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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04

学生规章制度(汇总13篇)。

规章制度要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企业经营中规章制度必须要根据员工的要求制定。想要了解“学生规章制度”的相关信息可以查看以下资料,建议你将这个链接收藏起来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查找!

学生规章制度【篇1】

外联部作为我院学生会十二部门其中之一,以“对外联系,展示风采,吸取精华”为工作宗旨。为保证本部门工作更好地进行,促进同学们和我院的根本利益。本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与附近周围店铺商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寻找资金和技术支持。

2.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

3、与其它各部配合组织较大型的对外宣传活动并且对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各项的开展。

4、部门干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5、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院学生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大学生的个人良。

6、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好形象。

7、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及院学生会名誉、利益的行为。

8、本着“积极、主动、用心、诚恳”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发生的问题。

二、会议制度

1、外联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下午5:40,紧急会议另行通知)。

2、每次例会都要在会前签到。

3、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4、开会时需保持会议气氛,不随便讲话,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任何事情,提高开会效率。

5、在会议最后安排自由发言有想法就大胆说出来。

6、每位成员有什么计划可以再会上提出来,前提是要有详细的策划书。

7、无故缺席例会三次者,酌情取消外联部干事资格。

三、奖惩制度

1、每学期初依据工作业绩和能力评选本部优秀干事,评选出为院学生会或本部做出较大贡献者,并向办公室作出推荐。并给予通报表扬和综合测评加分鼓励。

2、凡是违反部门规章制度者,给院学生会和外联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讨论给予记过通报批评的相应惩罚,并取消其优秀干事的评选资格,严重者上交院学生会,经讨论给予开除院学生会处分。

四、外联部目标

1、成为院学生会的一面旗帜。

2、成为院学生会的一支主力军。

3、成为院学生会的一所能量备库。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外联部所有。

2、本规章制度自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规章制度【篇2】

院学生会生活部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之一,它的中心工作是围绕学院的卫生环境而开张,配合学院有关部门有计划的搞好卫生检查工作。为落实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我生活部制定以下制度。

一、行为规范

1.锻炼自我,服务职院。

2.我以集体为荣,集体以我为荣。

3.谈吐有礼,讲话合乎场合(例会、集会上)。

4.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酗酒、打架。

5.仪表端庄,符合学生干部身份。

6.部室成员要起好带头作用,注意个人行为和卫生。

二、部长职责

1.制定学期初的计划,做好学期末的总结。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会议并向上级反映本部门的情况,有间隔的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在工作上、个人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主动地与本部室成员沟通,要审时度势,管理好本部门;

4.部长应每星期参加部长例会;

5.部长应主持各项生活部的例会。

三、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认真、细致的做好部门工作,部长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3.会议期间担任记录员,并负责生活部的日常常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的把信息反馈给部长;

4.每周与部室成员组织好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统计。

四、考勤制度

1.例会实行点名制,迟到八分钟以上者是做缺勤;

2.迟到两次算缺勤一次,请假两次算缺勤一次,缺勤五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缺勤六次自动辞退;

3.需请假者必须事先递交请假条,并找部长签字,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递交请假条,需通过电话请假,会后及时补交请假条;

4.例会时间:每周二中午12点,例检时间:每周四下午4点30分(冬季)或每周四下午4点50(夏季),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会场纪律

1.会场中需关机或调成震动,会场需保持安静;

2.活动期间,考勤制度照样进行,并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考勤;

3.本部室成员不得将工作,安排,及相关机密性内容外泄,不得偏向某系,以个人利益出发发

六、工作检查

1.端正态度,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夹带个人主观意愿,言辞委婉谦虚

2.检查工作时要穿正装,佩戴工作证,列队检查。检查时要认真,不能交头接耳,保持好队伍的整齐。

3.工作完成后,副部长要及时组织本部成员统计结果并准确填报;

4.工作中无视纪律嬉戏打闹或弄虚作假者,给予严重警告;

5.因工作失误,不称职,受人检举,投诉的成员,一经查实,将在例会上点名批评;

6.工作中,由于个人失误导致信息失真,造成不良影响者,须向当事人道歉。

七、内部奖惩

1.凡是没有履行职责的,没有完成任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积极,按时参加部内及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如无辜不参加者将提出部内批评;

3.按时参加部内例会,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关无法参加者及时向部长请假;

4.无礼顶撞,或不停上级正确安排达三次以上,予以清退处理;

5.本部室的奖惩与综合测试相联系,按平时表现给与加分。

注意事项

1.本规章制度仅适用于院学生会生活部

2.部室成员应严格遵守各种细则

3.院学生会生活部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生活部

20XX年5月

学生规章制度【篇3】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三、纪律要求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六、奖罚办法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学生规章制度【篇4】

一、上课前,要把上课用的书本文具准备好,值日生把黑板擦干净。

二、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三、课上按教师的要求,认真自学、讨论、练习;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不起哄,不顶撞教师。

四、发言要举手,待教师允许后立正回答问题,回答时声音要洪亮,讲话要清楚。

五、上课坐态端正,注意写字的姿势,讲究卫生。

六、自习课,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独立完成作业。

七、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学生方能离开教室。

学生规章制度【篇5】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环境,顺利进行高三的教育教学工作,让每一位同学都有一个大的进步,特制定如下制度,加强年级管理:

1、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集中精力抓好高三学习。

2、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在校风校纪检查评比中,任何人不得特殊。凡被连续五次扣分者,给予班内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共同教育;累计扣30分以上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

3、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或者缺勤,早读、早操、晚修与上课同等对待。凡累计旷课10节以上者(迟到早退3次按1节旷课计),请家长协助教育;累计旷课达到3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不办理任何证件册籍。

4、遵守宿舍纪律,杜绝偷窃行为。有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内宿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留宿,凡不请假在外留宿或晚上超过11点才回校者,一经发现,给予班内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共同教育。屡教不改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

5、完善请假纪律,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凡未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缺课者,做书面检讨,并给予班内警告和告知家长。

