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蚀》读后感精选。
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实很多作品会引发读者的感同身受。每次读完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读后感应该要围绕感点,引述材料,要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到底应该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蚀》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蚀》读后感 篇1
方灯是和陆一截然相反的人。
自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方灯,见惯了太多的人情冷暖,人性里的阴暗和丑陋,在她面前无所遁形。
十六岁的方灯在被好色的小店老板色眯眯盯上之后,在这个中年男子试图占她便宜时,这个瘦弱却美丽的小丫头,利用老板怕老婆这一点相要挟,不仅得到了免费的酒,还免除了半个月的房租。
聪慧狡黠如方灯,自小就深谙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第一次在殡仪馆的树林里偶遇失去至亲的陆一,方灯就告诉他,不管你闭上眼睛还是睁开眼睛,事情都是会发生,害怕改变不了任何的结局,只能去面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唯有比别人坚强才能让自己活得更好。害怕和逃避改变不了什么,只会让自己更加懦弱。
十六岁的陆一从小生活在父亲精心保护好的世界里,自然是从未听说过这样的生存理论,所以从那以后,陆一就喜欢上了这个自称傅镜如的女孩。
方灯回到孤儿院之后,经常收到陆一寄给她的东西。在陆一眼里,这个眼看着将要拥有一个完整家庭的孤儿,因为自己父亲的死亡而再次回到孤儿院,是件很悲伤的事情。善良的陆一觉得方灯很可怜,尽管他自己自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也在他十六岁时因车祸离世,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觉得这个世界不好,他看到的,是比自己更需要帮助的人,并且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去帮助。
这点,跟方灯、傅镜殊,是截然不同的。
同样是遭遇了人生的不幸,方灯和傅镜殊看到的是人性里的丑陋和不堪,不再相信任何人,慢慢在命运的`漩涡里面目全非,变成了自己当初最讨厌的人。
陆一没有被改变。
在得知方灯就是陆宁海想要收养的女孩之后,陆一并没有像他继母那样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想象得很不堪——十六岁的少女与一个中年男子,确是跟容易让人猜测和遐想,而事实也正如大多数人猜想的那样——方灯为了让陆宁海帮傅镜殊做假的身份证明而引诱了对方,“养女”只是一个幌子,陆宁海第一次见到方灯,就对这个跟自己前妻面貌相似的少女产生了非分之想,继而想到收养——但却被方灯轻易一眼识破,并将之视为改变自己与傅镜殊命运的机会。
在方灯的眼里,什么都是可以利用的,只要对方愿意跟自己交易。
或许人性本来就如此吧,起码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欲望,是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狰狞可怖的另一张脸,在欲望的驱动下,谁也不知道自己最终会变成什么样的面目。
但每个人最开始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必定都是善良的,这点毋庸置疑。每个孩子都是纯真的,就像被父亲过度保护的陆一。
在这个写尽了人性阴暗和丑陋的故事里,陆一,是人性里最宝贵的纯真,直到死去也没有被改变。
《蚀》读后感 篇2
《蚀》[爱心]
1.慧女士(周定慧)和静女士(章),说了很多悄悄话,关于上海和乡村的争辩以及两性关系的揭秘。
2.慧女士是从外国回来的,但是没有工作,家里人不理解她,她想搬来和静女士住,那天静女士没有等来她,却等来抱素,这个男生是班里她的绯闻男友,他特别享受被其它同学误会的感觉。
3.慧女士和静女士以及抱素三人去影院看《罪与罚》,抱素此时觉得自己更加喜欢慧女士,三个人关于罪与罚争论了很多
4.慧女士和抱素看完电影在公园里亲吻,后来慧女士想起这件事,觉得抱素不过是自己的万物,但抱素却是真的动心了
5.抱素想办法打听慧女士的过去,先问了李克,又打算问方女士。
6.慧女士搬走了,抱素来告诉静女士这一切,他知道了慧女士的历史,此时静女士竟对抱素有了感觉,她主动拉了抱素的手,失去了自己的处女身。
7.静女士偶然翻开抱素留下的书,才知道他是花花公子,而且是密探,她觉得人生都暗淡了。
8.为了躲避抱素,她在医院休养,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在过去和未来的纠结中,她最终选择了大家一起去前线。
9.静女士参加誓师典礼,遇到了慧女士
10.静女士断断续续换了好几份工作,总觉得很无聊,后来慧女士请她吃饭,有很多男生。
11.王诗陶打算去找东方明,静和慧很伤心,最后慧和王诗陶帮静在医院找了个工作
12.静照顾伤员猛惟力,心生情愫
13.静和猛惟力正式恋爱,去爬庐山
14.猛惟力要去打仗了,纠结来纠结去,在王诗陶来找静之后,三人决定,让猛惟力走
15.胡国光是绅士,他怕共产,找张铁嘴算命,吉兆。王荣昌来找他,他更觉得委员的事儿胸有成竹
16.一开始听说委员内定,他担心,后来通过拉票,他当选,但是当场有人反对,他当委员的事儿需要调查,他怕查,陷入担心。
17.胡国光和陆慕游去找方罗兰帮忙,但是无功而返。
18.方罗兰和妻子谈论年轻的故事,因此心里对于其它女子的幻想就停住了,他并没有让胡国光当委员,也没有揭发他的恶行。
19.方罗兰的妻子疑心病很重,怀疑他喜欢别人,此时他也因为店员风潮犯愁,胡国光替陆慕游写宣言,暗中批斗了他,最后他带妻子出去逛,心情反倒好了。
20.店员风潮没结束,胡国光偶然机会洗白自己,竟喊起了打倒劣绅的口号,各路人马在为风潮犯愁的同时,都沉迷于孙舞阳的美色。
21.陆慕游得了小寡妇钱素贞,找胡国光商量怎样安排比较妥当
22.农村造反,共“女子”,最后出台政策,解放妇女,钱素贞不但和陆慕游相好,此时和胡国光也有猫腻
23.方罗兰和妻子因为孙舞阳,闹离婚,最后妻子还得心软了,俩人又和好了
24.各种动乱又开始了,胡国光想当县长,又在动歪心思
25.以方罗兰为代表和以胡国光为代表的两党开始互掐,形式严峻,妇女多被残害,很多人逃走
26.方罗兰和妻子暂时躲到尼姑庵,孙舞阳也来了,方太太看到他俩在一起,觉得天崩地裂
27.以曼青和仲昭见面为开头,他们参加了同学会,虽然只过去了一年,但是变化很大
28.王仲昭在心上人陆俊卿的鼓励下,决心把报纸第四版弄好,却总不尽人意,在去舞厅找材料时,被章秋柳迷住
29.史循想自杀,最后没成,这一部分讲了他和章秋柳的故事
30.王仲昭的第四版办得越来越好,但是总编辑又波冷水,让他风格严肃一点,他从女朋友那儿得来的自信又灰飞烟灭了,此时,章秋柳和龙飞的花花趣事也让龙飞痛不欲生。
31.曼青在学校开一个小型的研讨会,向仲昭介绍他的女朋友朱近如,这天章秋柳也来了,朱近如吃醋,也加速了曼青向朱表达爱意,俩人关系确认了。
32.章秋柳去看王诗陶,她的男朋友东方明死了,但是她肚子里有了宝宝。此时曹志方向章秋柳表达爱意,让章秋柳绝望的是,曹志方竟然不为自己的美色所动。
33.仲昭打算订婚了,曼青和朱近如也要结婚了,赶在这俩件喜事之前的是章秋柳和史循结婚,没想到史循突然发病,最可悲的是王诗陶,为了自己的宝宝,现在竟然做起嫖娼的工作来
34.曼青婚后发现和妻子三观不合,几近崩溃,史循去世,章秋柳染上梅毒,住院了,就连原本最有期待的仲昭,也知道自己的未婚妻伤了面颊,甚危!
《蚀》读后感 篇3
可是上天没有给方灯这个幸福的机会,陆一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难过。我在心里责问,辛夷坞,你真残忍,你怎么舍得,让陆一这么美好的人物死,怎么舍得?
