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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6.23

最新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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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2】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区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区委第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结合实际,不断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强化措施,有序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坚持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六个一”的学习模式为抓手,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进行了政治理论、政策文件、党的历史、党内法规法纪、规定书目等内容的学习,并建立了一个话语征集荟萃,安排专人定期编发党员干部活动信息专栏,已编发荟萃专刊4期,以语录、漫画形式生动有趣地展现了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进一步突出重点,组织认真学习了红安县、远安县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情况的通报材料、影像资料等内容。

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梳理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

局党组班子坚持开门搞活动,以“五进五访”活动为契机,重点走访了胜利四路社区等9个联系点,走访对象98人次,收集征求意见表98份。采取设立固定信箱、为籍监狱回复“一封家书”等形式,积极征集“微心愿”、收集真建议。利用区司法行政网、“伍家-司法”政务微博等多种载体,广泛听取社会各层面的不同声音。活动中,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91条。局党组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以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和态度,细致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汇总分析,对号入座,局党组班子认领“四风”问题25条,个人查找“四风”问题共60条,形成了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基础材料。

三、认真交心谈心,真诚沟通交流。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的问题等内容,局党组开展了两轮谈心,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在职科级干部共17人逐一谈心,另外两名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共进行了10次互相谈心。在交心谈心过程中,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实现了共同提高,做到了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批评意见谈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之前。

四、全面深刻剖析,细致对照检查。

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标准,局党组书记主持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讨论、审议、修改工作。每名班子成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成长实际,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方向和措施,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区委第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历经8次修改,得到了不断完善提高。全局其他17名党员也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形成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受精神洗礼。

经过充分准备,207月30日下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紧扣主题、把握重点,做到了对照检查、思想认识有高度,剖析原因、触及灵魂有深度,相互批评、较真碰硬有辣度,方向明确、整改措施有力度。班子成员之间吐露了心声、碰撞了思想、查摆了问题、交流了观点,相互启发、相互促进,体现了敢于揭短亮丑、诚恳帮助同志、维护班子团结的觉悟,态度严肃认真,气氛真诚融洽,让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都经受了一次精神洗礼,体现了整风精神,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锻炼全体党员。

年8月12日,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局20名党员全部参会。会上,局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就会前准备、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听取了党员意见建议。随后,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全局20名党员逐一进行了自我批评,接受了其他党员的真诚批评。最后,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围绕是否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慵懒散慢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每名党员认真进行了民主评议。经过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全局19名正式党员均被评定为“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使全体党员都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为树立宗旨意识、深化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本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放松任何一项标准,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为要求,认真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梯次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都能得到切实有效解决,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整改效果真正惠及群众。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3】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围绕中心,紧扣主题,着力在夯实基础、精细管理、增加亮点、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和司法行政队伍三大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新贡献。现将我局“三大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来,我局按照《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九个乡镇的司法所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县9个司法所已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9个乡镇司法所均设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摆放有序、统一规范。“九项制度”都予以落实和上墙公示,“九项登记册”齐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为了提高司法所人员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司法所与局机关同步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扛红旗、争第一”活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司法所同志培训、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了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县大孟村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我县其他八个乡镇司法所也正在积极申报省规范化司法所。

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推进村居和行业调整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一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和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的“四定四包”工作措施。由于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来我县社会大局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二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全县309个村庄,覆盖率100%。村级人民调解员达到1280人,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11月30日,我县九个乡镇司法所共调解案件3614件,疑难复杂案件38件,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811件,邻里纠纷1748件,征地拆迁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6件。我县无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等事件。9个乡镇司法所的调解案卷内容规范、真实、合法并按统一卷宗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庭”与信访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制度并“主动排调”,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化解疑难纠纷4起,司法局律师和县公证处人员深入到深山候家庄乡,对多次到京上访的老信访户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现场公证,解决了这一上访多年的信访难题。

由于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较好,陈素敏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并被日报、报报道,全省仅有123名同志获此殊荣。陈素敏、王少功、冯志、李志敏和张志军五位同志被授予市首届人民调解能手。张向军同志被市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我县在九个乡镇评选出了县模范人民调解员35人。

三、继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截止月31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5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6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96人,其中男性87人,女性9人,其中缓刑74人,假释2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上述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

为了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跟踪定位管理。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更好的`动态跟踪管理,继11月底我局与联通公司合作正式开通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后,今年5月份,我局又与中国电信分公司合作开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两大运营商各自的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每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抽查分离、实时定位等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跟踪,防止出现人机分离现象,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二)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我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是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已经建立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每月要求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心理辅导、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三合一。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加强审前社会调查规范化建设。