6、要团结友爱,不搞争斗,避免磨擦,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凡参与打架斗殴者,即对其自动退学或转学。

7、不准谈恋爱。谈恋爱或行为不检点者,告知家长共同教育,仍不听劝告者,一律请家长。

8、要有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条例。不按条例办事者,出了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共建良好的班风、学风,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以优异的高考成绩为自己的青春写下亮丽的一笔。

学生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则

外联部主要以拓宽交流为工作主题,以增进各学院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我院学生的风采,努力提高我院学生会的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以服务于同学。外联部全面负责我院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是沟通我院与其他院、系及企业商家的桥梁。为其他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外联部将会尽可能发挥本部作用,为学生会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证活动的完善与到位。外联部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的同学,为了同学的一切”。

第二章职能

第二条外联部职能

1、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对内协调好与各系部、各社团外部之间的关系。

2、对外联系扩大学院学生会及学院的影响力,提高学院的知名度。为我院学生的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3、对外联系学院和本系所举办的活动的赞助,使我院、系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院、系的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

4、努力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树立系学生会的良好的形象,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在开展外联事务工作中注意学习他人成功经验及优良企业文化,并对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活动,为部门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章成员设置

第三条部长

1、设立部长一名。

2、负责安排本部门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与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合作。

3、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部门一切工作事宜,与副部长协商后并制定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

4、统筹安排部门各个阶段性的总体工作并进行合理分工,对本部门一切重大事件负最终责任,并计划工作方案及起草合同书。

5、负责与企业洽谈签订工作。合同拟定由系学生会主席团协助。为广大同学提供体验社会、投身社会锻炼自我的机会。

6、自觉参加各种学生活动,协助兄弟部门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并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副部长

1、设立副部长两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负责部门财务及各项工作资料的管理。

4、负责部门的书面材料汇总,重大活动、各月份和年终的总结工作。

5、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职责安排及对其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才能和特长,为同学服务。

6、负责本部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落实学期末、年末各项工作的总结。

7、负责组织各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向上的活动,并取得上级支持,为同学们提供展示青春风采的广阔舞台,丰富第三课堂。

第五条干事

1、设立干事若干名。

2、在校团委领导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3、在活动过程中,及时向部长反映活动进程,并及时向部长反映有关工作事宜。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锻炼自己培养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

4、在每次会议中,各成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自己的职责与分工。

5、干事应及时完成老师、部长和副部长交予的任务,并及时汇报进展。

6、干事要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条例办事,开展工作要维护学生会的整体形象。

第四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外联部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享有对外联部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对举办的外联部有关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七条外联部成员义务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3、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及外联部内外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4、遵守学生会外联部管理条例。

5、全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6、维护外联部在学生会及其他场合的形象。

第五章管理条例

第八条内部管理条例

1、学生会外联部只有例会时有等级之分,其余时间均为平等的朋友关系,有事互帮互助,团结一体。

2、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热情、踏实、负责,团结合作待人真诚,善于请教学习,注重灵活创新。

3、部门各成员间应真诚友爱,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与学生会其他部门成员保持友好关系,互帮互助。

4、每次活动,部门所有人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工作过程中,要负起责任,遇事不得相互推卸,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做决定,不得在部内产生任何矛盾,有事共同解决,团结一体。

5、为了锻炼成员的实践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成员可以在执行部门部长、副部长分配的任务的时,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外联部的发展搜集资料,献计献策,但必须得到部门成员商议及本部长、副部长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6、对表现出色,为本部争得荣誉,有重大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7、对于不执行本部规章制度及不符合外联部成员要求者,部长和副部长应及时与之沟通。屡教不改者,一律以辞退处理。违反协会或部门章程,给学生会和外联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申报主席团讨论后,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第九条对外活动管理

1、在校内外,举止文明,以礼待人。

2、外出联系工作应事先制定工作计划,且向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得到准许后方可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向部长或副部长作工作汇报、总结。

3、在对外活动(如拉赞助,迎接外宾)时,必须佩带工作证,穿着整洁适当。

4、在和商家的交谈中,要礼貌用语,举止得当,态度诚恳,穿着整洁适当,文明待人。

5、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工作。

6、在对外活动中应保持大学生的人格和修养。

学生规章制度【篇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寝室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寝室卫生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1、一天三次不打扫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净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3分,很干净的加0.5分

2、寝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垫、鞋、毛巾等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齐统一美观获得好评的加0.5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文艺部是一个以组织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以培养文艺爱好为宗旨,活跃校园气氛的学生团体。因文艺部是校学生会的一个下属部门,所以我们必须遵守校学生会的统一章程。又鉴于文艺部工作的特殊性,也为了更好的做好学生会、文艺部的建设工作,结合本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文艺部主要工作职责

文艺部的主要工作是积极配合学生处、学校团委等,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学院里的各种文艺活动,并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全校的活动深入广泛的开展,进而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给每位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提高同学们的热情。

第三章文艺部主要工作制度

一、校学生会全体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二中午十二点半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召开,文艺部部门例会定于每周三中午十二点四十在五号楼309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有事假、病假,应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若无故旷会,将严格按照校学生会例会考勤制度予以相应处理。到会人员不允许迟到,开会期间必须将通讯工具调至无声或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交谈等影响会议纪律。

二、凡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以帮助别的干事一起工作,互相帮助。时刻保持一个良好的积极性,要很好的领会上级下达的任务,交代的任务提前高效地完成,不得推脱。

三、干事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干事和睦相处。不允许出现小群体,不允许以个人为中心,文艺部必须团结。

四、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若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提出,自身不足之处应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大胆想象,鼓励创新,有好的活动方案等及时与内部成员商量交流。

五、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多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倾听同学们的心声,不断改进和学习。

六、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体成员讨论,打印成书面申请向负责老师承报。方案确定后,部长分配部门成员具体工作,并落实工作到每个人身上,及时做到向部长汇报工作进程。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工作,由协助部门部长负责。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责,分工协调,活动完毕后,需留有活动资料(如节目单,演员联系方式,照片,光盘等)书面总结。