陆一死在方灯的怀里,鲜血把方灯全身染红。肇事者是苏光照——或者应该叫蓄意谋杀,虽然他也不过是想给陆一一个教训,好让他离开方灯。喝了酒的苏光照没有想到,自己的轻轻一撞,陆一会因此丧命。
第一次看到苏光照被欺负却不敢还击的时候,方灯告诉他,无论被谁欺负,都定要赢过对方,这样以后才不会被欺负。那时,苏光照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在此之后,这个本来懦弱被欺负的孤儿,因为方灯的这句话,开始在被欺负的时候反击,逐渐变成霸道强势而且冲动的人。最终,他因为别人蓄意的几句挑唆,喝了酒之后一时冲动开车撞向陆一。他想让方灯回到他的小七哥傅镜殊身边,他以为这才是方灯最好的归宿。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这个看似是为了方灯好的想法,毁了她唯一幸福的可能。
命运果真是残忍。绝望的方灯彻底崩溃。
有时候并不是你想回头,就有一条畅通无阻的路给你接着走。我想,这是方灯的命运告诉我们的真理。
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选择,然后坚持而已。但在这个坚持的途中,要想不被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和经历的事情改变,真的是太难太难。有些选择一旦错误,就永远无法回头。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坏人比好人多,甚至遇不到好人,但是不论怎样,也不是让自己变成坏人的理由。
任何的报复或者是反击,都带有恨的成分,不足以成为善。
没有人有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指责别人的资格,除非你是完美的人。而完美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是不存在的。
真正人格健全的人,是不会被身处的环境所改变的。
傅镜殊和方灯都被身处的阴暗环境变成了不再善良的人,而苏光照也从被人欺负了只知道哭的鼻涕虫,变成打架好胜的人,但是他们在得到这些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自己原本的善良和纯真。
这个代价未免太让人寒心。
说到底,不管是方灯还是傅镜殊,或者是苏光照,他们之所以被阴暗的成长环境而改变,是因为自身人格上的不完整。
在他们觉得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坏人是天经地义的时候,从本质上,他们已经与自己所憎恨的坏人无异。
本质上已经是一样,也就不具备指责和反击的资格,只是他们自己并未察觉而已。
这才是最可怕的。
本性善良的人被周围的环境变成伤害他人的坏人,自己却并不自知。这样的人,其实不光是存在于小说里,现实,往往比故事更加残忍。
《蚀》读后感 篇4
在傅镜殊给方灯讲的故事里,小野狐为了让院子里的石狐活过来,而把自己的心给了对方,但是有了生命的石狐最后却耐不住寂寞抛弃了小野狐,留下小野狐守着荒凉的院子,孤苦伶仃。
之于方灯,傅镜殊就是那只石狐。
为了帮助傅镜殊改变命运,方灯可谓倾尽所有,甚至不惜以色相为代价,去笼络傅镜殊生意上的合作人。聪明的方灯用自己的美丽成就了傅镜殊,让他从身份不明的孤儿,成为马来西亚巨富家族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得到傅家继承人身份的傅镜殊,最后却舍不得抛弃自己得到的一切与方灯在一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爱方灯。对方灯来说,无疑是极其悲哀的。
方灯爱傅镜殊,倾尽所有,也不过只是想得到傅镜殊的一颗心,即便是不能像世间寻常男女那般长相厮守,但只要傅镜殊爱她,也就足够。但是迷失在财富和地位里的傅镜殊,最后却连自己是否爱方灯也不知道。
两个曾经一起历经千辛万苦的人,最后连对方也不敢相信。
在方灯得知自己被傅镜殊监视之后,她对傅镜殊的感情走到了尽头。
傅镜殊迷失在了财富和地位的漩涡里。用他自己的话说,方灯给他的那个身份就是根绳索,将他从命运的最底层,拉到了人生的顶端,但眼前的景物越是繁华,他心里就越害怕失去。他怕那根绳索一旦断裂,摔下去就是粉身碎骨。
为了保护好自己的绳索,善良的傅镜殊变得城府,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变成他自己原本最痛恨的人。
这些变化都不是他的本愿,但他无能为力,只能被那根无形的绳索牵着走。
方灯的绳索是她对傅镜殊的爱。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了傅镜殊付出所有,不求回报,但当她看到傅镜殊在他们曾经相互陪伴的傅家老宅,与另一个女子低头耳语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并没有原本想象中的那么高尚。
她害怕失去,她放不下。她发现自己变成了那只可怜的小野狐,被丢弃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孤苦伶仃,她的心被石狐掏走了,没有心的她痛苦不堪。
所以在方灯的眼里,对陆一不求回报的爱是不信的。
越是爱,当失去之后,痛苦越甚。
当陆一得知方灯接近自己,是为了得到那张亲子鉴定之后,他反而舒了口气。原本,对于方灯突然的主动接近,陆一觉得不可思议,他从来都知道,方灯是不可能会喜欢他。他知道方灯是有目的,但是又不知道方灯想在自己身上得到什么。而当他得知方灯想要的仅仅是那份对自己来说毫无用处的资料的时候,他觉得很高兴。能够给于对方想要的东西,但是又不会伤害到自己,无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这是陆一的想法。
当他没有提任何要求,就把那份资料给了方灯时,方灯觉得不可思议。任谁也不愿意相信,当一个人知道了另一个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接近自己,还会心甘情愿将对方想要的东西双手奉上,并且不求任何的回报。
面对方灯的质疑,陆一说,如果非要提要求的话,那么就希望方灯以后假装他们还是朋友,见面的时候可以说几句话,仅此而已。
方灯由最开始的极度不信,转为深深的感动。
方灯告诉过陆一那个狐狸的故事,陆一听到之后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我不喜欢,太悲惨了,如果是我来写结局的话,在石狐离开之后,会有一只云雀,每天来给小野狐唱歌,然后把心给了小野狐,小野狐又活了过来。
陆一就是方灯的云雀。他的善良和美好就是他给方灯唱的歌。
绝望的方灯被陆一的美好一点点温暖,开始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重新开始相信。最后她给傅镜殊发了一条“我爱过你”的短信,选择跟陆一一起远走高飞,去陆一最喜欢的芬兰,去看极昼和极夜,感受雪花在发梢融化的唯美浪漫。
不求回报,有时候却能得到最最意想不到的回报,没有任何目的的付出,才是最最纯粹的感情。
《蚀》读后感 篇5
昨天我写了法国电影《蚀》,L'Eclisse观后感。
数年前我写不出这样与众不同的观感。写这样的观感一般要查阅一些别人写的文字,看看别人写什么,尤其是电影界的权威评论家。
如今我不会如此,觉得没有必要。我要发掘我自己的真实感受,很个人的感触,越是与众不同才越有价值。
电影如此,音乐也如此。
可以讲几乎一生有个错觉,总觉得要让自己的想法融入主流。自从迷恋上量子物理后我明白,要真实地写出自己的感受,哪怕和权威大相庭径。
一个真正的艺术大师创作时是怎么想的,谁也无法证实,即使大师本人也难以说清楚,如果能说清楚,那就不是杰作,堕落为平庸。类似于量子论中的观察造成波函数(信息)坍缩成具体表象。灵光乍现,一种很个人的迷离朦胧感觉闪现掠过,文如泉涌,心中的旋律自由流淌。
这样乍现的类似音乐的感觉极大多数人都会有,只是不善于表达。如能以文字表述,就是作家,如果能以艺术形式表现,就是大师级的作品诞生了。
纯艺术表述的是一种特殊的状态,很难用具体语汇描述。描述了一定不是这个状态,只能感悟,意会。这是人类语言的局限所致,无法表述那种既是又不是的`状态。
电影的画面是美的,所谓的美是学术定义,也就是协调,顺眼。给人的感觉是画中蕴含的内容,而这内容又是无法言说的,任何的描述,只要描述了,感觉一定是不完全对。
电影开头的无对白的分离,但电影大师意识流依存;绝不是杂乱的画面拼凑,大师的意识引导你。尽管说不出缘由,但能被吸引,就是被艺术感染。
女人对男人的诱惑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又不是女人的刻意勾引。说是无心勾引,似乎也不完全如此。描述成刻意行为,就是低俗。
股票所的众生相个个生动无比。透过现象似乎和草原上的群狮争夺猎物无异。
然而这一切均是色彩,褪尽铅华,又和麦克追逐雌狗无异,只是生命体存在的层级不同而不同。
《蚀》读后感 篇6
陆一,男,辛夷坞新作《蚀心者》里的人物,深爱女主方灯,最后得到方灯的真心。
小说的结局,陆一死于一场车祸,方灯因此彻底崩溃,后跳楼未遂,下半身残疾,精神失常。
