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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共同合同(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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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合同 篇1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共同合同 篇2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保密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保密的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新版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样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__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市分行或其继任人.会计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本基金章程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基金管理规定

指《__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第二条

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的年初资产净值.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第三条

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第四条

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第五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第六条

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__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第七条

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第八条

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财务报告.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第九条

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的可分配收益总额.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共同合同 篇4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____(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公司的利润和亏损,由共同投资人各方依照25%比例分配和分担。

2.公司续存期间,共同投资人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股份比例共有。

1.共同投资人各方一致同意由_____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并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事务。

共同投资人各方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续存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3.下列公司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共同投资人转让公司股份;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其所持的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肆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同 篇5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现住址同上。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现住址同上。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现住址同上。

上述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近亲属关系,共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号祖业房产一处。经协商一致,该房产____间,属3家共同所有,各依现状使用。具体协议如下:

一、南边一排北房3间归_____________居住。

二、中间一排北房3间归____________居住。

三、北边一排北房3间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

四、3家中任何一家出卖房产,必须征求另外两家意见;如果其他两家不要,才可卖与他人。

五、本协议经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共同合同 篇6

共同投资购房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商品房,房产总价款约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含税费等)。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比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比_________%。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_________%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_________%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

双方约定将该共同投资购买物业登记在乙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享有,甲方享有__50__%权属,乙方享有__50___%权属。

七、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享,每月结算一次。

八、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九、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

十、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持有该房四年后,甲方有权选择时间出售,乙方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甲乙双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告知甲方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确保其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对该房屋主张权利。

十四、甲方双方不得将此房抵押、赠予等损害对方的权益,如果因为此原因导致一方权益受损,另一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同时应按受损时房屋市场价格的10%为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给另一方。

十五、甲乙双方应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进行还贷,不得拖欠,如未按时还货造成的损失应按延期支付时间,按每日________元的标准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此房相关的购房合同、房产证、房款发票、契税发票等所有凭据和证件均有甲方持有和保管。

十七、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二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共同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为了合伙经营_______,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之房屋,现就上述房屋(以下简称协议房屋)之产权及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房屋共计价款___________元。协议三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份各出资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缴付了协议房屋的首付款,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协议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房屋登记在______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协议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协议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权属。

三、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分。

四、鉴于协议房屋用于合伙经营_______,因此,各方应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担所有房屋装修费用。

五、甲乙丙三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费用各承担应缴纳费用的三分之一。

六、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债务需要以协议房屋抵偿,均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办理。若因其个人债务影响_______经营,该债务人应对其他各方(_______)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原因使协议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单位(个人)妨碍使用,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各方均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之规定,均属于违约,应支付其他各方违约金10万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若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协议其他方的经济损失16万元,违约方并放弃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此项赔偿金额的权利。但若该金额不能完全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叁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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