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同汇总。
你是否对合同的编写感到一头雾水呢?合同已经逐步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合同,我们可以防止可能发生的风险。以下是我从互联网中精选的一篇文章“供销合同”,它将为你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供销合同【篇1】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
供销合同【篇2】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作为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施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因此,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签订对于各个参与方都是非常关键的。本文将详细探讨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介绍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是预拌混凝土供应商和建筑企业之间就预拌混凝土的交付、质量、价格和其他相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该合同的签订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内容
1. 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 建筑企业信息:包括建筑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 交付方式:包括混凝土的交付方式,如供应商自行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等。
4. 交付期限:明确混凝土的交付日期和时间,确保工程的进度不受延误。
5. 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包括强度等级、材料比例、配合比、掺合剂等具体要求,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需求。
6. 价格和付款方式:明确混凝土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如每立方米的价格以及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等。
7. 保质期:明确混凝土的保质期,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避免质量问题。
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因违约所承担的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如仲裁或法律途径等。
三、合同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 建议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报验责任和方式,以便在工程验收时能够进行质量检查和证明。
3.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更大的损失。
4. 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资质和信誉度可靠。
5.当预计供应量较大时,可以考虑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以确保持续供应和价格的稳定性。
总结: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施工来说至关重要,它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了工程顺利进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细节,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只有通过合同的约定,才能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交付的顺利进行,为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供销合同【篇3】
润滑油供销合同
一、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产品概述
1. 产品名称:润滑油
2. 品牌:(供方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填写)
3. 规格型号:(供方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填写)
4. 用途:(描述润滑油使用的具体领域和用途)
三、合同条款
1. 供货数量和期限
供方将按照需方的订单要求,向需方提供润滑油产品。具体供货数量、期限、交付地点等事项将在每次订单确认时确定。
2. 产品质量要求
2.1 供方保证提供的润滑油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2.2 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润滑油产品进行检测,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方进行替换或退款。
3. 付款方式
3.1 需方应根据每次订单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付款。
3.2 付款方式可选择预付款、货到付款等方式,具体约定在每次订单确认时确定。
4. 交付方式及责任
4.1 供方应按时将润滑油产品交付到需方指定的地址。
4.2 在润滑油产品交付完成后,需方应进行验收,确认产品数量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3 若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方处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5. 违约责任
5.1 供方未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每日订单金额1%的违约金。
5.2 需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支付每日欠款金额1%的滞纳金。
5.3 需方或供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协商解决办法,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相关信息。
四、其他约定
1.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或澄清要求,变更或澄清事项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2. 合同解除
2.1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期限为30个工作日。
2.2 在若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履行合同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签订新的供销合同。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和需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并补充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供销合同【篇4】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建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20__年07月15日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10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将货款预付金额¥67160.0元(大写: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给甲方,剩余货款于货验收合格后,余款¥1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转入对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供销合同【篇5】
护栏网供销合同模板
甲方:(供应商名称)
地址:(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供应商电话)
传真:(供应商传真)
乙方:(采购商名称)
地址:(采购商地址)
联系人:(采购商联系人)
电话:(采购商电话)
传真:(采购商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采购护栏网产品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
1.1 产品名称:护栏网。
1.2 产品规格:(详见附件1)
二、数量及单价
2.1 数量:(详见附件2)
2.2 单价:(详见附件3)
三、交货及验收
3.1 交货时间:(详见附件4)
3.2 交货地点:(详见附件5)
3.3 交货方式:(详见附件6)
3.4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7)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4.1 付款方式:(详见附件8)
4.2 付款期限:(详见附件9)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
5.2 甲方应提供售后服务,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处理并协助乙方解决。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6.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交货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详见附件10)。
7.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附件一至十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相关协议予以处理。
甲方(供应商): 乙方(采购商):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附件:
附件1:产品规格
附件2:数量清单
附件3:单价清单
附件4:交货时间表
附件5:交货地点
附件6:交货方式
附件7:验收标准
附件8:付款方式
附件9:付款期限
附件10:合同有效期
护栏网供销合同范文
《护栏网供销合同》
甲方:山东泰安龙河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龙河镇
联系人:张宝玉
电话:0538-5151270
传真:0538-5151271
乙方:山西太原市泉达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龙山镇
联系人:张恒
电话:0351-1258039
传真:0351-1258038
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独立签订本合同的能力,现甲方愿意将“护栏网”产品提供给乙方,并接受乙方购买“护栏网”产品为合同的对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护栏网。
第二条 产品规格:详见附件1。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2及附件3。
第四条 交货期限: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之后10天内完成交货手续。
第五条 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六条 质量标准:护栏网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的产品的10天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4.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其它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供应商): 乙方(采购商):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产品规格
附件2:供货数量清单
附件3:产品单价清单
以上是护栏网供销合同的样本范文,仅供参考。实际合同要根据双方协商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