虽然在这个故事里,陆一出场的次数并不多,但应是男二号。
这部号称酝酿了五年的风格之作,辛夷坞说,这是她写得最好的小说,没有之一。我对这些明显带有宣传性质的词语没有多大的兴趣,没有因此而抱着很大的期待去看这部作品,通篇读完,也没有失望。
相比之前的青春系列,《蚀心者》不论从故事背景、情节安排、人物刻画还是结构的设置,以及文字的精致度上来说,确实是有进步的,但若说这部作品跟辛夷坞以往作品最大的不同,我认为是陆一这个人物的设定。
陆一比方灯大一个月,心理年龄却远比对方小很多。用陆一父亲陆宁海的话说,十六岁的方灯就已经像是活了几辈子的人,而到了三十岁的陆一,却依然单纯得像个孩子。
陆一见到喜欢的女孩子会脸红。因为父母都死于车祸,他不敢开车,外出都是步行。但是似乎天生缺少方向感,经常会迷路。
陆一喜欢方灯,在她住的同一栋楼买了房子,他时常到方灯开的布艺店买东西,但从不主动找她说一句话。每次买东西时店员不管介绍什么他都说可以,于是被方灯的店员谢桔年笑称为“都可以先生”。
连谢桔年都察觉到陆一对方灯的用情至深,但若不是方灯为了拿到陆宁海遗物里,那份关乎到傅镜殊身世秘密的鉴定结果,而主动去接近他的话,陆一没有想过去打扰方灯的生活。
深爱一个人,只静静地守护在她身边,因为知道对方不会喜欢自己,而从不奢望拥有。这样的陆一让方灯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不仅是方灯,陆一身边的很多人都觉得他跟所有人都不同。生活简单,思想单纯,无欲无求的陆一,在他们眼里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
陆一确是独特的,不光在这个小说里。
现实生活中的人,哪一个不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努力,或者千方百计,甚至是不择手段。
所谓故事和人生,不外乎追求、得到、失去、悔恨和遗憾,或悲或喜,各种情节交织,成为精彩纷呈的人间。
在世人的眼中,没有欲求,人生未免索然无味。
只是世人没有看透的是,不管得到了什么,最后的结果都是会失去的。花开得再鲜艳,也无法避免凋谢的结果。所以得到和得不到其实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不同的,只是心里的欲望是否得到满足罢了。
说到底,很多时候,为了得到某个东西而费尽心力,甚至付出血泪的代价,可能只是在为难自己,不肯放过自己。
放下欲念,其实也就是放过了自己。
放下两个字,看似简单,实则很难。而对陆一来说,从来没有想过得到,所以也就无所谓放下。
《蚀》读后感 篇7
《蚀》是由导演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执导,由意大利/法国制片,片长126分钟,1962—04—12(意大利)上映。
天空微白,已是黎明时分。可对于里卡多(弗朗西斯科·拉瓦尔饰)来说,这却是痛苦而残酷的一夜。无论里卡多怎样苦苦哀求维多利亚(莫尼卡·维蒂饰)回心转意,她已然心意已决,执意离去。维多利亚来到罗马证券交易所找她的母亲,远远地就看见母亲与经纪人皮耶罗(阿兰·德龙饰)兴奋地聊着股票。皮耶罗年轻潇洒,风度翩翩,很会讨女人欢心,而这对维多利亚来说毫无兴趣。但一种莫名的强大吸引力在两人之间慢慢滋生,然而两人谁也未曾踏出第一步。当她再次来到交易所时,却遇到股票狂跌,维多利亚的母亲也亏了很多钱。不安的维多利亚,觉得皮耶罗可以成为自己可靠的保护人。然而当两人终于在一起时,隐藏在他们背后的复杂关系又使他们彼此疏远。
由意大利现代主义电影导演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执导的《蚀》,与《夜》、《奇遇》共同构筑了安东尼奥尼的《现代爱情三部曲》。安东尼奥尼的作品一直关注着人类精神状态的病态与疏离,本片的背后依旧是他所要传达出的人文道德危机和精神的空虚。本片荣获1962年第15届戛纳电影节评审团特别奖,入围1962年第xx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
说实话看完本片,对于我要想理解导演想要表达的内容还是很有难度的。女主一上来就和旧爱分手,但依然关心,怕他想不开让人关注他。当她看到英俊的男主似乎情有所动,但好像心事重重,下不了决心。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大概导演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吧。
观看本片有一个意外的惊喜,是看完影片之后才发现的。那个英俊的男主居然是阿兰德龙,这是我小时候的经常听到的一个名字。那时候他主演的《佐罗》风靡一时,他戴着面具与人击剑的场面成为印在脑海里的永恒画面。只是记住了画面却没有记住面孔。
再见,佐罗。
《蚀》读后感 篇8
内容简介:故事开始了吗?我看到有人死去,生与死都若即若离——每个死亡的描述似乎浪漫多于血腥。因为它们是女人讲的故事。但不要以为,这样的故事就不恐怖,不诡异。女人并不喜欢视觉刺激,但她们更喜欢引导你的想象,那种虚无缥缈的想象和神秘,无时无刻不伴随着你的阅读,你欲罢不能,最终的结局,就是倒抽一口冷气。女人有这么可怕吗?我不知道。但她们绝对是神秘而不可言喻的。
蚀骨磬香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女人写的小说,很理解女人的心理啊。其他类别的小说,不能像悬疑这样,将女人的内心反映得这样洞彻,洞彻得近乎残酷了。毫不掩饰的黑暗、欲望和哀伤,让人心悸,但是所有这一切的源头,却又是源于女人对男人、对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极度的爱与珍惜。可怜可敬的女人们……看悬疑把自己看哭了。
蚀骨磬香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要打5分,平时在家带孩子,感觉都跟世界失去了联系,除了给孩子买的书之外,阅读兴趣都缺缺的。但是在朋友推荐了这基本悬疑集之后,连我这种平时不关注悬疑的人,也觉得非常好,很符合我的口味,真的是调剂生活的好书!喜欢天涯莲蓬鬼话版的,应该读读这几本,实在很精彩,都是中短篇,有经典的,也有新创的。关键是作者都是大牛啊,厉害,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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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桃花扇读后感精选
阅读可以帮助我们提高专注度。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脑中的想法一直不停,面对作品中从各个角度体现出的深刻内涵,是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进行记录的。优秀的作品模板的表现有哪些?也许下面的“桃花扇读后感”正合你意!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桃花扇读后感 篇1
读前以为《桃花扇》是讲侯方域李香君的爱情故事,后来发现爱情只是这部戏中很少第一部分,兴亡之叹才是作者要写的重点。
《桃花扇》与许多传统戏曲不同的是,人物没有那么脸谱化。侯方域是个难挽大局的普通人;杨龙友是八面玲珑的小人却有几分侠义……甚至对反派阮大铖的心路也有详细剖析,一个个立体的人物,才能使得情节打动读者。此外,桃花扇的人物关系还是比较复杂的,想读的话最好一口气读完,否则日子读久了容易忘记前面的故事。
作为一个现代人看这个故事,我觉得侯方域没那么爱香君,香君对侯方域是至死不渝,但从一些细节可以看出,侯方域对香君的挂念不是很深,这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礼教下男性的爱和女性的爱,分量不同。
《桃花扇》的结局是震撼的,也是争议最多的。爱得死去活来的香君突然就开窍了,答应了出家,可能是顿悟,也可能是作者并没有站在香君视角考虑,这点可以争议。但出家的结局个人觉得还是很好的,亡国亡天下的苍凉之下,归隐了,在一起了,侯李都是政治感很强的人,他们不是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不认为侯李就高于范白,这两个故事有很大的不同,不能简单地作褒贬,只是说出他们的不同),他们真的能幸福地在那个理想的桃花源时候吗?也不一定吧。但是出家的结局又比侯,香君痛骂侯这个改编少了一些教化意。
《桃花扇》是很中国的,我们看得到才子佳人,看得到“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看得到忠君报国,看得到家国天下;看得到出世入世的挣扎,看得到“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的茫然与复杂。
最后,《桃花扇》是戏曲,用时髦一点的话说叫历史同人,不是真实历史,这点在历史研究上要注意。
桃花扇读后感 篇2
《桃花扇》读后感400字!
