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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与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光阴似箭催人老,光阴如骏赶少年。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大家晓得总结范文怎么写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制度建设与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本节重点讲解资制度建设必要性、内容要求和工作总结表彰。

一、制度建设

(一)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看,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资产配置环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资产配置的程序和标准不完善,资产配置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超编、超标现象严重;二是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用途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使用效率较低;三是在资产处置环节,缺乏规范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随意处置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在资产流动环节,缺乏明确的规则来促进必要的流动,导致“单位占有使用”实际上成为“单位所有”。此外,还存在着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家底不清,部门(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公等问题。从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发展要求来看,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二)制度建设的内容

从部门职责分工角度看,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财政部门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2006年5月30日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尽快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及特殊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制定下列有关办法:配置环节主要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审批办法》,并完善资产的配置标准;使用环节主要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调剂使用审批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处置环节主要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办法》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办法》;评估环节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办法》;统计报告环节主要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特殊资产管理方面根据资产性质不同主要制定《行政单位境外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单位涉密资产管理办法》及《行政单位IT资产管理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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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XX年,罗江县妇联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深化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幸福家园”和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妇联坚持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普法维权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坚持定期研究、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各镇妇联成立了普法维权协调小组, 村、社区根据实际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普法维权骨干队伍和基层维权阵地工作网络

建立了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各级调解员制度,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督查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立体维权格局,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镇都建立健全了信访部门,配齐了专兼职普法维权人员,规范了接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健全了基层维权阵地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普法维权组织15个,开通了维权咨询热线12338。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妇女普法维权干部经常深入镇村、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三下乡”、“五进”和“三八”妇女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县司法局等单位一道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援助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罗江妇女发展纲要(XX—XX)》、《罗江儿童发展纲要(XX—XX)》、《土地承包法》等重点内容。

2、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禁毒”、“民间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3、充分发挥妇联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家庭为特色的传统优势,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寻求新突破。一是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巾帼文艺队自编自演小品、舞蹈、快板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文艺演出之中,增强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性,取得明显效果。二是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散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发放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送法律上门服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帮互学,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三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7月12日,邀请了经济学博士,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吴兆华博士和县司法局的普法员易礼全老师授课,吴博士就“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家庭”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讲解;易礼全老师就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例的形式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各镇、村妇女干部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妇代小组长以及各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近200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队伍,增强妇女干部法律素质和普法能力。四、调研研究,推动普法维权工作

积极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积极配合并参与人大、政协、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视察、个案监督等,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五、建立普法维权示范点

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建立了普法维权示范点。按照“三个十万行动”实施方案,从构建法制化维权工作平台入手,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维权工作新路子,今年以来,实现妇女普法宣传教育6000人次;各镇妇联均成立了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全县开通妇女维权热线11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今年县妇联接待来访妇女儿童60余件次,三级妇女组织信访接待件达1650余件次,实现现了妇女投诉案件办理率100%,办结率95%以上;各镇均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组织,提高了妇女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构建了社会化维权网络,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守法

我会干部认真参加县委党校和群团支部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参学率达100%,参加学法测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自觉性明显提升。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今年县妇联荣获县司法局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荣称号。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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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建设工作总结

乌牧场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

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校工作制度建设的飞跃发展的奋斗目标,现将我校工作制度

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度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在旗教体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强责任、转心态、变作风”工

作的深入开展,为全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营造了认真负责、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

态度,规范教育教学工作行为。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乌牧场学校管理办法》,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

标和工作步骤。三是对开展制度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增强责任心、推进制度建

设、完善机制和加大问责等方面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领导小组对我校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整理和登记,对原有的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结合当前工作的发展形势,从新制定了《师德师风》、《教学工作》、《安全、体育、卫生》、《校

本教研》、《远程教育、实验室、图书室》、《后勤、宿舍、食堂》、《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

步规范管理力求切实可行。在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中,涉及到人事、财务、师德师风等

各方面,本着适用、可行的原 则,共建立健全了九大项、110小项的工作制度。并且做到重点制度上墙,组织教师利

用业务学习等相关时段进行集中学习,以求人人负责,做到心中有数。

(三) 切实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校委会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对各项制度作了立卷归档,便于制

度的废、改、立和落实查询。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不足

通过近段时间的工作,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负责人对

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只是文字材料,没有得到充分认真的思想态

度上的高度重视。二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检查、反馈、整改等工作中存在缺失。

(二)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继续以彻落实相关文件方针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各项制度。坚持责任

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做到责

任于义务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二是要坚持制度的落实,经常性、阶段性总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

