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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0.12

食材配送方案通用。

为了交接工作时能更加的顺畅少走弯路,那么,下一步工作计划就需要被提交了。工作计划可以明确方向,知道自己的工作任务与目标,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写好工作计划要怎么做呢?也许下面的“食材配送方案通用”正合你意!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食材配送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云峰

副组长:余韧陈彦胜伍军

成员:王进周鑫岳新村

沈刚曹延昌石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食材配送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XXX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XXX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XX《灭菌乳》和GB7718—19XX《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XX《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

食材配送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山市绿达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食材配送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郭锋、李渭军

成员:党攀峰、郭伟、宋卫平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材配送方案 篇5

为认真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以下简称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食材统一配送,认真落实平罗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巩固“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为广大幼儿、中小学生、机关人员及公办养老机构老人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食品食材配送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实际,建立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食材配送管理,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及机关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对于临时性公务招待活动因供应商无法及时配送的情况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必须遵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与供应商必须签订配送合同,参照《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指导性合同》,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条款。签订配送合同后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机管中心备案。

2.建立配送质量评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组织对配送企业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每年至少二次,评议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等)汇总备案作为续签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和配送企业,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因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依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对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食材,各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坚决拒收。

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因食品配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被各单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食品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民政及机管中心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9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确定入围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自行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食品食材配送管理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竞争入围、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方案内容,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公办养老机构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入围配送企业培育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县商务局:依照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食品食材配送协调工作。

县机管中心:负责督促机关食堂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机关食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配送要求

1.入围企业相关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加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入围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适时对配送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对配送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4)入围企业在参与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入围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入围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入围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品种与标准

(1)配送品种

米、面、油、调味品;肉、蛋、禽、蔬菜、水果等。

(2)配送标准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每批次具备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2763-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配送方式与要求

(1)配送方式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两家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由各单位自行约定确定。配送企业名单、资质信息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2)配送要求

①入围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平罗县境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

一是统一采购。食堂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食材采购的价格应本着“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格,略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原则上入围企业优先在平罗县采购供应的食品食材,优先考虑扶贫产业农产品,每月分品种汇总采购食品食材数据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是统一检测。入围企业必须设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需有相应资质),检测室要求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必须包括:蔬菜农残检测仪、注水肉检测仪、病害肉和瘦肉精速测试纸、加工用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设备等。采购的每一批食材都需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验,确保所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统一检测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配备一名快速检测指导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统一检测工作进行比对抽查,确保统一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一配送。实行冷藏车专业配送,根据每日各单位需求制定配送计划。配送车辆按照食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定期定时清洗消毒,防止因滋生细菌污染配送产品,做到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的要求零污染,降低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

②配送时限。肉类、禽类、蔬菜等食品的配送数量、频次应由入围企业与各单位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执行。

③配送结账周期。资金结算实行每月进行一次报账,入围企业配送中心每批次配送食材必须向各单位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清单》及对应发票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账,报账资金直接汇入供货商账户。

(三)监管人员有关要求

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采取定期轮岗形式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工作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管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源头管控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确保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顺利搭建成功,成立县食品食材配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蒋新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代正礼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李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政府督查室工作对接、及时汇总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工作的进度情况,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结合部门职能,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务必保证9月开学前一周各单位食堂所有配送食品食材配送到位。

(二)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搭建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是全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工作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和运行情况,加大统一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质量的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务公开”“政府开放日”及“学校(幼儿园)陪餐”等相关活动,加强食品食材配送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阳光化,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社会监督,使民生工程同时成为一项“阳光餐饮”建设工程。

食材配送方案 篇6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工厂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工厂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工厂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工厂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工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工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工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工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工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工厂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工厂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工厂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工厂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工厂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工厂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工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工厂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工厂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材配送方案 篇7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食材配送方案 篇8

生鲜食材配送操作准则一、适用范围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二、编码使用要求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三、要货流程1、要货五原则:(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 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2、要货流程: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四、采购流程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其认定原则为: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 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五、收货流程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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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6篇