孔尚任和欧阳予倩,谁写的更好?
从兴亡叙事到抗敌救国,从双双入道到一捧一踩。读罢不同版本的《桃花扇》,我终于在某种程度上能理解为什么总有人质疑现代文学的文学性。
从艺术魅力的长久性来看,欧阳当然不敌老孔,然而前者的意义是建立在抗战时期救亡图存的基础上的,二者又怎能相提并论。古代诗文是玲珑剔透的,现当代则和zz社会血肉相连、密不可分,看你喜欢什么了(当然思想史是一种研究路径,不分古今的)。
有意思的是,无论哪个版本的桃花扇,都体现了女性寡言。孔本中的香君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被物化的玩物色彩(尤其是剧本中的情色描写),欧阳本中则过于突出民族存亡等大道理,反而失去了人物的内面本色。同时,欧阳本中的跳跃性太强,或许是为了适应时局和旧戏改造的需要,具有审美意义的许多复杂片段都删去了。马士英、阮大铖、柳敬亭、苏昆生、左良玉、史可法等人的戏份分大大减少,都失去了他们的复杂本色。
桃花扇读后感 篇3
《桃花扇》是清朝孔尚任所着的一部戏剧,通过侯方域与李香君的悲欢离合反映时代,映照兴衰。在先声中出场的古董先生曾言: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实事实人,有凭有据,说明了此书反映时代之真实。
《桃花扇》作为四大名剧之一,除去其书的精彩超艳,在戏剧演绎中的改编创造也是让其能传播如此广泛的原因。观其书与戏的内容,大抵有以下区别:
第一,两者在排序不同。书中与戏中安排的故事情节排序有所不同。戏曲中的《桃花扇》的开幕便是杨龙友带领侯方域去见李香君的情节,等同于书中第五出访翠与第六出眠香的内容。并且运用插叙的手法,侯方域回忆原来在书中第三出的哄丁拒绝奸臣阮大铖祭祀祖庙的情节,也突显出扇子清香,引出桃花扇。这使戏剧编排简单而流畅,不显拖沓。
第二,两者在唱词方面的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迎合更多的观众。戏剧中省略了大量的文言说词,而是多了许多日常白话文的形式,让观众明白,通俗易懂。
第三,突出线索。与书中情节有所区别的是,戏剧中十分注重突出线索桃花扇。并且注重线索与情节的联系与结合。如一开始,便作为主角侯方域出场的重要道具,并且借问桃花扇价值,引出第三出的哄丁情节,其次侯方域回乡时,桃花扇作为重要思恋侯方域的信物留在了李香君处,以此引出两人天涯两边的对话。即便在最后,也是通过写李香君不屈于权贵,不愿改嫁,而撞柱留下的血迹而产生的桃花,点睛写出桃花扇的命名缘由。
《桃花扇》在戏剧中为昆区,乃本源南戏。在观看其戏剧演出时,不时感到有趣动人之处。如在唱词上,语调一波三折,不时能听到粤语之音。让人感到无限韵味。又如在人物塑造上也颇生趣味。如主角侯方域为白脸小生,而奸角阮大铖则是长须,浓重眼妆,让人在目眩的演出场合中,一眼辨清人物,并认清忠奸。
无论是书中还是在戏剧中,《桃花扇》其完整波折的情节,鲜明的人物形象,仍然随着时间的长河,经久不衰。
桃花扇读后感 篇4
“伤往事。写新词、容愁乡梦乱如丝”。因了《桃花扇》的缘故,又一次梦回那段混乱的时光,竟也生出些许兴亡之叹。
历史上的明末清初,是一个悲伤的时代。明王朝三百年基业旦夕之间化作尘烟,留下的却是一代人的悲剧,无论是守义而死的扬州史可法,终以“诗人”自终的吴梅村,两朝应试的“侯公子”,还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若父不为忠臣,子亦不为孝子”的国姓爷,无一不带着一丝无奈的气氛。多铎大军逼近扬州,南明军队已作土崩瓦解,以弘光至永历,南明一败再败,可直到永历缢死昆明,南明未曾有一日放弃抵抗,江南人民终于是了解了“忘天下”的意味,才会这样坚决的吧。
孔尚任身处异代,又是在清廷重压只下,自然了解这些往事,才会有道士撕扇的棒喝“国在哪里?家在哪里?君在哪里?父在哪里?”。纵然百年之后,犹然使人不胜嘘唏。
以前文来看,《沉江》标志着南明弘光的最后覆灭,也写尽了忠臣的悲壮。史可法本是死守扬州,城破后为多铎所杀,但孔尚任改成在听闻弘光弃城逃亡,正是“气撇下俺断篷船,丢下俺无家犬,叫天呼地千百遍,归无路,进又难前”,投江而死。虽没有史书中壮烈,但联系到居帅多处表现的南明上下“君昏当朝、权奸掌柄,文争于内,武哄内外”的种种,只会油然在国破家亡的沉重中兴起幻灭之感,皆因作者透过一幕幕早已表达出南明不得不忘的历史教训和经验教训。“国在哪里?家在哪里?”当士人义士的生存支柱倒塌以后,所有人都在哀唱“使尽残兵血战、跳出重围、故国苦练、谁知歌罢剩空筳,长江一线,吴头楚尾路三千,尽归别姓,雨翻云变,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
《入道》则标志着爱情的幻灭。一开始道场致祭“正坛设故明思宇烈皇帝之位,左坛设故明甲申殉难文臣之位,右坛设故明甲申殉难武臣之位”致祭竟占去此出大半,除去神州陆沉之悲,更要为侯李爱情结局充分渲染国破家亡的悲凉气氛。张道士撕扇掷地,厉声喝断两人互诉哀情之时,竟有石破惊天概。
“白骨青灰长艾萧,桃花扇底送南明,不固重做兴亡梦,儿女浓情何处消”。桃花扇不仅仅只是侯李爱情的哀歌,更是一曲家园兴亡的挽歌。明清异代,山河土崩,孔尚任于风雨飘摇之后,历时十余载创作于寻访,本看历史原则,不虚些胡饰,反而能设身处地,不加曲笔,真实地还原历史,不能不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而“借离合之遇,写兴亡之感,”其间蕴含的离之悲于国家兴叹,十年之后,犹然震耳发馈,值得我们深思。
重读《桃花扇》,收获的,却不仅仅是文字的感慨“兴亡千古悠悠事,家园万里忆南朝。孤帆一片天涯影,漫画桃李说景桥。”
桃花扇读后感 篇5
千古叹兴亡,化作酒一壶。
谁记血桃花,空牖独望北。
我读完《桃花扇》后作诗一首,赞明朝奇女子李香君。我生平第一次写诗赞人,赞的还是历史名人,不足的地方太多,实在羞于展出。然而,正因为是第一次,所以才鼓起勇气呈给杨子怡老师过目。
我小的时候便听过秦淮八艳之一的李香君,但一直没有深入地研究过她的生平。上海文艺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十月出版的《桃花扇》填补了这个小小遗憾。在这本书中,我被李香君的血溅白绢扇的崇高气节所打动,被柳敬亭、苏昆生的重义、爱国、坚贞所感染,被史可法的忧民爱国、舍生取义所震撼。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终于知道“桃花扇”原来是由李香君的鲜血点染而成,扇子本身的情深意重加上鲜血染就的坚贞不屈,成就了《桃花扇》的传奇。
孔尚任老先生借李香君、侯方域二人的离合,写对明王朝的兴亡之感。全书用李、侯二人的爱情为线索,记叙了明朝末年江南地区的历史,以细腻的笔触把当时的儒士、优妓、爱国将领及奸宦佞臣跃然于纸上。孔老叹兴亡的同时,还借侯方域、史可法、左良玉等人表达出自己对明朝灭亡的思考,给历史剧的创作带来了新的活水,他的勇气、他的胆识、他的创新之才令所有读过他作品的读者倾佩不已。
依据我个人的观点,全书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听稗—修札;第二部分:投辕——沉江;第三部分:栖真—余韵。我的划分标准是:第一部分主要写李香君、侯方域的爱情和复社文人的日常交往,穿插了很多的行酒令、谚语及风俗习惯的描写,给人以轻松畅快之感。第二部分主要写政局的风云变幻以及人物的飘摇命运,这部分的主题思想是深深的国恨家仇和凄美的爱憎离别,给人以沉痛之感。第三部分记叙了主人公们逃亡至栖霞山后从此隐逸的经历。我对这一部分有两种感觉:一、孔老未能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把象征坚贞爱情的桃花扇借张薇之手毁掉并让李、侯二人出家。这一情节让关心二人爱情的我痛惜悲叹。二、以苏昆生、柳敬亭、老赞礼的闲叙兴亡事作结尾,有着悠远清淡的意境,又令我回味无穷。这一部分很复杂,值得进一步研究。
以上便是我初读《桃花扇》后的感想。我相信在阅读第二次的时候能够对这些人物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能够自行解开杨文骢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物形象的疑惑,能够真真正正地理解孔尚任的创作意图。
桃花扇读后感 篇6
初次接触《桃花扇》,看的并非原著,而是欧阳予倩先生的戏剧版本。所以看之前,早已在心底作了建设,因为戏剧和原著毕竟会有差别。不过,所幸还好,两者在内容上除了结局有很大的改变,其他倒是没有什么。
看戏剧版的《桃花扇》,起初我是怀着好奇的心情来看的。早在高中时期就听说过《桃花扇》了,只因种种事情以及个人惰性一直没有碰过,所以总是有种好奇心性的。虽然对于自己第一次接触此书看的竟然是戏剧有些不满,可看到内容后就不那么认为了。曾经我看过老舍先生的《茶馆》,这是一本话剧,我不知道戏剧和话剧究竟有什么差别,可是共性我是看在眼里的。
