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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7.03

最新标准劳动合同11篇。

随着个人法律观念的提升,我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合同越来越重视。我们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您是否对于合同的制定有所疑惑呢?编辑浏览了很多文章,最终选择了“标准劳动合同”作为最优秀的一篇,希望在您阅读后可以有所收获!

标准劳动合同(篇1)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基本要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对于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向了城市,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的低下、经验不足以及法律意识的缺乏,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境遇并不容易。在一个缺少规范劳动关系的环境下,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也时常受到侵害。因此,制定“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成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最基本的要求。

一、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定的背景

农民工的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由于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的不足,加之长期以来的社会和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许多企业为了牟利,常以各种方式压制农民工的权益,让他们在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拖欠工资、无保险、严重超时工作、无休息等合法权益。因此,制定一份可行且全面的“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则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合同的基本约定:标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工作内容、劳动期限、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基本内容。

2、劳动报酬的约定:规定企业为农民工提供的基本工资水平和补贴、计时计件的劳动报酬、工作调配、工作加班和工伤赔偿等相关条款。

3、工作内容的约定:明确合同双方工作内容的具体要求和要求的工作标准,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标准,不可将企业内部管理、业务发展目标等因素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和任工等要素。

4、劳动条件的约定:规定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包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等,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条件。

5、工作保护的约定:明确工作环境、劳动密集度、危险因素等要素,保障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6、劳动手续的约定:劳动合同签订后,能够符合国家、地区、企业有关职工保护、工资计税等方面的各项合法规定。

三、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意义

制定“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可以规范企业的劳动关系,建立良好的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利益平衡。它不仅可以保护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形象。此外,在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后,也可以使农民工享受更好的待遇,增强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信心和自豪感,更好地融合到城市的建设之中。

总之,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推动它的发展,建立就业环境的规范,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和对劳动者的尊重,从而让更多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建设之中,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更加和谐。

标准劳动合同(篇2)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实践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成为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一直受到侵害,很多农民工存在无合同雇佣、工资拖欠等问题。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3年中国出台了《农民工(特殊工种)工资支付监督暂行规定》,并于2015年颁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工的劳动条件,但由于条例执行力度不够,农民工的权益仍受到侵害。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推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的出台,旨在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保护农民工权益、提高劳动效率等多种途径,为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提供更科学、合法、健康的保障。本文将从政策制度背景、制度实施情况、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等几个方面,探讨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实践。

一、政策制度背景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重要修订,也是改善现有劳动制度的必要举措。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民工就业数量逐年增加,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长期以来一直令人担忧。农民工为了赚取更高的收入,不得不到城市打工,但由于劳资纠纷等问题,很多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改善农民工的劳动状况,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国家相关部门开始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

二、制度实施情况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使他们真正获得了工作保障,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待遇。截至目前,已有近10个省份出台了针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有关政策正在全国推广。

1、合同签订义务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人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重要内容和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等,确保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公平合理地实施合同约定。

2、合同工资支付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如有派遣人员承包工程的,应该事先将工资支付情况告知农民工应该到场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港边开展支付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政府将给予处罚和补偿。

3、工资培训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同时也促进了他们自身的职业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虽然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越来越好,但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实际执法难度大

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这导致了该制度的实际执法难度比较大。

建议:政府应加强监督执法,对于不严格执行合同制度的单位,必须依法予以处罚。

2、国家与用人单位合作缺乏

在劳动合同机制中,国家应该向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发挥出更大的政策威力和助力。

建议:政府应制定各种措施,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合作,并针对用人单位对技术升级和信息化的需求,提供各种培训和技术创新方案。

3、工资支付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一些用工单位中,残留着工资拖欠等问题。

建议: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三、结论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制度的出台,意义深远,是我国劳动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为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充分、完善的保障措施。如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如何更好地完善制度,推行劳动合同机制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难题。但对此不应灰心失望,我们应继续为完善制度而努力,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加完善、稳定的工作环境,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切实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继续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路上再立新功。

标准劳动合同(篇3)

甲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月日

乙方:员工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乙方(签名)月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円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按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有责任协调乙方与家长的关系。

3、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乙方必要的关心、帮助。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保证幼儿在园的安全,如因失职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出现险情时,老师必须首当其冲保护幼儿的安全。

4、保护幼儿园的一切公共财产及保管本班的所有物品,如因工作不负责任,保管不当而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合同签定当月内,乙方应交纳保证金元。