中国人提倡做事预先作好规划,根据企业单位对我们的要求。方案的种类很多,写法也很灵活,方案在工作的计划上和相关活动的组织上有着重要作用,写方案要避免什么呢?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精心整理了名为“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感谢您花费宝贵时间来阅读本页!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蔬菜质量

蔬菜配送公司一般有着自己的优质供应商,能直接和蔬菜种植基地合作,保证了蔬菜一站式配齐,更能保证蔬菜的质量。蔬菜配送商直接从种植基地收购能把控蔬菜质量、检测农药激素残留,也能提高分拣车间的环境和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标准。车间使用的计量设备及时校准、采取异物防范操作,来确保蔬菜产品能够得到完全的保护。

二、储存库房

蔬菜配送公司的存储和配送时效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越是大型企业越需要注意这些问题,还有比如仓库的清洁问题需要定期清洁,来确保库房的整洁卫生。蔬菜配送公司都是需要恒温库房和冷链库房,需要对仓库的温控检测到位,以防温度影响部分蔬菜的保质问题。而配送车辆的温度和卫生是根据客户的食材要求来确定,一般要满足准时配送的需求。

三、蔬菜配送公司

与普通配送企业相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更能保证生鲜食材既营养又健康。而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的食材处理的专业度和运输的环境等各方面都是优质的,所以对于学校食堂来说,和专业的蔬菜配送公司合作是一个最靠谱的选择。

一份好的学校食堂蔬菜配送解决方案,也是需要一款优秀的蔬菜配送系统来配合管理,一款好的蔬菜配送系统能实现高效订货下单、商品采购、分拣、订单处理、库存、价格管控等需求的在线管理,在过程管理中,降低了配送公司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配送成本,同时也能够及时查看到正常配送加工过程中的损耗数据,可以分析各类的蔬菜损耗情况,帮助蔬菜配送公司提供能改进效率的数据参考和数据决策。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云峰

副组长:余韧陈彦胜伍军

成员:王进周鑫岳新村

沈刚曹延昌石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以下简称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食材统一配送,认真落实平罗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巩固“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为广大幼儿、中小学生、机关人员及公办养老机构老人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食品食材配送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实际,建立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食材配送管理,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及机关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对于临时性公务招待活动因供应商无法及时配送的情况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必须遵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与供应商必须签订配送合同,参照《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指导性合同》,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条款。签订配送合同后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机管中心备案。

2.建立配送质量评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组织对配送企业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每年至少二次,评议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等)汇总备案作为续签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和配送企业,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因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依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对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食材,各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坚决拒收。

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因食品配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被各单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食品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民政及机管中心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9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确定入围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自行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食品食材配送管理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竞争入围、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方案内容,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公办养老机构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入围配送企业培育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县商务局:依照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食品食材配送协调工作。

县机管中心:负责督促机关食堂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机关食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配送要求

1.入围企业相关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加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入围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适时对配送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对配送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4)入围企业在参与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入围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入围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入围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品种与标准

(1)配送品种

米、面、油、调味品;肉、蛋、禽、蔬菜、水果等。

(2)配送标准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每批次具备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2763-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配送方式与要求

(1)配送方式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两家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由各单位自行约定确定。配送企业名单、资质信息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2)配送要求

①入围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平罗县境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

一是统一采购。食堂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食材采购的价格应本着“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格,略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原则上入围企业优先在平罗县采购供应的食品食材,优先考虑扶贫产业农产品,每月分品种汇总采购食品食材数据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是统一检测。入围企业必须设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需有相应资质),检测室要求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必须包括:蔬菜农残检测仪、注水肉检测仪、病害肉和瘦肉精速测试纸、加工用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设备等。采购的每一批食材都需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验,确保所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统一检测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配备一名快速检测指导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统一检测工作进行比对抽查,确保统一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一配送。实行冷藏车专业配送,根据每日各单位需求制定配送计划。配送车辆按照食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定期定时清洗消毒,防止因滋生细菌污染配送产品,做到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的要求零污染,降低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

②配送时限。肉类、禽类、蔬菜等食品的配送数量、频次应由入围企业与各单位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执行。

③配送结账周期。资金结算实行每月进行一次报账,入围企业配送中心每批次配送食材必须向各单位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清单》及对应发票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账,报账资金直接汇入供货商账户。