年7月,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县政法委下发了《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对我县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的任务及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局积极改进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我局分别制作了被告人调查笔录、家庭关系调查笔录、社区居(村)民调查笔录、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调查笔录和被害人调查笔录,由二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全面细致的了解被告人的居住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情况,通过细致的实地调查走访,形成综合性调查意见反馈给人民法院或监狱。由于我局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出具《审前调查建议书》,法院采纳率达到98%以上。

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稳定工作,我们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采取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调查摸底与帮扶济困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20,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2014年截止11月31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2人,一般帮教人员81人,重点帮教对象1人,公安机关对于重点帮教对象落实了管控措施。对于130名刑释解教人员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了责任措施,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犯罪。每个季度运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将刑释解教人员接收情况及时予以上报,同时按时完成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经济、民生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法律援助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服务和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将公证、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一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在我县九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二开展重点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到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轮流值班,为来电来访的群众提供专业服务,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法律扶贫工程”,扩大和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同比增长10%,爱援群众112人,接待来电来访256人次,同比增长13%。

六、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1、根据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利用5月中旬至6月一个月时间,在县组织展开“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了“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入户,以案说法”活动,成立法律宣传小分队,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以案说法,入户送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法律大宣传,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学法用法。3、各乡镇司法所利用民间传统的集日、庙会,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7余场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6千余份。3、深入学校加强老师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可和理解,在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课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广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主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工作者进县直单位进行演讲授课的方式在全县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按照县委政府部署,今年以来,司法局在全局上下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我们认真贯彻了《关于集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基本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政务公开。为了进一步查摆问题搞好政务公开,我局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司法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司法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司法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投诉程序,以及其它与司法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等。利用公开栏、政务信息网以及其他形式等进行公开,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年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执业等情况,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方式等情况,也及时在司法局政务公告栏、各科室相关栏目集中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列入机关全年工作目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制定政务公开操作规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各单位、科室要主动、及时地报送相关的政务公开材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办公室设立标示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尽职尽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二)整顿警容警貌。紧密结合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警容风纪整顿大集训”活动。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委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首任,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重点围绕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奥运安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和“两劳”帮教的工作力度,突出“四抓”,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效开展的核心。为此,我局按照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把强化组织领导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做到了“三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部署到位。召开专题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同时,局与各科室、基层司法所层,基层司法所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与调解员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切实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细化到岗位,具体考核到个人。三是督查到位。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为高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了领导包联责任制、定期督导制和周汇报、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评比总结等多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督导,听取汇报,解决问题,促进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基层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建设法治基层”为目标,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方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巩固完善原有普法夜校、普法板报外,还在张北电视二台开设普法专题、《新张北》报刊开辟普法专栏、部分村庄建立普法一条街,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春节期间,利用人们返乡探亲机会,主动出击,深入车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深受广大旅客朋友的好评;三月份,XX县劳动部门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县劳动用工制度的规范;五月份,协同县建设局和土地局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法》的宣传周活动,推动了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七月份,结合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适时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十二月四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日活动,重新激发了全县普法的新高潮。三是突出抓好各类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组这个载体,成功举办县委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这一资源优势,积极在全县中小学内开展“法在身边”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年终法律知识考试这一长期制度,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检测了全县1600多名干部学法用法成果。四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今年我们确定了更大比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引导他们依法管理各项事务。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全县各创建村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订或重新修改《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实现了依法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坚实的基层基础是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石。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中央预算资金支持司法所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全面加强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04年以来,先后共争取中央预算90万元,先后为1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78间,并积极自筹资金为其余的5个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30间,所建司法所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100%的目标,省厅、市局多次在我县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同时,还根据实际需要,基层司法所配备公务用车4辆、摩托车10辆、安装电话13部、配置电脑18台、打印机及传真设备18台,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办公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加强的同时,也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完善,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46个,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和新建人民调解组织2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000余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调解领域不断扩展,“防线”作用更加突出。尤其是在今年的奥运安保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全力开展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先后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2起,调处成功52起,及时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重大经济活动纠纷的调处,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5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2件,国内经济公证27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1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仍存在着一些掣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五五”普法工程浩大,涉及部门众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法律八进”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全面;二是由于基层调解人员的待遇没有落实到位,导致部分人民调解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同程度地下降;三是尽管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了相当的帮教措施,导致安置工作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结合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综治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努力为构建和谐张北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5】

