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实用9篇。
现在社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签订合同对于推动经济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起草合同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其次,要考虑到合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能够履行合同内容。此外,合同中的信息应该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最后,还要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避免出现法律上的漏洞。总之,对于“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甲方所承接项目的相关劳务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委托约定:
1、委托劳务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 委托劳务协议即终止;
2、委托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相关制度规定;
4、乙方在委托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5天、每日8小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2、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劳动日出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无故缺勤,情节严重者,按不胜任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或协议终止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劳务报酬:
1、甲方劳务报酬周期为每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劳务报酬。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2、乙方试用期为 ,试用期期间的月报酬为 元。
3、乙方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转正后月报酬为 元。
4、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实际劳务情况,通过协商,确定报酬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5、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6、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员工手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认定乙方已不能胜任相关劳务工作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2)
1、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
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
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
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自愿购买以上房产并向乙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全款当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款。
第三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延迟交付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第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房屋产权立契过户及产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该房屋买卖代理费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借款服务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资质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经纪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二Ο一一年一月
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
(2):
(3):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6、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式五份)提交甲方;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
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鉴定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五、 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按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平方米。
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含检测、勘察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前,结清剩余合同 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
2、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 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两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 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 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信息收集;
2、 项目核准调查;
3、 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 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 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 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 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 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 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 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 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
1、 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 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 万元(含税票)。
2、 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 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
(2) 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
3、 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间服务费中的 万元由甲方扣10%税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号;
(2) 余下的 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 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 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 或自本协议生效后 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 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 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DDFG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篇7)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X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
鉴于,甲方与XX公司因XXX事项现已出现法律纠纷,对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与XX公司之间因XXX事项引起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包括与此有关的证据事实、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乙方接受此项委托。
二、乙方服务方式
1、就纠纷事项与甲方通过面谈、通讯等方式进行充分沟通、讨论;
2、就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阅、分析;
3、提交一份法律分析报告。
三、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1、甲方就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办理甲方事项的差旅费及其它实际支出,由甲方预付或及时实报实销。
四、乙方义务
1、指定专门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委托事项。
2、忠诚于甲方利益,尽一切可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其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乙方提交法律分析报告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北京XXXXXX乙方:北京市XXXX
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合同(篇8)
一、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单独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4.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5.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6.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篇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所有房屋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并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全权委托管理,有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
一、委托管理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天珑广场三幢 室商住两用(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该房屋结构为 层高层,所在的楼栋总层数为 23层;现状为毛坯/非毛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甲方若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须提供甲方拥有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相关证明,并出具《声明书》;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勾选):已/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的交割依据。
3.甲方须确保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房屋相关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出租房屋等。如因房屋产权等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依约履行,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约定内容: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并授权乙方对外转租或分租,用途为:办公或居住,供乙方民宿或共享会议室、办公室等商业功能使用。乙方通过为甲方提供装修服务、对外租赁服务、管家服务确保甲方取得租金收益。租赁期限为20_年4月日,即从本合同签订日起第四日起20_年 月 日至20_年4月 日。
2.装修期。房屋委托期间内,由于乙方需按照自身品牌要求对甲方的房产进行再次装修,给予二个月免租期,甲方同意装修期不取得收益。
3.该房屋原始户型为 1室,乙方可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优化(如拆除、新砌等),乙方持有优化成2室1厅1卫等其它使用户型的权限。
4.装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房屋现有结构基础上进行装修,允许乙方改变墙体颜色、房间数量、隔墙、更换智能门锁(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以达到最大的使用率,甲方须予以配合,装修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现场情况,可更换智能门锁的,由乙方免费更换。本合同20_年期满正常履行完毕后,更换的智能门锁还房时不再拆除,无偿赠送甲方。
5.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期自行缴付于物业公司。
6.乙方按照以下勾选的方式将上述甲方租金收益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20_年开始运营前六个月按月支付,从第七个月开始提前五天按季度租金支付给甲方。
7.双方约定,乙方应确保甲方按如下标准享有租金收益:
第一阶段
免租期20_年4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
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5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物业费由乙方单独支付甲方,由甲方交给物业,以此类推。
第二阶段
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7.10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第三阶段
20_年6月10日至20_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四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9.32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果乙方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同甲方沟通达成共识可续签合同,在十年租赁期间,乙方发生盈亏风险与甲方无关,如产生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如果期满不再续签,乙方交清在使用期内所有水电费用,方可交付给甲方。
9.本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款项 元。余下每期租金乙方将在每期当月的(勾选)15日/30日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人: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若银行账户变更,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应在乙方付款日前10日提供其本人指印的巜收款账户变更确认函》送达乙方,如因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如因产权、出租权纠纷等甲方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或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向抵押权人或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的存在。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乙方可视为甲方无违约责任。
1.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三号楼内统一改装天然气、电路、水路等所发生的改装费用或添置硬件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而影响乙方的运营管理。
1.4在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处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2.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自主权,负责该房屋的管理,并处理与该房屋出租、短租、办公、会议室全部事宜,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因租赁使用产生的水、电费用。
2.3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对该房屋进行全面装修改善(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等,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5在合同期间,如甲方拒绝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和修复责任,而造成该收益损失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应收的资产收益中扣除并按违约责任追偿。
四、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向乙方交付起始日前结清房屋相关费用,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产生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并代为缴纳。
2.甲方应于20_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延期交付房屋的,相应期限顺延。
五、房屋维修的约定
1.在合同期内,如若房屋或物件发生故障,秉承“谁产权谁负责”原则,针对非人为原因而产生的维修项目做以下说明,对于开发商改造的烟道和水管非乙方人为造成,对于此类造成维修甲方同开发商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如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人为产生的维修项目由乙方负责维修、改造。
六、房屋返还:
20_年合同期满,乙方添置的家电类自行撤走,家具类及所有装修无偿赠送甲方。未满5年内,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履约,乙方可有权处理家电类和家具等装修物品,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装修费用。
七、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政府征收征用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装修/适配/运营损益等产生的费用和承租人搬迁等产生的费用。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因甲方、甲方亲友、邻里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行为,妨碍或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
3.2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不合格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或办公。
4.甲方明知乙方存在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须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当期月收益2倍的营业损失+乙方投入的装修/适配/前期市场开发/推广等产生的费用及诉讼费/律师费(装修/适配等费用计算时可按本合同已履行的实际租期进行折旧)。
九、补充条款:
1.1因乙方正在筹备期间,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待公司成立以新公司名称做为乙方签约方补盖公章。
1.2本协议由乙方经办人代办签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批租金款项由具体经办人安排负责,后期费用由新成立公司财务统一转账。
1.3甲方均不得以“新公司名称未确定为由或者以签约时乙方公司尚未成立为由解除协议,如发生甲方承担乙方装修所有支出费用。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代理人代理签署的,须提供甲方签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代理书》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如协商不成立,一方可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寄送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4.本合同经甲方签名并按手印及乙方经办人签名并按手印方可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或按手印):
经办人(签字):
甲方:
(签名、按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名、按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