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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0.30

外婆读后感(收藏12篇)。

怎样在读后感中流露出真实情感呢?这篇作品确实让人沉醉其中,令人愿意仔细品味。为了体现自己的真实感受,在读后感中我们可以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段进行分享,并将它们记录下来。通过从多个角度深入思考“外婆读后感”,这篇文章将更加丰富和真实。

外婆读后感【篇1】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安迪见别人都有外婆或奶奶,就自己没有,很羡慕他们,而且,他们都跟他们的外婆和奶奶玩,就自己只能在树上搭凉棚,或者跟自己的爸爸妈妈玩。而且,其他人在自己过生日的时候,都会收到外婆或奶奶的礼物,只有安迪再过生日的时候,只能收到爸爸妈妈的礼物。因此,他觉得很孤独。有一次,他在树上搭凉棚,自己在凉棚里睡着了。于是,他梦见了自己外婆也在树上,摘了一个还没有成熟的苹果咬了一口,还让安迪也摘了一个苹果,吃一口,安迪觉得特别酸,但外婆反而还说酸酸的有味道!随后,外婆从包里拿出几张不同颜色的纸条,说是游乐场各个娱乐项目的门票。从这一点,我能看出来安迪的外婆是个既幽默又大方的人。

还有更有趣的事情呢!有一次,安迪的外婆还让安迪当了一回海盗安迪可开心了!可就在这一会,安迪的楼栋里,又搬来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看见了藏在凉棚里想着稀奇古怪外婆的安迪,就把他从美梦中叫醒了,原来,老奶奶是让他帮她搬一点东西,安迪也同意了,但是我敢肯定,安迪一定正在想他的外婆会带他到哪儿。安迪一定觉得这一次怪可惜,但他并没有说出来,因为他又多了一个奶奶,这是真的奶奶,就算从梦中醒来也会有人陪伴在他身边。我觉得这本《苹果树上的外婆》里的安迪很会想象,他把外婆会带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想象出来了,当然,他的奶奶也对他非常亲喽!哈哈,因为安迪帮过这位奶奶做过很多事情!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最喜欢的人物——安迪。听了这么多,你喜欢他了吗?喜欢这本书了吗?

外婆读后感【篇2】

别人都有外婆和奶奶,安迪却没有。当他看见同学和他们的外婆或奶奶在一起时,就觉得非常自卑。在一次偶然的玩耍中,花园的苹果树上,外婆突然出现了。就在安迪惊讶之时,外婆带他去玩。几天之内,他们做了很多事情,安迪很快乐。这时搬来一个老奶奶,安迪一直帮她做事,两人的关系很融洽。安迪觉得她像自己的亲奶奶,他也成为和别人一样的孩子了。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安迪并不缺乏亲请的抚媚,他是一个很阳光的孩子,不过他可能觉得有外婆和奶奶更好,更快乐。

外婆的突然出现,使安迪有些感到奇怪外婆是一个和蔼的老顽童,在她的生活中处处充满乐趣,她总是会和按迪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相比之下,现实世界的老奶奶——芬克太太则大相径庭。因为芬克太太有风湿病,所以不能弯腰,安迪就会主动为她做家务事,渐渐成长,并与芬克太太成为一对忘年交。

外婆读后感【篇3】

《苹果树上的外婆》是由米拉。洛贝所著作的一本书。主要简述了安迪非常渴望有一位外婆,所以他产生了幻觉,在幻觉中,他与外婆玩得很开心,配合地很默契,例如:打船形秋千。套野马……这些有趣的事情纷纷降落在他的头上,安迪非常喜欢外婆,不是因为外婆裙边上露出可笑的花边,而是因为外婆允许他做爸爸妈妈不允许做的事,比如:开汽车。就在和外婆玩得开心时,他认识了一位奶奶,这是一位真实的奶奶,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奶奶就住在他家的旁边。于是,他有时就去奶奶家和奶奶谈心,给奶奶做饭,还在奶奶家门口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花,真是快乐极了!奶奶教会了安迪许多道理,安迪在奶奶和外婆的呵护下成长起来。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既有了外婆,又有了奶奶。

这部书让我体会到:亲情是我们成长路上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温暖着我们,芬芳着我们;亲情是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我们成长的路。从中我也明白了,原来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快乐的道理。

外婆读后感【篇4】

我读了《外婆家的石桥》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我从心里发出了许多的感受,然而,也知道了爱是伟大无私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家附近有一座石桥,刚开始的时候,这座石桥给“我”留下了美好的怀恋。然而有这样的一件事,有一个深夜,外婆背着发高烧的“我”过这座桥去看一位老郎中的时候,瘫倒在石阶上,还匍匐着驮“我”爬到桥顶上。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我”对石桥的感情渐渐地减退了。

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件事。这件事是这样的:有一次,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突然在半夜发烧,妈妈知道了,立刻送我到医院去,因为当时爸爸出差去了,妈妈只好一个人送我到医院去。那时侯没有摩托车,妈妈只能用自行车骑我到医院。过了一个小时后,医生终于都给我诊断完了,说我发高烧,要打吊针,我的心里像有许多的小鼓直在“咚咚咚咚……”地敲,我很害怕。我低声地跟妈妈说:“能不能不打吊针啊?”妈妈严厉地说:“不打吊针怎么会好呢!”这时,我哭了,我扑在妈妈的怀里哭了。妈妈安慰我说:“傻孩子,你病了就得要打针嘛!对不?”我听了妈妈的一番话,也勉强地进了打吊针的房间。差不多到了天亮,妈妈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带我回家。我在回家的路途上暗暗地想:妈妈,谢谢您,您辛苦了,我以后一定以最好的成绩来报答您的养育之恩。

其实,爱是很广泛的,爱不但只有父爱和母爱,还有外婆的爱、朋友的爱和老师的爱。然而,别人付出了无数的爱给我们,我们应该要努力地去工作或学习,用成绩去报答他们,他们知道了,也觉得很欣慰。平时,有些同学说父母怎样不好、怎样坏,其实,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我们绝对不能抱怨和辜负他们,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无微不至的。

总之一句话,爱是伟大无私的。

外婆读后感【篇5】

佐贺的超级外婆读后感范文

一个八岁的男孩昭广,他的爸爸在战后广岛的烟尘中染了辐射得了原子病而去世,妈妈为了生计,没日没夜地辛苦工作,却无法照料孩子。

母亲只得在背后狠心一推,将他推去佐贺的火车,让他去外婆家生活。火车每摇晃一次,昭广和母亲就更远一些。

外婆的第一句话是:“跟我来。从明天开始,你就要煮饭了,好好看着!”因为每天早晨四点外婆就要起床,去做清扫的工作。从贫穷到贫穷,填饱肚子成为每天的`大事。还有,在寒冷彻骨的冬天,家里什么吃的也没有,下午四点半只好听外婆的话上床睡觉,却在晚上十一点半饿醒过来。

如果苦难的阴云笼罩了天空,阳光就无法透过来。缺少了阳光的教育,别说一个孩子,一棵小苗也无法成活。感谢奇迹,这位住在佐贺的超级阿嬷,为孙子昭广创造了奇迹,用她的智慧照耀了孩子的成长。

外婆出门时,好像一定会在腰间绑着绳子,绳子一端绑着一块磁铁。光走路什么事也不做多可惜呀,绑着磁铁走,你看,可以赚到一点外块。

在考试成绩的问题上,外婆说:“不要紧,一分二分加起来不就有五分了吗?”。再问:“不同科目的成绩也能加在一起吗?”,这回,她表情认真果断地说:“人生就是总和力!”

我非常敬佩昭广的外婆。她尽管很穷,却仍能面带笑容度过每一天。书中的外婆慈、智慧、乐观,她说的那些话句句映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即使小偷来了,也没东西可偷,因为实在不无所有。说不定他会给我们留点东西呢。”外婆没有因为穷而自卑,她不让昭广自卑,而用好笑的话语使他乐观,勇敢地面对贫穷的生活。这一点深深感染着小昭广,也深深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外婆读后感【篇6】

从买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到现在,我已经读了很多遍,这个寒假我又把《苹果树上的外婆》拿出来读,但每读一遍,感受就会更深一些。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故事:主人公安迪没有外婆和外婆,这让他很伤心。但有一天,奶奶从天而降来到安迪的苹果树下。

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很奇怪,戴着百色羽毛的帽子、手臂上挎着绣满图案的包、裙子下露出好笑的白色花边裤,她不仅打扮的奇怪,她还总有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一天,一位新祖母来到邻居家。奶奶的故事也很奇怪。她和安迪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安迪从两位老人的爱中学到了很多。

读着读着,仿佛我也在童话世界里了,读了这本《苹果树上的外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无处不在,我们的爷爷奶奶爱着我们,外公外婆爱着我们,爸爸妈妈更爱我们,我为自己能有这么多的爱而感到幸福!读后感》

外婆读后感【篇7】

《外婆家的石桥》是一篇写得很生动、抒情的散文。作者以《外婆家的石桥》借物喻人,表达了作者对石桥恨和喜爱之情,对故乡的眷念,对外婆的怀念。

作者用生动的笔调描写了外婆家古老的桥造型以及站在桥上**故乡的风景,“白的帆,红的柿子,黄的稻谷”,写得多么美妙、生动,这种排比方法是非常精彩的。

文章中用了强烈的对比手法。平时,每当外婆爬到桥顶时,总会累合气喘吁吁,要椅在桥栏上歇好一会儿。有一个夜深,“我”突然发起高烧,外婆背起“我”就望石桥上跑。

外婆走者走着突然摔倒了,“我”害怕得哭了:“外婆,外婆,你怎么啦?”外婆说:

“没事,你抱着我的头。”虽然是寒冷的冬天,但是外婆的汗水如雨淌下,给我们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通过写一个很小的东西,很好地表达了人物的思想感情。作者通过简短的对话把人物内心写出来。我着急地说:

“外婆,外婆,你怎么啦?”外婆说:“没事,你抱着我的头。

”作者把人物的神态心理活动刻画的栩栩如生。好像我听到奶奶在说话,好像我看到了当时的情景。

读了《外婆家的石桥》学到了一些写作的方法,通过一件事把人物的思想感情生动感人。《外婆家的石桥》是一篇很好的散文。

外婆读后感【篇8】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有安迪,外婆和奶奶。

安迪是一个小男孩,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寂寞的`安迪在苹果树上为自己幻想出了一个外婆。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玩、去草原套野马、去海上冒险,甚至要去印度捕老虎……直到隔壁搬来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奶奶,从此安迪的空闲时间全部用来照顾老奶奶了,老奶奶很喜欢安迪,就提出做安迪的奶奶,安迪终于有了奶奶。

我想:安迪不但想象力丰富,而且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在奶奶那里安迪感到自己被需要,感到很自豪。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外婆,每次遇见她,我只是打声招呼就跑开了,从来就没有和她一起玩过或者帮外婆做过事。以后我要多陪外婆,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让我们像安迪一样去帮助别人吧!就让我们在乐于助人的同时,感受快乐吧!

外婆读后感【篇9】

一本有趣的书--《苹果树上的外婆》

杨可馨的孩子几乎都有爷爷奶奶,但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当他看到别的小孩

儿子和奶奶过得这么开心,心里更难过。

这是妈妈带我去书城买的一本书,名字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中的外婆太神奇了

!故事情节也非常吸引人!

就像安迪为没有奶奶而伤心一样,奇迹出现了!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

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外婆的胆子特别大,玩船形秋千的时候,

外婆把秋千翻了一个跟斗!

当他到家的时候,安迪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父母。他妈妈说这不可能,但是因为安迪不伤心,他妈妈不得不说

有外婆。

后来,安迪又和外婆去草原套野马。他们在奶奶的车里。奶奶说是安迪的曾祖父

发明的!这个车里有一些按钮。按一下白色的,就出现一把伞。这伞还能吹风!按一

下黑色的按键,太阳伞就收了回来,出现一把雨伞,还有热风!安迪赶快关了----因

为是大热天。按一个红色的,一个小盘子出来,拿着一瓶水和杯子,安迪对奶奶说

倒了一杯。

后来,他们出海探险。安迪的曾祖父离开了一条船。外婆对安迪说曾祖父是发明家、

马戏团团长、船长。

一天,一位老奶奶来到安迪的房子旁边。安迪经常到她家去玩并帮助她。

现在,没有外婆和奶奶的安迪终于有了外婆和奶奶!

这本书很有趣。我也是一个没有奶奶的人。如果我真的照书做,下次我就坐

在苹果树上,看一看。我奶奶也能从天而降吗!这真是个美丽的故事!我希望有

有一天我象安迪一样。当我独自坐在树上玩耍时,奶奶带着雨伞从天而降

到我身边!

外婆读后感【篇10】

我们几乎没个人都有一个外婆和奶奶,可安迪着个小男孩却没有,这让他很伤心。

安迪下午约他的两个好朋友去自己家玩,可一个说要去外婆家玩,一个说要去奶奶家玩,安迪很不开心。回到家安迪问母亲自己为什么没有外婆和奶奶,母亲说安迪的外婆和奶奶很早就去世了。接着妈妈拿出了外婆的照片让安迪看,安迪看完后就自己爬上苹果树去玩了。这时外婆突然坐在了他的身边。

他们一起玩了很多游戏,当然,这个外婆是安迪想象出来的。一天下午安迪正要爬上苹果树,一个老奶奶叫住了他,有事要他帮忙,安迪帮了老奶奶很多忙,老奶奶也帮了安迪很多忙。安迪有一个想象出来的外婆,还有一个邻居奶奶,安迪有了外婆和奶奶,这让他很高兴。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并不是没个人都有外婆和奶奶,如果有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们。

外婆读后感【篇11】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和安迪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爸爸妈妈,他们很关心我,爱我。

从现在起,我要向小安迪学习,珍惜爱,做一个感恩、乐于助人的孩子。

苹果树上的外婆读后感 (三)

本周,老师组织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书,奶奶在苹果树上,写了一篇读后感。

奶奶在苹果树上,当我看到书的名字时,我很惊讶。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才觉的这本书的精华在于让孩子们懂得爱,爱是不可缺少的,不可代替的,生活中要懂得尊重,宽容。

故事中的小孩安迪从小就没有外婆和奶奶,看到其他小朋友讲外婆和奶奶的趣事,他就很羡慕有外婆和奶奶的小朋友。于是他就幻想自己有一个时尚的外婆和自己一起去游乐场,还做一些搞笑,冒险,疯狂、好玩的事情。可是妈妈却告诉他那都是幻想不是真实的。

直到后来隔壁搬进来了一位慈祥老奶奶。她有风湿病,可是她喜欢小孩也喜欢动物。她第一次见到安迪时做了他最喜欢的梅子蛋糕。

还爱听安迪讲外婆的故事。但是安迪也帮助他的祖母搬家,在花园里种花,去一个小部门买生活用品。安迪终于有了外婆和外婆。一个人有风湿病。他需要他的帮助:

一个在苹果树上,和他玩着激动人心的游戏。

希望这本书能让我们的父母在繁忙的工作中更加关心孩子的成长,让在长辈的呵护下健康成长的孩子懂得尊重和宽容长辈。健康快乐每一天。

外婆读后感【篇12】

最近我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奥地利家喻户晓的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米拉.洛贝。这是一部优秀的儿童作品。

几乎所有人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突然有一天,外婆奇迹般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安迪一起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安迪每次在苹果树上见到外婆时,外婆总是这样一番打扮羽饰的帽子,白色卷发,胳膊上上绣花挎包,裙边下总是落出好笑的衬裤,外婆总有一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就算被警察惩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

有一天,邻居家新搬来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中懂得许多许多。

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让我感受到了爱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爱,那么世界上就没有和谐,宽容,理解……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爱!