七、各干事轮流在值班室值班,负责文艺部的相关事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有事需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早退。

八、平时在工作中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根据每位干事的日常表现和考勤率等评定出一名优秀干事,予以奖励。日常言行有损文艺部形象与利益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一定的惩处。

第四章文艺部成员守则

一、遵守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的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学校、学院及学生会的形象。

二、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部、各干事之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三、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各成员间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四、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注意仪表、言行和着装,一言一行代表文艺部的精神面貌。

五、不允许打架斗殴,有事情发生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

六、各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院的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第五章值班制度

一、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并制定值班表。

二、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的顺序循环值班,今天值班人员有义务及时通知明天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我院工作制度中的值班事项。

第六章会议制度

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喧哗、吵闹,保持会议气氛的自然。

二、每周一次部内会议,进行工作小结。

三、作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不准迟到、旷会,有事须向部长、副部长请假。

第七章考核制度

一、凡值班、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

二、严禁组织部各成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年终对所有成员进行评比,优异者给予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在工作职务上适当调整。

以上条例请各位干事积极响应和遵守,团结一心,共同为文艺部打造更美好的明天!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院

校学生会文艺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

学生规章制度【篇9】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各宿舍都设有学生签到表,每晚在到达宿舍后都要先签到。

2、住宿生在晚餐就餐前先带作业到指定班级学习,听到指令后方在教师带领下去就餐。

3、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中午不得回宿舍,晚上按时入睡。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看书、说笑、吃喝等,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4、睡觉前注意关闭窗户,早上起床后要及时开窗通风。

5、爱护宿舍的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6、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7、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8、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睡,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物品。

9、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由其监护人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要将请假信息报告给带班干部,返校后主动销假。

10、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热水安全。

12、住宿学生必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前不吃零食,进卫生间轻声慢步。

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以宿舍为单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的依据。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叠整齐,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卫生间内以保持卫生间干净整齐。

9、住宿生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违者严肃批评。

三、宿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宿舍长。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宿舍。

2、宿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等工作。

3、宿舍长对本宿舍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学生规章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外联部是女院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与纽带。积极团结其他院校彼此增进友谊,共同发展,促进合作。对外展现女院风采。同时与社会中企事业单位保持合作关系,寻求他们对我院学生活动的支持与帮助。

为了高效无误,保证外联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规章制度。外联部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联部工作简介

一、工作目的

学生会外联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主要以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增进校企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为学生会、各项活动筹集资金并且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以及在活动的顺利进行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日常工作

1、促进社团内部团结,在社团内部起协调作用。

2、联系各学校社团,借鉴其工作经验,学习其管理方法,同时邀请其参加我校的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与其之间的文化交流。

3、联系其他企事业单位在我校活动时给以赞助。并负责联系各种讲座及展览。

第三章工作制度

1、外联部全体成员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2、对于部门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3、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外出拉赞助时,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与部长或副部取得联系,不得私自做主。

4、严格遵守外联部实务操作流程,任何人无权利擅自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5、每次外出,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6、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学生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大学生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7、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8、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学生会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须在合用签定后统一支配。

9、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10、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及学生会名誉、利益的行为。若查实则会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11、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外联部各成员职责要求

部长:

负责统筹全部工作,负责一些重要洽谈,主抓创收工作及考核工作,及时了解部门成员的思想动向。

副部长:

1、负责本校区外联部工作的整体统筹、监督、指导及。学期初制定出部门工作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实施。

2、定期主持召开本校区部门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小结与部署。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注重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3、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每次外联活动开展时与主席,办公室以及活动负责部门作好交流沟通,向活动主办,协办部门抽调专门的外联负责人配合各组的任务,为外联部的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团结部门内部成员,关心其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态度,及时给予帮助及指导。

5、协助部长处理相关工作,积极与部长讨论工作及部门内部存在问题。

6、团结部门内部成员,关心其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态度,及时给予帮助及指导。

学生规章制度【篇11】

1、 住宿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爱护集体荣誉,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2、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须有病假条,有事须有请假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

3、 上课期间,住宿生不得擅自进入宿舍,没有经老师的同意签字,住宿生不得走出校门半步。违反须罚款2—5元。

4、 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准时起床。熄灯后不允许说话、嬉笑、打闹,严禁擅自离开宿舍或外出,违反者严肃教育,屡教不改者严厉处罚或取消住宿资格。

5、 严禁打架、骂人、吸烟、醺酒,每发现一次罚款5—10元或请家长。禁止乱窜宿舍,发现一次罚款5元,不允许调换床位,发现一次罚款2元。同学之间要搞好团结,有矛盾找教师及时处理。

6、 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宿舍和清洁区做到无杂物、无痰迹、无灰尘。被子叠放整齐,物品和卫生工具摆放合理有序,千万不要在墙上乱写乱画。宿舍做到窗明干净,空气新鲜。

7、 加强安全意识,不得攀高上楼顶,不得随意出触摸电线、开关、灯头,上下楼梯要走稳,上下床要看准。不得打、逗、闹,开玩笑有限度。禁止在校内骑自行车。违反者严厉批评惩罚。

8、 注意个人财产的保管,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每个住宿生的衣服行李都必须主动地由老师写上代号和姓名,每天都要坚持换洗和认领衣物。学生的零花钱都要交给老师保管,口袋里不允许超过一元钱,不允许随便乱用他人的钱财和衣物,更不能有盗窃行为。

9、 进餐和打水必须按规矩排队,不许带买和插空拥挤。

10、 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要做到用完水电后及时关掉水龙头和开关,不许乱到饭菜。违反者罚款1元。

11、 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保护好自己使用的床铺、桌凳。如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和加倍惩罚。

12、 自觉遵守纪律,上好每一堂课,养成热爱学习,积极锻炼的好习惯。

13、 望全体住宿生自觉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做一个让家长放心,老师省心的合格的住宿生。