(三)监管人员有关要求

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采取定期轮岗形式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工作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管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源头管控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确保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顺利搭建成功,成立县食品食材配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蒋新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代正礼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李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政府督查室工作对接、及时汇总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工作的进度情况,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结合部门职能,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务必保证9月开学前一周各单位食堂所有配送食品食材配送到位。

(二)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搭建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是全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工作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和运行情况,加大统一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质量的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务公开”“政府开放日”及“学校(幼儿园)陪餐”等相关活动,加强食品食材配送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阳光化,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社会监督,使民生工程同时成为一项“阳光餐饮”建设工程。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山市绿达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由政府主导引入政府平台公司,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及商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为广大师生提供营养科学的食品,同时能有效增加政府平台公司现金流,为平台公司实体化奠定基础,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为加强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平果市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成平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萍平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果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张建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浩及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荣海担任,成员从成员单位部门抽调。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检查、监督等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

实施范围:全市具备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条件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原配送企业或超市运营企业仍在服务期限内的,由项目公司与原企业协调退出事宜。后期在项目公司服务期限内新增具备配送条件的学校,均列入实施范围)。

五、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营,合同期限为12年。由政府主导,委托市教育局、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作为双业主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并与金通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统一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连锁化运营。项目公司要投资建设运营统一食品配送中心、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车辆及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等。

六、统一配送、经营范围及要求

(一)供应品种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饮品类、净菜(即蔬菜经过整理去掉不可食用部分、切分、洗涤、消毒等加工操作,有真空包装)、厨房用具等,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及超市销售的商品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亚销酸盐、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列入采购之列。供应品种范围内的食品原材料及商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及帮扶产业产品。

(二)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如由于食材验收交接前出现质量出现问题,项目公司要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协商。质量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3.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且鲜肉类要求当日宰杀,当日配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6.严禁“三无”食品(无生产期、出厂期、保质期)、伪劣变质食品、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任何物品进入学校。

7.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配送。

(三)价格要求

1.项目公司每周二需罗列清楚完成下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价格检测采样,采集的《价格检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作为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依据。

2.项目公司应坚持平价、让利于师生的原则,每周二(如遇节假日顺延)依据营养师制定的下一周食谱进行报价。商品及原材料单品报价不得高于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采集的《价格监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

3.涉及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平果马头市场、城龙市场以及中兴超市的零售均价为准(特价商品除外),每次报价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及商品价格、运费、税费等。

4.完成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后,在该周期内,原则上报价恒定不变,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遇涨不涨,遇降不降。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四)安全要求

1.项目公司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项目公司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项目公司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25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xx〕12号)文件规定,项目公司要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通过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文件规定实施。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各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项目公司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项目公司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项目公司根据营养均衡、科学等要求制定营养菜谱,每月应依市场实际情况提供多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项目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项目公司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项目公司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统一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市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项目公司向各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作为依据进行结算,每月5日前完成对账,10日前开票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审核无误后,各学校将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汇入金通公司银行账户,由金通公司在收到款项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公司进行结算,不允许现金结算。

2.连锁超市运营由金通公司建立支付系统,重新统一办理全市各学校用于超市消费的校园一卡通。连锁超市营业收入通过支付系统,根据学生的实际消费金额自动转入项目公司账户。

3.项目公司结合各学校连锁超市规模,从连锁超市运营收入中应每月向校方支付租金,租金由金通公司代校方向项目公司统一收取,由校方开具合规发票给项目公司。

4.金通公司须分别向项目公司、各学校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入围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并且有2年以上食材配送、食堂配送同类业绩,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统一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签订合同后,除非金通公司、项目公司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七)项目公司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项目公司退出机制

(一)项目公司在供货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学校有权将情况提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作合同终止处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平果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项目公司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处罚三次以上的。

3.项目公司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4.项目公司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

5.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利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未达整改要求可更换项目公司。

6.项目公司存在以上行为,未解除合同之前项目公司须按质按量给与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责,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包括协助项目公司协调各个学校自主引入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及商店运营商于20xx年秋季学期前退出),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依据、招投标控制价及项目公司每周跟学校报价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全程监督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价格,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金通公司:负责从源头把控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供应优质的原材料及商品,并盘活现有资产用于项目公司配送仓储基地建设。

各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材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配送餐方案(汇集五篇)


这篇文字充分讲述了“配送餐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其深远的含义。在日常生活、学习或工作中,没有计划的工作常常让人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精准方案,这样的方案能为我们指明工作的路径和方向。我希望我的建议能为你解决难题,记得收藏哦~!