这真是一个感人,温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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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收藏12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 读后感是对吸收书籍中知识和思想的反思和归纳。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可能需要的家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家读后感 篇1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育人的书。

傅雷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孩子的爱是严肃的,他反复地与儿子讨论艺术上、事业上的问题。当他细细回想孩子小时候的情景,醒来后因想念儿子而无法入眠时,更多的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催人泪下。傅雷在信中经常提到对儿子的愧疚,认为在儿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与温暖,更多的只是批评、指责和条条框框的禁锢。也正因为这些,傅雷后悔不已,他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在艺术事业上指引方向。他不仅是一位儿子的父亲,也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一位伟大的父亲。

看完傅雷对自家孩子的教诲,我不禁想到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但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父亲对我的成绩并不是很注重,反倒更注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父亲常常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父亲“苦口婆心”的教诲,但是我知道父亲想让我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虽然父亲并不是像傅雷一样伟大的人物,但因为父亲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我这个年龄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一生去敬仰、佩服、学习的人。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我发现了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了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家读后感 篇2

“一个又一个的筋斗栽过去,只要爬得起来,一定会逐渐攀上高峰,超脱在小我之上。”这是出自《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使我受益匪浅。

这句话的大意是:只要你够努力,你就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傅雷对儿子的期望很大,家教也很严,整本书都在激励着傅聪成为最好的自己,充满了对儿子和祖国的爱。从中我明白了,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

成就最好的自己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得付之行动。那么怎么样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呢?我觉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目标,没有坚定的信念,因此他们通常都碌碌无为而没有什么巨大的成就。而那些努力拼搏,有目标,有理想的人,大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他们有了目标,就有动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自己也是一个例子,在刚上初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学习目标,整天漫无目的,懒懒散散,导致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不是很优秀。直到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为我分析了成绩差的原因,而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班级前10名。此后,为了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非常努力的学习。终于,在七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许多著名的人物也都是因为有了目标,才努力奋斗,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不甘沉沦,决心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最终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著作。

傅雷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动力。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树立目标,通过努力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吧!

家读后感 篇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4

我在读《傅雷家书》时,读到了这样一句话,“孩子,一个人往往对有在手头的东西(或是机会,或是环境,或是环境可贵的东西)不是知道珍惜,直到要失去的时候再去后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自己。

傅雷这句话是对傅聪的教诲,为了让傅聪明白,有些东西需要我们珍惜。让我想到了这句话:“由于对眼前,对当下的珍惜用心,才能不怨恨过去,不怀幽未来。”这句话体现了,珍惜现在以后才不会后悔。这与傅雷的观点相同。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

我在放暑假的时候,非常放松自己。使得我得作业一天天的拖。拖到最后一天,才发现写不完作业。我十分后悔,还被老师批评了。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时间的宝贵,以后不会再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了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平时,我觉得父母说话非常烦。可是,当我一个人在家时,却什么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做!这时,我明确地感到了我的无能。同时,我也知道珍惜父母的关爱,是他们的关爱才让我拥有幸福安康的生活。

还有一次,我的作文没有过关,老师认真地跟我说要怎么改。可是,我一心只想着去玩,我什么话都没有听进去。到家之后,我改作文时,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改,只能去找老师,让老师再给我讲一遍。很晚了,但老师仍然耐心为我指导。因为我的贪玩,导致老师有又了一遍,还这么晚了。不珍惜老师的教诲,给自己和老师添了这么多麻烦。珍惜老师的教诲是多么重要。

傅雷的那句话,让我知道了世间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父母的爱。

家读后感 篇5

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便也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罗曼罗兰

我奔跑着,喘息声越来越明显,而理想却忽近忽远,就在唾手可得时,它便再次离我远去,我逐渐疲倦了,不愿追寻,慢慢停住了脚步,而当琴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轻轻地拉住我的手,我便随她继续奔跑。

在青春之路上,她向我娓娓叙说着她的故事,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下成长的富家小姐,但她从未屈服过,她尽力想要进入男学堂剪短头发,她不愿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懈地追求着自由与平等。

然而,当她向我讲到梅和瑞钰的悲惨遭遇时,她的眼角不禁滑过激愤的泪水,反抗的怒火从她的目光中熊熊燃起,她攥紧了我的手,坚定地告诉我,她不会选择千百年来中国女子所走的血路,她要逆流而上,拯救自己!

刹那间,我的体内被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如同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琴见我满怀热情地追逐理想,顿时停住了脚步,轻轻拍打我的肩膀,以她惯有的自信勇敢,在我耳边低语:“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但悲剧却一直在上演,从未停歇,然而这也不是无力改变的,一定要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悲剧大部分发生在没有自我追求的无抵抗主义身上,就像大哥觉新,而现在通过我的不懈追求,我已经得到了幸福,而你,要努力哦!”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琴对我说的那一席话。封建礼教如同吃人的野兽肆意吞噬者人们的思想,只留有那悲惨的肉体使人悲哀,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顾虑,但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没有对于理想的坚持,结果依然会是像琴说的那样——不断的悲剧。

仔细回味着我的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我明白我需要有良好的绘画功底,我的奔跑就是在画板上用不同型号的画笔勾勒出一幅幅令人满意的画卷,可是从前,我常常因为,对与色彩较弱的感知度毁掉一张张画纸,浪费无数的颜料,放弃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浮现,但"琴"声不止,琴带给我的勇敢与信念,是我不愿也不会停止我对梦想的渴望与追求。在青春之路上,琴点燃了我内心微弱的火光,却是我充满了光和热,充满了向上的勇气。

重拾画笔,冷静地坐在画板前,调色板里的颜料组成了我七彩的梦,左手轻轻扶着画板,右手的笔在白纸上谨慎地打着初稿,那是琴给我的勇气与热情。

理想依旧,青春之花仍然绽放。

家读后感 篇6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 篇7

《傅雷家书》严格来讲,不能被称之为书,但事实却可以被称为书。这说明了后人对这些信的评价很高,这些信极有水平。

书信中的傅雷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儿子的爱。傅雷先生在傅聪小时对他十分严厉,要求极高,且脾气暴怒无常,有一次还把傅聪打得血流如注。但傅聪对父亲似乎并没有很大的恨意,这也使傅雷加倍悔恨。在此之后,父子二人之间关系缓和,傅雷也在信中不断地道歉,也指导了傅聪在学习、生活、心态、情感等方面的一些困难。“多年父子成兄弟”用在他们二人身上正合适。但却是在傅雷与傅聪分别后才传出的佳话,实在是有些惋惜。

说到父爱,我就不得不想起朱自清的《背影》了。但二者虽情感相同,但笔法却大相径庭。朱自清的父爱是含蓄的、深沉的;而傅雷给予儿子的父爱是直接的、外露的。相比之下,傅雷威严的面孔又跃然纸上,又不厌其烦地向儿子絮絮叨叨自己的人生经验。

我曾看到有人这样评论《傅雷家书》,说傅雷用真挚的话直抒胸臆,将谆谆教导化作闲话家常。所以书信中的语言特别朴实无华,通俗易懂。这能够说明傅雷的“现代化”,他与儿子亦兄亦长,亦师亦友,诠释了一种别样又难得的亲情。父类能够意识到这些,可以证明傅雷的才华横溢;而可以在儿子身上付出,才是父爱。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无私的、牺牲的,充满教育的傅雷先生,他敢为人先,低头向儿子认错;他无私奉献,对儿子倾尽所有;他教育儿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他指点迷津,帮助儿子在成长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家读后感 篇8

傅雷,曾是一个很暴躁的人,妻子和儿子一旦做了错事,哪怕一点点小事,就会遭到他的毒打,知道他40岁时父性才觉醒。

《傅雷家书》中的种种事情大到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无不细致,这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与关怀,从这些家信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极为严格的人,有时还有些刻薄,傅雷给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这也凸显出他爱国,令人钦佩。

《傅雷家书》中那一封封信,谁能想到傅雷是在怎样艰难的环境下写下的这些信,那个时代的生活,无人能忍受,但是这位父亲仍然不忘教育他的儿子。他是一位多么称职的父亲。虽然他自己含冤而死,却始终没有抱怨,而是告诉他的儿子,要好好做人,报效祖国,将来成为国之栋梁,让国家富强起来。这一封封家信让我感受到浓浓的亲情,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良苦用心和对祖国的热爱与敬畏,并且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学会自我反省;做人要正直善良,真诚待人……

这一封封书信,不仅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与关爱,还是他对自我的反省,像他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哪怕是我或是已经进入社会,或是到老年的人,恐怕也很难做到这样。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父亲!

家读后感 篇9

在阅读了接下来《傅雷家书》父母的信件后,感受到了他们为孩子理想的关心与支持。许多的鼓励及建议涌向傅聪。

为了实现孩子的艺术道路,傅雷付出了许多心血给予指导,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有“你尤其要保养的好,不能太累,休息要充分,常常保持饱满的精神。好比参加世运的选手,离上的日期越近,身心愈要调整的健康,精神饱满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写明了不要过度劳累,艺术的道路很长要进行自我调整。又从“多少夜没有好睡,十有九晚更是神思恍惚”中读出傅雷对傅聪的期待。

阅读了傅雷的家信后,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注与期待,傅雷平时把自己欣赏艺术的感受寄给儿子,为的是多一点启发。在孩子临近比赛时劝导按时休息,为的是长远的路途。等待结果的焦虑与得知结果的兴奋,是对孩子的关心与期待。

我有类似的经历,去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在美国参加夏令营。有一点规定是:家长可以写信,让老师打印交给孩子。刚到夏令营时,信件如潮水般涌来,问:“那里的人怎么样?”“饮食如何?”或思念我的话语。我将那些信都收下了,一直到离开,那些信是我坚实的后盾。

由此我感受到了父母对远在家门外的孩子默默给予支持,是孩子们坚实的后盾。

家读后感 篇10

家书从古至今一直是古人寄托思念与慰问的一种方式,诗词中也提到过‘家书抵万金’。可既然假设对古人的重要性,而傅雷家书这本书也蕴含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爱,关心和教育。

这本书汇集了父子之间近13年的来往,我们从中可以看见傅聪对追求艺术的过程,也可以体会到傅雷的教育理念与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而在这千言万语,如山如海的言语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话‘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原浆。’这句话包含了傅雷对儿子的鼓励与支持,虽说眼泪是辛酸的,但这却是让内心变得更加坚强,让自己不断走向成功的养料,令我深有感触。

施蛰存先生曾经说过‘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格,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非常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这些都是因为他的为人以及教育。傅雷先生人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因此在书中第一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的问题。正是如此,不论做任何事情,做人就是首要的,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如果一个人他连最基本的礼仪廉耻,尊重,道德都没有的话,你们我想这样的人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先生提出的;待人要谦虚,做人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民族和国家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等观点,这对于我们的成长是非常好的教育。我们现在的缺少的或者说是正在流失的宝贵品质,正是先生口中这些,不可或缺的美好品质。现在的素质化教育也正是提倡这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单单只在看中成绩这一小方面了。

家读后感 篇11

翻开《傅雷家书》浓浓亲情溢于字里行间,傅聪出国在外,父母的一封封家书表达出对他的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对他的引导教育。

”先为人,次艺术家“这是傅雷先生在和傅聪谈到艺德的时候,不止一次提到的问题。在傅雷的家书中,我们看到的是,父亲如果再教导儿子如何做人,而不是如何做艺术家。以德为先,德艺双修,从《傅雷家书》中,这体现在父亲给儿子的点点滴滴。《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历史,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书信是维持人与人之间一个重要的沟通桥梁,而在科技日与发达的今天,这个习惯似乎在慢慢被人淡忘甚至摒弃。但看完《傅雷家书》以后,我非常有提笔的冲动,翻出信纸和钢笔,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长辈来写一份家书,也许寥寥几句,也许几句家常。

家读后感 篇12

中国古代的诗歌人远留长先人们运用他们的智慧与才气为我们留下了一笔智慧的财产。

他们的精神,孕育出了一本书千家诗。千家诗你一翻开有许多的诗,七绝七律,五绝五律,按四季排列……各种各样,形式多。让人一看就想读它。

读到王安石的元日时。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心中有说不完的喜悦。在春节,读到这首诗,会让你感到一阵暖意。

一到中秋不禁感慨,咏诵苏轼的,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不长看。这些都是智慧的结晶啊,我们要多读这样的书让我们懂得诗中的道理。

千家诗这本书,除了清晨黄昏向往和日常时节的四季风光,那些忧国忧民,怀才不遇,离愁别绪,还有很多轻快简单,只谈风月的诗,读来心情真是愉快。

读了千家诗这本书,可以启发你的灵感,陶治情操,启迪人生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故乡读后感收藏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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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篇1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别故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时的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衬托出了那悲凉的气氛。

老屋出卖了,多年聚居的亲族都离散了。所有这些都会影响人们的心,他们的悲伤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

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

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只有希望,才能让人在寒冷的冬天感到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当我回忆起我的家乡时,我只有怀旧,因为我快乐的童年留在了我的家乡。我从农村的一个小镇来到北京,进入了一所美丽的大学,但我失去了听力。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见别的鸟。我凝视着远处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布谷鸟、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总有一天它会从金黄色的蟋蟀身上跳出来。它将展翅进入我的梦。

关于希望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厌倦了举学生放假的例子。也许这也是我们作为学生的共同感受。也就是说,节前,我们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说到节假日,我们想像中的多彩生活其实是平淡得。

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读鲁迅先生的这篇**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

因此,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比生活在期待中的人更平静,他们不会在大喜大悲中起落。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

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想到这里,就愈感到**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总是认为它很好,但我不知道**有什么好。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

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稳步前进,这样你就不会总是失望,所以有一条路,更接近希望。我认为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的年轻人。

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所以总是在失望中接受现实,仿佛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

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故乡读后感 篇2

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

故乡读后感 篇3

昨晚看了场烟火,很多人不明白美的出处,就像在烟花下那震耳的声响像敲击在心上的鼓点,我看见看的人眼底五彩的光亮,我也抬头让那光点亮我的眼。绽放了,心里的涟漪也泛开了,一层一层,那是心在愉悦。还没回应烟花的美,绽放瞬间它便落下来了,它知道吗?它是天上的仙女,却只能做地上的尘土,只剩漆黑的湖面仿佛依旧有它美丽的倒影。最后,人也走了。

正月里,在我熟悉的这片土地上,离不开鞭炮和烟火。人们在庆祝新的一年,在祈盼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收,祈盼家人和泰平安,家火兴旺。

在家乡,正月十五的宗祠张灯结彩,晚上村民求神保佑,摆出丰盛的祭品,一桌一桌,从宗祠里面摆到外面,摆满空阔的门前。所以,请来的潮剧团唱几天热热闹闹的到十五早上便要把戏台拆了,防止村民的'桌子放不下搭到戏台上了,也让前院成为大家观赏烟花的地方。桌上放上漂亮的纸花篮和元宝,摆上瓜果,红桃粿,大粿,包子,还要一整只的通体金黄香喷喷的卤鹅,在卤鹅上插上一枝早春时节的桃花,桃花开得粉嫩清新,让一桌的丰盛看起来更怡人。

摆好,月色也开始蒙上来了,大家点香进祠堂跪拜,小孩子则提着花灯四处走动,烟火便在差不多的时候开始了,大人拜好了,小孩逛了好几圈了,老人坐在前院聊了好久了。一声烟火飞上天的声音足以吸引来大大小小的人儿,一起看着这绚烂的夜空。

看完烟火,是一个仪式,由宗祠理事的老人手拿一对红漆的月牙型木具开始求胜杯,木具摔下一正面一反面即是胜杯。大家陆陆续续不一会就挤满宗祠的前厅,早去的在里面那层总要牢牢守住自己的位置不让人挤在自己前面,晚去的想方设法搬来椅子站上去以便观战,要看到实时的结果。开始,老人会感谢这一年的风调雨顺,后开始祈盼今年的收成每一个祈盼求一次杯,若一次就是胜杯了大家呼声喝彩,若不是大家便呼声鼓气。

一个热热闹闹的元宵夜啊!睡前在阳台看着天上的明月,听着远处各方传来的此起彼伏的烟火声,难怪自古以来便有望明月,思故乡。若在他乡,教我如何不想念。

戏要散人要走但一切安好。

故乡读后感 篇4

绝大多数的人对自己的故乡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因为它是人们出生或长期生活的地方,有自己熟悉的人和事,有各自生命旅程中深刻的回忆,鲁迅的故乡是什么样的呢,怀着好奇的心理,我开启了《故乡》的阅读之旅。

随着文字的铺开,我搭上了新中国解放前的“时光列车”,来到了19xx。“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条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是鲁迅的故乡,这和我们现代繁荣昌盛,朝气蓬勃的景象完全不同。作文鲁迅多年离家,这次回来是因为居住多年的老屋要卖,得搬家到谋食的异地去,心中难免感伤,好在还有些时日可以见见并拜别一些本家亲戚等故人,其中便有鲁迅少年时的伙伴闰土和斜对门豆腐店里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少年时的闰土健康圆润,机智勇敢,他懂得捕鸟,捉猹,捡贝壳……他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的鲁迅这样的少爷所不知道的。

但是年到中年的闰土却干枯瘦瘪,苍老憔悴,“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把他摧残得像个木偶人。”而杨二嫂也由原来的“豆腐西施”变成了一个舌尖嘴利、爱贪小便宜的“圆规”。“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对自己的激励,但它也像颗播种在我心田的种子一样激励着我要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并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故乡读后感 篇5

女人很少打鱼。

打鱼的有几种。

一种用两只三桅大船,乘着大西北风,张了满帆,在大湖的激浪中并排前进,船行如飞,两船之间挂了极大的拖网,一网上来,能打上千斤鱼。而且都是大鱼。一条大铜头鱼(这种鱼头部尖锐,颜色如新擦的黄铜,肉细味美,有的地方叫做黄段),一条大青鱼,往往长达七八尺。较小的,也都在五斤以上。起网的时候,如果觉得分量太沉,会把鱼放掉一些,否则有把船拽翻了的危险。这种豪迈壮观的打鱼,只能在严寒的冬天进行,一年只能打几次。鱼船的船主都是些小财主,虽然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一种是放鱼鹰的。鱼鹰分清水、浑水两种。浑水鹰比清水鹰值钱得多。浑水鹰能在浑水里睁眼,清水鹰不能。湍急的浑水里才有大鱼,名贵的鱼。清水里只有普通的鱼,不肥大,味道也差。站在高高的运河堤上,看人放鹰捉鱼,真是一件快事。一般是两个人,一个撑船,一个管鹰。一船鱼鹰,多的可到二十只。这些鱼鹰歇在木架上,一个一个都好像很兴奋,不停地鼓嗉子,扇翅膀,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管鹰的把篙子一摆,二十只鱼鹰扑通扑通一齐钻进水里,不大一会,接二连三的上来了。嘴里都叼着一条一尺多长的鳜鱼,鱼尾不停地搏动。没有一只落空。有时两只鱼鹰合抬着一条大鱼。喝!这条大鳜鱼!烧出来以后,哪里去找这样大的鱼盘来盛它呢?