学生规章制度【篇12】

1. 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2. 健全教育制度: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健康教育。制订各项经常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培养和建立一支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3. 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学习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 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接种、预防性服药。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

5. 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督促食堂进货渠道,卫生质量。培训炊事员和供水管理员,督促进行定期体检、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6. 卫生保洁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组织好全校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每天检查室内、外、大楼环境卫生,有数据记录,每月对班级进行汇总,学期结束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7. 健康档案制度: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学生规章制度【篇13】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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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建设13篇


根据您提出的要求编辑为您搜集整理了一篇《规章制度建设》。每一家用人单位都会有自己专门的规章制度,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司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规章制度建设 篇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如何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建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规章制度建设 篇2

一、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体育教学大纲》,明确体育教学的目的与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

二、了解学生,深入钻研教材,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任务和实施方法。没有课时教案,不能上课。

三、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卫生检查工作,课上要重视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教师应以身作则,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四、要做好体育委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五、体育课上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关怀爱护,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体育课以实践为主,要保证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得到充分锻炼。运动量和练习密度要适当,做到科学合理。教师讲课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示范动作正确。课上要重视队列、队形练习与身体素质训练,室内课要注意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

七、教师应按大纲要求考核评定学生成绩。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事前向学生公布。

八、课后应认真填写“课后记录”,注意积累学生考核与体质资料,并认真分析对比、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学习体育理论,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应专题总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规章制度建设 篇3

培育中铁特色文化铸就企业兴旺之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纪实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是伴随新中国诞生而成长起来的以从事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到2002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7位.在中国最具影响力500强企业集团中排名第6位,并以中国入选企业第一名的身份迈进了世界建筑行业500强,在全球承包商225强中排名第70位.半个多世纪的风雨中,与国家和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用高尚的情操,聪明的才智和勤劳的双手,铸辉煌于历史,谱新篇于当代,谋发展于未来,在祖国的.大地上竖立了一座座丰碑.广大员工用自己的智慧、心血和汗水,逐步形成了具有“中铁工程”特色的企业文化,巩固了企业生存之基,构筑了企业经营之道,铸就了企业兴旺之魂.

规章制度建设 篇4

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经营方针和工作特点而制定的一系列在企业内部执行的规章和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管理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则、员工聘用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等。

2、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热爱本职工作等。

3、员工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法定假日、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二)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主要职责

1、总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

(3)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制定公司章程,签署物业管理制度。

(4)选聘各部门经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5)选聘社会、劳务服务公司分担具体工作。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各部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主任:

①负责传达总经理指示,安排并组织召开会议。

②督促办公室人员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③负责日常人事行政管理,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④做好员工考勤工作,协助培训员工。

(2)财务部经理:

①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②审核各类会议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③检查、督促各项费用及时收缴。

④审核、控制费用的支出。

⑤提出合理运营公司金融资产的有效措施。

⑥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

⑦制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和操作流程。

(3)公共关系部经理:

①制定物业公司公关活动方案。

⑦策划公司大型活动。

③组织召开业主、业户大会,并处理投诉与纠纷:

④组织员工和社区内文体活动。

⑤协助总经理和其他部门工作。

(4)房屋维修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合理确定和分配员工工作岗位,督促维修工、管理员工开展日常工作。

③布置、检查房屋保养和维修工作。

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

(5)保安部经理:

①落实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②负责管理区内的治安保安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

③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④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消防等技能培训。

⑤负责与社会联防有关方面的联系与沟通。

(6)清洁环卫部经理:

①制定部门工作计划与目标,合理安排清洁卫生。

②督促、检查各项清洁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进行辖区内庭院建设和绿化工作。

④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执行奖惩规定。

规章制度建设 篇5

为推动公司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优化工作流程和提升管理效能中发挥更大作用,特进行制度建设。

1、坚持简洁有效,便于执行的原则;

2、坚持动态持续改进,流程明确和制度落实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要求

1、实行归口管理制,归口于综合管理部。

制度发布前由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综合管理部、睿创共同把关。

2、各制度间内容不冲突,不重叠,体现制度管理的统一性。

3、制度定稿的流程:责任部门拟稿→睿创侯老师初审(格式、基本内容完整性)→综合管理部召集相关人员评审→公司公示(7天)→签字、发布并执行。

1、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负责制度的督导落实;配合公司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

2、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综合管理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并负责编制制度(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负责所编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

3、综合管理部是制度的最终审核下发部门,负责制度下发的行文格式、文字校对和最终的审稿、下发工作;负责制度下发流程的严格执行工作;负责制度的分类管理工作。

五、工作计划 制度完善落实分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建设阶段(6月-9月份完成) (1)综合管理部将各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整理,并结合各部门主管提交本部门需发布制度名单制定制度评审时间表。

a、20XX年5月10日前,各部门制定并提交制度建设计划及制度清单,计划及清单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b、20XX年5月30日前综合管理部公布制定评审时间表及评审名单。

原则每二周进行一次制度评审,20XX年基础制度分三次评审完成。

遇特殊事件时,调整时间或顺延由综合管理部需及时通知。

(1)制度流程建设与梳理优化同时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制度稽核。

(2)各部门明确主要工作涉及的流程和制度,各部门进行流程梳理或制度优化,并及时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改提交至综合管理部进行评审并公示。

(3)11月底内综合管理部完成对所有主要制度和流程的汇总、汇编,并完成员工手册的调整。

第三阶段:更新后的制度宣贯与培训(10月—12月份) 制度流程的修订与培训同步进行,执行下发一个培训一个,循环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度培训的人员场地、设备的落实,并负责培训管理制度的'拟定与执行。

(1)各部门结合公司制度和流程的确定,逐步调整明确相关制度要求,实现制度和流程顺畅流转。

(2)部门内部流程要明确,形成统一材料保存,同时在综合管理部留存原件,作为新到岗人员内部培训和后续流程优化的基础资料。

(1)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制度下发后,制度编制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各相关部门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反馈表(见附件一),书面反馈意见由制度编制部门负责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反馈意见汇总表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对制度责任部门的制度培训、修订、检查落实的主动性、及时性、制度的数量(正在执行制度全面性)、质量(执行制度内容的规范、完整程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价。

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汇总,并提出建议。

规章制度建设 篇6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规章制度建设 篇7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实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年级组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导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少先大队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规章制度建设 篇8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规章制度建设 篇9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规章制度建设 篇10

山东省威海市是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都是军地双方实现和谐发展的“软实力”.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和驻军不仅把“双拥”作为一项工作来抓,而且还作为一种文化来培育,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双拥之路.威海市先后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市及所辖市区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是山东省惟一五度实现双拥工作“一片红”的地级市.