配送餐方案 篇1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校食堂,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将紧紧围绕“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开展配送服务工作。

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的“六步曲”:

第1步:在开始送货前,组织相关采购、销售人员到服务学校实地走访,了解学校的需求,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每个品种的规格、等级以及质量要求。

第2步:根据学校的具体地址及送货时间安排合理的车辆路线,以保证每天的准时送货。安排专车、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

第3步:根据学校的特定要求,我们将组织相关的配送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手,达到学校的要求。

第4步:每天审核服务学校的采购单,及时把学校订单分解为采购需求,按需调整库存,提高产品周转率,避免产品的积压,确保把新鲜的货品送到学校手中。

第5步:定期对送货车辆及装货物用的器具进行消杀,避免二次污染。

第6步:向服务学校提供我司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相关的'学校服务人员做到每天一次电话跟进,三天一次上门回访,确保您的每一个要求和建议都能得到及时解决。

服务流程及方案:

1.订单确定:每天下午学校将订单详细信息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传送到我司,我司订单管理员确认无误后,进行订单分析处理并安排备货。

2.备货、加工:工人根据下单员的备货通知以及学校需求进行加工、清洗、包装。

3.货品配送:配送员对照学校前一日的订单对货物进行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装车配送,前一天的订单于次日上午6点前配送到指定地点。

4.收货验收:学校对我司所供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6.重新配送:因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而重新配送的货品,当天所需货品:需在当天上午9时前交货;非当天所需货品:需在下一个工作日交货。

7.临时加单补单:接到通知后,我司将按照双方沟通商定的时间1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位。逾期交货或数量不符

出现逾期交货或货物数量与订单不符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8.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坑力导致的货品配送不全或不能配送的,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应急预案以保证学校膳食工作的正常运行。

9.配送车辆:车辆保持清洁、保证专车专用,每天清洗消毒;冷冻食品使用专用冷藏车,防止食品污染。

10.装卸现场清理:配送工现场交完货后,现场配合学校进行货物验收,并帮助学校进行货物的整理。货品装卸保证周围环境清洁干净,完毕负责清理装卸现场。

配送餐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配送餐方案 篇3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配送餐方案 篇4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办发(20xx)54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3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食安委〔20xx〕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目标是改善我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营养供应水平,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出营养健康,从而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对浦北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实现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正是以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为目标,坚持“安全、营养、健康、专业”八字方针的理念,创建学生自助用餐新模式,专业的食材配送模式,做好专业的学生餐饮服务,致力把浦北打造成为钦州市乃至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样板,让其真正成为一项政府安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民生工程。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浦北县教育局起草的《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xx年8月2日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在项目涉及地县城滨江西路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8月2日经由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并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1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所有单位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加强对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关键词诠释

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营养餐的基本要求:一是安全,二是营养。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特色亮点

1、实现了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后,让学校从复杂繁琐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搞好教学。

2、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确保了食材的全程安全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可追溯,极大地提升了学校饮食的安全水平;学校食堂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水平。

3、全程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参与、体验和监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4、确保就读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营养,达到健康成长增强体质的目标,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

5、坚持浦品浦用,浦材浦用的原则,全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将带动当地蔬菜种殖和养殖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配送餐方案 篇5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XX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xx,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xx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

蔬菜配送服务方案汇总


生活没有目标,生活本身就很无聊,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来制定方案,方案通常要得到上司或领导的许可方可执行。根据您的要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有用的内容《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快全街道蔬菜产业发展步伐,保障全街道蔬菜供应,有效平抑和调节蔬菜市场价格,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以“立足保供,拓展外销”为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城区进行布局,按照“确保大宗菜、稳定香细菜、丰富特色菜”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500亩相对稳定的中心城区保供蔬菜基地,以确保全街道鲜食蔬菜供应安全、丰富、价稳。