一种是扳罾的。

一种是撒网的。

……

还有一种打鱼的:两个人,都穿了牛皮缝制的连鞋子。裤子带上衣的罩衣,颜色白黄白黄的,站在齐腰的水里。一个张着一面八尺来宽的兜网;另一个按着一个下宽上窄的梯形的竹架,从一个距离之外,对面走来,一边一步一步地走,一边把竹架在水底一戳一戳地戳着,把鱼赶进网里。这样的打鱼的,只有在静止的浅水里,或者在虽然流动但水不深,流不急的河里,如护城河这样的地方,才能见到。这种打鱼的,每天打不了多少,而且没有很大的,很好的鱼。大都是不到半斤的鲤鱼拐子、鲫瓜子、鲶鱼。连不到二寸的“罗汉狗子”,薄得无肉的“猫杀子”,他们也都要。他们时常会打到乌龟。

在小学校后面的苇塘里,臭水河,常常可以看到两个这样的打鱼的。一男一女。他们是两口子。男的张网,女的赶鱼。奇怪的是,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他们的脸上既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得近于木然。除了举网时听到(炎欠)的一声,和梯形的竹架间或搅动出一点水声,听不到一点声音。就是举网和搅水的声音,也很轻。

有几天不看见这两个穿着黄白黄白的牛皮罩衣的打鱼的了。又过了几天,他们又来了。按着梯形竹架赶鱼的换了一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辫根缠了白头绳。一看就知道,是打鱼人的女儿,她妈死了,得的是伤寒。她来顶替妈的职务了。她穿着妈穿过的皮罩衣,太大了,腰里窝着一块,更加显得臃肿。她也像妈一样,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地戳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

金大力想必是有个大名的,但大家都叫他金大力,当面也这样叫。为什么叫他金大力,已经无从查考。他姓金,块头倒是很大。他家放剩饭的淘箩,年下腌制的风鱼咸肉,都挂得很高,别人够不着,他一伸手就能取下来,不用使竹竿叉棍去挑,也不用垫一张凳子。身大力不亏。但是他是不是有很大的力气,没法证明。关于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他这人是不会当众表演,更不会和任何人较量的。因此,大力只是想当然耳。是不是和戏里的金大力有什么关系呢?也说不定。也许有。他很老实,也没有什么本事,这一点倒和戏里的金大力有点像。戏里的金大力只是个傻大个儿,哪次打架都有他,有黄天霸就有他,但哪回他也没有打得很出色。人们在提起金大力时,并不和戏台上那个戴着红缨帽或盘着一条大辫子,拿着一根可笑的武器,——一根红漆的木棍的那个金大力的形象联系起来。这个金大力和那个金大力不大相干。这个金大力只是一个块头很大的,家里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本人是个瓦匠头儿的老实人。

他怎么会当了瓦匠头儿呢?

按说,瓦匠里当头儿的,得要年高望重,手艺好,有两手绝活,能压众,有口才,会讲话,能应付场面,还得有个好人缘儿。前面几条,金大力都不沾。金大力是个很不够格的瓦匠,他的手艺比一个刚刚学徒的小工强不了多少,什么活也拿不起来。一般老师傅会做的活,不用说相地定基,估工算料,砌墙时挂线,布瓦时堆瓦脊两边翘起的山尖,用一把瓦刀舀起半桶青灰在瓦脊正中塑出花开四面的浮雕……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这人很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老是闷声不响,他不会说几句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应酬门面话讨主人家喜欢;也不会说几句夸赞奉承,道劳致谢的漂亮话叫同行高兴;更不会长篇大套地训教小工以显示一个头儿的身份。他说的只是几句实实在在的大实话。说话很慢,声音很低,跟他那副大骨架很不相符。只有一条,他倒是具备的:他有一个好人缘儿。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人缘儿会那么好。

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一般的零活,比如检个漏,修补一下被雨水冲坍的山墙,这些,直接雇两个瓦匠来就行了,不必通过金大力。若是新建房屋,或翻盖旧房,就会把金大力叫来。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主人家点了头,他就去约人、备料。到窑上订砖、订瓦,到石灰行去订石灰、麻刀、纸脚。他一辈子经手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

这里兴建动工有许多风俗。先得“破土”。由金大力用铁锹挖起一小块土,铲得四方四正,用红纸包好,供在神像前面。——这一方土要到完工时才撤去。然后,主人家要请一桌酒。这桌酒有两点特别处,一是席面所用器皿都十分粗糙,红漆筷子,蓝花粗瓷大碗;二是,菜除了猪肉、豆腐外,必有一道泥鳅。这好像有一点是和泥瓦匠开玩笑,但瓦匠都不见怪,因为这是规矩。这桌酒,主人是不陪的,只是出来道一声“诸位多辛苦”,然后就委托金大力:“金师傅,你陪陪吧!”金大力就代替了主人,举起酒杯,喝下一口淡酒。这时木匠已经把房架立好,到了择定吉日的五更头,上了梁,——梁柱上贴了一副大红对子:“登柱喜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两边各立了一面筛子,筛子里斜贴了大红斗方,斗方的四角写着“吉星高照”,金大力点起一挂鞭,泥瓦工程就开始了。

每天,金大力都是头一个来,比别人要早半小时。来了,把孩子们搬下来搭桥、搭鸡窝玩的砖头捡回砖堆上去,把碍手得脚的棍棍棒棒归置归置,清除“脚手”板子上昨天滴下的灰泥,把“脚手”往上提一提,捆“脚手”的麻绳紧一紧,扫扫地,然后,挑了两担水来,用铁锹抓钩和青灰,——石灰里兑了锅烟;和黄泥。灰泥和好,伙计们也就来上工了。他是个瓦匠,上工时照例也在腰带里掖一把瓦刀,手里提着一个抿子。可是他的瓦刀抿子几乎随时都是干的。他一天使的家伙就是铁锹抓钩,他老是在和灰、和泥。他只能干这种小工活,也就甘心干小工活。他从来不想去露一手,去逞能卖嘴,指手画脚,到了半前晌和半后晌,伙计们照例要下来歇一会,金大力看看太阳,提起两把极大的紫砂壶就走。在壶里摄了两大把茶叶梗子,到他自己家的茶水炉上,灌了两壶水,把茶水筛在大碗里,就抬头叫嚷:“哎,下来喝茶!”傍晚收工时,他总是最后一个走。他要各处看看,看看今天的进度、质量(他的手艺不高,这些都还是会看的),也看看有没有留下火星(木匠熬胶要点火,瓦匠里有抽烟的)。然后,解下腰带,从头到脚,抽打一遍。走到主人家窗下,扬声告别:“明儿见啦!晚上你们照看着点!”——“好来,我们会照看。明儿见,金师傅!”

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

金家茶炉子生意很好。一早、晌午、傍黑,来打开水的人很多,提着木(木量)子的,提着洋铁壶、暖壶、茶壶的,川流不息。这一带店铺人家一般不烧开水,要用开水,多到茶炉子上去买,这比自己家烧方便。茶水炉子,是一个砖砌的长方形的台子,四角安四个很深很大的铁罐,当中有一个火口。这玩意,有的地方叫做“老虎灶”。烧的是稻糠。稻糠着得快,火力也猛。但这东西不经烧,要不断地往里续。烧火的是金大力的老婆。这是个很结实也很利索的女人。只见她用一个小铁簸箕,一簸箕一簸箕地往火口里倒糠。火光轰轰地一阵一阵往上冒,照得她满脸通红。半箩稻糠烧完,四个铁罐里的水就哗哗地开了,她就等着人来买水,一舀子一舀子往各种容器里倒。到罐里水快见底时,再烧。一天也不见她闲着。(稻糠的灰堆在墙角,是很好的肥料,卖给乡下人垩田,一个月能卖不少钱。)

茶炉子用水很多。金家茶炉的一半地方是三口大水缸。因为缸很深,一半埋在地里。一口缸容水八担,金家一天至少要用二十四担水。这二十四担水都是金大力挑的。有活时,他早晚挑;没活时(瓦匠不能每天有活)白天挑。因为经常挑水,总要撒泼出一些,金家茶炉一边的地总是湿漉漉的,铺地的砖发深黑色(另一边的砖地是浅黑色)。你要是路过金家茶炉子,常常可以看见金大力坐在一根搭在两只水桶的扁担上休息,好像随时就会站起身来去挑一担水。

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高大结实,沉默寡言。

不,他也老了。他的头发已经有了几根白的了,虽然还不大显,墨里藏针。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他家挨着一条河。出门走几步,就到了河边。这条河不宽。会打水撇子(有的地方叫打水漂,有的地方叫打水片)的孩子,捡一片薄薄的破瓦,一扬手忒忒忒忒,打出二十多个,瓦片贴水飘过河面,还能蹦到对面的岸上。这条河下游淤塞了,水几乎是不流动的。河里没有船。也很少有孩子到这里来游水,因为河里淹死过人,都说有水鬼。这条河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水不流,也没有人挑来吃。只有南岸的种菜园的每天挑了浇菜。再就是有人家把鸭子赶到河里来放。河南岸都是大柳树。有的欹侧着,柳叶都拖到了水里。河里鱼不少,是个钓鱼的好地方。

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的钓鱼的。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这条河里的鱼以白条子和鲫鱼为多。白条子他是不钓的,他这种钓法,是钓鲫鱼的。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谈人。中国以淡人为字的好像特别多,而且多半姓王。他们大都是阴历九月生的,大名里一定还带一个菊字。古人的一句“人淡如菊”的诗,造就了多少人的名字。

王淡人的家很好认。门口倒没有特别的标志。大门总是开着的,望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歧黄”。“杏林春暖”、“橘并流芳”、“妙手回春”、“起我沉疴”……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这是亲友或病家送给王淡人的祖父和父亲的。匾都有年头了,匾上的金字都已经发暗。到王淡人的时候,就不大兴送匾了。送给王淡人的只有一块,匾很新,漆地乌亮,匾字发光,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无关,或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故乡读后感 篇6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鲁迅读后感作文1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看到穷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他决心学医,希望用高超的医术帮助穷人。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衰败使他感到只有自己一个人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这场对劳动群众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和农民悲惨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

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

创新;人们不能失去希望,失去希望,失去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鲁迅读后感作文2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e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

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

鲁迅的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农的悲惨经历和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艰难的根源。鲁迅在写这篇文章时表达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故乡读后感 篇8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后感 篇9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许多人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当时腐朽的社会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人”是汪曾祺三篇小说的总题(被选入北京版高一语文教材),三个故事中的人物互为彼此,他们的职业互换后,各自对应的处世态度、命运故事、人生境界也可以互换,作家强调的正是小百姓的几种人生可能。不论是医生、瓦匠,还是打鱼人,汪曾祺笔下人物的身上都不乏诗意的闪光。《打鱼的》作为汪曾祺“故乡人”这组小说之首篇更像是作家人文情怀的起点,另外两篇《金大力》《钓鱼的医生》与它有一种难以拆分的、连贯成体的“文气”,三者结合才更益看清“故乡人”这组小说的真意、深意。

因为主题的深邃性与开放性,《打鱼的》经常被用作中学生的一道语文考题。“参考答案”里少不得“巧用了对比手法”“作品弥散着淡淡的哀伤”“着力描写下层百姓勤劳、坚忍的形象”“寄寓了作家对贫苦人家辛酸生活的深深同情”之类。如果这篇小说的情节碰巧被弗洛伊德看在眼里,他也许会说:“强迫重复的各种表现充分地显示出一种本能的特征,并且当他们的活动与唯乐原则相对立时,就会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某种‘魔’力在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两个机械的人,两个对生活缺少要求、热望的人,他们生存的动力来自一种惯性,来自一种机械的重复。生活的无情挤压已使人丧失了绝大部分社会性,只余下本能。小说有意模糊了时代印记,这样的生命几乎被榨干了水分,并且不止今天,还有明天;不止这一代,还有下一代:

有几天不见这两个穿着黄白黄白的牛皮罩衣的打鱼的了。又过了几天,他们又来了。按着梯形竹架赶鱼的换了一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辫根缠了白头绳。一看就知道,是打鱼人的女儿,她妈死了,得的是伤寒。她来顶替妈的职务了。她穿着妈穿过的皮罩衣,太大了,腰里窝着一块,更加显得臃肿,她也像妈一样,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地戳着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

认定小说主旨是“寒凉”不能算错,但有偏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作品中人物的力量只够“活着”,他们本本分分、尽心尽力埋头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去麻烦他人,不去惊扰世界,他们的沉默不是歌唱,却也不是抱怨,这同样是不小的胜利。

《打鱼的》起首一句是:“女人很少打鱼。”这也似汪曾祺的许多作品一样——第一句交代一下人物,第二句便开始把目光移开,或陶醉养育人物的乡风民俗,或临摹五味杂陈的生存实况。小说真正的情节(或者说人物来到前台)出现在全文的三分之二处:

在小学校后面的苇塘里,臭水河,常常可以看到两个这样的打鱼的。一男一女。他们是两口子。男的张网,女的赶鱼。奇怪的是,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他们的脸上既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得近于木然。除了举网时听到欻的一声,和梯形的竹架间或搅动出一点水声,听不到一点声音。就是举网的搅水的声音,也很轻。

如果说汪曾祺的小说《职业》写的是呐喊的沉默,那么《打鱼的》写的就是沉默的呐喊。两篇作品涉及的是同一个决不轻松的话题——职业。《职业》讲到一个因贫穷而过早出来工作的孩子每日走街串巷卖小吃,不断吆喝着“椒盐饼子西洋糕”。刚散学的一群同龄孩子则常尾随着,模仿他的腔调高呼“捏着鼻子吹洋号”。有一天这个孩子空着手从熟悉的街巷穿过见前后无人时,他自己突然痛痛快快地喊了一声“捏着鼻子吹洋号”。《打鱼的》写的是一家人,打鱼的先是丈夫和妻子,后是父亲和女儿,他们终日寡言,这篇小说很像里面的人物因为一种沉默而不大引人注意,名气要比《职业》小了不少,但是,沉默有时比呐喊更有力量。