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按劳分配原则,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

1、工资标准:参照〈〈好朋友幼儿园20__秋期工资(试行〉标准》执行。

2、奖惩制度按幼儿园的奖惩制度执行。

(二)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将工资发放给乙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养老保险:甲方按当年实际交付养老保险的金额支付给乙方个体基本养老保险。[教师一个月累计请假一周以上(含虽期天〉,当月月不享受该条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服从分配和调动。

3、工作失职,发生严重事故,〔天然气失火、触电、小孩走失、烫伤等安全事故〉。

4、犯自由主义、闹无原则纠纷、借故骂人、打人、搬弄是非、不团结同事、影响极坏的。

5、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幼儿园秩序的。

6、因行为不当,幼儿园无法再对其信任的。

7、经常违反幼儿园制度规定屡教不改的。

8、散布谣言,损害幼儿园声誉的。

9、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其他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的。

10、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的。

11、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12、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3、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还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乙方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不同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违纪辞退或开除处分,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园方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辞职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婚、丧、产假的规定:

1、本园教师在园工龄2年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3天〈仅限双方父母〉;

2、在园工龄3年以上者,可享受90天产假(从生产之日起计算〕,产假期间,幼儿园按园内执行标准每月发给该教师养老保险费,并连续计算工龄,此养老保险费在教师销假回园工作半年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生第二胎者产假不享受养老保险〉,产假超过90天,甲方不再支付养老保险费。

3、本园教师在园工龄未满2年者,婚、丧假按事标计算,在本园工龄未满3年者,产假按事假计算。

十一、本合同订明的补充条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

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1、乙方自动离职,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2、甲方无故辞退乙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3、乙方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乙方应另赔偿甲方已支付培训费的80%。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甲方不退还其1500元保证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用于另行聘请教师所造成的损失等)。^

十三、本合同分一年一签和三年一签两种,详情参照《20__年好朋友幼儿园工资标准》十四、合同终止:

因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好朋友幼儿园乙方:

法定代表:盖章:

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篇4)

公司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是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且是用人单位必须进行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2、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标准劳动合同(篇5)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 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 46-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劳动合同(篇6)

在中国,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形成两种赔偿金制度: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形成请求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通过劳动监察形成责令赔偿金。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案例: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体企业。10多年来,李先生服从单位安排,在数个部门从事清洁、保安、销售等工作。2008年6月初,单位发了一个通知给李先生,里面写到,单位和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即将在2008年6月30日到期,因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满10年,单位愿意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由于单位存在债务问题,可能面临倒闭,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单位的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先生收到这份通知后,马上找单位人事部门,表示不能认同单位的处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人事并没有答应。2008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单位一份申请,再次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李先生并没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08年6月30日收到了单位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内到单位办好离职退工手续。

于是,李先生拿着终止通知书,来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双方观点:

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李先生出具了寄给单位的申请书以及快递单,表明他已经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单位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继续为单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单位直接赔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而单位答辩称,单位已经通知过李先生和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先生自己放弃签订的机会。所以单位在原劳动合同期满时,通知李先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

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经满10年,符合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李先生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李先生签订。而单位要求李先生与其他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现在单位拒绝和李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

最后,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实案实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显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订立条件,单位就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就无法律依据了;如果单位仍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终止。

对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直接支付赔偿金。现在李先生主张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又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两个条款,明确了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中,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总合计算,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2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就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乙方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标准劳动合同(篇7)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和促进我国农民工流动的合理化、规范化、有序化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现代化已提高了我国工作岗位的需求,这也导致了农民工流动的加速,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推进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实施至关重要。

一、 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和劳动地位较低,经常受到各种群体压迫,未能得到应有的保障。长期以来,农民工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工资低、欠薪、无保险、劳动条件差、缺乏工作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1、推动现代化劳动关系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已步入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促进全社会的劳动关系现代化已成为重点,而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现代化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运用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劳动法规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2、维护农民工权利

农民工流动性大,相对于城市工人,他们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和保险问题较容易产生争议,但是,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就可以规范雇佣关系,维护劳动权利;一方面可以促进机构和企业在招聘农民工方面进行公平竞争,通过合同细节纠纷化解,为双方留下有效的证据。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企业任意无约的口头雇佣,规范从业载体。

3、促进农民工流动

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可以使流动农民工的工薪保障得到保证,安心雇佣,促进农民工流动的有序化和规范化。进而,建立相应的证明体系,为农民工在工作中及时维权,解决一些搬迁带来的就业困难。