二、资金安排

街道投入资金2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点200亩,涉及资金2万元。

抢种蔬菜。优选生长期短的蔬菜良种,通过小拱棚育苗和露地直播将结合,采用深沟栽培及合理肥水,配套应用蔬菜无公害标准化效培技术等综合增产技术,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带动种植蔬菜400亩。街道书记、主任各领办一个至少50亩以上的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街道共建示范点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2万元。补助范围必须是种植商品蔬菜5亩以上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9月1日以来新建的示范基地,种植品种为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蔬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各社区根据种植任务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建立蔬菜保供生产主体花名册,并在基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生产主体根据种植面积、时间要求种植蔬菜,并及时申请验收。

(三)项目验收。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建立项目验收台账,对符合种植时间、种植面积和品种要求的,视为完成实施并出具验收意见。做到一个主产主体一份项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种植情况照片、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照片和验收意见等

(四)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后,生产主体可向乡镇申请拨付资金,乡镇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生产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把灾后恢复蔬菜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调度,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种子种苗,保障农资供应,尽快整地播种,确保任务提前落实、人员和措施提前到位。建立完善应急调运机制和保供重点生产主体名录,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社区要加快保供蔬菜基地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救灾资金用好用足,确保速生蔬菜种植任务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冬春蔬菜保供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菜篮子”蔬菜保供的指导服务,要推广“菜+稻+菜”和“稻+菜”等轮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推行集约化育苗,减少疫情、旱情对播期的影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帮助解决基地蔬菜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区域布局。各社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效果。一是低海拔,交通便捷、耕地条件好的区域,建设调剂型保供基地,负责品种、数量调剂。重点抓好冬春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保供蔬菜,芹菜、菠菜、香葱、芫荽、茴蒿、蒜苗等香细莱和区域特需蔬菜生产。完善周年轮作模式,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集成应用,突出品种结构优化和更新,探索构建产销联合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二是在高海拔,抓好结球甘蓝、花菜等反季节蔬菜生产。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辅助和栽培技术集成,探索应用夏秋反季节生产模式和技术,打造夏秋冷凉蔬菜优势产业带。(五)加大督查指导。街道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指导和帮助社区抓好农村产业革命“夏秋决战”蔬菜产业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抓好秋冬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将蔬菜保供生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二、监管标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篇3】