小说中作家用力介绍了当地惯见的三种打鱼方式:一是用两只三桅大船,在大湖的激浪中并排前进,一网上来能打上千斤鱼,鱼船的船主都是个财主,这种打鱼“豪迈壮观”;二是放鱼鹰的,通常是两个人,一个撑船一个管鹰。一船鱼鹰,多的可到二十只,“站在高高的运河堤上,看人放鹰捉鱼,真是一件快事”。汪曾祺强调的是另一种情景:两个人都穿了牛皮缝制的连鞋子、裤子带上衣的罩衣站在齐腰的水里,一个张着兜网,另一个按着一个下宽上窄的梯形的竹架,对面走过来一戳一戳地赶鱼。这样打鱼当然收获甚微,根本没有像样儿的鱼。作家耐心地对一种职业分门别类,显然是用心良苦的,我们隐约感到了生活、命运由高到低迥异的层级。打鱼是人类古老的职业,人在现代而仍沿用着近乎最原始的工具,初民般的选择真实地标注了人物“身在底层”。

《金大力》中的金大力也“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没有什么出奇的本领,“墙都砌不直”的他做瓦匠也“不够格”。因为尽职尽责,做事老实“有一个好人缘儿”他成为瓦匠头儿,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爱戴。他拿同小工差不多的工钱,大家很不安。他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应该说打鱼的一家人还封闭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与外界缺少联系。敦厚、乐观、自足的金大力则能很好地融入人群,这是一种进步。他对金钱的淡看,对众人的关心,纵使是从至为粗朴的语言和行动中透出,也一样令人心生感佩。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这种诗意阅读者只有超越红尘、穿透庸常,以一颗赤子之心靠近才能彻悟。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平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人物极像简笔画,甚至我们只能看到背影。他们的生命是否有色彩,是否有价值,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判断。“故乡人”标题也可以改作《人生》,人物显然来自我们之中,或者小说就是我们人生的一个地段。小说并不缺乏厚重的历史感,并不缺乏那种普遍的、极具针对性的指代意义。

我们有把握说,“理解”“敬重”可能比“悲悯”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而《钓鱼的医生》里热爱郑板桥“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的乡间医生王淡人一边钓鱼一边行医,潇洒脱俗,不求闻达,乐善好施,尽管“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有添置过衣裳”,但不影响他有时干脆免费为穷苦的乡人看病。他常做“傻事”,比如冒着生命危险救治被洪水围困的乡人,还有他曾主动用名贵药材为一个破落的无赖子弟汪炳精心治疗“搭背”。别人对此不解时,话语不多的他只有轻轻的一句:“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安贫乐道,热心公益,避开浮名俗利,安享淡泊风雅,这正是汪曾祺推崇、期待的“真人”“至人”。小说结尾处,文字一向内敛的作家再也按捺不住,“你好,王淡人先生”竟脱口而出。

三篇作品先抑后扬,形成了一个梯度——向上的,向恬淡的,向诗情的梯度。《打鱼的》情节简省,更多的是把事件托付给特定的风情民俗。“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人物耐住了生存的压迫与蹂躏,他们面对卑微和辛酸时表现出感人的平静。《金大力》中的金大力对生活没有任何苛责,不乱发脾气,这是一份无需大声说出的刚强、安稳与坦然。《钓鱼的医生》中的王淡人乐善好施,优雅恬淡,超然脱俗,特别像一首完整的抒情诗。三篇作品遵循“本分守己—随遇而安—自得其乐”的脉络,文意是向上攀登的趋势,是诗性的递进。

由郁结阻滞到豁然开朗,由慷慨悲凉到平和温暖,由低沉晦暗到明艳热烈,一条鲜明的抒情线索足以证明和谐安适才是汪曾祺真正的美学旨趣与人文理想。孔子激赏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的人格大境,在汪曾祺的文字世界俯拾即是。其实,只要乐天知命、急公好义,我们就都有机会修成自己的诗人、圣人。

故乡读后感 篇11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它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朝的腐败无能,让我心中的愤怒燃烧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句子:我希望有没有书并不重要。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我们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后感 篇12

鲁迅,伟大的作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朝的腐败无能,让我心中的愤怒燃烧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2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故乡鲁迅读后感3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中两大**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

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难道不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上和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是见到农民工还是瞧不起他们?你是在汗流浃背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无耻?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草房子读后感收藏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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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篇1

当我满怀着好奇之心,翻开《草房子》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似寻常而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勾起了我的兴趣。合上书,一个个故事让我泪流满面。

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的教授曹文轩,他笔下的主人公桑桑,是个调皮而又捣蛋的淘气包;在他身上,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六年小学生活,当然,桑桑,也结交了许多好伙伴。秃鹤、纸月、杜小康、秦**奶、细马……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鹤。他天生没有头发,这使他非常自卑。白鹤用生姜擦头皮,但没用。他戴上帽子,引起了一系列的事故。于是,白鹤选择了复仇,在一次见面会上,让学校没有赢得第一名,同学们对他越来越疏远。

在一场表演中,白鹤扮演的杨大达达飘栩栩如生,赢得了同学们的赞赏。我不禁为秃鹤鼓掌,之前,秃鹤和同学们打架,会操时摘掉帽子,都是想引起师生的重视,给老师证明,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可是,师生都误解了他,可他并没有为此而放弃,而是更努力的展示自己的能力。在我看来,一个孩子只要有抱负和尊严就会成功。

白鹤真是个孩子,所以他成功了,有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脑中浮现出了一幅画面。天上那一轮皎洁的月光,幽幽地照着秃鹤的光头,让那光头更富有光泽,就如一面镜子。夜晚,闪着金光的草房子,波光粼粼的河水,倒映着秃鹤——那个最美的少年。

秃鹤静静地坐在码头的台阶上,偷偷地抽泣着,但眼泪还是流了出来,还带着层层的涟漪。当桑桑与同学们找到他时,他已泣不成声。桑桑哭了,纸月哭了,油麻地整个小学的师生都哭了。

今天,在这一刻,他们遇到了油麻地最纯洁的年轻人,白鹤。这时,豆子大小的泪珠“啪嗒啪嗒”地滴在地板上,我也哭了!因为,我也曾经是我们班的“秃鹤”。

有一次,我忘带小黄帽,给班级扣分,同学们都责怪我,于是,我便要报复同学,为班级拉分,每天不带小黄帽,致使班级得不到“文明班集体”。结果,同学们离我越来越远,我既难过又后悔,一直想弥补自己的过错。最后,在一次演讲活动中,我为班级赢得了荣誉,又和同学们成为了朋友。

那一刻,秃鹤跟我的感受应该是一样的吧!

合上《草房子》这本书,秃鹤、纸月、杜小康……依然清晰地站在我面前。秃鹤,一个坚强、有尊严的男孩儿。纸月,一个文静、善良、懂事的小女孩儿。

杜小康,一个沉着、自强不息的孩子。他们似乎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激励着我,触动着我!

草房子读后感 篇2

精心读后感00字 |

草房子给力一代人希望,正式因为如此我希望好好看看这本书。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他写道,当他的腿瘫痪时,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母亲希望他通过赏花来放松,唤起他对生活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只有抱怨,悲伤和痛苦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却没有发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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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篇3

假期里,老师推荐了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书中的孩子们的那种真挚的友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学生和他的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桑桑桑欺负人,帮助别人,做一些蠢事。桑桑因为做了很多蠢事而被打。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桑桑在班上有许多好朋友。他们经常一起玩,欺负同学,给鸽子建鸽子笼,一起钓鱼,做很多事情。他们经常欺负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同学,白鹤。

白鹤是个秃头的孩子。他对自己的光头很不满意。他经常戴帽子。为了遮住他的秃头,他没有被别人嘲笑。但是,桑桑却经常拿秃鹤的头开玩笑,欺负他。白鹤的父亲知道后,从城里找到了一个秘方。它能让人长头发,但需要用姜擦。

白鹤擦完澡就去上学了,但有人闻到姜味后,他洗头怕被人发现,但还是没长头发。细马也是个可爱的孩子。为了帮助母亲,他还卖掉了自己辛苦饲养的羊。

草房子读后感 篇4

"1962年8月的这个上午,油麻地的很多大人和小孩,都看到了空中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白色花环……",这是《草房子》一书的结尾,让人回味无穷。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男孩子桑桑,因父亲工作关系,跟随父亲来到了油麻地,在这里他认识了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美丽的白催……并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最后,桑桑还是离开了油麻地,告别了小学生涯。

在看这本书时,有时会不禁潸然泪下,这本书中的一个个场景,一段段故事,都让我觉得好像发生在身边,但又好像很遥远。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绘出一个充满温暖,守望相助的油麻地。

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秦大奶奶的故事,作者的标题取为"艾地"。秦大奶奶在开头时很固执,不肯让出那片她与老伴打拼而来的土地,我觉得她应该是对这片土地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感情,觉得这片土地与她已经是心连着心,才不敢搬离这片土地吧!毕竟这片土地不仅有她的汗水,还有他她已经逝去丈夫的汗水,以及如孩子一般的麦子。村民们起初都不懂得这份情,一次次的地驱逐着秦大奶奶,甚至用强硬的手法将她抬走,而秦大奶奶却依旧不妥协。

看到这儿,我感到秦奶奶应该会有很多无奈,她本来可以跟大家解释的呀!可是又有谁会去听呢?并不是因为村民们的心太冷漠,而是他们暂时被利益及名誉蒙上了眼睛,听不下这些道理,只是一味的想要拆除秦大奶奶的屋子,赶走她。

我又想起了"钉子户"这一说法,这些钉子户可能有大部分人是因为对自己的这间屋子有了一种感情,或特别的意义,所以才舍不得搬走。但是人们的虚荣心日渐增大,觉得房子要盖的越多、越漂亮越好,而这些低低矮矮,破破旧旧的老屋太碍眼,就一心想着要拆除,而忽略了屋主人对这间房的感情,也懒得去了解为什么屋主人执着的地守着这间屋子。

时代在一点点的进步,一个城市当然也要跟上步伐,但是,在追求创新的前提下,也不要忘却了以前,放弃了古老的回忆。这些老屋子以及"钉子户"都坚持下来了,还为城市留下了过去,但不知道还有多久。

希望人们能让一个城市,一手托举着未来,一手托举着过去,让"钉子户"能守着它的老屋子,好好的保留着对这间屋子的情感及意义。在《艾地》那个故事的结尾,秦大奶奶的不断抗争,终于赢得了人们的理解以及尊敬,在她不幸身故以后,被大家隆重的安葬在她生前最喜欢的那片艾地里,永远守望着这片故土。

草房子读后感 篇5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那无边无际的金色旷野里,那蔚蓝的天空飘逸的云彩,轻柔如春风,温暖如赤焰,映着那一片一片金黄的草房子。暖风拂过脸颊,诉说着永不衰老的美丽,诉说着人性的复杂多变,诉说着让人哭笑不得、震撼人心的故事。

爱与孤独,悲伤与感动……所有的一切一切都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灵之中,这就是油麻池小学,曹文轩作家的纯美**《草房子》。

主人公桑桑在他六年小学生涯中亲眼目睹并承受了一系列令他永生难忘的经历,还有他的伙伴们,老师们,长辈们也在无时无刻的陪伴他,秦**奶、蒋一轮、白雀、温幼菊、杜小康、细马、纸月、秃鶴、阿恕……这些人物给我带来的感受,思考太多太多了,秃鶴给我捍卫尊严的自由,纸月给我柔情万丈的温暖,蒋一轮给我面对困难执着的心,细马给我男子汉自力更生的气概,杜小康给我处理事情面对困难坚强有毅力的心,温幼菊给我不怕艰难险阻的意志,秦**奶给我人格魅力的诠释和做人的品德,这些人物带给我了不一样的色彩,迸发出的品质与情感,每个人物的成长也令我感触颇深。

桑桑是个不喜欢学习的淘气男孩。但当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发生变化时,他的本质被唤醒,内在的真善美被激发,使他变得更好。桑桑实际是个心地善良,有责任心,内心纯真干净,没有一丝杂念的孩子,只是因为他表面的一些坏毛病遮掩了他的美。他需要受到周围环境、事物和人的启发。这就是为什么当纸月来临时,他开始变得干净和面对面的原因。

纸月亮使桑树变得干净和面对面。杜小康命运的跌宕起伏,使桑树悲悯而豁达。病魔让桑桑变坚强,变得勇敢,最终桑桑成为了成熟少年。这就是成长。

这本书还让我看到人性的复杂多变,实际上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善良的,只是有些人在成长过程中的环境、人物使他的性格,品质发生了改变,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仍有一颗善良、赤诚之心。

秦**奶是个十分多变的人,开始她刁钻蛮横,无情冷漠,刚开始我也十分厌恶她,可是经过我对这个人物一段时间的思考与解析,我觉得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我也慢慢开始理解了这位老人。这位老人与丈夫花了半辈子时间才买到这片土地,这里倾注着他们的汗水、悲伤、开心、难过等等,突然被人抢走她的精神支柱,心情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才会去干一些荒唐,让人费解的事。后来时间长了,天真、可爱、纯洁的孩子们让她心里的坚冰慢慢融化,最终成了和善、亲切,让孩子们喜欢的老奶奶,这里面人性多变的秦**奶从冷漠到和蔼的变化过程就是人性,就是成长。

这本书感动了我,让我哭泣,让我收获,让我深思。我看到每个人的成长,我看出人性的光辉。每个人物呈现不同的色彩让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草房子读后感 篇6

一本书,一串故事,一段旅程,一次邂逅。

宁静的夏日黄昏,夕阳西下。我在爷爷家梧桐树下再次品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合上《草房子》,向四野望去,广袤的原野上似乎正飘荡着杜小康、桑桑、细马、纸月和陆鹤们嬉闹的声音,我陷入了沉思……

《草房子》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几个我的同龄人成长的故事。我在这部作品中感受到的是一个个带着温情的故事。

我从杜小康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

他害怕,无助,悲伤,但他从未停止,但勇敢地向前迈进。挫折和困难使他成长,使他过早成熟,使他逐渐了解生活,使他更加勇敢。

我从桑桑的行为中学到了什么是乐观和坚定!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的生活条件仅次于杜小康。他阳光、活泼、快乐,是孩子们羡慕的对象。

但是,如此高高在上的他,却无情的被“病魔”缠上了。面对病魔,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他,恐惧过、悲伤过,但最终他依然用微笑来面对,来度过最后的时光。他不想看到那些富有同情心的眼神,不想活在别人的同情心之上,也不想让自己的父母更加悲伤和悲伤。

然而,希望的希望依然存在——在最后一刻,桑桑和父亲找到了一位治愈疾病的大师,将自己的生命带回了疾病的手中。他顽强的意志力,乐观的精神是他“重生”的重要原因。

还有似蛮力无敌却懂得感恩的孩子细马,善良纯洁的女孩纸月,有强烈的自尊心陆鹤……书中的同龄人和我们一样是纯真的,像一张张白纸,虽然偶尔会勾出黑色的线条,但最终绘成的都将是一幅美好的图画!

我曾想,如果我是书中之一,是否能像他们一样,承受其身上的责任,挑起肩上的重担?是否会退却,会气馁?我想,只有拥他们顽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在浩瀚的生命海洋中生存,找到迷失的方向,才能看到风暴过后的绚丽彩虹。

而现在的我们,不正缺少这种精神,这种意志吗?朋友们,请你也来仔细读读这本《草房子》吧。你会发现我们的内心世界和他们一样脆弱,我们的力量和他们一样渺小。

但是他们在逆境中比我们强大得多,他们的力量比我们强大得多!

每阅读一次《草房子》,我都会久久沉浸在草房子的世界里,度过一次难忘的心灵旅程,一次与美好心灵的邂逅!