规章制度建设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__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规章制度建设 篇12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规章制度建设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七条 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 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 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 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 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 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 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 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 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 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 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 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 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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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篇1)

为促进企业发展,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公司计划安排。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热爱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二、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有违反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三、按时上下班,上下班一律打卡,实行一人一卡,考勤卡由本人自打,严禁代打卡,如有发现,扣款20-50元。

四、工作时间不准聊天、唱歌、看书、会客、玩手机、严禁在产品,材料上坐、躺、踩、踏。

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任务忙时,没有任何理由不加班。

六、严禁带小孩和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严禁酒后上班。

七、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上班不准穿拖鞋、凉鞋、西装短裤、高跟鞋、赤背、经发现一次扣款20元。

八、提倡“以厂为家,厂兴我荣”爱护公司财产,每天下班应关闭电源电器、擦洗机器、关好窗户,如违反扣款10-20/次。

九、公司员工要注意公司形象,个人形象,每天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物料、工具、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

十、生产车间严禁吸烟,发现一次扣款50元,不准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十一、公司全体员工应该相互尊重,讲话文明,待人礼貌,不准骂人。

十二、全体员工在公司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盗窃,发现一次扣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工资全扣,出现事故自己承担。

十三、公司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必须服从安排。

十四、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恶意攻击公司管理人员和同事的,连续旷工3天的,开除处理,工资全扣。其它均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十五、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如有违反扣款500元并开除。

十六、以上规章制度希望本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劳动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劳动规章制度(篇3)

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六、学校一律实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须具备必须假条,假期回校必须销假,学校按请假类别和时限作出不同处理。

1、病假:病假两周以内,可委托安排调课,病愈后自己补上调节器出去的课,不扣课时津贴费。两周以上,由代课教师领取,病愈后复课,继续享受课时津贴。长期病假没有上班,既不享受课时津贴也不享受学校三勤费(只享受节假日、慰问费)。

2、事假:事收无论长短一律自己调课补上,报教导处审批,假条交学校存档,一学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课时津贴;特殊大事不能补课,其事假期间的课时由代课教师领取。

公假:(含在职培训)一月以内自己调课补上,享受课时津贴,一月以上无法补课,由学校安排课程,公假期间享受70%的课时津贴,代课教师按增加课时计加课时津贴。

3、婚、丧、产假:一律按文件规定的天数,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旷工:旷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资,同时扣缺勤费40元,并扣除当天课时津贴,扣操行分10分。旷工半天按旷工一天的一半处理。旷课一律扣20元(上课铃响5分钟以后称旷课)扣除一课时的课时津贴。由行政值周开出扣款金额,教导处签意见,事务处扣款。

七、辅导区会、周例会、政治学习,老师必须按时到会自始至终,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会,没具备手续按旷工罚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过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时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劳动规章制度(篇4)

北京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公司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招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公司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员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公司对新招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

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与员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1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10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10%以上的,公司提前30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4条 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25条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第26条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

第29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31条 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员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第33条 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歇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经济处罚的,可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的经济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39条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4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每天早晚一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字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9)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4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正装;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正常使用公司电脑,笔记本等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劳动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煤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3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7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0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2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4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5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6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7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条公司实行安全生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9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劳动规章制度(篇6)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公司简介

1、企业介绍

2、公司机构

第二章聘用规定

1、基本政策

l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l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l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2、入职手续

l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l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l非深圳户籍人员,入司七日内必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

l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区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l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l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3、试用期

l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l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

l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聘用的终止

l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

提交书面通知。

l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

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

l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

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6、离职手续

l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l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

式离职。

l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

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7、个人资料

l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8、业绩考评

l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l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2、津贴与补贴

第四章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l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l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l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l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工作态度

l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l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l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l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l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3、工作纪律

l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l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4、奖励与惩罚

5、沟通与投诉

提案制度: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公司定于每月26日进行提案审查(具体方式见《公司提案制度》)。

接待制度:

l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l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

l每月日为总经理接待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l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2、考勤办法

l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

l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

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3、请假程序和办法

l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

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4、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l病事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

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l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l年休假与探亲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休假,年休假可作探亲使用,探亲旅费公司按职级支付相应比率。

l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工资、津贴和奖金制度

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

l工资和津贴

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和津贴包括:工资、岗位技能津贴、

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l公司在年度结算后,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在一年中的表现给予奖金。

第七章员工的发展

1、在职培训

l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l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2、内部竞聘

3、晋升机会

l公司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言

l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l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l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l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

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l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劳动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带给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务必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带给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带给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务必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带给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状况下,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能够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能够按照不一样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能够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务必自我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务必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务必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持续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职责感,调动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劳动规章制度(篇9)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计划,为使广大员工做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此,必须加强劳动纪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劳动纪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事故预想与反事故演习、“双增双节”活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文职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其余工种职工着装要符合安全、劳保的要求。

3、实行挂牌上岗,上班必须登记。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即上岗,专心工作,专心操作,专心制作,专心施工,提高工时利用率;不旷工,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在岗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不在办公室(工作、施工区域)闲谈、喧哗,不妨碍他人工作,不带小孩上班。