XX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

党的xx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XX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通知》(景纪通[]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1、民调维稳工作。民调维稳工作继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和依法调处、德法并举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年以来,为借鉴推广好“金平经验”,我们经调查研究后,在全县行政村内已健全有调委会的基础上,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在现有的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明确指定了调解员,10个乡(镇)调委会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统一发放了聘书,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152个,共有调解人员2683人。二是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新时期民调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统一制作了3000本《自治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记录册》下发到各自然村(组),并划拨经费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小组的所有调解员就如何使用《调解协议记录册》进行了全面轮训,较好的解决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同时,我们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xx年]17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8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努力营造了民调维稳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纪念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普司发[]52号)文件要求,于XX年6月17日,我们在县城大农贸市场设立一个宣传点的基础上,全县10乡(镇)均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开展以案释法调解纠纷12件,现场解答咨询31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60份,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社会影响面,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亦努力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氛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7件,上升21%,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达94%。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3件。创“四无”(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单位64个,其中乡镇6个、企事业单位31个、行政村27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2、基层“两所”建设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极大改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巩固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今年我们在去年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凤山、正兴3所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建设“攻坚年”活动,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除益智所因搬迁未建外,威远、正兴、凤山、民乐、勐班、半坡7所已迁入新居办公,碧安、永平2所也已基本完工,局机关已于4月29日迁入新办公楼办公。同时,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还按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了10台微机配发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还为永平所、凤山所各配备了一辆微型车。

二是在去年6月首次全面实现乡(镇)司法所人财物的上划收编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我们在继续执行顶班工作的同时,经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全市公开招考了2名干警,从而较好的缓解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又上报申请将再招考2名)。

三是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所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普司发[]13号)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89号)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基础上,还积极筹措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统一订购了司法行政徽章。当前,全县10个所在思想上、组织上、基础设施上得到了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有序、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代理诉讼事务1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1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和县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

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xx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

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代理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代理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和《云南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7)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代写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XX年是实施“”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

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XX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

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XX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XX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

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

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一)工作思路:

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巩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和扫尾工作,确保以优越的成绩迎接好省、市的检查验收。

4、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司发[]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对局班子以及整个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6】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很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和谐、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执行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综治责任目标,把综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治责任书。增强本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

(一)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挥调解职能,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组建了8个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

二是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完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

(二)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大力气抓好人员补充、办公条件改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等问题。今年,我局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街办、乡支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满足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

二是开展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对司法所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明确司法助理员工作职责范围,并对司法助理员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司法助理员每月底把工作日志交乡镇街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审核,力争全区司法所的管理达到规范化。

(三)着力落实安帮措施。

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健全完善对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考核。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专项活动,培育帮教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倒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培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四)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区矫正办职能作用,加大与监所、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组建好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和统一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度、管理、上报和使用,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运行。

截止XX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2人,解矫360人,在矫122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台帐和档案,并对其进行了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也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统一部署。我区召开XX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是强化督导。我区接受了全市普法中期检查。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XX大学XX老师开展了《法治政府实现途径》法制讲座,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二是在各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三是在各社区(村)着重宣传婚姻家庭和征地拆迁法律知识。

四是以新市民法制学校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今年来全区共在各社区(村)开展法律和政策现场培训咨询服务86场次35000人次,共发放法律政策宣传资料56000多万份。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在全区各街办、乡建立了10个法治文化长廊,长达余米。

二是全区挂牌成立7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开通“法治”在线微博。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全区组建了一支13000人的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区”。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一)继续推进律师工作。

一是选派优秀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建议。年初选派10名律师参与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3名律师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并为区11位县级领导选配了法律助理。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7】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五继续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抓好公证处工作。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8】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续与扩展,也是从严治警的重大举措。在市、县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层层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活动方案,并组织全系统人员召开动员会。要求全系统干部对这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并决定,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深入彻底的进行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我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途径,扎实推进此次活动。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深入基层进行综合指导。在确保局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质量的同时,我们集中人力、合理分工,成立了全系统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组织,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具体分工负责,下分设综合指导组、材料综合组、检查督办组和纪检监察组,每个组均进行了详尽的分工,各司其责,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并把任务分解到人头。尤其是加强了综合指导工作,综合指导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实行了专人负责,使此项活动一开始就有章可循、有脉可承,达到了条理清晰、有条不紊的效果,有效地防止了方向不明、目的不清,使基层单位清楚知道怎样做、该做什么,基本上达到意义明确、时间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方法明确、最终效果明确等“五明确”。