《草房子》让我学会坚强、学会乐观、学会坦然面对困难与挫折。

草房子读后感 篇7

秦**奶,却又拥有最倔强最坚忍不拔的精神,她用尊严守卫着那块土地,哪怕这样付出的代价再大。它也反映了桑树的纯真和纯洁。他愿意在秦**奶受到众人的非议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带头让秦**奶撤走的时候去帮助她,因为他是理解秦**奶的,他懂得这一份情感实际上比任何都重要,这是既凄凉但又温暖的美。

这亦可以是一篇关于成长的作品,但它避开了时下很多作家的俏皮、流行的语言,把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展现得淋漓尽致。细马,没有上过学,还是被邱二妈收养的,但他在一系列的家庭变故中,他懂得了撑起这个家,当他搀着邱二妈回到家的时候,他成长了,这是一种无限的美,后来每当这个画面浮上脑海,我都觉得鼻子一酸,因为这种成长的美。

这篇文章的美就在于每个孩子的品质,桑树的正直,白鹤的倔强,骏马的孝顺,纸月的理解,杜小康的力量。可以说,桑桑知道孩子们是真心的。他们用最感人的品质建立了友谊,这也是美丽的,因为这些品质的存在会让你哭泣。

这本书通过对桑桑小学六年的描写,将一个个弥足珍贵、格外感人的故事呈现在了眼前,整部书加起来,拥有的,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甚至刻骨铭心的美。三言两语谈不上这本书的美,但真正读过之后,美与情的结合,会给你留下最柔软的心和最温暖的眼泪。这时,你已经体会到这种“永不衰老的”美了。

一色的草房子,这便是油麻地小学了。草屋里,有三两丛竹子,一丛野玫瑰,还有一朵不知名的小野花。阳光照耀下,草房子上泛着金色的光芒。《草房子》的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桑桑跟许多的小孩子一样,都很调皮捣蛋。他把家里的碗柜四条腿锯掉,玻璃砸掉,还叫阿恕去家里偷几块木板,把它改造成一个“高级鸽笼”(虽然在桑桑父母眼里,这已经是一个残废碗柜了),以至于后来被挨了结结实实一顿打。过了几天桑桑居然又旧病**了。

他从父母的床上取下蚊帐,用剪刀把蚊帐换成了一幅大图,然后去河里钓鱼和捕虾。晚上,妈妈惩罚他,把他自己的蚊帐给拆掉了。一觉起来,后果很严重——桑桑被蚊子叮的全身上下都是包,左眼红肿的发亮。

这些事儿让人啼笑皆非。桑桑做这些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捣乱?

或者搞破坏?不!他只想让鸽子有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只想让自己在同行中有点名气。

还记得那年夏天吗?桑桑穿着一件大棉袄和一根竹竿,做了各种奇怪有趣的动作。而后来,秃鹤的突然出现,所有人的眼神都转移到了秃鹤的身上,秃鹤抢尽了风头,桑桑便产生了淡淡的恨意。

桑桑不是木人,他也有血肉之躯,他怎么能没有一点人情呢?桑桑还写信给蒋一轮的老师和白雀,白雀几乎成了红线的媒人。对于依恋艾地的秦彦奈来说,他是第一个看望和同情艾地的人。

我要上初中的时候,桑桑的脖子上有个肿块,像针一样。三焦带桑桑去了很多医院,发现了无数的处方。他想治好儿子的病。也许是桑乔对儿子的那份爱感动了上天,就在快气馁的时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可以治这种病的人。

桑桑喝着苦苦的中药,慢慢地好起来了。父爱如山!这一切都是他和他父亲造成的。正是因为他们不懈的努力,没有放弃一丝人生的希望,桑桑桑才变得更好。

如果桑桑生病后整天坐在屋里呻吟,恐怕他会回到西方去了!

我喜欢让我爱不释手的《草房子》,也喜欢桑桑,更喜欢他身上所具有的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在那种最深处,那有个飘渺的云雾,云雾中有个小房子,小房子有我们最诚真的快乐。每个人心中都有这么一座小房子,曹文轩心中也有这么一座草屋。在这间“草房子”里,有着一个小孩的美丽童年,有着最纯正的美;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唱出来了‘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

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由幼稚调皮慢慢走向成熟懂事,一个孩子经历了或目睹了爱情、生死、亲情、亲情、友情等等。

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的名字最响亮——桑桑。一开始,桑桑在人们心目中是个淘气的孩子。他只知道每天玩。他又黑又脏。后来,纸月来了。纸月第一次见到桑桑时,桑桑桑正在喂他的纯白鸽子。

而纸月则被白鸽的突然起飞与那么强烈翅响惊得紧紧搂住外婆的胳膊,桑桑抬头则看到了外婆身旁一张微仰着的脸、一对乌黑乌黑的眼睛。桑桑有生以来看过这么白净、炯炯有神的女孩子,他惊呆了,也开始为自己的一双满是污秽的黑乎乎的手感到难为情了。纸月来了,桑桑的命运变了,长大了。

从桑桑的经历中,我学到了人总是要长大,要面对很多挫折。我们不应软弱,不应逃避困难,而应勇敢地向前走,永不放弃。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了桑桑的欢歌笑语,当然少不了秃鹤的泪与苦。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受到了许多人的嘲讽,心中装满了苦涩。但他有令人钦佩的尊严。他对尊严有不同的看法。

最后,经过他的坚持,他的到了大家的认可,并诠释了尊严的含义。这让我想起了电视剧中的一句话‘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事做不到,一定会成功的’,的确,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坚信自己能行,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着辛酸、快乐、纯朴等等。但是它的确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归处。有了这间房子,我们更加心安,更加温馨。

读了这本《草房子》,我就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一个心灵的依靠,这样能让处与社会中的喧嚣中的我有一个“家”。读了这本书,那一份纯真、童真一直萦绕在我心中,脑中一直反复着“一颗星,挂油瓶!油瓶漏,炒黑豆!

黑豆香,卖生姜!。”让我们心中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吧!

虽然我读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忘不了,再加上电影的声音和情感,我也忘不了!

金色的草屋,苦艾叶,宁静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芦苇沼泽。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

调皮聪明的桑树、秃鹤、坚强的杜小康和柔软安静的纸月亮。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的纯美**《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当我都到一个故事,我就感到一种令人震惊的力量。

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奶。开始,我觉得秦**奶非常自私。她自己没有后代,也不让油麻地的孩子读书,为了守护自己家的地,秦**奶把鸡鸭鹅赶到学校,鸡鸭鹅在教室里随地大小便。

有一次学校公开课,她的鸡鸭鹅在课堂上捣乱,使油麻地学校的形象在外校老师心目中非常的差。

后来,人们都被她搞得不耐烦了,没人管她,没人去关心她,只有桑桑一个人。有一次她为了救乔乔差一点连命都搭上,在人们对她细心照顾下,勉强下床走路。最后,秦**奶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竟与世长辞了。

读着读着,我好像理解了她,其实她十分可怜。因为这一块地是她与秦大辛辛苦苦用几十年血汗和生命换来的。为了这块地秦**奶连命都搭上了。

可现在却要把它建成学校,她能不难受吗?她会不想抢回那块地吗?

这本书让我心里最痛的地方是写陆鹤的部分。陆鹤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没有头发。陆鹤自己也很在意,所以去哪都戴一顶帽子。

最后,为了学校勇敢地把自己的缺陷展现给大家。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得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这种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稍作休息,让它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

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桑桑这个小男孩因为是校长的孩子,这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自始至终的生活在草房子里面。于是他就成了连接所有在草房里活动着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个见证者。

《草房子》作者以优美的文笔,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

本文分九个章节来讲述桑桑在油麻地所发生的一些故事,从残疾人“秃鹤”对人格自尊坚守,最终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以及因身世谜而被受板仓小学同学欺负的纸月,在桑桑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他们欺负;蒋一轮老师与白雀一段纯洁的爱情故事;秦**奶从一个处处与学校做对的老人,变成一个保护学校而献身的老人,无处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杜小康由于家庭巨变,从一个优越家庭轮为一无所有的失学儿童,为家庭生计而在校门口摆小摊,不卑不亢的经营;细马是邱二爷家过继的儿子,因为是江南来的,口音不一样,所以上学时受到同学的嘲笑,所以不原学***羊,邱二妈的冷言冷语让他想逃回家的念头,而邱家最后得靠细马这个顶梁柱;桑桑得了鼠疮,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父亲带他千里迢迢求医,结果几次都失败了,父亲想让桑桑在临死前见到最美好的事物,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达成心愿。

桑桑这个小男孩因为是校长的孩子,这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自始至终的生活在草房子里面。于是他就成了连接所有在草房里活动着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个见证者。这里面有和他一般大年纪的同学,也有教书的老师。

这些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特色。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

陆鹤的自尊心:陆鹤因为不长头发经常被别人戏弄。在他的自尊心意识萌发之后,他开始很在意自己的这点与众不同之处。

他想过不去上学,为了长出头发忍受用生姜擦头的刺痛。后来又戴上了帽子。越在意什么越对什么敏感。

在一次会操比赛时,为报复老师对他光头的歧视,他报复性的在比赛时恶意展示了一下。表面上看他胜利了,会操的秩序因此被打乱;但他却输的很惨。因为学校的荣誉因此受到损伤,换来的是大家对他更加的冷淡。

一个人是不能没有集体的。一旦被脱离,个人的心理上也必将受到打击。后来,在一次节目表演中,陆鹤挺身而上,这一次为了学校的荣誉他积极的努力。

这次他重新赢回了大家的心。陆鹤最终又融入到了这个集体大家庭里面去。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群体里的人都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集体的荣誉班级的荣誉也就是我们大家的荣誉。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通过作者的笔墨,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草房子》我忽然觉得童年并非华丽的城堡,而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看似平常,等我们但细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

草房子读后感 篇8

《草房子》读后感——冯欣然

这个暑假,经过老师的推荐,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我最喜欢的的一章就是《艾地》。主人公有:秦**奶、乔乔与桑乔校长 。

这本书不仅很感人,还有许多小故事。

秦彦奶和丈夫秦大没有孩子。他们唯一的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夏天,他们忘记炎热,在地里辛勤劳作。冬天,他们不给自己加一双鞋。他们赤脚开田浇水。最后,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他们终于把汗水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当他们高兴地迎接丰收时,他们的丈夫秦大死在地里。

只能有秦**奶一人等待丰收了,可是还未时机成熟,**就要建一所小学,正好选中了这片地,可秦**奶死活不走,大家没办法,只好硬把她架着,拖了出去。此后,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上课时,秦老师经常用各种方法干扰学校的活动,包括几次用鸡鸭鹅扰乱教室。不过,自从秦**奶救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小女孩乔乔以后,大家便和她的关系变得密切,把她当成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份子,而她也渐渐的把自己当成油麻地小学的一份子,不在捣乱,反而保护学校的各种东西。

死时,仅仅是为了一个快要落水的南瓜。

起初,人们不同意她的看法。她救了乔后,学校里的人开始接受她。认识到她的善良。这个故事使我十分感动,心里不免有些敬佩之情。

我佩服的不仅是秦仁奶的执着,更是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艾地就是她心灵寄托。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认为秦仁奶是不讲道理的,但是没有人理解她的善良。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有很多,我要学***奶奶的勇于献身精神,桑桑的倾听与理解,白雀的善良。

五(三)班冯欣然

草房子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本文主要介绍了桑树、鹤、纸月亮、细马、杜小康五位优秀青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学。因为他秃头,同学们都嘲笑他,叫他秃头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尽管学生们看不起陆鹤,但他不记得自己的复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在平时,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能以貌取人,海水也不能测。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2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走过了一座移动的城堡,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含泪。

陆鹤对人格尊严的坚守,纸月文弱中透着坚韧与沉静,细马小小年纪就挑起了当家的担子,红门里的杜小康,他在家庭出现危机时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还有执着的秦**奶……他们的举动震撼了我,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他们的故事更教育着我。我爱这遥远的小学生活,看似平凡却不简单。

《草房子》使我找到了我学***样。红门的杜小康因为家境贫寒而辍学,但他从痛苦中走出来,跟着父亲放鸭子。虽然孤独和孤独折磨着他,毁灭了他,但他仍然与命运抗争,没有屈服。

我眼前仿佛看见了暴风雨中的他,在芦苇荡里狂奔着,追赶着失散的鸭群。

陆鹤使我明白,人的缺陷是不能改变的。有时候或许我们对自己的缺陷换个角度思考,劣势可能成为优势。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接受缺陷并加以适应。我们不应该因此而自卑。重要的是自信。

我向往那样一所“油麻地小学,向往在桑桑成长起来的那片土地上成长。因为从那里,我们不仅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还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友情和情感的慰藉。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3

《草房子》是曹文轩纯美文**系列中的一部,自从看了《草房子》以后,我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震撼

《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的小学生活,中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特别是最后那章,讲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带他走了许多地方寻医,可依旧没有好办法。那几天,桑桑天天都会去温幼菊老师家里。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

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一个别名“药竂”

温幼菊会讲唱她童年的故事,唱一首没有歌词的歌。温幼菊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奶奶抚养她长打,奶奶只留给她两个字:别怕。

这是她最珍贵的财富。在她12岁那年,她得了场病,奶奶用含着慈祥、悲悯的眼神对着她说;“别怕。”她17岁那年,奶奶永远地走了,她却从奶奶的目光中懂了“别怕”

我的眼角也不觉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也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人生就像迷宫,处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告诉了我应该每时每刻都去求知,去探索,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别怕引领了我走入人生。

人生的迷宫不可能没有围墙,不可能没有死路。没有墙壁的迷宫就像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生活也毫无意义。面对挫折,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站起来继续。走一条路,注定你的人生会平凡;走地二条路,你的人生会辉煌。

《草房子》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让我懂得了“别怕”还有面对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遇到挫折要站起来继续。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4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

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因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十年。这几十年来,她和秦大没有白天黑夜,没有阴晴天,没有冷热,甚至没有消除疲劳欲望的衣食。“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

现在,唯一的爱——丈夫离开了,只留下了他离开的土地和他看到土地时回忆起的美好回忆。如果输了,不,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玩这样的心。”秦奶奶悲痛欲绝。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时,哭得好象认识她似的:

“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原来爱情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是在用他们自己对爱的诠释吗?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5

今年寒假,在强慧敏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

《草房子》描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这个故事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看似独立成章,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与油麻地和小英雄桑桑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他们展开。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相声小学六年的生活,有泪有笑,有喜有忧,这不就是我们的小学生活吗?

草房子读后感 篇10

《草房子》是一本长篇小说,小说里的主人公是一名男孩,名字叫桑桑。小说讲桑桑和朋友们在油麻地里经历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的男孩,他经常会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一次,他见别人撒网捕鱼十分有意思,便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当渔网,竟然还真能捕到小鱼儿。

在桑桑欢乐的小学六年学习生活中,有许多同学陪伴着他,比如:纸月,陆鹤,细马,杜小康。他们各有各的性格,但不妨碍大家成为好朋友。书中有很多感动人心的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好朋友杜小康家原本是油麻地的首富,但有一次他爸爸拿家中所有的钱坐船去买一批货物,结果船翻了,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休了学,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懂事的杜小康在学校门口卖起了东西,但是小康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仍然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

这让我想到我的父母。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忙生意,很少能挤出时间督促我学习。有时累了,作业完成不到位,让父母操心。这其实是不孝顺。父母给予我的一切美好生活,我们体会到父母的不容易吗?没有!在家里我们养尊处优、打电脑、玩游戏,挑吃捡穿,从未想到去问一问他们累不累,认为父母给我们创造优良的生活是天经地义的。唯一的事是学习,却还不认真尽力,漫不经心的,多做一点习题,就不高兴,对父母的说教表面上接受,心里却不服气……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从桑桑那学到了善良勇敢;从杜小康、纸月那学到了要爱学习,在学习上不怕挫折,自强自立;要向勇于正视自己缺点的陆鹤学习……从细马那学到了孝顺父母……他们有草房子一样的韧性,他们像草房子一样闪闪发亮。

草房子读后感 篇11

翻开《草房子》,感觉就如踏进另一个世界,曹文轩叔叔用他纯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如诗如画的场景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让我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罢仍意犹未尽。

《草房子》描写了一群在油麻地生活的人们。有可爱顽皮的桑树,有残疾自尊的鹤,有文静柔软的纸月,有顽强顽强的杜小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我觉得最可爱的是桑桑,她经常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奇怪的行为。他想到自己有好住处,鸽子却没有,于是将家中的碗柜改造,挂在墙上做鸽子唬凰吹綕o船在河上用网打渔,就用剪刀将蚊帐改制一张网,快乐地到河里打渔去了。他想冰棍被棉套捂着反而不融化,于是大伏天,将母亲晾晒的棉衣穿上并走起圆场来出风头。

我脑子里有时也会有一些奇思妙想,我觉得要是能付诸行动一定很快乐。

我最喜欢的人是纸月。她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还会背许多古诗;她成绩优秀,却没有一点傲气;她乖巧、懂事,处处想着别让大人操心。她是同学心中的好榜样,也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读纸月时,我在心里默默地和她比较。她值得学习。

我还喜欢这本书描写的景色:正在冬季里,石板小道两边,无论是枫树、白杨还是银杏,都赤条条的。风并不大,但林子还是呼呼地响着,渲染着冬季的萧条……多美的景色啊!