戏剧本《桃花扇》在前面内容与孔尚任先生的原著基本一致,只是语言更质朴些,神态动作更细致些,结局大相径庭了些。原著的《桃花扇》结尾是侯朝宗与李香君双宿双栖、子孙美满,而戏剧版则改成了朝宗在新朝再求功名,香君羞愤而死。不得不说两者各有千秋。孔先生的男女主人公志行高洁,从一而终。侯朝宗虽有一时昏聩,但被香君点醒,随后一直坚守本心,忠贞为国,改朝换代后,无心功名利禄。而香君更是一柔情烈女,誓不向恶势力屈服。两人最终在战争结束后,团圆,可谓是合情合理。而欧阳先生的戏剧便不同了,他让侯朝宗心性并不那么坚定不移,虽然对于香君“磐石无转移”,可是最终为了自己的生活求了那虚浮功名。而香君更是刚性裂心,弃扇,血溅当场。这样一改,显然更加戏剧化了些,不过,正因为如此,才让其更有吸引力,毕竟戏剧究竟是戏剧,有起伏才有精彩。自然的,这是我个人粗浅的看法,对于两种艺术,其实我都很喜欢。
《桃花扇》是发生在明末清初的故事,因为乱世,所以里面免不了有一些丑恶嘴脸。在乱世中苟且偷生、攀附权贵、藏污纳垢、诬陷忠良、只图享乐、视他人性命如草芥的阮大铖和马士英,丧尽天良,做尽了坏事。将李香君逼的无路可走,将侯朝宗逼的有家不能回、四处奔波。凡此种种,都叫世人所不齿。不过,里面有一个人我倒是很感兴趣,就是杨文骢。这个人在交往上有点本事,用我们现代的环境,就是黑白通吃。不论是侯朝宗一派还是阮大铖一派,他都能混的如鱼得水。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处事圆滑吧。比起阮大铖、马士英乃至侯朝宗、李香君,我觉得这才是个厉害人物,懂得抚弄人心。说他墙头草随风倒,可是他并不偏向于哪一方,他并不针对香君他们,之所以听从权贵的,也是为势力所迫。然而,究竟他还是有谄媚的嫌疑,可是他还是能够得到香君他们的尊敬,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个矛盾的存在,好像哪一方都不会特意针对他,他就是一个中间人,却是两头都讨好。说不上喜欢这样的人,可是仍旧佩服这个人的社交手段。当然了,说到榜样,大家都会说像李香君这样的人,当是为人的典范,我也是赞同的。做人就该有一个原则,并不能随意改变自己,要坚守本心。
读《桃花扇》,一方面我感受到的是书中塑造的人文情怀以及对于乱世人心的感慨;另一方面,我体会到的则是艺术的魅力。孔先生塑造人物相当成功,个个形象鲜明,具有特色,于写作方面我收获良多。
好书自有其千金的价值,学不到什么,只能是自己太不用心。我该庆幸我还能看到些价值。
桃花扇读后感 篇7
《桃花扇》是中国首部反映南明消亡的历史剧。作者孔尚任说它“皆南朝新事”,又进一步说明是“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言下之意,即已点明此剧的主旨:借侯方域与李香君的爱情故事,写南明兴亡,借而抒发情怀。
在此剧中,作者从俯瞰的角度充分展示了南明王朝的社会图景:明末时期,朝纲混乱,社会上充斥着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而激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最终明朝消亡,清兵入关,天下尽归他人之手。阮大铖、马士英等人无视国难,狼狈为奸,宣称:“幸遇国家多故,正我辈得意之秋”,拥立福王为弘光帝,建立南明王朝。弘光帝更是偏安一隅,任由阮大铖等操纵朝政,残害忠良。作品所构建的背景贴近历史,并通过阮大铖、弘光帝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充分地暴露出了南明王朝的黑暗与腐朽。他们在作者的笔下是被贬斥的对象,也是祸国殃民的元凶。史可法在剧中是一个爱国良将的形象,同时也被塑造成了一个民族英雄。他是作者歌颂的对象,他的悲剧人生不仅是国破家亡的写照,同时也与阮大铖、弘光帝等猥琐无能、奸诈卑劣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认为《桃花扇》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最大的原因就是作者所塑造的李香君、柳敬亭等下层人民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作者通过这些人物的塑造,对下层人民的优秀品质大加赞赏,充分展示了他们美好的灵魂。我想这才是《桃花扇》的魂所在。
桃花扇读后感 篇8
一部《桃花扇》涉及到有名有姓的人物多达三十九人之多,他们都以独特的个性活跃在艺术舞台上:无道德昏君,专横的奸相;乱世的奸雄;跋扈的武将,儒雅的文士;
风流的歌妓,诙谐的艺人;悲壮的英雄,圆滑的市侩,正值的法官,脱俗的道士,就是那些无名无姓的军兵杂役,各色人等,也都带有鲜活的个性,出现在艺术舞台上。这些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人物,演出了令人难以卒读的南名痛史。矛盾说:“《桃花扇》是我国古典历史剧中在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方面取得最大成功的作品。”
《桃花扇》人物众多,地域广阔,关系复杂,清洁激烈,冲突不断。《桃花扇底送南朝》以桃花扇为开端,小小的桃花扇是侯、李爱情的见证,是正义与邪恶斗争的产物。也以桃花扇完结全剧,全剧借侯、李的悲欢离合,抒写兴亡之感。《桃花扇》以富有个性化的词曲和说白刻画正面人物,是人物性格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而对反面人物的描写也是穷形尽相。曲尽情态。《桃花扇》中《双劝酒》这支词曲形象的勾画出阮大成当时的尴尬的处境,狼狈的心境和遭到名士们谩骂之后的可怜兮兮像非常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
本书以阮大钺为主角,揭露出南明统治集团的腐朽本质,使之得到艺术升华。
热门读后感:晚熟的人读后感精选六篇
或许,在没有定数的时候我们有了一些感悟,我们可以用笔纸进行简单的记录。一般来说,心得体会就是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关于心得体会如何下笔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热门读后感:晚熟的人读后感精选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一】
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建设兵团独立营,五百多知青住在我们这里,每到周六晚上在篮球场上放一次电影,让我们村的小青年也跟着沾光。每到周六下午,我们都无心思干活,但队长要到太阳落山才让收工,我们再跑到篮球场,电影就已经开演了,知青们也不愿意我们来蹭看电影,总是故意提前放映,我们不但来看,而且看到外国电影里的情节还大呼小叫,惹得知青厌烦。
常林,是我们之中最调皮的青年,自称是会武功的蒋启善的徒弟,与知青单雄飞打了两架。第一次,常林被打。第二次,常林用偷学的招数,打败了单雄飞。于是单雄飞找到蒋启善,千方百计拜师学艺。后来,单雄飞成了常林邻居吴老二的上门女婿。单雄飞与我、蒋启善的孙子蒋二、常林成了老相识。
自从拍摄过我写的《黄玉米》之后,我的家乡就热闹了起来,参观的人一波接一波,络绎不绝,我都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但日本朋友来了,我还是带着他来参观一番。恰逢蒋二的拳赛文化。如今的蒋二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傻小子了,他借着我获奖的机会发了财,卖我的书,搞文化旅游,如今又弄起了擂台赛,还临时通知让我上台演讲。
正是在擂台赛的时候,我见到了单雄飞,依然练武表演,他的闺女单舒拉也在蒋二这里工作,为大家解说擂台赛,也如同她的父亲当年一样早熟。擂台赛演出了一幕一幕抗日的剧情,场面很是火爆。蒋二还是很有头脑的,懂得怎么发财,自称是晚熟的人,更是夸奖我也是晚熟的人。但还有一个早熟的常林,蒋二伤心地告诉我,常林已经喝百草枯离开人世了。
蒋二的擂台被确认成非法用地,原本好好的生意,被推土机推没了,蒋二哭哭啼啼,我只能劝他继续晚熟。
成熟的过程也许短,也许长,也许在小时候有人就彰显了很强的处世能力,占尽了上风,又岂知世事变幻,人不能固步自封。我想,谁能一生一切顺利呢,人一直是在向成熟的路上行走,故事中的人物一直要审时度势,才能保持生存状态。
如果赢在了起跑线上,又会输在哪里?晚熟的人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比较晚,年少不韵世事,即使有些人已成年也是单纯的思考世界,不被世俗化,看上去也就不成熟。阅历一大把的时候,单纯被浸染过之后,世人眼里的成熟也就随着适应时代而表现出来。
