家进一步落实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补贴等惠农政策,加之今年全街道夏粮丰收在望,农民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民承受能力显著增强。但从全街道农民负担形势来看,减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工作松懈,出现了加重农民负担的苗头;一事一议资金没有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村级事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惠农政策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等。因此,各管区、村及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夏季水费的收取任务。

二、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今年夏季水费收取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今年夏季征收任务只有一项,即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水费,总额为90。3945万元。在水费分配上,要坚持科学分配、区别对待的原则,最大限度实现谁受益、谁负担,杜绝“一刀切”或按人头平摊。向农民收取水费时要使用省减负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省农民负担专用收据》和县减负办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决定书》、《水费收取通知书》,并向群众张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借水费收取乘车搭载不合理负担和截留挪用水费。各村水费务于一周之内足额上缴街道财政所。

三、加强领导,确保夏季水费收取工作圆满完成

对今年夏季水费收取工作,各管区、村及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水费收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管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负责人要盯上、靠上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农经站要加强指导,做好政策落实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工作。财政所要强化调度,加大款项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不留尾巴。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水费收取的意义和作用向群众讲清楚,提高群众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加强对水费收取工作的监督检查,水费收取期间,各管区会同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进村入户搞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在核实清楚的基础上,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完成夏季水费收取任务。

欠水费通知(篇7)

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南通市水资源管理处,有关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和生态环境建设,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并且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

按自然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3人及3人以下)用水量划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180立方米(含)以下,到户价为2.9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80-300立方米(含),到户价为3.6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为5.98元/立方米。阶梯水价按自然年度结算。

(1)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市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2)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6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3)对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用水继续实行优惠,每户每月免费供水由6立方米增加到7立方米。

(4)市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的高层住宅居民用水实行同网同价,原通价产〔〕207 号文件废止。

(1)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2.90元/立方米;

(2)机关事业单位、x队、医院、社区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用水及环卫、消防、绿化等市政设施用水到户价格为2.93元/立方米。

(二)生产(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到户价格由现行3.00元/立方米上调为3.50元/立方米。

(三)特种(高档洗浴、洗车、建筑、饮料等)用水到户价格由现行4.30元/立方米上调为4.50元/立方米。

市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根据用水性质与自来水用户执行相同征收标准。

市区自来水价格及构成详见《南通市区自来水价格构成表》。

1、市自来水公司转供水价格由1.40元/立方米调整到1.70元/立方米(其中含水利工程水费0.04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0.06元/立方米)。

2、转供水地区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其余用水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60元/立方米。

3、转供水地区各类用水户的到户价格仍和市自来水公司直供的同类用户执行同价。

4、转供水地区用户到户价格扣除转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差价,用于转供水机构管网改造维护、漏损及相关人员费用等。

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如东县区域供水价格由现行的0.7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含水利工程水费0.04元/立方米)。

市区自来水和转供水价格自10月1日起(使用量)执行;区域供水价格自1月1日起(使用量)执行。

市自来水公司要积极落实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加强转供水管理,确保政策落实。

日期:

欠水费通知(篇8)

涨价通知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好!

对于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关照,**实业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在此深表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望能与您继续多多合作,携手前进, 自从跨进***年,受金融海啸的持续影响,各种费用快速暴涨,起初为了不影响客户们的正常运营,我公司将微薄的利润空间进行一而再的压缩……但至今为止,不断上升的成本所造成的影响也已经令我公司实在难以负荷。本着长期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共享利润的经营理念,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的为贵司长期服务,鉴于目前的市场行情,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目标,经公司研究讨论,决定从*年*月*日起,提高各租赁公司租金,价格变更如下: 1. 各租赁公司库房仓储费每平方上调5元 2. 办公楼、宿舍、写字楼租金在原价基础上上调5% 涨价不是我们的意愿,此次调价实属无奈,为此对贵司造成的不便或工作上带来的困难深表歉意,同时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特此函告! 顺祝 商祺 ****物业公司 **.*.**

产品调价通知函 尊敬的青岛青义锅炉有限公司客户: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远一”系列的阀门支持和钟爱。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国内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过去几年,远一阀门一直承受着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的阀门生产成本的上升,以及其他因能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运输、包装等的价格上升的困扰。现远一阀门不得不对国内销售的部分“远一”阀门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该价格调整方案将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在2011年3月1日前订货的客户按原报价发货,自3月1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按以前的价格表上浮8%)关于此次“远一”系列阀门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上海远一阀门销售部。希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远一”系列阀门。远一阀门也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国内阀门事业的发展。

欠水费通知(篇9)

尊敬的小区各位业主:

小区业委会自20xx年4月12日正式成立以来,在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及基层政府大力指导下,在广大业主支持和共同协作下,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工作,在确保小区供水,即刻清退xx物业有限公司xx小区物管处等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在4月18日,又由xx小区、xx北路社区居委会、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家联合发文,明确“xx小区水费、物业费收费清缴工作自即日起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代收”的决定,此次清缴两费工作已在5月中旬结束,并在5月21日向xx水务公司缴纳了小区业主20xx年4月前所欠的水费,基本解决了“断水催费”的困扰。

虽然xx公司已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发文宣布接受我业委会的清退,决定“于20xx年5月1日正式退出xx小区的物业服务”,但被清退的原物管处依旧不愿撤离本小区,拒绝交账、交接,造成选聘新物业受阻,在这样老物业赖着不走,新物业难以进来的非常时期,为了保障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垃圾场所处理、小区绿化养护、公共照明维护、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养护与小修、二次供水水泵检修和维护等小区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业委会决定自5月1日开始实施自管,在自管期间,由业委会主持收取物业费和水费(含公摊电费)并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物业费收取的标准:按每平方米0.35元;水费收取的标准:按每吨3元。

为和水务部门及供电部门收费时间同步,这次收取两费主要收20xx年5—6月物业费,水费(水费按水码度数收取);对于不常居住本小区或因工作繁忙不便分次缴纳费用的业主,在自愿前提下也可一次性缴纳物管费。

集中缴费时间:从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24日(下午15点——下午17点,晚上19点——21点)。

缴费地点:小区毛线店。

根据xx市xx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业主有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业主对非常时期业委会自治期间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小区安全、和谐、美好、温馨的小区。

xx市xx小区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7日

欠水费通知(篇10)

尊敬的栋单元号业主:

你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欠本项目部水电费人民币元,请及时到该项目部办公室交纳水电费,否则会给你们带来不便。注:该项目下发水电催款单起,超出12小时未来交款的,本项目部会停掉该用户的水电。

XX年XX月XX日

欠水费通知(篇11)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好! 对于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关照,**实业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在此深表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望能与您继续多多合作,携手前进, 自从跨进***年,受金融海啸的持续影响,各种费用快速暴涨,起初为了不影响客户们的正常运营,我公司将微薄的利润空间进行一而再的压缩……但至今为止,不断上升的成本所造成的影响也已经令我公司实在难以负荷。本着长期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共享利润的经营理念,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的为贵司长期服务,鉴于目前的市场行情,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目标,经公司研究讨论,决定从*年*月*日起,提高各租赁公司租金,价格变更如下:

2. 办公楼、宿舍、写字楼租金在原价基础上上调5% 涨价不是我们的意愿,此次调价实属无奈,为此对贵司造成的不便或工作上带来的困难深表歉意,同时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三、本通知自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欠水费通知(篇12)

_______________:

您好!贵单位现已欠本公司从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水费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为不影响您单位正常用水,请及时缴费为谢!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上次抄表数: 本次抄表数: 本次抄表时间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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