我爱看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翻开《草房子》,感觉就如踏进另一个世界,曹文轩叔叔用他纯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如诗如画的场景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让我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罢仍意犹未尽。

《草房子》描写了一群在油麻地生活的人们。有可爱顽皮的桑树,有残疾自尊的鹤,有文静柔软的纸月,有顽强顽强的杜小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我觉得最可爱的是桑桑,她经常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奇怪的行为。他想到自己有好住处,鸽子却没有,于是将家中的碗柜改造,挂在墙上做鸽子笼;他看到渔船在河上用网打渔,就用剪刀将蚊帐改制一张网,快乐地到河里打渔去了。他想冰棍被棉套捂着反而不融化,于是大伏天,将母亲晾晒的棉衣穿上并走起圆场来出风头。

我脑子里有时也会有一些奇思妙想,我觉得要是能付诸行动一定很快乐。

我最喜欢的人是纸月。她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还会背许多古诗;她成绩优秀,却没有一点傲气;她乖巧、懂事,处处想着别让大人操心。她是同学心中的好榜样,也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读纸月时,我在心里默默地和她比较。她值得学习。

我还喜欢这本书描写的景色:正在冬季里,石板小道两边,无论是枫树、白杨还是银杏,都赤条条的。风并不大,但林子还是呼呼地响着,渲染着冬季的萧条……多美的景色啊!

我爱看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草房子读后感 篇12

《草房子》感动永恒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p>

2016年刚摘得“国际安徒生奖”的曹文轩先生,在他所作的《草房子》这一作品里,完美无缺的呈现了这一点。

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期间经历或目睹的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草房子》格调高雅,由始至终都充满了美感,包括意境、人物、语言、结构,无不让人心驰神往。

书中第二章里有这么一段描写,“后半夜,风停了,雨停了,天居然在飘散了三两朵乌云之后,出来了月亮。夜行的野鸭,疲倦了,就往大河里落。落到水面上,大概是因为大鱼好奇的吸吮了他们的脚,惊得呱呱一阵叫”,“三弦琴总是这么响着,仿佛在许多许多年前,它就响了,就这么响的,它还会永远响下去,就这么地响下去”。

第三章也有这样的描写,“微风翻卷着荷叶,又把清香吹得到处飘散。几支尚未绽开的荷花立在月下,像几支硕大的毛笔,黑黑地竖着。夜色下的笛子声不太像白天的笛子声,少了许多明亮和活跃,却多了一些忧伤和神秘,夜越深越是这样”,“桑桑坐了下来,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

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他依然去看天空,他忽然觉得一个人独自守着船很孤单。他想让自己给自己唱一首歌,但还未等他唱,一缕笛音就从芦苇深处响起,***的夜空下传送着……”“蒋一轮站在花园里,将那些倾注了他诗与梦一般的情思的信,一封一封地投进火里。

桑桑在离蒋一轮很近的地方站着。他看到纸灰与雪在一起飞舞。火光照在蒋一轮寒冷的脸上,不住的闪动,并摇晃着他高高的身影……”

正如肖复兴曾经说过“好的小说,尤其是儿童文学,应该是诗,或含有诗的种子”。在我看来,《草房子》的语言就像是一首诗,干净而优美,简单又忧郁……所有的比喻单纯的就像孩子的视野,却蕴含着更多深刻的含义;它所表现的意境,仿佛中国传统的水墨画,一切尽在不言中……

除却语言、意境这些外在的东西,我想《草房子》留下的更多的就是人性的思考,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友谊、关于苦难的感受,这也是它能得以隽永的重要原因之一。尽管时代在变化,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都较之前有了极大变化,但是那些能感动他们的东西却不曾变过。

儿童文学评论家张美妮教授有一段关于《草房子》很精彩的评述,“当我们一页页、一章章地读着这部小说时,闪耀在眼前的是一道道满盈爱心和可贵人格的光彩。试看桑桑和女孩纸月两小无猜的纯真友谊,以及他在病中所感受到的人间真情;迷恋土地、几近矫情的秦**奶最终对‘占有’了她的土地的学校、学生所捧出的深深的爱;有残疾的秃鹤为护卫自己人的尊严的义无反顾的执拗;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扛起生活重担,为养父母重建家园的坚毅;遭受家庭变故,跌进生活谷底的杜小康拼搏逆境的顽强等等,都与我们真诚团结、不畏艰难挫折、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接合,也与人类自强不息、不断发展自己、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价值取向相通。小说感动了今天的读者,也将感动明天的读者。

”在张美妮教授提及的情节中,秦**奶的故事让一个已经是成年人的我潸然泪下。老人和老人所有的梦想都在这片土地上,但这片土地被人们无情地占有。我们怎么能不讨厌它呢。可是最后,只是因为“奶奶”这再熟悉不过字眼抵消了。

秦**牛奶只是一个人太寂寞了,她想有个家,有人可以陪她。

故事**于生活,才能更加动人,我想《草房子》这个故事是生活化的,才能感动了这么多人。

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在我看来,这种感动对孩子的影响完全是正面的。

从秃鹤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不改随意嘲笑别人;在纸月的故事里,孩子会看到友谊和勇敢;在白雀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诚实和负责;在艾地的故事里,孩子会明白“爱”,在红门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顽强;在细马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责任和孝顺;在药寮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坚强……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需要触动、理解甚至学习一些品质。

《草房子》除了有独特的描写风格,人性的思考外,也有别样的格调。叙事风格幽默庄重,整体结构独特新颖,情节设计曲折睿智。

这部小说不是一个故事从头到尾,而是一个立体的交叉、曲折,每个人物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其他故事的配角。因此,在读完整部小说后,原本简单的人物通过复杂的关系被连接起来。让我们看看那个时代背景下的草屋故事。

《草房子》这本书透示的永恒的童年情怀,是生活之爱、人类之爱的化合,是人生情怀与理想情怀的化合。这种化合恰恰若那轮金色的天体——太阳一样,既照临又切肤,既吹拂又动心,面对人生的阴影,我们的焦虑中也掺进了向光向暖的企望,它感动的是今天的孩子,也会感动今天的**,并将这份感动延续下去。

课外阅读我们仨读后感 【收藏】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读了杨绛写的《我们仨》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仨》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外阅读我们仨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课外阅读我们仨读后感【篇一】

杨绛先生的大名早就知道,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也是我读过四五遍的书,这本《我们仨》也是很早之前就知道了,特别是前两三年前杨绛先生去世的更是网上铺天盖地。我对杨绛先生的记忆更深的是她回复读者那句“你的问题在于想法太多而读书太少”。她这句话还被我自嘲过说自己是“想法太多而行动太少”。

这个月开始想好好读几本实体书,就入手了这本书,今天放中秋节假,在这个传统的团圆节里读完这本书,甚好。

整本书读下来,感受到的不是传说中的“最才的女,最贤的妻”。(实际上,这会读下来让我对这个说话相当怀疑,甚至鄙视,感觉是文人圈里文绉绉的奉承。)我无意诋毁杨绛先生,对于她,我是尊重之情。不过,我觉得从这本书里读出来她最令人羡慕的是和钱锺书先生心心相印,相濡以沫,两个人在精神上高度同步,在性格上有些互补,在是非对错上和教育女儿态度上又非常合拍,确实是非常棒的组合。在他们三个人的小家里,每个人都非常率真单纯,又各有优点,相互照顾。家庭氛围真的是轻松到让读着的都想结婚生娃。这样的家真是令人眷恋的心灵港湾。一个三口虽然每人都是学富五车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家里却一点那种清高冷谈的状态都没有,反倒是非常的活泼天真,像三个长不大的孩子。最后一节,那种淡而久的怀念和悲伤,让我想起了,“庭前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好希望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小家庭,温暖,轻松,关心。

课外阅读我们仨读后感【篇二】

昨晚看本书看到了夜里十二点多,看到杨先生描写阿园去世的文字,不禁泪如雨下,不能自已。妈妈的爱,永远伴随着她的孩子,在妈妈眼里,即使是六十岁的老人,始终是一个孩子。依然有着孩子的调皮,稚嫩,全部因为面对的是自己最亲的人。杨先生记得女儿去世的年纪,六十岁欠两月。这样的数字恐怕也只有母亲能够记得住了。

杨老师一家三口的生活让人羡慕,虽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多富裕,一家人在一起却过得十分幸福,这就是家,是能让每个人向往,魂牵梦萦的地方。而只有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都能够一生以书为伴,不受世俗的束缚,做着最真实的自己。这一点让人特别羡慕。

杨先生在孩子和丈夫都不在了的情况下,多次组织中关村大讲堂,还是照常做自己的事情,恐怕只有自己知道漫漫长夜,她是怎么样度过的吧,每每想到这个场景都觉得好心痛,我在想要是人世界没有生离死别该有多好,可是如果没有生离死别又有谁会重视情感呢!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不得已,才会让我们能够珍惜已有的幸福。正如杨先生自己所说,这一生过得很幸福,虽然他们都不在了,可是还有回忆可以作伴。

而现在,杨先生应该在另一个世界与自己心爱的丈夫和女儿团聚了吧!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家庭,因为时间一去不复返!

课外阅读我们仨读后感【篇三】

我们仨手挽着手踏过那万里长梦,我们仨肩并肩越过那凛冽寒风,而如今我一个人在暖阳里,迎着清风雨露,思念过往的天空。

《我们仨》这本书饱含的是沉甸甸的暖意,书写的是平淡生活中如涓涓细流般的爱。它是暖,是爱,它深深打动着我,似水流年飞逝而去,但是经过时间淘洗过的真诚力量,却如黄钟大吕般震撼我的心灵,久久不消。

合上书本,钱老夫妇和女儿平凡的日常生活跃然眼前,——出国期间,和妻子一起“逃会”,细心照顾生产后的妻子,和女儿圆圆“没大没小”的“打闹”……整本书里没有动人心魄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从每天的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到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平淡琐屑的林林总总,在我们看来不值得一提,却是三人平淡中的真情,寻常中的幸福。从两个人的甜蜜到三个人的温馨,一路扶持、一路相守,苦也酿成了乐,悲也酿成了喜。这应该就是生活的真谛吧!

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每天早起父亲为我准备早餐那忙碌的身影,深夜苦读母亲那一杯温热香甜的牛奶,长久以来都被我遗忘、忽略,也许,看多了长江黄河那样的壮观美景,听多了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故事,我的内心深处总潜藏着一股英雄情结,幻想着有不一样的人生,不曾想这平静中的纯真美丽竟如小石子一样在我的心田泛起了阵阵涟漪,听风看雨可以是幸福,喝茶赏花可以是温馨。

在岁月的长河里彼此凝望,互相守护,倚在时间的角落里一同慢慢地老去,也是一件悦事,只可惜“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空悲切,女儿,丈夫先后离她而去,徒留自己在世间独饮相思的毒酒。我能听到作者杨绛在深夜里的隐隐啜泣,我能看到作者杨绛文字背后的凄婉,我能摸出她温热心脏背后的悲怆。

一如作者所说“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我们仨,已不再是我们仨,但还是我们仨,我们仨已融成了一生,融入了时光中,即便是散落在宇宙无垠的广袤中,我们也能第一眼望见对方,这便是我们仨。

局外人读后感12篇


不管再忙,我们也不能放弃阅读。读完一本书后,会感到自己的思想得到了提升。如果想写好读后感,就要多读多写,不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与“局外人读后感”相关的读后感,栏目小编精心准备了相关资料,并相信在阅读后能够获得收益!

局外人读后感 篇1

高潮不在于人类的荒谬庭审与“我”的妥协,而在于神甫的灵魂审判与“我”的对抗。法院可以以“道德”问罪审判我的死亡,但无权再进一步妥协我的灵魂。

人是多样而独立的,人生在世,不该行尸走肉,丧失自我。可有些人就是追求调试与妥协,甘愿为所谓的道德责任所裹挟;有些人就是追求真实的意识与感受,又被置身于局外。

于局外人而言,大众意识审判得了肉体,却审判不了个人意志。那些高举着的道德,是在绑架自我的真实感受。他们活在当下,又不免有着消极和被动的意味。

于局内人而言,纵使得到了社会道德的认可,但感受却不断被大众意识所替代。那些道德价值,是个人的付出奉献,又是对他人的要求索取。他们不断调试,却又不免变得盲从。

说透了世界本也是虚无,本就带荒谬。只是局内局外,谁都没能自洽,也未能平衡。

局外人读后感 篇2

道德判你死刑,法律证你无罪

读的第一本加缪,被彻底折服。如此荒诞的基调,如此犀利的笔风,用一个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淡漠主人公,讽刺了不健全的法律,挑战了谎言堆砌的现代文明。经典作品值得翻来覆去拜读,因为你始终感觉不能吃透作者想要告知读者的所有信息,把握不住其精髓。这位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值得一读再读。

再说说近期的新闻,微博热搜崔雪莉的自杀和财阀联系再来一起让我很心疼。我从微博上复杂了一段网友的文字过来,和我的观点很像,内容是这样的:朴正熙通过政变上台时韩国是亚洲最穷的国家之一,到70年代经历汉江奇迹韩国逐渐一跃成为发达国家靠的就是官商结合。可是一旦变成被资本反噬,财阀便可只手遮天。雪莉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毕竟那些大佬们哪有不喜欢年轻小姑娘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感谢祖国母亲的强大,以及中国有健全的法律并且是唯一一个保留死刑的大国。

局外人读后感 篇3

这本书越到最后越深刻,无论语言描写或者精神分析以及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步步到位,层层递进,结构非常清晰。

小说第一章描写默尔索母亲去世,他前后的一些行为,以及探望回到公寓遇到不靠谱“朋友”雷蒙教唆他做一些事情,直到在最后,默尔索在浑浑噩噩中开枪杀死找茬的那个人,并在情急之下又开了几枪,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说是一个平常人或者一个普通人常有的行为,也许默尔索微微有点淡然或者冷漠,但这是一个人本身的性格,不可忽略,我想他的所有感情应该都存储在自己的内心里,什么都不说,有担当和正直的人往往都是只做不说的,即他所有的行为都是正常的。

第二章中,默尔索被囚禁在监狱,在那里,默尔索被监狱里披着公正蛇蝎皮的法官一次一次宣去谈话;披着为被告人好狐皮的律师一次又一次代表自己在各种场合发表与自己根本不是同一个想法的观点;披着普度众生仁爱狼皮的神父想让一个并不相信世界上还有上帝,一个人可以在上帝面前忏悔并得到原谅;以及默尔索曾经认识或者交好的那些被世俗遮挡双眼俗人为自己平常生活中常有的一些无意行为赋予多种含义,所有的这些都是无中生有,人性的卑鄙与自私显露无疑。对于默尔索这样一个淡然超脱、温良柔顺、老实本分、对社会、人群没有任何进攻性、危害性的过失犯者,相比较司法当局那个被夸大渲染成声色俱厉,与魔鬼和恶魔般的起诉演说相对照;当局以这种不是本着为被告人查找其中事情真正存在的原因,而是把他当成人类的公敌、社会公敌而从严判决相对照,一个无情的社会,一个冷漠的司法,一个对人的精神上的摧残的司法当局。可怕……

局外人读后感 篇4

《局外人》读后感600字!

所以太过于淡泊的心态可能会被当成变态?