为切实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地产地销,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步伐,促进产运销一体化建设,有效缓解菜农“卖菜难”,居民“买菜贵”问题,保障和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供给,充分发挥蔬菜产业保供给、稳市场、促增收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保障水平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汉台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绿色优质高效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选择基础条件好、资源优势强的区域,充分挖掘设施蔬菜生产潜能,形成区域产业优势。从2022年起,整合资金项目,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聚力打造集工厂化育苗、规模化种植、精细化加工、商品化处理、品牌化营销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蔬菜全产业链,以生产设施合理、蔬菜种类多样、生产手段先进、生产过程规范、产品供应均衡为总目标,加快蔬菜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化水平。完善设施蔬菜基础设施,推进设施装备规范及配套。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广,强化工程、环境、生物及信息技术集成。实现生产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构建5个设施蔬菜示范基地、3个特色蔬菜示范片和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集群。到2024年,新增蔬菜面积1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大棚8000亩,全区蔬菜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大棚面积2万亩,年总产突破30万吨,产值突破11亿元。商品蔬菜自给率达到60%,基本实现蔬菜季节供应均衡、产销衔接顺畅、供求总体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产布局。一是实现规模种植。按照“强基地、提产能、保供给”原则。布局建成五个设施蔬菜基地。铺镇在狮子村周边6个村新建蔬菜大棚2600亩,龙江办事处在梧凤村周边5个村新建蔬菜大棚1000亩,七里办事处在镇江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宗营镇在下街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600亩,武乡镇在同心村周边3个村新建蔬菜大棚800亩;三个特色蔬菜示范片,以汉中巢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覆盖小店、龙台、黄营的龙江办事处千亩茭白种植示范基地,以徐望镇千亩莲藕种植示范基地和以宗营镇二十里铺为龙头的千亩羊肚菌种植示范基地。食用菌产业集群,以康田生物公司为链主,带动全区食用菌产业集群,食用菌规模达500万袋。二是抓好品种布局。在褒河水库南干渠渠系内建立1万亩以莲藕、茭白为主的稻、菜轮作区,形成特色水生蔬菜基地。在浅山丘陵建立35个秋冬季节性蔬菜基地,形成汉中大葱、白菜、蒜苗、豌豆、菜花、甘蓝、秋西红柿主产区。2万亩设施蔬菜大棚内栽培品种以大棚辣椒、西红柿、黄瓜、茄子、西葫芦等蔬菜为主。三是配套育苗布局。按照500亩建一个育苗站,2000亩建一个大型育苗中心的标准,在重点蔬菜专业村建15个标准化蔬菜育苗站,在万亩蔬菜专业镇铺镇建一个大型专业化育苗中心,到2024年累计建成3个蔬菜育苗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二)努力提升蔬菜品质。一是培育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坚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优势品种率先突破”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托全域特色发展蔬菜产业,重点发展莲藕、山药、生姜、莴笋、菜花、芋头、蒜苔、胡萝卜、西红柿、黄瓜、辣椒等有竞争力的蔬菜作物,形成外销骨干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特色设施蔬菜产品,争取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全面提高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商品档次,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产品均匀一致、形态美观、新鲜洁净。三是大力推行设施标准化。积极推进现代设施环境调控技术应用,提高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设施蔬菜设施化水平提高50%以上。土地利用率提高20%以上,水资源利用率提高30%以上,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四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推广集约化育苗、设施栽培、连作障碍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控及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加快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切实提高蔬菜产出质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要求,以改棚、改土、改水、提质增效“三改一提”为主攻方向,加快老旧蔬菜基地更新改造,到2024年改造面积达到6000亩。积极筹措资金,对规模化生产基地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进行路面硬化、完善生产设施用电,配套农资农机库房、田间地头储粪池等设施,改造升级灌溉水源、灌排泵站、输水管道沟渠及电力通讯设施,全面提升蔬菜保供基地生产基础设施、优化生产条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四)加强产销衔接。一是建立蔬菜产业联盟。吸收辖区内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新型经营主体、专业村、技术单位负责人组成产业联盟,负责研究解决蔬菜全产业链的相关问题,做到布局合理,产销顺畅、服务到位,确保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增收致富。以狮子蔬菜生态园、巢林公司、中园公司等现代化蔬菜园区为依托,推进蔬菜订单生产、直采直供、连锁配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着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蔬菜销售供应体系。加大用品牌占领市场的力度,鼓励蔬菜销售组织在外地建立汉中蔬菜销售网点,使我区蔬菜产业尽快走向产业化。二是建立蔬菜便民店。在现有蔬菜销售市场的基础上,新改建、新建11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批发市场,基本实现农贸市场辐射500—1000米全覆盖,选择有条件的合作社新建大型蔬菜储藏冷库,同时在生产基地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各个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联系,通过合作社组织当地农产品销售,在现有便民果蔬店基础上,继续推进便民果蔬店建设,至2024年末总数达到100个,累计配套建设5座集分拣、检测、储藏的蔬菜配送中心,与农户签定种植收购协议,直接进入便民果蔬店进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蔬菜价格,做到直供直销。大力抓好流通体系建设,以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青龙观水果批发市场为主,保证中心城区果蔬供应。三是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建立蔬菜供需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蔬菜生产监测、市场价格监测、外调外配联络机制,促进信息融合、互通共享、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地产蔬菜供需精准衔接、有序高效流通。及时对产销形势预警,统筹做好在田收获和市场余缺调剂。加强设施蔬菜种植信息、品种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等产销信息和生产设施、良种、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生育障碍调控、灾害性天气预防等生产技术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发布,为设施蔬菜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蔬菜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经合中心、涉农镇办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蔬菜稳产保供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分解落实以蔬菜保供基地为主的各项工作,在设施蔬菜重点镇村,建立产业管理机构,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对现有设施蔬菜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强化统筹协调和宏观调控职能,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市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向蔬菜产业优势区、集中区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各部门积极争取省市蔬菜产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区财政统筹安排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建设设施大棚和蔬菜基地产业路、排灌设施、生产用电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金融、信贷、露地蔬菜保险、新建设施蔬菜大棚及新增农机具补贴支持粮食蔬菜生产的“三方案一办法”,支持重点区域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善大棚设施、交通运输、排灌、电力、网络等条件。加大育苗设施、生产设施、冷链设施、培训设施、技术推广、质量监管、市场流通设施、产销对接力度,加快区域蔬菜保供基地建设。