三、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措施

1、加强宣传

宣传是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基础,应该集中政务、社团和媒体的急切之力,倡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从而加强宣传效果。同时,也需要通过社区、市场等场合对农民工就业和资金挥霍情况进行引导和温柔提示。

2、制定有效的合同

针对农民工人口的实践问题,制定具体、精准和有操作性的合同。在合同的条款中,要对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具体规定,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加班酬劳、双方责任和违约处理等。此外,还必须建立详细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合同的签约、提醒、执行和完结。

3、建立责任制

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需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对失误账面人员和违约雇主进行严厉惩罚。设置相关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就业情况和资金运作的风险,如果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总之,实施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促进现代化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农民工流动的有序化和规范化,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多的积极贡献。

标准劳动合同(篇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转移人口逐渐增多。然而,由于制度、政策、文化等多种原因,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权益保障仍然面临不少的难题,其中农民工的劳动权益问题是影响其生存状况和劳动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国在逐步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之外,出台《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以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劳动问题。

一、《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意义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涉及农民工福利保障问题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劳动提供了一种更加完整和规范的保障方式。这个合同不仅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劳动生产提供了稳定的保障,同时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行为和劳动关系,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1. 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其中劳动权益问题影响其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劳动更加繁重、报酬更低、职业危害更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的劳动积极性和生活品质。《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出台,可以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增强其劳动积极性,提高用人单位的管理水平,改善劳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

2. 规范用人单位的经营行为

在劳动市场中出现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其甚至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出现欠薪、拖欠保险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出台能够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间的良好关系,同时也维护了现有的劳动制度和劳动秩序。

3. 促进社会和谐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不少农民工进入城市后遭遇了着投资起的社会问题,例如社会走私和人口拐卖等问题。《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出台,可以防止用人单位将农民工当做廉价的劳动力来使用,缩小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差距,增强社会公平性,为维护社会和谐推出了一个重要措施。

三、《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习惯上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信息

包括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信息。

2. 劳动内容

这里包括的是双方达成的劳动目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作量、工作任务、以及各自依法承担的责任等。

3. 薪酬标准

这里包括工资、加班工资、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方面内容。

4. 社保福利

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

5. 合同期限

这里指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和续签等须约定的关键信息。

6. 违约与解除

包括如何处理双方违约行为以及合同的解除等相关事宜。

7. 其他事项

这里包括合同的签订、生效时间、合同文件、合同解释权、应承担的法律风险等方面问题。

四、《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加强合同约束力

用人单位下发《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时,应当让劳动人员知晓其相关意义和约束力。同时,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 加强合同监管

有关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下发的《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进行监管,对于存在问题的公司给予惩处,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并及时接受群众监督。

3. 加强农民工的知情权

农民工根据《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可以从中了解到其在城市劳动过程中应享有的权益和合法权利,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为自己的劳动保障争取更加好的发展机会。

总之,推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的雇佣行为,维护了劳动人民的利益,促进了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实现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当我们普及和执行《农民工标准劳动合同》的时候,还需多加关注、重视和理解,让其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和作用。

标准劳动合同(篇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以满足企业的需求。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形式,对于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和界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期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和作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共同签订的约定书,旨在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以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优秀的人才和合法的利益保障。劳动合同是规范化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文书。

二、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特点

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与普通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不同之处:

1、时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工资: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资比正式职工略高,但一般不包括社保、年终奖等其他福利。

3、工作内容: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一般比正式职工简单,主要是一些基础的生产、操作性的工作。

4、工作时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与正式职工一般相同,一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5、工作地点: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通常是企业的基层生产岗位,一般只是为基础生产需求提供劳动力,不涉及独立创新或独立经营之类的行为。

三、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

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等。

2、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期限和终止时间。一般来说,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比较短,在三个月以内。

3、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方式等。

4、工资待遇和支付方式,包括工资的基数、发放方式、应纳税项等。

5、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保障方面的体现,包括职业伤害保险、人身保险等。

6、纠纷解决方式和法律责任。一旦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以及承担相关的责任。

7、其他条款,包括临时工的义务、保密承诺、整体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有了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更好地管理临时工的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在签订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认真阅读每一条款愉快地合作。

标准劳动合同(篇10)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 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 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 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 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 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 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 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 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 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标准劳动合同(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争取劳动补偿上面有疑问的时候,这时可以来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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