看前面一部分的时候是挺懵的,在妈妈葬礼上没哭,没看遗照,不奇怪,奇怪的是那些人也很自然的和默尔索交谈,最后却很乐于找出细节来证明他是个没有道德观念的杀人犯?不是这部小说,而且这个社会上很多人都会这样,到现在也会。

人性就是如此,我想了想要是一个人只要是这样淡泊疏离,也会被认为是个怪人,即使一生没做过什么坏事,人也善良,是不是如果发生了像默尔所这样的事,也会被大声议论为“我早就知道她是这样的人了,看她平时就很怪,话也不怎么说,吃饭也喜欢一个人,也没什么朋友”

人就很奇怪呀,只要不太合群就会被认为是怪人,发生什么事情也不会有人懂他而找出来大声说他不是这样的人。人们就会忘记你所有普通平淡的生活,然后用一些小小的细节来证明你确实罪有应得。

如果这场官司没有这些所谓的道德观,他犯的错也只是误杀。但人们把他的生活扯在一起,认为他没有人性,杀人不眨眼。是因为妈妈下葬没有掉眼泪,也是因为妈妈死后第二天做了爱。因为邻居打女人的时候他没有热情的去帮助而是冷眼旁观。

一场误杀案,不以案情来结案…

好像考量的是人们的人际关系,表面功夫做得越好,隐藏的越深,站出来给你说话的人才多。这个社会的虚伪是人们一起打造的,人们对于不愿意服从的人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厌恶;大概是因为,认为大家都活得很累,你不能一个人轻松、自在,还能被接纳。

人们不会接纳你,因为你不愿意合群,你过得太自由了。你不愿意带面具,不愿意一起虚伪,那你就不能被接纳,因为看着这样自由的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虚伪。

人们心里都有自己的问题和矛盾,但人们都隐藏着。一致对外的,审判别人的灵魂。可笑,你有什么资格审判我的灵魂?你有什么资格评价我的人格?

局外人读后感 篇5

不知不觉中我开始找任务和自己的共性。默尔索反抗这个世界变得消极,我十一岁接受了世俗所以消极。

我十一岁就想婚姻有什么意义。或许受到当下独身主义思潮的影响,我接受了少数才会有爱情的观念。不同的是,在当时过于消极的思想下我选择了妥协。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的想法清晰明确,人生似乎一眼望得到头,后来“少数人拥有爱情”变成了“多数人拥有过爱情,可惜转瞬即逝”,没什么大差别。在这种基调下又接受了自己的普通,旋即又想着随便找个工作有碗饭吃的想法。太可笑了不是吗?十一岁,四五年级,对自己未来的框架是一两行苍白灰色的大纲,而且毅然放弃了用彩色填充它。一种四五十岁的无奈。

过了十二岁这个坎儿,我似乎又不甘了。我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我想到了大理石墓碑,大理石下只有骨灰。我又感到一阵醒悟:我要为自己活。于是我想我身边的人宣告我不结婚,我描绘修改着未来的生活,一遍又一遍。

但是我又能苛责十一岁的我什么呢?我本想在这张纸上严厉地否定她,但她似乎没什么错。于是我有一种很隐约的重生的喜悦。我很喜欢告诉所有人我自我的观点,但也总会收到一些否定。我很感谢这些否定如此温柔让我有了反思的时间和空间。

我错了吗?我没错。

但我又有错误。我在大方向上坚定不移,但对自己的表达方式调整了不少。我把自己的观点包裹了起来,只露出冰山一角。我注意到了边界,作文左派和右派的调和,对错分明这种一元主义的谬误。近十五岁了,开学前夕读完了这本《局外人》,伟大的思想撞晕了渺小的我。我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沉浸,又或许根本没有沉浸过一个不同的思想中去了。真实和当下,对我来说又新又旧。

或许我震撼的不是“真实与当下”,是新的思想。我仅仅是知道这个世界的表面样貌,或是中国?或是上海?静安?市西?我接触的那么少,又那么多,又杂又乱,又少,又凝固。《局外人》教我真理和当下,我不像十岁出头刚接触新的事物就抗拒和不做反应,但越思考越迷惘。

是不是所有人读透了书籍,看透了人世,就会有一套坚定的思想?或者越来越迷惘?过着坚持迷惘?又坚持又迷惘?我不懂,所以我继续。

局外人读后感 篇6

今日看见一位女孩儿,穿着工作服,脸上圆圆的,牛仔裤穿的极不合身,显得屁股很大,当她从我身边走过时却觉着她脸上的那抹微笑让我眼前一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看见了以前的自己,那个在别人眼里善良的女孩儿,眼里心里都带着善意。但当自己穿过门廊,透过镜子看到自己,样子很是瘦干和狠心的自己,我突然沉默了。

现在的我似乎看见了更大的世界,我的眼中看见的东西似乎也多了许多,但善我不再让我那么地感动,人的恶却被理所当然地接受,并同流合污。我想保持顾老师所说的本心该是很难的一件事情吧!读后感·也许这叫做成长,但这种成长让自己更加的世俗,也更加地不堪,我的爱心逐渐地被我自己磨灭,同情心也更加地稀少,路上我更加地迷茫,我活着的状态该是什么样子的呢?默尔索也许保有了自己的本心,但结果是什么样?如果我保有自己的善会不会被人利用?一个人已经把自己的灵魂交给魔鬼,那存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反转又一想,我现在的样子也许是肤浅的,但是我想这样也不是不好,毕竟人都是在慢慢地成长,就像严歌苓笔下的小顾在结婚后的成长,现在需要做的是能在混沌中继续摸索后还持有自己的那种爱,然后再成长,以达到脱俗淡雅。

局外人读后感 篇7

首先,你看看2020年初春的武汉,就觉得这种荒诞简直不足为奇。——2月初

然而现在你看看世界,日本的zf和韩国的民众,意大利,法国,不同的宗教和信仰让人瞠目。需要尊重。然而生命平等。

如之前的书友所说,后记一派胡言,没什么可看。默尔索对自己生活的态度,实属性格使然,玩世不恭,也无所畏惧。母亲的去世如同流水潺潺,是自然规律,朋友的暴力和恶意是他人的隐私和他人的事,与默尔索无关,他也没必要多管闲事。

默尔索是崇尚自由的,他对别人的态度一如他希望别人对他的态度,他不强迫别人,一切都无所谓,毫不在意,他独善其身,他善良又胆小。即使身体不自由,人类适应环境的本能也能让他在狱中“感到自由”。

而其实是他对自己的“毫不在意”促使真正的局外人杀了他自己。

局外人,和更注重自我内心的和谐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我看到很多人喷默尔索,骂他冷漠无情,是毫无灵魂的空壳。

人们都会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制高点俯瞰众生,有点好笑。你不也是微不足道的渺小的那一粒么。无知和弱小从来不是生存的最大障碍,傲慢才是。

我是所有人的局外人。我永远忠于我的内心,不随波逐流,不强人所难,不道德绑架。我去往江湖,过了山,眼界就开阔了。

局外人读后感 篇8

《局外人》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哲学家加缪的代表作,全书很短,写的也很直白,但是却是引发后世思考的传世之作。

知道加缪是来自高中语文课本中的《西西弗神话》。这篇文章是真的极富哲理又极其难懂。我现在毕业了都不敢说我读懂了这篇文章。《局外人》也是这样的风格。男主人公仿佛是个局外人,对于母亲的去世、对于女友的结婚提议甚至是对于杀人都莫得感情,这个颠覆大家三观的主人公就像个冷冰冰的机器人。还是我看完之后翻到最前面读了读译者的分析才略懂一二。作者是想通过这本书来呼吁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与更加开明的司法程序系统。

更让我例外的是在前言中我得知加缪几乎是以肯定的态度来描写这个人物的,他十分称赞穆尔索的理性。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这个人活的有点太过理性。生而为人与机器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是感性的。如果现实生活当中,每一个从身边路过的人,都是像默尔索这样冷冰冰的人的话。文学作品的出现将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因为无法令人感动,影视作品也是如此。生活少了恨,但是也少了爱。

此外,提到加缪,我真的非常想提西西弗斯这个人物。高中课本中提到西西弗斯是幸福的,我一直非常非常的困惑。那样一个每天进行着机械作业,不停滚着石头的人,怎么可能是幸福的呢?直到最近看了蔡康永老师写的书,他用西西弗斯举例,我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说:“深深感到这位西西弗斯的处境就是我们大家生而为人的处境,日复一日,被逼着做同样的事。”

很少有学生能够每门功课都掌握的非常好,对每门功课都非常有兴趣,所以在应试教育阶段,经常是要逼迫着自己去学一些不喜欢的东西,并且日复一日,每天的日子也大同小异。工作中一名小小的程序员,每天会坐在电脑前敲着那些程序代码,对他来说这就是生活。很少有人能过着每天都不一样的人生,大部分普通人的人生每天都是大同小异的。而我们时常都会有抱怨,为什么我一定要学好这门功课?为什么我一定要完成这么多的作业?为什么我就不能换一份工作?当个旅游博主,又挣钱又潇洒,一走了之。问题问完了,生活还得照常进行。而那个被我们看不起的西西弗斯,是没有任何怨言的一个人。也许这就是加缪想通过这个人物告诉大家的道理吧。看似也是个局外人的西西弗斯,可能就是你。

局外人读后感 篇9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谁不是一个局外人?这是我昨天早上一口气读完小说后的第一反应。

很久没有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了,有书的原因,也有自己的原因,很多时候,本来端起架子,准备好好读书,殊不知,捧起书来,没过半个小时,就开始眼睛困了,后来就是脑袋也木了,索性就睡会儿再说。唯有这本才五六万字的小说,让我的阅读体验,有了少年时一目十行的快感。

《局外人》是写司法问题小说的。开篇就是“我”要向老板请假,去给母亲奔丧。母亲在养老院里死了,“我”没有表现出一个人子的巨大悲痛,平静的有点反常,只是对老板不太情愿准假有点微词。觉得只有自己奔丧回来仿佛才坐定了丧礼的事,老板才会表现出对下属的慰问和哀悼。奔丧过程,以为作者把“我”放在了局外人的位置,只想说“我”情感冷漠,活得行尸走肉一般。包括和门房的闲聊抽烟,和女朋友玛丽于丧礼次日,就在一起欢爱……直到被朋友约到海边去玩,稀里糊涂地开枪杀了人。就有了下篇最重要的事情发生。“我”进了监狱,要接受审判。而只有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成了“局外人”。

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当然也很关心在法国,对于这样一个连开五枪杀死一人的案子如何办理。检察官对案发当时的情况并不十分在意,却从“我”给母亲奔丧开始,做了大量的外围调查工作,就想向陪审团证明“我”从一开始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他成功地在冗长的庭审过程中,获得了陪审团和法官的支持,“我”被以法兰西的名义判处斩首示众。

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包括“我”的辩护律师在内,都是这架庞大司法机器的螺丝钉,他们在按部就班一成不变中完成了作业,就算“我”被宣判死刑,律师也只是不无遗憾地握住“我”的手,他本来也没想改变委托人的命运,只是在完成任务。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我”本来才是案件的当事人,却完完全全的成了“局外人”,仿佛一切都与“我”没有关系,“我”只是他们完成办案任务的一个载体。没有人关心“我”的喜怒哀乐,没有人听“我”认认真真地叙述一下案件过程。所以当听到宣判结果的时候,庭长问我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我”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就说“没有”。其实,疲惫不堪地走完所有的程序,“我”已经感受到,说什么都没有用,他们根本没有人会认真地聆听,这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因为“我”从发案开始,就一直处于局外人的位置,所以“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参与到对自己的审判中,不能不说是貌似完美的司法制度的巨大缺憾,也是在这架机器下每个个体命运的悲哀。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呼格吉勒图……他们在面对死亡判决的时候,那种绝望无助的眼神。唯一的不同,是这两个人最后成了真正的“冤魂”。他们原本就没有杀人。而这才更加恐怖。我不知道作出这样的判决并最终将他们处死的人,是不是此后余生都生活在连绵不绝的噩梦之中?而局外人中的“我”好赖还是一个杀人犯,只是没有得到司法裁判时应有的关注、追问和公平的对待罢了。要是加缪再世,来写以中国为背景的“局外人”,不知道会引发什么样巨大的反应?

那些以解读人类命运为己任的中国大作家们,敢不敢用自己的如椽巨笔写出几部人间悲剧?“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怎么越来越觉得现实的生活本身,早已经超越了艺术家的想象空间!哪还需要什么艺术加工,只需要用直白的文字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这些案件即可,就注定了是一部传世之不朽大作……记录悲剧,也是为了减少悲剧重演,这才应该是中国作家的真正使命。

“书非借不能读也”,《局外人》是同事主动借给我看的,看完以后,我觉得很值得收藏。在当代《局外人2》没有被写出来之前,这部书放在自己的书架上,至少可以时刻提醒自己“你能做到的,其实并不是很多,但你必须为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这也是一个法官的真正使命所在。山里有句老话“就算是杀一只鸡,临死前它也会叫唤几声……”何况是人呢?

局外人读后感 篇10

被裹挟和摆布的局外人!法庭上的章节读得我心惊。

我们或许都在某些时刻想成为独立自我坦率的人。多少时候这种愿望被人从众的压力裹挟。轻者想想我们尴尬地说过的那些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过的话。成为独立自我坦率的人的路上还会冒着被他人误解的风险,这风险可大可小。

就像本书的主人公的命运一样。这个人物在朋友看中有一个“不说废话”的特征,这似乎是加缪特别赞赏的品格,他用这个词来形容《鼠疫》里的塔鲁。加缪也一直感兴趣于罪犯的审判或者说“以社会的名义判处死刑”这件事。他在《鼠疫》中借由神父之口说出了“善与恶一般很容易弄明白它们之间的分界线。然而,一旦深入到恶的内部,分辨起来就有困难了。”这听上去和本书中“所有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没有任何东西是真的”的内核相似,局外人如何看得清楚。

所以很自然的审判在检察官和庭长双双的助力下变成了一场巩固权威道德,力证大众良知的公开课。并且提前与之后另一起命案打包,筑起罪行的高墙。

可是没有以上这些,在我阅读第一章的时候,对主人公荒诞的行为不解、对他命运走向的不安。天啊,思绪突然抓住我,原来我能在主人公与审讯听众身上同时看到自己的影子,听任摆布。

局外人读后感 篇11

的确是一本好书,里面的画质排版都很不错,特别喜欢。《局外人》是加缪小说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之一,堪称20世纪整个西方文坛最具有划时代意义最著名小说之一,“局外人”也由此成为整个西方文学-哲学中最经典的人物形象和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从作品中,我们还能够感受到局外人和局内人,往往不是在身份条件以及空间的限制上来改变他们的身份的。

而且是人们内心中自动分出来了两种人种,一个就是局外人,一个就是群里人,让人们感受到两种不同的行为举止,确定能够树立出一种不一样的团体,也就是局内人和局外人,最根本的差别就在这里,所以作者从。文章的开头到文章的结尾都有说了这个局面,人和局外人根本区别,我觉得大家如果想读的话,一定要好好的读一下这本书,要细细的读,找一个空闲的下午没有时间没有事情可做的时候,然后静静地把这本书读完。

局外人读后感 篇12

如果你一直在寻找生命的意义,你就永远不会生活。——加缪

不同意某些书评说结尾“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异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丢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意味着局外人成为局内人。相反,我认为这正是默尔索对自己命运的掌控,游离于“应当”之外,他永远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拒绝皈依神甫,在意识到生活的无意义之后放弃上诉,他用自己自由选择的死亡,有人看热闹的期望,都是对这个荒诞世界的无谓。对他来说重要的是今天与明天,是夏天的热浪、游泳、自身的欲望,是生活的声响。

但仔细看,他对世界无意义的认同、对立于无意义中的自身的意义的肯定,是在审判过程中慢慢建立的。在此之前,他对一切都持着无所谓的态度,尽管他一如既往地有着观察世界的习惯。在入狱之前,这种习惯更多地倾向于“冷漠”和“随便”。

而在入狱之后,他开始更细致地体验每天的日升月落,开始用回忆填满时间,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慢慢发现的“自我”,对世界的感受更具体、更深切了。作文他仍是局外人,但这之后的局外人,有了更加积极的意义,即承认世界的荒谬后,对自身存在的肯定。正如他在最后对神甫说的:“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有把握。……在我所度过的整个那段荒诞生活期间,一种阴暗的气息从我未来前途深处向我扑面而来,它穿越了尚未来到的岁月,所到之处,使人们曾经向我建议的一切彼此之间不再有高下优劣的差别了,未来的生活也并不比我以往的生活更真切实在。”

结尾和结局,默尔索内心的自言自语,和看到世界上一如既往的生机,都使我感到局外人最深切的自由。我为他感到开心,为此感到振奋。当然,我的开心对他并不重要,就像他是否对我的开心有所感觉对我也并不重要。

封神演义读后感(收藏12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封神演义读后感(收藏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古典名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古代的神话故事。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有时令人痛恨,有时令人欣喜,有时令人提心吊胆,有时令人畅快淋漓……但正是这些各种各样的情感元素,才构成了这部充满着英雄气概、荡气回肠的《封神演义》。

这本书无论是图画还是文字,都深深地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在字里行间,到处洋溢着浓浓的英雄气魄。我十分敬佩周文王、周武王、姜尚、黄飞虎等大英雄,因为没有他们,就不会推翻荒庸无道的纣王;我也十分厌恶纣王、妲己、费仲、尤浑等卑鄙小人,因为不是他们,就不会断送成汤六百年的江山!