熟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乌牧场学校

二0一五年三月篇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 ——写在《学校》出台之际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孙霄兵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学校制度,其中明确要求学校完善

治理结构,“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为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教职工

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教育部在长期、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以及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入

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教育部

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后,于2011

年12月8日以教育部第32号令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制定颁布,是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促进学校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必将对现代学校制

度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1985年中

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扩大学校的办学自

主权,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并要求“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了《高等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并予以实施。《暂行条例》实施以来,

促进了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带动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

进程。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1998年《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此,作

为高校 治理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按照《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

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有利于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结构的完善。

《规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功能和地位进行了准确定位。按照现行《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的规定,在学校管理体制中,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定》

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

式”,这是在学校领导体制框架内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定位。这样,学校的治理结构进一

步完善,更加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

二、《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贯彻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基本权利,也是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重

要内容。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凝聚他们的智

慧和热情;有利于克服学校内部的行政化倾向,保证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科学发展。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

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

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另外,《民办教育促进法》、《中

外合作办学条例》等也都有相关规定。教育法律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为学校推

进民主管理的形式、路径、范围等指明了 方向,但规定相对比较原则。1985年发布的《暂行条例》,限于高等教育领域,与《教

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的规定不能完全契合配套。一些地方根据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制定

了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只适用于一定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并且大多只是专门规范高等教

育或者基础教育阶段。

新的《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同时,把法律法规中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

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进行了强调和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规定》第七条从不同的方面和

角度,规定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八项职权。第一至第三项规定,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工

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项规定,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聘任、考核、奖惩、

福利和校内分配的原则、办法等。第五项规定,审议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

情况报告。第六项规定,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第七项规定了日常的

民主参与和监督。第八项为兜底条款,即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学校与其工会商定的其

他事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规定》强化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职能。对于如何监督

各类学校校内权力运行,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于学校的重大决策,需要加强内部监督。

对此,《规定》在“职权”这一章里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本章第八条

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

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中规定

了代表有权“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规定》的这些制度安排,有利

于全面实施法律,对于新时期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具有重要

意义。

三、《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总结各地各校实践经验,进一步 加强学校法制建设

1980年,党中央批准在部分高校和中小学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试点工作。1985

年,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暂行条例》。经过30年的探索与实践,各级各类

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建设发展很快,

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与做法。实践证明,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

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有利于集中教职工智慧、加强学校民主科学决策,有

利于统一全校认识、凝聚全校力量,有利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有利于协

调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学校的难点、热点问题,也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

关系。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进程

度不平衡;在教育系统内部,不同教育阶段学校的民主进程也不平衡。尽管法律有规定,政

策有要求,有的学校领导仍然不够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规范,教职工参与民主

管理与监督的渠道不通畅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面

临学校民主管理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26年前制定的《暂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贯彻落实《教

育规划纲要》、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

总结30年来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成绩与问题、经验与教训,将成熟的政策与成功的做

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制定《规定》取代《暂行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规定》厘清了相关法律关系,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大问题制度化,为各地各校教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一是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界限和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关于建立教职工代表

大会制度的人数界限,在征求意见中很受关注。原拟规定以50人为界作为建立教职工代表大

会和教职工大会的分水岭。但在征求意见中有的学校提出,实践中中小学七八十人的学校很

多,若规定5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利于 中小学校推进民主进程。经征求全国总工会方面意见,《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

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校教

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这样的规定,使一些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学校,可不再选举

产生教职工代表而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便于教职工更加广泛地参

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对此,《规定》还特别做出规定:“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

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关于教职工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

比例问题,鉴于各地、各校情况千差万别,《规定》没有统一规定比例,而是由地方和学校根

(转 载于: 工作总结之家)

据其实际情况与需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对此,《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由地方省级教育等有

关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二是明确了可以设立二级教代会。有的学校特别是有的高等学校规模大、管理层级多、

教职工人数多,为了很好地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院系一级可以实行教职工代表

大会制度。对此,《规定》第十五条第二、三款规定:“规模较大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其内部单位可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三是明确了可以设立执行委员会。《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

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考虑到各地各校情况千差万别,对

此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而是授权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主决定是否选举产生

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执行委员会的,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执行委员会牵

头协商处理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第二十四条),并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承担教代会

的筹备等工作职责(第二十六条)。

四是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本身没有下属的常设工作机构,

但它又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保障其职权的顺利行使。1985年《暂行条例》规定:“学校工

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篇三:2014年中小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学区党发[2014]50号 **学区2014年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教体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区认真开