二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通过自我查摆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我局共找出以下问题:1、个别律师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注重当地形象,忽视异地执业形象等问题。2、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办案不尽责,思想意识不端正,追求经济效益高收费现象仍然存在,诚信服务意识不强,不尽职服务的现象仍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3、工作期间擅离岗位,从事其它活动的问题。4、工作标准低,争先创优意识差、缺乏创新意识。5、有的干警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做到令行禁止。6、有的干警没有集体荣誉感,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7、有些同志不注重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参加社会活动过多。8、工作落实上,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手段。9、有的同志缺乏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

三是采取综合监督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监督,加大了监督整改力度。我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督查。在活动期间,我们集中召开会议四次,在总动员总启动的基础上,做到一段一指导、一段一动员、一段一检查、一段一总结,做到步步不漏、环环相扣、节段相接,而且组织明察暗访数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的进行公开处理。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做到高起点找问题、高标准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在方法上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以各种法律法规和廉政勤政教材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干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在培训与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9】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0】

按照地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启动专项整改活动,工作中,坚持整改与建制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紧紧围绕政法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深刻查摆,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阶段我县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下降,同比下降20%,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目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地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县于7月2日召开延石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整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延石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与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专项整改活动责任书》。与此同时,政法各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活动方案,完善了自上而下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法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党委(组)会、干警动员大会、基层科所室庭会等三个层次的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整改方向,使全体政法干警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政法各部门还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通过宣传板报、专题工作简报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发了《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工作意见》。政法委员会成员分别确定了一个基层政法单位作为联系点,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也相应确定了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对这些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为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对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的重点岗位和问题、分工职责、阶段工作内容、活动计划项目作了周密的安排,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集中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政法各部门在动员部署之后,马上进入查找问题阶段。一是进一步梳理先进性教育中征求到的意见。二是以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为基础依据,筛选其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案例。如:县公安局开展了上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群众长期上访的.案件逐一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如:县公安局确定了交警、治安、刑侦部门为重点整改岗位;检察院确定了批捕、起诉为重点岗位;司法局确定公证、律师为重点岗位。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确定了本部门的重点问题整改问题。如:法院确定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在查找问题的方式上,一是横向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了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政法各部门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征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促进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合理化建议。我县政法各部门共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二是纵向上深入查找问题。政法各部对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查找本部门各基层办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对照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行使职权的规范性查找问题。政法干警则主要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管理手段、纪律作风、宗旨意识、进取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切合本部门实际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整改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政法各部门十分重视这次专项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措施上始终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队伍建设,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为切入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整改活动使群众涉法上访下降,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制订整改措施。

1、抓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县政法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入手,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把深入开展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技能训练方案。如县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下发了《大练兵学习资料》。三是注重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各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抓建章立制,促进执法公正规范。一是从严从细制定执法规范。如:公安局开展了“执法质量评议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执法质量考核量化积分标准》、《实行工作责任倒查的实施方案》等;县检察院先后规范和完善了《举报工作程序》、《赔偿案件办理程序》、《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程序》、《反贪污贿赂局自侦案件办理程序》、《渎职侵权检察科办案程序》、《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程序》、《侦查监督科办案程序》、《公诉科审查起诉案件办案程序》、《监所工作内容及措施》等。二是全面实行办事办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政法各部门设立公示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开门信访工作。

3、强化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改扎实开展。各部门都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监督员,把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活动,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政法各部门还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县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后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1】

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我局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力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狠抓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我局主要采取“送法进学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连续开展,各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每学期安排十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在高中和初中,我们重点结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的讲解学习,以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在小学,我们把普法重点放到简单法律常识的'讲解上,让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法习惯。

我们还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一是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的讲课任务,定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课活动,并及时对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补充调整、组织培训。二是在创办一批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制讲座、图书阅读、板报展览、模拟法庭等形式,拓展开辟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三是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定期培训,落实职责,明确任务。

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失足青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对失足青少年有困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发情况必访,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找安置帮教对象谈一次心、写一封信、办一件实事;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对子,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监狱、少管所,做到经常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送法律书籍、发公开信、赠生活用品,用法制进行帮教,用真情触动心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知道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增强他们好好改造的信心。我局还依托律师事务所、街道司法所等,主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司法所会同村居居委会,对劳教解教或判处缓刑的社区青少年,做好矫正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错)率。

我局坚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定点联系制度,专门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站,随时收集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编印了《县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手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法律援助责任制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任务到所、定案到人、责任到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 “12348”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利用 “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方便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我局积极参加各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配合专项行动进行扫黑除恶、禁毒、禁黄等宣传教育。为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环境,防范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2】