这部小说描绘了许多人物,有机智可爱的小哪吒,有法力高强的杨戬,有貌丑心善的土行孙,还有冲动鲁莽的雷震子;有阴险奸诈的申公豹,有助纣为虐的闻仲,有心怀诡计的胡喜妹,还有卑鄙无耻的张奎。这些人物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正是这些形象鲜明的人物,才上演了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历史大戏。

读了《封神演义》,使我又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了真、善、美与假、恶、丑,明白了邪恶永远都会被正义打败。虽然《封神演义》这部章回体小说是神话故事,但是这些英雄的大无畏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2

我看完了封神演义,感到纣王很凶残,用亚相比干的心熬汤给一个祸国殃民的妲己喝,造鹿台、建炮烙,残害忠良。杀死了许许多多的忠臣。成汤的江山将毁于一旦。还不许大臣直言极谏。使得神人共愤。800诸侯齐齐造反,纣王最后只得自杀。我觉得不要一意孤行,天上的宝贝是日月星辰,地上的宝贝是江山社稷,国家的宝贝是忠臣良将,家里的宝贝孝子贤孙。可纣王却以妲己为宝,实在是太荒唐了。

作者实在是厉害,把每个角色写的栩栩如生,杨戬的七十二变,土行孙的土遁术等。我感觉最忠诚的是闻太师,我死心塌地的帮纣王南征北战,才使纣王安稳龙椅,我最佩服就是他。姜子牙的才华令人佩服,用口舌打败了天下义士伯夷叔齐。我最讨厌的是申公豹,挑拨离间,让很多大将去保纣伐周,实在是太可恶了。最后还是元始天尊惩罚了这孽障。

封神演义有很多性格不同的仙人,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可以让人学到好东西。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3

读了《封神演义》后,有些情节永远记忆,有些人物不能忘记:

我最喜欢的是哪吒,他在妈妈的肚子里竟呆了三年六个月,生下时是个红彤彤的肉球,一出来就戴着金镯子和红肚兜,真是个天才。他顽皮可爱,抽了龙太子的筯,剥了龙王的鳞,为了父母为了地方百姓,他剔骨还肉,死得壮烈!师傅把他的灵魂往莲叶和藕上一推,就活了过来,成为一个永不衰老的英雄少年!

我也喜欢姜子牙,他喜欢读书很有本领,可是当他在做宰相前总是不断地失败被人笑骂,甚至被老婆抛弃。这不是说明要做个有出息的人除了不断地学习外,还要饱受磨难。

封神演义中的战争武器也很现代:

比如说雷震子的一对翅膀,不就是那敖空飞翔的战斗机吗代郑伦和阿奇嘴里喷出的气体,不是现代战争的化学武器吗,而且威力还不小呢觉高。的千里眼和高明的顺风耳就相当于同胞兄弟而且他们两个的作用还不小呢。

我从小就对封神演义感兴趣直到现在我在懂得它的神秘,而且我向大家大力推荐这本书,因为他真的很适合我们小学生哦!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4

众所周知,《封神演义》是讲周朝晚期到商朝的故事。

当时,纣王(周朝最后一个皇帝)残暴无能,又好美色,还亲自写了一首自以为很好的赞美女娲的诗,惹怒了女娲。女娲便派三个妖精(狐狸精、稚子精和琵琶精)下界迷惑纣王。此时,姜尚(字子牙)已率兵渐渐逼近,路中经历千难万险,众神都帮助姜子牙扫平障碍。周朝得以灭亡。

你若问我我最喜欢谁,那当然是杨戬了。在《封神演义》中,他曾立下许多汗马功劳。记得有一次,姜子牙和梅山七怪做决斗,姜子牙一直没打过去。于是,杨戬就借来一把照妖镜,目的是看清楚怪怪的本质是什么动物,然后再变成它的克星。前面六怪都被一一消灭了,可最后的白猿精很灵活,单靠杨戬支持不住正巧这时女娲来了,女娲授予杨戬一个密计,两人合力把白猿精消灭了。看,这不是刚好证明了人多力量大的道理吗?

我看完这则故事后,认为大家都应该尽量帮助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帮助你,你才会有更多的人,更多的力量。而且,你要听从别人的意见,从他人方面考虑,不好的意见要跟别人说,他(她)肯定会理解的。万一他(她)不理解,你要耐心地听他的理解,这样意见才能统一,力量才会越来越强大。

所以,请大家把这句名言记在心里,并好好地把它应用到社会当中:人多力量大。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5

姜子牙作为出现频率最高的人物,并没有印象中的那么厉害。他只是元始天尊整盘棋局中的连接点,位置很重要,能力却基本没有。面对三十六路兵马西征—观察入微出谋划策有杨戬,先行探路的有哪吒,飞天的有雷震子,遁地的有土行孙,各有千秋。而姜子牙,说其知人善任,没有表现;说其排兵布阵,书里也没写;说其道法卓绝更是无从谈起。私以为姜尚更像一枚传声筒、一个代言人。

从而导致第一部分三十六路兵马讨伐西岐有些类似流水账,重复无新意。

其一,双方交战,必有一方佯装败退,另一方紧追其后,然后前方回首一个道术,后者坠下坐骑。

其二,殷商每每策划夜袭子牙,总有一阵怪风刮过,子牙掐指一算,有所准备使对方功亏一篑。

其三,哪吒等玉虚宫所属,满嘴仁义道德,命定天数,在擒住敌将后,要么直接枭首,要么擒回主营斩讫。反观被称为左道的截教众人,心存善念,捉住子牙将领只是封住泥丸宫或监禁后营,不犯杀戒。作者应是讽刺那些整日里彪炳正义的,却心狠手辣,手起刀落;而被抨击的反而心存善念,不忍残害生灵。

其四,子牙每遇纣之能人,无计可施时,必然及时出现阐教能降伏者不请自来。而纣将败走,遇一处所在休息时,阐教弟子适时出现送其归封神台去。

第二大部分子牙金台拜将后东伐殷纣,名曰武王伐纣,却不见姬发有何作为。反而姜尚更有话语权,武王经常只能听之任之,更像一具傀儡。

通篇都是阐教门人以多胜少,自视甚高,蔑视非人类修炼的生灵,乏善可陈。

再说杨戬其人,应是通部中唯一一位低调内敛,学识广博,不骄不躁,不贪功冒进,能观察入微明察秋毫,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并解决之人。兼之语言艺术很高,是上位者最满意的下属了。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6

暑假中,我阅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立刻被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故事发生在商朝。那时,世界分成为仙山洞府和三界,仙山洞府是由仙道组成的昆仑山阐教和仙士、术士或得道禽兽组成的截教。在一次祭祀时纣王对女娲作出了无礼行动,女娲命令轩辕坟三妖迷惑纣王使殷商毁灭。两位妖精进入了后宫,开始迷惑纣王,慢慢的让纣王变成一位沉湎酒色的暴君。纣王不断杀死忠臣令西伯侯姬昌无法容忍,便在西岐发动诸侯进行造反,同时,元始天尊和通天教主共同制定了封神榜,并将封神榜交给姜子牙,阐教真人也协助西伯侯对付东征路上的截教真人。最终,姬昌的儿子姬发攻下了朝歌,杀死了纣王和妖精,建立周朝,而姜子牙也完成了封神大业。

书中塑造了大量生动传神、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比如“三只眼”杨戬,会遁地术的“土行孙”,三头六臂的哪吒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姜子牙,他在昆仑山学艺四十多年,刚下山时生活并不容易,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理想。后来投奔西歧,在带领大军东征的途中,真可谓是困难重重,他甚至死过了好几回,多亏有仙人相助。他对周可算是呕心沥血。他会用许多巧妙的方法,比如:阵法、兵法等等。正所谓七死三灾扶大业。他倒北海水护西歧,而且他卦算得又准,真是一捻定军情。我佩服姜太公的机智勇敢!

虽说《封神演义》是部神话小说,可以有各种的本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是我想: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再有本事也会有输的时候,我们可不能轻敌。实际上也反映我们生活当中的事,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要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遇到困难不怕,积累更多的好习惯。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7

在寒假里,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反映了广阔的历史画面,展现了丰富的社会生活。

《封神演义》是一部长篇神魔小说,它向我们展示了商周时期统治阶级的生活。纣王无道,信宠妲己,杀妻诛子,残害忠良。他治造炮烙刑盆,酒池肉林鹿台,聚敛民财,苦害生灵。姜子牙时运不至,出世垂钓潘溪,年至八十方才时来运转,得文王相聘,扶保武王姬发,身犯三十六路兵伐,东进五关,孟津河大会天下八百诸侯,提拿妲己,血溅朝歌,兴周灭纣,“封神演义”。周朝正式确立。

文中的纣王,他是一个贪图酒色、妄自尊大、执迷不悟的人。他设炮烙、造虿盆、剖孕妇、敲骨髓、以酒为池、悬肉为林,极尽铺张奢靡之能事来讨得妲己的欢心,纣王还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他为妲己所惑,对待与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姜皇后施以酷刑,最终使姜皇后冤命丧黄泉;还让忠心耿耿的叔父比干剖腹摘心为妲己治病,真是太狠毒了!

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人物,他就是姜子牙。他虽然命运多舛,但是胸怀大志,意志坚定。他在昆仑上修行了40年仍未修成正果,奉师命下山,也是处处不得志,编竹筐卖不掉,买面粉遇惊马,开酒饭店折本,给人算命几个月后才有顾客,家中还有一个与他过不去的妻子,经常责骂他。不过他大智大勇,最后诸神因为姜子牙的原因才得以封神。

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大胆想象,神奇夸张,详略有致,突出中心,环境描写,渲染气氛,语言生动形象,准确传神,真是太精彩了!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8

《封神演义》读后感最近,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叫《封神演义》。

它是一部长达白回带有神话色彩的小说;三四百年来,在民间流传甚广。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早已家喻户晓,为人们乐道,并充满着民主精神,它对朝代的更替、发展,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顺应时代潮流的态度,这一点在历史小说中,确实是难能可贵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纣王无道,残害百姓,杀正臣,纵妖魔,之后由姜子牙的正义之战,天下诸侯集于孟津,一举歼灭了商纣,而纣王在摘星楼放火自尽。从此立起了正义的旗号“西周”。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杨戬,因为他道术高,并且杨戬跟姜太公配合默契,太公有难,及时相救;太公无策,积极献计;太公无奈,急中生智。杨戬文武双全,智勇双全,还会七十二般变化,我很佩服他。

《封神演义》这本古代历史小说故事,实在可贵,我非常喜欢。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9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封神演义》。这本书的故事是一部带有神话色彩的小说。我一拿到书,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共344页,讲的是商朝纣王因迷恋妖精妲已残害国家忠良及百姓,激起民愤,最终被周王取代,国家灭亡的故事。

我读到的最感兴趣的一段就是哪吒用它的法宝不小心打死了龙王敖广的三太子敖丙,敖广要哪吒偿命,哪吒为了陈塘关的百姓,最终自杀,李府上下瞬间哭成一片。哪吒的灵魂飞到了乾元山金光洞,找到了他的师父太乙真人,太乙真人用荷叶当身子,四条莲藕做四肢,荷花为脑袋,在心脏那里放了一颗金丹,哪吒又复活了!

这段故事作者描写得绘声绘色,在描写哪吒与龙王三太子打斗的时候,让我看得惊心动魄,好像我亲临现场似的。让我看到了哪吒是一个勇敢、顽皮、机智、正义、善良的孩子。

这本书还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在我国古代历史小说中,它的民主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态度确实难能可贵。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0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读过许多文学名著,它们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耀眼明珠。今天我就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部《封神演义》带给我们的故事吧。

这部中国古典小说的作者是明朝的许仲琳。作者运用丰富的想象力把历史与神怪相结合,把宗教知识和民间流传相结合,整理成一部伟大的神魔巨著。大家都知道应该都知道中国的十大名著吧,没错,《封神演义》也是其中的一部。这部书兼具了《西游记》的趣味性和想象力,《三国演义》的历史性和曲折情节,《红楼梦》的情感色彩和《水浒传》的英雄气概,的确是一部上乘佳作。

书中主要讲了商纣王听信妲己之言,昏庸无道,杀害了手下许多大臣,甚至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纣王无故杀死诸侯引起人们的反抗,百姓纷纷归顺西岐。姜子牙带兵攻打朝歌,朝歌多次败给了西岐,结果促使商朝灭亡。

书中有许多能文能武的人,而且还有许多厉害的法宝,下面 我就介绍几个给大家认识认识吧。哪吒﹕火尖枪、风火轮、乾坤圈、混天绫、金砖、九龙神火罩和阴阳剑。

俗话说得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听我介绍了这么久,大家一定很想看看吧?心动不如行动,赶紧去把《封神演义》找来看一看吧,保证让你终生难忘!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1

《封神演义》是我国古代魔幻神话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绘了商朝末年周武王讨伐昏庸残暴的商纣王的故事。故事中有大量神仙妖魔斗法的情节,可谓扣人心弦,精彩绝伦,塑造了大量生动传神、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比如“三只眼”杨戬,会遁地术的“土行孙”,三头六臂的哪咤,等等。

其中,我觉得比较精彩的一段要算雷震子救父了。故事主要讲了:纣王的亲信费仲、尤浑收了西歧的好处,在纣王面前大肆赞扬姬昌,纣王一高兴,果然把西伯候姬昌放了,并要他到朝歌接受封赏。姬昌知道纣王反复无常,怕他反悔,便连夜向西歧逃去。纣王得知后勃然大怒,派殷破败和雷开去追姬昌。危急关头,姬昌的第一百个儿子雷震子奉命前来救父。雷震子的长相原本和常人无异,因误食野果而模样大变,不仅长了一对翅膀,就连皮肤也变成了蓝色,嘴巴变的又长又尖,整个一“鸟人”。雷震子飞上山顶,抡起金棍,打碎了山上的巨石,石雨从天而降,砸得商朝士兵哭爹喊娘,节节败退,姬昌终于逃回了西歧。

《封神演义》虽然是一部神话小说,却也穿插了很多中国古代的宝贵历史资料。我们在欣赏精彩的神话故事的同时,也了解了很多历史人物,比如周文王、周武王、商纣王等,我甚至还懂得了一个治国安邦的大道理,那就是“得人心者昌,逆人心者亡”,真可谓一举多得啊!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2

我们学校的读书节就要来临了,所以我向你推荐一本书,这是一本我最喜欢、也是我最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它就是《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的学者是明代许仲琳。这是一部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神魔小说,描写了阐教和截教里的诸神斗智斗勇、破敌斩将的传奇故事。作者以丰富的想象来塑造人物,以有趣的语言展开故事,反映了明代的社会现实,表达了人民对暴政的痛恨和对仁政的向往。

这本书不仅生动有趣,还能收获很多的小知识和成语,提高我们的语文水平。

《封作文神演义》里的人物个性鲜明。里面的哪吒闹海,姜子牙出山,众仙斗法等情节,充分地展现了古人丰富的想象力,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塑造出了一大堆个性鲜明的人物,如三头六臂的哪吒、神机妙算的姜子牙等等。这本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对于丰富我们的想象和启发我们的思维有着积极的作用。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收获到了很多的成语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里面人物个性鲜明,语言幽默有趣,故事情节曲折。

这是我推荐的书目,你想看了吗?想看的话,就快快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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