展了制度的清查、梳理、废改立工作。对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处理;

本次清查制度322项,制度废除42项,修改完善33项,建立20项。

一、以全面梳理清查为切入点,明确废改立标准 随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风清气正、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的推进和学生营养计划等

工作的开展,**学区亟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管好人。我们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查找了目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工作滞后等制学区发展的一

些问题,对原有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梳理。

二、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基本点,落实废改立任务

(1)对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予以废止。比如,《甲

型h1n1值班及零报告制度》。

(2)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作用发挥不好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如对《学

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进行了修订。

(3)对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规章制度的,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建立起

新的制度。比如,《“书香校园”活动规章制度》、《托餐点制度》。2014年,“书香校园”活动

正大力推进,各校也没有现成的制度保障活动效果;学生营养计划,也是新事物,也需要有相应的制

度措施,才能保证实效。因此,我们在充分调查、讨论过后予以完善。

三、以推进日常工作为着眼点,确保服务好师生

1、为建立健全合理、规范、全面的制度体系,结合废改立工作,我们力求从制度上、源

头上杜绝教育教学不力、学生成绩提高缓慢等不良现象。我们梳理了各岗位职责,并深入开

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行党员示范岗制度,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服务师生的质量

效率。

2、借此“废改立”工作之机,我们汇编了《**学区师生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学区

全部工作范围,涉及校园安全、卫生、食堂、教育教学、考核等,把和面向师生服务内容的

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办理程序、联系电话等全部予以公布,形成制度化的手册方式,方便

师生使用。

四、以科学论证为落脚点,确保内容合理程序规范 在“立”时,因工作面广,需学区多部门参与。如我们在制定《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时,就牵涉到各校德育组。我们还十分注重科学论证、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必要程

序,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确保拟制定制

度内容的合理性和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新制度高效实用、方便师生,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

再比如,新制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我们调动了各校营养计划负责人,后勤等;不等

不拖,加班加点,多次举行座谈会并几易其稿,确保为学校食堂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我们一方面坚持规则先行,严格按章办事,任何人未经程序不得

突破既有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师生的意见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规章,拓宽意愿表达渠道,完

善源头参与机制。

**学区以“废改立”为契机,切实推动了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从我们的体会来看,“废

改立”不仅没有增加我们的额外工作,相反,还规范和促进和我们的工作。做好“废改立”

工作,不仅是促进学区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更是推进我们日常工作

的迫切需要。

附:**学区2014年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原县**学区支部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 2 -篇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白峰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4月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精神,我校紧紧抓住此次契机,为更进一步的建设好学校、管理好学校、教育好学生、发展

好教师,推进我校教育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发学校内部活力,

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为实现

“让每一个孩子成为有根基的现代人”的现代化办学目标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尊重教育发展规律,针对我校教育发展中基本的、重大的、亟待

解决的制度问题,有效整合行政、学校与社会等各方力量,通过完善基本制度,健全长效机

制等方式,构建思想理念先进、法规依据充分、具体运行正常、实践成效显著的现代学校制

度框架,使我校成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品牌特色不断彰显,社会

声誉与日俱增的现代化农村小学。

二、总体目标

1.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

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文管理的水平,建立民主、科学、开放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管理与人

文管理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学校工作充满生机和活

力。

2.现代学校民主制度建设 学校的民主体现在课堂教学和师生交往中,体现在有组织的学校活动中,体现在学校管

理决策过程中,也体现在学校与社区、家庭及其他成员的沟通与合作中。民主治校,即教职

工依法、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则,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重要

内容。

3.推进校务公开,有利于构建现代化学校管理机制 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了“三个发展”,即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

而坚持校务公开,正是为了激发教职工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下页 余下全文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分管副校长为责任人,以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管理的基

本职责和管理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全面安全检查活动,要求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

一个问题,不忽略一个隐患。全面揭示和发现我们学校在管理层面存在的安全问题与安全隐

患。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出专题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工作意见,明确整改工作期限。

三、具体措施

1.观念引领——建起先进的制度观念基础 学校将利用教师大会、年级组、教研组会议等形式,宣传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设现代学校

制度的理论专著、名校实践经验等,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现代化制度建设对推动学校从传

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快速发展的必要性。

2.重点突破——部分重大制度取得实质性突破 制定《白峰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步推进,完善《白峰小学章程》,

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新型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

度、安全管理制度、教代会制度、教师专业化发展制度、现代课程制度、制订全员岗位职责

等关键性制度,全面激发学校活力。重点突破以下几点:

(1)建立现代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继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建设,使学校从校长到教职工,人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区域,事