但我想,也许最成熟的人,应该是最单纯的人,是不被世事所累,不被阅历摧毁的纯洁之人。(张英)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二】
一个见风使舵,四处招摇撞骗的人,自称是诗人,以美好之名行邪恶之事,混迹于官场、商场、情场之中,不会给人带来美好,只会让人上当受骗,真诗人假诗人一看便知,普希金是世界上伟大的诗人,金希普在名字上相仿,但毕竟本质上不同,在名字上讽刺的高明。
但让人深思的是,这个诗人不老老实实地埋头写诗,却要东跑西颠,为生活奔波,也许变质是难以逃脱的。这是一个没有诗歌的年代,但人们又那么向往美好,一直在寻找诗和远方,只为能安放自己的灵魂,若遇到这样以假来乱真的诗人,人的心灵永远也不会找到能够安放灵魂的文字。诗未必在远方,可能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与生活里。
春节前在北京工作的老乡聚餐上,金希普巴结领导,奴颜婢膝,蹭吃蹭喝。能说会道的他,把这看作了混世界的本领,滔滔不绝地边讲边发名片,把表面功夫做得盈满。还真有人信了他的那一套,问我这是什么人,以为是个文学界的大人物,我可是心中有数的,笑而不答,笑中的讽刺。大馒头招待会给了金希普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时代产生这样的诗人不是偶然的。
金希普又用见过大领导,见过无数世面的事情,来骗乡下那些善良单纯的人们。具体就是骗我姑父一家人,以自己见多识广、有各种社会关系,给我表弟宁赛叶找工作为由,和女朋友在我姑父家骗吃骗喝,还骗走了两万元钱。以诗人的名义行骗,高明的骗术,让人心甘情愿被骗。姑父被骗,善良的心被侮辱,羞愧难当,又难以启齿,没有直接被金希普气死,但也因此生闷气,心脏病发去世了。
再次遇到金希普,他依然没有改变,似乎比以前更猖狂了,更热情了,骗术比以前也更高明了,他吹嘘的更厉害了,让假跟真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更难辨别了。他以前是怎样的人,我见到他时几乎感觉不到了,一下子被他的热情包围了。
金希普的确是真实存在的,他是会写诗的,他的那首诗,把自己这样的人及眼中的世界表达的淋漓尽致,毫无差错。让金希普用自己的诗揭露自己的成长过程、生存环境,以及感悟人生的凡俗与无奈,是作者的智慧。(张英)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三】
随着书的流行,“晚熟”这个词也热了起来。
起初对于“晚熟”的理解是这样的:有的人年轻时候有小聪明,但没有大智慧,不知道好歹,等到老了,终于有所觉悟,懂得了为人处事之道,渐渐变得低调收敛;而有的人年轻时胆小怕事,随着阅历增加日渐成熟稳重,终于能够敢担当、作决断、做大事了。因此,成熟与否并不在于胆子大小,从胆大到胆小或从胆小到胆大代表了成熟的过程,而晚熟是一种有点“不寻常”的情形。
过后对照小说和现实细究,“晚熟”的含义似乎复杂的多。具体来说,大概有这么几种人。有的人关注大事不在意小节,揣着明白兰装糊涂,平时不爱张扬,却总是留着心眼。有的人本来有些能耐,但经历过连番挫折,终于收起豪气雄心,选择了平淡生活。有的人很早就学得滑头,善于把握利害关系,凡事不肯吃亏,占尽小便宜。还有的人过于浮躁,净想投机取巧、歪门邪道,折腾大半生还是原步踏步走。这几种人都很聪明,能力也不小,也敢闯敢试,但都属于“晚熟的人”,只是有的表现早有的表现晚,有的有结果有的没结果,有的进步了有的没长进。比如《左镰》中百炼钢最后选择与绕指柔结合,《寻找摩西》中摩西与妻子终究回归团聚,他们遭的罪不少,但结局算圆满,最后活明白了。再比如希金普、宁赛叶,他们害人害己却执迷不悔,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在《晚熟的人》这篇里,莫言那句“继续晚熟吧!”,翻译过来就是“继续装(作)吧!”,说明他对某些“晚熟的人”厌恶到了极点。这里不得不提下《贼指花》里那位范兰妮,她晚熟吗?恐怕是的。因为她似乎终究想不通、放不下、舍不得,想与过去切割,又心存些许幻想。成熟并不意味着就得世故和佛系,而是说该有相应的担当,既能管好自己,又能顾及身边的人。
“晚熟”代表了传统的道德评价,就是看对生活的领悟程度,看是不是能走正经道、干正经事。这是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或方式,命运作弄他们,他们也开命运的玩笑。对于“晚熟的人”,莫言在笔下给予了包容和同情。他是个明白人,知道没必要着急上火,只希望他们能够早些懂得生活的真谛。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四】
花了一个多星期,终于读完了莫老最新的作品《晚熟的人》。很喜欢看莫言的书,之前读过他大部分的作品《檀香刑》《丰乳肥臀》《生死疲劳》,他的文字直面社会的丑陋与现实的残酷,但也总离不开自己土生土长的高密东北乡。
一.书中的故事
记得,这本书中有个坏坏的女人,名字叫做覃桂英,她擅于察言观色、趋炎附势,行事也妥妥的唯利是图,却还总是用道德来绑架着身边的人。用书中的原话说:真正可怕的坏人还不是那些知道自己坏的人,而是知道自己坏反而还觉得自己很正确很好的人。就像最近,网上有个被通缉的人贩子“梅姨”。这样的人,快活也只是一时的,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是宿命的折磨。总之,就像书中所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天道轮回、因果循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莫言笔下这个坏坏的女人,贫穷、卑微、精神错乱伴随一生,何其潦倒。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位现实生活中“梅姨”也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书中还有一位,和覃桂英相反的角色,叫做顾双红。虽然她命运多舛,让人同情。但是命运带给她的不公,并没有打磨她对生活的热忱。她一直充满希望并期待着未来,最后果敢地、英勇地去复仇。虽然,故事是很悲惨的,但是是充满正能量的。
二.书中的名言
莫言《晚熟的人》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本性善良的人都晚熟,并且是被劣人催熟的,后来开窍了,但他仍然善良与赤诚,不断寻找同类,最后变成最孤独的一个人。
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想到的更多是反驳。可仔细推敲后,我竟一时之间,想不到合适的事例去颠倒书中的认知。印象里,有些“低能儿”,当然不是贬低,他们的确很晚熟,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无法成熟。他们对这个社会,有时毫无威胁,却也不断的遭受着排斥。他们的一生少有幸福,大多数是孤独。
三.书中的感悟
社会总是在进步的,就像莫老笔下的高密乡。它的过去和未来,都对我们有着新的思考和感悟,给予我们新的发现和反思。现在的农村,也不是70年代的止步不前,社会的矛盾也在促使着新的更新与变革。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一轮的新思考,对于我又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五】
因为书名《晚熟的人》我接触阅读了莫言的这个作品,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一个变化的过程,俗称晚熟。这篇小说,给我最大的靓点就是,莫言用第一人称,去记录自己对故乡人和事描写。要知道,用第一人称去描写,个人感觉是个非常大胆的行为,因为用第一人称,用自己去描写,往往就更加直白的开始记录自己的人生经历。
小说里,故乡的的描述有两条线,一条是抗日,一条是知青年代。山东,当年就是日军侵略过的地方,这里有很多民族的英雄,比如莫言笔下的滚地龙拳的老先生等等,他们习武,同仇敌忾。一直把这种拳术发扬光大,后继有人的故事。还有一条,就是知情在农村,很多知情,最后留在了农村,扎根于农村。比如莫言笔下的单老爷子,及他的后代们。以武术,为中心,描写了几段比武的画面。从知情和农民青年的打架,再到蒋天下的影视基地,各路民间武术人的,比武擂台赛。以武术,为横线,贯穿小说的主线,人因有了武术,有了时间的洗礼,有了莫言的成名,有了商机,有了变化等等。