5、财务人员所负责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记载要清楚,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完整,填写要真实不漏项,传递要及时,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所需的数据、表报、资料要准确、迅捷;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健全和反馈工作。

6 、要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工作(施工)任务时,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三、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前书面请假,准假后方能离开本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属发生急、重病和意外重大事情)不能事前请假或延长假期时,应用电话方式补办请假、延假手续。

2、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十天,全年累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二十天,事假一律不计出勤,扣发工资。

(二)工伤假

因工负伤,必须凭“工伤事故报告单”或医院工伤事故诊断书,经公司行政科审批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三)非因工伤假和病假

1、非因工负伤和病假一律要有医院证明,外诊病假要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生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如不按上述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假期的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四)婚假

结婚可持证明到公司行政科办理婚假手续,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

职工的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期三天,工资照发,往返车船、住宿费自理。

(六)产假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办理。

(七)带薪年假

年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八)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如果职工未休息,按劳动法规定给予3倍工资。

四、考勤办法

1、全体员工作息时间冬季早上10:30—下午7:00,夏季早上10:00—下午7:30,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1小时之内不到者算旷工。

2、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带小孩上班,每次扣奖金5元;干私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3、上班时间睡岗,每次扣睡岗人员20元。

4、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五、附则

1、本制度与《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法规有抵触的,按《劳动法》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与公司原有相关规定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没有涉及的,按有关规章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篇10)

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的时候要突出几个重要方面,让人们能够很容易的理解,并能够执行。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交够年限,企业应继续为其缴纳吗?

我的理解是,只要还在企业上班,企业就应该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第一,按照社保法的精神,可以继续缴费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还为未够年限,这种情况实际还是非常多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达到15年,可以继续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这说明即使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只要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就可以继续缴费。当然这种缴费怎么缴?在明确不能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只能是逐年缴费,在单位继续上班的,还是应该按照原来的缴费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这样处理的。

第二,劳动关系变成了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的是道义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由人来操作的,这涉及到操作中的情与法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不终止,也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情与法都得到了兼顾,作为企业的员工虽然和企业没有了劳动关系,但是劳务关系还存在。“劳动和劳务”这中间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这里面包含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法律的执行者——用人单位,也是一个巨大考验。

综上所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养老保险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限,这是员工存在的实际问题,社保法规定也是允许继续缴纳的。因此,在这种情况,我认为如果劳动者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应当灵活来理解法律的精神,既要考虑劳动合同法的因素,也要考虑社保法的精神,综合起来考虑。这时用人单位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缴纳社保虽然已经不是法律的责任,而是履行道义上的义务,这同样是非常上重要的。

劳动规章制度(篇11)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在程序上必须事先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过半数通过),并在用人单位内部长期公示。

第四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的条件和方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和经济补偿赔偿办法。

(二)工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含奖金分配办法)等基本工资制度及加班加点、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工资支付办法。

(三)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

(四)工时及休假制度,主要包括考勤办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五)职工奖惩制度,主要包括对职工的奖励和违纪处理办法。

(六)职工培训制度,主要包括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以及对新录用人员上岗前培训的办法,建立培训、考核和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七)其他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内容。

第五条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

(一)制定劳动合同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制定工资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意见(试行)》等。

(三)制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宁波市《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宁波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xx年5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波市区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四)制定工时及休假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宁波市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五)制定职工奖惩制度的依据,主要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等。

(六)制定职工培训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等。

第六条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为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备案工作提供免费服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在本县(市)、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第七条 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原则上实行自愿备案。

(一)xx年1月1日后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对xx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单位,报送备案时间不受限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有要求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上报备案。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上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时,须统一装订成册正式行文(一式五份),行文主要说明该规章制度所具备的程序性规定及内容的合法性。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新开办用人单位报备文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实地查看并公告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公告。xx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用人单位,其办理时限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须在接到新开办用人单位报备文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程序上和内容上都合法的,应出具同意备案意见书。xx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单位,其办理时间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条 同意备案后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应与相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并随政策法规的立、改、废作相应修改。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制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规章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___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___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___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___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___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___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___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___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劳动规章制度(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

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条聘用

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

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

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

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

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

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

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

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工资结构

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

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

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

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

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

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

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

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规章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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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 篇1

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车间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2.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乱接电线、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6.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8.搞好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工厂规章制度 篇2

本厂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0元生活费。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骂人者,扣20元。全部归厂。

5、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

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7、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带小孩者10元,扣当班的保卫人员20元。

8、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10元。

9、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厂区不准自行车或电动车或摩托车载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职工翻爬工厂围墙,罚款50元。

12、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

13、保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作相应赔偿并处罚款200-400元。

所有车辆进出大门一律登记,外出车辆必须认真检查,所出物资必须与票据相符。休班时外来送货车辆一律不准进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违者扣罚当班保卫人员50-100元。

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

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

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⑷其他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

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⑶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及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6、不按规定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工资、奖金考核报表,造成工作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17、虚报瞒报工资、奖金和各类补贴,除金额扣除外,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

18、凡有义务劳动(包括装车、卸车、分鸡蛋、整理料场、打扫卫生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凡不参加劳动和劳动不积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元。特别情况,经厂长批准。

19、副厂级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以上条款所涉及不到的还按原规定执行,与原规定相左的,按现规定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 篇3

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厂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组小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现场负责人。

小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6、有权制止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7、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8、负责坚持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9、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按规定领取和正确使用。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奖励与处罚规定

一、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规章制度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总则···························································7

第二章员工守则······················································7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8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五章人事制度·····················································10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10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10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10

第四节员工培训················································10

第五节人员调动················································11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11

第七节请假规则················································12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12

第九节奖励种类················································12

第十节惩罚种类················································12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12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13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13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13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14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15

第十七节保险制度·············································15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16

第七章质量管理政策···············································16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16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16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16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17