事都能有章可循。加强在组织各类教育活动中实施分层管理,坚持有分有合,管理到位,避

免管理上的“一刀切”现象。通过“项目竞标”的方式创建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吸引

更多的教师参与项目管理,鼓励他们勇于承担责任,发扬主体精神,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

建设。

(2)建立现代学校绩效分配激励制度 创新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着眼于进行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改革。深化以教职工聘用

和管理为重点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重能力、重实绩,以绩效考核为核

心的用人机制和绩效工资制,增强教职工的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教职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修订相关的内部配套制度。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与现代学校制度不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党务、

校务、教务、德育、教科研、师资管理、总务、财务、工会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

3.点面结合——紧贴中心全面铺开。

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非一日之功,必须围绕中心按照“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有序

推进——全面铺开”的思路进行,制度经过精心设计一旦确立,就应当有它的稳定性与连续

性,运行过程中可能仍然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要进行适当的微调。试点成熟的制度经验需要

转化为更大面的共享成果,使点上的经验在面上推开,面上的问题在点上得到解决,形成点

上突破,面上覆盖,质上提高的良性循环。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5月):成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现代

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传达文件、宣传发动、学习领会,做好现代学校制度实验的思想、

组织、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验与推广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在充分征求部门及教职工意

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学校章程,重点突破,进行制度实施的试点工作,形成现代学

校制度基本框架,并在实验基础上稳步推广。

第三阶段:总结与完善阶段(2014年11月):全面反思学校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的经验与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现代学校制度持续发

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推广与应用阶段(2015年1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落实学校各项

制度。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学校将建立督查组织,加强制度的落实,规范领导的管理行为、

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是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学校各项

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五、组织机构

白峰小学现代化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维亚

副组长:周信祥 方艺斌 顾岭寅 成员:王培珍 周华祥 乐瑞祥 周鲲鹏 王达达 陈 希 沃旭辉 王寒光 张 英

六、注意事项

1.原“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内的各项内容,由于制订时间已久,很多项内容已不符

合当前学校实际,请相关的部门及教师认真细读后,根据当前实际,进行重新修缮。

工作流程:

留:在原有制度项目上选择原有适用的保留。

确定制度项

目 删:在原有制度项目上觉得不适用的删除。

加:根据实际需

要增添以前没有的制度项目。

留:好的,适用的内容保留。

内容修缮 删:落后,不适用的内容删去。

改:内容需要修改,或增加的,进行修缮。

2.制度修缮完毕后请各相关老师按类别进行分类保存(一类一个文件夹),总的文件夹请

标明部门名称,以便整理。(如:岗位职责、制度常规、管理机制)。

3.根据学校各类工作分工,对照自己职责范围内现行制度不足,进行合理增减修缮。篇

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万家中学

2012、12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价值在于促进学校的现代化进程、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素

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变革是寻求变化的,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工作重心之一是聚焦学校

内部运行机制,这要求我们做到完善决策机制,重视管理创新;调整机构设置,降低管理重

心;提高管理实效,前移管理阵地;坚持以人为本,进行绩效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实行反

馈激励,充分调动中层干部与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校有限的人、财、物等达到

最佳组合,发挥出最大的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鉴于以上认识,我校几年来从全面提升学校

竞争能力入手,创新学校管理,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学校制度,从而

使学校驶入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我们构建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构建以现代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培养目标为核心,以现代育人模式为保证的现代学

校教育制度。

学校的教育制度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作为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基础教育必须设计

面向未来的教学制度系统,以从根本上改善和发展人类自身,才能培养出适应未来的学生。

为此,我们对学校的教育制度进行了全新的系统设计。

(1)创新办学理念。一是确立学校的核心理念,我校的核心理念是“崇尚科学、弘扬人

文、发展个性,创造卓越”。核心理念明确了学校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教育的理想追求。二是德

育理念。我们的德育理念是:超越教化,心灵耕耘。德育理念明确了德育的模式思路和 特色。三是教学理念。我们的教学理念是:用教学科研创造教学奇迹,用教学高科技创

造教学高效益。我们力图引导教师超越传统,实施科研兴教,科技兴教。四是学习理念:用

生命激情学习,用科学方法学习。旨在引导学生激发生命激情,创新学习模式,追求一流发

展,从而拥有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

(2)创新培养目标。针对现在学生普遍存在的创新意识、生存能力弱、动手能力差的现

状,我们提出了“做一个中国人,做一个有中国灵魂有世界眼光的现代人”的目标。围绕这

一目标实施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六大能力培养。努力为学生作好四个准备。即:升学的准备,