(三)加强政策引导。坚持以升级换代提升发展质量为主,扩大外延推进发展规模为辅,全面推进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各项政策措施,把中、省、市、区有关扶持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能力的龙头企业进入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推动蔬菜产业的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承包地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促进土地规模发展。

(四)加强技术指导。广泛应用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设施蔬菜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品种、新肥药、新种苗和新模式,着力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升设施蔬菜的科技含量及单产水平,降低用工成本,增强设施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大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每年推广3-5个新品种,适应现代化蔬菜产业化发展要求;围绕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药、肥、水”三大技术,改进防病虫技术,改进肥料施用技术,改进灌溉技术,使蔬菜生产技术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组织蔬菜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结合省上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深入到蔬菜基地村组织培训,推广科技术,现场示范,培养一大批蔬菜技术骨干,积极引进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并积极争取项目,推动蔬菜基地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上将把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列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街道)要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中去,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推动,各镇(街道)要对村上实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年度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校农结合”“农医结合”“农企结合”助推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达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同频共振和功效叠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真正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和达到精准产业发展,产销无缝对接、利益联结见效,全区蔬菜配送本地集中采购比例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

三、规划布局

根据订单需求,综合各镇土壤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规划蔬菜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围绕大白菜、莲花白、大白萝卜、豇豆、嫩南瓜、花椰菜、胡萝卜、西红柿、茄子、老南瓜等蔬菜品种,在永乐镇、三渡镇、新舟镇、喇叭镇、虾子镇规划建设200—140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共17个共9686亩(详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测算数量需求。配送公司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及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研究制定配送指南,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报采购需求清单。各镇(街道)安排指导各村(社)专业合作社根据配送指南,规划种植区域、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按农产品种类、数量、质量等级、供应时间等数据组织好生产和销售。

(二)按需组织生产。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以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向生产,着力解决产业规划零散、规模不够等供需问题。

(三)成立技术培训工作队伍。明确每个基地技术培训人员对基地内种植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产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

(四)定点采购配送。各配送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配送保底价收购协议,合作社再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价订单收购合同,形成生产、配送、销售全链条。

(五)强化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确保源头安全。发改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运输、贮存、配送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安全消费。配送企业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

五、合作模式

采取政府引导、公司“龙头”带动,合作社“龙身”联结,农户“龙尾”基础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公司对接市场做好销售,合作社衔接公司与农户做好发展,农户负责按订单要求做好种植达到公司“放下包袱”扩市场,合作社全心全意抓管理服务,农户一心一意抓生产。从而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公司之间的新型产业关系,转变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传统经营方式,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迈向订单农业发展轨道和保障公司、合作社、农户三家利益,使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六、利益联结

(一)配送公司对村级合作社规划发展的各种订单蔬菜实行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市场价格为区教育科技局当周所定营养餐价格下浮20%)(详见附件2)。

(二)为逐步壮大和巩固基地建设,实现贫困户利益联结。村级合作社在蔬菜销售过程中按销售利润的10%进行费用提取,提取的经费30%用于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20%用于合作社日常工作开支,5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分红。

七、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家琴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副组长:刘照文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肖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凤、池军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教科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能人加入专业合作社,做好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府支持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合作社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镇(街道)也要预算专项资金扶持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八、奖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和合作社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对全年“订单蔬菜”种植配送量大,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效果好的公司和合作社将给予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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