第九章装配车间制度···············································18

第一节工作程序················································18

第二节定置管理实施要求····································18

第三节基本要求················································19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19第十一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20第十二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20第十三章安全操作规程············································21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消防制度··················································22附则·····················································22

工厂规章制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有固定期限: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______公司内和由于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场所。

1、订单任务制和小组个人计件制。

2、执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进行调休或者按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劳动法》、《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七条选择________方式支付报酬。

1、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数额为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2、执行按件计酬的工资标准按照甲方合理的标准发放。

第八条社会_____根据乙方意愿可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条款:______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_____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工伤_____等社会_____费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因客观原因,乙方拒绝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用,同意甲方将甲方应缴纳部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依据《_____》具体规定执行及本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关于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及违约金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_____及违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工厂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三)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五)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六)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七)所有员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八)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奖惩:

(一)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二)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三)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工厂规章制度 篇6

为了确保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使用,做好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目前公司在用的厂内机动车。

厂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区内行驶的用于特殊作业的车,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4.1 资产管理设备能源部(以下简称“设备能源部” )是公司厂内机动车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4.1.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公司的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监督各使用单位的执行情况。

4.1.2 负责组织对新购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1.3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取证、换证。

4.1.4 组织厂内机动车的检验、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方案的审查;参与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安装。

4.1.5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的外委维修管理。

4.1.6 组织厂内机动车事故的事故分析会和处理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1.7 负责监督建立厂内机动车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档案。

4.1.8 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本公司厂内机动车年度综合报表。

4.1.9 参与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1.10负责掌握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组织安排重大隐患的处理,

厂内机动车检修计划的审核。

4.2 生产技术部职责:

4.2.1 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修改、补充车间制定的厂内机动车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和管理考核办法,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2.3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3 工程管理部职责:

4.3.1 组织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负责监督安装工程中原始数据、技术变更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3.2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工程施工管理,组织工程的验收;负责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工程质保(修)的管理工作。

4.3.3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3.4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项目施工各阶段设置定期不定期检查。

4.3.5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项目后评估工作。

4.4 安全环保部职责:

4.4.1 组织对厂内机动车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上报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4.2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取证/换证工作的管理。

4.4.3 监督厂内机动车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4.4.4 对危险源辩识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4.5 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职责:

4.5.1 贯彻执行有关厂内机动车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4.5.2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3 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的“三大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

4.5.4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使用、管理。

4.5.5 编制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年度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4.5.6 参与厂内机动车工程的竣工验收。

4.5.7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5.8 参与对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

5.1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必须由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

5.2.1厂内机动车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格;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

5.2.2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坚持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凡列入公司计划内的厂内机动车竣工时,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有关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由使用单位、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签字验收。

5.2.3 厂内机动车交付使用前,应由有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在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增厂内机动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设备能源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厂内机动车质量证明书。

(二)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厂内机动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三) 厂内机动车使用登记申请书(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四) 厂内机动车使用注册登记表(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五) 厂内机动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4.1 厂内机动车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

5.4.2 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记录;

5.4.3 厂内机动车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4.4 厂内机动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4.5 厂内机动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5.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5.5.2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将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人们注意的显著位置。

5.5.3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

5.5.4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5.5.5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厂内机动车,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5.6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以书面及时报告公司设备能源部,经批准备案后向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报公司设备能源部批准备案后进行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5.6.1设备能源部应根据定期检验结果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压力管道修理与改造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6.2工程部应对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实施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施工资质符合法规要求;

5.6.3厂内机动车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厂内机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使用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单位。

5.6.4安装、大修、改造的厂内机动车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使用单位。

5.6.5 厂内机动车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

5.7.1 各使用部门/单位应编制本单位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5.7.2 设备能源部应编制公司年度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8.1 厂内机动车变更使用时,原使用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使用单位,并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5.8.2各使用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需要停用或报废时,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鉴定后方可停用或报废。

5.8.3设备能源部应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办理停用或者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5.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由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

5.2本办法自发之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57号 《厂内机动车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16号

工厂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的服装,方便于工作。

6.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应情况。

第二章考勤制度

1.厂长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厂长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更不准电话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不允许代对方刷考勤卡。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百思特网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

一.厂长、机长、质检员

厂长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厂长和机长、质检员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机长、质检员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反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大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效。

三.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反映;

2、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速度,不因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

2、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出门。并且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结束后,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得打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大样,软片与大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补字等。发现与大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出片后根据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大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的片子。

2、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大样传票,如无大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色Y、M、C、K和使用大片色相一致,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必需仔细擦拭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及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中大面积的浅网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大。

4、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每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维护与保养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与其它印刷设备一样,必须经常妥善维护,才能长期处于优良的工作状态。①保持抽气系统功能的完好率。真空泵要每周检查一次,真空油面高度应始终对准油位线,工作一年必须全部更换新油。②橡皮布的边框每周用甘油擦拭滋润一次,机器不用时应将橡皮布垫复在玻璃板台上,玻璃板台上用布帘子遮罩住防止灰尘和杂物袭入。③玻璃板台表面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擦拭时先用软刷清扫,然后再用脱脂纱布以及无水酒精擦干净。

④用于遮散射的紫外百思特网光线,避免对人体皮肤、眼睛晒射作用的灯具幕布是两层布料组成的,是白色涤纶布,起反射光线作用。外面是一层红色平绒布遮紫外线作用,里面一层由于日久变黄、灰尘油污蹭脏等原因,就会影响反射紫外光线的效果,造成曝光时间增加,此时最好是更换一层白条涤纶布料。

第五章印刷机保养

1.机组人员在机长指导下,按分工的部位规范地检查保养机器,把检查保养的情况向机长汇报。

2.保养机器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保养机器之前和工作结束之后必须清点工具,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不能把工具遗留在机器之内。

4.保养机器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如进入机器内部保养必须关闭机器总电源。如要点动机器必须先打铃,确认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点动机器。

5.每天维护保养的内容:

①给不能自动加油的部位加油。

②清洗墨斗和墨辊。

6.每周维护保养内容:

①每周全面擦洗机器一次。

②重点拭擦下列部件。

A.控制飞达纸板升降的电眼。

B.双纸检测器。

C.前规和侧规的检测器。

D.收纸架的收纸电眼。

③给递纸牙、墨斗、墨斗辊轴承、传墨辊轴承打OLB—33黄油。

④检查输纸板吸风皮带的松紧程度。

⑤给拉规两侧的油孔加68号机油。

⑥拭擦所有的气泵,并给轴泵加高温油脂。如气泵是油冷式要检查油位。

⑦清洗纸尾吸风过滤器。

⑧清洗水箱的过滤器。

⑨用高压空气清洁吸风辊。

⑩清除吸纸部分的喷粉。

⑾拭擦空气压缩机,并检查油箱油位。

7.每月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检查所有的气泵。折下空气过滤器清洗积尘。

②清洗水箱、机组上的水斗盘和进水过滤器。

③用高压空百思特网气清洁水箱的冷凝器。

④清洁电气柜的空气过滤器。

⑤清洗收纸部的气垫、链条导轨、喷粉气嘴。

⑥检查收纸链条油罐,如油面不足要加注专用油。

⑦要给下列部件加黄油。

A.飞达主传动轴承、进纸皮带轴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前规、递纸叼牙、叼牙轴、前规轴。

C.压印滚筒、传纸器、辊子杆。

D.墨斗辊轴承、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调整杆、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水辊轴承。

C.各色组的开牙辊子和凸轮。

⑧用高压枪清洁空气干燥器。

8.每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清洁飞达部分。

②给飞达的全部链条和万向节、齿轮加油。

③清洗纸板移动(左右)的导轨和滚子并加油。

④检查飞达传动齿轮箱的油位。

⑤清洗第一色组纸张定位装置和各色组的叼纸牙。

⑥清洗收纸部分的收纸链条、导轨、纸板升降链条并加油。

⑦全面检查紧固空气压缩机的缧丝,并检查曲轴箱的油位。

⑧把开橡皮布检查拭擦滚筒。

⑨给下列部位加黄油。

A.输纸板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压印滚筒。

C.传纸器。

D.收纸滚筒叼牙轴的侧轴承、中间轴承、辊子轴承。

⑩检查主传动轴油箱的油位。油量不足要补充。

⑾更换主传动轴油箱的压力过滤器。

⑿清洁全部的鼓风机。

⒀由电工全面检查所有的电机,直流电机注意检查碳刷。

9.每半年的维护保养内容:

①更换空气压缩机的机油。

②更换气泵的机油。

③用吸尘机清洁电气柜。

④清洁高压储气罐。

10.机器每运行12个月要更换飞达部分的齿轮箱机油。

11.压缩机的储气罐每年必须进行安全年审。

12.机器所作的保养由机长复查并记录在案。保养人必须在保养记录上签名。

13.机器维修要开具维修单并如实填写维修本。

工厂规章制度 篇8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需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急区域、不走不熟识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需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根据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假如发觉,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支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乐观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需落实责任人和处理看法,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预备工作必需做到位,并认真落实,如因预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根据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状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根据本班组人员出勤状况和劳动乐观性、事故多少安排奖金,不能平均安排。

六、车间支配的临时任务必需仔细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仔细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仔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全部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铺张,发觉一次按损坏或铺张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需是对口来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文明生产都认真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晰,全部责任有下班担当。

十、定尺制度必需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仔细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觉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担当,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全部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需打扫,保持洁净,并拉入交接班,发觉不洁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根据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洁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需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准时清理洁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仔细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假如发觉设备缺油,准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准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需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晰,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工厂规章制度 篇9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

2、矿工:

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文章来源

工厂规章制度 篇10

基本资料在个人简历的正文内容上,开篇就是要是基本的资料信息,其资料信息也就是告诉招聘方“是谁在求职”。基本的资料信息中包括有个人的姓名、年龄、 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等,尤其要注意联系方式一定不能缺少。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行政经理/主管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办公室主任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学校名称: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 文秘 就读时间: 1995-09-01 至 -06-30 获得学历: 大专

工作描述: 任行政经理,统管公司几个店的行政后勤工作、

工作描述: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的一切工作。

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善始善终,执行力强。

求职是讲究一定的方法,也要讲究一定的顺序步骤,首先要了解关于求职的各方面信息,像是招聘的单位、招聘的职位,还有职位的要求等等,还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分析,要知道分析应聘公司基本情况是写好个人简历的前提。然后在根据求职的职位来编写个人简历,写好个人简历之后再将其投递出去。

在求职过程中经常能遇到失败的情况,但是,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就没有机会了。有不少人参加一个大公司的`招聘进过数次才取得成功。那么,在简历的投递上,同一的目标公司可以使用同样的个人简历吗?

个人简历上的内容很多都是相同的,像是基本的档案,教育信息,还有工作经验,一般来说是同一个人,这些内容就都是一样。但是,在投递个人简历的时候,也不能在一家公司投递同样一份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的寿命周期非常短,一般只有一分多钟,如果在这一分多钟内目标用人单位并没有看中,那么就表示这份个人简历已经失去了自身的价值。 如果想要重复投递,再来一次就要重新撰写个人简历。

既然这份简历投递之后并没有得到认可,就说明这份个人简历不合格,或者说其中没有吸引对方的重点。像这样的个人简历,也是有问题的个人简历的即便是再重新投递,依然是不能通过。想要求职成功可以重复投递,但是必须要保证个人简历的质量有所增长。

相信很多人在与人聊天的时候,也都非常不喜欢自动回复,会有一种不被重视的感觉。投递相同的个人简历也是如此,不仅不能起到效果,反而有可能会起到反效果,进而也影响以后的求职。

工厂规章制度 篇1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 篇12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 篇13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4.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4.13.2. 严禁酒后开车。

4.13.3. 严禁超速开车。

4.13.4. 严禁空挡溜车。

4.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4.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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