就业的准备,成功人生的准备,走向社会的准备。

(3)创建民族性与世界性兼备的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力的现代教学模式。达到既加强基础

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又重视学生的智慧潜能开发和创新能力培养。努力形成没有师生隔阂

的平等教育模式,没有差生概念的教育模式,没有单纯说教的教育模式。在教学模式的构建

上,着力以知识为本、以发展为本、以能力为本。还学生时间和空间,使学生的个性、天性

在校园大放异彩,让学生在校园、在课堂上自主学习和深入思考。在继承学习的同时学会自

主式学习、发展式学习、探究式学习、开放式学习、合作式学习、反思性学习,让学生不仅

要获得知识和技能,还要获得学习方法和思想方法,更要收获人生智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

主人,发展的主人,创造的主人。

二、构建以全面目标系统为指导,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核心,以全员考评为保证的现代学

校管理制度。

我们认为,一所学校要保持可持续的竞争力,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时代的前沿,规划

学校的长远发展,构建发展目标体系,确立每一步的发展计划,并以此统一全校教职工的思

想和行为,凝聚全体师生的智慧和力量。为此,我们把管理的切入点放在办学目标的设计上:

一是学校长远办学奋斗目标。二是阶段发展目标。包括学校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与学生

发展目标。学校发展包含:办学规模、设施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服务、校园安全、办学环

境、社会形象、办学效益。教师发展目标:包括专业发展与职业声望发展两个方面。学生发

展包括品德发展、身体发展、心理发展、能力发展、个性特长发展、学科水平发展等六个方

面。三是学期工作目标。包括学科教学目标和班级发展目标。学科教学目标包括:学生满意

率、后进生进步转化率、零失败率、优生率、合格率。班级学生发展目标包括:巩固率、满

意率、行为规范合格率。学生“五个一”(每人一个管理岗位,参加一门活动选修课,参加一

个学生社团,一个研究课题,掌握一套科学的学习方法)个性发展率、零失败率、后进生转

化率、优生率、合格率等。

为了保证学校目标体系的全面实施,必须有从宏观到微观,

从战略到战术的全面推进措施:为此,我们着力强化两个操作环节。

一是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质量管理系统。所谓全面管理就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

教师培训、行政、后勤工作进行全面设计并全面进行质量控制。紧扣“一切为了学生发展”

这一中心,将凡是影响学生发展的因素都纳入强化管理的范畴,努力达到凡事有准则,凡事

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凡事有考评,并通过建立集中 决策,分头把关,快速反应,迅速落实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构建由责任制度体系——督导

评价体系、反思反馈体系构成的运行机制,达到开放、科学地管理学校。

二是建立全员业绩考评系统。全员业绩考评体系包括三个有机统一的环节:①建立考评

体系结构。从对象上分为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两类。团队考核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通过

对各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考核促进部门职责的全面履行和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二是通过

班级、年级、教研组的考核促进教师的合作,培养团队精神,凝聚整体发展意识。个人考核

分干部、教师、职工三类。考核要素包括过程质量、业绩、职业责任和道德,工作态度等综

合因素。目的是促进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发展和事业价值的增值,并形成个人、团队、学校的

利益共同体。

②建立全员业绩考评的方法体系。主要体现三个原则。一是公开与开放原则。用开放考

核资讯的办法、创造公开、公平的考核环境。考核的结果强调证据,考核的结论与被考核人

见面。二是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用量化体现准确,在定量的基础上定性让每个职工在考核

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反馈与修改原则。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允许申诉和复议。

③建立激励体系。一方面建立全员全程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努力使考核的资源最大化共

享,实现人力资源的综合管理,使考核的结果成为评奖、晋级、评职、聘任、进修、评优、

福利分配和聘任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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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总结》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民主管理、监督等方面,希望对网友有用。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全市法制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揽,以创建平安重庆为主题,以强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的顺利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信访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信访条例》讲座,讲座由市信访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
四、正视不足,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
虽然XX年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区县(自治县、市)和执法部门的法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少数地区、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个别区县和部门重视阶段性、短期性专项活动的开展,忽视常年法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缺乏长效机制,使有的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法制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还有待提高;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不平衡,仍存在死角和盲点,特别是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较为薄弱;五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广大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六是全市各地法建工作经费保障程度参差不齐,大多数区县法建经费达到人平0.2元,但少数区县法建工作经费仍低于人平0.1元,有的地区还不能保证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足额配套。
XX年,第五个五年普法和第四个依法治市规划即将启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全国和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法制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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