小说里,讲到晚熟的人,最有发言权的就是,蒋天下,也叫蒋二的这个人。莫言的发小,小时候,傻的一塌糊涂,到了一把年纪,非常有商业头脑,在高密利用莫言的知名度,把文化和旅游紧密的结合起来。这期间,又在透露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觉醒。他们不再只顾着种粮食,而是学会因地制宜的搞起特色旅游。当然这与莫言有关,但和晚熟,最有关,摇身一变变成了老板,从傻子变成商人,莫言称之为晚熟的人。按照莫言的理解的晚熟,就是后知后觉的一类人。作家的灵感不知是从哪里迸发而来。但至少,用晚熟这个词,或许在解释人生?再理解变化?总之,晚熟,符合逻辑,也符合日常。生活中,文学中,总些人会晚熟,在文学中,总会有前因后果等等吧。人的经历,人的成长,因人而异,也因历史事件而牵引,所谓的晚熟,在莫言的笔下,未必都是一种褒奖。相比,或许也有讽刺的意味。一个作家在作品中,一定会关注英雄的一面,也同样会关注世风的一面。正如《晚熟的人》里,他们一帮农民青年,为了到知青工作每周看一次电影,可以用尽全力,可以像英雄一样,敢打敢拼。正如小说里的一个人物常林,即使挨了知青们的揍,也不会放过去看电影的机会,即使饿着肚子,也要去看一场电影,即使打输了,也不会轻易服输的英雄精神。文化的吸引,好奇心的吸引,那个年代,信息闭塞,放映电影俨然是城乡人生活中,娱乐生活的重要一环。在小说的最后,蒋二,这个靠莫言,靠敏锐发现商机的农民暴发户,不幸,被非法用地,将他精心设计的高密文化旅游基地的,被两台推土机一损剧损而结束。非法用地,这个词又使用在了莫言的小说里。城市间,经常有很多城中村的农民,为了尽可能多一点的拆迁补偿款,而不惜加盖或者非法占地。农村,同样,人出了名,地有了价,同样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这种讽刺,最后莫言给了蒋二一个准确的解释:继续晚熟。其实到这里,所讲的晚熟,已经脱离了晚熟字面的理解,它俨然变成一个人,一个时代中的每个人,怎么去看待这个时代或者身边变化后的一种聊以宽慰的心态了。
晚熟的人读后感【篇六】
同行举行了两次《晚熟时代》的分享会,我也好奇买了这本书,虽然我知道这本书是大众读物,有心理准备了,但读的时候难免有些失望,因为我更期待专业性的读物。我尝试着放下评判,感受这本书表达的内容。
书名非常的吸引人,确实这个时代是晚熟的时代,书中提到的“成年涌现期”让我印象深刻,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就是还未通过俄狄浦斯期,在男孩和男人之间摆荡(依赖与独立的摆荡)。
书中的个案一个接一个,不像其它书注重逻辑,而是接近自由联想。我出现的画面是浩威先生在书房中感受思绪敲打着键盘的画面(也许还带着耳机),通过这本书,感受下台湾与大陆的不同,感受浩威先生的年代。
书中提到浩威先生因反移情而抓狂的描述,让我觉得太可爱了,很有画面感,平时我们看到的表情基本上是猫抓狂的表情。另外,一些沉重的话题就来了,晚熟。。
父母过度的照顾是一种攻击,这一点曾奇峰已经强调过了,曾还说,在幼稚的年龄绝不成熟。按照目前时代,或许得说在成熟的年龄不(能)再幼稚。成长是困难的,犹如《楚门的世界》要走向那扇门,必经风雨雷电。而一些家庭在孩子成年后,仍然想乳房一样,孩子没有动力成长。没有动力闯荡,没有动力相亲,说到底是没有放弃对乳房的眷恋。《千与千寻》里的婴儿是如此,无脸男对财富地抓取犹如婴儿对乳房的撕咬、啃。
即使外在的父母不再干扰你的独立,但还是困难重重,就如书中提到的自我认同的资本,你的赚钱能力、社交能力能否支撑你的独立,另外,外在的父母不干扰你,还有内心的父母会干扰你,所以成长绝非易事,必定是充满阻抗的(本我阻抗、自我阻抗(3种)、超我阻抗)
浩威先生在书中多次提到温尼科特,想必他很喜欢客体关系的中间学派吧,也提到了投射认同。这里我有个建议,投射认同这类专业词语,在大众书籍里出现意义不大,有一种观点讲的事精神分析无法科普化。武志红先生的书中解释投射性认同,被国内学者批的很厉害。
浩威先生的书中提到弗洛姆的观点,指出很多人对爱情的理解有恋尸癖的含义,这让我想起了童话故事王子亲吻了沉睡的公主,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开始了。
整本书还给我一个感觉,浩威先生之博学以及阅历之丰富,书中推荐序提到浩威先生刚来医院的时候,学长学姐莫名敬仰爱慕起来,想象这样的画面,那是多有才啊,才让学长学姐对学弟敬仰爱慕起来,一般都是崇拜学姐学长的。
最后,非常感谢《晚熟时代》这本书,让我度过这个端午,遗憾的是,这本书的结束太突然了,书的最后没有读者感言。一般来说,书的推荐需要大咖,而读者感言可以是大众,所以有机会第二版有读者感言的话,我提前申请。
一直疑惑的是书中有个“粗出生率”是多打了一个字还是就有这个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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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1】
在去霍格沃茨的途中,哈利听说巫师监狱——阿兹卡班——有一个重点关押的名叫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人。因为据说,布莱克是伏地魔的忠实信徒,还曾用一句咒语结束了十三条性命。报纸上还说,布莱克已逃出阿兹卡班,准备伺机杀死哈利,为他的主人伏地魔报仇。因为十二年前伏地魔想杀死哈利,但没有成功,自己反而遭受重创。据阿兹卡班的看守说,布莱克在睡梦中依然说梦话:“他在霍格沃茨,他在霍格沃茨。”
哈利·波特虽然身在霍格沃茨的城堡里,既有朋友们的帮助,又有老师们的悉心呵护——当然,斯内普教授对他的态度还是那样,马尔福还是处处给哈利制造麻烦——但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许多噩梦让哈利感到头痛欲裂;摄魂怪在他身边游弋徘徊;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卢平·莱姆斯教授给哈利上了几堂抵抗摄魂怪的训练课,结果他当场昏倒;有一次,布莱克甚至出现在了好朋友罗恩的床边。
一天,在学校城堡外,布莱克终于出现在了哈利面前。哈利为了替父母报仇,决定与布莱克同归于尽。可是出乎哈利的预料,布莱克竟然一味忍让,并没有出手。原来布莱克一直想杀死的人不是哈利,而是罗恩的宠物——斑斑。其实,斑斑是一个阿尼马格斯,(阿尼马格斯是指借助魔法而变成动物的人)它的真实身份与卢平和布莱克一样,是詹姆(即哈利的父亲)的好朋友,叫小矮星彼得。
十二年前,由于布莱克对彼得的轻信,便把哈利父母的行踪告诉了他,谁知彼得把这一切全告诉了伏地魔,导致哈利的父母被伏地魔杀死了。布莱克既为自己而导致朋友的死亡而感到内疚,又对彼得出卖好朋友的行为而感到愤怒,他决心亲手除掉彼得。卢平让彼得现出了人形,彼得向哈利承认了当年出卖哈利父母的恶行。哈利和卢平以及布莱克经过考虑,最终决定把彼得先送回霍格沃茨,再转交给阿兹卡班。谁知,彼得又逃跑了。
我认为彼得真是可耻。自己的朋友都出卖,那谁不出卖?而故事的后面,彼得还说他是觉得伏地魔强大才告诉伏地魔哈利父母的去向。出卖朋友本来就够恶劣了,还狡辩,真是太可恶了。就算他说的是实话,那么哈利和彼得的精神就刚好相反:哈利是充满勇气的,而彼得则是个胆小鬼。
看完故事后,我不由得发出感叹:对于朋友的秘密如果能不透露出去,那算得上高尚;别人逼迫你说的时候,你透露出去,情有可原;如果你主动透露的话,那就是最低贱的做法了!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3】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一本情节波澜壮阔,充满奇思妙想的魔法传奇。而这本书,告诉了我,最强的魔法是爱。
一开始拿到这本书,我是又期待又担心。期待,是因为我早就知道哈利波特的大名;担心,是因为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而我没有看过前面的内容,会不会有些内容不理解呢?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的顾虑被打消了,因为作者每提起一个与前面剧情有关的内容时,都会做简单的解释,让人可以轻松地理解。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情节十分精彩,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了起来。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些现实社会现象的折射,例如种族歧视,在书中,伏地魔掌握大权后要对魔法界的麻瓜或混血巫师赶尽杀绝,这让人不禁联想到美国曾经对黑人的歧视,黑人只能做奴隶,过着贫苦日子,而作者对这种行为予以了批评,万恶的伏地魔也最终被哈利波特打败。
