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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7.09

最新故乡读书笔记范例。

时间不等人,我们迎来了最后的工作任务,到了撰写工作总结的时间点了,快速是现代生活的代名词,但很多情况下欲速则不达,更多的是需要做好盘点和回顾。那么,如何撰写工作总结?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最新故乡读书笔记范例,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故乡读书笔记 篇1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

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故乡过年读后感

《故乡过年》是一部饱含浓郁乡土气息的文学力作,作者鲁迅通过对一个家庭过年的细节描写,反映了中国传统年俗、人情世故和乡土风貌,极大地激荡了我的情感波澜。

故乡过年,是每个中国人心中最渴望最期盼的美好记忆之一。腊月二十三,人们开始购买年货、准备年饭,忙碌而热闹。然而,对于鲁迅笔下的人物——孙少安家的情况却大大不同。瘦弱的孙少安因某次打架导致了残疾,娇媚脾气的母亲则因家庭贫困逼不得已做起了卖金丝绒花边的生意,家中贫穷悬而未决。鲁迅用令人感慨的笔触写出了一个为生计辗转而苦苦挣扎的家庭,这些都是我们摆脱贫穷远离故乡的人所无法体验到的。

更为让人心酸的是,孙少安和父母共同度过的最后一个春节,它既是一个团聚、热闹的节日,也成为了最终告别的场所。小小的村庄,鲜花和鞭炮的簇拥,人们的欢笑与哭泣,才是真正的年味。

通过鲁迅笔下人物的细节描写,我看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强烈的“亲情”和“乡土情结”。无论在怎样的陌生环境中,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最初的家乡和亲人,他们为我们付出过的一切,使这些珍贵的情感始终延续至今。

故乡过年,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思考什么是真正的生命意义和价值。是金钱和事业的追逐吗?还是回归心灵的净土,重拾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呢?如果我们曾经有一个美好的故乡,那么也许应该珍惜这份美好,执意靠它回归心中的那些值得回忆的温馨时光。

总之,《故乡过年》无论从情感深度、文学价值、文化内涵等各方面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它能够一次又一次引起我们对乡土情怀的共鸣,对人生价值的再三思考。阅读这样的作品,令人心潮澎湃。让我们珍惜所拥有的美好,努力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鲁迅先生通过闰土描写了“我”童年时美好的日子,又通过闰土描写了数十年后“我”的故乡的凄凉。

令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闰土的描写。少时的闰土是多么可爱,机灵又勇敢,讨人喜欢,与“我”是那样亲密无间,可长大后的闰土却变得苍老、忧郁,与“我”之间也砌起了一层厚厚的“墙”。他不再是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小英雄,不再是那个与“我”无话不谈的玩伴,不再是那个令“我”崇拜的偶像了。他以前是那么自在,无忧无虑,尽管有身份上的差距,他还是与“我”相谈甚欢,教“我”捕鸟,总给“我”带来惊喜。那一声声“迅哥儿”,带着孩童的天真,带着他与“我”的情谊。可是多年不见,他却已大变模样,整日鞠躬叫老爷,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的。儿时的玩伴如今成了主仆,他不再与你谈天说地,不再与你自由玩耍,只因别人对他的冷淡,只因当时社会的冷漠与腐败。闰土因为巨大的压力,和封建社会思想的毒害,开始不相信“迅哥儿”,这曾经令二人都毫不在意的身份差距,现在却成了一道隔阂,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闰土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身份?可以从他的外貌变化上看出,他已受尽了欺压。原来他的脸虽然是紫色的,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是现在他的脸却变成了灰黄色,不仅如此,还充满了苦涩之情。众多的子女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贫苦,官绅、贼匪的迫害使闰土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当时时局动荡,战乱四起,封建思想的压榨让他变得麻木,除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已别无所求。

是啊,“我”心中美好的故乡、快乐的童年和那少年的闰土都变得,模糊、陌生了,兴许它们早就随着一排排白浪荡去遥远的地方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故乡读书笔记 篇6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

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

,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

天空”。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篇7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故乡读书笔记 篇8

《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读书笔记 篇9

《品味故乡》是一本描写故乡的散文集。深深地受到它的启发,让我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我的故乡。通过读这本书,我发现故乡不仅仅是我的家乡,更是我心灵的故乡。

故乡是一个充满着记忆的地方。从我小学时起,我就一直生活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这里的风景、人情都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回忆它,因为我认为那已经成了一种陈旧的过去。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发现了我多年来在故乡里放弃的东西,让我更加爱南宁,爱我的故乡。

故乡的风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中国是一个拥有着各种各样自然景观的国家。虽然我的故乡不能和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但是这里同样拥有非常美丽的风景。他们是如此地迷人,甚至在不经意间就能深深地吸引你。其中的莲花山,就像一个巨大的屏障,挡住了来自西北方向的暴风雨。在山顶上,你可以看到整座城市的景色。此外,那些引以为豪的广西美食,在我的故乡也是数不胜数。无论是糖葫芦,还是螺蛳粉,在这里通常都有自己特有的口味。这点让我更加感触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幸福。

然而,仅仅是自然风景和美食还是不够的。当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打开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对这个城市情感的描述。在这本书中,作者几乎没有什么字眼来形容这个城市的美丽,而是通过对生活和文化的解读,来构建了一个关于南宁的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比如说,南湖是这个城市的中心并指引着我们的眼光。它总是和故乡的一些特殊的习俗和文化相联系。像荔枝节和中秋节一样,南湖总是和故乡的传统文化相联系。相信当每个南宁人看到这里的夜景时,我们都会很自豪,因为我们的城市在异国他乡也能被有目共睹。

