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推荐4篇。
随着法律的广泛宣传,编写一份出色的合同变得非常重要。优秀的合同范本将包含以下哪些内容呢?经过多次筛选,编辑特为您找到了最新、最全的“签劳动合同”网页,希望以下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签劳动合同 篇1
一、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案例:
小王通过A公司招聘程序录取后,被告知第二天到公司上班,但是上班三个月了,公司仍未跟其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小王问起签劳动合同事宜,人事部门对其敷衍答复,说领导出差、公章不在等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对此心存疑惑。
分析:
该公司行为违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A公司应当在小王上班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超过3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法律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案例:
小李入职B公司后,人事部门很快拿来了劳动合同让小李签字,但是小李发现该劳动合同条款比较简单,只有甲乙双方、工作期限和工资,其他五险一金等没有写;而且面试时“工资面议”谈好的月薪6000元,变成了月薪4000元,人事才说另外2000元作为年终奖的数额要达到标准在年终奖励时一起发放,小李深感“被骗”了。
分析: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第(一)至(九)款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劳动者不清楚具体内容,可以在各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本地官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模板进行参考。
3、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不属于必备条款,但是可以双方协商后进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是在面试中口头商议的工资和福利内容,应写在劳动合同里,通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货不对板”时劳动者无法举证。
三、可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转正后再签吗?
案例:小张是2021年毕业生,毕业后去了C公司,老板告诉其试用期6个月,先不签劳动合同,等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再签劳动合同。小张想问这样是否合法?
分析:
1、该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小张在毕业后公司入职工作之日起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在入职当天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衍生问题:若C公司先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6个月试用期没有正式工作期限,等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以吗?分析: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C公司应该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不能仅约定试用期,而应约定全部劳动合同期限。若只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6个月为正式期限,应享受正式工待遇。
四、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劳动者一份原件吗?
案例:
小赵是去年3月份入职了D公司,入职第20天跟公司签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把两份都收走了,说拿去盖章,到第二年2月份都没有还回一份给小赵,他去问人事要劳动合同原件,人事回答说要写申请才能拿回一份合同,小赵想问这样合法吗?
分析:
该公司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有许多单位是要求劳动者先签字,然后再统一交给公司盖章,这期中有一定的合理时间间隔。但是在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完成后,应当及时主动交给劳动者一份。不应设置程序要劳动者“写申请”才能取得自己法定应得的一份。
五、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
1、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2、未载明必备条款或未交付给给劳动者文本: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交付都应重视。
签劳动合同 篇2
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时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必须要签订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确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超过2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超过2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用工2年不签合同,应当支付24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你所在单位三个月后才与你签订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时止,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现在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扣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
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签劳动合同 篇3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四、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弱势者,所以法律给予了广大劳动者更多的保护。如果有企业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是规定了企业要承担比较严格的责任。与此同时,也希望我们劳动者朋友们能够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劳动合同 篇4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