××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下辖4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及20多个驻市单位。有汉、回、维、哈等32个民族,总人口15万人。现在有7个乡镇司法所,3个待批街道司法所,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0个司法调解指挥中心,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148”法律咨询中心,司法助理员7人,调解专干3人。

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基层基础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好办法,是解决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用“三个代表”精神来衡量它更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好的组织形式。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自我发展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工业滤布 为我市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

年初,根据去年全市撤并乡、村、学校等区域性变化及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社区建设及干部调任,劳务输出,人员相对流动较大的情况,市局基层科采用“三抓、一考”,一杆子抓到底的办法,加大力度开展工作。

一抓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调查摸底,形成《阜康市基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单位摸底调查登记表》,将332个单位记录在册,要求基层单位层层上报调整后的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社区居民调委会等成员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第一手资料。截止目前,我市已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121个,居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59人,基本形成了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层,联系群众,能及时排难解纷的调解队伍。

二抓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

市局与7个司法助理员、3个调解专干签订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司法助理员、调解专干岗位目标责任状》,拟定下发了《20xx年度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量化标准》、《200 年普法、宣传、基层工作要点》。为了保证工作质量, 基层科统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9项,《法律服务所制度》10项,印发各基层调委会,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有效管理格局,形成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良好局面。

三抓基层调解人员综合素质建设。

4月开始5月结束,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0期,培训村调解员、社区调解员、乡镇站所及单位负责人共528人,涉及单位332个。系统讲解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格式文本的操作使用方法。为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市局基层科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实行签到制度,与年终考评挂钩。同时,在培训班上,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都做了重要讲话,对培训的目的、意义做了明确的阐述,对今后的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乡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等主管领导都亲临培训班听课。安排培训时,充分考虑了农村、牧区的生产季节性和相关单位的工作实际,采用“六定”原则,即各乡镇、办事处定培训时间,定培训地点,定培训人员,市司法局定授课人员,定派送车辆,定宣讲内容,并分工负责,包干到底,分批排班轮训,而且每个培训班结束后,由调解员质疑、提问,授课人员在解答问题的同时,展开讨论,当场公布义务咨询电话3226148。

“一考”,一年两次考评。即结合半年和年终检查,组成考评组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排名次并通报乡镇、办事处。通过“三抓”、“一考”,责任到岗,目标到人,有效促进了基层工作健康发展,如水磨沟乡考评与奖金、工资挂钩。

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以组织、人员、制度、报酬“四落实”为标准,以强化调解职能为重点,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为目标,从“巩固、发展、完善、提高”着眼,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调处大量纠纷,化解信访矛盾,努力提高各类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01件,调处成功89件,综合调处成功率90%,经排查婚姻家庭纠纷27件,邻里纠纷1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件,抚养纠纷9件,四类纠纷居高不下。具体工作中:

一是发挥村、居委会干部例会作用,通报情况,研究落实对策,共同调处,同时利用“四下乡”、“民主日”、“四五”普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让千家万户知晓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量的.民间纠纷在第一道防线得以化解,一方面大大减少了群众上法院诉讼,缓解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 另一方面使基层党政领导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

二是搞好预防工作。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做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了犯罪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上半年,全市各调委会、司法所对近3年中的33名,特别是今年的15名刑释解教人员利用每月或每季度的回访,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多方面关心体贴他们,使他们不同程度的都有所转变,有的成为自食其力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指挥中心的作用。对重大疑难纠纷、群体上访纠纷、涉农合同纠纷,市、乡、镇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及主管领导都将其作为第一要事,非常重视,制定相应制度、应急方案,在最短的时间里,在最大的范围内,化解矛盾,确保一方平安。如5月份上户沟乡底沟村44户农民与天地棉业公司签订的1462亩棉花种植合同,滤布 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因播种新陆旱16号棉种出苗差、烂种导致重大损失近百名农民连扣两车越级上访的涉农合同纠纷,市局基层科协同市相关部门、乡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联手出动,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化解矛盾,义务提供法律帮助,迅速平息了即将激化的纠纷,保护了农户、商家的共同利益,也规范了农户+订单+公司的农业合同运作程序。由此可见,司法调解指挥中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代表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保证了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有一套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是在促进基层工作向“五有”、“四落实”、建立“调解庭”,依法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协议文书过程中,受体制、经济、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年年做、次次查,虽然进展不是很快,但已开始运作,部分乡镇、办事处领导都给予了积极支持。

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缺点和问题,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改革创新举措不多,对基层先进的人和事具体数据、典型事例总结上报不够。基层调委会工作,口头汇报多,文字记载少,硬件设施还达不到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同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一样,前景光明,任重道远,让我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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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 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

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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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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