为何要在这里留下一些不好的东西?有那么多故事和地方,我不能全都说。但是,我相信对于南宁这个城市而言,它的发展不是没有伤痛。我记得,我看过有些拆迁户的博客,他们关于这座城市的批评是公开的。但是,希望他们看到这里的这个角落时能够看到那些美好的事物,像他们曾经看见的那样。尽管南宁不完

故乡读书笔记 篇10

《月是故乡明》是季羡林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近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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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日子一页一页地翻着,我们不知不觉即将结束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需要总结这个阶段的工作,工作总结是在做好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写出来的,更是人民群众在实际中干出来的。总结,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故乡读书笔记系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故乡读书笔记 篇1

几周前牟老师 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 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 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 ,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 。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 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 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 ,成功 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泥泞的道路上,印着一排排脚印,移动着,沾染着土地的气息。那是在暮色中前进的人们。应该是刚刚从自家农田归来的农民。也只有他们,不惧夜色,没有路灯也不在乎。因为太阳的余晖还在,不久后还会亮起星星,群星闪耀的热闹。

故乡的生活永远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实际我已远离故乡。现在,快要遗忘的故乡也因为这本《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曾经我不懂故乡,因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动着书页,故乡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闪现。书中的乡村就像我的故乡一样,也是那么美。书中有流萤飞舞,我的故乡纵然没有见过,但夏日的昆虫还不少吗?五颜六色的蜻蜓盘旋在头顶,它们灵活地飞来飞去,有时还摇动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衅。和它们玩是绝对不会闷的,就算目送着它们远去也总是充满希望。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小飞虫自由地穿梭在菜田里。它们虽然小,但飞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们的。

我还曾记得年幼时抓过的瓢虫。透过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点点地爬动着,然后又不动了。以为这小精灵就这样闷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来,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飞走了。轻盈的翅膀好像载着我的梦,飞向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文中也有一只瓢虫,它在车窗与作者相遇,短暂离别,却产生了无数支明丽、欢快的歌。当它破窗而出时,划出了作者远行时最美的风景。

原来童年的时光竟这样美好惬意,连一只昆虫都满载幸福和快乐。

我不再捉鸟、昆虫,和一切大自然的生灵。哪怕偶尔见到特别漂亮的,有触碰它们的意思,也因为这本书而打消了。我明白鸟儿只有驶入蓝天时最美,花朵只有自由绽放时最美,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在无言中美丽,装点着我们的生活,我又怎么忍心伤害它们呢?

倘若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乡也不会独自苟活。没有故乡,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上这本书,回到故乡,重建美好家园。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集锦


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对里面丰富的剧情赞不绝口。而自己动手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辨的能力和写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书笔记”,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故乡读书笔记(篇1)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2)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书笔记(篇5)

最近,不知道为何,我是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鲁迅的小说,关于鲁迅的散文,都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那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故乡读书笔记(篇6)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系列


最近读了一篇介绍“故乡读书笔记”的网络文章现在与大家分享,作品一书令无数读者感慨万千。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欢迎参阅本文!

故乡读书笔记(篇1)

篇一:故乡读后感

作者鲁迅:1881-1936年,原名周樟舒,后由豫山、豫亭改名为周树人,后改名为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这里有很多著名的文章:琐事,叫喊,疯子日记,阿q传记,模仿损失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二:故乡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是青壮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飞跃地球,我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我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书笔记(篇2)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要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故事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

但一方面,由于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同旧的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革命的结果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导致革命的不彻底。

这篇**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最后,夏瑜的墓被放在花圈里,暗示他的同志们将继续革命事业,这是革命力量的象征。试着理解文章中多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相似写作技巧。

故乡读后感(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三)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告诉他很多奇怪的事情:獾、刺猬、野猪、角鸡、松鸡让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书笔记(篇4)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二是说这句话只是对故事中人物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命运就像一条路。如果你不走,你就不会知道这一切的结束。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想谈谈这句话与鲁迅毕生信仰之间的联系。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也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要求。前辈自然会触摸、探索、行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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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家族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法秩序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2)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本色》

仅仅读了本书的第一章,我便默默地长舒一口气,原本兴致勃勃的情感被截了一大半,本想放弃但又转头细想:今天这是教材上点明要读完的书,我轻轻地抚摸皱起来的眉头,无意中看到一段文字:朱光潜不光是读有趣的书,还要硬啃那些初看很枯燥的书,估计就叫做啃着啃着自然就啃出滋味来了。

读完整篇文章,似乎对乡土社会有所了解了。本书开头就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点是感同身受的,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和泥土分不开。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便能提示我们乡土社会以农民为荣。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便受“私”的影响,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作者一步一步地推到“差序格局”,个体的行动在差序圈层中展开,呈现出自我主义的风貌,格局如同水面上放开的涟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

“家”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在这本书中,“家”通常指的是父亲一系,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小家族”。家庭与家族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的家庭关系中,重要关系是父子关系,是婆媳关系,然后才是夫妻关系。男女之间存在着鸿沟,中国人在情感上的矜持和保守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在《礼治秩序》中,最令我感触深的话语便是:“残酷与否和合礼与否无关”。”礼”背后靠的是传统,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中,人们逐渐对传统愈发敬畏,而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追究,又带有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便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仪式”了,所谓“礼”便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的、默认的。

作者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土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看是松弛的,是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力的。在乡土社会,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很强的“教化权利”,该种权利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在本书的最后两章,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其缓慢。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标志就是人们由欲望转向需要,现代社会由于变迁迅速,作为文化事实的欲望已经不足以解释人们和社会的行为,这时“需要”就产生了。

在读完这本书的一刹那,我忽然读懂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但这一次也是略懂一二,希望有时间再啃第二次,第三次。

在这一次阅读中,我将乡土社会看作为现代社会的“亲兄弟”,也亦是其一面镜子。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3)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4)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5)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最新《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6)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债权债务不清,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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