而这本书最大的主题,就是爱,这其中的爱包含很多种爱:朋友之爱、亲人之爱、兄弟之爱只有拥有了爱,才能所向披靡。《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大的反派伏地魔。伏地魔没有爱,他残害了无数的生命,却丝毫不在乎;他恃强凌弱,凭借自己强大的魔法,试图统治魔法界,残暴地对待非纯血巫师;他还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打败了邓布利多,认为有了老魔杖并杀死斯内普就可以战无不胜。但是,他百密一疏,小瞧了爱的力量,哈利波特并没有死,因为他有爱,让大家愿意帮助他,让邓布利多给他留了后手,最终用这最强的力量打败了万恶的伏地魔。
或许,魔法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我们可以拥有爱,做一个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团结伙伴、孝敬亲长的人,这样,你可以得到每一个人的爱。爱是相互的,只要有了爱,我们可以拥有许多伙伴,他们会在你受到挫折时鼓励你;在你洋洋得意时提醒你,让你做更好的自己,这就是爱的力量。
哈利波特,本来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却进入了魔法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领悟到了什么是爱,这使他战胜了伏地魔,让光芒再一次闪耀在魔法界的天空。而爱,就是那最强的魔法。在现实社会中也一样,爱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只要我们都拥有爱,就可以改变世界,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4】
不管在遥远的中世纪,还是现代社会,人们都对魔法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就带给人们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
在哈利波特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就被巫师界恐怖之极的伏地魔所杀害。而哈利波特却大难不死,来到姨夫姨母家度过了11年痛苦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生日时,邓布利多教授邀请他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在学校里,哈利有朋友们的帮助,也有老师的呵护,过着做梦也想不到的生活。在学校里,哈利历经新的磨难,还揭开了一个又一个惊天大秘密。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将事情调查得水落石出,体现出大无畏的精神。这使我明白,做事要做得彻底,不能有什么遗漏。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只要有勇气,就能战胜一切!在奇洛教授抓住哈利时,感受到哈利母亲给予哈利的爱时,便痛苦万分,由此可见,爱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生活中,我们要有哈利那种大无畏的精神,要自力更生,不可总是依赖父母,过着奢侈的生活。要拥有独立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在书中,哈利可以除去伏地魔的部下——小矮星彼得,为父母报仇,而他最后却没有杀他,反而宽恕了他,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因为别人得罪自己什么,为此斤斤计较,正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不仅带给大家魔法的快乐,还告诉了人们一个个道理。读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爱读书!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5】
魔法棒”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为我能有所顿悟而感到高兴。不论楼阁多么杂沓,我将在红尘滚滚中寻找纯洁的心灵。每天放学,它都会来迎接我;安南的启蒙老师告诉他,为什么这么大一张白纸你没看见,却只盯在一个黑点上呢。
《哈利·波特与密室》虽然有邪恶的一面,也有好玩的一面。比如哈利和罗恩开着“飞车”来到了霍格沃茨,过后,麻瓜的新闻上立刻报道了消息,一天后,罗恩收到了一封吼叫信,信上提到了哈利。看到密室这一章,我忍不住感叹吉德罗·洛哈特怎么会进霍格沃茨?虽然驱逐万伦女鬼的巫婆长了一个毛乎乎的下巴,让一个村子摆脱狼人的祸害的美国老巫师穿的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但是我认为,洛哈特绝对不能把别人做的事情记在他的账上。霍格沃茨的学生一个又一个得被蛇怪石化,第一个是洛丽丝夫人,第二个......最让我震惊的是,赫敏·格兰杰也被石化了,不过,她的手里攥着一张纸,纸的内容是我最关心的。
上面有一段很让我惊讶:蛇怪是从一只公鸡蛋里、由一只癞蛤蟆孵出来的。我有一个问题,既然蛇怪是从公鸡蛋里由一只癞蛤蟆孵出来的,为什么它还会怕公鸡的叫声呢?这一个问题要让我自己好好思考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一本书是我在七本里最喜欢读的一本,虽然它有些薄,我还是喜欢看它,因为它总是能让我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6】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篇7】
有一套书,在全世界都家喻户晓,那就是:《哈利·波特》。我早就听说过它的名气,可从未见识过它一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周末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书一到,我就兴致勃勃地开始捧着看,现在差不多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在24岁那年在一次延误的旅行中,萌生了这个写作的念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的内容是哈利。波特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故事。哈利。波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被送到了对哈利一点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家,还有令人讨厌的达力。有一天,猫头鹰送来一张卡片,这竟是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书。于是,哈利于九月一日乘特快列车来到学校,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起学了魔法知识。最后,他从奇洛手中夺回了魔法石,交给了校长阿思。邓不利多。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世和父母的去世他仍不了解,也没人告诉他。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阿思。邓不利多的一句话,给了我很多启发。"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他说得真好,如果一个人整天都想一些荣华宝贵、金银珠宝,一些虚化的梦想,忘却自己真正要干的事情,整天无所事事,那有什么用呢?如果这样,他是一个对社会无用,对祖国没有奉献的人。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许多好词好句,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以后不仅要积累和记住,更要运用到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